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讀書】《中庸》讀書報告

【教育讀書】《中庸》讀書報告——略論鄭、朱比義文/張振華 書所以載道,學所以明道,故志於道者,不可以不讀書,不可以不為學。然古聖先賢垂訓不一,故讀書有先後,為學有次第。《四書》者[1],《六經》之階梯也;欲入孔氏之門,登儒者之堂,必自《四書》始。此雖宋儒之見[2],然不失其理,故今從之;取《四書》之《中庸》,靜心品讀,撰寫報告,綜述基本問題,簡析主要內容,略論鄭、朱比義。 基本問題 《中庸》之基本問題,主要涉及書名考釋、作者考辨、成書斷代、單本流行等。秦漢以降,學者對此討論頗多,聚訟不休;然因史料殘缺,誠難確知,故至今尚無定論;又因論者繁多,難以一說拘矣,亦難一一列舉,故僅擇其要者陳之。 1.書名考釋 「中庸」一詞,最早見於《論語·雍也》,「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然《論語》之中,夫子所言及「中庸」者,僅此一處而已;《中庸》之中,夫子所言及「中庸」者,多矣。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第二章)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第三章) 子曰:「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第七章) 子曰:「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第八章) 子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第九章) 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第十一章)[3] 由此可見,其一,「中庸」一詞確實源於夫子;其二,《中庸》之作者以夫子之言為其書命名,折射出其對夫子之學的推崇和繼承;其三,有學者[4]推斷《中庸》之上述章節為原始《論語》之軼文,亦不無道理。 「中庸」者,何謂也?釋者頗多,然皆不出鄭、朱之囿,故今取鄭注與朱注比較言之。 (1)鄭注[5]: 中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樂,禮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6] 庸,常也,用中為常道也。反中庸者,所行非中庸,然亦自以為中庸也。君子而時中者,其容貌君子,而又時節其中也。小人而無忌憚,其容貌小人,又以無畏難為常行,是其反中庸也。[7] 兩端,過與不及也。用其中於民,賢與不肖,皆能行之也。[8] (2)朱注[9]: 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10] 喜怒哀樂,情也;其未發則性也,無所偏倚,故謂之中。發皆中節,情之正也,無所乖戾,故謂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也。達道者,循性之謂,天下古今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離之意。[11] 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唯君子為能體之,小人反是。[12] 依鄭注所言,「中」為大本,禮之所由,政教所出,兼含無過不及之義;「庸」為常,引申為常道、常行。依朱注所言,「中」為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為平常,引申為平常之理,即天理。 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其一,「中」皆有無過不及之義,「庸」亦皆有常之義,此其相通之處;其二,鄭注之「中庸」為禮之常道,政教之常行,側重於君子之修養,須踐行,故為工夫論之「中庸」;朱注之「中庸」為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側重於君子之循順,須體認,故為本體論之「中庸」,此其相異之處。之所以有如此差異者,蓋因鄭注之「中庸」為《禮記》之《中庸》,以經學為視域,重在工夫論,要求依禮修行;而朱注之「中庸」為《四書》之《中庸》,以理學為視域,重在本體論,要求循理體認。此所以《四書》之《中庸》非《禮記》之《中庸》,學問各有淵源,不必強合也。[13] 2.作者考辨 《中庸》作者之爭,為一歷史公案,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若歸納言之,不出三派[14]:傳統派、懷疑派及脩正派。 (1)傳統派:《中庸》為子思(前483—前402)所作。 《中庸》為子思之作,始於史遷。 伯魚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15] 史遷之後,鄭玄、沈約、孔穎達、李翱、二程、朱熹以及今人梁濤[16]等皆從其說。蓋因此說為太史公所持,故至唐以前尚無異議。 (2)懷疑派:《中庸》非子思所作。 《中庸》非子思之作,始於歐陽修。 禮樂之書散亡,而雜出於諸儒之說,獨《中庸》出於子思。子思,聖人之後也。其所傳宜得其真,而其說有異乎聖人者何也?……若《中庸》之誠明不可及,則怠人而中止,無用之空言也。故予疑其傳之謬也。[17] 自歐陽修開其疑風,順風而呼者眾矣。如宋人王柏[18]、清人崔述[19]、今人馮友蘭[20]、錢穆[21]、勞思光[22]等。 懷疑者雖多,然觀其所持之論,不出乎此三者:其一,《中庸》之言高深廣遠,精微隱晦,與孔孟平實之言不同;其二,《中庸》所言「誠明」、「慎獨」、「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等,與孔孟之論不同;其三,《中庸》所展現之社會與思想,為秦漢特有,故非子思所作。 私以為,因《中庸》之語言風格與《論》、《孟》不同,而判其非子思之作,不免臆測之嫌[23];因《中庸》所言及「誠明」、「慎獨」等與《論》、《孟》之義不同,而判其非子思之作,蓋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之論[24];因《中庸》所展現之社會與思想,與其所處之時代不符,而判其非子思之作,似乎最為合理,最有力度,然亦有可商榷之處。 其一,因「載華嶽而不重」[25]、「車同軌」、「書同文」而判其為秦漢之作而非子思之作,可否?如《禮記·禮運》所言「大同」、「小康」,古亦無之,若今人實現,可否判《禮記·禮運》為今人之作?對此,陳寅恪已有先論: 儒者在古代本為典章學術所寄託之專家。李斯受荀卿之學,佐成秦治。秦治法制實儒家一派學說之所附系。《中庸》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即太史公所謂:「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之倫),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於秦始皇之身而得以實現之也。[26] 孤不立證,再看《管子·君臣上》[27]: 衡石一稱,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書同名,車同軌,此至正也。[28] 依陳氏之論,雖不能佐證《中庸》乃子思之作,然其點明先秦儒家典章之學於後世制度之影響,《中庸》於荀子之學及李斯之學之影響[29];依《管子》之書,可知「車同軌」、「書同文」之說,先秦已有;依此二者,誠可反駁以「車同軌」、「書同文」判《中庸》為秦漢之作而非子思之作之論。 其二,因《中庸》所示之思想,與《論》、《孟》有別,有儒道融合之痕跡,而判其為秦漢之作而非子思之作,可否?從思想史發展之脈絡與特點來考訂典籍之作者與年代,誠有其合理之處,故為學界通識。然著書者難,詮釋者更難。蓋吾輩考釋一書之思想,難逃己有之學與時代精神之影響,所學愈深,年歲愈長,所受影響愈大。此中真意,荀子、戴震多有所釋,茲不贅言。因之,鄭氏從中讀出禮樂之教,程朱從中讀出道心、人心,今人從中讀出儒道合流,然孰為作者之本義,誠難確知! (3)脩正派:《中庸》部份為子思所作,部份出於後人之筆。 就筆者涉獵所及,馮友蘭[30]或為脩正派之開拓者。 《中庸》所說義理,首段自「天命之謂性」至「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末段「在下位不獲乎上」至「無聲無臭至矣」,多言人與宇宙之關係,似就孟子哲學中之神秘主義之傾向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為論著體裁。中段自「仲尼曰君子中庸」至「道前定則不窮」,多言人事,似就孔子之說加以發揮。其文體亦大概為記言體裁。由此一點推測,則此中段似為子思原來所作之《中庸》,即《漢書·藝文志》儒家中《子思》二十三篇之類。首末二段,乃後來儒者所加,即《漢書·藝文志》「凡禮十三家」中之《中庸說》二篇之類也。[31] 馮氏從論著體裁與想傾向的角度考量,將《中庸》分為兩部份,提出部份為子思之作,部份為後儒之作的觀點。馮氏之後,脩正派不乏其人。如徐複觀[32]、郭沂[33]以及日本學者武內義雄[34]等。 不可否認,脩正派之出現,既是對懷疑派之迴應,亦是對新史料研究之必然結果。隨著人們對新史料的發掘和研究,《中庸》作者之公案是否會有定音之日,雖猶未可知,然傳統派、懷疑派與脩正派之依次出現,亦是「正——反——合」之認識規律之體現。各派觀點之真理性姑且不論,其觀點雖有不同,然其於學術發展之價值,卻是同等重要。 3.成書斷代 《中庸》之成書斷代,即其為戰國之作,抑或秦漢之作。就新史料之研究而言,《中庸》之寫作時間,應不晚於公元前三百年,抑或更早;而其編訂成書,則應是戰國中晚期之事,且早於《孟子》之成書。至於成書於秦漢之際之說,可能性雖小,但亦無法確證其非,故且備一說。 典籍斷代,蓋是中國典籍特有之難題。臆測其因,或與古人著書之方式有關,抑或與歷史上之毀書事件有關。故而研究中國古代典籍,既要有橫切之致辯,又要有縱貫之考量,誠能如此,則雖不中亦不遠矣。因之,抄錄陳寅恪之論,作為此部份之結語。 中國古代之材料,如儒家及諸子等經典,皆非一時代一作者之產物。昔人籠統認為一人一時之作,其誤固不俟論。今人能知其非一人一時之所作,而不以縱貫之眼光,視為一種學術之叢書,或一宗傳燈之語錄,而齗齗致辯於其橫切方面,此亦缺乏史學之通識所致。[35] [1] 《四書》者,《論語》、《大學》、《中庸》、《孟子》也。「四書」之說,始於二程;《四書》之成,乃朱熹之力。在此之前,四者地位不一,亦不成體系。《論語》之地位,時高時低,唐時尚未進入九經之列;《孟子》之地位,在唐時雖有所重視,然宋以前,亦在子書之列;《大學》作為《禮記》之篇目,宋以前未曾單獨成書;《中庸》亦為《禮記》之篇目,雖有單獨成書之跡,已不可確知,其影響亦不及宋。參見《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四書類一》卷三十五、《宋史·程顥程頤列傳》、《宋史·朱熹列傳》以及束景南、王曉華《四書升格運動與宋代四書學的興起——漢學向宋學轉型的經典詮釋歷程》,載於《歷史研究》,2007年第五期。 [2] 宋儒朱熹認為,《四書》乃《六經》之階梯;且要人先讀《大學》,次《論語》,次《孟子》,次《中庸》。參見(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卷十四,《大學一》,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249頁。 [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新編諸子集成》,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8—23頁,下僅注書名及頁碼。 [4] 郭沂:《<中庸>成書辨正》,載於《孔子研究》,1995年第四期。 [5] 有學者認為鄭注之「庸」有「用」之義,蓋為誤讀。將「庸」釋為「用」,乃始於許慎之《說文》,後孔穎達從之。其在《禮記正義》中,引鄭玄「名曰《中庸》者,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庸,用也」。然通考鄭注,無一處將「庸」釋為「用」者。故疑孔穎達所引,真鄭玄之語乎?若是,為何不見於鄭注中;又唐以前註疏《禮記》或《中庸》者,不乏其人,為何獨孔穎達引此語?再者,鄭注云「庸,常也,用中以為常道也」,若「庸,用也」,則「中庸」即可釋為「中用」,此與「用中以為常道」不符。此外,「常道」一詞,乃老子用語,「道可道,非常道」,鄭玄所處之時代,正是玄風盛行之時代,其將「庸」釋為「常」,引申為「常道」,亦是情理之中。故仔細忖度,蓋是疏者之誤。 [6]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十三經註疏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422頁,下僅注書名及頁碼。 [7] 同上,第1424頁。 [8] 同上,第1425頁。 [9] 有學者認為,朱熹對「中庸」的釋義,多沿襲二程之說,如朱注開篇雜引二程之說。然仔細比較,不難發現,朱注對「中」的釋義,雜取二程與呂大臨之說;其對「庸」的釋義,卻是在鄭注的基礎上自家體貼出來。故而陳淳雲「程子謂『不易之謂庸』,説得固好,然於義未盡,不若文公平常之説為明備。葢平常字包得不易字意,不易字包不得平常字意,其實則一箇道理而已」。參見(宋)陳淳《北溪字義》,熊國楨、高流水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49頁;陳來《朱熹<中庸章句>及其儒學思想》,載於《中國文化研究》,2007年第二期。 [10] 《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 [11] 同上,第18頁。 [12] 同上,第18—19頁。 [13]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禮類三》卷二十一。關於「《四書》之《大學》、《中庸》非《禮記》之《大學》、《中庸》」,可參考曾軍《<四書>之<大學>、<中庸>非<禮記>之<大學>、<中庸>考釋》,載於《重慶郵電大學學報(社科版)》,2008年第三期。 [14] 參考郭沂《<中庸>成書辨正》,載於《孔子研究》,1995年第四期;李文波《<中庸>成書再辨正》,載於《南京社會科學》,2005年第六期;楊朝明《<中庸>成書問題新探》,載於《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五期。 [15] (漢)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二十四史全譯本,第一冊,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年,第766頁。 [16] 梁濤根據新史料郭店竹簡,認為今本《中庸》雖可分為《中庸》、《誠明》兩部份,但兩篇皆子思之作。《郭店楚簡與<中庸>公案》,載於《臺大歷史學報》,2000年第二十五期。 [17] (宋)歐陽修:《歐陽修全集·居士集·問進士策》,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675頁。 [18] (宋)王柏:《魯齋集·中庸論(下)》卷二,第11—12頁;《魯齋集·古中庸跋》卷五,第16—17頁。 [19] (清)崔述:《崔東壁遺書·洙泗考信餘錄》卷三,顧頡剛編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397—398頁。 [20] 馮友蘭:《三松堂全集·中國哲學史新編》卷九,第三冊,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9頁。以下僅注書名及頁碼。 [21] 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臺北:東大圖書公司出版,1980年,第256—306頁。 [22] 勞思光:《中國哲學史》卷二,臺北:三民書局,第46—50頁。 [23] 參見郭沂《<中庸>成書辨正》,載於《孔子研究》,1995年第四期。作者從語言文字發展史的角度,詳細考證《中庸》與《孟子》之語言特點,論證了《中庸》的第二部份為子思所作,且必定早於《孟子》。 [24] 同樣是對「誠明」和「慎獨」的解讀,歐陽修認為其與夫子之論不同,故非子思在所作;二程、朱熹等人則認為其是子思憂夫子之道不傳而作,與夫子之道一脈相承。 [25] 關於「華嶽」之疑,可參看徐複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從命到性——<中庸>的性命思想》,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第105—106頁。徐氏引《史記·封禪書》,指出「秦時之華山,不在五嶽之數」,為齊國內之山,可能為華不注山與泰嶽之合稱,與今華山無關。 [26] 參見馮友蘭:《三松堂全集·中國哲學史(下)·審查報告三》卷三,第461頁。 [27] 《管子》一書雖非出自管仲之手,但是基本上可以斷定是戰國齊稷下學派之著作,故可以反映戰國時期的思想。 [28] 《管子校注·君臣上》中冊,《新編諸子集成》,黎翔鳳撰,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559頁。 [29] 關於《中庸》對荀子之學之影響,亦可參考梁濤:《郭店楚簡與<中庸>公案》,載於《臺大歷史學報》,2000年第二十五期;《荀子與<中庸>》,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2年第五期。梁濤認為,今本《中庸》包含《中庸》和《誠明》兩部份,前者主要影響了孟子,後者主要影響了荀子;今本《中庸》極有可能是由荀子編定而成。 [30] 馮友蘭早年在《中國哲學史》中,主張今本《中庸》部份為子思之作,部份為後儒之作;在晚年撰寫《中國哲學史新編》時,又對其早年的觀點加以修訂,認為今本《中庸》非子思之作。 [31] 《三松堂全集·中國哲學史(上)》卷二,第579頁。 [32] 徐複觀認為,今本《中庸》原系為上下兩篇,上篇為子思之作,或雜有門人之說;下篇是子思門人之作,即將《中庸》編訂成書之人。參見《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從命到性——<中庸>的性命思想》,第102—103頁。 [33] 郭沂對徐複觀的說法提出質疑,不同意徐氏的劃分方法。他認為今本《中庸》除漢代雜入的文獻外,由兩部份組成,第一部份為原始《論語》軼文,第二部份為子思之作。詳見《<中庸>成書辨正》,載於《孔子研究》,1995年第四期。 [34] 武內義雄認為,今本《中庸》雖為子思後學編訂,然其中前半部份(朱熹章句第二章至第十九章)為子思之《中庸》,後半部份則為子思後學之作。《子思子考》,見於《先秦經籍考》中冊,北京:商務印書館,第113頁。 [35] 參見馮友蘭:《三松堂全集·中國哲學史(上)·審查報告一》,第613頁。 《中庸》之主要內容 朱熹於《中庸章句》之中,不僅將《中庸》分為三十三章,又將其按內容劃分為五個部分,並對其作了說明: 其首章子思推本先聖所傳之意以立言,蓋一篇之體要。而其下十章,則引先聖之所嘗言者以明之也。至十二章,又子思之言。而其下八章,復以先聖之言明之也。二十一章以下至於卒章,則又皆子思之言,反覆推說,互相發明,以盡所傳之意者也。[1] 依朱熹之言,其一,《中庸》雖洋洋萬言,然其絕非天馬行空、泛泛之言,必有體要之論;其二,《中庸》之體要,在其首章。對此,朱熹亦引程子之言以佐其見: 其書(中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覆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2] 然王柏不同意朱熹之分章,亦不同意其對《中庸》主旨之疏解。王氏認為[3]《中庸》應以二十一章為界,上半部言「中和」,下半部言「誠明」;且「中和」為道之目,未可為綱,「誠明」為道之綱,不可為目。 私以為,朱、王之論,皆有其所見,亦有其所蔽。其所蔽在於各執一端,囿於己見,未得《中庸》之精義。統而言之,《中庸》確有體要之旨,即「天人合一」;分而言之,《中庸》亦確有綱目之分,即「中和」與「誠明」。換言之,「天人合一」之體要貫通全篇,即朱熹所言「一理」也;「中和」與「誠明」為實現「天人合一」之途經,即王柏所言「綱目」也。「天人合一」與「中和」、「誠明」實乃體用之別,而「中和」與「誠明」又同為「天人合一」之兩翼,缺一不可。 1.天人合一[4] 如果說「內聖外王」是傳統儒家之最高理想,那麼「天人合一」則是其最終目的。並且,這一最終目的既先驗的根植於傳統儒家的觀念之中,又普遍的顯見於傳統儒家的典籍之內。因之,《中庸》亦是如此。 《中庸》開宗明義: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脩道之為教。[5](第一章) 明確天命與人性之關係,即人性乃天命之下貫;並進一步指出人性複歸天命之途經,在於率性、脩道。於此,「天人合一」既是最終之目的,又是立論之基礎。此乃傳統儒家之共識,今且以鄭、朱之注言之。 鄭註: 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水神則信,土神則知。《孝經說》曰:性者生之質命,人所稟受度也。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謂道。脩,治也,治而廣之,人放傚之,是曰教。[6] 依鄭注所言,人之生乃天之所命,且人之性稟賦天之德,即五行。因之,人應循性而行,效天而行,如此方能「天人合一」。 朱註: 命,猶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蓋人之所以為人,道之所以為道,聖人之所以為教,原其所自,無一不本於天而備於我。學者知之,則其於學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矣。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讀者所宜深體而默識也。[7] 依朱注所言,「人之所以為人,道之所以為道,聖人之所以為教,皆本於天而備於我」,於此,「天人合一」即為天理之本然,學者當用力之處。 仔細品讀,不難發現,「天人合一」之體要乃立論之本,貫通全篇。如: 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8](第一章) 鄭註: 致,行之至也。位,猶正也。育,生也,長也。[9] 朱註: 蓋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吾心之正,則天地之心亦正矣,吾氣之順,則天地之氣亦順矣。[10] 依鄭、朱之注,天地萬物與吾同體,吾心正位,則天地正位,吾體生長,則萬物生長。 試問,若無「天人合一」為根本,能有此神跡乎? 又如: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第十二章) 故君子不可以不脩身。思脩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第二十章)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第二十章)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11](第二十一章) 依上所引之文可知,其一,君子之道,以「察乎天地」為至;其二,君子脩身,以「知人、知天」為始;其三,人道、天道,以「誠」為通;其四,至誠盡性,以「與天地參」為終。試問,若無「天人合一」為目的,能有此追求乎? 概言之,「天人合一」既為道之始,又為道之終;既為立論之本,又為最高追求。 2.中和[12] 中和之論,主要體現在文本之上半部份,即王柏所言「(朱注)二十一章以前」。 首先,作者定義了什麽是「中和」。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13] 中和之論,雖以「喜怒哀樂」之「情」言,然絕非僅限於「情」,蓋是「比興」之手筆。「情」之未發謂之「中」,「行」之未動亦謂之「中」;「情」之「中節」謂之「和」,「行」之「復禮」亦可謂之「和」。「情」發於其所當發,謂之「中節」,「行」止於其作當止,謂之「復禮」。「中和」之義,兼二者言,故為大本、達道。若如此,方能實現「天人合一」,使「天地正位」、「萬物並育」。 其次,作者區別了君子與小人對待「中和」的不同反應。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14](第二章) 依作者之見,蓋君子能體「中和」之道,且能行之;小人則不能。故堯能「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顔回能「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小人則「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再者,作者還論述了「中和」之用於日用常行中之具體要求。其一,就「脩身」而言,要行「忠恕」,「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又要「好學」、「力行」、「知恥」,如此才能「無怨」;其二,就「齊家」與「治國」而言,要「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又要「言顧行,行顧言」,如此才能「無悔」;其三,就「平天下」而言,要「敬大臣,體群臣,子庶民,來百工,柔遠人,懷諸侯」,又要「言前定,事前定,行前定」,如此才能「無憂」。 概言之,在日用常行中踐行「中和」之道,達到了「無怨」、「無悔」、「無憂」的境界,也就真正實現「天人合一」。[15] 3.誠明[16] 誠明之論,主要體現在文本之下半部份,即王柏所言「(朱注)二十一章以後」。 首先,作者通過對「誠明」的闡釋,點明了「天人合一」的兩種不同路徑。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17](第二十一章) 鄭註: 自,由也。由至誠而有明德,是聖人之性者也。由明德而有至誠,是賢人學以成之也。有至誠則必有明德,有明德則必有至誠。[18] 朱註: 自,由也。德無不實而明無不照者,聖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後能實其善者,賢人之學。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誠則無不明矣,明則可以至於誠矣。[19] 藉助鄭注與朱注,我們得知:其一,由「誠明」而「天人合一」的路徑有兩種,一種是由「誠」而「明」,即從天道下貫人道,此聖人之德;一種是由「明」而「誠」,即從人道複歸天道,此賢人之學。其二,「誠則明」、「明則誠」,雖是不同之路徑,然於「天人合一」之境界而言,「及其成功一也」。 其次,作者詳細論述了「誠明」之功用,即「與天地參」、「先知先覺」、「成己成物」、「配天配地」。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第二十二章)至誠之道,可以前知。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見乎蓍龜,動乎四體。福禍將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誠如神。(第二十四章)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第二十五章)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徵,徵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第二十六章)[20] 概言之,「誠明」之用,不僅可以與天地一起化育萬物,成己成物,還可以如天地一樣先知先覺,博厚高遠。此皆「天人合一」之必然要求。[21] 於此,我們也可見「誠明」與「天」之共同特點:「盡性」、「如神」、「合內外」、「無息」;這些共通之處,也是由「誠明」而達「天人合一」之境的必備條件。 總之,《中庸》所論之「中和」與「誠明」,是與「天人合一」之旨密切相關的,是以「天人合一」為立論基礎和最終目的。蓋欲實現「天人合一」之境界,必須於日用常行之中踐行「中和」與「誠明」;若能於日用常行之中恪守「中和」,力行「誠明」,則必能達「天人合一」之境界。基於此,《中庸》之根本精神實乃「天人合一」。[22] [1]《朱熹集》卷八一,《書中庸後》,郭齊、尹波點校,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175頁。 [2](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中庸章句》,第17頁。 [3](宋)王柏,《魯齋集·古中庸跋》卷五,第16—17頁。王柏的劃分,實際上是遵循了《禮記·中庸》卷五十一、卷五十二的分法。 [4] 蓋「天人合一」之說,中國古人雖未明白暢言,然在古人心中,早有此義涵蓄,「絕地天通」便是例證。下逮孔子,始從人文界深闡此義;而老子,則從自然界發揮此義。更下逮《易傳》、《中庸》,則進一步繼承此「天人合一」之意蘊。及至史遷「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始明言之。至於宋學中之二程「仁者與物同體」,張載「民胞物與」等,皆是此「天人合一」之明白表達。參見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1年,第256頁;余英時《人文與理性的中國·序言<天人之際>》,何俊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3頁。 [5]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 [6]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第1422頁。 [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 [8] 同上,第18頁。 [9]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第1422頁。 [10]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註·中庸章句》,第18頁。 [11] 同上,第23頁,第28頁,第31頁,第32頁。 [12] 「中和」與「中庸」可以分而言之,亦可合而言之,本文所論「中和」,兼「中庸」而論,故屬合而言之。 [1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8頁。 [14]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8—19頁。 [15] 對於由「中和」而至「天人合一」,錢穆有不同的解讀。他認為,由「中和」而使「萬物各盡其性」,天地萬物處於一種相互關聯而又各得其所、各安其性的恰好狀態,這一恰好狀態以得「中和」而存在,這一恰好狀態即是「天人合一」。參見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第306頁。 [16] 關於「誠明」,鄭注為「至誠」與「明德」,朱注為「誠身」與「明善」,今為論述方便,兼取二義。 [1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32頁。 [18]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第1447頁。 [19]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32頁。 [20]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32—34頁。 [21] 關於由「誠明」而至「天人合一」,馮友蘭與牟宗三亦皆有不同解讀。馮氏認為,《中庸》所謂誠,為成己成物合內外之道;既無物我之分,又無內外之別,則達於萬物一體之境、天人合一之境。牟氏認為,《中庸》所言天道至誠,包含了對工夫入路之指點,標出其參天地化育之配天義。此即由仁心之主觀精神,進至外王之客觀精神,再至天人合一之絕對精神。詳見《三松堂全集·人生哲學》卷二,第164—165頁。牟宗三《心體與性體》,臺北:正中書局,1980年,第一冊,第40—43頁。 [22] 高柏園認為,《中庸》之根本精神——天人合一,是以吾人之道德秩序即宇宙秩序為前提的。蓋吾人之道德法則即為宇宙存在之法則,吾人之道德秩序即為宇宙秩序。詳見《中庸形上思想》,第140頁。 《中庸》之鄭、朱比義 《中庸》之注本,唐以前以鄭玄《禮記注》為尊;宋以後則以朱熹《中庸章句》為尊。二者之比較,清人已有論及。 《中庸》雖不從鄭《注》,而實較鄭《注》為精密。蓋考證之學,宋儒不及漢儒;義理之學,漢儒不及宋儒。言豈一端,要各有當。況鄭《注》之善者,如「戒慎乎其所不睹」四句,未嘗不採用其意;「雖有其位」一節,又未嘗不全襲其文。觀其去取,具有鑒裁,尤不必定執古義以相爭也。[1] 依清人之見:其一,鄭注善考證,屬經學系統,朱注精義理,屬理學系統;其二,鄭注與朱注各有所當,然就宏觀而言,朱注似乎比鄭注更為精密;其三,就微觀而言,朱注亦對鄭注有所繼承,亦有所借鑑。 清人之論,影響甚深。近人[2]研究鄭注與朱注之比較者雖多,然皆不出清人之範式。本文僅以前人之研究為參考,以「命」、「性」、「誠」三個概念為切入點,簡要分析鄭注與朱注之異同。 1.命 「命」字在《中庸》文本之中共出現5次,即: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第一章)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僥倖。(第十四章) 《詩》曰:「嘉樂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第十七章) 武王未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第十八章)維天之命,於穆不已。(第二十六章)[3] 以上諸章節所言之「命」,似有二義:其一,大化流行,如「俟命」、「維天之命」;其二,命令,如「天命」、「受命」。 鄭注與朱注之分,亦在於此。蓋鄭注之中,「命」字多釋為「命令」,如「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4],「命,聽天任命」[5]。朱注雖亦言「命,猶令也」[6],但其「命」字,多指「大化流行」,如「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7]。 蓋鄭玄所處之時代,讖緯之風,餘波猶存,故其所釋之「命」,略帶人格神之色彩;朱熹所處之時代,理學興盛,致力於天道自然之中闡發人道義理,故其所釋之「命」,亦就天道自然之「大化流行」而言。於此,陳淳所釋「命」字,亦可為例證: 命,猶令也。如尊命、臺命之類。天無言做,如何命?只是大化流行,氣到這物便生這物,氣到那物便又生那物,便是吩咐命令他一般。[8] 2.性 「性」在《中庸》文本之中亦出現5次,即: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第一章) 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第二十一章)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第二十二章)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故時措之宜也。(第二十五章)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第二十七章)[9] 以上諸章節所言之「性」,有就人之性而言,如「自誠明,謂之性」,「性之德也」,「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亦有兼人物之性而言,如「天命之謂性」,「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仔細比較鄭注與朱注,似乎鄭注之中,「性」多釋為人之性,很少涉及物之性,如「性者,生之質命,人所稟受度也」;似乎朱注之中,「性」多兼人物之性而言,如「性即理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於此,清人郭嵩燾對朱注的質疑,可作為例證: 性含萬善者也;道者,仁義禮智信,性之德也。性麗於道而原於天,以待體於人,則人自效其成,而物無與。……(朱)注依程子兼人物說,疑聖人之教所以立人道也,未可兼物言。[10] 或曰,佛教自漢末傳入,造極於唐,影響於宋。朱注釋「性」,兼人物之性而言,蓋是襲佛教「無情有性」之說。故唐以前,儒家所論及「性」,僅指人之性;宋以後,儒家所論及「性」,兼人物之性而言。 私以為,此說雖有合理之處,然須仔細思量之處有三:其一,宋儒對於「性」的詮釋,雖深受佛道之影響,但肇自西周,經過春秋、秦漢、隋唐,隨時代學術之演變,不斷積累而成統的「性」詮釋之成果,不容忽視[11]。其二,儒家論「性」兼人物之性而言,並非宋儒始有,《易傳》「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便是一例。其三,宋儒對於「性」之詮釋,有兼人物之性而言者,如程朱: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者,天降是於下,萬物流行,各正性命者,是所謂性也。循其性而不失,是所謂道也。此亦通人、物而言。……人在天地之間,與萬物同流,天幾時分別出是人是物?[12] 性即理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13] 亦有僅指人之性而言,如陳淳: 性即理也。何以不謂之理而謂之性。蓋理是泛言天地間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這道理受於天而爲我所有,故謂之性。性字從生從心,是人生來具是理於心,方名之曰性。[14] 3.誠 「誠」為《中庸》核心概念之一,前文已有論及,此不贅述。僅簡要分析鄭注與朱注對「誠」的不同詮釋。 首先,鄭注雖未明確定義「誠」,但仔細品讀,其所謂「誠」,似乎有三層含義:其一,誠為誠信之德性[15];其二,此誠信之德性乃人之生來所具,故謂天性[16];其三,至誠無貳,為一[17]。 其次,朱注對於「誠」,有明確的定義: 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人事之當然也。[18] 於此,朱子不僅以「真實無妄」釋「誠」,並且認為,「誠」乃「天理之本然」,為天所固有。此與鄭注「誠」為誠信之德性不同。蓋鄭注之「誠」就人之德性而言,朱注之「誠」就天理之本然而言。鄭、朱釋「誠」之異,陳淳已有先論。 誠字與忠信字極相近,須有分別。誠是就自然之理上形容出一字;忠信是就人用工夫上說。誠字後世都說差了,到伊川方云:「無妄之謂誠」,字義始明。至晦翁又增兩字,曰:「真實無妄之謂誠」,道理尤見分曉。[19] 需要說明的是,陳淳雖已指明鄭、朱之不同在於鄭注從人之德性釋「誠」,朱注則從天理本然釋「誠」;但其似乎不曾注意到,鄭注所釋「誠」,為人之本然之性,乃天所賦予,故亦為天所固有。由此可見,鄭注與朱注所言之「誠」,皆為天之固有,其區別僅在於,鄭注就人性之本然言「誠」,鄭注就天理之本然言「誠」,然其本源一也。 結束語 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垂兩千多年而未絕,於今更有復興之勢。《中庸》作為傳統儒家文化重要典籍之一,既為孔門傳授之心法,秉其「天人合一」之宗旨;又開示奧蘊,致中和之理,循誠明之道,誠可與《論語》比肩。故後學當沉潛反覆,細細品讀,一旦恍然有悟,定能受益終生。 [1]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經部·四書類一》卷三十五 [2] 近人研究鄭注與朱注比較的文獻資料有,錢穆《四書釋義·中庸釋義》、張文《<中庸>鄭、朱注比義》、曾軍《<四書>之<大學><中庸>非<禮記>之<大學><中庸>考釋》,此類多是從宏觀體系層面的比較。樂愛國《朱熹<中庸章句·哀公問政>的為政以誠思想——兼以<禮記正義·中庸>比較》、《朱熹<中庸章句>對「誠者,天之道也」的詮釋——兼與<禮記正義·中庸>的比較》、《朱熹<中庸章句>對「慎獨」的詮釋——兼與<禮記正義·中庸>的比較》,此類屬於微觀概念層面的比較。 [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第24頁,第26頁,第35頁, [4]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第1422頁。 [5] 同上,第1431頁。 [6]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 [7] 同上。 [8] (宋)陳淳:《北溪字義》,第1頁。 [9]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第32頁,第34頁,第35頁。 [10] (清)郭嵩燾:《中庸章句質疑》上卷,《續修四庫全書·經部·四書類》,第464頁上。 [11] 對於「性」的詮釋,西周以降,有孔子之習性、子思之率性、孟子之養性、告子之生性、莊子之返性、荀子之化性、董仲舒之稟性、李翱之複性等;因此,韓國學者金忠烈認為,宋儒對「性」的詮釋,受漢學之影響大於佛道之影響。詳見金忠烈《<中庸>首三句註疏評議》,《朱子學與21世紀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554頁。 [12] (宋)程顥、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一冊,第29—30頁。 [13]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17頁。 [14] (宋)陳淳:《北溪字義》,第6頁。 [15] (漢)鄭玄、(唐)孔穎達:《禮記註疏》,第1434頁。 [16] 同上,第1446頁。 [17] 同上,第1451頁,第740頁。 [18]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第31頁。 [19] (宋)陳淳:《北溪字義》,第3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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