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本秀美:古籍整理的理論與實踐(理論篇)

▲橋本秀美(中文名:喬秀岩),1966年生於日本福島縣。1985年考取東京大學,就讀於中國哲學專業,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學位。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讀於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師從王文錦,獲文學博士學位。現為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為北京大學第一位全職外籍教師。2010年3月起,成為東京大學兼職教授。研究領域為文獻學、三禮、經學。著有《義疏學衰亡史論》《北京讀經說記》等。

本文為橋本秀美在台灣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做的「儒家經典之形成」第十一次專題演講。現分為「理論篇」與「實踐篇」兩部分發布。

台灣過去的古籍出版以影印為主,近來文哲所大力開展清人著作的點校整理工作,可謂有劃時代意義。筆者作為愛好者,一直關注古籍整理出版事業,並在實踐中對各方面問題產生了自己的想法。只是過去無意表述,沒有形成系統成熟的看法。這次奉林老師之命,試整理陋見,向各位老師、師兄、師姐彙報。由於思考能力有限,論述不免零碎且多重複,概念也不夠清晰,敬請各位諒解。

理論篇

(一)古籍整理的基本概念

我們平常閱讀的古籍,大多是現代工業產品。能夠用二十世紀甚至二十一世紀的資料來討論研究歷史問題,是因為我們相信其中的文字內容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古代情況。古人根據某些材料,基於某種思想,採用特定的語言方式來撰作一部著作,該著作經過轉抄、翻刻流傳到今天。有些書撰寫時間長,也有些書經過多人、多次的改編,情況很複雜。通過古籍討論古事,必須了解我們手中的文字如何直接、間接地反映歷史現象以及古人思想。分析這些具體情況,以方便讀者了解,乃是古籍整理的目標。

古籍整理的出發點是版本。調查各種現存傳本,分析其間的關係,是版本學的任務。在版本學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各種文獻資料,研究這些不同版本上的文字有何特點,有何意義,如何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古代情況,換言之,了解此書撰作以及流傳的來龍去脈,應該說是版本目錄學的任務。在此基礎上,再深入研究不同版本上的文字,分析整理各種異文的不同意義,乃是校勘工作。閱讀整理好的文本,還要藉助於訓詁學以及文字、音韻學等相關知識。只有適當解決語言問題,才能理解文本所表達的內容。這些工作都做好,才能討論歷史現象以及古人思想。以上是單純化的文獻學模式,實際上各層次的問題都互有關聯,不能獨立討論。

古籍整理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方式是點校,在版本、目錄、校勘、訓詁各層次問題當中,校勘最值得討論。1987年出版的倪其心老師校勘學大綱是北京大學古典文獻專業的第一部校勘學教材。書中(第三章第四節)論述校勘古籍的目的和任務是「努力恢復古籍的原來面貌,提供接近原稿的善本」。這一論述應該視為比較抽象的理論概述,基本方向的確如此,但實際情況遠遠複雜。「原來面貌」往往不可定論,「原稿」不如刊本也是常見情況。陳垣根據校勘史書的經驗,論四種校勘法,而強調慎用理校。若就經學古籍而言,繼承性、邏輯性明顯比史書強,校勘必須用各種經學觀念及邏輯來檢驗。總而言之,校勘的問題涉及面廣泛,不是單純的是非判斷。下面要將校勘問題與版本目錄學問題結合起來討論。

(二)書與版本的成長變化

今天我們看到的經書,都經過漢晉注家校訂,在那以前經過漫長的流傳過程,內容不斷變化,這一點不待馬王堆周易、武威儀禮等材料而自明。即便在魏晉以後,經書文本變化的幅度也相當大,諸多異文都是歷史存在。我們認識一部書,應該要有歷史眼光,不可以一種文本來否定其他異文。

今從中華書局2001年出版禮記譯解第一次印本中,摘錄三處禮記正文。

第287頁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請信修睦。」

第685頁祭義「立愛自親始,教民睦也。立教自長始,教民順也。

教以慈睦而民貴有親,教以敬長而民貴用命。」

第828頁緇衣「有國家者章義癉惡,以示民厚,則民情不貳。」

「請信修睦」是十分單純的錯訛文本,禮記絕無這種句子,無需論證。「立教自長始」也是錯訛文本,看下文即知當作「立敬自長始」。但此錯訛並非禮記譯解編排之誤,而是阮刻十三經註疏的錯字。商務印書館白文十三經因襲之,黃侃批校也失校,以黃校白文十三經為底本的禮記譯解中仍然保留這一錯字。假如道光以後的著作引用祭義作「立教自長始」,除了知道這是錯誤以外,也必須知道這是作者因襲阮元刻本的結果,並非手民之誤。「有國家者章義癉惡」情況更複雜。禮記譯解的底本無「家」字,就禮記譯解而言「家」字純粹是誤衍字。但衍「家」字卻有先例,陳澔集說作「國家」,禮記註疏閩、監、毛本也都作「國家」。另外,「章義」陳澔集說及禮記註疏閩、監、毛本都作「章善」,是因為偽古文畢命作「章善」,禮記釋文已經說明「尚書作善」,唐石經初刻亦作「善」,後改「義」。校勘記、撫本考異都認為衍「家」、作「善」為錯謬,鄭注禮記的文本應該是「有國者章義癉惡」,而陳澔集說的禮記文本即作「有國家者彰善癉惡」。如果明清人的著作里引緇衣作「有國家者彰善癉惡」,決不能說是錯誤。「有國者彰義癉惡」、「有國家者彰善癉惡」,兩種文本都是禮記文本,而且帶有不同的背景意義;「立教自長始」之與「請信修睦」同樣不能認為是禮記文本,但「請信修睦」是必需無條件消滅的錯字,而「立教自長始」是歷史存在而且有過一定影響的錯字,可以說在禮記文本概念的邊緣上。越是歷史長遠的經典,文本概念越複雜。書好像一個人,有成長發展,也有蛻變老化。正如一張照片不足以代表一個人,一種文本也無法代表一部古籍。

版本的壽命較之古籍本身,短暫許多。使用時間最長的如所謂三朝本南北朝七史,南宋前期刊版,刷印使用至萬曆年間,先後四百年。但其間經過不斷的修補,至嘉靖時原版不存一葉,即南宋中期補版亦寥寥無幾。又如日本足利學校所藏明州本文選,版本學家認為是南宋初刊行後未經修補的印本。台灣、日本、大陸收藏的同版書無慮十套,無不經過紹興二十八年大量修補,如日本東洋文庫藏本,據尾崎康先生調查,補刻葉已佔七八成。不足二十年時間,而七八成書版已被更換,可見一種版本也不斷在變化,而且速度相當快。

書與版本都在不斷變化,因而一個印本代表不了一種版本,一種版本也代表不了一部書。雖然如此,我們認識一部書、一種版本,並不是直接認識無窮變化的一切現象,而是形成一個概念。因此,問題在於我們如何形成書與版本的概念。

(三)書與版本之辨別

書是抽象概念,版本是具體實物。版本不能跨越時間、空間的限制,書則可以。請從禮書通故選兩段文字,進一步說明問題。

羣祀禮通故第48條引鄭玄針膏肓:「孟夏之月,令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

郊禮通故第40條引先鄭周禮註:「鬰草千葉為貫,百二十貫,築以煮之鑊中。」

案月令「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在仲夏,任何版本都不在孟夏。雖然如此,「孟夏」並非「仲夏」之訛。月令鄭玄注說「雩之正,當以四月」,是鄭玄認為應該在孟夏,所以自撰針膏肓即當孟夏月令。鄭玄原文如此,昭公七年左傳正義引亦如此,故黃以周也照抄無誤。可見在鄭玄以來學者的月令概念里,「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之文在仲夏,其事在孟夏,而其事在孟夏這一點從來沒有任何版本直接體現過。又案:鬰人注作「十葉」,任何版本都不作「千葉」。雖然如此,也不能認為「千葉」是「十葉」之訛。黃以周在肆獻祼饋食禮通故第55條說明「先鄭『十葉為貫』,十當作千」,其說實出段玉裁說文注。(周禮漢讀考、周禮正義均不見此說。)且不論他們的見解妥否,必須知道他們相信「十」是訛字,應該作「千」,所以引用自然作「千」。他們引用的是他們認為正確的禮記文本,而這種文本只存在於他們的腦子裡,從來沒有印在紙上。

每一部書的概念都具有豐富的文化含義,任何一種版本都無法代表。但實際上經常有人不了解書的概念,根據版本胡亂校改。如中華書局點校本禮記集解第591頁

士虞禮:「尊於堂中北墉下。」〔一〕

校記〔一〕:「堂」,原本作「室」,據儀禮士虞禮改。

按照儀禮的宮室概念,「堂中北墉」不可能連言。所以不必調查版本,即可斷言儀禮沒有「尊於堂中北墉下」這種句子。假如有宋本如此寫,也只能認定是宋版訛字。底本作「尊於室中北墉下」本來無誤,校者以不誤為誤,是因為中華書局的十三經註疏本作「堂」,遂謂「儀禮」作「堂」,混淆了書和版本的概念。區區一個中華版,怎麼能夠動搖我們有兩千年悠久傳統的儀禮概念。我們必須知道儀禮只能作「室中北墉下」,作「堂中」不過是版本訛字,與儀禮無關。又如第794頁

鄉飲酒義曰「尊於房戶之間〔一〕,

校記〔一〕:儀禮鄉飲酒義「戶」作「中」。

校記的「儀禮」自然是「禮記」的筆誤,但禮記鄉飲酒義也不可能作「房中之間」。實際上,作「房中之間」是阮刻十三經註疏本的訛字。與第591頁的「堂中北墉」不同,校者在這裡出校沒有改字,或許察覺到「房中之間」的不辭。但作者孫希旦卒後三十年才出現的版本訛字,與禮記集解何干?拿一極其無聊的版本偶訛字來說「鄉飲酒義」作某字,豈不荒唐?問題嚴重的如中華書局點校本尚書今古文註疏,點校說明有如下一段話:

校以他書的,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孟子、爾雅及其註疏,用中華書局影印的清阮元重刻宋版十三經註疏本;大戴禮記用中華書局大戴禮記解詁點校本;說文解字用中華書局影印的清陳昌治據孫星衍覆刻宋本改刻的一篆一行本;國語及韋昭注用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周書用抱經堂叢書本;史記及其集解、索隱、正義,漢書及顏師古等注,後漢書及劉昭、李賢等注,三國志及裴松之注,宋書,用中華書局點校本;水經注用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本;管子、墨子、荀子、呂氏春秋、淮南子、春秋繁露、說苑、顏氏家訓,用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本;賈子用上海人民出版社賈誼集點校本;論衡用中華書局論衡注釋本;白虎通用抱經堂叢書本;潛夫論用中華書局版汪繼培箋、彭鐸校正本;楚辭用中華書局楚辭補註點校本;文選用中華書局影印胡克家覆宋淳熙本;通典、文獻通考用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本;太平御覽用中華書局影印宋刻本;藝文類聚用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江聲尚書集注音疏及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用皇清經解本。

用大段篇幅說明自己對這些經典古籍都沒有應有的書概念,宣布要用作者根本不可能見到的版本來削足適履,這種校勘不如不做。如第489頁校記〔一〕:

下引大戴禮記說明堂之制之文,見明堂篇,原誤作盛德篇,今改正。

第490頁校記〔一〕同樣也將「盛德篇」改為「明堂篇」。案點校前言知點校者用中華書局大戴禮記解詁點校本。且不論用二十世紀的排印本校改嘉慶年間著作的荒唐,核之大戴禮記解詁,引文固然在明堂篇,但目錄還有說明「許氏五經異義引此經文,稱為盛德記」,可以知道稱「盛德篇」確有根據。(孔廣森補註直接將所謂明堂篇文字歸入盛德篇。相對而言,孔廣森補註較之解詁更適合作標準注本,而近二十年來解詁影響力遠比補註大,這純粹是因為解詁有中華書局點校本,而補註沒有單行本。由此亦可見出版事業對學人讀書往往有決定性巨大影響,所以我們對文哲所的點校項目期望很深。)這一段內容,大戴禮記流傳版本都在「明堂篇」,孫星衍認為引此內容應該稱「盛德篇」,是孫星衍的大戴禮記概念如此,校者不可以拿版本來亂改。類似例子屢見不鮮,如引益稷文而稱皋陶謨,引有司徹而稱少牢,學者的書概念都不與版本文字一致,引文在所有版本上都屬有司徹,也不可以把少牢改為有司徹。又如第525-526頁「禹平水土,主名山川,釋水注〔一〕雲『從釋地以下至「九河」,皆禹所名也』」,校記〔一〕云:

「注」字原無。案:下引為郭璞注文,因知脫一「注」字,今徑補。

其實這兩句話唐石經以來各種版本都作經文,邵晉涵、郝懿行也都視為經文,孫星衍也相信為爾雅正文,所以引來證明禹的行事。若是郭注,作為書證也不夠分量。校者見阮元刻本此兩句刻成小字,遂斷定為郭注,應該說是孫星衍想像不到的。

中華書局點校本禮記訓纂第860頁

「牖,穿壁以木為交窗也。從片,戶甫聲。〔一〕」

校記〔一〕:「聲」字原脫,據說文片部補。

底本作「從片戶甫」與大徐本合,校者補作「從片戶甫聲」與小徐本、段注本合。蓋校者止憑段注本,論斷「說文」作「從片戶甫聲」,因而認為作「從片戶甫」脫「聲」字。在我們看來,說文的文本也很複雜,大徐本、小徐本都是說文,不能據小徐本否定大徐本,更不能以段注本為絕對標準。又如第885頁鄉飲酒義「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下

釋文:「魄,說文作霸,云:『月如生魄然也〔一〕。』」

校記〔一〕:「如」,原誤「始」,據經典釋文改。

經典釋文也是文本比較複雜的一部書,就這一段而言,上海古籍影印宋版以及通志堂本均作「如」,但余仁仲本禮記、阮刻註疏本等附刻釋音作「始」。說文諸本皆作「月始生」,作「如」文義不通。再核武成釋文雲「魄,說文作霸,雲『月始生魄然貌』」,可證鄉飲酒義釋文也應該作「始」。作「如」者宋版、通志堂本等版本訛字,(黃焯匯校失校。)斷不可以說「經典釋文」作「如」。我們手裡所持的確是版本,但讀書需要穿過版本錯訛,讀不包括錯訛的內容。否則只不過是看版本文字,那是二十世紀、二十一世紀的工業產品,與今天報紙無異,不足以討論古人、古事。

中華書局點校本毛詩傳箋通釋第554頁

方言:「屝〔一〕、屨、麤,履也。」

校記〔一〕:「屝」原作「扇」,據方言(周祖謨校箋本)卷四改。

案:方言版本無論宋本、漢魏叢書本、戴本、盧本還是錢氏箋疏本,莫不皆作「屝」,未聞有作「扇」者,而且從內容來考慮,自然以「屝」為是,作「扇」不通,只能認為是訛字。我們判斷方言作「屝」,不作「扇」,毫無疑問,不僅周祖謨校箋本作「屝」而已。現在校者不直接稱「據方言改」,而稱「據方言(周祖謨校箋本)改」,表面看似保守的做法,實際上是錯誤的。僅憑一個周祖謨校箋本,不可以校改道光年閑的著作。只有確定按照馬瑞辰的方言概念應該作「屝」,不作「扇」,才能校改。

引書不是引版本文字,我們校古人引書,必須了解該書的歷史概念,根據作者對該書的認識來校引文,切忌拿我們手頭上的版本隨便亂改。

(四)附論當代學術規範

下面摘錄有關貝多芬交響曲的兩段文字:

第五交響曲的第一樂章是建築在用兩個音寫的四個音符構成的主題上。這無疑是音樂主題的最小限度。這裡樂隊的敲打聲像命運、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著我們。他們的進行沒有鬆勁的時候,主題發展的無情的邏輯被雙簧管奏出的如怨如訴的小宣敘調所打斷,這只是使我們再一次陷入迅速的騷動中,這場混亂直到樂章末尾才停息下來。(西方文明中的音樂,2001年,貴州人民出版社。)

第三交響曲:這部交響曲的演奏有著比「浪漫」成分更多的「革命」成分。第一樂章演奏得極快,已經接近於不可能演奏的節拍機標記,這一點加上織體的緊密銜接,足以造成一種具有非凡感染力的戲劇性的急迫感。在第671小節(播放時間為15』04」處),加德納使音樂形成了一個高潮,這種處理十分恰當,因為這一高潮在音樂的發展進程中具有關鍵作用,但卻為大多數指揮家所忽略。(理查德·奧斯本加德納指揮的貝多芬九部交響曲,愛樂叢刊——音樂與音響第七輯)

後段奧斯本的文章是唱片的評論,主要討論指揮家加德納的指揮表演藝術。前段保羅·亨利·朗討論的是貝多芬的作曲藝術。作曲藝術必須經過表演藝術才能讓我們聽到,我們聽到的是當代樂隊的表演,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討論兩百年前貝多芬的作曲藝術。保羅·亨利·朗說到「樂隊的敲打聲」,也提到「雙簧管奏出的如怨如訴的小宣敘調」,但不會有人要求他出腳註說明唱片版本以及播放時間,因為表演是曲子的表象,並非曲子本身,任何一張唱片都不能代表貝多芬的曲子。無論是卡拉揚指揮的,還是克萊博指揮的,貝多芬就是貝多芬。加德納的演繹特色比較突出,實際上所有指揮、樂團的演出,甚至同一指揮、樂團的演奏,每一次都不可能完全一樣。反過來說,伯姆也好,伯恩斯坦也好,都不能代表貝多芬,絕不可能。聽他們的演奏,我們一方面欣賞他們的表演藝術,另一方面通過他們的表演,也能夠欣賞貝多芬的音樂,可是他們不是貝多芬。書與版本之間的關係,猶如曲子與唱片。沒有人混同曲子與唱片,而很多人不能分辨書與版本。

來自西方社會科學的所謂「學術規範」要求我們引書必須註明出版社及頁碼,我們人在江湖,有時不得不應付這種「規範」。實際上,引古書要求指定一個版本,如同討論貝多芬第五交響曲要求指定一張唱片,實在無從選擇。而且註記當代版本的頁碼也沒有積極意義。比如1926年上海錦章書局影印的阮刻十三經註疏,似乎在三四十年代普及最廣,被認為標準版本,所以哈佛燕京的禮記注書引書引得等皆據以為本。豈知不過半個世紀,幾乎絕跡,我自己未曾一見。由於錦章書局影印時進行縮拼,頁次與底本不同,與其他版本都不一致,因此那些引得也就失去了實用價值。後之視今猶今之視前,我們今天認為中華書局的點校本二十四史堪稱定本,學術界普遍以為標準版本,但據說現在書局有重新點校推出新版的計劃。他們將來的新版能否成功,現在不便評論,至少可以肯定,現在的點校本二十四史將來也會有被淘汰的日子。到時候,現在所謂規範化的學術論文引用正史文本出腳註的頁碼,都要變成信息垃圾。其實,引正史只要寫明篇名,沒有任何問題,最多看情況寫卷次即可,版本頁碼毫無必要。篇名、卷次是屬於書的概念,不管將來有甚麼版本,都不會有改變。至於頁碼,每一版本都不一樣,沒有普遍意義。如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點校本墨子閑詁有1986年版與2001年版,裝禎設計無異,但經重新排版,頁次全然不同。例如公輸篇「子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這段話,1986年版在第447頁,2001年版在第486頁,相差四十頁。若據1986年版記錄頁碼,用2001年版無法核查。其實只要寫公輸篇,任何版本都可以查到,何必寫這種才過十幾年即變成垃圾的頁碼來污穢文章。版本是具體物品,也是商品,所以一方面受市場機制的控制,很快被淘汰,另一方面也受空間的限制。去年過世的北大中文系孟二冬教授,幾年前在東京大學進行訪問研究。有一次告訴我說,東京大學的資料室沒有全唐文,不便研究。其實東京大學的資料室雖然簡陋,也不至於連一套全唐文也沒有。問題是,他們的全唐文是台灣影印本,而孟教授平常使用的是中華書局的影印本。兩種影印本,用的底本無異,但影印本頁碼互不相同。孟教授的筆記引用全唐文中的資料,都用中華版的頁碼來註明出處,換了台灣版無法查找。當然,寫頁碼純粹是為了平常核查方便,所以他後來編撰出版的登科記考補正引用全唐文資料,也只寫卷次篇名,沒有寫頁碼。我們不乏這種事例。英文著作引用中國古籍,經過翻譯,很難想像原文寫的是甚麼。於是有必要核查原書,卻發現腳註寫「某某書,多少頁,四部備要本」。台灣中華書局的四部備要在西方學術界相當普及,而在大陸49年以後一直沒有重印整套四部備要,現在很少看見整套四部備要,更不用說台灣版。美國學者註明引文出處,往往不寫篇名,只寫頁碼,如果沒有同一出版社的同一版本,僅憑英文翻譯查找相應原文,難度極大。

古籍的書概念不免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但在社會上存在一定的共識,太過離奇便不會被人接受,這就是文化傳統。書概念存在於學者腦子裡,但他的腦子具有社會性,因此也可以說書概念如同語言,既在個人腦中,又存在於社會上。余嘉錫曾論引文記卷數之始,(讀已見書齋隨筆,見余嘉錫論學雜著。)引汪遠孫借閑隨筆曰:「頃閱梁皇侃論語疏卷七『子謂衛公子荊』節云:『事在春秋第十九卷襄公二十九年傳也。』是卷引春秋傳凡七處,皆記卷數。卷十『雖有周親』節云:『尚書第六泰誓中文。』則六朝已有之矣。」汪氏所見皇疏,乃清代日本刻本或其翻刻本,不能據此以為皇侃原文。正如余嘉錫案語所言,「引篇名,猶之引卷數也」,對我們來說,只要說襄公二十九年傳,說泰誓,所指十分明確,加上卷第,不僅無益,反而添亂,影響閱讀。但日本沒有古籍文化,人們對經書不熟悉,僅知篇名猶感不便檢查,所以才有必要添寫卷第。汪遠孫、余嘉錫等人不了解化外世界,想像不到沒有古籍文化的社會,所以也沒能想到這些卷次是日本學人所加,因而誤信版本衍字為皇侃原文。近代以來的學者,引書多記卷次,但如經書僅記篇名,要以核查方便為準。中國學者引古書字句而註記出版社、頁碼,混同書與版本,不知始於何人,據我所知,洪業是較早的例子。洪業受美國學風影響,而且頗有疑古精神,禮記引得序、白虎通引得序等著名論文,都是質疑這些古籍的傳統書概念。既然懷疑傳統書概念,討論問題應該從具體版本出發,引書必須詳寫版本、葉次。這種思想作為一種文化態度是可以理解的,雖然他實際上引用的仍然是書而不是版本,不能否認邏輯上有混亂。(所謂疑古,也不可能懷疑一切,所以他們一方面質疑某些傳統概念,但立論的根據還是離不開其他傳統概念,方法上無法徹底。徹底懷疑一切,只能做笛卡爾的哲學,無法談歷史。)我們對洪業應該給予一定的歷史地位,承認他有特殊的文化心態,但也應該明白我們離不開我們的古籍文化,只能在此文化當中研究此文化。不了解書概念則無法引書,引書與引版本文字必須分別,若要點校古籍,尤其切忌混同書與版本。

學術規範論者現在的主張是引用古籍必須註明出版社及頁碼,他們將來對古籍校勘的要求,應該是他校必須選用一種標準版本,不合該版本的文字,即使是標準版本的訛字,皆需出校。標準化論者的口號是程序透明化、客觀化,因為只要透明化、客觀化,一切都變成可以用權、錢來處理的問題。書概念是一種文化,需要我們花時間學習,不是有權有錢就可以弄到手的,所以他們要求用版本來代替書概念。版本是可以買、可以借的。誰有權有錢,誰就擁有最好的版本條件。然後出錢招兵,叫他們按照規則辦事,標準化的點校本就可以按計劃生產出來,也可以批量生產。既然是嚴格執行標準生產的成果,再也不許我們說這些點校本是文化垃圾。我們批評麥當勞的垃圾食品,麥當勞還會反駁說他們的產品比我們自己做的更衛生,道理完全一樣。這樣做,是只認權錢不認思想,等於否認古籍書概念原來極其豐富的文化含義。文化,尤其傳統文化,猶如空氣與水,本來應該屬於天下所有人,大家平等受益。有權有錢人一手破壞自然環境,一手推銷純凈水及空氣清潔器。但願我們傳統文化的將來不要像空氣與水那樣。

(五)書與資料

隨著圖書館界對稿、抄本整理工作的進展,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關注稿、抄本。一般而言,稿本不是定本,抄本文本不穩定。因此,若有作者自訂的刊本,自當視為定本,即無作者手訂刊本,大多數情況也應以原始刊本為定本。例如周禮正義有孫詒讓自己出版的排印本,排印本的校訂工作應該比稿本更周詳縝密,因此排印本可以視為周禮正義的定本,稿本只有參考意義。儀禮正義胡培翚沒能編輯完成,經楊大堉等人整理後,由陸氏刻版行世,雖然問題很多,但總會比稿本更完整,而且後來的學者閱讀參考的都是此種刻本或其翻刻本,應該視為標準版本。假如發現胡培翚稿本,對儀禮正義的點校整理不會有多大意義。稿本對研究這些學者自然很重要,但周禮正義、儀禮正義這些書,已經是社會存在、歷史存在,不僅僅是研究孫詒讓、胡培翚的資料。

中央圖書館藏後漢書殘卷(含南宋初期刊十行本)有錢大昕手跋:

後漢書淳化刊本止有紀傳,其志三十卷則干興元年准判國子監孫奭奏添入。但宣公誤以為劉昭所補,故云「范作之於前,劉述之於後」,不知志出於司馬彪續漢書,昭特注之耳。彪西晉人,乃在范前,非在范後也。

此本雖多大德補刊之板,而志第一至第三尚是舊刊,於朓、敬、恆、征等字皆闕末筆,而讓、勖卻不迴避,知實系嘉佑以前雕本。雖屢經修改,而古意猶存,斷圭零璧,終是席上之珍也。乾隆甲寅四月嘉定錢大昕假觀並識。

同樣內容見於濳研堂文集卷二十八:

後漢書淳化刊本,止有蔚宗紀傳百卷;其志三十卷,則干興元年准判國子監孫奭奏添入。但宣公誤以為劉昭所補,故云「范作之於前,劉述之於後」,不知志出於司馬彪。彪西晉人,在范前,不在范後。劉昭本為范史作注,又兼取司馬志注之,以補范之闕。題雲「注補」者,注司馬書以補范書也。自章懷改注范史,而昭注遂失其傳,獨此志以非蔚宗書,故章懷不注,而司馬、劉二家之學流傳到今,宣公實有力焉。

此本雖多元大德九年補刊之葉,而志第一至第三尚是舊刊,於朓、敬、恆、征字皆闕末筆,而讓、勖卻不迴避,知實系嘉佑以前刊本。惜屢經修改,古意漸失,然較之明刊本,則有霄壤之隔矣。

手跋在書冊上,讀者首先是藏書者,其次是其他觀摩此書冊的人,所以簡要說明自己的鑒定意見,讚美殘卷,並署名,署時間,信而有徵,適當提高殘卷的身價。文集所收跋文多出說明劉注續漢志流傳情況的內容,與此殘卷無直接關係,對收藏者無意義,所以手跋沒有這段內容。相反,讚美殘卷,署名、署時間等,對不會直接看到原件的天下學人毫無意義,錢大昕手訂的文集不會照錄,鑒定版本的評語也要更加客觀,「席上之珍」這種奉承話,自然登不到文集里。包括錢大昕在內的傳統學者認為,文章要公諸天下,傳之千載,像這篇手跋不算真正的文章。

1981年中華書局出版啟功叢稿,作者前言引鄭板橋語:「死後如有託名翻板,將平日無聊應酬之作,改竄爛入,吾必為厲鬼,以擊其腦。」有些文字,確實是作者所寫,但作者會不滿意,甚至發現有錯誤,不希望流傳。尋找挖掘作者不願流傳的材料,對了解作者的確有幫助,但這畢竟是狗仔隊行為,不是與古人交流的正途。如段玉裁誤謂淳化年間有註疏合刻本,錢大昕曾經誤從段說,後來知道其誤,所以養新錄中持註疏合刻在南宋之說。後人掇拾錢大昕遺墨,將誤從段說的文字編入養新余錄中。汪紹楹介紹這情況後,評論說「故集貴手訂」。(文史第三輯阮氏重刻宋本十三經註疏考)潛研堂集、養新錄皆錢氏手訂,而養新余錄出後人拾遺編輯,養新余錄中的文字大概都是錢大昕親筆所寫,但不能代表錢大昕的學問。類似問題在胡培翚身上也曾發生過。研六室文鈔是胡培翚手訂的文集,胡先翰、胡先頖序文鈔說胡培翚編文鈔十卷,「其無關經義者,雖已傳於外,概命勿付梓」。文鈔卷六王石臞先生八十壽序後,胡培翚自我解釋說:「古人集中不載壽序,此作私竊以為有關學術,故特存之。」張舜徽引此,說研六室文鈔「在清人文集中,最為純粹」。胡培翚身後,後人另編補遺一卷,就不知道篩選取捨,只能有甚麼收甚麼。如涇縣龍神廟碑、孝子朱皋亭先生墓表等與經學毫無關係,可以說是「無聊應酬之作」,按胡培翚自己的標準,不可以混入研六室文鈔。文哲所的胡培翚集將補遺六篇散入研六室文鈔十卷中,而且不保留補遺篇目,則文鈔十卷已經變質,讓張舜徽虛稱「純粹」,補遺一卷蹤跡全無,這種處理方法未免失妥。

編好的文集有一定的體例,也有自己的宗旨,書名、卷次、篇目都已固定,這些都包含在一部著作的書概念中。即使是後人編輯的文集,只要編輯有法,不至離譜,而且廣泛行世者,自當承認此類文集的書概念,因為已經定型,而且曾經在社會上產生過影響,具有無法磨滅的歷史意義。至於文集未收的文字,或許是編文集時刪汰捨棄的雜文,或許是編完文集以後的作品,未嘗不是我們了解作者的好資料。如據後漢書手跋,我們知道錢氏鑒定此殘卷在乾隆五十九年。又如研六室文鈔補遺所收上羅椒生學使書,就是胡氏向羅氏請求為儀禮正義寫序的信,透露一些個人信息,對我們了解胡氏經歷有幫助,儘管胡氏自己應該不會希望後人看到這種求情信。對此,我們應該分別處理。文集是書,是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的一種概念;集外的文字是資料,應該另外彙編。具體來說,如後漢書手跋與文集所收跋文,雖然有密切關聯,但應該作為兩種文本處理,文集的歸文集,手跋看情況,若有需要而且有條件,可以另編遺墨匯錄,不必試圖互相校訂,更不可以撮合兩者改訂成新的文本。像胡培翚,應該承認研六室文鈔十卷補遺一卷是社會公認的書概念,卷帙、篇目不要改動,除此以外的遺文,應該另為一編。又如廣陵書社版新編汪中集,有新編「文集」八輯,而述學不見了。汪中之名離不開述學,雖然也有二卷、六卷等不同編輯內容,版本情況複雜,但述學始終是一部重要的書概念。「新編」編者只關注文章內容,而忽視述學作為書的概念,因此新編汪中集對利用其中每一篇文字的學者或許有所方便,但不能滿足我們古籍愛好者的要求。至少應該保留各種版本的卷第、篇目,否則手拿新編汪中集,對汪中的最主要著作述學仍舊茫然得不到概念。書概念是有機的整體,改動編次,就算有同樣的部件,也面目全非。體解二十一體,堆在一起,說這就是一隻豬,固無問題,因為豬是要吃要利用的,只要不缺斤少兩即可。但對人不能如此,對書也不能如此。

如何界定書的概念,也是圖書館編目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如目前大陸幾家大圖書館正在聯合編輯古籍總目,目標是編一種古籍種類目錄,希望能展示我們到底有多少種古籍。例如經義述聞有不分卷本、十五卷本、三十二卷本,另外有皇清經解本,都要分別著錄。其中不分卷版,隨寫隨刻,內容逐漸增多,此書正在成長發展,因此各地收藏的不同印本,所收條數應該有差別,但具體情況無法細分,只能算一種版。後來作者繼續增訂內容,有十五卷本、三十二卷本,自然都算不同版別。情況特殊的,如昭代叢書,往往把一部書拆開來作獨立的書。惠棟的九經古義從撰寫、流傳的情況看,應該算一部書,而昭代叢書作為周易古義一卷、尚書古義一卷等互相獨立的九種書。胡匡衷有侯國職官表,本來是儀禮釋官九卷的一部分,昭代叢書抽刻作為一種一卷的書。昭代叢書中的周易古義一卷、侯國職官表一卷等,作為版種,不能不著錄,但不宜認定為獨立的書。獨立抽刻是昭代叢書的特殊行為,若認定為獨立書種,則古書種數會無限膨脹,一發不可收拾。如福建省圖書館收藏一部抄本「儀禮註疏考證不分卷」,算不算一部書?當然不能算。我曾經學儀禮疏,為校讀方便,將殿本註疏每卷後附錄的考證複印下來,用釘書機釘好,至今仍在手頭。這不是「儀禮註疏考證不分卷」而何?只不過有墨筆抄錄與電子複印之技術不同而已。如此尚可認為一種書,千萬種古籍隨時可以製造,豈不荒唐。可見,從圖書館編目的實際工作經驗來講,對書的認定還是要有文化歷史的眼光,不能止看客觀現象,而要了解一部書如何產生、如何流傳,對書要有動態的把握。

我們需要建立屬於社會、屬於歷史的書概念,而將此與其他不成書的資料分開來整理。

(六)離之則雙美,合之則兩傷

書有無窮的成長變化、豐富的文化含義,一部書的概念極其複雜而且免不了主觀性。影印本也好,點校本也好,又是一種版本,是書的表象而已。一種表象不可能完整地體現書概念。因此,需要了解古籍整理各種方法的優缺點,以期收到最大的效果。

影印能夠直接傳達版本的風貌,無疑是一種最有利的方法。可是如上文所述,一種版本代表不了一部書,不同版本的內容也不容忽視。即使只有一種版本,是版本必有訛字,當如何處理?對這些問題,有不同的處理方法。首先,像文選那樣有幾個不同版本系統的書,可以選取代表不同系統的版本,分別影印。大陸已經出現文選集注、尤袤刻李善注本、胡刻李善注本、建本李善五臣注本的影印本,台灣出過五臣注本的影印本,日本出過明州刊五臣李善注本的影印本,韓國出過朝鮮活字秀州系統五臣李善注本的影印本,不同系統都有影印本,基本上已經滿足了我們平常查閱的需要。假如我們擁有五十種不同版本的影印本,平常查閱也不可能翻查那麼多版本,只會選其中代表性版本重點核查。影印本附錄校勘記,也是比較實用的方法。來青閣影印余仁仲本禮記附「岳本對校札記」,中華書局影印四庫提要、胡刻文選等都附有簡單的對校記。影印本上直接描改的做法,等於創造新版本,容易造成混亂,不足以為訓。民國時期有藏書家同時製造珂羅版影印本與木版影刻本的情況,珂羅版追求傳底本的真正面貌,影刻本重視文本之優良,所以影刻本對底本訛字進行校改。張元濟的百衲本二十四史以及四部叢刊等,外在形式上是用影印技術,而精神上與影刻本相通,既要傳達底本風韻,又要提供精良文本,結果未免合之則兩傷。(如方言卷六「陳楚江淮之間謂之聳」郭注「言無所聞,常聳耳也」,傅增湘珂羅版影印慶元六年李孟傳刊本「聳耳」二字已殘,僅存一小部分墨跡,「常」字筆畫亦稍嫌不清,而傅增湘影刻本妄補作「當聳」,四部叢刊本影印李孟傳本,按照影刻本描補作「當聳」。當知「當聳」是二十世紀的文字,已非宋版文字,與郭璞更無關係。)做好影印本其實也不容易。近年來大陸出版大量的線裝影印本,印面質量與民國石印本差不多,遠遠不如日本汲古書院製作的硬皮洋裝影印本。除了印面以外,用紙、書衣、裝訂、函套等統統與底本無關,提高成本,抬高身價,對我們讀書,有害無益。

排印放棄傳達底本的圖像信息,專門整理文本。圖像信息轉為文字信息,首先要解決異體字問題。過去在鉛印排字的時代,活字有限,異體字只有規範化。如今電腦排字可以提供越來越多的異體字,造字也比過去容易許多。有了自由就有選擇的煩惱,異體字才成為大問題。電子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在務求與底本一致的原則上,保留了大量異體字,同時在檢索引擎上套上異體字關聯表,使得異體字對檢索的障礙降低到最低水準。他們這樣處理,其實是具體操作上不得不然的結果。輸入、校對人員文化水平不高,而且字數龐大,不可能對每個異體字進行規範化,若要強行規範化,勢必錯誤百出。後來劉俊文先生主持的基本古籍資料庫,據說是採用了異體字規範化的方法。從檢索效果來講,兩種方法可以達到幾乎同樣的效果。如果有人要研究異體字,不用說,前一種方法有用,後一種方法沒用。

禮記譯解第532頁樂記「明王以相▲也」,注〔一〕「▲:同沿。」作為字的部件「口」「厶」經常相通,所以兌或作▲,兗或作兗,說或作▲,袁或作▲,遠或作▲,不同時期、地區的版本都有不同的習慣,而這些習慣與禮記無關,換言之,作為禮記文本,作▲作沿並無意義,校禮記不必出校記。禮記譯解對其他底本兌作▲,說作▲,遠作▲等處都沒有出校,於此獨出校記,大概是受阮元校勘記的影響。校勘記此處出校說明唐石經等較早版本皆作▲,而閩、監、毛本作沿。這種記載對研究異體字或許不無參考意義,但與禮記實無關係。越絕書書末敘雲「以去為姓,得衣乃成」,是袁字作▲;又雲「以口為姓,承之以天」,是吳字作吳。但我們整理越絕書,仍可用「袁」「吳」,不必改用「▲」「吳」。「袁」、「吳」是現在的標準字體,古代或作「▲」、「吳」也是我們的常識,作「袁」、「吳」沒有任何問題。至於異體字的地理分布、歷史變遷等,是需要另外專門研究的問題。

2005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敦煌寫本春秋經傳集解校證,移錄文本保留大量異體字,往往是過去的刻本上從來沒出現過的字體,而校證部分也用大量篇幅討論這些異體字。敦煌本的文本作為杜預春秋集解這部書歷史變化中的環節,具有重大意義,但在這本校證里,文本特點被埋沒在異體字的大海中,不便於了解。就異體字研究人員來講,研究需要的材料是古代抄本、拓本、刻本的影印本,抄錄或排印絕不可靠。因此可以說,此書的意義在異體字的「校證」部分,排印文本幾無意義。總而言之,此書是一部異體字研究的著作,既然如此,排印文本不如用影印來替換。作為杜預春秋集解的研究,不妨另出一本同名書,著重整理分析文本內容。異體字問題與文本問題,分開來討論比較方便。

文哲所的胡培翚集第9頁「版存▲陽陸氏」,有校記云:「▲當作沔,形近而誤。」「形近而誤」,一般是指錯以為別的字。但在這裡「▲」「沔」不是兩個字,(儘管「丏」與「丐」是兩個字。)「形近而誤」不如說「字形有誤」。這種情況,我們一般徑改不出校。無論是作者、編者、刻書者還是讀者,不會把「▲」當作另外別的字,應該可以說,這一異體字不包含在這本書的標準文本概念里。點校本通常是提供標準文本概念的表象,因此忽略這種字形上的小差異。若欲盡量完整地反映底本面貌,應該選擇影印的方法。至於黃家鷟、家驥禮書通故校文等校記經常指出字形小訛的問題,(包括形近誤字及異體字)是因為他們在校訂版本,與我們根據版本校訂該書文本不同。

保留異體字並非無意義,有改必出校也是值得繼承的好習慣。只要校對工作做好,改字必出校,無論校勘問題多嚴重,仍然可以利用。不過問題也看不同情況。如禮書通故,作者以及編刊者力求古雅,用古字形的標準宋體。這種古字形,顯然不是平常讀書寫字所用,因此用法不成熟,不免常出錯訛。例如,案通常的規範字形,稱謂、稱量均作「稱」,而在他們的古字系統里,前者作「偁」,後者作「稱」,需要分別。然而在禮書通故刻本上,從人從禾經常混用,不合古字規範。又如古字邪作「衺」,結果禮書通故刻本經常將「袤」「衺」二字相混。這些情況,正如現在大陸出版的某些繁體字書刊,云云不辨、御御不分一樣。可以說,古字系統是禮書通故刻本臨時穿上的一身打扮,並不是他的本質。如果我們只想認識禮書通故這部書,也不妨讓他換上另外一套不太刺眼的行頭。當然,服裝打扮往往代表一個人的思想,換套外表,畢竟不過是權宜的方法。禮書通故點校本改古字為通行規範字體,並不是要取代原來的刻本。有點校本仍然需要影印本,既然有影印本,點校本沒有必要一一注出異體字。有些點校本用異體字表或校記的形式保留異體字,終歸不能全面準確地反映實際情況,不如與影印本分工,點校本不要管異體字為便。

點校本的校對工作做得再好,也無法保證無一疏漏,這是我們離不開影印本的首要原因。因此我有點校本用影印文字的設想。早在1974年文物出版社影印南宋浙刊本荀子,即在影印本上套上標點符號。這些符號都用活字工藝製版,與其他大部分影印加標點本用手寫符號不同。香港曾經出過廣雅疏證影印加點校本,標點繁細,版面紛亂,不便閱讀。若將行閑、字閑適當留空,加上非手工符號,應該能做到比較完美。換言之,這是點校本,但文字部分不用電腦排字,而用底本的文字圖像。只要底本文字規整、清晰,則適用這種方法。就算如此,刻本及影印本仍然是需要的,因為編輯過程中也有可能發生錯亂,而且行格已經與原書不同,畢竟無法保留原貌。話說回來,如果只需要原貌,我們只做影印本即可。

現在通行的點校本校記原則是,底本不誤即不出校。因此,閱讀點校本,參考校記,原則上可以了解底本原來的文字,但無法了解參校本的全貌。流傳時間長,版本種類繁多的經典著作,不同的版本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曾有過影響,我們希望儘可能全面地了解情況。日本古代有七經孟子考文,近代也有周禮經註疏音義校勘記,都以詳細記錄版本異字為主要內容。記錄版本異字只是機械的工作,談不上校勘。但是作為基礎資料,記錄異文編成一部書,還是十分有價值。吳文治先生曾經點校整理柳宗元集,1979年由中華書局出版,至2004年又由黃山書社出版柳宗元詩文十九種善本異文匯錄,這是值得參考的做法。柳宗元集是可供閱讀的文本,附有要而不繁的校記,異文匯錄則可作研究資料,純粹機械地記錄異文。兩書目的不同,分開來作,各得其體,如果要編一部書兼顧這兩方面,結果只會不倫不類,無論哪一方面的要求都不能好好滿足。清代、民國學者的著作沒有那麼多版本,自然用不上這種方法。

時代較早,流傳情況複雜的書,沒有辦法整理成一個文本,則分開來整理,是最近的趨勢。如李零整理孫子,陳橋驛整理水經注,中華書局出版的麟台故事校證等,皆將不同系統的文本分開來整理,不勉強牽合成一個新文本。不同系統的文本都有不同的歷史意義,只能保留各自不同的面貌。如文選文本也分幾個系統,不同系統之間差異較大,無法整理成一個文本。因此我們正在考慮將「秀州本」系統的明州本、朝鮮活字本、嘉趣堂影刻廣都裴氏本整理成一個點校本。既然有明州本、朝鮮活字本的影印本,再出附有詳細異文記錄的點校本,用起來應該比較方便。

(七)學者的問題

據我了解,北京的中華書局,過去有一批專門從事點校工作的非專職人員如沈嘯寰先生,不少編輯也親自點校古籍,如業師王先生。如今編輯親自點校古籍的情況已經絕跡,點校主要由社外的學者來進行,少數退休老編輯被返聘從事覆校。近二十年來,古籍整理工作的環境產生了巨變,其中工作主體的變化尤其重要。回想大陸的古籍印刷業經歷了由鉛排到電子排版的轉變,而在這轉變過程中,由於電子排版系統的開發人員以及出版社的排版系統操作人員不能全面吸收過去鉛排工藝的各方面經驗,結果出現大量極不美觀的版面。現在點校工作的主體是學者,文哲所的點校項目也都由學者來承擔,今天由我這名愛好者來分析學者的問題。

總而言之,學者的特點往好了說是有系統的知識,便於理解原文。缺點是偏執,往往憑自己的標準看古書,不能全面體會古書的內涵。換言之,學者接近古籍有所企圖,懷著自己的學術目的,與我們愛好者只想與古籍閑聊,與古人交朋友不同。如段玉裁詩經小學論衛風淇奧「猗重較兮」「猗」當為「倚」字之訛,有這樣一段話:

庚子正月定此條,二月內閱文選西京賦「戴翠帽倚金較」,李善注引毛詩「倚重較兮」。汲古閣初刻不誤,上元錢士謐校本乃於版上更為「猗」字,遂滅其證據。於此見校書之宜審慎也。

這是典型的先有結論、後找證據式論述。表面上看,段玉裁為了校勘毛詩文本,利用文選注的引文,而且注意初刻、翻刻之別,似乎很重視版本,實際上對版本文字的意義沒有應有的認識,不知道僅憑這種引用文本而且經過無數次翻刻的版本來辨論字形微異,毫無意義。汲古閣本文選注作「倚」,不說明作為書的文選注作「倚」,更不說明李善所見毛詩作「倚」,也不能證明毛詩應該作「倚」。汲古閣版的祖本尤袤刻本已經作「猗」,足以證明段氏立論方法的錯誤。文獻工作者必須冷靜客觀地分析每一個版本異字的不同意義,切忌混同書和版本,在關注版本的同時,也不要誇大版本的意義。

又如士冠禮「賓字冠者」節「賓降,直西序東面,主人降,復初位」,鄭註:「初位,初至階讓升之位。」賈疏云:「賓直西序,則非初讓升之位。主人直東序西者,欲近其事,聞字之言故也。」盧文弨詳校於賈疏「主人直東序西」下補「面」字。這是因為敖繼公認為主人位應當與賓相對,清代很多學者多從其說,盧文弨也信從其說,以為主人位當在「直東序西面」,所以給賈疏補一「面」字。作為儀禮的理解,主人是否當在「直東序西面」是一回事,賈疏解釋鄭注說「主人直東序西」是另一回事。賈說明明白白,無誤解餘地,而持「以賈還賈」說的盧文弨居然有此誤,完全是他的學識作祟。

沈文倬先生是當今禮學大師,成果累累,有目共睹。他早年校點的孟子正義,點校方面問題極多。依我感覺,他關注周代,春秋戰國,最晚到漢代,這方面他有研究,有興趣,再往後就沒有興趣了。他對孟子有興趣,對趙歧也許關心一點,但對焦循根本不在乎,所以他對焦疏的標點錯誤百出。出版說明把焦循的生卒年錯算一個甲子,就具有象徵意義。對他來說,焦疏不過是理解孟子比較方便的工具而已,他不關心焦循。他只關心孟子內容的理解,不關心歷代學者的學說,哪一句是誰的話都無所謂,所以亂標引號,下引號經常標錯。(順便說,末卷孟子篇敘篇題疏後,點校本提行低二格作「趙氏孟子篇敘者,言孟子七篇所以相次敘之意也。」此趙歧自述篇敘之宗旨,自稱「趙氏孟子篇敘」,豈不奇怪。核影印本,知「趙氏」二字緊隨篇題疏文,恰到行底,原來只是題署篇敘作者而已,次行頂格寫「孟子篇敘者」,以下乃篇敘正文,點校本誤連之。這也是有點校本仍然需要影印本的例子。)在我看來,孟子是歷史形成的抽象人物概念,而焦循是活生生一個人。視眼前大活人如土埂,而要討論渺茫的抽象人物,我於心不忍。沈先生與我志向不同。如我曾見孟子正義引經傳釋詞,每在一段正義末尾,不在上文相關議論中,心存疑竇。後見焦氏日記,知焦氏稿成後始得釋詞,亟為補入故爾,心中竊喜。(儀禮正義引褚氏管見亦類此。)此疑此樂,不足與沈先生言。

學者校書往往忍不住多說兩句,這也是明顯的傾向。如江蘇古籍點校本儀禮正義,很多校記與校勘無關,第一卷的「校勘記」〔一〕用大段文字發表校者段熙仲先生對荀子「十九而冠」問題的高見。據說此點校本是段先生身後,經過他學生的整理,因此好意的理解是段先生留這一條筆記,本來無心作為校記,他的學生不忍刪省老師遺墨,所以混入校記里。文哲所的劉壽曾集第275頁「抱經澗蘋」,楊老師出按語說明「指盧文弨和顧千里」,這是註解,不是校記。更有典型意義的是中華書局點校本元和姓纂(附四校記)。元和姓纂文本問題非常複雜,也沒有善本。岑仲勉的四校記是學術界公認最全面、最可靠的研究成果。以孫星衍刻本或局本為底本,將四校記分繫於相應位置,向讀書界提供一個標準版本,這是中華書局的想法。承擔具體整理工作的是郁賢皓先生等學者。他們對唐代人物的履歷行跡都有深入研究,對姓纂、對四校記也都有自己的見解,能夠看出許多姓纂文本及四校記本身的問題。他們既然發現問題,也就是看到文本上、觀點上很多錯誤。文本、觀點既然有錯誤,就無法正確標點。所以他們也要出校記,不僅校姓纂文本,也要對四校記出校記。都已經有四校記,不能再叫校記,所以叫做「整理記」。實際上,這些「整理記」中不少條目已經超出單純的校勘範圍,而是與四校記性質類似的研究。陶敏先生的後記說:「根據中華書局的要求,此次整理,主要提供一個供研究者用的本子,盡量保存原貌,不增刪改正,這更給文字的句讀標點增加了許多困難。」又說:「由於中華書局要求我們充分尊重原作,不作改動,少加整理記,所以我們只將岑氏四校記改用新式標點,改正了引書卷數和引文中個別明顯錯誤。整理記寫得很少,體例也未能完全統一。這是我們深感遺憾並要請讀者諒解的。」可以看出,陶先生對中華書局的要求非常不滿,耿耿於懷。因為陶先生設想的讀者對象是和他一樣做唐代人物研究的人員,所以他要「深感遺憾並要請讀者諒解」。其實像我這種普通讀者,還是認為中華書局的做法比較合理,沒有甚麼好「諒解」的。四校記影響深廣,已經是一部經典著作,當代學者的研究在具體問題上可以補正四校記,但並不能取而代之。既然整理出版四校記,整理工作不能喧賓奪主。對四校記的補正工作自然有重要意義,但不如作為獨立的著作,另行發表。我們關心的是書,學者關心的是書中一方面內容。我們對待書猶如對待一個人,而對學者來說,書也不過是研究材料而已。新編汪中集敢忽視述學編次,重新編排,也是同類問題,我們則不忍心那麼做。

點校忌諱喧賓奪主,所以有些學者乾脆編寫校注。如中華書局新出的三輔黃圖校釋,卷二漢宮說長樂宮前殿「兩序中三十五丈」,校釋註解「序」為何物,引大戴禮「負序而立」孔廣森補註。不引爾雅,不引鄭玄,偏引孔廣森,引典沒有代表性。未央宮「至孝武以木蘭為棼橑,文杏為樑柱,金鋪玉戶」云云,文出長門賦,而校釋失注。作者似乎是考古專家,校釋提供豐富的考古資料,但文獻方面顯得薄弱。又如中華書局新出的東京夢華錄箋注,第802頁引「陸法言、陳彭年覆宋本重修廣韻」,使隋人、宋人合編清代「覆宋本」,可謂異想天開。第926—927頁引三禮圖「案燕禮云:司官尊於東楹之西,西方壺左玄酒,東上注云尊方壺為卿大夫士也。」竟不知何謂。(今案燕禮作「司宮尊於東楹之西,兩方壺,左玄酒,南上」,「注云」自然是「注云」之訛。)作者對歷史民俗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對筆記小說等方面資料很熟悉,但對經部文獻沒有了解。又如中華書局新出的揚雄方言校釋匯證,作者是訓詁學家,除了對用來校勘的幾種影印、影刻宋本的來龍去脈完全不了解外,後面附錄孫詒讓札迻相關內容,標題竟作「方言郭璞注」,下署「孫詒讓」,文後注出處「據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清疏四種合刊本」,說明作者對文獻全無概念。像這三部書,都是作者長年研究的成果,有突破性成就,但在作者不重視的方面,往往出現較大問題。

周祖謨對廣韻的校勘,解決了大部分涉及音韻的校勘問題,影響深廣。後來葛信益先生從較廣泛的角度校讀廣韻,寫過幾篇非常有趣的文章。(後編成廣韻叢考,由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例如二十六桓今本作「縏番和,縣名,在涼州。」,本來應該是「縏小囊也。番番和,縣名,在涼州。」,今本脫「縏」字注三字及大字「番」。這類問題甚多,而周祖謨全然沒有顧上。應該說,周祖謨只關注音韻,忽略了其他方面問題。但這恰好適應了一般讀者只把廣韻當作音韻工具書的需求,所以讀者普遍認為周祖謨校本很方便。周祖謨校本的確有局限性,但這不妨其作為有用的工具書。

學者的工作有優缺點,我們編書,一方面要將他們的優勢儘可能系統地發揮出來,另一方面注意不要讓他們的缺點成為書的缺點。學者自己編書,也要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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