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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1

這裡就要說到孫中山了.孫中山有美國籍,但這是撒謊騙來的。他並不是在夏威夷出生的,但自稱生於夏威夷,故取得美國公民權領取了美國護照。1904年在三藩市被海關懷疑,由致公堂出500美金保釋候審,請律師打官司,結果還打贏了。  孫中山起義反清甚早,其實不過是歷史上累見不鮮的會黨起義而已.從孫中山創建興中會、加入洪門、創建同盟會到辛亥革命為止,孫中山發動了著名的「十次起義」,除了1910年的廣州新軍起義之外,其餘九次起義的基本隊伍都依靠洪門會黨武裝。在這些起義中,洪門會黨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1985年的廣州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則企圖依靠會黨及綠林。然而起義未及發動因秘密泄露而失敗,興中會會員陸皓東和洪門首領丘四、朱貴全被捕遇難。   1900年的惠州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為嘉應州一帶會黨及新興一帶之綠林。領導者有鄭士良、陳少白,還有洪門首領黃福,起義高潮時投軍者達二萬多人,其中大多數為洪門中人。義軍首先聚集於三洲田,並於八月十五日晚襲取沙灣,後屢獲捷,惜無彈藥接濟,卒至自行解散。   1907年的潮州黃岡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為會黨,直接領導者有許雪秋、余丑、陳涌波等,均為會黨首領。此役於四月十一日發動,義軍佔領黃岡,後在井州與清軍八營激戰,義軍勢漸不支,退回黃岡,以無彈藥接濟的緣故,最後自行解散。   1907年的惠州七女湖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為惠、潮一帶的會黨,首領為洪門的陳純、林旺、孫穩。此役孫中山派鄧子瑜回國領導,於四月二十二日在七女湖起義,首戰獲勝,接著連克泰尾、楊村、三達等圩,進抵柏塘、八子低、公庄等處,後因無彈藥接濟,義軍最後自行解散。   1907年的欽廉防城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仍然是洪門會黨中人,首領為王和順、粱植堂、粱建葵、柴少庭、劉顯明等。七月下旬,義軍從三那出發,取防城。後因攻欽州失利,被迫退入十萬大山。   1907年的鎮南關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是由洪門首領黃明堂、王和順、粱蘭泉、關仁甫等率領的會黨武裝。起義由黃興策劃及領導,於十月二十五日發動。義軍從越南進入國境,鎮守鎮南關的官兵多系受招安的原會黨武裝,義軍事先已經對其進行過策反,因此比較順利攻佔鎮南關北、中、南三座炮台,與清軍麝戰七天,後因清軍來援之軍達四千餘人,義軍遂由鎮南關撤入越南境內。   1907年的欽廉上思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是欽廉一帶的洪門會黨,由黃興領導。二月二十五日,義軍從越南進攻欽州,轉戰欽廉、上恩一帶,經過數十鄉鎮,歷時四十餘天,先後與兩萬清軍交戰。後因彈盡糧絕自行解散,餘眾遣歸十萬大山,圖謀再舉。   1908年的雲南河口起義,起義的基本隊伍是由洪門首領黃明堂、王和順、關仁甫等率領的會黨武裝。起義發動後,孫中山派黃興回國擔任領導。三月二十九日夜,義軍從越南進入國境,聯絡部分防營及警察,攻佔河口、蘭溪、新街。清軍大舉來援,義軍退回越南,以圖再舉。   1911年的黃花崗起義,三月二十九日,黃興率部攻擊兩廣總督府,總督張鳴岐逃逸。革命黨人因遭到聞訊而來的清軍的圍堵而敗退。此役結束之後,經人檢收革命軍戰死及就義者遺骨,得七十二具,葬於之黃花崗。烈士大部分為洪門中人。 關於會黨,孫聯繫最多的是廣東的洪門.洪門就是天地會,.來源傳說很亂,基本都有反清復明的色彩.洪秀全曾對韓山文說:「我雖未嘗加入三合會,但常聞其宗旨在『反清復明』。此種主張,在康熙年間該會初創時,果然是不錯的,但如今已過去二百年,我們可以仍說反清,但不可再說復明了。無論如何,如我們可以恢復漢族山河,當開創新朝。」  但作為一種地下組織,其活動需要經費,經費來源無外乎包倡包賭包毒.不能說為了宣揚其革命業績而抹殺其本質.  舉例香港的洪門來說,三合會團體早於1842年英國佔領香港時已經存在,在1845年香港政府曾兩度立法,監禁及遞解涉嫌三合會分子出境。當時香港的三合會組織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真正源於中國內地,在香港植根的洪門三合會,例如當時一個由名巡捕領導的『萬安堂『,及『義興公司『等;另一類是一些源於本地的幫會堂口,包括有『咕喱館『,家族團體,國術會,同業會館等。這些三合會在最初時期也未必都是為了犯罪,但不久很快就全部成為職業犯罪團體。   從19世紀50年代起,香港社會經濟發展形成雛型之後,各行業僱員漸多,尤以西環,上環的搬運工的工作最為頻繁,當時的搬運工大部分是海豐或東莞人,雙方經常為爭奪搬運生意而發生械鬥,由於華人警察之中亦有不同籍貫人士,為維護同鄉利益,便對打鬥聽之任之,不予干涉。自此,搬運工為保障自身利益,抗拒外人欺侮而紛紛成立各式各樣的幫會,有的以相同籍貫為招攬,有的以同業為依歸。上世紀初,香港商業中心集中在皇后大道和上環,灣仔三個地帶。前者多是外資洋行及華商進出口商行的所在地,而上環三角碼頭及灣仔則多是小型商戶,攤檔,市場,作坊等,當時還沒有象樣的工業與手工業。靠出賣勞力為生者多數以『咕喱『(粵語,即搬運工人)為業。這些勞動者與流動攤檔的江湖客之間,勞動者自身中間常因爭地盤,搶主顧,霸檔口而發生磨擦,爭鬥。當時的香港政府警察力量很薄弱,對這些地區的爭執鬥毆除非弄出人命,否則不予理會。一些人因而便以『同鄉『或『同行『為紐帶組織起來,先後成立『堂口『,實行自我保護。據一位曾屬『和安樂『的黑社會『老前輩『何六叔提供的資料,當時有一個名叫賣魚祥的東莞籍小販,他來港前曾在廣州參加黑社會組織『洪勝會『,來港後不願單丁受欺,於是組織起『洪勝會『,團結市場攤販力量作為發生糾紛的後盾,其他行業或同鄉見賣魚祥這一招靈驗,也醒悟到團結起來更為有利,紛紛效仿成立堂口。堂口成立起來以後個人之爭便成了集體之爭,而且公開活動。在灣仔,上環及西環地區,因集體械鬥造成幾樁命案,致使警察開始密切監視堂口活動。當時香港地形並不象今天那麼複雜,監視行動頗有實效,不但制止了黑社會人物醞釀的毆鬥,還搜查封閉了若干堂口。故而黑社會組織被迫轉為秘密活動。 早在孫中山創建反清的興中會時,其成員有很多就是洪門中人,有鄭士良、陳少白、陸皓東、鄧蔭南、楊衢雲、謝纘泰、史堅如等。他和其同學也是「洪門、三合會」首領鄭士良(鄭弼臣),與洪門團體中的諸眾領導人士,於美國、檀香山成立第一個革命組織興中會。凡入會者須舉右手向天宣誓,誓辭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倘有貳心,神明鑒察」。將檀香山所定章程修正為10條,並規定總會、支會的許可權。會上推楊衢云為會長。  1903年冬,孫中山經洪門前輩鍾水養介紹,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任職「洪棍」(元帥)。值得注意的是,「洪棍」在洪門致公堂中地位並非是最尊貴的、權力也並非是最大的。此外,同盟會中的另一位領導者黃興是哥老會的「龍頭」(類似於三合會的「洪棍」),同時,同盟會中有很多人都是洪門中人。   孫中山為同盟會制訂的誓詞,叫「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這個誓詞與致公堂新章規程的誓詞相同。(在同盟會成立之前,孫中山為致公堂手訂《致公堂重訂新章要義》之《綱領》,其中就有「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誓詞。)另外,同盟會盟書所用「天運」年號,亦源自洪門三合會之年號。  孫中山發動「十次起義」受挫之後,為了進一步得到洪門會黨的支持,於1911年五月赴美,在舊金山與洪門致公堂大佬黃三德協商,決定將同盟會併入洪門。凡同盟會成員以前未有加入洪門的,一律加入洪門致公堂。(對於這一盛事,當時同盟會與致公堂分別在《少年中國報》、《大同日報》刊登公告。)這是孫中山繼1903年加入洪門之後的又一重大舉措,至此,同盟會亦成為洪門一組織。孫中山既為洪門「洪棍」,則在洪門內部被尊稱為「大哥」;洪門組織一般稱「山」或「堂」,(除了「山」、「堂」之外,還有「會」、「社」,例如「三合會」、「洪興社」等、大同小異。)其中「『大陸山』由孫中山開立   1905年8月中國同盟會成立後,孫中山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被列為同盟會綱領的首位,並被分別解釋為「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邊患。後乘中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有不從者,殺戮億萬。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政府窮凶極惡,今已貫盈。義師所指,覆彼政府,還我主權」。「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1910年2月孫中山指出:「清帝為異種,漢人一明種族之辨,必無認賊作父之理」。1912年3月6日寫道:「此次義師一呼,萬方響應,實由民族學說灌輸人心,己匪朝夕」。 1912年4月10日又說:「夫民族思想,根於天性,故十餘年來,各團體群趨於革命,一言排滿,舉國同聲,乃遂有今日」。這些話十分清楚地點明了華夷之辨的作用.  在孫中山等一幹革命黨心目中,滿洲本非中國所有,趕滿人回老家天經地義,為了爭取外國政府對革命黨的支持,犧牲東北權益,乃至犧牲其他國家利益,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1900年6月初,孫會晤了法國公使朱爾斯;哈爾蒙德,希望得到法國軍火裝備和法國軍事參謀的幫助,按照哈爾蒙德的報告,作為交換條件,孫中山提出「在華南境內給法國人大面積的租界」。1902年12月底或者1903年1月,孫中山抵河內,與法國總督的私人秘書會談,"孫博士答應,在華南建立起聯邦共和國以後,它將轉向法國要求幫助,為了取得法國的支持,並將給以大面積的租界。"  1910年3月,孫與美國人荷默;利和布思會談,"這三個人建立了一個『辛迪加『。孫任命布思為辛迪加和同盟會兩者的『駐國外的唯一財務代表『,並且授他以處理貸款、收款和購買所有陸海軍裝備的代理人的全權。辛迪加保留其權利,以負責掌握鐵路建設的借款,割讓滿洲礦藏租借地給美國支持者,在臨時政府建立以後,將借款轉用於中國的經濟建設。"美國人同意在十七個月之內籌足三百五十萬元,分為四期攤付給孫博士。" 清廷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後,由於在立憲問題上,堅持以九年為預備立憲期。對於九年預憲期,立憲派對清廷拖延的做法表示不滿,他們先後組織了三次大請願,要求召開國會,組織責任內閣。然而,革命派則更為激進,他不僅對「預備立憲」,對「君主憲制」更是不滿。他們仍然在到處策劃暴力活動,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武昌暴動爆發,這便是影響全國的一次較大的暴力革命活動。這暴動應該說與孫中山和同盟會都無關,共進會和文學社是獨立於同盟會之外的。  面對立憲派和革命派的兩種壓力,清廷接受了資政院提出的取消皇族內閣、召開國會的建議。然而,就在此時,駐紮在灤州的新軍第二十鎮統制張紹曾和第二混成協協統藍天蔚等聯名致電清廷,提出了「政綱十二條」,要求立即召開國會,制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清廷震驚之下,對「政綱十二條」全部接受,於十月三十日連發三道「上諭」,表示要「誓與我與國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清廷為了表示決心,開始釋放自戊戌變法以來的一切政治犯,准開「黨禁」,承認革命黨為正式政黨,命令資政院迅速起草憲法,在憲法頒布之前,先擬定重大信條十九條,宣誓太廟,於十一月三日正式公布。並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組織完全內閣(責任內閣)。  1911年農曆八月廿三日,清廷起用已罷黜兩年余的袁世凱先為湖廣總督。袁世凱的再起是內閣總理大臣奕劻保薦的,攝政王載灃雖然不歡喜老袁,可是要打仗必須倚靠北洋軍,北洋軍則全是袁一手訓練,所以不得不用袁。袁不僅是湖廣總督,同時兼辦剿撫事宜.辛亥年九月初四日,革命軍在漢口發動攻勢,進展到三道橋,驚慌失措的清廷,不得不向袁更讓一大步,九月六日解除了蔭昌的督帥職務,派袁世凱為欽差大臣,節制馮國璋的第一軍和段祺瑞的第二軍(這時第二軍分布在武勝關一帶,為後援部隊),以及水陸各軍。漢口之役,袁世凱撈足了政治資本。3天之後,11月5日清廷御前大會,決定任命他為內閣總理大臣。10天之後,袁世凱組成了清政府第一屆也是最後一屆「責任內閣」。載灃解除了攝政王職務,退歸藩邸;毓朗解除了滿族軍諮大臣職務,交出了禁衛軍的指揮權,由徐世昌接任。民政部大臣由號稱袁府「師爺」的趙秉鈞升任;軍部大臣由號稱「北洋三傑」之一的王士珍擔任。至此,清政府的軍政大權大部分落到了袁世凱手裡,甚至紫禁城的警衛權也落到了袁黨手裡。   孫中山在武昌起義那年,時年46歲,他當時正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一家盧姓餐館裡打工,當茶房。一天,他正手捧餐盤自廚房出來為客人上茶時,忽然有一個同事向他說,老孫,你有份電報。說著那同事就把那份電報丟到孫手中餐盤去,原來是黃興叫他立刻回國。  孫於1911年10月中旬離開打工的餐館回國,道訪華盛頓,倫敦,巴梨,想借外債以回國,當時中外各報都盛傳他攜有巨款回國來解決革命政府燃眉之急,可惜分文未借到。他到倫敦,尋求英國政府的幫助。"孫博士答應在英國政府的建議下活動……他答應給英國和美國享有超過所有其他國家的優惠待遇。他將把中國的海軍置於服從他個人命令的英國軍官指揮之下,對於日本的態度,他將根據英國的建議辦事。"由於英國政 府寄希望於袁世凱,沒有理睬這些建議。  因為當時革命政府最大的困難是沒有錢,寄希望於孫中山能借到大筆外債解燃眉之急,他也自吹自己有這本事.結果他沒有借到錢,耍了個無賴.他甫經回國上岸,許多記者就紛紛詢問他:「您這次帶了多少錢?」 孫中山回道:「予不名一文也,所帶者革命之精神耳!革命之目的不達,無和議之可言也。」  其實,歷史捉弄人,不是黎元洪黃興打敗仗,孫又吹自己同各國政府有交情,臨時大總統也輪不到他.   1911年10月13日晚,黎元洪主持了革命黨人的軍事會議,發表了任職後的首次演說:「今日革命軍起義,是推翻清朝、恢復漢土、廢除專制、建立共和的開始。承黨人及軍、學界多數同志推戴兄弟為都督,我無德無學,何能擔此大任。但眾意難辭,自應受命。我等身為軍人,從此須抱破釜沉舟的精神,掃除一切顧慮,堅決去干。……我鄂軍出差駐防各部隊,聞義幟飄揚江漢,必立時響應,前來歸附……長江下游及雲貴等省軍隊中之軍官,多為鄂軍出身,北洋軍中,由吳祿貞統領帶去的軍官不在少數。東三省的上中級軍官由湖北軍界調升去的亦有五十餘人,下級軍官自不待言。這些人平素即有革命志向,也一定能響應革命。因此,革命事業成功,絕無疑問。……」  從演說中可以看出黎元洪當時完全以革命黨人的首領自居,同時也可以看出湖北軍界對全國軍事形勢的影響。  17日,革命黨人在武昌閱馬場舉行設壇、祭天、誓師活動,設黃帝軒轅氏牌位,樹「湖北軍政府都督黎」大旗。黎元洪戎裝佩劍,宣讀《祭告天地文》、《祭告黃帝文》,然後慷慨激昂地宣讀誓詞:  「……義聲一動,萬眾同心,兵不血刃,克複武昌,我天地、山川、河海、祖宗之靈,實憑臨之!元洪投袂而起,以承天庥,以數十年群策群力呼號流血所不得者,得於一旦,此豈人力所能及哉!日來搜集整備,即當傳檄四方,長驅漠北,吊我漢族,殲彼滿夷,以我五洲各國立於同等,用順天心,建設共和大業!」  漢口失守後,黎威信頓時下降.黃興趕來,就成為第二位全國領導人.當時其玩了個手段,讓部下吳兆麟確保黎元洪的領導地位,說法是:「請黎大都督以軍政府名義在閱馬場拜將,委任黃興同志為總司令。」自古以來,只有皇帝拜將。黎元洪的意思,再明白不過了。第二天,在武昌原湖廣總督署院門前的閱馬場,舉行了隆重的拜將儀式。人們連夜趕建了一座拜將台。機關人員和軍隊整齊地排列在廣場上。獵獵旌旗中,一面紅旗格外醒目,上書「戰時總司令黃」。  南京光復的消息傳至上海,那程德全、湯壽潛、陳其美等,議決以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並約獨立各省代表投票選舉黃興為暫定大元帥,黎元洪為暫定副元帥兼任鄂軍都督,並發表通電說:   "現在南京光復,鄂軍務適緊,援鄂之師北伐之師待發,急需統一。今同人公議不如暫定南京為臨時政府所在地,舉黃君興為暫定大元帥,黎君元洪為暫定副元帥兼任鄂軍都督,藉動搖而牽大局,俟赴鄂代表返滬同到南京再行發表,所有編製日內并力準備俾進行無滯,事機緊急,不得不從權議決,務乞鑒原。"   黃興已於南京光復的前一天由武昌到達上海。   各省代表議決大元帥主持臨時政府職權。陳其美、程德全並於江蘇教育總會發起歡迎黃大元帥大會。程德全在歡迎大會上致詞:   「昨日自大元帥舉定後,即邀同陳君其美親往黃大元帥行轅道歡迎意,恭請蒞會,大元帥謙辭不肯承認,以德全等再三勸駕,僅允到會重行選舉。」   陳其美的致詞則是另一層含義:「昨日之選舉,萬不可無效,況大元帥責任重大,關係全國,方今北虜未滅,軍事旁午,非有卧薪嘗膽之堅忍力者,不足肩任巨任,故其美以為舍克強先生外,無足當此者。」 黃興剛著手籌組臨時政府,便遭到黎元洪的反對。黎元洪致電各省都督:「忽據來電稱滬上有14省代表推舉黃興為大元帥,元洪為副元帥之說,情節甚為支離,如確有其事,請設法聲明取消,以免淆亂耳目。」   那些被黎元洪邀去武昌的各省代表,亦不滿,認為此舉事先瞞著他們,不令聞之,是荒謬行為,表示不予承認。   在上海的浙江代表章太炎也反對舉黃興為大元帥。他在會上發言說:「克強功雖高,已受黎督委任為漢陽總司令,不得以部將先主帥;且前已推武昌為中央,焉得背之。」   除章太炎外,浙江司令朱瑞亦強烈反對黃興為大元帥,說黃興在武漢打了敗仗。儘管同盟會陳其美、宋教仁等力主黃興為大元帥,堅持同盟會的領導權,但黃興嶄露頭角,其聲望尚未居於統率全黨的地黃興因受到黎元洪和少數人的反對,堅不就職,並於12月17日通電力辭暫定大元帥,建議推黎元洪為暫定大元帥。黃興看起來很謙虛,把政權拱手讓給舊官吏黎元洪,他根本不知道,政權問題對革命黨人是多麼得重要。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相讓,否則,就象馬克思所說的那樣:「只有叫花子才是最謙遜的。」   代表會議接到黃興的來電後,在當天改選黎元洪為大元帥,駐武昌,黃興為副元帥並代行大元帥職權,組織臨時政府。但黃興仍堅不就職,而代表會議的正副議長湯爾和、王寵惠,分別因病和議和而前往上海。代表會議另舉景耀月為代理議長,並備公函,請黃興速來南京,組織臨時政府。   黎元洪終於爭得了全國政權的中心位置,黃正、黎副的局面顛倒過來,便通電接受大元帥名義,並委黃興代行職權。江浙聯軍代表李燮和去滬歡迎黃興,赴南京組織政府。  據黃興的原配夫人廖淡如女士在上個世紀50年代的回憶:「辛亥革命成功時,同盟會同志要推舉黃克強(即黃興)先生為臨時大總統。黃堅辭,乃推孫中山先生為臨時大總統。」  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第一屆國會議員陳叔通在他的《百梅書屋詩存》中所記載:「臨時大總統初議定為黃興,一日,黃興出示孫文自美國來電,雲即歸國,黃興讓之。」始知廖公非妄言也。  又據《胡漢民自傳》之中記述:「時章炳麟(維新運動的參與者、學者)、宋教仁(同盟會元老)已先在滬。章嘗倡言,若舉總統,以功則黃興,以纔則宋教仁,以德則汪精衛,終以黨人故,克強(黃興)不敢奪首領之地位。」  王有蘭在《辛亥建國回憶》則云:「宋教仁內挾克強為重,外亦與趙、張、湯化龍、熊希齡相結納」,擬推舉黃興為大總統,自己為總理,孫中山則「有當仁不讓,捨我其誰之概。」胡漢民、王有蘭的記述,較真實地反映了當時黃興在同盟會中的威望與辛亥革命諸領袖之精神狀態。朱德裳云:「十年革命,三月成功,雖以總統讓人,威望實出其上」(《三十年聞見錄》)可謂一語破的。  孫中山一直有當皇帝的想法,當年陸皓東就說你這麼愛當皇帝,乾脆不叫起事,就叫革命,革命者,鼎革也,江山易主也;湯武革命,推翻商紂,自己當天子.孫中山欣然同意.這就是革命一詞的來源.  在籌組南京臨時政府時,孫中山主張實行總統制,不設總理。宋教仁主張實行責任內閣制,應設總理。一些擁護孫中山的同盟會幹部認為宋教仁主張內閣制,是因為他有當總理的野心。  但是,當南北議和告成,孫中山即將讓位於袁世凱時,臨時參議院匆匆忙忙起草並公布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臨時約法為限制袁氏專權,拋棄總統制,採取責任內閣制。這雖是對宋教仁的憲政思想的肯定,但最高立法機關因人更法,輕率改變國家行政體制,並將其寫進具有憲法效力的臨時約法,畢竟是民國立法史上的敗筆。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身為臨時大總統的孫文,偕同秘書長鬍漢民同三井財團代表森恪及宮崎滔天、山田純三郎會談。會談前,森恪等曾得到先後出任首相的日本政界元老桂太郎、山縣有朋等授意,冀圖與孫文等革命黨人訂立密約,使東三省歸日本所有。會談中,孫文表示:"當此次舉事之初,余等即擬將滿洲委之於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國革命。"日本政府如能"火速提供資金援助","余或黃興中之一人可赴日本會見桂公,就滿洲問題與革命政府之前途,共商大計。"森恪在會談當天下午6時還發出一封經過孫文、胡漢民修改的致日本有關人士的特急電報,內稱:"關於租借滿洲,孫文已表應允……如能在漢冶萍公司五百萬元借款之外再借與一千萬元,則孫等與袁世凱之和議即可中止,而孫文或黃興即可赴日訂立關於滿州之密約。"此事一波三折,最後因日本陸軍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對沒有辦成。原因是:"按照日本軍部的擴張主義分子的觀點,在中日、日俄兩次戰爭中,滿洲是日本人為之拋灑珍貴的鮮血的地方,理應享有一切權益,而無須以金錢收買。" 據與孫文有密切交往的內田良平說,從1905甚至更早時開始,孫就曾在遊說日本朝野人士時一再聲稱:"滿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國革命的目的在滅滿興漢","日本如能援助中國革命,將以滿蒙讓渡與日本。"從1898年起至1923年止,包括與森恪的談話在內,類似的記錄共10條,交涉對象包括首相、陸軍參謀總長、政壇元老、財閥等等。 1912年1月10日,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孫文便致信曾任大藏大臣的阪谷芳郎,委託他建立中國的中央銀行。同日,又電告阪谷:"設立中央銀行事,應即迅速進行。"十天後,阪谷便復函孫文說"接到貴電及中華民國元年一月初十日貴翰,委託阪谷以貴國中央銀行設立之事",因此他草擬了《中華國立中央銀行設立特許札》,要求孫文蓋章批准。其中規定"該特許札之有效期限,自交付特許札之日起算,以五十年為限。""該銀行有發行紙幣之特權。"其他職能包括 "國庫之歲入及歲出"、"內外國債之整理及新招集國債之時,可使該銀行辦理" 、"貨幣之整理及改造"、"管理印花紙出入販賣等事"、"政府設定監督銀行之業務"等等。重要人事之"任免全權",也交給阪谷,雖然規定"政府自該銀行開業年滿五年之後,於一年內以付價,得收買外國人所有股份",但又規定"政府於本條期限之間不能收買,則本條買收權為消滅。"  把設立經營和管理中央銀行的特權交給一個曾任外國內閣大臣的外國人,擔負財政收支、發行貨幣和監督全國銀行系統的重任,這是事關國家主權的大事。孫文如此輕率地處理,雖然當時沒有辦成,也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失誤。此事曾於1913年5月19日被著名記者黃遠庸公諸報端,這是國內報刊第一次揭露孫文在對外關係中損害國家利益。就事情本身來說,應該說是大眾傳媒履行監督政治家這一類公共人物的職責的大好事。袁世凱政府雖曾利用此事批評孫文,但這正是現代政治中不同政治勢力互相批評、監督、爭取公民信任應有的常規。中國公民有權知道這一類信息,20世紀中國政治的腐敗和專橫,恰恰是與執政者實行愚民政策,拒絕公開政務息息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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