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該當受此懲罰? | 家庭、職場「冷暴力」
去年,朋友中溫和、可愛的一位,沉鬱了很久,一度懷疑自己得抑鬱症了。她說,困擾她的那些事兒,都不好意說,說出來感覺都是小事兒。
「但是你知道嗎?我每每想起來,常常夜裡自己一個人哭?她為什麼要這麼對我。」
原來是她剛到新公司不久,而且屬於個性隨和,沒什麼脾氣的人。一個小組幾個女生,其中一個女生霸道任性,某一次朋友沒有順她的心意,那個女生就聯合其他幾個同事孤立她,要麼不搭理你,不然講起話來就是諷刺、否定、含沙射影。其實其他幾個同事也沒做什麼,和朋友也沒什麼矛盾。只是迫於那個女生的淫威,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總是和那個女生玩到一起,也就自然站了隊,也就讓朋友更加傷心。
「我知道,這種事兒說出來就很矯情,但每每看到她們一起,而留我一個人,我真的忍不住玻璃心。」
這種情況,不知多少人曾經經歷過,或正在經歷過,有些比這位朋友經歷的更甚,也更沉默,更不自知。
今天我們介紹一本書叫《冷暴力》,是暢銷法國20年的心理學經典。
這本書,首次全面探討人際關係中的精神虐待行為,讓無數受虐者如夢初醒的經典之作。法國心理學家與被害人學專家伊里戈揚的代表作。傷人不見血的冷暴力廣泛存在於婚姻、親子關係、職場和社會中,施虐者披著關係親密的外衣,肆無忌憚地滲入受虐者的生活,使其成為自己精神虐待的獵物。本書意在指導受虐者認清自己的處境,跳出這一惡性循環。
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該當受此懲罰?
人生有些際遇令人振奮,激勵我們付出最大努力;也有些令人震撼,甚至會摧毀一切。通過精神虐待,一個人真的有可能毀掉另一個人,將之稱為"精神謀殺"也不為過。相信每個人都見過某種形式的精神虐待行為,他們發生在男女、夫妻、家人之間,以及職場、社交或政治活動中。面對這種間接形式的暴力,我們的社會往往視而不見,常以包容為借口,對其罪行默不作聲。
《惡魔》是1955年上映的法國電影,由亨利-喬治·克魯佐導演。西蒙·西涅萊,米歇爾·塞羅,查爾斯·文恩主演。《惡魔》講述了德拉薩爾寄宿學校里,女教師克里斯蒂娜和丈夫、校長米歇爾·德拉薩爾感情不諧,德拉薩爾平日十分大男子主義,對待他任何妻子也很粗暴。克里斯蒂娜經過長時間考慮,決定擺脫丈夫,在另一個教師、女友尼古爾的勸說下,她們決定實施一個謀殺計劃.....
精神虐待的危害,很適合作為電影或驚悚小說的主題,如1954年法國導演亨利-喬治·克魯佐(Henri-GeorgesClouzot)所拍攝的《惡魔》(LesDiaboliques,1955年)一片,便引起極大反響。大眾都很清楚電影與小說中的虐待屬於人為操控,但一回到現實的日常生活,我們卻三緘其口,不願多談。
法國導演艾汀·夏帝耶(tienne Chatiliez)執導過一部電影《達尼爾阿姨》(TatieDanielle,1990年),描述一個老婦人如何在精神上折磨周圍的人,讓觀眾感到饒富興味。她先是把家中年邁的女管家惡整到"意外"死亡,觀眾則會想:"那是女管家自找的,誰叫她太順從了。"接著達尼爾阿姨又把壞心眼轉向接她去住的侄孫一家。侄孫和侄孫媳竭盡所能取悅她,卻沒想到他們越是巴結,姑婆越是虐待他們。
達尼爾阿姨
達尼爾阿姨使出施虐者慣用的伎倆,講起話來指桑罵槐、含沙射影,還經常說謊欺騙,以言語羞辱他人,讓人無所適從。令人訝異的是,受虐者對於這種操控渾然不覺,還努力地想要了解姑婆的行為,甚至懷疑一切都是自己的錯:"我們到底做了什麼,讓她這樣厭惡我們?"達尼爾阿姨不會亂髮脾氣。她的態度雖然冷漠刻薄,倒也不至於激起周圍人與她對抗,只是三不五時地耍些小手段,讓人困惑不安,可也別想抓到她什麼把柄。她的段數很高,輕而易舉就能顛倒情勢,以受虐者的姿態出現,而令她的家人成為施虐者:是兒孫輩遺棄了82歲的老人家,把她孤零零的丟在公寓里,只能靠狗食維生。
在這部幽默的電影中,受虐者的反應並不激烈,現實生活中很可能也是如此;受虐者希望自己的善意能夠軟化施虐者,但事與願違,太多善意反而變成了令人難以忍受的挑釁。最後,唯一獲得達尼爾阿姨青睞的是新來的女管家,兩個人棋逢敵手,只有女管家才製得住她。一段近乎和諧的關係由此展開。
看似無害的字眼,可能讓一個人惴惴不安甚至崩潰
如果說這位老人家把我們逗樂並觸動了我們的某種情緒,那是因為我們覺得她吃過很多苦頭,所以才會心那麼壞。我們像她的親人一樣同情她,而她也像操控親人一般把我們耍得團團轉。電影中可憐的受虐者好像笨得可以,完全不值得同情。達尼爾阿姨的行為越過分,侄孫夫婦就越是對她客氣,而觀眾和達尼爾則都覺得他倆真是叫人受不了。
但這些都無損於以下事實--達尼爾阿姨的所作所為的確屬於惡意攻擊。這種攻擊來自於不自覺的破壞心理,指一個或幾個人針對特定對象懷有或隱匿或明顯的敵意;不論如何解讀,其對象都是具體、真實的目標。看似無害的字眼、指涉、推論以及非語言的暗示,確實有可能讓一個人惴惴不安甚至崩潰,而周圍的知情者則通常不會過問。施虐者犧牲受虐者來壯大自己,並把出問題的責任推給對方,以避開自己內心或精神上的衝突。如果責任在對方,那麼就是別人的問題,自己就不會覺得不對、內疚或痛苦。這是精神虐待的特徵。
每個人都有可能出現這種不當的行為,但是唯有長期且不斷重複發生,它才具有破壞力。任何"精神正常"的人在某些時候,例如憤怒時,都不免會有虐待行為,但同樣也會表現出其他的行為模式(歇斯底里、恐懼、沉溺,等等),事後還會對自己的反常行為感到相當驚訝並質疑。施虐者卻是以一貫的邪惡方式虐待別人,並固執地維持這種特定形式的關係,不容許有絲毫動搖。即使他虐人的本性一時不被察覺,也終究會在脫不了干係的情境中顯現。然而,他絕無可能自我懷疑。
這種人為滿足自身對獲得欽慕和肯定的無盡需求,一定要以貶抑他人的方式來維護自尊,繼而握有權力。由於他們不在乎與他人的關係,也就不會有同理心,也不會懂得尊重別人。而尊重的意思是,重視他人身為人的價值,並知道我們可能帶給別人的痛苦。
反常的虐待心理令人好奇、著迷,也讓人感到恐懼。
施虐者總能扮演贏家,
旁人常常與他們站在一起而不是對抗他們
我們想像施虐者天賦異稟,總能扮演贏家的角色,因此有時不免心生羨慕。他們確實懂得自如地操控人心,在商業或政治領域中佔上風。但我們也有所畏懼,因為直覺告訴我們,和他們站在同一陣線會比對抗他們更有好處。世上最令人羨慕的就是那些享樂人間、無憂無慮的人。
我們不會在乎顯得軟弱無能的受虐者,並且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偽善氛圍中,對可能導致嚴重後果的情況視若無睹。事實上,這種容忍使得我們不會去干涉他人的行為和意見,即使其看起來超過道德底線或者需要商榷,而且我們也在不明所以地縱容著掌權者羅織謊言的行為。為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但什麼才是我們可接受的底線?會不會因失去原則和界線而冒助紂為虐的風險?對此,我們漠不關心。真正的容忍是以明確的界線為先決條件的,同時也需要檢視及衡量其價值觀。
精神虐待卻是在另一個人的精神領域設下陷阱,並因當前社會、文化環境的姑息而得寸進尺。今天這個時代拒絕建立絕對的行為規範,一旦判定某種操控的行為屬於虐待,就會設定限制,可是社會認為判定虐待就等同於"審查"。我們已經放棄了道德與宗教約束,而在過去,這些約束構成的禮儀準則讓我們可以說:"不得如此!"如今,我們只在隱情曝光、經媒體渲染擴大後才會義憤填膺。公共權力不再遵循一定的行為框架進行規範或處置,而是推卸責任,要原該由它們去引導或支援的人自負責任。
甚至連精神科醫生都對使用"虐待"一詞有所遲疑,即便用了,也只會表達他無力介入,或者對施虐者的手法感興趣。精神虐待的定義本身便受到某些人的質疑,他們寧可使用泛指一切的"精神病態"(psychopathy),把所有他們治不了的病都歸入其內。但是,精神疾病不會導致虐待,虐待源於不帶感情的理性,再加上無法把他人當作人來尊重的態度。某些施虐者的罪行會受到批判與法律制裁,但大多數施虐者卻利用魅力和適應力在社會上找到出路,而留下一堆受傷的靈魂和痛苦的生命。
受虐者尋求幫助時往往不得要領
不論在醫學界、法律界還是教育界,我們都曾被施虐者所愚弄,但他們卻裝作受虐者而矇混過關。他們假裝符合我們的預期,使我們更好騙,讓他們有違常理的感受獲得肯定。當他們之後為追求權力露出真面目時,我們就會感覺遭到背叛及羞辱。某些專業人士不願揭發施虐者的原因即在於此。當精神科醫生們相互告誡:"小心,此人是個惡性的虐待狂!"言下之意就是:"此案可能有危險。"又或是在說"你我的幫助無濟與事",然後放棄幫助受虐者。診斷一個人為惡性,當然是很嚴重的事,通常僅限於連精神科醫生都難以想像的極度殘酷行為,如連續殺人的罪行。
不管是討論連續殺人還是惡性虐待,重點都在於其行為的掠奪性:奪取他人性命。"惡性"一詞令人震驚而不安,它相當於一種價值判斷,但精神分析師拒絕做出這種判斷。然而,這是坐視虐待行為不管的充分理由嗎?不判定虐待行為只會造成更嚴重的損失,因為受虐者等於被棄之不顧,對虐待攻擊將毫無招架之力。
以我在心理治療方面的執業經驗,我聽過許多病人受虐卻無力自衛的案例。我在後面會提到,施虐者會先使受虐者失去行動能力,以防止任何可能的反擊。缺乏防衛機制讓受虐者無法理解自己面對的是什麼狀況。為了讓受虐者和潛在的受虐者不落入施虐者的精神圈套,我會在本書中分析,攻擊者與其獵物間的虐待關係是如何形成的。
受虐者尋求幫助時往往不得要領。精神分析師常常會建議他們,針對所遭受的虐待攻擊,評估自己該負哪些自覺或不自覺的責任。精神分析通常只考慮內在精神狀態,即個人腦海里發生的事,而不會去評估外在環境的影響。因此精神分析把受虐者視為受虐待行為為的共犯,不把他的困境當一回事。又由於前面提到的,專業人士吝於指明施虐者與受虐者,所以分析師甚至可能加重受虐者的崩潰過程。在我看來,傳統療法並不足以幫助受虐者。我在本書中會推薦更合宜的方法,特別是針對精神攻擊和虐待的案例。
"是不是像別人所說,是我自己想太多?"
我的目的並不是要把精神虐待者送上法庭(他們往往太懂得替自己辯護),而是要大家記得他們可能造成的傷害與危險;記住這些事實,可以幫助現在和未來的受虐者保護自己。即便這種形式的攻擊被合理地視為(對抗精神異常或憂鬱症的)防禦機制,也不能免除精神虐待者的罪責。
有些看似無害的操縱技巧,會給受虐者留下因遭人愚弄而感到痛苦或羞憤的後遺症;有些更嚴重的操縱會影響受虐者的核心人格,導致災難性的後果。精神虐待者直接危害的是受虐者,間接成為周圍人罔顧道德的標杆,他們會以為一切都沒什麼大不了,甚至相信犧牲他人、任意妄為才是常態。
身為被害人學(victimology)的研究者,我並不會在本書中討論有關虐待本質的理論,而是堅定地站在遭到虐待的受虐者這一邊。被害人學最近才成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原本屬於犯罪學。它解析受害的原因、過程、結果,以及受虐者的權利。願意幫助受虐者的專業人士,如受過急診訓練的醫生、精神科醫生、心理治療師和律師,都可以考慮去讀個被害人學的學位。
經歷過例如精神虐待等精神攻擊的人,是千真萬確的受虐者,因為其心理狀態已多多少少地被永久改變了。就算受虐者對精神虐待的反應促成了與施虐者持續不斷甚至表面上看似對等的關係,我們也不可忘記,受虐者是受制於自己無法負責的狀況的。無形暴力的受虐者去看精神科醫生時,通常是為了治療跟自身有關的問題,如精神壓抑、缺乏自信或決斷力;也可能是藥物治療無效的長期抑鬱,或是可能導致自殺的嚴重憂鬱症。這類病人有時會抱怨"伴侶"或周圍的人,但是他們似乎不清楚,有股可怕的隱蔽暴力正威脅著自己。
這種精神混亂的狀態,可能會造成連精神科醫生都看不出暴力問題客觀存在的情況。類似情況有一個難以言說的共同元素:即受虐者雖然知道自己很痛苦,卻實在想像不出自己到底遭受過什麼暴力與虐待。
有時他們也很疑惑:"是不是像別人所說,是我自己想太多?"
因此,即使他們敢於抱怨自身遭遇,也覺得無法說清楚,於是認定會被人誤解。我刻意選用"惡性虐待者"和"受虐者"等詞語,就是因為這類案例是隱而不現卻真實存在的暴力。
私人生活中的精神虐待(節選)
不起眼的精神虐待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反而像是正常現象。這種過程始於不尊重他人、說謊或單純的操控行為。我們只有在身受其害時才會發現難以忍受。當這種行為的作用對象未能加以回應,精神虐待就會進展到下一階段:出現明顯的虐待舉動,對受虐者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受虐者不確定能否獲得他人理解,所以只得默默承受。
這種道德迫害一向存在,若發生在家庭里,則通常不為人知;若發生在職場上,再趕上充分就業期間,大家的容忍度會降低,畢竟受虐者隨時可以辭職。但如果發生在高失業率時期,那麼受虐者就會因為想保住工作而身心健康受損。有人曾對此反擊和對簿公堂,如今,隨著這些現象廣為人知,社會也已開始提出質疑。
心理治療人員經常目睹活生生的案例,都體現了外在現實與心理現實界線的模糊不清。這些當事人所受的苦有一個共通點:每個人自認為獨一無二的經驗,事實上與很多其他人雷同。
而臨床判定的難處在於,如何衡量當事人的每個字詞、語調和說法的重要程度。種種細節分開來看似乎無妨,加起來卻形成了一種毀滅的力量。受虐者在這種致命的遊戲中一路受到攻擊,有時自己也會採取虐待行為,因為這種防禦術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但這麼做,可能會導致受虐者被誤指為施虐者的共犯。
我在執業經歷中,曾看過同一施虐者在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職場、婚姻與親子關係中,不斷複製破壞行為。我想要強調的正是這種行為的延伸性。有些人的人生道路上,充滿著他所造成的傷害或是被他傷到無法復原的人。但所有這些,都不會妨礙他騙過那麼多人,在表面上還完全維持著正人君子的形象。
夫妻間的精神虐待
夫妻間的精神虐待常因為被大事化小為單純的強弱勢問題而受到否定或疏忽。精神分析簡化這種現象的方式是把伴侶當作共犯,甚至要伴侶為自己的受虐負責。這等於否定了這種支配關係中的掌控空間,而它足以導致受虐者無力反擊、無法自衛,也否定了精神虐待中存在著暴力的事實,並會對受虐者造成深遠的心理傷害。
精神虐待的手法十分細膩,不著痕迹,旁觀者容易將其解讀為兩人之間單純的衝突或「打情罵俏」,實際上那是企圖在精神上甚至肉體上毀掉另一個人,而這種暴力的企圖有時的確會得逞。
掌控欲
當發現"所愛的人"不符合自己的期待,或太過依賴彼此的關係,精神虐待的衝動便會升起。
最親密的另一半受虐會最嚴重,因為太過親密可能使施虐者感到恐懼。自戀者掌控伴侶是為了壓抑對方,同時也會因為害怕伴侶太靠近自己而將其制服。
為維持對伴侶的全盤掌控,一定得把對方鎖在依賴或獨佔的關係里,這讓身陷疑惑和內疚的伴侶無法反抗。
施虐者不言而喻的信息是"我不愛你",卻始終不明說,但又以間接的方式透露出來。伴侶必須安分,且不斷因期待落空而遭受打擊;施虐者也會防止伴侶有自己的想法,以免察覺到自己正在受虐。美國犯罪小說家、《天才雷普利》(TheTalentedMr.Ripley)的作者帕特里夏·海史密斯(PatriciaHighsmith)在接受法國媒體訪問時曾這麼說:"有時,最吸引我們或是我們最愛的人是很難給我們新想法的,他們如同橡膠制的絕緣體。"
自戀的施虐者令伴侶處於陰晴不定、無所適從的情境中,藉以施展掌控力,讓伴侶動彈不得。把伴侶圈在固定的範圍內並保持安全距離,可以避免被自己害怕的關係綁住。
他通過壓抑和制服伴侶,迫使對方屈從於"他人的控制",那正是他自己最恐懼且不計一切代價要迴避的。在正常相處的情侶之間,即便有掌控的元素存在,也應該是能對戀情產生正強化作用的。有些案例中,一方企圖壓迫另一方,藉以鞏固自己的主宰地位。然而以自戀的施虐者為主導的情侶或夫婦,其關係可能會是致命的,因為言語攻擊和暗中傷人已成為慣例,且有系統。
精神虐待的關係必須要有過於忍讓的伴侶才能發展下去,精神分析師常將這種忍讓解讀為伴侶可從這種關係中獲得某些好處,而這基本上是一種不自覺的自作自受。後面的章節會討論到,這只是部分的解讀,因為大多數案例的受虐者過去都沒有自我懲罰的傾向,之後也不曾出現。這種不完整的分析是很危險的,它會加深忍讓一方的罪惡感,完全無助於尋找出路、逃脫受束縛的環境。過度忍讓的源頭多半出於對家庭的忠誠,也包括重蹈父母的覆轍,或是順從地扮演配合對方自戀的犧牲型角色等。
暴力
傾向以虐待作為防禦機制的人,在危急時刻,若無法負起責任做出艱難的抉擇,虐待的暴力便會出現。此時暴力轉為間接,主要是以不尊重對方的形式表現出來。
分手後的精神虐待
虐待手法在離婚或分手時很常見,最初並不被視為病態,但因其持續重複且單向,最終都會帶來毀滅性的後果。
在分手的過程中,原本隱藏的虐待衝動浮出水面,釋放為狡詐的暴力,當自戀的施虐者感覺獵物正在逃走時,暴力就會登場。
精神暴力不但在分手過程中不會中斷,還會經由雙方遺留的聯繫,包括子女,延續下去。法國精神病學家勒梅爾(J.G.Lemaire)指出:"分手或離婚後的報復行為可以這樣理解:有人為了不恨自己,必須從曾經屬於他的某人身上,為其所有的恨意尋找出口。"
這種現象在美國稱為"糾纏"(stalking)或"騷擾"(harassment)。
當舊情人或配偶不願放走獵物,而以陰魂不散的方式侵犯前伴侶的人格與靈魂,便構成糾纏或騷擾:例如在公司門外等著對方下班、每天不斷打電話、直接或間接的恐嚇威脅。
二、職場上的精神虐待
伴侶選擇了彼此,所以精神虐待關係有可能是夫妻或情侶關係的基礎,但在職場關係上卻未必如此。不過即使這兩種關係的脈絡不同,運作方式卻有些類似,所以我們可以用「夫婦範例」來理解職場中的某些行為模式。
當對權力的嫉妒與霸行相衝撞時,公司內部發生暴力和虐待的機會便會增加。配偶間殺傷力過大的精神虐待案例不太會出現在職場上,但不幸的是,日常的虐待小動作確實存在於公司里,而且大多被視為無足輕重或遭到忽略。
在企業、大學和機關單位,騷擾或虐待的手法比私人領域內的要老套得多,其殺傷力不可小覷。但受虐者通常不易曝光,為求生存,他們往往會離開(生病或辭職)。公共領域(企業、政界、機構)中的虐待開始逐漸受到重視,而受虐者也團結起來發出譴責,讓社會大眾有機會知道,他們受到的對待是難以忍受的。
何謂職場上的精神虐待
我們所謂的職場精神虐待,是指任何藉由言語、表情、姿勢或者文字來侵犯個人人格、尊嚴或身心完整的舉止,以及危害此人正常工作或破壞職場氛圍的行為。
雖然職場騷擾的歷史與人類開始上班工作一樣悠久,但是直至
20世紀90年代初,它才因為所造成的心理傷害而被明確指出有礙工作環境、降低生產力和導致員工請假缺勤。研究職場騷擾的主要是英語系和北歐國家,並以"職場暴行"(mobbing)一詞指稱這種現象。瑞典教授海因茨·萊曼(HeinzLeymann)專研工作心理學,歷經10年針對不同職業團體進行研究後,他把這種現象命名為"精神恐嚇"(psychoterror)。今天,無數國家中的工會、保險公司與企業醫生正著手處理這個問題。
企業和媒體多半把焦點放在性騷擾上,但那只是所有騷擾中的一種。職場上的這種心理戰包含兩個要素:
●濫用權力:經常很快暴露,令被害員工無法接受。
●精神操控:起初較不易察覺,破壞力較大。
起初,精神虐待和騷擾的惡意並不明顯,但卻在暗中擴大。捲入者原本不願為此發怒,發生爭吵和受欺侮時也不想聲張。但攻擊層出不窮,受虐者不斷身陷其中;長期下來便會自覺不如人,並向惡意、卑鄙的操控屈服。
顯然人不會因為精神攻擊就當場倒地不起,但的確會受傷。每晚下班拖著疲累的身軀回家,並感到屈辱、身心受創,要恢復實在很難。
群體中有衝突很正常。因一時氣憤或壓力大而說話傷人沒什麼大不了,事後能夠道歉更好,會造成傷害的是一再重複的挑釁和羞辱。
當虐待行為出現時,就彷彿打開一具所到之處寸草不留的機器。
那是沒有人性的過程:沒有靈魂,沒有憐憫,所以很恐怖。受虐者
的同事無論出於膽小、自私還是單純的恐懼,往往會與其保持距離。一旦發生這種不對稱的破壞性互動,若欠缺有力的外來干預,情況只會惡化。在危急時刻,既有的問題會更為嚴重:僵化的公司更僵化,沮喪的員工更沮喪,好攻擊的人攻勢更猛,等等。我們成為原本模樣的加強版。危機狀況確實有可能逼得你我不惜一切去尋找解決辦法,可是精神虐待會麻痹受虐者,也會更突顯其弱點。
惡性循環就此啟動。想要找出衝突的源頭將徒勞無功,人們甚至連衝突的原因也不記得了。施虐者一連串的故意行為,目的在於引發受虐者的焦慮;焦慮繼而導致防備態度,防備態度又激起新的攻擊。經過相當時日,雙方產生病態的反應;施虐者只要看見痛恨的對象就會憤怒,受虐者看到對方也會心生畏懼:此即侵犯與防禦式的制約反射動作。恐懼促使受虐者做出反常舉動,正好為將來的攻擊預留借口。受虐者的反應經常是混亂而激烈的,施虐者會拿他個人或他所做的任何事來攻擊。其目的是使他完全失去判斷力,陷入徹底的慌亂,並感到自己有嚴重的缺點。
上級主管對這種事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是任憑其自由發展。即使是同級(同事對同事)的騷擾,管理階層也傾向於不介入。問題發生後,大多會遭到忽視,直到受虐者公開反應,比如哭泣、歇斯底里或常常請假。因虐待而起的衝突基本上只會惡化,因為公司不願插手,只採取"你們都是成人,有問題可以自己處理"的立場。受虐者不僅覺得身處險境,防不勝防,知情者坐視不管對受虐者來說還是雙重打擊。上級主管很少提出直接的解決辦法,只是採取"再看看"的緩兵之計。把其中一方調至公司內的其他部門,則是常見
的回應方式。如果能有人及早出面做主,理性地採取適當行動,虐待行為就會終止。
誰是施虐的目標?
不同於施虐者想要製造的假象,受虐者一開始並非特別懦弱或心理不健全。恰巧相反,騷擾往往發生在受虐者不肯盲從上司權威式的命令時。某人之所以成為目標,就在於有能力抵抗權威,即使在壓力下亦然。
迫害的第一步是貶低受虐者,並讓所屬團體確認這一點。等貶低成為事實後,即可理直氣壯地殘酷對待受虐者,其他成員也會認為對方罪有應得。
受虐者往往並非敷衍塞責者,反倒常是工作狂(上癮的確切標記),屬於認真的完美主義者,很晚下班,周末加班,生病也不請假。這種人有一種病態的需求,即離不開辦公室。這類受虐者不見得都會對工作上癮,那往往是公司影響、控制員工的後遺症。
員工福利有時可能是虐待的起因。例如公司不得解聘懷孕婦女,結果自忠心耿耿的員工宣布懷孕的那一刻起,騷擾過程便開始了。僱主立即想到的是各種麻煩:產假、提早下班去接小孩、為孩子生病請假等。簡言之,就是僱主擔心無法再任意支使模範員工。
騷擾過程啟動後,受虐者會被污名化。有人會說很難與他共事,指出他脾氣壞,甚至精神有問題。他們把衝突的後果歸咎於對象的性格,忘了他原來多麼努力,或是他在現狀下的處境。對象被逼到牆角後,多半會變成僱主期待的樣子。受欺壓者難以充分發揮潛力,注意力無法集中,工作效率低下,而因為工作質量下降,又免不了遭到批評。僱主就有理由以不勝任或專業性不夠請對方自己走。
有些偏執狂看似受過虐待,但不可誤以為他們是真正的騷擾受虐者。這種人很專橫,缺乏彈性,易與同事意見不合,不能接受批評,常覺得遭到排斥。他們根本不是受虐者,反而更接近潛在的施虐者。我們可以通過其偏執的個性以及對自身過失不會感到內疚的特點來分辨這種人。
誰虐待誰?
群體行為不是各個成員個別行為的總和;群體是獨特的實體,有自己的行為。弗洛伊德曾談到,在群體里,個人特徵會消失,併產生雙重身份認同:個人在水平的關係中對群體,以及個人在垂直的關係中對上司。
騷擾同事
群體傾向壓抑個體特色,不容許差異存在(男性團體中的女性,女性團體中的男性,同性戀,種族、宗教或社會階級差異)。女性要在傳統屬於男性的行業獲得尊重委實不易,周圍會出現鄙夷的態度、黃色笑話、噁心作態——這些看似不太成熟的玩笑,大家也總一笑置之,包括在場的女性成員,她們往往別無選擇。
本文節選自《冷暴力》
[法] 瑪麗-弗朗斯·伊里戈揚後浪丨北京聯合出版公司顧淑馨
責編: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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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嚴彬(微信 larfure)
合作郵箱:yanbin@i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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