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死亡得生命(下)
第 四 層這是論到在裡面的新生命,它的特性,它的情形以及「棄絕」的真意義。這是屬神裡面的生命。這生命有無數的層數,信徒在這層中有無限量的進步。水流入了海,就能越流越深,在深不可測的海洋里。以前的種種都是發生在信徒自己裡面的,現在就超出自己,找到了廣大無際的度量在神的裡面。有豐盛生命的信徒脫離了自己之後,他就覺得有一種新的能力掌管他。(注:信徒好像有一種「新能力」或「新生命」掌管他,其實這不過是一種新生命的感覺,這生命從前已經有,現在因著他忠心用力尋求主,一天更深一天,此時才覺得而已)。一個靜默的能力管治,浸透他的全人。他是進入一個由死里發出來的生命里,這生命就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的生命。人若想他自己是在這一層,但是還有許多的掣肘和無能,他就還未在真實復活的生命裡面。這生命的意思是信徒得著了生命的動作。在屬靈的復活中,凡事都得百倍的報答(可10:29-30),並且易於取用,不過不像以前為著自己取用。
1、與神生命聯合的特性受神管理——他不再管,他是受管。神作他生命的原則,所以不能有所缺乏。他失去了受造的,得著了造物者。失去「一無所有」「得著一切所有」。在神裡面有了一切——他不再為自己而活而工作,乃是神藉著聖靈在他裡面生活、工作、運動。這樣地一直進步,他就因主的富足而富,因主的愛心而愛,這是逐漸的,好像被剝奪是逐漸的一樣(林前3:21-23)。他生活不勉強——神的生命管理他,在 裡面工作,非常的自然,好像活出天然的生命一般。《註:百合花的長大,是不必花力氣的,這正是這生命的寫照(太6:28)》他不再想自己,也不想如何動作,他將平時的職守,交給主來工作、來運行,立志行事,成就主的美意(腓2:13,來13:21)。完全安息——他十分滿意在神的裡面。神的平安充滿他,所以他的平安,就永不改變(腓4:7)。他安息地住在主裡面,並不掛慮他的自己。他也不自問,他到底是回憶,還是亂想,這個或那個,因他不想念自己。他不必退到裡面去找神,因為他毋須再到裡面去找 。《註:神是在裡面,但是他不必到裡面去找 ,因為神無所不在(徒17:28)》。如果人在海中,他就不能揀選海的這一處或那一處,他只需要在這環境之中就好了。信徒有無限的喜樂——沒有東西能擾亂他的平安或減少他的喜樂,雖然這喜樂是不覺得的。他有說不出來的喜樂(彼前1:8)。神給他力量能承擔這喜樂。他和神的旨意和諧——他沒有和神分別的意志。(註:這不是說他的意志消滅了,乃是說他的意志,與神的旨意和諧,因此他能自由的、喜樂地、自然地,要神所要的,超乎一切)。因為他的意志就是神的旨意,他無所愛慕,但他愛慕成為神所愛慕的。因為他已經失去一切抵抗反對神的心了。他生活簡單——他的生活很簡單。對於自己沒有什麼話說(太10:16,林後11:3),他頂安靜,這並非因為自尊,乃是因為生活極簡單,一切的言論已經成為過去的經歷。在這層屬靈的生命中沒有異像,啟示,夢兆和改變,他已超乎這些之上。因為這路是簡單的,在神之外不見一物,神成了一切事物的中心與根源,神也環繞著他。一切工作的界限都被除去,最卑微與最高尚的工作,只要是合乎神旨;就一樣的可愛。(註:放下工作來禱告,或放下禱告而活潑地工作都不退縮。在一切的事上,神能自由地按著 的旨意對付他。他所有的環境,和生活上的職守,都有神在那裡安排。在神裡面的人,也知道神在一切裡面。最高愛神的心,並不要我們放棄對待鄰舍和仇敵的本分。當我們的靈歷不在「情感作用」中,就必有此現象)。所以在這一層的信徒,並不貪求事業,在神旨中,時刻都知足。他在神裡面,與基督合一 ——他現在不再和神有所分別。他在神裡面,如同在空氣里一樣,他不再覺得愛心,亮光,與知識,他只知道神是一切,除在神裡面之外,他「自己」已不再活。他不再覺得神如同我們不覺得所呼吸的空氣一樣。他不知什麼緣故,他滿有基督的傾向。這並不是因為對基督有什麼特別的看法,或者效法基督,不過不期而然的,活出主的生命來。隨著環境的需要,彰顯出謙卑順服等等美德。現在只有神是他的寶藏,從神那裡他取得一切的需要(西1:19,林後9:8)。2、使徒的生命在這一層里,使徒的生命起頭了,這就是一個多結果子的生命。(註:這生命的特性,很可以從五旬節之後的使徒們裡面看出來,特別是在保羅的身上)。許多人到他那裡去,他就將生命遞給他們(林後2:16),因此就得了許多人歸基督,這生命的能力是很自然地流出來的,作器皿的並不必掛心或思念(約7:38)。【自由】 在這層里,他得著了真自由,作神所吩咐的工作,也有了極大的容易和能力。現在神要他作的事情,沒有一樣是難的了。神如果要召他傳道或教訓,他就特別容易,因為神是他的源頭(林前2:13)。但當注意這種容易並非一下子就給的,常等到自知無能之後才賜的。最要緊的是不要強求,要小心,不可過於神所量給我們的界限(弗4:7,林後10:13)。【能力】 在神裡面的信徒,對於別人是大有能力的。神將別人的事託付他,不過一切都是神作的。他不再覺得以別人為他的「試煉」,因為他的心天天放大能夠包容(林後6:11-12)。【明了】 神奧秘的啟示,在這人的身上,不是藉著話語,眼見,亮光,乃是藉著一種裡面的知識來認識神(林前2:9-13)。當他講說或書寫的時候,他就要驚奇,看見一切都是出於神的中心。在顯明給別人看的時候,他自己也看見了啟示。他要稀奇,因他是寫他從來所不知道的東西。在別層里的信徒不是這樣,因為他們所得的亮光過於經歷,在此,是經歷過於亮光。凡在這層裡面的人,神照他們的容量,都充滿他們,每一個都是充滿的。但是各人所得的充滿不一定都是一樣的。一面講信徒失去自己歸向神,另一面又說信徒還有自己的容量,好像是矛盾的。其實有兩種的容量,一是受造的,一是神在裡面的,就是在他裡面多多失去自己的容量。信徒經過了剝奪的課程,使他失去一切的外表,叫他流入神裡面,好像水和源頭相接越流越深。(這並非說,信徒失去了受造的性質,神不能再放下他,不過是神不願放下而已。)他就非常的自由,非常的偉大,「全地」在他看來,不過一小點而已。他可以作萬事,也可以不作一事。在任何的光景與環境都能處之泰然。無論對待什麼事物,他不再是狹窄的,有限的,禁閉的(比較腓4:12-13)。3、瓦器 「我保羅…外面是卑賤的」(林後12:1)。「神揀選…世上卑賤的」(林前1:27~31)。這「外面」是頂平常的,和別人沒有什麼分別。除神所要他告訴的人之外,別人看他在外面沒有特別的。神用日常的生活,將他藏在自己的懷裡,叫世人看不出來。【受苦】 他現在很強壯有力,所以神就將更多更大的試煉給他,他也能藉著神忍耐的能力來擔當(腓4:13;西1:24)。他的覺官(感覺)覺得痛苦,並繼續在苦痛之中。(註:神的生命越啟示得多,痛苦的感覺也越銳利)。罪能使知覺遲鈍,所以信徒越脫離罪的能力並「屬己」的生命,就越能和主交通,因主是「被試探而受苦」的(來2:18)。但在他心中的深處,卻泰然自若。因為管理他的,是不改變的。現在他好像分作兩部,就是上部與下部。它們雖然住在一起,卻是各不相通的。沒有什麼苦痛能改變上部的平安,鎮靜,喜樂和堅定。而上部屬神的光景也不攔阻下部的受苦(林後1:5)。外面的痛苦可以不仃止,而裡面的憂愁,懸念,苦惱是會止的。【過失】 他在此時的過失,要比以前更隱微,他知道他的過失更清楚,因為他的眼睛是開的。他切不要用力來潔凈自己,因此舉,反要加罪。(註:當我們看見有錯的時候,或者真的犯了罪,我們只要安靜地,相信 ,不要懼怕或焦急,用謙卑悔罪的心來到願意赦罪的神前,來到基督的十字架,在那裡受傷的信徒就得著醫治)。他應當住在神的安息里,相信神要釋放他離開神所要啟示的,(意即神繼續地要將他的「己」啟示給他看。譯者注)(腓3:15,約壹1:7)。一切歸回神的思想,都當除去,因為歸回是表明先離開了神。所以信徒當繼續不斷地住在神裡面。4、常住的條件「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住在我的愛里」(約15:10)。「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羅11:20)。忠心與神同工——信徒當將自己交給神,讓神時刻來管理你。忠心並不是被動,乃是若不是神的生命有所活動,自己就不活動(西1:29)。時刻接受神的旨意——他應當時刻接受神一切的安排,就是把日常各種的環境,當作神在那一刻中為他命定的旨意;不必為著以往懊悔,也不要為著將來懸望。除去反「己」的心——信徒若能不看自己,他要如何的長進呢!信徒應當懼怕想到自己,因為這能叫他回到自己裡面去。無論他進步到那一層,這種退回都是可能的。他反「己」多久,他的不進步也多久。(信徒回到自己裡面,並非他從那一層墮落,不過他已越出神的運動而已。)(註:對於靈命問題,神在聖經中從來沒有命令信徒自省,因為我們不能自知,我們的自己本來是敗壞的。神指示我們,我們才知道我們的自己。這就是「光中見光」的意思)。除去自己的用力——應當讓神作一切事的起首,信徒只要行在神所預備的路上好了。(註:神在信徒裡面的運動和 在環境中的安排是相符合的。這外面環境的安排,正是見證神在信徒裡面的運動。不過這是不能相反,或過於聖經的記載(林前4:6)。信徒不是發起的,乃是與神同工的。這就是說,信徒應當注意神在外面事物上的運行,而和 同工,如同神在他裡面與四圍的工作一樣。這樣作,可以除去人意的催促,並減去不結果子的工作。也能使神成就 無上的美意在 所救贖的被造里(比較來13:21)。信徒只要作一些出於自己的小事,就必覺得犯了不忠的罪了(信徒能作反對裡面所指示的工作)。神並沒有應許信徒絕對不能反抗或一直不動,不過在屬靈的生命里,信徒能很容易地作他日常的本分,並且順服神的旨意。《註:照著所知道的順服神,是常住在神裡面的大條件。其餘就是要相信神的信實,保守信徒在 裡面。相信豐豐富富住在心裡的神的話,並相信聖靈已一次用血洗凈(彼前1:2)。》5、神居萬有之中「我們乃是與父並 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17:21-22)。信徒與耶穌基督一同住在父神裡面,四圍都是神。現在在神的裡面根深蒂固如同磐石一般。無論什麼試煉和打擊都不能動搖他(徒20:14)。神叫他受許多奇怪的試煉,但是神卻除 (神)之外不使信徒安息在任何事物之上。(註:信徒常以為他已經達到了第四層的最高峰,豈知這沒有像他想的那麼容易。頂屬靈的人常以「亮光道路層」的成熟期,誤作這層。有的人知道了這層。不過是一時的,並沒有得著實在的建立。因為神先賜給人這層的亮光,並給他預嘗一些這層的滋味,後來就將這層感覺上的知識收回,好給他這層的「實在」,最後才賜給他有在神裡面生命的確據。)當信徒追求更認識神,神的亮光也加增,他越進步就越能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我乃是竭力追求……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2-14)。這裡一切都是神,神無處不在,神在一切的裡面(林後5:18),信徒也就照樣的在一切的裡面。他的祈禱是平衡的,不間斷的(帖前5:17)。他不知道別的,只知道他有不間斷的平安。就是有時候神將他的榮耀充滿他的感覺,他中心的深處也無改變,一味照常。水流已經在海中,海潮與海流在神裡面,安靜地,相合地和神的動靜,一同漲落。海帶著他進前,就有無限的進步。6、什麼是真的順服(或作棄絕)有多少信徒,和神講條件,限制神,只肯順服到某種的程度呢?這是形式上的順服,並非實際的。完全的順服,沒有例外,也無私留。但是有多少人甘心伏在造物主的手中,讓 隨意待他,不抵擋,也不管世人的論調呢?!哦!膽小的人呵,你怕什麼,你怕失去你的自己嗎?你想一想:你是何等的微小,而不值得什麼的東西呢!這算多大的事呢?是的,你若將你交給神,你就要失去你的自己,但是你要在 (神)裡面失去你的自己。可憐,人的眼睛是何等的瞎呢?他們以為這是不配叫大人物作的。以為這是太卑下的。他們太聰明謹慎了,所以這條路就少有人知道,因為這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11:25)。神用什麼法子引人歸 呢?與我們所想像的絕對不同。 是藉著拆毀來建立。 是藉著失去生命來賜生命。哦!生命,引到你的那一條路是何等的窄呢!哦!愛,禰是最純潔的,因禰就是神的自己。哦!福哉「虛空」!你的結局是何等的榮耀!何等的得利!哦!我的魂哪!你所有的損失還沒有償還嗎?你因失去一切,已被高舉在一切之上。
附 錄與神聯合信徒的特徵
靈的安靜,我們得著多少;神的形像,我們也就得著了多少。人若在神為他定規的地位和道路上穩固地前進,不因反對而受驚,這人就常有主耶穌的沉靜,而真的像神。(一)與神聯合的信徒不求甚解離神的人,若要抑制理想,必定很難。他要理論,是因為他已失去有理想的神。神若失去他該有的地位,就我們所看到的真理,已無準則可繩。真實更新的人,已止息了有害、混亂的天然理論。真實的智慧,就是要知道神所要他們知道的,藉著神的引導,來使用我們的知覺和思想;除此之外,不再他求。你這尋求真理的人哪!你要論理由,你會看見在理由里得不著安息。除非你安息在有理由的神裡面。你所不知道的,神知道。眼被蒙蔽的人哪!依靠神手的領導前進吧! 要為謙卑相信的人,解決問題,而向不潔的人隱藏起來。(二)與神聯合的人,仃止一切和神旨不合的愛慕。有兩種的愛慕:一是從不聖潔的天性所發出的,一是從神發出的。前者帶著急躁和憂愁,後者有真實的平安。我一切的愛慕都在神這面而得著成就,所以在神裡面有安息。(三)與神聯合的人沒有良心的責備。信徒在未完全與神聯合時,經過過渡的層次的當兒,裡面常有自訟。他們知道善,行起來卻帶著些惡。他們常受裡面的教訓,良心是會有愁容的;更新的人,才無良心的定罪。良心的催促是在動作之先;良心的責備是在動作之後。與神聯合的信徒,行善非因催促。他已將自己全交給神,讓神來用他,使用他,叫他與神的性情有分。這樣的人可以說他的動作是由於性情(神的),並非因著催促(良心的)。他的動作是藉著在他心中運行的生命,不是藉著一種強迫的激動。不用催促,而能前行的人,是毋需催促的。(四)與神聯合的人沒有紛擾的懼怕他不怕缺乏,不怕受苦,不怕人,這和不以畏罪而發生的懼怕,和因尊敬而發生的敬畏是截然不同的。(五)與神聯合的人不與環境奮鬥與神聯合的人,當然也和神的動作和安排聯合,他沒有自己選擇的煩惱,他只揀選神在各樣環境里替他安排的。神的揀選就是神的安排。況且神的安排是內外兼有的。 是人心裡感覺的默示者,也是人外面事物的指使人。所以更新的人不愁裡面的經歷有什麼特別的樣子,也沒有虛空不定的想像,也沒有不聖潔不知足的心。別人有比他高的地位或別的東西,他也不嫉妒。若受別人的傷害,也不覺難過。因他知天父總有好意思,叫這事臨到他是合式的。他能很安靜地接受攻擊,且能為害他的人憂傷。(六)與神聯合的人沒有工作「工作」二字含有用力的意思。在天堂里,有生命與活動,卻是毋需有力,就是痛苦的用力。一個更新的信徒,並不仃止他的活動,也不空閑,不懶惰,但是他所作的工,並沒有普通工作所包含的情形,因為——(1)有神的能力在他裡面工作(2)他的活動,都是因著愛心。沒有完全成聖的人的工作,是藉著理想、思慮和意志的勉強努力,來激動自己去工作的。但是與神聯合的人,卻以工作為消遣、為娛樂。他雖作工,卻不知道是作工,因為愛將工作化為他裡面生命的一種天然的活動。他作他所愛作的工,正像鳥且飛且歌一般。所以說更新的信徒,沒有工作,並不是說他沒有活動。不過是說他工作頂容易,並且和他所愛好的頂相合,與神的安排是一致的。所以在他的工作里,毫無痛苦和枯乾,屬神生命的動作,是借於天賦的愛好而作的。(意即有一種傾向神的天性,使你愛作神的工作,譯者注)。他所要的是動作的機會,不是動作的催促。(七)與神聯合的人,好像在許多的事上是自相矛盾的。(1)「他死了,卻又活動著」。這就是說他向私己的目的、喜好、性情、成見、娛樂和屬世的名譽尊榮死了。他是向神與神的旨意活著,向從神來,只從神來的尊榮而活。(2)「他沒有動作,卻又常常活動」。這就是說,他是常和神的安排相合的。神動他,他就動。他所有的動作,退休,進前,立定,都是照著神在裡面的引導。動作對於他,如同生命一樣緊要。但是這是在神裡面的動作,也是為著神的。(3)「他常受苦,卻又常常快樂」。在他裡面的平安,和在他四圍的事物,是相反對的。因此叫他受苦。但是在他的深處,信心一點都不動搖。這信心有一位同在的神,所以他常常快樂。(4)「他是愚笨的,他也覺得自己是愚笨的,卻又滿有神的智慧」。他能誠誠實實的說:「我一無所知」。因為人的知識和神的來比較,常是愚笨的。但是雖然他自己沒有知識,卻有神作他的導師。(5)他是貧窮,卻又是極富的「貧窮」,因為沒有一樣,他能說是他自己的。世界的人說是他的,而他說是神的。他是一個窮的兒子,而有一位富的父親。(6)「他是軟弱,卻有大能」。他拒絕自己的力量。在他自己,沒有能力,然而在神裡面,他卻滿有能力。(八)與神聯合的人有平安,因為動作極自然。一個天然的生命,長大的程序,是與他的天性原則相吻合的,也很和諧的。屬神生命在信徒裡面的長進,像天然生命一樣,也是那樣自然的。與神聯合的人,無論何時,能最容易地,應付神與環境中的要求。在他裡面愛的泉源,是永不改變的,常常充滿的。而它的「愛流」(註:就是從愛的泉源流出來的水流),卻有時受人反抗而折回,有時得人同情的羨慕。他在神性上是與神聯合的,而在表顯上是不同的。當他受神生命策動的時候,他就成為眾人所羨慕的。但是他卻不失去他為神兒女的性情。他同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也能受法利賽人的款待,而在兩方面,都能聯合愛心和忠心處之泰然。簡單時,他是小孩子的朋友;智慧時,卻是老年人的謀士。這些好像是相反的,好像是應當費力才能作的。然而卻是容易,簡捷的,這是因為神的生命在裡面工作的果效。那些被聖靈引導進入更深的靈歷時,因為缺乏這個知識,就要發生疑惑。當他們看見自己的工作失去在神的工作里的時候,他們就以為沒有作工。疑惑的原因,也就因為一切太容易太自然了。豈知神生命的運行,是很像「動物」依著天性而運行。他們的動作,是藉著在他們裡面天賦本性的能力而動作的。 (九)與神聯合的人,已由默想而進入靜念。若要靜念,必須先有默想,二者的目的都是神。默想是一種意志專一正式的行為。是要使心思的運用更容易、更活潑,是需要一個地方與一定的時間的。默想,雖然是必需的,卻不是一種頂自然的光景,是要用人力來抵抗其他的能力。並且與信徒最高的安息和平安是不相合的。靜念是一種在心思里安靜的紀念神,並在心裡有一種情愛的運動。靜念和默想有幾點的分別:(二者的目的都是向著神)1.在靜念中,是毋須用意志的力量來想念目的物的;乃是由於目的物的吸引而傾向它的,同時在靈里有一種甘甜的安定。2.默想時,思念神是有境地的界限的,例如:神在寶座上,這種對神的觀念在初層中是適合的。裡面是有真理的,卻不是完全的真理。神在一個境地,卻不受境地的限制。當我們對於神的觀念放大的時候,我們找神不只在一個地方,也不是一個形像,乃是隨處都在的,卻仍是成位格的神。默想的人親近在「本地」的神;靜念的人親近在「普世」的神。在一個地方找神必定要花力氣;在各地方,在萬事上,與神交通是自然的,也是容易的,因為我們靜念 是一位常在的神。雖在各地各事之中,但沒有一樣能叫神的同在和我們分開。信徒所要作的就是看與愛。只要安靜地,甘甜地看每一件事物,而靜念在一切事物裡面的神。在高層里,靜念幾乎成為永久的,雖然有時被重擔、事業的壓力所間斷,但是在信徒的裡面好像是秉性而然的。在這層中,安靜的靈,就是真實或正直的靈,或是正當行為的記號。反之,不安靜的靈,急躁的靈,就是已經作了或將要作錯事的記號。所以,無論要作什麼事,如果不在一個頂安靜的靈裡面(此時魂也是不安靜的),大概這事是要錯的,至少也是可疑的。最好放一放,等候更清楚的亮光。那些有更深眼光,與更深聯合的人,就覺得在凡事上都有神——就是一切無生氣的東西上都滿有神。他在常人所謂人手的工作中看見神,他看見,他的枕頭是神安放的,他的房子是神建造的。他在環圍他一切所有事物的變遷中看見神。除罪之外,萬有都是神的;罪是罪,罪不是屬神的。安息在神裡面的人,既和神性相合,就不再被名稱,國界所限制。他有一個屬全世界的靈(大同的靈),神的平安在他的心中、面上、行為、生命里都顯出來。他看見世人紛亂,但世人不能動他,也不能改變他堅定的目標,和他靈中的平靜。他並非不理紛亂的事,不過他知道神有能力管理,並看見那邊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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