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胡適讀書會讀書報告
木槿:其實這是《胡適與梁啟超》的第二部分。坦白說,這部分我寫得非常潦草,有很多因素,其一,胡適的感情生活和梁啟超的感情生活已經有非常詳盡的研究,尤其是胡適,周質平、余英時、江勇振等關於胡適的感情生活的挖掘可謂是既深又細,我覺得我雖然就手邊的原始資料也搜羅了不少,但是相對來說,沒有什麼新的材料可供使用。其二,在讀上述三位的關於胡適的感情生活的文字之前,關於胡適的感情世界我還是了解得比較單薄的,可是讀了他們三人的文字之後,我忽然感覺混亂了,怎麼說呢,就是我自己還未能消化掉這些文字帶給我的一些衝擊,所以我暫時只能泛泛而論,而不能將內心的一些想法理出頭緒來。
於是就交出一份不合格的作業了。請朋友們批評!
胡適與梁啟超婚姻愛情生活之比較。
胡適的感情世界要比梁啟超豐富多彩得多。兩者的婚姻也不盡相同,雖然都是舊式婚姻,但胡適在婚前和婚後,內心的波動起伏要幽暗曲折得多,相較而言,在我所讀到的梁啟超的年譜和傳記中,都沒有讀到梁啟超對婚姻有任何的抱怨情緒。梁啟超在1889年訂婚,1892年完婚,而胡適在1905年訂婚,1917年完婚。兩者各自婚約的締結相距十幾年的時間,雖然總體上傳統的婚姻觀念沒有多大改變,依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就像是一扇封閉的大門稍微開啟了一條縫隙,一些異於傳統的思想漸漸傳遞進來,而胡適正領受著這一縷輕微的「新風「,於是他猶疑彷徨矛盾掙扎。
胡適和江冬秀締結婚約的那一年,他才十四歲。十四歲的少年在懵懂之中,就由長輩們通過舊式的媒妁和天命將人生大事確定了下來,而當事人雙方只能聽天由命,沒有一絲一毫自主。帶著這樣的一份舊式婚約,胡適來到了當時中國最最開放的城市上海求學。脫離了家鄉舊學的熏陶,在上海,西風漸進,胡適在新學的影響下,逐漸對他的婚姻產生了不滿,這種不滿一是表現在家信中屢次提及讓江冬秀多讀書,一是在文章中對舊式婚姻制度進行批評。雖然對包辦婚姻不滿,但是胡適自始至終並沒有想毀約,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這婚約是母親所訂,對母親的深情以及不忍傷害母親使得他只能接受。但是他又不願意早早進入婚姻的圍城,於是他採取了拖延的態度。早在上海求學期間,胡江兩家就有讓他們早日完婚的打算,尤其在胡適給母親的家信中屢次有「令兒婦讀書」之語,使得「婦姑、岳婿、母子之間多一層意見。」什麼樣的嫌隙呢,首先是江家擔心胡適嫌棄江冬秀沒有文化而毀婚,而胡適的母親也有這樣的擔心,怕兒子會變心,從而導致失信於江家,於是多次催促胡適考慮完婚。1907年胡適回上庄養病,胡母提及婚事,讓胡適確定一個完婚的時間。胡適心有不滿但又不敢違抗母命,於是應付以「承認早個一二年」。誰知這樣一句隨口應付的話卻被兩家當真,1908年秋天,江家置辦好嫁妝,胡家布置好新房,胡適的母親還請了算命的先生擇好了黃道吉日,然後讓胡適回鄉結婚。胡適自然是非常不情願就這樣回家結婚的,於是他寫了一封可謂是「氣急敗壞」的信給母親,謂完婚一事「今年萬不可行。」並詳列理由,將心頭怒火盡撒向那位算命的先生。
「合婚擇日,兒所最痛惡深絕者,前此在家,曾屢屢為家人申說此義。為人父母者固不能不依次辦法,但兒既極恨此事,大人又何必因此極可殺,極可烹,雞狗不如之蠢蟲瞎子之一言,而以極不願意,極辦不到之事,強迫大人所生所愛之兒子耶?以兒思之,此瞎畜生揀此日子,使兒忤逆吾所最親敬之母親,其大不利一;使兒費許多筆墨,許多能力,婉轉陳辭以費去多少光陰,其不利二;使吾家之人不睦,其大不利三;使母親傷心,其不利四;使江氏白忙一場,其不利五;使舅父奔走往來,兩面難為情,其不利六。有大不利者六,而猶曰『今年大利』,吾恨不得火其廬,牛馬其人而後甘心也。」
此後在上海的一段時期恐怕是胡適一生中最迷茫混亂的時期,中國公學的風波,新公學難以為繼,而家裡的經濟狀況也每日愈下,既要贍養母親,又對前途深感渺茫,憂愁苦悶的他在上海很是過了一段荒唐的生活,好在他能即時醒悟,在友朋的幫助之下,考取了「留美賠款官費」。去美之前,胡適本計劃回家一趟省視母親,但又擔心會被逼迫與江冬秀完婚,於是在家信中強調只能在家逗留數日,當然後來因為行期的原因,在去美前,胡適也沒有回家探視母親,一直到留美歸國。
在去美國之前,胡適和江冬秀之間都沒有直接的聯繫,在那個時代,未婚的男女不要說互相見面,就是通信都可能會被看成是大逆不道。但是,到了美國後,因為時間和空間的距離,傳統的舊俗被迫作了些微的讓步。而去了美國後的胡適,也多了理性與成熟,而少了一些少年的年輕氣盛,尤其在婚姻之事上。在致母親的一封信中,他這樣寫到:「兒前屢次作書,欲令冬秀勉作一短書寄兒,實非出於好奇之思,不過欲藉此銷我客懷,又可令冬秀知讀書識字之要耳,並無他意。冬秀能作,則數行亦可,數字亦可!雖不能佳,亦復何妨?以今日新禮俗論之,冬秀作書寄我,亦不為越禮,何必避嫌也。」對於這樣的一份舊式婚約,他是不可違抗的,但是也不可能會無限期地拖延下去,於是他由「伉儷而兼師友」退而求「智識上的伴侶」,在家信中屢次提及江冬秀的教育問題,同樣,這樣的言辭照例引起胡母的猜測,為了打消母親的疑慮,胡適在給母親的信中有這樣說:
「兒於第三號書中所言冬秀之教育各節,乃兒一時感觸而發之言,並無責備冬秀之意,尤不敢歸咎吾母。兒對於此事,從無一毫怨望之心。蓋兒深知吾母對於兒之婚事,實已盡心竭力,為兒謀一美滿家庭。兒如有一毫怨望之心。則真成不明時勢,不通人情,不識好歹之妄人矣。
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結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姻,致家庭之中齷齪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家,此兒所大不取。自由結婚,固有好處,亦有壞處。正如吾國婚制由父母媒妁而定,亦有好處,有壞處也。
女子能讀書識字,固是好事。即不能,亦未必即是大缺陷。書中之學問,紙上之學問,不過人品百行之一。吾見有能讀書作文而不能為令妻賢母多矣,吾安敢妄為責備求全之念念乎。
伉儷而兼師友,固是人生莫大之幸福。然夫婦之間真能智識平等者,雖在此邦,亦不多得。況在絕無女子教育之吾國乎?若兒懸『智識平等學問平等』八字,以為求偶之準則,則兒終身鰥居無疑矣。」
信中話語雖有曲意安慰母親的意味,也表明他對這樁包辦的婚姻逐漸妥協以及接受。
但在此時,在美國,他遇到了對他一生產生了重要影響的女人,也算是他那一階段的「智識上的伴侶」,那就是韋蓮司女士。關於胡適和韋蓮司之間的情緣,周質平在《不思量自難忘——胡適給韋蓮司的信》以及《胡適的情緣與晚境》里有非常詳盡和準確的描述,在此就不再贅述。我想說的是,婚姻是一道複雜難解的題,無愛的婚姻固然是不幸福的,但愛也並不總是貫穿婚姻的始終。身處婚姻圍城中的人,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別人自不能以幸或不幸來籠統謂之。胡適的婚姻也是這樣。當然他奉母命與江冬秀成婚,內心的痛苦自不待言說,就如他在婚後致胡近仁的信中所說的那樣:「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以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事,此意但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他用擔當和責任接受了這份無愛的婚姻,但他畢竟不是聖人,他無法讓自己的婚姻圍城滴水不漏。但給這個婚姻帶來最大一次衝擊的卻是另一位女士,即胡適的表妹,曹誠英。
胡曹的戀情我在這裡也不想多費筆墨,諸位可以讀江勇振先生的《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在胡適的情感生活考證上他可謂是這方面的權威,且沒有之一。
但是胡適對無愛婚姻的掙脫遭到了江冬秀以死的抗爭,於是他只好偃旗息鼓,不再想著離婚再娶。但是他感情的天空並不是就此一片澄明,據江勇振的考證,圍繞著胡適的「星星」有很多顆,這些「星星」大凡都是胡適的仰慕者。
有意思的是,梁啟超也遇到了一位讓他的婚姻亮起了紅燈的一位女性,那就是他奉康有為之命去檀香山籌款時他的翻譯何蕙珍女士。梁啟超的婚姻雖然不是奉父母之命,但是也是像那個時代幾乎所有的婚姻一樣,他自己是沒有絲毫自主權的。1889年梁啟超參加廣東鄉試,考試結束,他名列第八,是年他十七歲。時任主考官李端棻看中了這位青年才俊,於是將年二十一還待字閨中的堂妹李端蕙許給梁啟超。雖然「李女貌陋而嗜嚼檳榔」,但一來李家官宦世家,而梁家素來清寒,李端蕙算是下嫁了。且又考慮到仕宦前途,對這樣的一樁婚姻梁家只能接受。
這樣被迫結合的婚姻,也不能完全說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可言。但畢竟不同於那種電光火石般的愛情。胡適遇到曹誠英,梁啟超遇到何蕙珍,他們之間迸發的才是發自靈魂深的深深眷愛之情。江冬秀以剪刀掐滅婚姻亮起的紅燈,而李端蕙則以將此事告知梁啟超的父親來威脅,最終兩個男人都乖乖舉手投降。
胡適的夫人江冬秀和梁啟超的夫人李端蕙,兩人雖不是自己丈夫心目中的最理想的妻子,但她們能維繫婚姻,至少是名分上的婚姻,一個是時代使然,一個與她們自身也有關係。
梁啟超所處的時代,雖然是晚清時期,但作為一個要處時代潮流頂端開風氣之先的人來說,他曾經宣揚要恪守一夫一妻之主義,自然不會輕易變節,雖然後來實質上他是違背自己所信奉的這一主義。而胡適呢,雖然他迫於母命娶了江冬秀,但這份婚姻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卻有一份讓人敬佩的悲劇意味,很能得到舊派人士的讚賞和新派人士的同情。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這份在世人面前的聲譽,胡適也不可能會很強硬地離婚再娶。
從個人細微處分析,李端蕙雖不漂亮,但能以千金之軀下嫁梁啟超,上敬公婆,養育子女,操持家務,更能在梁啟超逃亡期間與之風雨同舟,有這樣的一份共患難的情愫在裡面,也算是維繫婚姻的潤滑劑了。
而江冬秀,胡適雖勉強與之結婚,且在婚後屢次與其他女性有或長或短的情感發生,並且對江冬秀好打麻將不善理家頗有怨言,但是,江冬秀本身並不是一無長處的。 她雖然做不到成為胡適智識上的伴侶,但終其與胡適長達四十多年的婚姻,與她個人身上的某些特質還是很有關係的。從她的立場去看她和胡適的婚姻,她很清醒她在這婚姻中的地位如何,她也是舊式婚姻制度的犧牲品。但是在婚姻中她並不是完全處於被動的地位,她用她自己的方式證明她的存在。比如在抗戰期間,她輾轉之中竟然奇蹟般地將胡適的藏書完整保留,她的獨立能幹就讓胡適很是欣慰。另外,我們知道,胡適對母親的感情可謂是深厚之極,而江冬秀有些時候能頗讓他想起自己的母親來,也是在抗戰期間,江冬秀接濟家鄉貧苦的人,捐錢給「周先生的學堂」,胡適在給江冬秀的信中說:「你在患難中,還能記得家中貧苦的人們,還能寄錢給他們,真是難得,我十分感激。你在這種地方,真不愧是你母親的女兒,不愧是我母親的媳婦。」另外,江冬秀也有頗不同於一般女子的見識,她很不希望胡適從政,這一點也讓胡適頗為感喟,「你總勸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這是你的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以來,不作這樣想,所以我們能一同過苦日子。」
梁啟超雖然早期放言守「一夫一妻之主義」,但事實上,卻納了妾。在此不做道德上的評判。梁啟超對妻子李端蕙的感情更像是弟弟對姐姐,李善持家,做事又很雷厲風行,且多年和梁啟超一起顛簸流離,梁啟超對她的感情一是家事上的依賴,一是感激。由於資料的缺乏,很難弄清梁啟超對另外一個夫人王桂荃的感情,但是王夫人在梁家卻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梁家子女不管是否是她親生,對她都有非常深厚的感情。而不可否認王桂荃也是梁啟超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女人。她為梁啟超生了六個子女,且梁啟超出外,大多由她隨行服侍,從有限的資料中可以了解到,她是一位中國傳統女性的代表,身上具有隱忍、寬容、善良,堅韌等等品格,使得她不僅僅成為梁啟超生活上不可缺少的伴侶,也是所有子女們愛戴的「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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