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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特大販毒案偵破紀實

「11·10」特大販毒案偵破紀實 刷新

標籤: [ 原創 2008-07-04 16:59:39]作者:《法律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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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陳力

  編者按:

  2007年11月,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與成都、大理、麗江、西雙版納等地警方聯手行動,破獲了一起代號「11 ·10」的特大販毒案。2007年年底,該案被雲南省評為「2007年度偵破精品案件」,並在全國禁毒工作會議上得到公安部部長孟建柱的高度稱讚。

  2008年國際禁毒日的主題是「抵制毒品、參與禁毒」。

  213國道是一條從雲南的中緬邊境一直通向河南鄭州的交通大動脈。2007年冬天,在國道上執行常規查稽任務的民警們憑藉著智慧和勇敢打掉了一個特大販毒集團。

  越野車上驚現奇異芳香

  2007年11月10日,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與墨江縣公安局組織民警,在213國道的一段老公路上執行常規查稽任務。中午12時左右,一輛白色越野車向設卡點緩緩駛來。讓民警們不解的是,這輛價值60多萬元的高檔車為什麼會選擇如此荒山野嶺、路況不佳的地段行駛呢?職業敏感讓禁毒支隊副支隊長普光偉和偵查員小張立即攔下這輛越野車。

  越野車上的兩個人自稱是夫妻,男的叫陳清志,女的叫謝岳伶。面對民警的查稽,他們神色自若、十分配合。然而,隨著查稽的深入,他們再也無法掩飾內心的驚慌。

  民警們先是在車的后座上發現了一個黑色手提包,裡面竟然整整齊齊地碼放著一沓沓的現金,共計50萬元。「他們為什麼攜帶這麼多現金?又為什麼繞行如此偏僻的鄉間老路?」一連串的疑問引起普光偉的懷疑,更讓普光偉生疑的是,夫婦二人竟然對這50萬元的用途說法不一。

  正在此時,小張又有了新發現。他打開車的後備箱,一股刺鼻的煙草味直竄出來。在一個編織袋裡,小張看到了滿滿一大包的已經變質的劣質煙草。經驗豐富的小張拿出煙草後,將後備箱關閉,3分鐘後,當他再次打開時,他聞到的不再是嗆鼻的煙草味,而是一種異常的香甜味。

  循著這股特殊的芳香味,小張的視線落在備胎上。小張注意到,越野車的四個輪胎都是新的,唯獨備胎比較陳舊。割開後的備胎,讓在場所有的民警震驚,裡面竟然藏有重達11.94公斤的冰毒。

  一起特大販毒案隨之浮出水面。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立即將此案列為「11·10」特大販毒案件,準備傾盡全力打擊犯罪嫌疑人陳清志的上家和下家,摧毀整個毒品販運網路。

  然而連夜的審訊並沒有取得突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清志始終不肯說出這數量巨大的毒品來自哪裡又將賣向何方,並且一口咬定是幫朋友帶的輪胎,至於輪胎里的東西他毫不知情。

  此時,陳清志被抓獲已經超過24小時,如果他的上家和下家一旦發現此人突然失去聯繫,一定會立即逃之夭夭。時間緊迫,玉溪市公安局局長、全國禁毒英雄明正彬決定親自出馬,審訊陳清志。

  經過分析,明正彬知道,陳清志之所以拒不交代,最大的心理障礙還是所謂的「江湖道義」觀念。隨著審訊的深入,明正彬發現,陳清志對妻子謝岳伶和自己的家庭,充滿了自責。

  明正彬當即告訴陳清志:「你的家庭也好,包括你和你老婆能不能從輕、減輕處罰,這些都要自己來爭取立功的機會。只要你在案件中有立功的表現,我們都會和法院、檢察院做溝通,把你的表現如實寫進警方的偵查意見中。」

  明正彬的話觸動了陳清志,他開始表示願意和警方配合。陳清志交代,這批毒品從一個叫岩塞的緬甸人手中購買的,要運到成都賣給一個叫姚洪的人。

  日行千里,成都毒販束手就擒

  玉溪市公安局決定,押著犯罪嫌疑人陳清志去成都交貨,同時抓捕正在等待接貨的姚洪。一路上警方非常擔心,此時距離陳清志與姚洪約定的交貨時間已經過去了30多個小時,姚洪見陳清志遲遲不到會不會產生懷疑?為了探聽一下對方的虛實,警方要求陳清志打電話給姚洪。

  根據通話情況推斷,姚洪此時還沒有懷疑。警方絲毫不敢懈怠,開足馬力、晝夜兼程,向成都進發。第二天上午,當偵查組到達四川省宜賓市境內時,陳清志突然接到了一個神秘電話,而這個電話並非成都的姚洪打來的。

  打來電話的竟然是緬甸毒販岩塞,他邀請陳清志到成都交完貨後返回邊境,再做一筆生意。這一情況,正中警方下懷。

  就在專案組即將到達成都的時候,成都警方卻傳來消息,整個成都沒有一個叫姚洪的人。

  沒有姚洪這個人!這樣的調查結果,讓專案組每一個人都大吃一驚。如果姚洪是陳清志設下的一個騙局,那麼不僅浪費了專案組的時間,而且隱藏在陳清志背後的整個販毒網路就將逍遙法外。

  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姚洪極有可能是毒販在交易時使用的化名,於是決定按計劃繼續交易。據陳清志交代,通常的交易地點都是在姚洪租住的房屋內。專案組一到成都,就在成都警方的配合下,對陳清志指認房屋的租房者身份展開調查。租房者是一個叫姚守洪的人,而「姚洪」正是姚守洪的化名。

  此時,陳清志又交代,姚守洪的住處有一台望遠鏡,他在每次接貨前後,都要用這台望遠鏡仔細觀察樓下的情況。此前警方的偵查,會不會已經被姚守洪看在眼裡?他又會不會趁機逃竄呢?

  時間緊迫,除了陳清志提供的部分情況以外,警方對姚守洪的房間有多少人、有沒有武器或者爆炸物品等情況一無所知。警方決定,立即在姚守洪租住的房屋內展開抓捕。

  當天晚上10點鐘左右,執行蹲點任務的民警報告,姚守洪租住的房間內,電燈亮著,裡面有一男一女說話的聲音。警方在指示陳清志打電話確認姚守洪在住處以後,抓捕行動,隨即展開。

  陳清志在警方的押解下,抬著裝有毒品的輪胎,敲開了姚守洪的房門。就在姚守洪開門的一剎那,神兵天將般的民警,衝進了姚守洪的房間。民警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制伏了正打算清點毒品、交付貨款的姚守洪。人贓俱獲、鐵證如山。姚守洪再也無法抵賴,他開始向警方交代向陳清志等人購買毒品,並進行銷售的犯罪事實。

  抓獲姚守洪對於「11·10」特大販毒案件的偵破才僅僅是個開始。因為陳清志和姚守洪只是緬甸毒販岩塞向中國境內販運毒品的一條線路。真正徹底摧毀這個販毒團伙,必須把境外毒販岩塞等人也一網打盡。

  請君入甕,緬甸毒梟武裝販運

  岩塞是緬甸境內一個臭名昭著的毒梟,早已被我國警方注意。玉溪市公安局局長明正彬表示一定要將岩塞繩之以法,他說:「岩塞多次向我境內走私販運毒品,儼然是一個毒瘤,要把他拔掉。因為他已經是罪惡累累的那麼一個大毒販,所以說我要達到誘毒入境、人臟並獲的目的。」

  在民警們趕赴成都抓捕姚守洪的同時,明正彬已經抵達了雲南的西雙版納,他也在著手為一場大的禁毒戰鬥進行周密的籌劃,如何把狡猾的境外毒販誘入我國境內實施抓捕?

  這時境外毒販岩塞又一次給陳清志打來了電話,電話中邀約陳清志第二天晚上在西雙版納州勐海縣打洛鎮(中緬邊境屬我國境內)進行毒品交易。按照以往的習慣,陳清志將在第二天下午,交給岩塞一個備胎,岩塞將毒品裝滿備胎後,再送回並取走現金。而這一次的毒品數量,竟然是驚人的200件。

  這回留給警方準備的時間一共不到24小時。

  根據緬甸毒販岩塞的習慣,交易毒品必須在晚上,而且必須在他們經常交易的地點。民警們只能按照岩塞和陳清志的交易習慣來制訂抓捕計劃。

  第二天上午,明正彬押著陳清志,在崎嶇泥濘的公路上行駛了3個小時後,到達毒販約定的秘密交易地點。然而當警方對交易地點進行秘密偵查以後,卻發現這裡的地形情況對抓捕行動十分不利。

  擁有軍事常識的明正彬敏銳地注意到,毒販約定的交易地點,與緬甸相距只有50多米,對方不僅可以使用輕重武器進行掃射,而且可以拋擲軍用手榴彈。選擇這裡作為交易地點,境外毒販可謂煞費苦心,應該也具有一定的軍事常識。這一推斷,得到了陳清志的證實,他說,他去那裡拿貨的時候,曾見對方身上帶著緬甸軍隊用的短槍。

  更危險的是,這個交貨地點是一個小小的半島,我方只佔一側的江岸,對方不僅地勢高,而且對交易地點形成三面合圍的態勢。在夜間抓捕時,民警們難免會使用手電筒照明,而在漆黑一片的夜空下,打著手電筒的民警將成為武裝販毒的活靶子。這場仗,還打不打?該怎麼打?緝毒民警們該何去何從?

  明正彬冷靜地分析了當時的形勢,他決定把交接毒品的地點往旁邊的芭蕉林里後撤30米。這樣不僅不容易引起對方的懷疑,而且有了這30米的距離加上河流本身50米的寬度,民警們就成功地躲開了對方威力較大的手榴彈投擲區。

  為了確保參戰民警的人身安全,尤其要準備應對對方用衝鋒槍掃射的突發情況。明正彬決定派出一個特別行動小組,攜帶多支衝鋒槍和手槍,埋伏在現場附近,掩護其他民警實施抓捕。

  儘管夜間行動的細節已經布置妥當,但是還有一個極為關鍵的環節,需要事先完成。按照岩塞和陳清志的交易習慣,在當天下午5點左右,陳清志必須將用於藏匿毒品的備胎交給岩塞。而狡猾的岩塞把交輪胎的地點,選擇在與中國陸地接壤的邊境線上的一條山路上。

  警方決定,派出兩名民警化妝成陳清志的馬仔,陪同陳清志去交輪胎。這個重要而危險的任務落在了剛剛參加緝毒工作的小李和小張頭上。面對這樣的單刀赴會,兩個年輕人都感到了莫名地興奮。

  而明正彬心裡卻非常清楚此次任務的重要性和危險性,在那樣的場合,一個眼神、一個動作都可能讓對方發現破綻。一旦兩名年輕同志把握不好,不僅整個抓捕計劃將徹底失敗,兩位年輕民警甚至可能會有去無回。

  明正彬反覆交代兩位年輕民警,並在會議室進行了演練,教給兩位年輕同志如何扮演好馬仔,如何不讓對方看出破綻。

  小李在事後回憶說,當時他最擔心的就是陳清志在和緬甸毒梟的交談過程中逃跑,如果他跑到大山上,幾步之遙就是緬甸。

  陳清志似乎知道此時自己已經難逃法網,他配合地招呼馬仔將準備好的備胎搬上對方的汽車,沒有露出一絲痕迹地和對方握手告別。緬甸毒梟岩塞拉走了輪胎,等待他的將是深夜中國警方布下的天羅地網。

  瓮中捉鱉,警方夜半擒毒梟

  為了使抓捕行動能夠大獲全勝,警方將參戰的20多名民警,分為押解抓捕、現場伏擊和火力掩護三個行動組。行動開始之前,擔任現場伏擊和火力掩護兩組民警,先期趕到交易地點我方一側,埋伏在交易地點附近的香蕉林里。行動開始的時候,現場伏擊組,協助第一組民警抓捕境外毒販,火力掩護的組擔任現場武裝警戒,並密切注視對岸動向,掩護其他兩組民警實施抓捕。

  河岸邊上、芭蕉林畔,夜晚的蚊蟲格外兇猛。然而,埋伏在蘆葦從中和芭蕉林里的民警卻不敢有絲毫懈怠。因為只要稍有活動,就很可能讓對岸緬甸毒販的觀察哨發現,導致抓捕行動的全盤失敗。

  然而,讓所有人都感到奇怪的是,約定的交易時間是晚上7點,可是直到10點,岩塞還沒有現身。難道是發生了什麼意外?由於當時通訊全部中斷,這其中的原因,只有埋伏在準備運毒的車輛上的押解抓捕組才知道。

  原來,並不是緬甸毒梟發現我方埋伏的偵查員,而是因為毒品太多一時還沒能裝進備胎。陳清志在與岩塞通電話時順口說道:「裝不進去你就把輪胎和裝輪胎用的撬胎棒一起拿過來,我來裝嘛。」陳清志脫口而出的這句話,卻讓負責押解的民警出了一身冷汗。

  撬胎棒是將近七八十公分的一種鐵棍,兩頭尖、中間圓。民警們都清楚,短距離的近戰,槍不如刀,刀不如棍。實心鐵棍,萬一掄在民警頭上,輕則喪失抓捕能力,重則喪失性命。

  民警急中生智,想出了一個破解撬胎棒攻擊可能的險招。在控制陳清志接貨的同時,由化裝成馬仔的民警小李利用幫助對方搬運毒品的機會,先把撬胎棒巧妙地抓到手,以消除抓捕過程中民警可能遇到的危險。

  半個小時後,境外毒販終於打來電話,要求接貨。押解抓捕組民警,立即帶著陳清志一起,驅車趕往預定的接貨地點。

  幾分鐘後,三個影子,在手電筒光的引導下,向隱藏的警車走來。

  為了分散緬甸毒販的注意力,民警當即要求陳清志與境外毒販打招呼、寒暄,同時化妝成隨行馬仔的民警小李隨即上前,順其自然地接過了對方手中的撬胎棒。而警方實施抓捕的時機,也正是選擇在了這一刻。

  民警郭振海第一個從車裡沖了出去,他一把抓住主要犯罪嫌疑人岩塞的衣服,然後猛地一拽,伸出胳膊緊緊勒住緬甸毒梟的脖子。兩人倒地的同時,郭振海的兩隻腳已經死死鎖住了岩塞的腰部。其餘民警在10秒鐘內,紛紛趕到,將垂死掙扎的岩塞牢牢控制。

  而岩塞的兩名馬仔,岩溫和岩溫囡,看到岩塞被抓,也放棄了逃跑的念頭。他們渾身戰慄,舉手向神勇的中國警方投降。

  在此次邊境抓捕行動中,玉溪警方在西雙版納警方的積極協助下,沒有傷一兵一卒、沒有費一槍一彈,當場繳獲毒品 100件,重達19.76公斤,抓獲境外販毒嫌疑人3人。

  在當地群眾的配合下,陳清志在西雙版納的同夥岩拉、岩三等人也在36小時後被抓獲。「11·10」特大販毒案件,涉案14人,無一漏網。一個特大販毒網路被徹底摧毀。

  正如明正彬所說,禁毒要全民參與,毒販是逃脫不了法律制裁的。

  (摘自《法律與生活》半月刊2008年7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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