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跳樓自殺:我覺得這兩個問題最值得深思

這是一個超級接地氣的公號

昨天,是群情激憤的一天。我所在的好幾個群,都在討論陝西榆林孕婦跳樓自殺這件事,而且都很憤怒。

簡單回顧下事情始末。

8月31日,26歲的孕婦馬某在陝西榆林市一醫院待產時跳樓身亡。

院方的陳述是,因胎兒頭部偏大,醫護人員建議剖腹產,然而家屬堅持順產,醫生稱「產婦由於疼痛兩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裡說疼得不行,想剖腹產,甚至兩次給家屬下跪,但家屬一直不願意,堅持順產。

家屬方卻給出截然相反的陳述,說先後兩次同意實施剖腹產,但醫院回說「快要生了,不用剖腹產」。

今日凌晨,醫院方再次發表聲明,稱產婦曾下跪要求家屬剖腹,家屬依然不同意。醫院方還公布了「下跪」的截圖。

上午十時,家屬通過北京青年報發表聲明,稱圖中孕婦不是下跪,是「因產婦疼痛難忍下蹲,並稱產婦數次要求剖宮產,其丈夫都答應了」。

現在雙方各執一詞,讓案件愈加撲朔迷離,榆林市衛計局已介入調查此事。

但是,不管是家屬撒謊,還是醫院在推卸責任,都不難看出,孕婦經歷了非常非常痛苦的折磨,她感覺非常無助,所以才會選擇跳樓。

這是毋庸置疑的!!

無論是家屬還是醫院方過錯,這種悲劇都不應該發生。

痛心之餘,我一直在思考兩個問題:1.患者在意識清晰的情況下,到底有沒有權利決定是否手術?2.孕婦到底有沒有權利決定順產還是剖腹產?

作為一個法盲,我特意諮詢了好友宋斌律師(微博:西安宋律師)。他給我看了相關法律條文,根據《醫療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

「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可以理解為,必須(患者)and(家屬or關係人)同時→同意and簽字。也就是說,如果患者和其家屬或者關係人意見不統一,那就悲劇了,因為患者無法自己決定自己是否手術。

所以,這意味著我們自己想做手術時,如果家屬不同意,是無法做手術的,剖腹產如此,切除腫瘤亦是如此。不難看出,很多時候我們的生死,其實掌握在親人或者所謂的關係人手中。

也因此,我鄭重勸老公們對老婆好一點兒,因為關鍵時候,咱的小命,握在老婆手裡。

當然,老婆們也要對老公好點兒,理由同上。

第二,孕婦有沒有權利決定順產還是剖腹產?

說說我自己的生產過程吧。

我是自然分娩也就是順產的支持者。懷孕的時候,我曾備過課,雖然順產很疼,但是對胎兒和產婦都好,據說國外很多順產婦,當天就洗澡,我也準備了生完娃去洗個澡的,畢竟生孩子會出很多汗!!

我一直在做順產的準備,懷孕九個月時,依然堅持每天散步半小時以上,我家住五樓,我每天爬上爬下,從不犯怵,我還學習了怎樣呼吸會減輕陣痛。

9月4號感受到肚子有點疼,我們就去醫院了,但到醫院檢查的結果是未見宮縮。顯然我們來早了,但來都來了,我們就住下了。

在醫院住了三天後,還沒動靜,醫生給我用了催產素,然後宮縮就來了。一陣陣的,非常密集的疼痛,疼得讓人站立不住,但我依然由老秦陪著,扶著欄杆在樓道走動,我真的是太渴望順產了。

然而,9月8日下午散步時,我突然覺到了一股熱流湧出,馬上叫來了醫生,醫生說破水了,還說羊水渾濁,有可能造產胎兒窒息,建議馬上手術。

當時我們還和醫院產生了一點分歧,我們認為是醫生人工破水了,因為在破水前,醫生剛幫我檢查過。但醫生堅持沒有人工破水,是自然破水。

但當時顧不上這些了,因為醫生讓我們快速做決定,準備剖腹產。

當時我們開了個小型家庭會議,我父母同意剖腹,婆婆覺得醫院讓剖腹產是別有所圖,主張繼續堅持順產。我和老秦也認為應當剖腹,因為醫生一句「胎兒可能會窒息」,著實嚇住了我們。

雖然婆婆當時主張順產,我並沒有覺得很氣憤或心寒,也沒有「都到這種關節上了,你怎麼捨不得花錢」之類的想法。我覺得婆婆產生這樣的疑問,是對醫院不信任造成的,畢竟醫院把順產變成腹剖產的案例並不少見。

說實話,宮口已經開了三指了,我也很想順產,但是,在我不懂的情況下,我決定聽「懂」的人的。這件事上,醫生顯然比我們更懂,於是就剖腹產了。但我當時內心還挺遺憾的,因為沒能順產。

我覺得即使打算順產,也要做好剖腹產的準備,因為有可能無法忍受疼痛,也可能會有其他緊急情況。

而一個在醫院上班的朋友則一早決定採取剖腹產,因為她曾經看到某產婦疼得拿頭往牆上撞,頭都磕破了。

作為一個順產不成轉而剖腹產的人,我經歷了兩種疼痛,必須說明,順產真的很疼,剖腹產時我則基本沒感覺,術後我也沒怎麼覺得傷口痛。

當然大家對疼痛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有的人特別怕疼,比方老秦,有時候我拍他一下,他都尖叫說痛。我經常覺得匪夷所思,我又不會大力金剛掌,我拍你一下,能有多痛?我家張小又同學則非常不怕痛,他經常磕了碰了卻沒事人似地該幹嘛繼續幹嘛!!

剖腹產和順產各有利弊,到底是剖腹產還是順產?但是我覺得做為產婦,有權決定自己的生產方式,而且最好提前和家屬商量好,避免出現案例中那種無助又無力的場面。

比道德審判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最後希望榆林市衛計局早日給出真相,同時也希望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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