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富:「漢字學三平面理論」申論
▲本文作者:李運富,湖南衡陽人,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長江學者。 從1996年開始,我們在許多論著中流露或明確提到漢字的「三維屬性」,並逐漸以此為基礎形成「漢字學三平面理論」[1];從1997級開始,我先後指導了40餘篇(部)碩博士論文(含訪問學者和博士後)對漢字學三個平面之一的漢字職用平面展開研究(見文末附錄),並在2005年發表《漢字語用學論綱》正式提出建立「漢字職用學」[2],2012年出版《漢字學新論》[3],初步用「三個平面」思想系統討論漢字問題,從而構成以「漢字形態」「漢字結構」「漢字職用」為本體的三維漢字學新體系。十多年關於「漢字學三平面理論」的探索和實踐,已經在學術界產生廣泛影響,據不完全統計,專文評論、明確引述和實際運用了「漢字三平面理論」(主要是「漢字職用學」)的論著在300篇(部)以上[4]。但上述「漢字學三平面理論」除了在我們的論著中簡單提及和實際操作外,主要是靠講學的方式傳播[5],至今沒有公開發表專題論文。那麼現在,在有了十多年的研究實踐後,在已經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的基礎上,我們想用這篇文章對「漢字學三平面理論」作一個延展式的論述,故取名「申論」。 [1] 參何余華《漢字「形構用」三平面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語文研究》2016年第2期。 [2]李運富《漢字語用學論綱》,《勵耘學刊》(語言卷),2005年第1輯。作者後來將「漢字語用學」改稱為「漢字職用學」。 [3]李運富《漢字學新論》,作為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2014年獲北京市第十三屆哲社優秀成果二等獎,2015年獲教育部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人文社會科學)三等獎。 [4]相關評述文章有:陳燦《「字用學」的構建與漢字學本體研究的「三個平面」——讀李運富先生<漢字漢語論稿>》,《語文知識》2008年4期;張素鳳《內容豐富、觀點新穎、學理與學史並重——李運富先生<漢字漢語論稿>述要》,《勵耘學刊》(語言卷)總第七輯,2008.8;張道升《李運富先生對漢字學理論的貢獻》,《求索》2012年第9期;郭敬燕《漢字研究從「形音義」到「形意用」——讀李運富<漢字學新論>》,《語文知識》2013年第4期;趙家棟、殷艷冬《淺議<漢字學新論>之新》,《中國文字研究》第23輯,2016年。其他論著恕不一一羅列。 [5]除本校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課堂講授外,作為學術講座先後講過「漢字研究三平面」和「漢字職用學」專題的單位和會議有:日本東京大學(2002),日本「中國出土文獻研究會」(2002),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傳統語言文字學高級研討班」(2004),安徽大學(2012),陝西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字學高級研討班」(2013),浙江財經大學(2013),渤海大學(2014),唐山師範學院(2014),湖北大學(2015),中國人民大學(2015),成都大學(2015),西南交通大學(2015),中國傳媒大學(2015),浙江師範大學(2016),暨南大學(2016)等。 一、「漢字三要素說」的理論缺陷 在我們提出漢字「三維屬性」和「漢字學三平面」之前,漢字研究和漢字教學是以「漢字三要素說」作為基本理論支撐的。 所謂「漢字三要素」,是說每個漢字都由「形、音、義」三要素構成,是「三位一體」的,因此研究漢字也好,教學漢字也好,都必須把這三個要素搞清楚。這種說法源自《說文解字》以來的研究傳統。段玉裁注《說文解字》體例說:「凡文字有義、有形、有音,……凡篆一字,先訓其義,……次釋其形,……次釋其音,……合三者以完一篆」,因此研究漢字要「三者互相求」。王筠也說:「夫文字之奧,無過形音義三端。而古人之造字也,正名百物,以義為本,而音從之,於是乎有形。後人之識字也,由形以求其音,由音以考其義,而文之說備。」[3]這不僅成為傳統公認的研究漢字的法則,甚至也被當作識讀漢字的檢驗標準,所以吳玉章說:「認識一個漢字必須要知道它的形、聲、義三個要素,三個中間缺少一個,就不能算做認識了這個字。」 「漢字三要素」說從古代沿襲到現代,自然有它的實用價值,但理論上的缺陷也無法迴避。 首先,它從通過字形解讀文獻語言的實用目的出發,把文字和語言捆綁成一體,混淆了文字與語言的區別。段玉裁說:「聖人之制字,有義而後有音,有音而後有形;學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5]錢大昕也說:「古人之意不傳,而文則古今不異,因文字而得古音,因古音而得古訓,此一貫三之道。」這種由文字之「形」,探求語言之「音」,以獲得文獻之「義」的層級思路,其「形音義」本來是不在同一平面的,而客觀上卻形成了「體制學」(形)、「音韻學」(音)、「訓詁學」(義)三足鼎立且同屬於「文字學」的傳統學術格局。所以宋人晁公武說:「文字之學凡有三:其一體制,謂點畫有衡(橫)縱曲直之殊;其二訓詁,謂稱謂有古今雅俗之異;其三音韻,謂呼吸有清濁高下之不同。論體制之書,《說文》之類是也;論訓詁之類,《爾雅》《方言》之類是也;論音韻之書,沈約《四聲譜》及西域反切之學是也。三者雖各一家,其實皆小學之類。」章太炎說:「文字之學,宜該形音義三者。」齊佩瑢說:「自三代以來,文字的變遷很大。論字形,則自契文、金文、古籀、篆文、隸書、正書、草書、行書。論字義,則自象形、指事、會意、轉注、假借、形聲,而歷代訓詁諸書。論字音,則自周秦古音、《切韻》、《中原音韻》,而注音字母、各地方音。這種種的變遷,形音義三方面的演變,都應屬於文字學研究的範圍。」在民國時代的高校課程中,文字學就包括「中國文字學形篇」(容庚)、「中國文字學義篇」(容庚)、「文字學音篇」(錢玄同)和「文字學形義篇」(朱宗萊)等分支。可見「形音義三要素」說的結果,導致傳統文字學與語言學不分,語言的聲音和意義被直接納入文字學範疇,這種包含了「形音義三要素」的文字學,實際上等於「語言文字學」。 把語言的「音、義」當作文字學的內容,顯然不符合現代語言與文字屬於不同符號系統的認識,據此難以構建起科學的漢字學理論體系,因為文字的「形」與語言的「音」「義」根本不在同一層面,不具有鼎立或並列的邏輯關係。20世紀初文字學家開始意識到文字和語言的差別,就逐漸將「音韻、訓詁」的研究內容從傳統「文字學」中剝離出去,如顧實《中國文字學》(1926)、何仲英《文字學綱要》(1933)等所論的「文字學」即已排除音韻、訓詁的內容,至唐蘭《古文字學導論》(1935)《中國文字學》(1949)則旗幟鮮明地提出「文字學本來就是字形學,不應該包括訓詁和音韻。一個字的音和義雖然和字形有聯繫,但在本質上,它們是屬於語言的。嚴格說起來,字義是語義的一部分,字音是語音的一部分,語義和語音是應該屬於語言學的。」 其次,現代的「形音義三要素說」造成個體漢字分析跟整體漢字學系統不一致。自唐蘭以後,現代文字學已經把音韻學和訓詁學的內容排除了,可漢字具有「形音義三要素」的學說繼續沿襲,而且更明確更強化了,特別在漢字教學領域。但仔細分析,現代的所謂「漢字三要素」跟古人的「形音義互相求」其實不完全相同。在古人眼裡,個體漢字的「形音義」三位一體,而分開來的學科關係也歸結為一體:
圖1 傳統「形音義」三要素的學理關係 即「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形制學、音韻學、訓詁學三者遞聯各自獨立,而同屬於文字學範疇。現代的「形」「音」「義」在學科上分屬於文字學和語言學,其關係實為對立的兩端: 文字學 ← 形 ? 音、義 → 語言學 圖2 現代「形音義」三要素的學理關係 因而現代的「文字學」已經不包括獨立的「音」「義」因素,可在個體漢字的教學和解說上卻仍然要分出「形、音、義」三個要素,這就勢必造成個體漢字的分析和學術系統的不對應。 第三,就個體漢字而言,即使把它跟對應的語言單位捆綁為一體,也未必都能分析出「形、音、義」三個要素來,因為個體漢字跟語言單位的對應關係有三種:形?音義(結合體);形?音;形?義。這三種關係都是兩兩對立,根本不存在能夠獨立鼎足或並列的「三要素」。如果把跟「字」對應的「詞」(音義結合體)強行分出「音」「義」還勉強能湊合「三要素」的話,那「形?音」「形?義」對應時就無論如何也分析不出「三要素」來。事實上「音」和「義」對於漢字來說並不是必不可少的,漢字有時可以只表音或者只表義。借用現成漢字音譯外來詞語是常見現象,也有造出來專表音不表義的漢字,如翻譯佛經時在音近漢字上增加構件「口」造出專用新字「?、??(口 梨)、??(口 洛)」等,或用兩個漢字拼合成一個切音字,如(丁 也)、(卑 也)、(寧 也)等。這些漢字都是為記音專造,「義」不是它們所具有的元素。而像網路用字中的「囧」「円」「槑」「兲」等雖然能表達一定意義,但使用之初並不記錄語言中特定的音,實際上不具備「音」的元素。所謂「要素」應該是某個事物必須具有的實質或本質的組成部分,「音」「義」既然可缺,就不是所有漢字必備的「要素」。所以梁東漢先生說:「過去一般文字學家都把形、音、義看作『文字的三要素』,認為任何一個字都必須具備這三個要素,否則它就不是文字。這種『三要素論』是不科學的,它在某種條件下可以成立,但是當一個字只是代表詞的一個音節時,這種說法就站不住腳了。」 第四,在「形音義」三要素中,「形」是什麼,一直沒有明確的固定所指。從古代的研究實踐看,「形」主要指「結構」,《說文解字》就是專門分析結構的,傳統文字學如果排除音韻學和訓詁學的話,實際上就是「結構學」。就現代而言,在專家眼裡或學術層面,該「形」一般也是指結構,漢字研究基本上就在圍繞「漢字結構」的分類和歸類打圈圈,外形的書寫則被劃歸書法學,漢字學著作和教材中的字體演變實為綜合性的字料介紹,所以漢字的外形從來沒有獨立出來成為漢字學的研究對象。但在普通人眼裡,特別在基礎教育領域,「形音義」的「形」指的卻是外形,掌握「形」就是指能夠認識某個字形或者寫出某個字形,至於這個字形的結構理據一般是不講或不知道的。這樣的「形音義」漢字等於「字典式」漢字,缺乏理據性和系統性,更沒有漢字在使用中的動態表現。當然,更多的時候,所謂「形」是模糊的,可能指個體的外形,可能指整體的風格(字體),可能指結構理據,也可能指形體構架,還可能指甲骨文、金文等某種文字材料。概念不清,系統難成,模糊的「形音義三要素」說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漢字學的正常發展和有效應用。 二、「漢字三維屬性」與「漢字學三個平面」 自唐蘭以後,大家都認可應該把訓詁學(義)、音韻學(音)的內容從文字學中剔除,但這樣一來,文字學就只剩下「形」了,而且對「形」的理解模糊,結果現在的所謂「漢字學」大都內容單薄且重點不一,或以「六書」為核心,或以古文字考釋為追求,或以當代規範為目標,有的加上字體演變,有的加上「古今字、通假字、異體字」等內容,這些內容著眼於文獻解讀,實際仍然屬於訓詁學。所以至今「漢字學」沒有一個符合學理的獨立而又完整的體系。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不在於拿掉了「形音義」的「音、義」,而在於對「漢字」的本體屬性缺乏正確的認識。剩下來的「形」當然是漢字的本體,但「形」的所指必須明確區分,不能再模糊游移,否則漢字學的立足點就不穩固,許多理論問題也說不清楚。不少學者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主張漢字的「形」應該細分為字體和結構兩個方面,如王力指出:「關於字形,應該分為兩方面來看:第一是字體的變遷;第二是字式的變遷。字體是文字的筆畫姿態,字式是文字的結構方式,二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王寧先生創建「漢字構形學」,明確區分「異寫字」和「異構字」,也體現了「形體」和「結構」不能混同的思想。但學者們把形體和結構區別開來,目的大都是為了「分類」,很少把「形體」和「結構」作為漢字的不同屬性看待,因而也很少建立起不同的系統,或者只有結構方面的系統而沒有相應的形體系統。 我們認為漢字的外部形態和內部結構不是同一系統中的類別問題,而是不同視角的認知問題,它們反映了漢字的不同屬性,因而屬於不同的學術系統。如果漢字學包含形體和結構兩個互有聯繫而又各自分立的學術系統,那其內容自然就豐富多了。但這還不是漢字學的全部,漢字作為一種符號,必然有其表達職能,沒有職能就不成其為符號,離開職能而空談漢字的「形」,或把「形」又分為「形」和「構」,都不能算是完整的漢字學。 要講漢字的職能,是不是又得把「音、義」請回來?當然不是!漢字與語言的「音義」確實密切相關,但從漢字本體出發研究的應該是「字」與「音義」的關係,而不是語言層面的「音」「義」本身,更不是語音系統和詞義系統。所謂「字」與「音義」的關係是雙向的,甚至是多方交錯的,包括某「字」可以記錄哪些「音義」或「音」「義」,某「音義」或某「音」某「義」可以用哪些「字」記錄,這些在文獻中客觀存在的各種字詞關係、字際關係和詞際關係既反映了「字」的職能,也反映了「語言」的用字面貌,我們把它統稱為漢字的「職用」。 漢字的「職用」還有超語符的,也就是可以不記錄語言層面的音義,而直接通過漢字形體的離散變異、排序組合等手段實現表情達意的功能。如以筆畫表超語符義(「丶丁上心禾」表{一二三四五}),以構件表超語符義(「呂」表{口對口接吻}),以外形表超語符義(「大」形睡姿、「十」字路口),變化字形表超語符義(把「酒」字的三點水加粗放大表示酒里摻水太多)等。[1] 可見漢字的「職用」並不等於語言的「音義」。語言的「音義」不屬於漢字要素,而記錄「音義」的職能以及與「音義」無關的超語符職能,還有語言的用字現象等,都應該屬於漢字的研究範疇,所以漢字「職用」也是漢字本體的屬性之一。 這樣一來,我們在理論上不贊成「漢字三要素」說,而重新從外形、結構和職用三個不同角度來認識漢字的屬性,稱之為「漢字的三維屬性」。圖示如下:
圖3 漢字的「三維屬性」 漢字在排除屬於語言層面的語音和語義後,只有分別從形體、結構、職用三個角度進行獨立考察,才能真正認清漢字的本體屬性。我們把形體、結構、職用看做漢字的「本體」屬性,跟漢字使用者對漢字的感知和理解是一致的。因為我們日常所說的「字」要麼指外形,要麼指結構,要麼指功能,很少用抽象的「符號」意義。例如說「朵字跟朶字不同」「這個字寫得很漂亮」,其中加點的「字」就是指的外部形態。在這種情況下,外部形態不同就得算作不同的字。即凡線條、圖素或筆畫在數量、交接方式、位向或體式等方面具有差異的字樣,也就是不能同比例重合的形體,都得算不同的字(形),如「戶」「戶」「戸」算三個字。如果說「淚字是會意字」「淚字跟涙字是不同的字」,其中加點的「字」則指內部結構。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內部結構不同的形體才算不同的字,寫法或外形不同而結構相同的仍然算一個字,如上舉的「朵」「朶」算一個字,三個「戶」形也算一個字,而「淚」「淚」則算兩個字。但有時我們也可以說「淚和涙是一個字」「體可以分為兩個字,一記愚笨義,一記身體義」,這時的「字」實際上指的是詞,是就其記錄功能而言的。可見「字」的含義所指實有三個,正好跟我們所說的「漢字三維屬性」一致,因而「形體、結構、職用」這三維屬性都是漢字是「本體」,而獨立的「音」「義」則不屬於漢字。 既然漢字具有形體、結構、職用三個方面的本體屬性,那麼研究漢字也應該從這三個維度進行,針對漢字的不同屬性分別描寫漢字的形體系統、結構系統、職用系統,這樣就會自然形成漢字研究的「三個學術平面」,從而產生漢字形體學、漢字結構學、漢字職用學三門分支學科,正如我們在《漢字語用學論綱》中已經表述的那樣: 正因為漢字的「字」具有不同的內涵和實質,從而決定了漢字學研究必然要區分不同的觀察角度,形成不同的學術系統。根據上面所說的三種指稱內涵,漢字的本體研究從學理上來說至少應該產生三種平面的「學」。即: (一)從外部形態入手,研究字樣涵義的「字」,主要指字樣的書寫規律和變異規律,包括書寫單位、書寫方法、書寫風格、字體類型、字形變體等等,這可以形成漢字樣態學,也可以叫做漢字形體學,簡稱為字樣學或字形學。 (二)從內部結構著眼,研究字構涵義的「字」,主要指漢字的構形理據和構形規律,包括構形單位、構件類別、構形理據、組合模式以及各種構形屬性的變化等等,這可以叫做漢字構形學或漢字結構學,簡稱為字構學。 (三)從記錄職能的角度,研究字用涵義的「字」,主要指怎樣用漢字來記錄漢語,包括記錄單位、記錄方式、使用屬性、字詞對應關係、同功能字際關係等等,這可以叫做漢字語用學,簡稱為字用學。 後來為了避免跟語言學中的「語用學」混同,也為了兼顧字元的職能和語符的用字兩個方面,我們把「漢字語用學」改稱「漢字職用學」,並且認為漢字職用學還應該包括漢字的超語符職能而不必限於「語用」。但「漢字職用學」仍可簡稱「字用學」。 漢字形體學、漢字結構學、漢字職用學這三個學術系統不是並列的,也不是層疊的,而是同一立體物的不同側面,有些內容彼此關聯,相互交叉。但交叉是指材料的歸屬而言,不是指理論系統而言。在理論上三個平面應該分立,具體問題應該放到相應平面討論,而研究對象的統一和材料的多屬共聯,使它們形成三維的一體,分立而不分離。圖示如下:
圖4 漢字學的「三個平面」 總之,從認識漢字本體的三維屬性出發,分別研究漢字的形體、結構、職用,形成互有聯繫而各自獨立的三個學術平面,從不同角度共同構建綜合的立體式的漢字學新體系,這就是我們提出的「漢字三維屬性」與「漢字學三個平面」。 [1] 李運富、何余華《論漢字的超語符職能》(英文),韓國:《世界漢字通報》(創刊號),2015年10月。 三、「漢字職用學」是「三個平面」的重點 如果說把「形」區別為「形體」和「結構」建立漢字形體學分科和漢字結構學分科符合很多人的想法,並且已經有了較好的基礎,那麼提出並論證漢字職用學則是我們的貢獻,也是「漢字學三個平面理論」得以形成的關鍵或標誌,因為在此之前的漢字學沒有把「職用」當作獨立的系統看待,漢字學始終是以「形」(字體、結構)為核心的。 感謝王寧先生最先提出「漢字字用學」概念,並認為「漢字字用學,就是漢字學中探討漢字使用職能變化規律的分科」[1]。我們秉承這一思想,發展完善有關理論,建立起系統的「漢字職用學」,並自覺把「漢字職用學」當做漢字學的本體,使之成為「漢字學的三個平面」之一[2]。現在我們進一步認為,「漢字職用學」不僅屬於漢字學的本體,而且應該成為漢字學的研究重點。這不僅因為「漢字職用學」剛剛提出還不是很成熟,需要集中力量進行理論完善和職用現象的實際考察,而且也可以從其他方面論證「職用」在漢字三平面中的重要地位。 首先,雖然形體、結構、職用都是漢字的本體屬性,但它們的地位和價值並不完全等同。這牽涉到對事物本質屬性的認識問題。屬性指事物本身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性質。它是以現實性為依據的,即某個事物實有什麼而不是該有什麼。正如「人」除了自然屬性外還有社會屬性甚至心理屬性,漢字的屬性也是多方面的,所以把形體、結構、職用都看作漢字固有的本體屬性這種做法沒有問題。但對使用和研究漢字的人來說,哪種屬性更重要些可能看法不一。以前的文字學重視形體、結構,有人甚至把結構上的屬性看作漢字的本質屬性。當多種屬性屬於不同角度時,要確定誰是本質誰是非本質其實很難,漢字的定性存在很多爭議就是證明。但在不否定其他屬性的前提下,論證誰更重要些還是可以做到的。如果說重要的就是本質的,那漢字的本質屬性也是可以論證的,但不一定是結構。我們還是拿「人」的屬性來比況吧。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有兩種屬性,一是人的自然屬性,二是人的社會屬性。人之所以為人,關鍵不在於人的自然性,而在於人的社會性。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在於人的社會勞動,人與人的本質區別在於社會關係。」[3]可見人的本質由兩方面體現,一是人與動物的區別,二是人與人的區別。就人與動物的區別而言,人的本質在於社會勞動,這是整個人類與動物的根本不同;從人與人的區別來說,人的本質在於社會關係,由於人們所在的社會集團不同,所處的社會地位不同,因而人與人不同。所以人的最根本的特性是人的社會性。自然屬性是人存在的基礎,但人之所以為人,不在於人的自然性,而在於人的社會性。 建築物跟文字的類比可能更切近。建築物的外形和結構都是本體屬性,彼此也都有一定的區別特徵,但不是根本性的,因為它們屬於自然屬性,除了設計者建造者,一般只在欣賞和尋找時才會注意這些。作為建築物的使用者來說,大都更關注建築物的功用,也就是建築物的社會屬性,所以學校的建築物都是根據功用來命名和指稱的:圖書館、體育館、食堂、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等,這是區別建築物的實用性分類,也是本質性分類。 同樣的道理,漢字的本質屬性可能也不在自然的形體和結構方面,而在帶有社會性的職用方面。因為形體本身有時很難跟別的符號(例如圖畫、標記)區別,只有創造符號的目的和實際功用才能將文字與非文字區別開來。在文字內部,不同的文字之間,主要的差異或特點不是形體和結構而是職用,例如漢字跟東巴文在形體和結構上有很多相同相通的地方,但每個符號所表示的功能並不相同,所以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文字元號。同種文字的不同字元之間,根本性的差異仍然不是自然性的外形或結構,而是反映造字目的和體現實際功能的職用,所以同樣的字形可以根據職用差異區分為不同的字,形體不同的字樣如果功能相同也可以歸納為同一個字。而且對具體「字」的命名和指稱,一般也是選取功用的角度,如這個「人」字會說成「這個rén字」,而不說「這個一撇一捺字」。可見從學理上來說,形體的「字」、結構的「字」只是分析字料時對屬性的指稱,不是作為單個符號的「字」,只有帶著實際功能的職用「字」,才有符號意義上的個體稱謂。那麼能夠區別個體符號的職用當然應該是漢字的本質屬性,或者說是相對更重要的屬性。 其次,人們學習和研究漢字的目的主要不是為了寫字和分析字,而是為了用字表達自己的思想和理解別人用字表達的思想。漢字作為一種符號,形體是其存在形式,職用才是它的價值體現,而結構只是聯繫「體」與「用」的「中介」。正如要認識一個人,重要的不是了解他的自然屬性(肉體和組織結構),而是他的社會屬性(身份及關係);要使用某個建築物,重要的不是熟悉它的外形和結構,而是它具有的主要功能。同理,學習和研究漢字重要的也是掌握其社會性的職用,而不宜把主要精力花在自然性的字形和結構上。在某種條件下(例如會打字),字形不會書寫沒有關係,結構理據不會分析也沒有關係,但如果不知道某個字可以記哪些詞,或者某個詞應該用哪個字,那就根本不會用字。 第三,從學術史的研究實踐看,雖然傳統文字學理論上以「字體」演變和「結構」分析為主,沒有明確把「職用」當作漢字的本體,但實際上漢字研究始終沒有離開職用,甚至可以說,「職用」才是學者們真正關注的重點。如《說文解字》被看作研究「形制」的代表,而其主要目的在通過形體分析證明漢字的本用職能,同時用「古文以為某」的方式揭示文獻中的借用現象,用「重文」體例歸納異字同用現象,用「一曰」體例反映同字異用現象,可見許慎的目光始終是盯著「用」的。歷史上大量的字典詞書、傳注箋疏、學術筆記、字詞考證等,無不涉及漢字的使用,隨處可以找到有關漢字使用現象和使用規律的論述,如「借字」「通假字」「古今字」「正俗字」「通用字」「某行某廢」等術語,其實都是從不同角度對用字現象的指稱,鄭玄、張揖、顏之推、顏師古、孔穎達、張守節、洪邁、王觀國、王楙、顧炎武、王鳴盛、梁章鉅、段玉裁、孫詒讓、黃侃等學者,其實也都是研究字用的專家。所以古代雖然沒有「漢字職用學」的系統理論,但卻具有豐富的「漢字職用研究史」。只是這些研究事實和成果都被掩蓋在訓詁材料中,被當成了訓詁學的內容。實際上訓詁材料是綜合性的,字用研究的內容完全可以從訓詁材料中提取出來獨立成「史」成「學」。 總之,儘管漢字學的三個平面是從三個不同角度看的,理論上處於同一層級,但實際上地位並不等同,如果要給它們的重要性排個序的話,應該是「形體<結構<職用」。看到這個表達式,我們會感到驚訝:原來我們的「漢字學」在理論上竟然把最重要的「職用」給忽略了! [1]王寧《<說文解字>與漢字學》,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7頁。 [2]李運富:《漢字語用學論綱》,《勵耘學刊》(語言卷),2005年第1期。 [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頁。 四、「漢字學三平面理論」的意義和價值 「漢字學三平面理論」是從認識「漢字的三維屬性」出發的。「三維屬性」不是對傳統「三要素」的簡單分合,而是有著本質差異的兩種學術思路。「三要素」的「三位一體」是虛假的,實際上「形」屬文字系統,「音義」屬語言系統,兩者是分離的,語言系統的「音義」結合體也被分離為「音」和「義」,所以它們的關係是「形-(音-義)」,以此為依據建立起來的傳統「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屬於不同的學科;現代的「文字學」只有「形」,沒有「音」「義」,而單個漢字仍強調「形、音、義」,結果單字要素的分析跟學科體系內容不對應。「三維屬性」則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形體、結構、職用三者分立而不分離,所以它們的關係是「形 構 用」,以此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漢字形體學」「漢字結構學」「漢字職用學」都屬於「漢字學」,是立足於漢字本體而形成的分立而不分離的三維學術體系。這種以「三維屬性」為根基的「漢字學三平面理論」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廣泛的應用價值。 (一)理論意義 第一,「三平面理論」突破了以往跨學科的龐雜漢字學體系和雖屬本體但片面薄弱的漢字學體系,既立足本體,又全面周到,從而完善了漢字學體系和豐富了漢字學內容。我們於2012年出版的專著《漢字學新論》正是從漢字的「三維屬性」出發,以「形體、結構、職用」三個平面的漢字本體分析為綱,以「漢字屬性、漢字起源、漢字關係、漢字文化、漢字整理」等相關問題為緯,嘗試創建了立足「三個平面」多角度討論問題的立體式研究思路和多維度知識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形體、結構、職用都可以充分展開,形成分科小系統,從此再不用擔心「漢字學不研究音義還有什麼可研究的」這樣的問題。 第二,「三平面理論」保證了單個漢字的屬性分析跟學科體系的平面建設的一致性,並且主張把漢字的材料分析和各種具體問題的討論分別放到相應平面的學術系統中進行,從而避免把不同平面的東西攪和到一個平面而引起的種種爭議,大大提高了漢字學理論的解釋力。例如「異體字」,有的認為只要形體不同就是異體字,有的強調只有結構不同的才算異體字,有的說用法交叉的不同詞的字也是異體字,這些觀點在同一系統中顯然不能共存,於是爭論不休。如果用「三平面理論」看待,在形體系統中,可以說功能相同而形體不同的字都是異體字;在結構系統中,可以說功能相同而結構不同的字才是異體字;在職用平面,音義交叉的同源字限定用法相同的義項時也可以說是異體字;它們在相應的平面都是可以成立的,而離開特定的平面系統就誰也不能說服誰,爭論在所難免。[1]關於漢字的性質也是如此,各種說法林林總總,長期聚訟紛紜,其原因乃在於片面地各執其是。如果從漢字的「形體、結構、功用」三個平面分別觀察,則漢字性質問題完全可以統一認識:在形體方面,漢字屬二維方塊型;在結構方面,漢字以表意構件為主而兼用示音和記號構件;在功用方面,漢字主要記錄音節(含語素音節和純音節),也可超語符直接表意。只要角度明確,說漢字是「方塊文字」可以,說漢字是「表意文字」可以,說漢字是「音節文字」也不算錯,綜合起來說「漢字是用表意構件兼及示音和記號構件組構單字以記錄漢語語素和音節的平面方塊型符號系統」也行,何必偏執一隅而是此非彼![2] 第三,「三平面理論」擺脫了漢字必須記錄漢語的認識,把只要具有形、構、用屬性並且沒有時空限制的表意符號都納入漢字考察範圍,較好地解決了史前文字與有史文字的聯繫,對漢字起源問題的解釋更合情理。我們認為爭論漢字起源,首先應界定「漢字」的內涵和「起源」的具體所指。漢字起源實際上包括「源出」(漢字形體的來源、創造者、創造方式等)、「源頭」(漢字本體的出現時代和初期字類等)、「源流」(由初期漢字發展為功能完備的系統漢字的過程)。其中每一項「源」的認定都與漢字「三維屬性」的分析有關。如「源出」的形體,我們不同意「漢字起源於圖畫」說,而支持「書畫同源」,即書畫都源自對客觀事物的描摹,其早期的本質區別不在形體而在職用。就「源頭」而言,我們認為具備「形、構、用」三維屬性的字元早在距今八千年左右就已出現,最初可能產生的是職用度高的數字、名物字和標記字。「源流」是自源而流,主流體系的形成取決於結構方式的高效和職用的滿足,因而「形聲」構字(利用語言音義直接構造漢字)是形成能夠完整記錄語言的系統漢字的關鍵。[3] 第四,「三平面理論」中的「漢字職用學」開闢了漢字學新的研究方向,同時健全了漢字發展史研究的框架。漢字學研究長期忽略漢字的職用,講漢字發展史一般也只講形體的演變,很少有人講漢字結構的演變,漢字職用的演變更是空白。我們認為,「漢字具有形(形體)、意(構意)、用(功能)三個要素,漢字的本體研究也相應地分為字形(外部形態)、字構(內部結構)、字用(記錄職能)三個系統。漢字形、意、用的演變不可能全都同步進行,合在一起敘述有時是說不清楚的,所以關於漢字的演變研究最好也要分為字形的演變、字構的演變、字用的演變三個系統來進行」[4]。特別是漢字職用演變史應該是漢字發展史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離開漢字職用演變史的梳理就不成其為完整的漢字發展史。漢字職用演變史的梳理將打破傳統漢字發展史研究的瓶頸,突破漢字發展史即字體演變史的誤區,引起漢字發展史研究框架、論證思路的體系性變革,從而重構三維式的完整的漢字發展史。張素鳳《古漢字結構變化研究》(中華書局2008)、《漢字結構演變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黃德寬等《古漢字發展論》(中華書局2014)已嘗試從「形構用」三維視角考察漢字歷史,驗證了「三平面理論」對漢字發展史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五,「三平面理論」不僅完善了漢字學自身的體系建設,同時也找到了所有文字共有的屬性範疇,從而破解了不同文字間差異比較難題,為普通文字學和比較文字學做出了貢獻。共有屬性範疇的比較才是有效比較,通過有效比較才能顯示特點。在「形音義」三要素下,漢字跟其他文字的比較點難以確定,因為「音義」每個字都不同,不同的文字之間無法比較,而原來的「形」內涵模糊,比較起來也游移不定,所以漢字的特點至今沒有統一的表述。明確「三維屬性」以後,就可以從外形、結構、職用三個維度分別比較,有效描述各自的異同和特點。例如漢字跟英文比,外形上漢字呈「平面方塊型」,英文屬「線型」;結構上漢字以「表意」構件為主,英文以「表音構件」為主;職用上漢字記錄漢語的「音節」,字跟詞(語素)不一一對應,英文記錄英語的「詞」,字跟詞基本一致。按不同屬性分別比較和描述,清晰明白。[5]而且可以跟各種不同文字比,比較對象不同,特點的表述也可能不同,例如漢字跟韓文比,結構上漢字以表意為主而韓文基本是標音的,差異明顯,但外形上都是平面方塊型的,差異就沒有跟英文的大。根據不同對象比較的結果而作出的不同描述,不代表漢字的特點或屬性變了,正如張三跟李四比屬於高個,跟王五比屬於矮個,而他自己的身高並沒有變化。這說明世界上的文字可能並不是「一分為二」式的簡單類型,需要根據不同的屬性分別比較而進行多維度分類。「三平面理論」可能成為世界文字科學分類的突破點。 (二)應用價值 漢字「三平面理論」,特別是其中的重要平面「漢字職用學」理論,被廣泛運用於漢字本體研究之外的其他領域,涉及疑難字詞考釋、古籍整理、字書編纂、漢字教學、漢字規範及其他文字的研究等。 疑難字詞考釋。這是在傳世文獻和古文字材料中常見的訓詁工作。但傳統的「以形索義」往往限於本字本義,古文字考釋往往迷信「以字證字」,即追求相當於後世的某個字。其實使用中的漢字訓詁意義雖然單一,而要考證這單一的意義卻牽涉所用字的各種屬性及字詞關係的眾多成員,這就需要借鑒「漢字三平面理論」特別是「漢字職用學」理論,包括形體演變分析以確定字種,結構理據分析以確定本用,字元曾用狀況的全面調查以提供該字可能具有的職能,然後才能根據語境的用字要求,在合理的字詞關係和字際關係中確定該語境中該字元的實際職用。只有對「字」的各種屬性及其跟語境的關係都作出合理解釋,也就是「字用」和「用字」合理對接,形成嚴密的不存在斷環和反證的「證據鏈」,才算靠得住的「完全考釋」。現在的古文字考釋有許多屬於「不完全考釋」,需要將「三平面漢字學」跟「訓詁學」結合起來進行補證或重證。[6] 古籍整理。這主要屬於文獻學的範疇,「漢字三平面理論」的應用價值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將古籍文本整理為當代文本時,有個文字轉換問題。古籍整理的文字轉換必須保證表達功能不變(訛誤校勘除外),這是個剛性原則。但根據不同的整理目的,在功能不變的情況下用字可以不同,因此文字轉換就可能出現三種情況:(1)形體對應轉寫。即按照線條筆畫形狀進行轉寫,轉寫的字形跟原字形基本相當,結構和字種都無變化;(2)結構對應轉寫。即忽略外部形態而按照原版字形的結構進行構件對應和同質組合轉寫,轉寫的字形跟原字形筆畫數量和交接樣態可以不同甚至差異很大,但結構屬性相當,字位仍然同一;(3)功能對應轉寫。即不僅忽略字形也忽略結構屬性而僅僅按照職用功能相當進行轉寫,轉寫的字跟原字可以是結構不同的異體字,甚至可以是不同的字種(如用本字替換通假字)。這三種轉換正好跟漢字屬性的三個平面對應。[7]第二個方面的價值是利用漢字的屬性考察判定文本的書寫年代或校正文本的改字訛字現象。傳世文獻由於種種原因可能出現文字的失真,如果屬於訛誤引起了文意理解的障礙,通常可以用校勘法予以糾正,但如果是後人因為當代的用字習慣而有意無意地把某字改了且並不影響文意,那往往不會引人注意,從而掩蓋文本失真現象。發現這類失真現象並恢復古籍的本來用字面貌,比較有效的辦法就是考察字元的出現時代和職能演變情況,以及特定範圍的用字習慣。[8]對那些時代不明的文本,也可以考察其中的漢字屬性,包括字形特徵和用字習慣,然後放在歷史演變的鏈條上,就有可能判斷該文獻的書寫或刻版時代,但不一定能判斷文獻的著作時代。 字典的編纂修訂。傳統的大型字書基本上只提供「形音義三要素」,「形」還往往只有字頭。現代的《漢語大字典》才開始羅列有代表性的各種古文字字形,同時轉錄《說文解字》等對結構作簡單說明,主要內容則是眾多的音義項。但這些音義項大都由歷代字書累積而來,並未做全面徹底的文獻測查和系統的字詞關係整理,因而存在收字原則不明確、職用時代不清晰、字詞關係和字際關係欠溝通等問題。例如收字的隨意性大,沒有對「字」的單位進行界定和歸整,許多字頭僅僅是另一字頭的異寫或訛變,甚至包含大量的古文字筆畫轉寫字形,如果依此為準則,那字典的收字是無窮盡的。從漢字的「三維屬性」看,字典不應該是形態平面的個體彙集,而應該是有結構差異的字位收錄。字位的職用情況則應該表現為字典中音義項的有序排列和字頭間的相互溝通,職用的時代清晰和項別齊全是衡量大型字典質量高低的標準,但符合這些標準的字典目前還沒有出現。漢字職用學要求對個體字位歷時記錄過的詞項、個體詞位歷時使用過的字形進行窮盡性分析與研究,這種通史性的全面測查可以幫助字書編纂逐步達到完善的程度,避免該收未收或不該收卻誤收的現象。而且,隨著單字職用、單詞用字、漢字職用斷代描寫的成果不斷湧現,也可以編纂一些新型工具書,如「漢語單音詞用字彙纂」「漢字職用斷代語料庫」等。[9] 漢字教學與規範。漢字教學,包括對外漢字教學,一直受到「形音義三要素」束縛,形成「字典式」的教學模式,機械呆板,缺乏動態感和系統性,而且在字形書寫和結構類型上過度規範,如筆順規範和獨體合體規範等,對與學習漢字根本目的直接相關的「職用」卻不重視,結果教學效果自然不佳。我們認為,在漢字教學中過度強調形體規範,連一筆一畫的書寫順序都要固定,其實並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對漢字職用的認知是不考慮書寫順序的,事實上人們使用漢字時也很少嚴格按照「書寫規範」寫字,而且現代的信息技術可以使全字一次性呈現,根本沒有書寫過程,所以形體上只要能夠區別為不同的字就行。至於結構理據分析,相對比較重要一些,但實際上也是為掌握職用服務的,目的在說明形體與職用的關係,對一般使用者而言,不知道結構理據也不是什麼大問題,而且結構理據如何分析很多時候是由職用決定的。如此看來,漢字教學的重點應該在職用,結合語言來說,就是要重視字元與語符的對應關係。人們總以為漢字的難教難學是由於漢字字數多、筆畫多,因而把主要精力花在寫字、認字上,其實這是把漢字跟外文的「字母」比較產生的誤區。例如漢字相對於英文而言,主要難點應該在職用,因為英文在職用上是表詞文字(分詞連寫的一串「字母」相當於漢語的一個「字」),字詞嚴格對應,字元與語符的掌握是同步的,所以容易;而漢字在職用上是音節文字,字跟詞不一一對應,同字異詞、同詞異字的現象普遍存在,所以認識再多的字,如果不掌握字詞的對應關係,照樣讀不懂文章。當然,漢字教學注重職用,並不是就可以忽視字形和結構,事實上這三個方面是相互為用的,掌握字形屬性的各種區別要素,可以有效識別不同的形體;分析結構屬性的理據關係,可以了解字元的構造意圖和文化背景;溝通字詞的不同對應關係,可以減少使用漢字的錯誤和提高解讀文章的能力。[10] 其他文字研究。前面說過,所有文字元號都具有形體、結構、職用三維屬性,因此我們的「三平面理論」也可以用來研究其他文字。王耀芳曾運用「漢字三平面理論」探討東巴文的整理與研究,取得理想成果[11]。那麼,西夏文、藏文、蒙古文、彝文、壯文、江永女書等境內少數民族文字,甚至韓文、日文、泰文等境外文字,運用「三維屬性」和「三平面理論」去研究也應該是可行的,希望有人嘗試。 [1] 李運富《關於「異體字」的幾個問題》,《語言文字應用》,2006年第1期。 [2] 李運富、張素鳳《漢字性質綜論》,《北京師範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 [3] 李運富《論「漢字起源」的具體所指》,《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3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12月。 [4] 李運富:《漢字演變的研究應該分為三個系統》,《唐山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第1期。 [5] 李運富:《漢字的特點與對外漢字教學》,《世界漢語教學》,2015年第3期。 [6] 李運富:《論出土文本字詞關係的考證和表述》,《古漢語研究》,2005年第2期。 [7] 李運富:《論古籍電子化的保真原則和整理原則》,《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0年第1期。 [8] 裘錫圭:《簡帛古籍的用字方法是校讀傳世先秦秦漢古籍的重要根據》,《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李運富、李娟:《傳世文獻中的改字及其考證》,《文獻語言學》第2輯,北京:中華書局,2016。 [9] 徐加美:《現代漢語字典中的字用學概念和研究內容》(《語文學刊》2011(18))與此節內容相關,可以參閱。 [10]李運富:《漢字的特點與對外漢字教學》,《世界漢語教學》,2015年第3期。運用「三平面」理論討論漢字教學問題的文章還有:張素鳳、鄭艷玲:《漢字學理論在識字教學中的應用》,《唐山師範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張秋娥:《漢語國際教育中的漢字教育散論》,[韓]《漢字漢文教育》第30輯,2013年1月;張喆:《基於「漢字三平面」理論的對外漢字教學》,《理念與追求:漢語國際教育實踐探索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3月。 [11] 王耀芳:《東巴經〈超度死者·獻肉湯〉(下卷)字釋選釋及文字研究》,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4);又見王耀芳:《漢字字用學理論對東巴文研究的適用性探究》,《學行堂語言文字論叢》,第4輯,四川大學出版社2014年12月。 【附錄】李運富指導的與漢字職用相關的論文: 趙菁華《郭店楚簡〈老子〉與馬王堆帛書〈老子〉用字比較研究》(1997級碩)、肖曉暉《秦楚璽印文字比較研究》(1997級碩)、劉暢《〈包山楚簡〉字用研究》(1998級碩)、葉峻榮《定州簡本〈論語〉與傳世本<論語>異文研究》(1998級碩)、張曉明《〈說文>重文研究》(1998級碩)、李玉平《鄭玄〈周禮注〉對字際關係的溝通》(2000級碩)、王旭燕《〈說文〉部首字中頭部字的歷時職能考察》(2000級碩)、趙蓮峰《現代政區地名用字狀況考察》(2001級碩)、溫敏《現代常用漢字職能測查》(2001級碩)、韓琳《黃侃手批〈說文解字〉字詞關係研究》(2002級博)、王麗《郭店楚墓竹簡異體字研究》(2003級碩)、李京勛(韓)《〈論語〉異文研究》(2003級博)、劉琳《段注「古今字」研究》(2004級博)、蘇天運《張揖〈古今字〉研究》(2006級碩)、喻英賢《〈論語〉字用研究》(2006級碩)、關玲《顏師古〈漢書注〉古今字研究》(2006級碩)、李秀林《內蒙古公共場所社會用字調查研究》(2006級碩)、曹雲雷《王觀國〈學林〉字用學思想研究》(2007級碩)、於笑妍《宋代碑刻新見字研究》(2007級碩)、張長弘《宋代碑刻楷書異體字研究》(2007級碩)、蔣志遠《王筠「古今字」研究》(2008級碩)及《唐以前「古今字」學術史研究》(2011級博)、劉姍姍《〈集韻〉「古文」研究》(2008級碩)、朱莉《〈廣韻〉異體字研究》(2010級碩)、姜雯潔《「取」字職用研究》(2011級碩)、時玲玲《「內」字職用及相關字詞研究》(2011級碩)、雷勵《〈集韻〉異體字研究》(2011年博士後)、張道升《〈五侯鯖字海〉研究》(2011年博士後)、張喆《〈易經〉出土本及今本用字研究》(2012級博)、李娟《景祐本〈史記〉〈漢書〉用字異文研究》(2012級博)、何余華《漢語常用量詞用字研究》(2012級碩)、武媛媛《數詞{三}的用字演變研究》(2012級碩)、吳國升《春秋出土文獻用字研究》(2012年訪學)、張青松《〈辭源〉字際關係用語研究》(2012年訪)、鍾韻《清代「古今字」學術史研究》(2013級博)、韋良玉《太平天國文獻特殊用字研究》(2013級碩)、劉瓊《民國〈申報〉異形同用字研究——論民國用字特點和原因》(2013級碩)、徐多懿《〈清華簡·系年〉用字研究》(2014級碩)、朱賽《〈孫子兵法〉簡本與傳世本用字比較研究》(2014級碩)、殷宏雁《〈紅樓夢〉結構助詞「de」的用字調查》(2014年訪學)、黃甜甜《從文獻用字看歷代字書中的「古文」》(2014年博士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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