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魯迅推廣新式標點

1919年4月,胡適等教授借鑒西方語言,聯名提出新式標點符號方案,北洋政府於翌年初頒布推行。之前的古籍並無通用的標點,而文章句讀則是讀書人的一項基本素質。    魯迅自幼深受舊學熏陶,北漂那些年又潛心於抄古碑、校古籍,以至於步入中年之後,還偶用文言給友人寫信,如1927年底致函蔡元培,1928年底致函陳子英,俱是通篇不加標點。但與此同時,魯迅站在新文化運動的前沿,致力於推廣白話文和新式標點,其小說、雜感均開風氣之先,成為一時範本。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是我國最早採用新式標點的著作,當年胡適將這本新著簽名送給章太炎,上寫「太炎先生指謬」,下署「胡適敬贈」,並按早期的標點方法,在兩人名字旁邊各加一條黑杠。章太炎那時對新式標點還不甚了了,看到自己名字旁邊有條黑杠,不禁大罵:「何物胡適!竟在我名下胡抹亂畫!」及至看到落款,才消了怒氣,說:「他的名旁也有一杠,就算互相抵消了罷!」    相比之下,魯迅積極順應新潮,在試用新式標點方面身體力行,起初又因尚未熟練掌握而顯得謙虛謹慎。1919年4月,他通過錢玄同將小說《葯》投給《新青年》雜誌,並致信錢玄同說:「請您鑒定改正了那些外國圈點之類,交與編輯人;因為我於外國圈點之類,沒有心得,恐怕要錯。」    1935年11月,魯迅幫助審閱蕭紅《生死場》的最後一次校稿,15日在致蕭軍的信中說:「校稿除改正了幾個錯字之外,又改正了一點格式,例如每行的第一格,就是一個圈或一個點,很不好看,現在都已改正。」    魯迅這裡所說的是標點符號的一條規則,即一行之首不應出現逗號、句號之類。魯迅關心扶持青年作家向來無微不至,在指導他們的創作方面始終一絲不苟。    標點可見文品,小事可見人品。    (摘自《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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