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並軌邁出最容易一步 十軌制待解
近日,國務院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制度城鄉並軌邁出了最容易的一步,終結養老十軌制、建立公平完善的全體國民養老制度仍需繼續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不及低保一半
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極低 無法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2月7日,國務院宣布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合併,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人社部公開數據顯示,截止2012年底,全國城鄉居民參加兩項養老保險的人數為4.84億人,其中有1.3億城鄉老年居民可以領取養老待遇,這使得新農保、城居保成為覆蓋人群最多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養老制度實現全覆蓋的同時,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8月,全國平均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352元、每人每年2264元(平均每月為189元)。而中國城鄉居民養老金月人均81元,還不及低保的一半。近年來,雖然城鄉居民的養老金有所上升,但相對來說依然非常低。大部分老人的經濟來源主要依靠養老金,所以,每到發養老金的時候銀行門口都排著隊,無論是颳風下雨,現在不少老年人成為「新月光族」。在2009年新農保啟動之前,國務院確定中央財政對農民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為55元,依據是2008年農村低保人均每月補助50.4元,現在國家對農村低保人均補助已經翻倍,而針對農民的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一直未變。照此推算,全國範圍內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政策實施之後,預計中央財政對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補助標準將會提高。未來,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節約資源、提高效率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城鄉收入差距,拉動消費和鼓勵勞動力人口流動。碎片化的養老現狀:養老金水平相差數十倍
我國對社會保障支出支持力度小,佔GDP的比重遠低於具有可比性的日本目前,中國多種養老制度並存: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仍然沿用公共財政大包大攬的制度,而且養老保險替代率大大高於同期的企業職工。城鎮企業職工則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此外,還有新農保和城居保。中國養老金政策有多種形式,大致有十軌:省部級以上公務員、地市級公務員、縣處級公務員、普通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工人、城市居民、農村居民、軍人和農民工等。即不同身份人員,有來源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並且養老的待遇差距較大。在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財政承擔,養老金平均替代率高達80%以上;而企業職工不但需要繳納養老金,且養老金平均替代率不足50%,這種不同的制度安排不僅有損公平與效率,也無法適應全球化、市場化背景下人口流動、身份變換的現實需要。社科院發布的2014年《社會藍皮書》中顯示:2012年,城鎮職工人均養老金2.09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養老金水平相差24倍之多。長期潛伏在城鄉之間的鴻溝日益顯現。過去,農民對養老問題遠沒有收入問題敏感,主要是因為手裡有土地,但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快速推進,部分農民逐步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湧入城市,卻無法在城市享受到公平的社保。由此可見,需要進一步打破城鄉養老樊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農保的有效融合。養老十軌制並軌改革硬骨頭待啃
養老金上漲企業人員趕不上公務員 差距過大未改變此次養老制度城鄉合併並非關注度最高、被稱為「最不公平」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並軌。雖然多年來國家為企業退休職工漲養老金,但相較於不斷上漲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退休金,養老差距過大問題並未改變。在普通民眾看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不並軌有悖社會公平,單靠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無法解決根本問題,應該儘早改革養老金「十軌制」。目前養老十軌制,使得體制內人員能夠依靠體制長期盤剝體制外人員,企業職工、城市居民、農民工、農村居民不僅需要繳費為自己的養老買單,也需要負擔體制內人員的相當一部分養老金,長此以往,不僅制度本身公平性備受考驗,民眾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負擔的加重分化成體制內外壓迫與受壓迫兩大階層,所以在城鄉並軌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養老十軌制並軌既能決目前的養老金巨額虧空問題,也能縮小體制內外階層的巨大收入差距,有利於推進社會的和諧與發展,讓所有國民而不僅僅只是體制內人員分享到改革的成果。上世紀70年代末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保持了三十多年的快速增長,中國財政收入增幅較大,目前政府財力雄厚,完全有能力承擔中國人的養老。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全國財政收入18903億元,2013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近13萬億元。2002-2013年十多年間,中國財政收入增長超6倍。目前,中國政擁有足夠的財力來進行社會保障建設。中國財政收入增速,不僅遠高於同期GDP增速,更遠高於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財政收10年來的高速增長是經濟高速發展的主要成果之一,也是中國民眾勤勞工作的結果,有足夠的理由讓全民分享這一豐碩成果。2012年中國社會保障與就業財政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僅為10%,遠低於歐美、日本等國30%的比重,佔GDP 的比重僅為2.43%。中國政府雖然近年來對養老等社保投入給予傾斜,但相對於財政收入增幅、老齡化速度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財政對社會保障投入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減輕絕大部分民眾過重的養老負擔將有利於企業和民眾更好地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勤勞的中國人理應生活在公平的養老制度之下,老有所依,安享晚年。結語養老制度城鄉並軌只是向前邁了一小步,中國養老制度最大的問題是實行非常不公平的十軌制,因此加快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制度並軌改革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分享你是否贊同作者觀點5655690%10%登錄後投票將分享到:微博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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