英國為何「插手香港事務」
導語:針對英國政府發表最新《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日前表示,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干涉。中方要求英方謹言慎行,停止干預香港事務。資料顯示,從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至今,英國持續定期發布《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前港英政府總督彭定康稱,英國對香港負有「道義和政治責任」。香港問題報告說什麼
所謂《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實為英國外交部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中英聯合聲明》的半年度報告,從香港回歸中國前夕開始,定期向英國議會提交。目前通過中文網路暫無法搜索到報告原文,不過在國內媒體的相關報道中,可以看到這些報道通常包含的內容:既有「一國兩制」原則、《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特區基本法》的實施情況總結,也有對該時期內香港重大事務和熱點事件的評述。
以最新一期(應為總第38期)半年報告書為例,據中國搜索網報道,該份報告述及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香港的發展情況,在該時期內「一國兩制」的原則於大部分事項繼續運作良好;但報告中又繼續「指手畫腳」,稱香港一些權利和自由「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報告書中特別提到了一家香港書店及出版社五人下落不明的案件。英國外交大臣夏文達稱擁有英國籍的李某「沒有經過香港特區法律的正當程序,非自願地被移送往中國大陸」。
2014年7月,英國發布第35期《香港問題半年報告》,該期報告對2017年香港特首選舉表示關切,外交大臣黑格在序言中稱:「世上沒有任何完美的普選模式。重點在於任何方案應予香港人一個真正的選擇,讓他們能真正主導自己的未來。」半年後發布的第36期報告繼續「聚焦」香港特首普選方案,英國外交大臣菲利普?哈蒙德說,2014年下半年「一國兩制」受到了最為嚴峻的考驗(發生了「佔中」事件)。哈蒙德表示,他希望香港政府和立法會議員能夠合作達成一個能被香港民眾接受的妥協。報告稱,若圍繞香港治理方式的緊張關係得不到解決,香港就會面臨一場「管理危機」。據報道,該報告還敦促英國政府加大力度向中國施壓,以確保「基本權利」得到保護。
除了英國外交部半年一次的「常規」報告,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還於2014年7月宣布啟動《中英聯合聲明》發表30周年的實施情況調查,並邀請公眾就英國在包括香港邁向全面普選的政治改革過程、「一國兩制」的落實等議題所扮演的角色等提供資料。在中國外交部和香港愛國社團的抗議聲中,這份調查報告仍於次年3月出爐。報告稱,在英國移交主權近18年後,香港保持了繁榮穩定,但香港的高度自治不斷受壓。報告還稱,在2014年中國政府就「一國兩制」發表的《白皮書》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香港普選框架決定,令香港在《中英聯合聲明》下擁有的自由及自治權受到諸多限制。該報告認為,英國政府應向中國清楚表達對香港未來政治及政治制度發展的期望。有意思的是,這份調查報告還對英國外交部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提出了批評,「我們發現這些報告既乏味又啰嗦,無助於理解一系列事件背後更廣大的環境,以及英國政府在重大問題上的看法。我們希望報告能夠改寫,少一些模稜兩可的結論,多一點有關香港政治、社會以及經濟發展影響的深度分析。」
此外,《香港問題半年報告》很早就曾在香港社會中招來批評聲音。2004年7月英國外交部發布第15期半年度報告後,前香港上訴庭法官廖子明在《中國法律》雜誌撰文表示,「該報告似乎令人懷疑有明顯的偏見,使得人們不得不猜想該報告在整體上是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刻意貶斥。」廖子明寫道:「從一個特區市民角度而言,筆者不得不認為該份英國報告可能會在讀者中製造不安情緒,並最終會引出這樣一個問題:是否英國在事實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某些派別故意提供國際支持?」廖子明認為英國(在撰寫報告時)需要拋開偏見,「竭盡全力以積極觀點為重,同時弱化有負面影響的那些無足輕重的問題」 。
英國為何「放心不下」香港英國外交大臣黑格在第35期半年報告書序言中表示:「香港的將來對英國非常重要。英國作為《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國,並與香港在商務、文化、教育、經濟,以及其他領域上有緊密連繫。英國與香港之間密不可分的歷史關係,兩地人民的互動交流以及蓬勃的雙邊貿易和投資,意味著香港仍然是英國最重要的國際合作夥伴之一。」
而在英國下議院外事委員會那份涉港調查報告中,也可看出英國對與香港特區以及中國內地經貿往來的重視,「回歸18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是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商業城市,它是中國最大的金融服務中心,是中外貿易的一個重要平台。英國同香港之間的經濟與商業紐帶極為牢固,數百家英國公司在香港順利運作,幾乎不會遇到任何阻礙。我們希望英國政府會繼續確保實施其旨在改善英——中經貿關係的戰略,意識到香港作為英國合伙人的這一特殊地位。在人民幣國際化的背景下深化倫敦與香港之間這種成功的合作關係,應當是這一戰略的關鍵要素。」英國外事委也對香港的穩定表示憂慮,他們坦承,「一個民主、穩定和繁榮的香港對特區政府、中國和英國都有益處」,該報告進一步提出,「關注香港實現這一目標,保證《中英聯合聲明》的政策、義務及精神在今天仍像在1984年與1997年那樣被尊重,是英國持久的責任。」
關於英國為何「放心不下」或者說「放不下」香港,除了經濟利益方面的考量,有論者認為,這也是一些英國政客的「殖民心態」的體現。在英國人中,也有這樣一種觀點,英國如今潛在地有一種「後殖民內疚感」,即覺得英國政府「沒有保護好香港人民」。
英方對香港負有「道義責任」?針對英國發布的《香港問題半年報告》,以及其他涉嫌「插手香港事務」的行為,中國外交部在做出回應時多次提到:英方對香港的所謂『責任』並不存在。此前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在一次例行記者會上對中方這一態度做了比較全面的表述: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不存在所謂「道義責任」。那麼,英方對香港「負有道義責任」的說法從何而來?
2014年9月,前港英政府總督彭定康發表文章稱,《中英聯合聲明》保證香港回歸中國後50年生活方式不變,英國據此移交了香港主權。「正如歷屆英國政府所認可的,英國在確保中國遵守其承諾上負有持續的『道義和政治責任』。」「當中國官員抨擊英國議員就香港問題置評時,他們似乎忽略了一個事實:英國也背負著50年的條約義務。」文中還稱,英國曾對香港作出過「民主的承諾」,有且只有英國能幫助香港兌現這一諾言。
彭定康所說「50年條約義務」是來自《中英聯合聲明》的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董立坤認為,這條約定不該成為英國過問香港發展的借口。首先,英國是「還權於中」而不是「還權於港」,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是中國政府,而不是香港政府。「香港不是獨立的國際法主體,中國對香港擁有完整的主權。」其次,中國政府代表國家對香港行使完整的主權和治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正是以此為前提。
雖然《聲明》沒有任何條款規定英國在香港回歸中國後還要對香港承擔責任,按照《聲明》,英國與香港的法律聯繫,最遲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2000年1月1日終止工作之時已不復存在,但從國際法來看,彭定康的關於「50年條約義務」的言論也不是「完全謬誤」。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管建強認為,「按照國際法的規定,作為締約者與參與者,中英雙方都具備對條款進行解釋的資格。」管建強表示,「我們的外交風格比較粗線條,當初在起草《中英聯合聲明》時顯然沒有料到會發生這樣的問題。」不過即使彭定康作為前任港督、英國政要,有權就《聯合聲明》提出質疑,但那只是他的個人言論,並不能代表英國政府的官方態度。即使英國政府要冒著得罪中國的風險來對條約提出單方面解釋,仍然只是非有權解釋,只有中英雙方取得了共識,才能落實為權威解釋,或者將問題提交給國際法庭,由國際法官進行裁定,否則英方任何單方面解釋都是沒有效力的。
至於英國對香港的「民主承諾」,無論英方是出於何種考慮——在《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前,英國人有將近一個半世紀來提出並兌現這個承諾,但他們並沒有——在1997年7月1日便已正式過期,在那一天之後再提的話,則確乎無疑是干涉中國內政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曾說:「我們敦促英方謹言慎行,不以任何方式介入香港事務,不發出錯誤信號。」為了維護香港的穩定,也為了維護中英雙方的利益以及香港民眾的福祉,英國方面確實應該避免發出「錯誤信號」,因為兌現對香港的民主承諾,歸根結底是中國政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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