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的人與摔狗的人
來自專欄若然堂
一
在南京,有個男人,摔死了一條狗。
他兒子被這條狗咬了,狗的主人跟他是對門鄰居,說好的賠償,結果鄰居又說她沒有責任,不願意賠償,這位男士就把狗摔死了。
如果到此為止,沒毛病,這男人有點過分了,憑啥摔狗啊。
但是警方來了,雙方也和解了——男人不問狗主人要錢了,狗主人也不計較狗被摔死的事了。
可狗主人不計較,愛狗人士還是要計較的。
於是騷擾電話一個個打了過來,詛咒男子全家,還有人查到他的QQ,找到他兒子的學校和班級,說要對他兒子下手。
這男人心理還挺能承受,他公開道歉,承認錯誤,還把經營了十多年的小店轉讓出去,準備一家人搬得遠遠的。
可就在這個時候,他的老婆承受不住了,選擇了割腕,她留下的遺言是:既然人不如狗,我把命賠了行不行?別再來騷擾我家人,別再威脅我兒子了行不行?(搶救成功,目前住院中)
事情發生後,這些愛狗人士的電話突然就打不通,沒人接了。
按照這個邏輯,可能我們要發起一個愛家保護協會,專門給這些人打電話,學著他們的樣子也去罵他們祖宗十八代,扒一扒他們的單位、孩子的學校和班級。
二
在我老家,家家戶戶都養那麼幾條狗。
小朋友喜歡把小狗抱在床上睡的也有,喜歡冬天和小狗一起曬太陽的也有,閑來無事,還有喜歡替狗抓虱子的。
狗也很好,經常跟著主人上街,跟著主人下地,村裡打架的時候,狗也經常衝上來助陣,幫主人撲咬。
可不論多麼好的一隻狗,收狗的人來的時候,也只是一句話:「十五塊一斤,要皮還五塊。」
除非你家的狗會說人話,否則休想漲價。
城市裡稍微好一些,有專門搞寵物生意鏈的,什麼狗糧,狗沐浴露,狗玩具,狗窩,寵物喂水器一應俱全,不少人養個狗比養兒子都用心。
不少專門賣狗的單位,弄出一個品相好血統純的,賣個上萬幾十萬也正常。
在後面這些社會行為里,狗的角色是商品。
在前面那些社會行為里,狗的角色是寵物。
有人說狗是自己的親人,朋友,伴侶,我也不反對,畢竟楊過還有隻大雕兄呢。
三
假如有人殺了楊過那位雕兄,我想楊過是要去報仇的,前提是這位雕兄挺無辜的,而不是雕兄先把人家一口啄傷了,楊過還拒絕賠償的情況下。
而且我想就是金庸寫武俠,也不敢寫有什麼愛雕保護協會或者愛雕人士團體會去找兇手算賬的。
但這種小說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的事呢,切切實實地發生了。
這種事發生了,有些時候我們覺得很好,有些時候又覺得不好。
什麼時候好呢?
比如這個人是個變態或者犯罪者,他專門到處偷狗,殺狗,虐狗,彷彿跟普天下的狗都有不共戴天之仇的,那我們歡迎大家站出來,把這種人繩之以法。
類似的案子我覺得都可以打打電話,比如給北京姚金易案的兇手一家打打電話,或者給李天一的案子那邊打打電話。
可一條狗死了,大家義憤填膺,一個人死了,卻沒見多大動靜。
什麼時候不好呢?
比如學校或公園裡的保安把闖進來的野狗趕出去,免得傷了人,結果愛狗人士站出來,說保安這麼做不對。如果哪個保安失手把狗打死了,更要連這個保安的十八代祖墳都給扒了。
等到真有學生遊客被野狗咬了,愛狗人士還要說一句:就算這樣,也不能把沒咬人的那些也趕出去啊。誰咬的誰負責嗎。
說得好像人人都有金睛火眼,可以看出誰是好狗,誰是壞狗一樣。
事實上,大多數人連好人壞人都分不清。
四
要是有什麼地方辦什麼狗肉節,那更是能引起一大票愛狗人士的強烈譴責,連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這種話都用上了——用這個話,大部分情況下是針對瀕危或者保護動物的。
不然的話,不管是吃豬肉吃牛肉,都可以用這句話,反正沒有買賣,沒有的可不止傷害。
更有愛狗人士思路很奇特,說:國家每年給大熊貓花那麼多錢建基地搞保護,卻不肯花一點在狗身上。
問題是國家對別的珍稀動物瀕危動物也沒這麼細心啊,主要還不是大熊貓花得多掙得也不少嗎。
我是不吃狗肉的,僅僅是因為我覺得狗肉不好吃。
我也是喜歡狗的,但不會無聊到因為看了上面那個新聞就去詛咒人家全家,威脅人家的孩子。
我不會因為自己不愛吃,或者自己喜歡狗,就不許別人吃狗肉——當然,前提是這狗不是偷來的搶來的。
五
很顯然,現在有些人對貓貓狗狗的愛已經扭曲了。
他們甚至未必自己養寵物,未必真的喜歡貓貓狗狗,他們就是找個機會發泄自己的憤怒,表達自己的「愛心」。好像這麼做,自己就能化身成為正義使者,掃除一切邪惡。
一旦真的惹出事了,害得人家割腕了,他們又老實地不接電話了。
看到狗咬人,他們要強調對事不對狗,看到人摔狗,他們又換了副腔調,對人不對事了。
何況為了一隻素不相識的狗,他們可以不遠萬里不顧話費的發簡訊,打電話,查人家的孩子在哪上學——還不敢單挑人家爸爸,要對小朋友下手。
他們可能真的覺得自己的這種情操趕得上白求恩的精神。
尾聲
從前有一個小故事,我一直覺得很有趣。
說一個小朋友有個奧特曼玩具,他很喜歡,可鄰居家的小朋友把他的奧特曼弄壞了,他哭鬧著要打,爸媽把他攔住了,鄰居家爸媽也說:賠你一個新的,賠你,一個玩具,多大點事。
小朋友的爸媽也說:一個玩具,有啥好賠的,玩具哪有弄不壞的。
於是小朋友不樂意了,衝到鄰居家,把他家供奉已久,從什麼名山大觀里請回來的財神爺給砸了。
這下輪到鄰居不樂意了,要小朋友爸媽賠錢,小朋友爸媽也說了,一個財神爺,哪還買不到啊。
鄰居就火了:我這財神爺,那是請人開過光的,要供奉的,現在被你兒子砸了,財神爺已經怪罪了,沒個百八十萬的不行。
小朋友一聽:那我那奧特曼也是宇宙的保衛者呢,被你兒子玩壞了,奧特曼也怪罪我呢。
警方到了,問明情況,公布了處理結果:壞了的奧特曼50塊買的,有物價證明或購物憑據,賠錢。摔碎的財神爺說是花了好幾萬,出具不了憑證,按照市場價300賠償。雙方達成和解。
但是第二天,鄰居家不願意了,因為他們接到無數電話簡訊,指責他們冒犯了宇宙的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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