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歷史與主權

【釣魚島屬於中國——井上清著《釣魚島·歷史與主權》全文】井上清:釣魚群島沒有任何條約依據,是日本乘甲午戰爭勝利,掩過中國及其他國家的耳目竊取的。……它現在的歸屬,除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不能有別的歷史學的結論。無論日本政府和日本共產黨如何偽造、歪曲歷史,掩蓋事實,玩弄帝國主義國際法的把戲,中國領土就是中國領土,日本竊取的就是日本竊取的。(1972年)【釣魚島·歷史與主權】作者:[日本]井上清這一群島不僅在經濟上如此重要,在軍事上也極為重要。如果在這裡建造軍事基地,就等於把槍口架到了中國的鼻子底下。……釣魚群島沒有任何條約依據,是日本乘甲午戰爭勝利,掩過中國及其他國家的耳目竊取的。……它現在的歸屬,除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不能有別的歷史學的結論。第一章 為什麼要再談釣魚群島問題第二章 日本政府等故意無視歷史事實第三章 眾所周知,釣魚島自明朝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第四章 清代的記錄也證實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第五章 日本的先知者也明確記載了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第六章 駁斥「無主地先佔為主的法則」第七章 琉球人和釣魚群島的關係淡漠第八章 所謂的「尖閣列島」島名和區域都不固定第九章 天皇制軍國主義的「琉球處置」與釣魚群島第十章 甲午戰爭中日本確立對琉球列島的獨佔第十一章 天皇政府覬覦釣魚群島長達9年第十二章 日本在甲午戰爭中明奪台灣暗取釣魚群島第十三章 日本領有「尖閣列島」在國際法上亦為無效第十四章 反對掠奪釣魚島是當前反軍國主義鬥爭的焦點第十五章 補充資料第一章 為什麼要再談釣魚群島問題去年(1971)年11月初,我首次去沖繩旅行。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研究沖繩近代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軍「沖繩決戰」的真實史料,待別是為了了解美軍長達20多年的佔領統治和沖繩人民偉大的反抗鬥爭的歷史。親臨沖繩這片熱土,接觸這裡的人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感受沖繩人的各種想法和氣質。當然,我也想得到有關這方面的一些文獻資料。我更想得到一些能夠證實「尖閣列島」是否自古就屬於琉球的史料。這個所謂的「尖閣列島」目前已成為日本與中國之間嚴重的主權之爭的焦點。「尖閣列島」散布在沖繩主島與中國福建省的中間、台灣基隆以東約120海里的東中國海上。在我淺薄的有關琉球歷史的知識中,未曾見過記載這些島嶼為琉球王國領地的史料,所以,我想求教於沖繩人。在這次旅行中,我有幸得到了許多衝繩友人的幫助,搞清了「尖閣列島」中的任何一個島嶼都不曾為琉球的領土。不僅如此,還明白了它似乎原本就是中國的領土。日本佔有這裡是在1895年甲午戰爭中日本勝利時的事情,日本將其稱為「尖閣列島」大概是在1900年(明治33年),由沖繩縣師範學校的教師黑岩恆命名的。真不得了!我恍然大悟:「尖閣列島」——正確應稱之為「釣魚群島」或「釣魚列島」(其根據將在本書個說明)——不是日本在甲午戰爭(日本稱為「日清戰爭」——譯註)中從中國掠奪來的嗎?若是這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結束,日本無條件接受包括中國在內的聯合國家的對日《波茨坦宣言》,宣布無條件投降時,就應根據該宣言的領土條款,立即主動地將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現在又欲把其當做是日本領土,這不是日本軍國主義抬頭,又是什麼呢?領土問題最能刺激國民的感情。自古以來,反動統治者往往捏造領土問題,煽動人民掀起虛假的愛國主義狂熱。死灰復燃的日本軍國主義也是妄圖通過蠻橫無理地堅持「尖閣列島」的「主權」,把日本人民卷進軍國主義的大游渦之中。1968年以後,在釣魚群島海底發現有大油田,而其近海又是鰹、文鰩魚等魚類豐富的漁場。因此,這一群島不僅在經濟上如此重要,在軍事上也極為重要。如果在這裡建造軍事基地,就等於把槍口架到了中國的鼻子底下。美軍早在1955年10月和1956年4月,就分別在該群島中的黃尾嶼(日本稱之為久場島)、赤尾嶼(日本稱為久米赤島或大正島)島上建造了轟炸射擊演習場。今年(1972年)5月15日,日本政府決定在美帝國主義把這裡「歸還」給日本之時,即將它納入防空識別圈內,並表示將在這些群島中最大的釣魚島(日本稱為魚釣島)上建立電波基地。釣魚島周長約12公里。面積約367公頃,島上飲用水豐富。這裡既可做導彈基地,也可建潛艇基地。這些群島的經濟價值和軍事價值越大,日本統治階級要將其攫為已有的野心和慾望也越強烈,利用島嶼主權問題把日本人民誘入虛假愛國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危險性也就越大。1970年9月,這些島嶼尚在美軍管轄之下時,日本政府就曾派出海上自衛隊,恫嚇正在這一海域作業的中國台灣省的漁船隊,干擾其捕魚作業。今年(1972年)5月12日政府又做出決定,5月15日以後,若台灣省或其他地方的中國人進入這一海域,則以違反出入境管理令論處,強制其離境;再者,若他們登陸修造建築物,則適用於刑法中的侵犯不動產罪,由海上保安部隊和警察予以取締(《每日新聞》l972年5月13日)。這樣一來就製造了一個中國人「非法入境」的騙局,為把人民逼上反中國和虛假愛國主義的舞台做好了鋪墊。正因為如此,充分表明有關這個島的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原理,對爭取亞洲和平,反對軍國主義的鬥爭來說,是一個刻不容緩的重要事情。我從沖繩旅行歸來,便立即投入列對這一群島的歷史調查之中。在年底,根據16世紀以來的中國文獻,弄清了這裡並非原本就是無主地,而是中國領土,並基本上可以確認,日本的佔有是在日本打贏甲午戰爭時掠奪來的。尚不清楚的問題還較多,特別是在日本佔有的過程上有些重要問題還未搞清。然而,我那時已經決定於1972年1月初去西德旅行,這個決定已無法改變了,所以,我暫且將了解到的東西歸納了一下,寫出一篇《釣魚群島(尖閣列島等)的歷史與歸屬問題》的論文,請人刊登在歷史學研究會機關刊物《歷史學研究》1972年2月號(1月下旬發行)上。為了面向普通讀者,又將《歷史學研究》上的論文改寫了一下,形成了題為《釣魚群島(尖閣群島等)是中國的領土》的文章,刊登在日中文化交流協會的機關刊物《日中文化交流》2月號上。那時,我是這麼想的:——我原本對中國的歷史就不很精通,況且又從未對中國的歷史和地理進行過研究,在沖繩友人和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的各位朋友的幫助下,我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寫成的這篇論文,一定會有許多缺陷。在我未查閱到的歷史資料中,歷史學家們熟知的文獻一定還有很多。然而,現在迫在眉睫的問題是為了正確解決釣魚群島的歸屬,阻止日本帝國主義利用這個問題在國民中煽動虛假愛國主義,完成實際侵略外國領土的第一階段(第一階段一旦完成,第二階段以後就容易了),作為歷史學者,要做他力所能及的事。論文雖然不很精闢,但只要認為事實如此就馬上寫出來,這一點很重要。目前對於這個問題還沒有一位歷史學家站出來公開發表意見,這篇拙作也許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引起一場從歷史學的角度對釣魚群島問題的討論。出於這種考慮,今年(1972年)1月初,我將論文送交給《歷史學研究》編輯部後就到西歐旅行去了。3個月過後,於3月底回國。這期間,這篇論文在學術界沒有引起任何反響。給予認真評論、刊正、補遺的論文一篇也沒有,更沒有人站出來全面否定這篇論文。總之,這篇論文徹底被人們忽視,不理不睬了。論文本身的結局暫不去管它。中國主張釣魚群島不是無主地,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而且現在仍是中國的領土。對於中國的這一主張,日本沒有根據歷史進行科學、具體地反駁,而是武斷地加以否定,造成日本佔有的既成事實。這是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外國領土、煽動虛假愛國主義的開端。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它是關係到日本人民命運的大事。琉球政府和日本政府全然無視中國的主張,不僅如此,在我短暫旅行期間,自稱是反對日本軍國主義復活的日本共產黨也完全站在佐藤軍國主義政府一邊,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地竭力主張「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在煽動軍國主義和虛假愛國主義上充當急先鋒。社會黨雖致力於恢復日中邦交和日中友好,但也主張「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在這點上與政府和反華的日共完全一致。以《朝日新聞》為首的大小商業報刊如出一轍,大肆宣傳與政府相同的主張。真可謂是奇妙的、令人生畏的「國論一致」。與這個「國論」針鋒相對,公開呼籲人民不容許日本帝國主義掠奪釣魚島,並為之鬥爭的政治黨派,目前只有一個新左翼組織。去年秋,還有一個新左翼組織進行過同樣的鬥爭,但在其指揮部發生變動後,就對釣魚群島問題棄之不理了。其他的所謂新左翼各派都對釣魚群島問題毫不關心。就連日中友好的各個團體也只是在機關刊物上發表一些「研究會」文章,輕描淡寫地批評日方的主張沒有根據,或刊登幾篇個人署名文章說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但是直到1972年6月初,他們中還沒有一個團體,以團體的名義正式決定反對日本政府掠奪中國領土釣魚群島,並開展反對運動的。在沖繩,我去那裡旅行時,當地的勞動組織等所有的民主團體就已發起了「開發尖閣列島」的熱潮。事情真讓人痛心。越是這樣,我們越應該拿出更多的勇氣和熱情,打開鬥爭的局面。我又重新開始研究釣魚群島的歷史。這次主要傾注於了解日本政府在明治維新以後,是在什麼形勢下,採用什麼手段佔有釣魚群島的。有幸的是,在許多朋友的幫助下,重要問題基本上得到了澄清。當然還有不足,譬如,為了問題的圓滿,一些必看的地圖還沒有找到。有人提到英國海軍1880年前後的水路志中明確記載了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但我未能親眼目睹,多少有些挂念。我對上次的論文中存在的不足和謬誤,只要一經發現就做了補遺和修改,所以,為了跟上急劇發展的形勢,我只好暫告一段落,匆忙將這本書稿交付印刷。這篇論文式論著有兩個主要課題。第一是證實釣魚群島並非無主之地而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對於此點在上篇論文中,敘述的方法有些不成熟,但我自信基本闡明了觀點。這次我又增添了許多有說服力的史料,理順了敘述,比上篇論文更清楚地說明「這裡是中國領土」的論點。這一部分有許多與上篇論文重複的地方,這是在所難免的。第二是揭露了日本佔有釣魚群島的經過和事實。這一點在上篇論文中論述得極不充分。這次根據當時的政府公文,更詳細地說明了釣魚群島是日本乘甲午戰爭勝利之機掠奪來的。並且,我在此還必須對上篇論文中的謬誤進行訂正。也就是說,上篇論文中將掠奪釣魚群島與日本在甲午戰爭中的勝利聯繫起來,這是正確的,但進一步把它與《日清媾和條約》(《馬關條約》)第二條直接聯繫在一起,說日本在掠奪台灣及其附屬島嶼中也包括釣魚群島,這樣寫是不正確的。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台灣和澎湖列島是根據《馬關條約》第二條公然強取豪奪的。釣魚群島則沒有任何條約依據.而是日本乘甲午戰爭勝利,掩過中國及其他國家的耳目竊取的。並且,這個強奪與竊取不僅在時間上有聯繫,而且在政治上也是密不可分的。本論文的第二個課題就是論證這一點。懇請廣大讀者對論文中的錯誤予以斧正,對不足之處予以增補。第二章 日本政府等故意無視歷史事實1970年8月31日,在美國琉球民政府監督下的琉球政府立法院起草了《關於申請尖閣列島領土防衛的決定》。這是在釣魚群島主權鬥爭中,日本方面首次公開主張對該群島擁有主權。該決定在談到這裡為日本領土的根據時說:「尖閣列島原本就屬於八重山石垣市宇登野城的行政區域。戰前,該市的古賀商店在島上經營伐木業和漁業。對該島擁有主權是毋庸置疑的。」此外,再也沒有能表示日本佔有的根據了。在立法院決議的影響下,琉球政府於同年9月10日發表了《關於尖閣列島主權及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的聲明,進而在17日又發表了《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琉球政府在第二個聲明中系統地闡述了主張對這個列島擁有主權的根據。該聲明首先講到,根據1953年12月25日發布的琉球列島美國政府布告第27號,尖閣列島被包括在美國政府及琉球政府的管轄區域內。隨後又列舉了一些史料:1、這些島嶼是在14世紀後半葉,因中國人而知其存在的。中國皇帝承認了琉球國王的王位,為賜予王冠及官服而向琉球派遣了使節——冊封使。冊封使往來於中國的福州和琉球的那霸之間,在當時的記錄中,如《中山傳信錄》、《琉球國志略》等,寫有這些島嶼的名稱。另外在琉球人編寫的《指南廣義》的附圖和《琉球國中山世鑒》中也能看到。然而,「14世紀以來,無論是琉球方面還是中國方面,所有言及尖閣列島問題的文獻中,都沒有表明尖閣列島是本國領土的。這些文獻不過是將其作為航線上的目標,只是在航海日誌、航海圖,或吟誦旅途風情的漢詩中權且使用了尖閣列島的島嶼名稱。在本土的文獻中有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書中將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所謂的尖閣列島中的島嶼——井上注)當做中國領土。但據林子平本人講,《三國通覽圖說》所依據的原著是《中山傳信錄》,他是將傳信錄中的琉球三十六島圖與航海圖合二為一,編輯成了《三國通覽圖說》的。當時把琉球三十六島的地圖上沒有記載為琉球領土的釣魚台、黃尾嶼等,機械地作為中國領土用色彩區分開了。然而從傳信錄的航海圖中,看不到表示這些島嶼是中國領土的任何證據。」總而言之,這個列島「在1895年(明治28年)之前,是不屬於任何國家的領土,換句話說,它是國際法上所說的無主地」。2、「1879年(明治12年)日本在沖繩施行了縣政。在1881年(明治14年)發行、1883年(明治16年)修訂的、由內務省地理局編纂的《大日本府縣分割圖》中,尖閣列島(尖閣群島之誤——井上注)未被註上島嶼名稱。」到那時這裡還是無人島。1884年(明治17年),古賀辰四郎開始在這裡採集信天翁的羽毛和海產品。「為了對這種事態的發展採取相應的措施,沖繩縣知事於1885年(明治18年)9月22日首次上書內務卿,要求建立國標,同時申請派出『出雲九』號船進行實地勘查。」3、「1893年(明治26年)11月,沖繩縣知事以同樣的理由,再次上書內務及外務大臣,請求該縣的管轄方法和修建標樁事宜。為此,1894年(明治27年)12月27日,內務大臣就向內閣會議提案一事與外務大臣磋商,外務大臣對此沒有提出異議。」因此,「1895年(明治28年)1月14日,內閣會議作出決定,依照沖繩縣知事的請求修建標樁」。4、「基於內閣會議的這個決定,1896年4月1日,以在沖繩縣施行敕令第13號為契機,開始籌劃在國內法上編入該?%D接著,琉球政府發表聲明,就上述「國內法上的編入措施」進行了說明。與其說是說明,莫如說是狡辯更恰當。這個聲明的全文乍一看好像是在敘說原來的史實,但文中對重要問題含糊其辭,甚至有歪曲歷史的地方,並且故意掩蓋事實真相。下面將對此進行一一批駁。今年(1972年)以來,相繼出現了「日本政府外務省的統一見解」(3月8日)、「《朝日新聞》社論」(3月20日)、「日本社會黨的統一見解案」(3月25日)、「日本共產黨的見解」(3月30日)等等許多政黨、報刊關於尖閣列島為日本領土的論點,但它們都沒能提出比上述琉球政府聲明更詳細的或更新的「論據」。而且,這些評論都是將主張對尖閣列島擁有主權的基礎放在了1895年日本政府內閣決定佔有之前這裡是無主地這點上。事實上若不這樣做,如果承認這些島嶼是中國的領土,他們就無法牽強附會地套用「無主地先佔為主」的近代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的國際法「準則」了。然而,他們對於這一主張,提不出任何史料的科學證明。外務省說,「1885年(明治18年)以後,政府多次對尖閣列島進行了實地調查,發現這裡不僅是無人島,而且沒有接受清政府統治的遺迹。在慎重地確認了這些事實之後」,經1895年的內閣會議決定「正式編入我國的領土」。1885年沖繩縣令出於這裡也許是中國領土的考慮,在直接將其做為日本領土的問題上躊躇不前。對此,內務卿山縣有朋欲強行立即佔有,他主張這個列島即便是《中山傳信錄》中記載的島嶼,也不過是清國船隻「校正航行方向而已,此外未見清國所留任何遺迹」。(參見本書第十一章)外務省所說的「沒有接受清政府統治的遺迹」就是這件事的翻版而已。共產黨的見解如下:「關於尖閣列島的記錄,自古以來在包括沖繩的日本文獻和中國文獻中均有所見。但日方和中方都沒有確定這個沒有任何一國的國民居住過的無人島——尖閣列島是屬於自己的。」「中國方面的文獻上也沒有記載有關中國人歷史上就居住在尖閣列島上的記錄。明朝、清朝都沒有在國際上表明對尖閣列島擁有主權。雖有過尖閣列島『包含在明朝海上防衛區域內』的說法,但這與主權不是一回事。」《朝日新聞》社論的說法也與此大同小異:「早在14世紀後半葉,人們已經知道了尖閣列島的存在。作為船舶航線上的目標,在琉球和中國的古書上都有記載。但是在這些文獻中,找不到明確證明尖閣列島是本國領土的啟示,也沒有歷史事實能證明沒有爭取領土歸屬的餘地。」日共和《朝日新聞》如此這般自信地斷定明、清兩代的中國王朝沒有在國際上明確對尖閣列島擁有主權。但是,此時他們不是科學地、具體地調查歷史事實,而是完全站在佐藤軍國主義政府一邊,把現代帝國主義的「無主地」概念毫無科學根據地強加在封建中國的領土問題上,企圖抹殺掉對自己不利的歷史。無論是政府還是政黨都無法在短短的聲明中,對歷史一一論證,但他們可以以某種方式,如利用機關刊物、小冊子等進行證明,難道這不是在處理如此重大的國際問題上,政府及各政黨應盡的責任嗎?然而,他們根本不想這樣做。政府及這些政黨中有許多御用學者,可這些人中除國土館大學的國際法助教奧原敏雄外,沒有一個人肯站出來公開對歷史進行說明。第三章 從所周知,釣魚島自明朝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日共的見解和《朝日新聞》的社論說:關於「尖閣列島」的記錄「自古以來」在日本和中國的文獻上就「有所見」,但都沒有明確表示那些島嶼是中國領土。似乎他們充分調查了古代文獻,但實際上他們一份也沒看,只是在那裡信口雌黃。不用說,在1867年以前,中國、日本都不會出現關於「尖閣列島」的島嶼記錄,並且關於釣魚島及其附近島嶼的「古時」(指1867年以前)記錄,在日本也只有一份,那就是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1785年版)的附圖——「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如琉球政府聲明所說,它是根據中國冊封副使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編成的,所以其價值不僅不低,而且極高。這一點在後面還要做詳細敘述。在琉球人的文獻中,釣魚群島的名稱也只出現過兩次。一次是在琉球王國執政官向象賢於1650年所著的《琉球國中山世鑒》①卷五中;另一次是在琉球出生的大儒學家、地理學家程順則於1708年所著《指南廣義》的「針路條記」一章及附圖中。在《琉球國中山世鑒》里,自中國冊封使陳侃的《使琉球錄》中摘錄了由中國福州至那霸的航行記事,其中出現了「釣魚嶼」的名稱,而並非向象賢本人所書。————————————————————————① 見伊波普猷、東恩納寬敦、橫山茂合編的《琉球史料叢書》第五章。————————————————————————另外,程順則的書是第一部向清朝皇帝和清政府介紹福州至琉球的往返航線、琉球的歷史、地理、風俗、制度等的書。寫有釣魚島情況的「福州往琉球」的航線記事,依據了中國的航海書及中國冊封使的記錄。當時,程是以清朝皇帝陪臣的身份(皇帝之臣為中山王,程是中山王之臣,所以他是清朝皇帝的臣下之臣,故稱陪臣)寫的這本書。因此,這本書雖說是琉球人所著,但從社會學、政治學的角度來看,它是一本地地道道的中國書。總之,甚至可以說,日本及琉球在1867年以前實際上沒有一份脫離了中國文獻而獨自言及釣魚群島的歷史文獻,這不是偶然的。對琉球人來說,這些島嶼不過是散落在從中國福州到那霸來的航線上,此外沒有任何關係。因風向和流向的影響,從福建、台灣去釣魚群島是順風、順流,而從琉球去則是逆風、逆流。以當時的航海技術,除極為例外的特殊情況外,一般是不會從琉球去這些島嶼的。所以,琉球人有關這個列島的知識,只有先通過中國人才能多少有些了解。他們沒有能獨自記述有關這些島嶼情況的條件,同時也沒那個必要。與琉球及日本方面正相反,中國方面有許多關於釣魚群島的文獻資料。明、清時代的中國人對這個列島十分關心,這是因為琉球冊封使回國時要經過列島附近。另外,15、16世紀的明朝政府為了防備倭寇對中國沿海的襲擊,必須對東海的地理情況了如指掌。最早記載有這個列島情況的中國文獻是出自公元多少年呢?我無法確定。但至少在16世紀中葉,釣魚群島就有了中國名字。如釣魚島(或稱釣魚嶼)、黃毛嶼(或稱黃毛山,後又稱黃尾嶼)、赤嶼(後又稱赤尾嶼)等等。被認為是16世紀所著、作者不詳的航海指南《順風相送》一書中的福州至那霸航線指引記中,就出現過釣魚群島。但這本書的寫作年代不詳。年代清楚的文獻有1534年從中國福州東渡去琉球的、明朝皇帝的冊封使陳侃所著的《使琉球錄》。書中寫道:使節一行乘船,是年5月8日,自福州梅花所出外洋,向東南航行。在雞籠頭(今台灣基隆)海面轉向東,10日過釣魚嶼。十日,南風甚疾,舟行如飛。然順流而下,(舟)卻不甚動。過平嘉山,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接不暇……十一日夕,見古米山(琉球記載為久米島),乃屬琉球者。夷人(在冊封使船上做工的琉球人)船上雀舞,喜抵家鄉。中國第一次向琉球派遣琉球冊封使是在1372年,陳侃是第11任冊封使。在他之前的10任使節出使琉球時也一定是出福州,沿與陳侃一樣的航線東渡——此外沒有其他航線。如果他們寫有使錄,裡面也一定會以某種形式記載有釣魚島等情況。可現在看來他們或許原本就沒寫,或許寫後早巳失傳了。陳侃之後,1562年的冊封使郭汝霖在他的《重編使琉球錄》中也說,撰寫使琉球錄始於陳侃。郭的使錄這樣寫道;1562年5月29日,自福州出洋,「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初三日至赤嶼。赤嶼乃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若有風,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島)矣」。以上引用的陳、郭兩篇使錄是記錄釣魚島情況的最早期的文獻。人們不僅應該注意到這一點,而且,陳侃將久米島說成「乃屬琉球者」,郭獨霖把赤嶼寫作「界琉球地方山也」,這也是很重要的。在這兩個島之間有條水深約2000米的海溝,沒有任何小島存在。所以,陳自福州東渡那霸時最先到達的琉球領土是久米島,故寫到這裡即是琉球領土;郭將中國東端的小島赤尾嶼說成是琉球地方以此為界的小山,表明他們是在以不同的角度記述同一件事情。前面提到過,琉球的向象賢的《琉球國中山世鑒》以「嘉靖甲午使事紀曰」的形式,摘錄了大段的陳侃使錄。其中原文照抄了5月10日和11日的記事,並未加任何註解。當時琉球統治階層中,親華派與親日派的對立十分激烈,而向象賢是親日派的筆杆子。《琉球國中山世鑒》與其說是部客觀的歷史書,不如說它是為把親日派的立場當做正確歷史的、政治色彩很濃的書更恰當些。然而,即使是在這樣的一部書中還原文照搬了陳侃的記述,這說明當時不僅中國人,而且任何琉球人也明白:久米島是琉球領土的邊界,赤嶼以西不是琉球的領土。琉球政府聲明中說:「琉球方面及中國方面,任何一方面的文獻都沒有表明尖閣列島是本國領土。」但是,這「任何一方」的文獻.中國的自不必說,就連琉球執政官、最大的學者也清楚地承認釣魚群島不是琉球領土。然而琉球和中國的「任何一方」也絲毫沒有寫到那裡不是中國的領土。誠然,在陳侃使錄中,只表明了到達久米島之前的赤居、黃尾、釣魚等島不是琉球的領土,但它們是哪國的領土呢?從這幾行文字中不能說明什麼,但郭講到赤嶼是琉球地方的界山。這個「界」是琉球地方與何地的分界呢?郭從中國的福州出航,經過了花瓶嶼、彭佳山等中國島嶼,又駛過了許多中國人早就知曉的、冠有中國名稱的一個個島嶼,到達了這個列島的最後一個島嶼——赤嶼。郭在此想到如果順風再行一日便可看見琉球領土久米島了,回首望來程感慨道,這個赤嶼就是與「琉球地方分界」的島啊。這個「界」肯定是與他離開的、現又遠隔座座小島的那個國家,即中國的分界。如果把這牽強附會地說成是琉球與無主地的分界,那他一定是對中國語言的表達方式過於無知了。如此看來,陳侃在到達久米島之後才說這裡是琉球領土。這也不僅僅是廖廖幾個字,而我們應該抓住他記述整個航程的文脈——從中國領土的福州出航,經過許多中國島嶼,到達久米島,這樣一來就可以看清,他認為從福州到赤嶼是中國的領土。這對他及全體中國人來說是不言自明的。所以,他不會想到要特意寫出來這裡是中國領土,而到了久米島後,正因為他想到了這裡已不是中國領土,而是琉球領土了,才有意記上一筆。日本政府、日本共產黨、《朝日新聞》等主張釣魚群島本來就是無主地。他們的推論大概和國土館大學國際法助教奧原敏雄在《中國》雜誌1971年9月號上發表的「尖閣列島主權與《明報》的論文」的推理邏輯是一樣的。奧原敏雄這樣寫道:陳、郭兩篇使錄只說明了久米島往前是琉球的領土,即在到達那裡之前的釣魚、黃尾、赤尾等不是琉球的領土,而沒有寫出這些島嶼是中國的領土。「《冊封使錄》是中國人寫的,所以如果他們意識到赤嶼是中國領土,就應該記述出來。」然而,他們沒有那樣記述,是因為陳侃和郭汝霖沒有這個意識。因此說,釣魚島是無主地。的確,陳、郭兩位使節「應該能夠」以積極的方式明確記述赤嶼以西是中國的領土。但經常有這種情況,即使「應該能寫出」的東西,卻因沒必要就不去寫它。從「應該能寫出」卻不寫來斷定他們沒有「是中國領土」的意識,進而說那是無主地,這樣的推理邏輯實在大荒唐。並且,郭汝霖的「界」字的意思除上述曲解釋之外,可能再沒有什麼其他的解釋方法了吧?還有一種文獻可以證明,至少在16世紀釣魚群島就是中國的領土。那就是幾乎與陳侃、郭汝霖同一時代的胡宗憲編纂的《籌海圖編》(上有1561年的序文)。胡宗憲是位著名將軍,他與當時在中國沿海四處作惡的倭寇打過幾百次仗,並把他們趕出了中國。《籌海圖編》的主要內容是總結作戰經驗,說明防禦侵寇的戰略戰術和要塞哨所的配置,以及兵器艦船的製造方法。該書卷一《沿海山沙圖》的「福七」至「福八」記載了福建省羅源縣、寧德縣沿海的各個島嶼。其中有「雞籠山」、「彭加山「、「釣魚嶼」、「化瓶山」、「黃尾山」、「橄欖山」、「赤嶼」,由西向東排列著。這些島嶼是現在的什麼島,我還沒有一一做出考證。但這些島嶼位於福州以南的海面上,從台灣的基隆海面向東排列著,所以它無疑也包括釣魚群島。這個圖表明,釣魚群島位於福建沿海的中國島嶼中。《籌海圖編》卷一收錄了整個遭受倭寇襲擾的中國沿海地圖,以西南到東北為序,但中國領土以外的地區都沒有編入,所以,找不出只有釣魚群島不是中國領土的根據。1971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聲明指出:「早在明代,這些島嶼就已包括在中國的海上防禦區域內了。」其根據可能也是這張圖。實際上通過這張圖便可知道釣魚群島是處在當時中國防禦倭寇的防區內的。對此,日共的「見解」說什麼:「有尖閣列島『包括在明朝海上防禦區域內』的說法,但這與主權問題不是一回事兒。」然而,將非本國領土,而且是距本國本土最近也有200多海里的小島劃入防禦區,這種事只有將中國的釣魚群島納入自己「防空識別圈」的日本自衛隊等美國、日本這些近代、現代的帝國主義才做得出來。可他們卻把這種事情強加在明朝頭上,說什麼防禦區域與主權不是一回事兒。這不過是他們為釣魚群島無論如何也不是中國領土的謬論進行狡辯的一派胡言。第四章 清代的記錄也證實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知道能夠證實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的記錄,在16世紀中期至少就有三個。關於再早的記錄我尚不知曉,但不管有無記錄,應該肯定中國人在發現釣魚群島、給它命名的當初,就把這裡認做是自己國家的領土了。其中最大的釣魚島,緊靠海岸處險峻的山崖林立,島上最大的平地按當時的技術水平也放不下幾個人。他們不會想到要對這樣一塊彈丸之地予以特別重視,但從他們特意將其列入沿海防禦圖來看,他們也沒有認為這裡是無主地。並且在16世紀中期,三個文獻都清楚地將這裡與別國領土區分開來,這決不是偶然的。那時,中國的東南沿岸受到倭寇的欺辱,由於與倭寇的緊張關係,中國人在東南沿海的本國領土與外國領土的區別上不得不十分敏感。郭汝霖之後,還曾有三位明朝的冊封使分別於1579、1606、1633年東渡琉球。我曾讀了前兩位的使錄,但裡面部沒有像陳、郭那樣有關於琉球與中國的「界」的記述。最後一位使節的記錄我只看了一部分,所以不清楚有沒有關於地界的記載。時過境遷,不久後明朝滅亡,清朝建立,琉球王也同樣得到了清朝皇帝的冊封。清朝的第一任冊封使是1663年進入琉球的,但在他的使記中也沒有關於中琉地界的論述。這樣,在陳、郭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關於地界問題的記載就成了空白,這也被奧原敏雄當成了釣魚群島是無主地的理論根據之一。他怎麼會想出這麼一條理由呢?我感到莫名其妙。後代的使節要仔細地閱讀陳、郭以來的歷代使記。(本來冊封使記就是寫給當時及後世的朝廷及琉球使節們看的。它具有報告書的性質,不是像琉球政府輕描淡寫所說的那樣,只是個人航海日記。)所以他們應該十分清楚赤嶼和久米島就是中、琉的分界,而在他們自己的使記中沒有特別寫上去的必要。清朝的第二任冊封使汪楫,1683年出使琉球。在他的使記《使琉球雜錄》卷五中,有篇關於在赤嶼與久米島之間的海上,舉行避海難祭祀的記事。文中明確記載這裡是「中外之界也」,是中國與外國的疆界。他這樣寫道:24日(1683年6月),及天明見山,則為彭佳山也。……辰刻過彭佳山,酉刻遂過釣魚嶼。……25日見山,應先為黃尾後為赤尾,然未久遂至赤嶼,不見黃尾嶼也。薄幕,過郊(或作「溝」),風濤大起。投生豬羊各一,傾五斗米之粥,焚紙船,鳴鑼擊鼓。請軍士披甲露刃(披上盔甲,戴上頭盔,拔出戰刀),伏於船舷,作禦敵之狀,久之始止。在那裡,汪楫問船長。「問:郊之義何也?」(「郊」的意思是什麼?)對方回答,「曰:中外之界也。」(中國和外國的分界。)汪楫又問道;「界何以辨?」(怎麼分辨那個界線呢?)「曰:揣度耳(只有推測)。然頃者恰當其所臆度也(不是胡亂推測)。」上面的短文也許有必要加些注釋。釣魚群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南部邊緣地區,呈東西排列。群島的北側水深不足200米,海水蔚藍。群島南側以南的海溝,水深驟然達到了1000多米至2000米以上。黑潮經過這裡由西向東流過。特別是赤尾嶼,它的南側緊靠深海溝,這裡海上風大浪高。淺海的蔚藍與深海的黑潮形成了海水顏色的鮮明對比。對於海水顏色的對比,1606年的冊封使夏子楊的《使琉球錄》中記載,「《前使錄補遺》(我未看到過——井上注)中寫有《自蒼水入黑水》,果真如此」。清朝初期,這一帶被稱為「溝」或「郊」,也有稱為「黑溝」、「黑水溝」的。冊封使的船經過這裡時,都要獻上豬、羊等祭禮,舉行避海難的祭祀,這似乎成了一個慣例。關於「過溝祭」的情況,除汪楫使錄外,在1756年出使琉球的周煌的《琉球國志略》、1800年出使琉球的李鼎元的《使琉球錄》及1808年出使琉球的齊鯤的《續琉球國志略》中都有記載。在這些文獻資料中,汪楫的使記把過溝祭描述得最為詳細,還將「溝」寫為「郊」。明確記述了那裡不僅僅是海難多發處,還是「中外之界也」,這一點十分重要。另外,船長向初到這裡的汪楫所解釋的「郊」的意思,我想也應該是中國航海家們的普通認識。再者,周煌在《琉球國志略》卷十六「志余」中,重新證實了一些以前使錄中他感興趣的、引起他重視的記述。其中他概括了汪楫的記事,寫道:「問溝之義,曰中外之界也。」也就是說,在文字上也明確記載著他和汪楫都認為赤尾嶼和久米島之間是「中外之界」,赤尾嶼以西是中國的領土。另外,《琉球國志略》與後面將要講到的《中山傳信錄》,當時不但在中國人之間,而且在琉球人、日本人之間也流傳甚廣。1831豐(天保2年)還出現了日本版本。齊鯤在過赤尾嶼時只寫道:「過溝,祭海神。」他的使記名為《續琉球志略》,是繼周煌使記之後的意思。所以,只要他對周煌的記述未加批駁或訂正,就可以證明他也與汪、周一樣認為這裡是中外分界線。那麼,還能說赤嶼以西是無主地嗎?還能說在中國方面的任何文獻資料里都沒有明確記載著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嗎?只有齊鯤之前的冊封使李鼎元不是在赤嶼而是在釣魚嶼舉行的「過溝祭」,並說琉球的航海長「不知有黑溝」,李本人也否定有黑溝的存在。李鼎元是個徹底的經驗主義者、他航海時往返都遇上了少有的順風好天氣,絲毫未經歷風浪。基於這種體驗,比起先人的記錄來,他更相信琉球航海家的話。這時他最關心的是海難多發處,而對「中外之界」的「溝(郊)」什麼也沒說。我們不能根據李鼎元一人的經驗,就去否定他前後的冊封使們都認同的「中外之界」。不僅如此,汪楫之後、周煌之前的使節徐征光(1719年出使琉球),在他所著的著名的《中山傳信錄》中,也證實了這個「界」。徐葆光在東渡琉球時,就一心想要澄清以前那些對這條航線及琉球的地理、歷史、國情等模糊的或錯誤的認識。為了製做各種圖錄,他還特意帶來了一位中國專家。他一到琉球王城所在地首里,就立即著手研究王府所藏的文獻資料,並經常與前面介紹過的程順則和比程小20多歲的蔡溫①一起討論問題。蔡溫是位僅次於程的年輕學者,也是整個琉球王國時代的最著名的地理學家。徐葆光先後用了8個多月的時間研究琉球情況。《中山傳信錄》就是這樣寫成的,所以他的記述可信度極高,出版後不久便傳入日本,並出現了日文版本。並且,這本書和前面提到的《琉球國志略》成為日本人在當時至1867年前了解關於琉球情況的最主要來源。書中引用程順則的《指南廣義》,說明了福州至那霸的航線。這條航線與以往冊封使的航線相同,都是出福州,向雞籠頭,經花瓶、彭佳、釣魚各島的北側,從赤尾嶼至姑米山(久米島)。但徐葆光給姑米山註上了「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幾個字。——————————————————————①蔡溫曾到福州留學3年,專攻地理、天文和氣象學,後任王府的執政官。對琉球的產業開發、土木工程等做出了無與倫比的貢獻。(出自《琉球史料叢書》第五章的東恩納寬敦寫的「見解」。)——————————————————————對於這個註解,以前討論釣魚島問題的台灣學者和日本的奧原敏雄等都認為是《指南廣義》的作者程順則本人所注。但我看到的《指南廣義》的原著上,沒有這樣的註解。我認為它是引用者徐葆光所注。對這個問題的考證姑且不論②,但註解不管是程順則所注,還是徐葆光後加上的,實質上都是一樣的。因為徐在琉球逗留期間不必說,就是在他回國後也不斷地與程交換意見.才寫出了《中山傳信錄》。甚至可以說這部書是倆人共同寫成的。——————————————————————①這個考證在《歷史學研究》1972年2月號的論文中已做了簡要論述。——————————————————————如果徐葆光將久米島寫成琉球的「西南方界」,那就不正確了。八重山群島的與那國島位於琉球列島的最西端,而且那裡比久米島更靠南。所以正確的琉球的西南邊界應該在八重山群島。《中山傳信錄》的作者也是知道這一點的,他把八重山群島明確地說明為「此乃琉球極西南屬界也」。他既然知道卻仍然給久米島註上「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的註解,說明這個「鎮」字有著重要的意義。所謂的「鎮」,指的是鎮護國境、村界的鎮,「鎮守」的鎮。從中國的福州,經釣魚群島進入琉球領地必經久米島。該島是鎮護硫球國境的島嶼,所以說明上用了「界上鎮山」幾個宇。又因為這裡位於以沖繩本島為中心的琉球列島的西南方,故寫為「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單純從地理上看,八重山群島位於全琉球的最西南,所以把它用「此乃琉球極西南屬界也」和久米島區分開來。總之,中國人徐葆光(或琉球人程順則)用「西南方界上鎮山」的註解,說明了久米島是往來中國與琉球時的國境。這個「界」的另一方是中國,與郭汝霖的「赤嶼乃界琉球地方山也」的「界」是同一意思。第五章 日本的先知者也明確記載了釣魚島是中國領土上述幾章,我只是通過明朝的陳侃、郭汝霖、胡宗憲及清朝的汪楫、徐葆光、周煌、齊鯤的著作等中國方面的文獻進行了考證,得知至少從16世紀以來,中國方面就清楚地記載著,中國與琉球的國境在赤尾嶼與久米島之間。釣魚群島不是琉球的領土,也不是無主地,而是中國的領土。我們再通過日本方面的文獻資料進行印證,會更加清楚這個結論是正確的。所謂的日方文獻資料就是前面提到過的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中的附圖。《三國通覽圖說》——以下文中簡稱《圖說》——和5頁附圖,是1785年(天明5年)「秋東都須原屋市兵衛梓」最先出版的。我在東京大學附屬圖書館看到過一本,那個「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島之圖」畫在一張寬54.8厘米、長78.3厘米的紙上。圖中央題有「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島之圖」,左下方有一行「仙台林子平圖」的署名小字。這張地圖是彩色印刷的。東北角是日本鹿兒島灣附近至其南方的「吐葛喇」列島,被塗為灰綠色;自「奇界」(鬼界)島向南,奄美大島、沖繩本島至宮古、八重山群島的原琉球王國的領地①被塗成了淺灰色;西面的山東省至廣東省的中國本土塗上了淡紅色;另外,台灣及「澎湖三十六島」被塗成了黃色②。圖上還印有從福建省的福州到沖繩本島的那霸的南北兩條航線。南航線上由西向東排列著花瓶嶼、彭佳山、釣魚台、黃尾山、赤尾山。這些島嶼都徐上了與中國本土一樣的淡紅色。北航線上各個島嶼就更不用說,顏色也和中國本土的一樣。————————————————————————①從沖繩本島北側的與論島至鬼界島,這個以奄美大島為中心的群島為原琉球王國領地。然而,在1609年島津氏征服了琉球王國之後,這些島嶼成為了島津的直轄領地。這件事《中山傳信錄》的作者和林子平都很清楚,但依然把這些島嶼歸入了琉球三十六島,這是中、琉、日各國學者的共同認識。硫球的蔡鯤之父著書訂正了《琉球國中山世鑒》,蔡溫對其父的書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寫出了《中山世譜》(1725年序)。該書首卷上有「琉球輿地名號會記」和地圖,其中都是將全琉球分為中山及三十六島,把至鬼界島的區域列入琉球。在林子平之前的新井白石在他的《南島志》(1719年)中也是這樣處理的。當然,釣魚群島不包括在琉球三十六島之內。②林子平將台灣的色彩與中國本土的色彩加以區別的理由,現在還無法正確推斷,但可作一大概的想像。即在《圖說》的附圖中有一張下文講到的可稱為東亞全圖的地圖,在那裡林子平將明確屬於日本領土的小笠原群島塗上了與日本本土及九州南方的島嶼、伊豆群島不同的顏色。以此類推,他認為: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但不是本土的屬島。正如小笠原島一樣,雖是日本領土,但因它與九州南島相同,很難說是本土的屬島,所以被塗上了與本土不同的顏色。因此上,可能林子平也把台灣塗上了與中國本土及其屬島不同的顏色吧。————————————————————————從這張圖上可以看出林子平是把釣魚群島看作中國領土的,這是一目了然,毫無疑問的。圖與文章不同,它沒有牽強附會進行解釋的餘地。《圖說》的附圖中還有一張叫作「三國通覽輿地路程全圖」,是「為觀察朝鮮、琉球、蝦夷並樺太、堪察加、臘虎島等數國接壤形勢的小圖」。它是以日本為中心,北至堪察加,南至小笠原,西至中國,範圍很廣的地圖,可稱得上是東亞全圖。在這樣的一張地圖上,居然清楚地畫有釣魚群島這個芝麻大小的島嶼——許多比它大得多的島嶼卻沒畫上,並被塗上了與中國本土相同的顏色。對林子平的《圖說》來講,明確各國的範圍及邊界是至關重要的,所以釣魚群島可能就成了不能省略的了。林子平在序文里寫道:「此數國之圖小生不敢杜撰……,琉球原有《中山傳信錄》為證」,可見他的琉球圖是根據《中山傳信錄》里的地圖繪製的。然而,他不是囫圇吞棗地、毫無分辨地接受《中山傳信錄》的觀點。林子平研究了《中山傳信錄》及當時日本人研究琉球的權威著作——新井白石所作的《琉球國事略》等,同時加上了自己的見解,才寫出了《圖說》並繪製了地圖。《中山傳信錄》中的圖沒有按國分色,而林子平卻用色彩把它們分開了。對此,琉球政府的聲明說:「《中山傳信錄》中記載三十六島之外不是硫球領土。所以,林子平就把在此之外的釣魚群島機械他用色彩區別開來,把它當做了中國領土。這種資料沒有價值。」面對這樣的託辭實在讓人哭笑不得,林子平決不是「機械地」區分,這在圖上一看便知。他把十分明確的中國領土台灣、澎湖塗成了與中國本土不同的顏色,而把釣魚群島塗上了與中國本土相同的色彩。由此看來,他並不是將三十六島以外的所有島嶼都塗成了與中國本土相同的顏色。林子平認真研究了《中山傳信錄》,並根據上面的久米島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的說法——這句話與我在前一章里的解釋相同,認為這裡就是中國與琉球的分界點,對在此之前的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一事深情不疑,並特意用不同的色彩明確地加以區別。實際上,《中山傳信錄》中對姑米島的註解,與郭汝霖、陳侃使記的記述相同,久米島以東是琉球的領土,而西面的各個島嶼是中國領土。用漢語方式表達也是極其自然的。我在《歷史學研究》2月號上寫釣魚島的沿革時,尚未見到1785年(天明5年)版的《三國通覽圖說》及附圖,那時我用的是1944年東京生活社出版的《林子平全集》第二卷版本,其附圖沒有按國家用色彩分開。所以我只能指出在林子平的地圖上釣魚群島和琉球是有區別的。現在一看原版,這不是將中國領土部分用色彩清清楚楚地標出來了嗎?不僅如此,京都大學附屆圖書館的谷村文庫里,還有兩種「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的江戶時代彩色抄本。上面雖然沒有寫著是抄自「林子平圖」或「《三國通覽圖說》附圖」,但一看便知是抄自林子平的。其中一種圖(暫稱為甲圖),將《圖說》的5張附圖放在了一組圖中,被臨摹在結實的日本紙上,筆跡出自同一人之手。那5張附圖是蝦夷、琉球、朝鮮、小笠原各圖及前面提到的「觀察數國接壤形勢的小因」。抄本把琉球塗成了茶紅色,中國本土及釣魚群島等為淡茶色,日本為深綠色,台灣、澎湖被塗成了黃色。另外一種圖(暫稱為乙圖),琉球為黃色,中國本土和釣魚群島為淡紅色,台灣為灰色,而日本被塗上了綠色。另外,在谷村文庫中有三種《三國通覽圖說》附圖的「朝鮮八道之圖」抄本。其中的一種是和琉球甲因為一組的。另一種紙質與琉球乙圖的一樣,筆跡似乎也出自同一人之手,並且琉球圖和這張朝鮮八道圖上都印有可能是原收藏者的相同的朱印。剩下的一種是原版的精細臨摹品。據推測一定還有與它一組的琉球圖的其他抄本。如果是這樣的話,除原版之外,《三國通覽圖說》的附圖5頁一組的抄本至少應該有三種。京都大學國史研究室還有一種「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的江戶時代的彩色抄本。眾所周知,林子平因編寫出版《三國通覽圖說》及《海國兵談》,受到了幕府的處罰,這些版本也被沒收了。林子平是日本近代民族意識的先驅者。他認為,仔細了解日本周邊的地理,對日本的國防來說迫切需要,這些緊要的知識不能只掌握在少數幕府的達官貴人或武士階層手裡,而應「無貴賤、無文(官)武(官)」,普及到「本邦之人」——整個日本民族,這是關係到日本防衛的大問題。因此,他出版了《圖說》這部書,為了使人能對不同國家的位置關係一目了然,附圖還採用了彩色印刷。一代知識分子就是這樣向日本人民宣傳日本防衛意識的,他們的近代民族主義思想和行動觸怒了德川幕府的封建統治者。然而,林子平代表著日本人民近代民族意識的覺醒,得到了人民的廣泛支持。他的《海國兵談》、《三國通覽圖說》雖然被禁止出售發行,但人們還是爭相傳看,流傳甚廣。《三國通覽圖說》早在1832年就被德國的東洋學者哈因利士·庫拉普勞托譯成了法文,在西歐發行;附圖也用同原版一樣的彩色印刷。①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這本書在國際上受到何等的重視,連西歐人也知道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①這個法譯本我還未曾見到,但在大熊良一所著的《竹島史稿》第22頁上有庫拉普勞托的簡歷和關於《圖說》翻譯情況的介紹。另外,在台灣的《政大法學評論》第六期上有該書琉球圖的彩色印刷。——————————————————————林子平是日本民族覺醒的先驅,他認真充分地研究了集當時中國人、琉球人以及日本人研究琉球地理成果之大成的徐葆光、新井白石等人的著作,為向日本的所有人宣傳民族防衛意識,嘔心瀝血,撰寫並出版了這部書。這部書頂住了德川封建統治者的鎮壓,在愛國主義知識分子中間廣為流傳,並引起了國際上的重視。就是在這樣一部書的附圖裡,明確地記載著釣魚群島是中國的領土。但是,明治時代的天皇制軍國主義者和它的孝子賢孫現代軍國主義者及其幫凶日本共產黨等,全然無視這部書中的記述,竟然能說出「釣魚群島是無主地」。第六章 駁斥「無主地先佔為主的法則」16至18世紀,中國人、琉球人及日本人就琉球和釣魚群島撰寫了許多優秀文獻,這些文獻資料都一致表明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但是,有人卻利用漢語文章表達方式和現代法律條文的差異,肆意進行至曲。而對難以歪曲的地圖,便說什麼「是機械地用色彩加以區分」。以他們的小人之見去蔑視先驅們的一番苦心,把他們這些胡攪蠻纏的人當做辯論對手,真是很累,麻煩透了。現在有必要對他們所說的第二句話——「國際法上的無主地先佔為主的法則」予以駁斥。他們與1885年妄圖掠奪釣魚群島的天皇制軍國主義的狂熱推行者、最高統帥、陸軍中將、內務卿山縣有朋一樣,說什麼不管明、清的中國如何了解釣魚群島的存在,用漢語命名也好.寫下記錄也好,但這裡沒有當時中國政權「進行統治的遺迹」。也就是說,所謂國際法規定的先佔為主的重要條件——實際統治權沒有鞭及這裡,所以,這裡是無主地。那麼,這個所謂的「國際法」是什麼東西呢?京都大學教授田畑茂二郎在他的現代日本標準國際法解釋叢書《國際法》(一)(有斐閣《法律學全集》)中,對國際法的成立做了如下論述:西歐的近代主權國家間「為了維護和擴大自己的勢力,展開了激烈的權力鬥爭」。為了防止權力鬥爭無休止地激化下去,「要制定一個合理的規則加以限制,因此,便產生了國際法」。這個「合理的規則」,依我之見不過就是強者的利益。這一點在「無土地先佔為主的法則」中就體現得非常明顯。田畑茂教授還寫道:「與戰爭問題一樣,現在一個刺激近代初期的國際法學者思維的問題是隨著新大陸、新航線的發現,國家間為掠奪殖民地、獨霸國際通商而展開的鬥爭。」面對這種日趨激化的殖民地掠奪,「為共同規範國家間的行為」(這種時候,其背景往往是對他國而言把本國的行為當做是正當行為),廣泛地展開了關於國際法的討論。在先佔為主的法則提出後.它做為一個新的獲取領地範圍的權利得到了承認。為了「對他國而言把本國的行為當做是正當行為」而提出的「法則」,就成了「國際法」,這實際上是推行對強國有利的理論。「無主地先佔為主」的理論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不斷侵佔美洲、亞洲、非洲及太平洋上的島嶼,把它們變為自己的領土,將其殖民化,而這期間所通用的便是「發現優先」的原則。當荷蘭、英國作為競爭對手出現,並在實力上超過西班牙、葡萄牙時,荷蘭的法學家古勞契斯便炮製出了「先佔的法則」,這是一個對荷蘭、英國極為有利的理論,不久它又變成了「國際法」。先佔的「法則」是如何迎合歐美殖民地主義、帝國主義的利益的呢?從「無主地」的定義上便可略知一二。田畑茂教授的前輩、國際法學者、東京大學名譽教授橫田喜三郎在他的《國際法》(二)(有斐閣《法律學全集》)中寫道:無主地「最明白不過的定義是無人的土地」。但「國際法上的無主地不僅僅是無人的土地,即使已有人居住,但那塊土地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也是無主地。西歐各國搶先佔有前的非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那裡居住著未開化的土人,這些土人沒有構成國際法上的國家,那片土地也只能是無主地」。這不又是現代歐洲的所謂主權國家隨意下的定義嗎?根據這個「法則」,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侵略全世界,欺壓各個民族。橫田還對「先佔法則」解釋道:「從15世紀的新發現時代至18世紀初,在發現新大陸或島嶼時,宣告這裡是本國領土並懸掛國旗,建立十字架或標柱,這樣就等於取得了這片領土。」但是在19世紀,僅這樣做就不行了。「多數國家主張先佔必須是現實佔有並實行統治,這逐漸成了各國的一貫做法」。「至遲是在19世紀後期,國際法上確定了先佔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所謂先佔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是指現實佔有土地,設立有效統治權力。為此,某種程度的行政機關是必要的。尤其是為維護秩序。要有警察力量,很多時候還要有一定數量的兵力。」這也就是說,使用軍事、督察等實力奪取並保持的便是贏家。如此看來,這是近代西歐列強為了使其掠奪其他國家、民族的領土正當化而精心編造出的「法則」。現代帝國主義繼承了這一「法則」,並把它當做國際法通用。現在用這個「法則」來衡量中國封建王朝時代的領土有無合法性,這樣做的本身就是無視歷史.就是現代帝國主義的蠻橫不講理。在西歐各國所謂的領土先佔的「法則」中,16、17世紀也規定過發現新土地的人就是主權所有者。如果適用這個「法則」,釣魚群島非中國莫屬。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經確切證實,這裡是中國人發現的,並給它起了中國名,而這個名字,在中國的冊封使錄等正式記錄中,有過反覆記載。並且,琉球王國的非中國派宰相向象賢也在其王國的年代記中引用了中國使錄中關於釣魚群島的記錄,並予以承認。日本近代民族主義的先驅者林子平也承認這一事實。甚至西歐的東洋學者也很重視林子平所著的書。也就是說,國際上也承認釣魚群島是中國的領土。16世紀乃至18世紀就是中國領土的土地,卻要適用於20世紀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則」,以主要條件不足為由,重新將它定為「無主地」,這是萬萬不能容許的。假如把現代帝國主義「先佔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法則」運用到釣魚群島上的話,在這個小小的無人島上設立行政機構,對明、清時代來說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毫無意義。對於現代的先佔為主問題,橫田教授做了如下論述:根據先佔土地的狀況,有時也不能照搬這個原則(有實效性統治的原則——井上注),有時也是沒必要的。譬如像無人島這種地方,設立行政機構,放置警力、兵力,就沒有實際必要,在無法居住的地方,自然也無法設置那些東西。明、清時代的釣魚群島就是這種無法定居的無人小島。所以要想在那裡找出「有效性統治」的遺迹,是不可能的,這是不言自明的。橫田講道:「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不使無人島成為海盜的巢穴,在附近的陸地或島上設置行政機構和警力,實行行政管理,必要的話,可派遣軍艦和飛機,時常巡視,這樣做也就足夠了。」這樣做在現在是不成問題的,然而在既沒有「軍艦、飛機」,也沒有雷達和無線電通信的過去是無法想像的。況且「人都無法居住的小島」,也不可能成為「海盜的巢穴」,所以也沒有必要到這裡「時常巡視」。那麼,明、清時代的中國人怎樣做才能滿足現代日本的帝國主義政府及其幫凶日本共產黨的條件呢?怎麼才能在釣魚群島留下「實效性統治的痕迹」呢?明、清時代的中國人惟一能留給後世的,就是確定這個島的位置、給它命名、指示到那裡的航線,並把這一切都記錄下來,並且,「這樣做就足夠了。」明朝政府還做了更多的事,在將釣魚群島納入海上防禦區域、系統地論述防禦侵寇策略的《籌海圖編》中,標出了釣魚群島的位置和其所轄區。這也就是橫田教授所說的「在附近的陸地或島上設置行改機構和配備警力……」。說到此,我認為,明、清兩代的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沒有必要按現代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則」說明「先佔」釣魚群島。他們肯定做夢也不會想到,在他們死後幾百年的20世紀,會有人利用「先佔法則」對他們的領土說三道四。正因為他們確信這裡是自己的領土,才明確地留下了現代帝國主義的先佔謬論所不能否定的歷史事實。第七章 琉球人和釣魚群島的關係淡漠前面的幾章已經表明,釣魚群島至少從明代起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一個不僅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承認的事實。但琉球人是怎麼看這個列島的呢?目前所知道的琉球人寫的書中出現有釣魚群島名稱的僅有兩部,即向象賢的《琉球國中山世鑒》和程順則的《指南廣義》。這兩部書都是用中國名稱來記載這些島嶼的,把那裡看成是中國領土,這一點前面已經講過了。另外,還有沒有不同文獻資料的、琉球人關於釣魚群島的口頭傳說呢?《地學雜誌》第12輯第14~141卷(1900年8~9月)上刊載的沖繩縣師範學校教師黑岩恆的論文「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引用了1885年(明治18年)9月14日沖繩縣美裡間切詰山方筆者大城水常寫給縣廳的報告。報告中說,「魚釣島位於久米島的西南偏南方,島長約一里七八合程,寬約八九合程。自久米島的距離約百七八里程」。這個島從位置和地形來看明顯是釣魚島。如果是這樣的話,說明在當時的硫球是把中文的「釣魚島」改寫成了日語的「魚釣島」,琉球語稱為「要控」(YOKON之音譯)。同年9月22日,沖繩縣令西村舍三在給山縣有朋內務卿的呈報書①中說:「久米赤嶼、久場島及魚釣島古來即為本縣所稱之名……。」這個「久米赤嶼」就是中國文獻中的赤尾嶼,「久場島」為黃尾嶼(本書後面還將用資料說明)。「魚釣島」就是釣魚島。——————————————————————①見《日本外交文書》第十八卷「雜件」的「有關版圖雜件」,全文在本書第十一章。——————————————————————縣令的呈報書說「古來」就是這樣稱呼,但將「釣魚島」叫作「魚釣島」,是在琉球王國滅亡後成立沖繩縣時,天皇政府的官吏所想到的。而琉球人的叫法一直是「要控」(YOKON)——與「友昆」(YUKUN)或「依棍」(YIGUN)三者意思相同。「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有如下記述,可作為證據之一:釣魚島,一作釣魚台,或稱和平山,海圖上所記Hoa-pin-su是也。沖繩以為久場島。然就本島探險(沖繩人所為)而思考歷史時,古來「要控」之名已為沖繩人所知。於當時,久場島的名稱乃指本島東北之黃尾嶼也。但至近年,不知何故,互換彼我稱呼,以至黃尾嶼稱為「要控」,本島稱為久場……。這裡是既沒說釣魚島在琉球被寫作「魚釣」島,也沒說被稱作「魚釣」島。只是說琉球人原先把這個島叫「要控」,把黃尾叫「姑巴」(「久場」之音譯),但最近不知為什麼,兩個島名相互調換了。再者,於沖繩本島那霸出生的琉球學博學之士東恩納寬敦,在他的《南島風土記》(1949年5月序)中寫的也是「釣魚島」而不是「魚釣島」。該書寫道:「在沖繩漁民中早就流傳著『友昆、姑巴甚麻』的島名。據傳『友昆』是魚島,『姑巴甚麻』是蒲葵島之義。因此,我不知道『友昆』(或『要控』)是原名,還是『姑巴甚麻』是原名。」石垣市的地方史學家牧野清的《尖閣列島小史》中寫道;「八重山的遺老們,現在還把尖閣群島叫作『依棍姑巴甚麻』,這是把兩個島名連在一起了。依棍島是釣魚島,姑巴甚麻指的就是久場島。但他們不一個個分開來叫,而習慣於用這種叫法表明整個尖閣列島。」 (總理府南方同胞援護會機關刊物《沖繩》56號)牧野說,「依棍姑巴甚麻」不是釣魚一島之名,而是釣魚、黃尾兩島的琉球名,也是所謂「尖閣列島」的總稱。我推測這種說法是正確的。琉球列島中距釣魚群島最近的是八重山群島的西表島,它位於釣魚群島南方約90海里處。從沖繩本島到釣魚島有230海里。有機會去釣魚島附近的,只有那些從中國福州返回那霸的琉球王國的官吏以及船上的船員,再有就是一些在琉球的漁民。從地理關係上看,我認為八重山群島的漁民比沖繩群島的漁民更有可能接近釣魚群島,並知曉它的形狀。所以,我採用了在八重山生活的研究學者的說法。倘若牧野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東恩納把「要控姑巴甚麻」當做是釣魚島一島之名,就是錯誤的了。並且在1970年的今天,八重山的遺老們還把「魚釣島」(釣魚島)叫作『依棍」,把「久場島」(黃尾嶼)叫作「姑巴甚麻」。這種說法與1900年黑岩恆所說的,原來釣魚島叫作要控——要控、友昆或依棍,三者意思相同——黃尾嶼叫姑巴甚麻,但「至近年」,島名互換了。在情況上有些出入,這個矛盾如何能解釋清呢?看來只有解釋成:在19世紀的某個時期之前,「釣魚」是「要控」,「黃尾」是「姑巴」。1900年左右,「釣魚」成了「姑巴」,「黃尾」被叫作了「要控」(依棍)。再往後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又像過去那樣把「釣魚」叫成了「要控」(依棍)、把「黃尾」叫作「姑巴」了。這話說起來有點兒繞口,但總之這兩個島的琉球名稱有些混亂。它意味著20世紀以後琉球人與這些島嶼的關係還不十分密切,以至於連島嶼的名稱都沒有固定下來。倘若這些島嶼與琉球人的生活緊密相關的話,譬如琉球人經常來此捕魚,而島名的不統一必然會給漁民在生活、工作上的信息傳遞造成混亂。在生活和工作上與這些島嶼有著密切關係的中國航海家以及冊封使,對島名的叫法比較統一。「釣魚」、「黃尾」、「赤尾」是固定的,雖然有時在下面加上了「島」、「台」、「嶼」、「山」等不同的字,或有時將釣魚、黃尾、赤尾中的「色」或「尾」省略了,但意義相同不會弄混。然而,如果與生活關係不密切,只是在閑談中偶爾將那個遙遠的無人島搬上話題,那麼島名就可能會因人因時而被張冠李戴丁。對普通的琉球人來說,這些小島跟他們沒有什麼關係,也從來沒聽說過「魚釣島」這個官場用語。據那霸出生的東恩納講,「要控」琉球語是「魚」的意思。但同在琉球的八重山人牧野在《尖閣列島小史》中卻說:「依棍是叉魚的魚叉的意思,估計是根據島的形狀起的名。」孰是孰非,不借琉球語的我根本無法判斷。如果「要控」和「依棍」是同一詞義,牧野的說法正確的話,根據像魚叉這個特徵起的名字就不該那麼容易搞錯。黃尾嶼全島被蒲葵(蒲葵——日語音為姑巴)覆蓋著,叫姑巴島很合適,其形狀也不像魚又,倒像個巨大的饅頭。釣魚島南北短、東西長。島東南險峻陡峭的山岩直刺藍天,怎麼看怎麼像魚叉。然而形容得最貼切的要算釣魚島東側附近的礁石了。英國人給它起名叫作Pinnacle(尖塔),日本海軍譯為「尖頭」。如果「依棍」是魚叉的意思,那麼可以假設,八重山的漁民在捕魚時,因受風向、潮流等情況的影響,漂流到釣魚、尖頭、黃尾這一群島嶼的附近,魚叉形狀的尖頭礁留給他們很深的印象.他們就給這幾個島礁起名為「依棍」,並非特定是指哪個島。另外,其中的黃尾嶼從中間到山頂全都覆蓋著蒲葵(姑巴),所以也把它叫作「姑巴」。這樣,這一帶不就被叫成了「依棍姑巴甚麻」了嗎?(從「尖塔」去釣魚向西約3海里,去黃尾向北約13海里;黃尾與釣魚之間距離約10海里,它們構成一個島群。赤尾在黃尾東方48海里,所以不算入這個島群。)但是,如果「依棍」是魚叉,而「要魚」(友昆)是魚的意思,兩個詞義不同的話,那肯定是別的想法,對此我也無能為力了。《南島風土記》還說:「《指南廣義》中記載要由那霸去福州,『出那霸港,用申針(西南偏南的羅針)出洋,用辛酉(東略偏北)針行一更半(一更為60華里的航程),可見古米山及姑巴甚麻山』。『姑巴甚麻』便是此地(釣魚島)吧。」這是東恩納等人不該有的一個誤解。這個「姑巴甚麻山」應該是久米島附近的久場島(或稱木場島、古場島),即《中山傳信錄》上所寫的「姑巴甚麻山」,否則就與地圖不符了。從那霸去福州的正常航線不可能以釣魚島為標定目標。所以,根據上面引用的話,可以證明,釣魚島不可能在《指南廣義》編寫時(1708年)就已經被琉球人叫作「姑巴甚麻」了。總之,釣魚島是從何時被琉球人稱作「姑巴甚麻」的,現在還無從考證,並且也無法推測開始稱其為「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年代。再者,琉球人從何時開始把「黃尾嶼」叫作「久場島」,把「赤尾嶼」叫作「久米赤島」的,也無法考證。據我所知。只有「久場島」、「久米赤島」這兩個島名出現在中國清朝末代冊封使的記錄上,而不是出現在琉球的文獻上。即1866年(清朝同治5年,日本慶應2年)的冊封使趙新在他的《續琉球國志略》①卷二「針路」項中,記述了他前任冊封使的航線。他寫道:道光十八年(1838年)五月五日,從福州出海,「六日未刻,取釣魚山。申刻,取久場島。……七日黎明,取久米赤島。八日黎明,西見久米島」。並且,趙新還對自己走的航線記述道:同治五年(1866年)六月九日,自福州出海,「十一日酉刻,過釣魚山。戊刻,過久場島……。十二日未刻過久米赤島」。這裡的久場島和久米赤島分別是黃尾嶼和赤尾嶼。————————————————————————①與齊鯤的使錄同名,但著者、寫作年代、卷數均不同。————————————————————————趙新為什麼不用中國原有的島名,而使用日本的名字呢?其理由不得而知。可能是因為他聽船上的琉球船員議論久場島、久米赤島,便用了這個名字記載下了黃尾嶼、赤尾嶼的吧。如果是這樣的話,琉球人使用這些島名的時間,便可追溯到19世紀中期。另外,趙新對黃尾、赤尾使用了日本名字,而對釣魚島依然用了中國原有的名字,我設想這可能是因為船上的琉球人還未給釣魚島起上「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名字。也許他們已經那樣叫了,但因為沒有合適的漢字,所以趙新用了中國以往的表記名稱。如果我們把「在琉球原本把釣魚叫作要控,把黃尾叫作姑巴,而至近年這個名字互換了」這一黑岩恆的說法與趙新使錄的記述綜合起來考慮的話,就會知道,黑岩恆所說的「近年」是從明治維新以後開始的。不管怎麼說,琉球人開始用琉球語稱呼釣魚群島各島嶼的年代,在文獻上不能追溯到19世紀中期。他們大概在很長的時期里一直使用著中國名稱。這是因為,他們接觸釣魚群島的機會,只能是在偶爾漂流至該島或從中國福州返回那霸的途中,而平時琉球人和釣魚群島沒有關係。即便是冊封使的大船,在從那霸返回中國時,也會因風向和潮流的制約,一般從久米島附近照直北上,不久轉為向西航行,而不經過釣魚群島。況且小小的琉球漁船要頂著逆風逆流去釣魚群島附近捕魚,這是難以想像的。所以,他們有關這些島嶼名稱方面的知識,大概先是從中國人那裡得來的,並且,在琉球人開始使用琉球語稱呼這些島嶼後,就像前面所說,明治維新後也沒將名稱固定下來。由此可見,這些島嶼與琉球人的生活關係不大。在下一章里將提到的英國軍艦「薩瑪蘭」號艦長巴爾契的航海日誌,其中有一則關於該艦於1845年6月16日測量黃尾嶼的記事。記事中講到,在黃尾嶼的洞穴里有幾個漂流者臨時居住過的痕迹。巴爾契艦長說:「那些漂流者留下的床是用獨木舟上的材料和雜草製成的,從這點看,他們顯然不是西歐人。」巴爾契艦長推測,這些人在島上以喝雨水、吃海鳥蛋和鳥肉來維持生命。這兒個遇難者是福建或台灣一帶的中國人還是琉球人呢?從洞穴里未發現遺體來看,他們很可能是幸運地獲救了。如果真是獲救的話,那麼是誰救他們出來的呢?據推測,中國人大船救出的概率要比琉球人小船救出的概率大。第八章 所謂的「尖閣列島」島名和區域都不固定琉球人用琉球語將釣魚群島的島嶼稱為「要控」(依棍)或「姑巴」,但在1900年以前他們從未把這裡叫作「尖閣列島」。這個名字實際上是根據西歐人給這個群島的一部分所起的名字,於1900年命名的。西歐人是何時知道釣魚群島的存在呢?對此我做了一些考證,但本文里沒有必要詳述。確切地說,在19世紀中期,西歐人的地圖上就將釣魚島標為HOAPIN-SAN(或-SU)、將黃尾嶼標為TIAU-SU。另外,他們把釣魚島東側的島礁群稱為PINNACLEGROUPS或PINNACLEISLANDS。英國軍艦「薩瑪蘭」號(SAMARANG)於1845年6月,對這個群島進行了大概是世界上的首次測量。該艦艦長愛德華·巴爾契(SIREDWARDBALCHER)在航海日誌①中寫道,14日,對八重山群島的與那國島的測量作業結束後,該艦從那裡返回石垣島,是日黃昏,「尋找海圖上的HOAPIN-SAN群島以確定航向」。這裡的HOAPIN-SAN就是釣魚島。翌日,「薩瑪蘭」號測量了PINNACLEISLANDS,16日測量了TIAU-SU(黃尾嶼)。根據這次測量的結果,1855年出版了一張海圖②。這張海圖和「薩瑪蘭」號艦長的航海日誌,後來成為英國海軍的海圖和水路志中記述HOAPIN-SU和了TIAU-SU的基本依據。——————————————————————① "NARRATIVEOFTHEVOYAGEOFHMSSAMARANGDURINGTHEYEARS1843-46",byCAPTAINSIREDWARDBALCHER:LONDON1848.② "THEISLANDSBETWEENANDJAPANWITHTHEADJACENTCOASTOFCHINA"1855.——————————————————————並且,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海軍《水路志》中關於這一海域的記述,最初幾乎都是以英國海軍的水路志為依據的。在前面引用過的總理府南方同胞援護會機關刊物《沖繩》上,刊登有1886年(明治19年)3月發行、由海軍省水路局編纂的《環瀛水路志》(卷一·下)第十篇中關於釣魚群島的記述。據「編纂起因」中講,對「其第十篇即洲南諸島,根據1873年(明治6年)海軍大佐柳楢悅的實驗筆記,用《支那海針路志》第四卷(1884年英國海軍航道局編集發刊,第二版——井上注)及沖繩史加以增補」。上面提到的柳大佐的「實驗筆記」和「沖繩志」,我都沒見過。但《環瀛水路志》上將釣魚島用漢字寫上了「和平山島」並附上了英文名稱的日文假名注音。如黃尾嶼寫為「低牙吾蘇島」、赤尾嶼寫為「爾勒里岩」。它們分別是英國軍艦「薩瑪蘭」號航海日誌中記載的Hoapin-san、Tiau-su、Raleighrock。很顯然這部書是根據1884年出版的《英國海軍水路志》編寫的。另外,前面提到的《沖繩》雜誌上所抄錄的《日本海軍水路志》,後來也把以上島名寫如下述。1894年(明治27年)7月刊《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用片假名記為「ホァピンス島(Noapin-su)」、「チャゥス島」(Tiau-su)、 「ラレレ岩」(Ralie)。1908年(明治41年)10月第一次改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改為「魚釣島(Hoapin-su)」、「黃尾嶼(Tiau-su)」、「赤尾嶼(Raleighrock)」,即釣魚島被當時的內務省統一寫成了「魚釣島」,黃尾、赤尾仍延用中國古代的名稱,並都在其下面加註了英文名稱,而沒有採用久場島和久米赤島等琉球名稱。這也是此後的一貫做法。由此可以看出,只有「魚釣島」是日本官方固定統一的名稱,而其他島名,海軍和內務省也各不相同。1919年(大正8年)7月發行的《日本水路志》第六卷上,只寫上了「魚釣島」、「黃尾嶼」、「赤尾嶼」,而以前註上的英文名稱已蕩然無作。l941年(昭和16年)3月發行的《台灣南西諸島水路志》,也是寫著「魚釣島」、「黃尾嶼」、「赤尾嶼」。但不知何故,只把赤尾嶼寫成了「赤尾嶼(セキビ)」,或許是《沖繩》雜誌在抄錄時加上去的。初期的日本海軍《水路志》完全效仿英國,它不使用日本自古就知曉的釣魚群島的名稱,中國名也好,琉球名也好,一概不用,而用英文名記載。甚至文章也幾乎與「薩瑪蘭」號航海日誌的記述相同。下面我儘可能地將「薩瑪蘭」號的航海日誌中的一節(第一章第九章第318頁)直譯一下,暫稱A文。和平山最高點為1181英尺。島的南側從這個高度幾乎垂直地向西北偏西方向斷裂。其它部分向東傾斜,在那個斜面上,有許多水質優良的細流。全然沒有居住者或來訪者的痕迹。實際土地不夠容納半打人。從艦上看到的這個島上部土層,顯示出了向東北深深傾斜的岩紋,為此,水流可輕易地流到東北側的海岸。這兒水的供給不是一時的,從許多天然水池裡有淡水魚存在,便可知道這一點。並且,那些池子幾乎都與海相連,水草茂盛,覆蓋了水池。下面是1894年6月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自此島南側最高處(1181英尺)向西北方,呈如刀劈之狀。從諸天然水池有淡水魚生育,可知此島不缺淡水。且此地皆與海相連,水面浮萍繁茂。……此島之地不足容納六七人,無人居之跡。將A文和B文做一比較,甚至可以說B文《日本水路志》的記述,就是A文「薩瑪蘭」航海日誌部分的簡潔漂亮的翻譯。根據以上的情況可以得知,明治維新後,日本關於釣魚群島的科學知識,差不多部是從英國海軍的書籍或地圖裡得來的。日本海軍將英國海軍所說的PINNACLEISLANDS譯成了「尖閣群島」、「尖頭諸嶼」,「尖閣列島」的名字也是由此得來。《環瀛水路志》中將PINNACLEISLANDS用漢字寫成「尖閣群島」,並在旁邊用日文片假名註上了英文發音。1894年的《日本海軍水路志》第二卷中寫成了「ピンナクル諸島」,1908年的水路志又寫成了「尖頭諸嶼」。「ピナクル」(PINNACLE)原意為基督教教堂屋頂的小尖塔。位於釣魚島東側礁石群中心的島礁,其形狀很像小塔尖,因此英國人給這個礁石群起名為PINNACLEISLANDS。日本海軍又把它譯為「尖閣群島」或「尖頭諸嶼」。將釣魚島、尖閣群島(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總稱為「尖閣列島」,是始於1900年黑岩恆的命名。黑岩恆於1898年在《地質學雜誌》第五卷上刊登了題為「尖閣群島」的文章,並被大城昌隆收錄在《黑岩恆先生顯彰紀念志》的「年譜」里。但我還沒有看到這篇論文,所以不知道那個地名所包含的範圍。他在1900年的報告「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寫道:這裡稱為尖閣列島,它是位於我沖繩與清國福州中央的一列小島,距八重山列島的西表島以北約90英里。從本列島去沖繩距離為230英里,到福州的距離也略相似。至台灣島的基隆僅隔220餘英里。按帝國海軍出版的海圖(明治30年發行),本列島由釣魚嶼、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組成,乃茫茫蒼海之一粟也。……而此列島尚未有一總稱,在地理學上造成許多不便,故此我提出了尖閣列島這個新名詞。由於《地學雜誌》的這篇論文,尖閣列島的名字才開始在地理學界廣為流傳,而在此之前沒有這樣的稱呼。然而,奧原敏雄在他的論文里引用了《環瀛水路志》並只寫上了「尖閣群島」。他想給讀者一個印象,「尖閣群島」和黑岩恆所說的「尖閣列島」的範圍相同。奧原敏雄十分清楚這個「尖閣群島」就是「尖頭諸嶼」,但他卻故意含糊其辭。琉球政府在那篇「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中說:「明治14年(1881年)發行、16年(1883年)改版的內務省地理局編纂的《大日本府縣分割圖》中,出現了尖閣列島,但沒有附上島嶼名稱。」但是這個《大日本府縣分割圖》的沖繩縣地圖上,沒有「尖閣列島」,只有「尖閣群島」,並且那個「群島」就是尖頭諸嶼。琉球政府企圖製造一個假象,讓人認為今天所謂的「尖閣列島」的名稱在當時就已經有了,並在地圖上將此列入了沖繩縣。這不過是琉球政府的拙劣伎倆。更滑稽的是日本社會黨國際局的「關於尖閣列島主權問題的社會黨統一見解案」。它不加分辨地接受了琉球政府的上述聲明,並沒有去查閱研究那張地圖,而是站在把「尖閣群島」(尖頭諸嶼)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混同的立場上,說什麼「所謂尖閣列島於1881年(明治14年)由當時政府內務省地理局之手,劃歸沖繩縣下等,通過一連串舉動表示了領有的意思」。在那張地圖的什麼地方有領有「尖閣列島」的意思呢?!那麼黑岩恆的那個尖閣列島的範圍有多大呢?按他的註明應該是釣魚島、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的總稱,不包括赤尾嶼,這在地理學上是符合邏輯的。赤尾嶼距黃尾嶼48海里,和釣魚島等不構成一島群。黑岩恆在他的報告中對赤尾嶼也隻字末提。並且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的主權及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中說:「尖閣列島散布在北緯25度40分至26度、東經123度20分至123度45分的範圍內。」這個範圍與黑岩恆所講的尖閣列島的範圍相同。赤尾嶼(北緯25度55分、東經124度24分)不包括在內。但是,琉球政府在上述主張拋出一個星期後,又發表了文中屢次引用的那篇「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聲明中說:「明治28年(1895年)1月,內閣會議的決定只談到了魚釣島(釣魚島——井上注)和久場島(黃尾嶼——井上注),而尖閣列島除這個島外還由南小島及北小島和沖北岩、沖南岩以及稱為飛瀨的礁石(從南小島至飛瀨都屬於尖頭諸嶼),還有久米赤島(赤尾嶼——井上注)組成。」琉球政府對赤尾嶼是否屬於尖閣列島一直沒有一個固定的說法。我想以前的海軍水路部一定清楚此事,然而非也。1908年前的水路志上,既沒有記載包括釣魚、黃尾及兩者之間的尖頭諸嶼在內的名稱,也沒有記載著其中加上赤尾嶼的總稱。1918年的水路志中使用了「尖閣諸嶼」的名稱,說:「尖閣諸嶼位於沖繩群島與支那福州的略中央……,由黃尾嶼、魚釣島、北小島、南小島及沖北岩、沖南岩組成。魚釣島為其最大者。」上面說的北小島至沖南岩間的島礁為尖頭諸嶼,同樣的水路志,1908年9月記為「尖頭諸嶼(PINNNACLEISLANDS)」,1894年7月為「ピンナクル諸嶼」,1886年記為「尖閣群島」。1919年的水路志才明確了其區域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相同,並做了說明:「此等諸嶼在位置關係上古來為琉球人所知,有尖頭諸嶼、尖閣列島,或PINNACLEISLANDS等名稱。」這裡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英國海軍所稱的PINNACLEISLANDS及日本海軍水路部用的「尖頭諸嶼」混雜在一起了。1941年的《台灣南西諸島水路志》與1919年的水路志一樣,寫上了「尖頭諸嶼」,其範圍也與1919年版的相同。並且還寫道:「尖閣諸嶼在位置關係上,古來為琉球人所知,有時也稱為尖閣列島,外國人稱之為PINNACLEISLANDS。」這種寫法好像是在說「尖閣列島」琉球人「古來」就這麼叫,是這一地區的舊名,而現在叫「尖頭諸嶼」。日本外務省今年(1972年)3月9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統一見解」說:「尖閣列島……明治28年(1895年)1月14日,內閣會議決定在當地建設標樁,正式將其編入我國的領土。」所以,明治28年(1895年)內閣會議決定建標樁的島只有魚釣島(釣魚島)和久場島(黃尾嶼),連尖頭諸嶼也不包括在內。本來尖頭諸嶼就在釣魚與黃尾之間,所以也可以認為即使不專門提到它,也應該包括在「尖閣」之內,但赤尾嶼是不可能包括在內的。然而,現實是政府企圖把赤尾嶼也納入「尖閣列島」之內,一併從中國那裡竊取來。日本共產黨的「見解」也與外務省相同,沒有明確表示出「尖閣列島」的範圍,但它說「1895年1月,日本政府決定魚釣島、久場島為沖繩縣所轄。1896年4月將尖閣列島編入八重山郡……」。那麼只能解釋為「尖閣列島」是指魚釣島(釣魚島)和久場島(黃尾嶼)。如果兩島中間的尖頭諸嶼也自然包括在內的話,它所說的尖閣列島的範圍也與黑岩恆所說的一致。可是,聲明的後半部分又說:「1945年以來,尖閣列島作為沖繩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帝國主義的政治、軍事統治之下,列島中的大正島(赤尾礁或久米赤島)及久場島兩島被當做了美軍的射擊場……」在這裡甚至把赤層嶼也算進了「尖閣列島」。日共的宮本(顯治)委員長先生,你說說看,尖閣列島的範圍究竟有多大?你能用確鑿的證據來明確表示嗎?琉球政府、日本外務省、日本共產黨都妄圖把黑岩恆以地理學為依據確定的尖閣列島和黑岩恆從尖閣列島中分列出來的赤尾嶼同時當做日本的國土,但他們內心也知道,這個包括赤尾嶼的尖閣列島的名稱,從未存在過。所以,不能明確地說明尖閣列島的範圍,只好先舉出了黑岩恆的名稱,而後又悄悄地把赤尾嶼加了進去。作為帝國主義者,只能以小偷的方式來處理領土問題,豈不是有傷大雅?另外,黑岩垣所起的「尖閣列島」這個地理學名稱,日本一次也沒有正式承認過。甚至海軍水路志,這種從軍事需要出發對地理記述的嚴密性要求很強的資料中,為避免發生誤解,也沒有用「尖閣列島」的名稱,而是使用了「尖頭諸嶼」。然而,現在的日本政府及琉球政府稱其為「尖閣列島」,但對「尖聞列島」的範圍是胡謅一氣。日共也一味地盲從於這個荒唐的政府。日本政府、琉球政府、日本共產黨、大小商業性報紙都一致叫囂「尖閣列島歷史上就是日本領土.這一點沒有爭論的餘地」。但正如您所見,其范國不明確,並且其名稱也不確定,一會兒稱『尖閣列島」,一會兒稱「尖頭諸嶼」,即使在政府機關內部除「魚釣島」外各個島的名稱也不固定。「黃尾嶼」叫「久場島」,而「久場島」在某個時期又指的是「釣魚島」。剛知道「赤尾嶼」叫「久米赤島」,可不知何時又改稱為「大正島」。海軍稱其為「黃尾嶼」、「赤尾嶼」,但只用英文名作記錄。哪裡有這樣的連地區名稱和範圍都不清楚的領土呢?這件事不單單是個名稱的問題,而是有著實質性的重要的政治意義。這是日本天皇制「領有」這些島的做法、盜竊他國領土的行為所產生的必然現象。對此,在第十三章中還要做論述。第九章 天皇制軍國主義的「硫球處置」與釣魚群島在幕府末期,琉球人也僅是知道有「依棍姑巴甚麻」島而已,與這些小島並無日常聯繫,日本人更是毋庸贅言,除少數學者外,普通武士和老百姓對其甚至聞所未聞。這時的日本當然不可能宣稱佔有釣魚群島。即使是幕府末期的社會動蕩時期,德川幕府仍在南方與英國、美國爭奪伊豆南部的無人島(小笠原島),欲將其置於日本領土之內;在北方則因在樺太(即薩哈林島——譯註)上的日俄分界線與俄羅斯發生對抗,幕府寸土不讓,幕府的官員及長州的桂小五郎(即後來的木戶孝允)等早在1860年左右就已策劃①向西侵略朝鮮。當時的幕府對於邊境的領土是何等關注,領土擴張欲何等膨脹,由此可略見一斑。如有人對「夷狄」屈從——即使是幕府,勤王派也會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但他們中間卻沒有一個人想到要兼并琉球,或切斷它與清朝的關係。對於琉球前面的無人小島——釣魚島更是不屑一顧。——————————————————————①詳見井上清的《日本的軍國主義》中所錄「征韓論與軍國主義的確立」一文。——————————————————————1868年(明治元年),勤王派推翻德川幕府,擁立天皇政權。1871年(明治4年),廢除諸藩,奉天皇為惟一最高專制君主,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此時的天皇政府已懷有征服朝鮮、台灣及琉球的野心。天皇政府對這三個地區的政策相互密切關聯,渾然一體,天皇制的軍國主義已初露端倪。不久,軍國主義就把矛頭又指向了釣魚群島。因此,論述天皇政府與釣魚群島的關係,就必須以琉球處置為中心,追溯天皇制軍國主義的淵源。廢藩置縣時,島津藩也廢除了,天皇政府把原本由島津藩所轄的屬地、曾為封建殖民地的琉球王國也視為天皇政府的屬地。但天皇政府卻並不禁止琉球王國向大清朝貢及接受清朝皇帝的冊封,允許其保持與清朝原有的宗屬關係。翌年(1872年),天皇政府利用琉球人漂流到台灣東岸並被當地居民所殺一事(發生在1871年11月),借口為日本國民琉球人復仇,計劃侵略大清的領土台灣。為使侵略變得順理成章,所需的依據之一就是:琉球王國為日本領土,其百姓為日本國民,而非大清藩屬國百姓。為此,天皇政府經過一番討論之後,天皇於1872年9月,決定封「琉球尚泰」(而非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位列華族,賜金3萬日元,同時琉球的所有外交事務全由日本外務省管轄。尚泰王本人及其朝臣對此強烈反對,但天皇政府一方面施以威壓,另一方面派出外務省高級官員口頭保證說:琉球可保持現行的「國體、政體」,其外交事務雖由本省管轄,但琉球與清朝的關係可維持現狀等,以佞言相欺,暫時蒙蔽過去。在美國駐日大使德朗(C.E.deLong)及他所推薦的美國退役將軍勒讓德爾(LeGendre,1872年11月起任外務省顧問)的強有力支持及指導下,天皇政府於1874年7月悍然出兵遠征台灣。他們編造的借口是:第一,如前所述,「日本人」被殺死了;第二,殺死「日本人」之地是「生蕃」之地——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國際法上的無主地,「生善」不是中國的藩屬國民。後面的論調則與現在的釣魚群島為無主地論如出一轍。為使遠征合理合法,1873年,當時的外相副島種臣前往北京,於6月9日會見了英國駐北京大使。當時英國大使問:如果清朝政府稱「台灣為我國屬地,我國賦予其政權」那該怎麼辦,副島回答說:「此權非清國有之,鑿然有據焉。清國未嘗遣官吏之於生善之地,生蕃地名未見於清之輿圖(全國地圖);且數年前,美人未曾告於清政府而入彼地與蕃人戰(指勒讓德爾),生蕃自與美人結約。清國若謂彼為屬下,任彼自行和戰、結約而政府不知者可乎?是故吾人謂清政府之權未及生蕃之地也。」(見《日本外交文書》第6卷)此外,6月21日,副島與駐華大使柳原一道,訪問了清朝外交部總理衙門,就台灣人殺害琉球人一事進行了會談。當時日本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發言,他巧妙地引導對方,套其說出台灣「生蕃」被「置之於化外,甚不為理也」。於是柳原就含糊其詞地斷言「貴大臣既謂生蕃之地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據,既為孤立化外之蕃夷,則惟歸我獨立國處置耳」,說完就告辭了。台灣的部分居民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這一儒教的政治思想概念和「政權所不及」這一近代國際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對此瞭然於胸,但他卻硬把兩者相提並論,把清朝所說的「蠻地」在教化以外附會成近代國際法中所謂曲沒有實際支配的「無主地」,並充作侵略的依據。第二年,日本對台灣實施侵賂後,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朝的嚴重抗議,而日本則以清朝說過「蠻地在教化以外」的歪理來辯白。釣魚群島無主地論就是這樣,用把漢語的概念和表達方式歪曲為近代的邏輯論法,來解釋陳侃、郭汝霖的使錄和《中山傳信錄》中有關久米島和赤尾嶼的記述。1874年侵略台灣時,雖然日本的實力尚且無法與清朝的實力及英國的意志相抗衡,無法堅持「蠻地」等於無主地論,但隨後天皇政府的軍國主義侵略野心卻越發膨脹起來。在英國的唆使與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選目標集中在了朝鮮,它早在天皇政權成立之初就對其有了覬覦之心。但由於朝鮮國王像琉球國王一樣,從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貢、稱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國劃為琉球「藩」後,仍允許「藩」王向清朝朝貢、稱臣,那將成為日本把朝鮮國完全割離清朝的勢力範圍並變為本國屬地的大政策的絆腳石。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嚴令琉球「藩」王完全斷絕與清朝的胡貢、冊封關係,並強迫「藩」王進京及改革「藩」政。同時,為鎮壓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強行徵用琉球人的土地,設立了熊本鎮台(即現在的師)分營。琉球王及其貴族對此奮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請求援助。清政府雖屢次抗議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屬邦」(琉球)朝貢,但並沒有對琉球王進行實際援助。在此期間.天皇政府於1875年9月派出「雲揚」號軍艦,非法侵入了朝鮮江華島附近的漢江、並向島上的守軍挑釁,守軍被迫開飽。天皇政府馬上興師問「罪」,陸、海軍傾兵出動,準備進攻朝鮮。在此壓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了第一個「友好條約」,並於8月被迫簽訂了貿易章程。這些條約,是日本強加於外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根據「友好條約」,朝鮮把釜山等地劃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此設立租界,並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權。貿易章程則規定日朝兩國「暫時」取消進出口關稅,日本可在朝鮮的通商口岸使用日本貨幣,自由地購買朝鮮人的物資。這意味著日本在政治上已經控制了朝鮮,日本資本可以對朝鮮經濟進行肆意掠奪。但這個苛刻的不平等條約的第一條中卻寫著:「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國平等之權力。」這實際上是規定了朝鮮國不再是清朝的屬邦,其骨子裡面包藏的是把朝鮮變為日本屬國的野心。日本早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戰爭的火種。乘著成功降伏朝鮮的勢頭,天皇下令著手加緊「處置」始終不肯放棄清朝「屬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強行簽訂「日朝友好條約」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戰爭之中。在終於取得勝利,稍事平定之後,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軍隊和160人的警察隊伍,前去鎮壓已有200年不設軍隊歷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說便把舊藩王強行移居到東京,並廢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轄的沖繩縣。所謂的「琉球處置」到此就結束了。琉球人與本土的日本人原本雖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卻曾是分離的。日本至此才在政治上也統一成為單一的日本民族國家,這種說法目前佔了主導地位,但我對此說卻持反對態度。琉球在12世紀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國家,14世紀沖繩本島上三國鼎立,在15世紀末才形成了統一全土的國家。但這些國家都是和日本歷代國家政權平等交往的獨立國家,並從14世紀末開始向中國皇帝朝貢稱臣。大約在17世紀初期,琉球被島津藩征服,此後就受到了島津的殘酷壓榨和統治,但此時琉球王國仍然是一個單獨的國家,也向中國的王朝朝貢。所謂的「琉球處置」的歷史內容,即是這個國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徹底剝奪了國家的地位,割斷了與中國的臣屬關係,並淪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對該問題從歷史和民族理論的角度曾作過詳細的論述①,有興趣的人可以一讀。——————————————————————①見岩波講座《日本歷史》第16卷「近代」(三)中所錄「沖繩」一文(1962年);中野好夫編《沖繩問題的思索》(1968年,東京太平出版社)中所載「日本歷史上的沖繩」;全國解放教育研究會所編雜誌《解放教育》第4號(1971年10號)中的拙論「何為沖繩差別」。第十章 甲午戰爭中日本確立對琉球列島的獨佔在1872至1879年琉球處置時期,天皇政府在解決邊境的歸屬問題和確定自己的統治領域的同時,還竭力向外擴張。除「琉球處置」以外,按時間先後,還有以下事件:1873年9月至10月,政府內部對征韓論展開辯論,西鄉隆盛等的征韓派失敗。1874年2月至12月,侵略台灣。1875年5月,與俄羅斯簽訂千島、樺太交換條約。自幕府末期開始的在樺太的日俄邊境線之爭,以日本讓步結束。日本放棄了對樺太南半部早已持有的所有權利,該島全部劃入了俄羅斯版圖。同時作為補償,俄羅斯把千島列島中得撫島以北的諸島讓給了日本,這些島嶼再加上擇捉島以南的日本原有領土,千島列島已全部歸日本所有。當時,無論是這些島嶼的經濟價值,還是其軍事地理的重要性,都遠不及南樺太。1876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日朝友好條約」及其附帶的附屬貿易章程。日本想通過侵略弱小鄰國來彌補損失,補償其被強大的俄羅斯奪走的領土利益,挽回一些國家威信。同時該條約的簽訂與前文所述的「琉球處置」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1876年10月,日本通告世界各國,小笠原諸島由日本政府管轄。在幕府末期,英國和美國都聲稱是本國人先登上這片無主地的,主張對該島擁有主權,並因此一度與日本關係緊張。從近代國際法則的角度來看,英、美的理由並不比日本的遜色,如果他們始終堅持自己的權利,日本是不可能獨佔此地的。但是當時的美國政府中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論調.即在遠離本土的地方擁有領土是不利的。因此1873年,美國全面放棄了擁有小笠原島所有權的主張,轉而支持日本。英國仍舊堅持自己的權利,但它從全亞洲政策的長遠目光來看,認為與其為了太平洋上的小島與日本搞僵關係,還不如索性讓給它,以此把日本拉到英國一邊加以利用,使其成為大英帝國在東亞的前哨更有利。因此,白1875年起,英國也就默認了日本的主張。日本這才得以獲得占有權①,並進行了上述通告。——————————————————————①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5-9卷(明治5-9年)中有關小笠原島的文件。幕府末期與英美的談判參見《千島小笠原島史稿》。——————————————————————通過上述的各年大事可以看出,天皇政府無法與俄羅斯、英國和美國對抗,只能一味地讓步,或是撿些小恩小惠而已。另一方面對朝鮮國、清政府及琉球國則始終採取高壓、擴張政策,力圖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但實力的缺乏又使其心有餘而力不足。儘管琉球王國不得不放棄了與中國的關係,其領土被日本「處置」即吞併了,但日本原本的打算卻是:如中國提出某些條件,則讓出一部分土地給清政府。瓜分琉球問題與釣魚群島的歸屬問題在此雖無瓜葛,但與下文卻有著重要的聯繫,因此有必要簡述一下其經過。清政府數百年來一直把琉球王國視為自己的屬國,日本實施「琉球處置」,禁止琉球王向清朝朗貢時,清政府曾進行了抗議。1879年4月4日,日本完全吞併了琉球;5月10日,清政府通告駐北京的日本大使宍戶璣,表示不承認日本的處置。日中兩國間就琉球的所有權問題展開了長達一年半時間的交涉。其間,適逢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在東亞旅行,曾在清政府的請求下嘗試在日中之間進行調停。清政府首先提出了一個三分方案,即把琉球分成原來的琉球、「琉球中山」即沖繩島以及「琉球三十六島」三部分;北部的自17世紀以來一直由島津藩管轄的奄美群島歸日本領屬,中部的以沖繩本島為主的群島歸還給前琉球王並恢復其王國,南部的宮古、八重山群島則歸中國領屬。日本拒絕了這個方案,並打算把琉球當做與清政府進行討價還價的資本。也就是說,如果清政府同意其已給予或將給予其他各國的「通商上的方便」——在中國內地進行通商的自由等——日本人也一律均享,並將此作為追加條款補入「日清友好條約」的話,作為補償,日本將二分琉球:宮古、八重山群島歸中國領屬,沖繩群島以北則歸日本領屬。對於日本的所謂「分島、改約」方案,清政府內部意見不一。但當時清政府正好在伊犁與俄羅斯發生邊境糾紛,因此向日本讓步,儘快解決琉球問題,密切日中關係以孤立俄羅斯的想法在清政府的總理衙門中佔了上風。1880年10月,總理衙門與宍戶大使根據日本的提案議定了分島、改約的條約案。但後來,在清政府內部,北洋大臣李鴻章強烈反對分島、改約,因此中國代表未能在議定的條約案上簽字。11月1日,中國方面通知宍戶大使說:對於分島、改約案,在皇帝聽取南洋、北洋兩位大臣的意見後,決定加以修改再行正式通告日本方面。宍戶指責中方出爾反爾,於第二年(1881年)1月5日,向中國遞交了一份口氣強硬的文書,大意是「貴國拒絕我國好意,主動毀棄兩國代表議定的事項,今後在琉球處置問題上我國將永不接納貴國的異議」,之後便憤然回國。①——————————————————————① 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13、14卷「關於琉球所屬問題日中兩國糾紛一事」;王芸生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一卷。——————————————————————有關琉球分界的日中談判就此破裂,但當時的日本政府當然不會像宍戶大使在給清政府的文書中所寫的那樣,今後在琉球問題上不理睬中國的意見了。就在宍戶回國後,外務卿井上馨命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李鴻章舉行非正式會談,以探其虛實。竹添於1881年12月14日與李舉行了會談,並向外務省詳細地報告了其過程,同時,還發表自己的看法說:李的真實意圖是獲得宮古、八重山二島,並在那裡扶持起琉球王;現在修改日清條約的時機尚未成熟。對此,井上外相於第二年(1883年)1月18日命竹添領事繼續打探李的意向,並向其通報了政府對於分島問題的如下看法①:——————————————————————①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19卷,「修改日清友好條約通商章程有關事宜」附記16。——————————————————————如果僅僅割讓宮古、八重山二島就可使李滿足,則「土地一事我方毫無異議」;對於擁立琉球王一事,如清政府在日本割讓的兩個島上立舊琉球王尚泰的親屬或子嗣為王,也「別無異議」。但對於日本已經廢黜的尚泰本人,日本不可能再立其為王。此後竹添與李的非正式磋商的情況則不得而知。但從其結果來看,並沒有按照井上外相的上述想法再次舉行日中談判。1883年3月,日本政府要求與清政府重新簽訂將於4月29日期滿的「日清友好條約」的附後貿易章程。5月,清政府駐日大使就此問題詢問井上外相:日本是否會把重籤條約與琉球問題連在一起談判。外相對此回答說:關於琉球問題,「前年宍戶大使雖與貴政府和衷以商,然貴政府付諸罔聞,事已及九分唯欠一分耳」。我國政府認為此問題與續簽期滿的貿易章程毫不相關,自然應當另行談判。①——————————————————————①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16卷,「修改日清友好條約通商章程有關事宜」。——————————————————————就這樣,井上外相乃至日本政府都認定琉球問題尚未最終解決。換言之,不能僅憑清政府在19世紀80年代沒有及時在日中兩國代表議定的分島、改約案上簽字而日本政府由此拒絕了以後的談判,就斷定琉球全島已為日本獨有。日本政府也承認琉球問題是一個尚待談判解決的懸案。對於井上外相的上述回答,中國方面表示不同意撇開琉球問題單獨就修訂貿易章程進行談判,這個問題因而一直拖到了1886年。這一年,日本正在進行歐美條約的修訂談判。為給此談判創造有利條件.井上外相非常希望加快日清條約的修訂。3月,他向在北京擔任大使的鹽田三郎訓示修訂現行日清條約的談判機宜,當時還特別提醒他千萬不能把修訂條約與琉球問題攪在一起。鹽田大使從4月22日起開始與中國方面談判修訂條約。中國方面屢次在談判中提及琉球問題,都被日本方面以巧言搪塞過去①。日中間關於琉球所有權的矛盾問題就這樣被擱置起來,直到8年後的甲午戰爭。——————————————————————①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19卷,「日清友好條約通商章程有關事宜」。另,條約談判一直持續到1888年9月。日本想取得與歐美比肩的地位和權利,以凌駕於清政府之上,但清政府未讓步,日本方面停止了談判。——————————————————————此時,日本為給歐美條約的修訂談判創造有利條件,把希望寄托在締結新的日清條約上,以取得在中國與歐美相同的有利地位。但它費盡心機地把日清條約談判和瓜分琉球島的問題分割開來,原因何在?在1880年的日中談判中,日本原想以分割琉球為代價以獲得對條約的修訂,其後清政府方面原則上也並未改變其如瓜分琉球便改約的初衷,因此如果日本想儘快改約,則與瓜分琉球攪在一起較為有利。井上外相也很清楚這點,但自1883年以來.卻把這兩者分開了,這又是為什麼呢?原來,天皇政府正在策劃的日中戰爭已迫在眉睫、日本正在全力為此作準備①,把最靠近中國的琉球南部讓給中國,已經是絕無可能的了。如果此地變為中國領土,在戰爭時將成為中國進攻日本的有力依託;如果日本佔有它,則可以以此為據點進攻中國本土的南部或台灣。日本怎麼肯把它拱手相讓呢?政府可能已經考慮到現在不急著讓出去,在不久的將來,中國即使不情願,也會不得不承認日本獨佔全琉球的既成事實。——————————————————————①天皇政府早已策劃「征韓」,並因此與中國關係惡化。1882年朝鮮壬午事變(朝鮮士兵針對朝鮮政府及日本軍事教官發動叛亂,並與漢城市內的反日鬥爭結合起來)之後不久,為爭奪對朝鮮的控制權,日本開始擴張軍備,並因而增加賦稅,準備與中國開戰。1884年11月,金平均等的開化黨在日本的支持下發動政變奪取了政權,但僅3天後就在清政府支持的朝鮮保守派的反擊下垮台了,駐漢城的日本大使僅以身免,逃回日本。此後日中兩回出兵朝鮮,日中戰爭的危機一觸即發。但此時日本政府尚無發動戰爭的自信。翌年(1885年)4月,首相伊藤博文作為全權使節親自出使天津,與李鴻章進行談判,締結了《天津條約》,約定日中兩國同時從朝鮮撤兵,今後出兵朝鮮時應相互通告。從此,天皇政府傾其國力,在軍事、政治、外交、財政、思想等其他各方面著手準備對華戰爭。——————————————————————1895年1月甲午戰爭時期,貴族院通過了「沖繩縣縣政改革建議」,在提案理由的答辯及討論中,反覆強調的只是「沖繩為東洋樞要之地」、「軍事樞要之地」,強調必須改革這個要衝的縣政「以各海防」。由此可知,沖繩僅僅是在軍事上受到了重視而已。①————————————————————————① 參見琉球政府編:《沖繩縣史》(四),「教育」第6編第2章;《大日本帝國議會志》。————————————————————————政府備戰甲午戰爭,在沖繩縣也投下了巨大的陰影。1886年3月,井上外相在修訂日清條約的談判中斷然拒絕加進琉球問題。與此同時,締造了「大日本帝國」軍隊的最高統帥、對華作戰的狂熱支持者、當時的內務大臣山縣有朋中將帶領天皇的侍從,前往沖繩視察。第二年(1887年)4月,長州出身的預備役陸軍少將福原實被任命為沖繩縣知事。軍人被任命為沖繩縣知事,這尚屬首次。當年秋天11月,首相伊藤博文率領陸軍大臣大山巌、海軍軍令部長仁禮景范等搭乘3艘日本當時最先進的軍艦,在沖繩作了為期6天多的視察。伊藤當時還作了一首題為「奉命巡視琉球」的漢詩。其詩曰:「誰知軍國邊防策,辛苦經營方寸中。」①毋庸置疑,吟詠此詩的伊藤相位居內相的山縣中將視察琉球的目的,當然是為發動對華戰爭作準備。1894年7月,日本一切準備就緒,在英帝國主義的支持及唆使下②不宣而戰。25日,海軍在豐島沖附近偷襲了清政府的艦隊;29日,陸軍在朝鮮的牙山、成歡偷襲了情政府的陸軍,發動了對華戰爭。之後,於8月1日才正式宣戰。而當時的中國在思想上、政治上毫無對日作戰的準備,軍備也剛剛開始現代化。——————————————————————①見比嘉春潮著:《沖繩歷史》(1959年,沖繩時代社刊》。②詳見井上清著:《條約修訂》(岩波新書)。——————————————————————戰爭即斷絕兩國原有的國家關係。因此在開戰的同時,交戰國間的所有條約及擱置問題就都不存在了。新的國家關係將根據戰後的講和條約重新建立。日本在甲午戰爭中取得了勝利,根據《馬關條約》的規定,日本得到了超出其幾年來一直渴求的特權,把新納通商條約及貿易章程強加給了中國。在開戰的同時,琉球問題已徹底不再是兩國間的擱置問題了。在馬關講和會談中,日本方面及中國方面都沒有談及琉球問題。因此,在講和條約中理所當然地對琉球問題也隻字末提。也就是說.在建立日中兩國新的關係,即講和時,對於日本佔有琉球的既成事實,清政府沒提任何異議。由此形成了日本獨佔的既定事實。換言之,正是由於日本在日中甲午戰爭中的獲勝,才使清政府喪失了對琉球的一切歷史權利、權益,確立了日本獨佔琉球的局面。第十一章 天皇政府覬覦釣魚群島長達9年出於加緊準備侵略朝鮮及中國的目的,天皇政府開始重視琉球。在確定了日本獨佔其全島的局面之後,1885年(明治18年),天皇政府首次發現了散布在琉球及中國本土間海面上的釣魚群島。在此之前的1879年,琉球藩改為沖繩縣不久,祖籍福岡縣的古賀辰四郎,一個富於冒險精神的小資本家,馬上就移居到了那霸,開始從事捕撈沖繩近海的海產品並向外運輸的職業。其間於1885年①,古賀航行到了「久場島」(釣魚島),發現那裡群集著處於產卵期的信天翁,就想到採集其羽毛出售可以大發其財。為此,回到那霸後,他向沖繩縣廳遞交了租借土地的申請書。——————————————————————①一直以來普遍認為古賀在「明治17年」(1884年)「發現」了該島,翌年(1885年),出於營利目的,他向沖繩縣廳遞交了借地申請。但據明治28年(1895年)6月10日古賀向內務大臣遞交的《租借官地申請書》中所記;「明治18年巡航於沖繩諸島,舟至八重山島北方九拾海里處之久場島………」。(見前文《沖繩》雜誌56號)——————————————————————琉球政府及日本共產黨等認為:根據無主地先佔為主的規定,「尖閣列島」為合法的日本領土;稱古賀僅僅是出於和平的經濟目的「開發」釣魚島,從而確立了日本對該島的佔有。雖說1885年日本政府注意到該島的主要原因或許就是因為古賀的「開發」申請,但日本政府欲把此併入日本版圖,卻並不是為了搜集信天翁的羽毛,而是因為注意到了此處在對付中國上具有重要的軍事地理意義。這一點很容易便可推知:自1883年以來日本政府的琉球政策都首先是從軍事角度出發來制訂及實施的;從1885年以後佔有釣魚群島的整個過程來看,更是一目了然。琉球政府和日共稱沖繩縣廳在1885年收到古賀的釣魚島開發申請書後,就向政府呈報把該島定為日本領土,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為佔有該島,內務省首先密令沖繩縣廳對該島進行調查。對此,沖繩縣令於1885年9月22日呈報稱:第三百十五號有關調查久來赤島外二島事宜茲於數日前,遵在京本縣之森本大書記官之密令,業已調查散佈於本縣與清國福州間之無人島。事之概略已另呈(已另呈公文——井上注)。蓋久米赤島、久場島及魚釣島自古伊為本縣所稱之名。本縣所轄之久米、宮古、八重山諸群島彼鄰之無人島嶼,為沖繩縣所屬,決無異議。然其與數日前所至之大東島(位於本縣及小簽原島之間)地勢相異,而與《中山傳信錄》中所載之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相同,無置疑之處也。若果為一者,則已為清國冊封之舊中山王之使船所詳悉,且各命其名,以為琉球航海之目標。故若效此次大東島之行,勘察之後即立標樁,恐有所不妥。十月汽船出雲丸將出航兩先島(宮古、八重山),歸前將赴實地勘察。實應呈報陳情,請示明謝,再行立國標諸事。謹呈內務卿伯爵山縣有朋閣下明治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沖繩縣令 西村舍三通過這份呈報書,可以發現如下幾點重要情況:第一,內務省為何要「密令」「調查」福州、琉球間的無人島,為何不正式地公開命令呢?第二,這裡提到了在這些島上建立「國標」——即表明日本領土的標樁。這是沖繩縣提出來的呢,還是內務省提出的?這兩問題是有聯繫的。從呈報書的上下文可以看出,建立標樁毫無疑問是內務省的提議。內務省——內務卿是天皇制軍國主義最熱心的鼓動者山縣有朋——只重視琉球的軍事地位,同時對其附近的島嶼也抱有野心,欲佔為日本領土。為實現這一目標,就命令沖繩縣對其進行必要的調查。但是事關國際關係,在日本與清政府劍拔駕張的情況下公然正式下令,則容易惹出麻煩,因此才下達了「密令」。第三,沖繩縣接此密令後有所遲疑,因為把「久米赤島」等作為日本領土劃歸沖繩縣雖是好事,但未必能行得通。其原因在於他們認為這些島嶼與《中山傳信錄》中所載的釣魚島同屬一地。既然同屬一地,則這些島嶼已經為中國「詳悉(詳細了解),且各命其名,以為琉球航海之目標」。也就是說,這裡極可能是中國的領土。「故」不能像在明確為無主地的大東島那樣,進行實地勘察之後就立即在這些島嶼上建立國標。儘管接到了沖繩縣令前述的那份合乎情理的呈報書,但山縣內務卿千方百計要把它據為日本所有。為把此事提交大政官會議(相當於後來的內閣),10月9日,他首先和外務卿進行了協商。信中稱:即使「久米赤島」等就是《中山傳信錄》中所說的島嶼,這些島嶼也只不過是中國船隻「以其示航向耳。其屬清國之據絲毫未見」;「即若其名稱,彼與我之所稱各異」,而且是「鄰近沖繩所轄之宮古、八重山等之無人島嶼」,表示想在進行實地勘察後馬上就建立國標。這份協商書所列舉的釣魚群島為日本領土的重要論據之一,就是該島鄰近沖繩所轄的宮古、八重山。但如果1880至1882年的琉球分島、改約方針已成為現實,這種想法就純屬無稽之談。對此,外務卿井上馨作了如下答覆:內務卿伯爵山縣有朋閣下親展第三十八號茲沖繩縣實地勘察沖繩縣與清國福州間散布之無人島、久米赤島外二島,並建立國標之事,本月9日第83號文中協商之意已悉。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台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遺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請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勘察大東島之事及此次勘察之事,不宜見諸官報及報端為上,萬望以之為念。謹表下官拙見。外務卿伯爵井上馨這個外務卿的答覆與山縣內務卿的意見不同,他重視與中國的關係。山縣認為:(1)中國即使已命名島名,也並不能成為該島是中國領土的證據;(2)日本相中國對該島的稱呼不同,不能成為日本放棄該島的理由;(3)距八重山很近;(4)是無人島,因此應當納入日本領土。井上外務卿不僅毫不同意上述論點,反而(1)強調指出這些島嶼距沖繩近,同樣也距中國「國境」(指中國本土)近;(2)對中國已對其命名尤為重視;(3)中國人已猜疑日本,並正在防備日本佔領台灣附近的中國島嶼(釣魚群島為其中之一)。鑒於這些情況,他反對馬上建立國標。也就是說,井上外務卿與沖繩縣的官員同樣重視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擔心「此時」如果「公然」把它納入日本領土,會遭到清政府的強烈抗議。因此,他特意叮囑內務卿不要把日本勘察該島一事見諸報紙等,要偷偷實施,不能讓普通國民及外國,尤其是中國知道此事。但井上和山縣一樣,主觀上都想讓日本佔有該島。但不是現在,而是在無須擔心中國的抗議的「他日」。山縣也同意了井上的意見,沒有把此問題提交給太政官會議。同年11月24日,沖繩縣令向內務卿報告了實地勘察無人島的結果,並請求緊急指示:「建立國標一事如前呈文,或事關清國,萬一有何不測,則當如何處置?」對此,內務、外務兩卿於12月25日聯合下達指示說:「復書面請示,目下勿建立為盼。」①——————————————————————①上述沖繩縣及內、外兩卿之間的往來書信皆錄自《日本外交文書》第18卷「條件」中的「版圖關係雜件」。亦可見於前述的《沖繩》56號。——————————————————————通過上述的政府文件及1885年政府內部及沖繩縣問有關釣魚群島所有權的來往信件可以看出:(1)首先內務省有佔有該島的意圖,並密令沖繩縣進行調查;(2)沖繩縣認為該島有可能為中國領土,對把該島納入日本領土有所顧慮;(3)但內務省仍想強行佔有;(4)外務省擔心中國會抗議,反對馬上就佔有該島:(5)最後內務省也放棄了。但琉球政府在前文中的「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中稱:「尖閣列島在明治10年代前半期為無人島,從明治17年左右,古賀辰四郎開始以魚釣島、久場島等為中心,採集信天翁羽毛、獸毛、玳瑁及貝類等。鑒於該活動的發展,沖繩縣知事於明治18年9月22日,首次呈報內務卿建立國標,同時還乘坐出雲丸號進行了實地勘察。」這是對事實的極大歪曲。第一,上述聲明首先隱瞞了內務卿是密令沖繩縣知事調查釣魚島之事。第二,沖繩縣認為此處可能為中國領土,對建立國標遲疑不決,並上書陳明其意見。而該聲明卻顛倒黑白,歪曲事實真相,說成是沖繩縣根據實地調查上書要求建立國標。並且,第三,古賀利用釣魚島經商是沖繩縣申請建立國標的起因,但此時古賀的生意只不過還處在計劃階段。第四,外務卿以怕破壞與清政府的關係為由對內務卿的意見表示反對,當時的內務卿為此也不得不放棄。但該聲明卻完全隱瞞了這一事實。第五,沖繩縣報告出雲丸的實地調查結果後,在同年11月的「呈報」中,該縣再次表示在釣魚群島上建立國標「或事關清國」,頗為躊躇。這一事實也被該聲明隱瞞下來,而僅僅說了9月赴實地調查。在聲明中僅僅把它說成是沖繩縣先呈報了調查結果,並據此申報建立國標。這顯然是對歷史的偽造。此後,日中兩國的關係由於日本方面的原因不斷惡化。日本對華戰爭的準備也按部就班地順利進行著。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島的生意也有了頭緒。1890年(明治23年)1月30日,沖繩縣知事向內務大臣遞交了如下的呈文:就明治18年11月5日第314號呈文,關於所轄八重山群島、石垣島彼鄰之無人島——魚釣島外二島之事,同年12月5日已下達指示。但其為無人島,此前並無所轄者,乃至今日。因水產管理之必要,須定其所轄,八重山官衙已遞呈文。謹此上呈。①——————————————————————①同前《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雜件」。——————————————————————這次沖繩縣的態度與1885年裁然不同。不僅隻字未提該島與中國的關係,反而以管理古賀的生意為由,請求將其作為日本領土由沖繩縣管轄。前任西村縣令是以內務省土木局長身份兼任沖繩縣令,而現任丸岡莞爾卻截然不同,他是由內務省土木局長專門調任為沖繩縣知事的。此人是一個狂熱的國家主義者,在沖繩致力於強行推廣天皇制國家神道。也只有這種知事,才會敢於無視釣魚島與中國的關係,借口管理古賀的生意,想方設法將其據為日本所有。對此,並未見內務、外務兩省有協商的文書,但通過下文所錄的1894年(明治27年)12月27日內務大臣致外務大臣的協商書可知,政府並沒下達任何指示。更讓人吃驚的是,在甲午戰爭的前一年,即1893年(明治26年)11月2日,沖繩縣知事——原籍薩摩,鎮壓沖繩人民最為殘酷的軍國主義者,臭名昭著的奈良原繁——呈報內務、外務兩位大臣,內容與1890年1月的呈報大同小異,要求把「魚釣島」(釣魚島)和久場島(黃尾嶼)劃入該縣轄區,並建立標樁。但這份呈報的遭遇就像1890年的呈報一樣,兩位大臣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對此沒進行任何協商。①不僅如此,在1894年(明治27年),甲午戰爭開始時——現已無法確定是在開戰前還是開戰後,反正是在日本尚無戰勝清國的確切把握之前——古賀辰四郎向沖繩縣遞交開發釣魚島的申請,縣裡以「因該島尚不明確是否為帝國所有」為由,駁回了該申請。因此古賀在「致申請書於內務、農商務兩大臣同時,上京當面詳陳該島之實況,懇請允之」,但仍未得到許可。這件事連載在1910年(明治43年)《沖繩每日新聞》1月1日至9日號的一篇題為「古賀在琉球群島之業績」的吹捧古賀的文章中②。如果政府確實認為釣魚島為無主地,該島的歸屬不明,那在對華戰爭準備結束——或開戰之後的某個時間裡,就應當準許古賀的申請。實際上正是因為政府知道這是中國的領土,所以在尚未戰勝中國之前,還不得不慎重從事。就這樣,天皇政府從1885年開始計劃從中國奪取釣魚群島,用了9年時間終於等到了「他日之機會」。——————————————————————① 在《日本外交文書》第18卷「版圖雜件」之「附記」中一篇以「久米赤島、久場島及魚釣島編入版圖之原委」為題的文件中寫道:「明治26年11月2日,沖繩縣知事再度上書,就當時有人至該島嶼從事漁業一事,呈報內務、外務大臣,以須進行管理為由,申請劃入該縣管區.並建立標樁。因此27年12月27日內務大臣……與外務大臣協商……」由此可知明治26年11月沖繩縣的呈報書被政府擱置了一年多。②此報道收錄在那霸市所編的《那霸市史》史料篇第2卷中。第十二章 日本在甲午戰爭中明奪台灣暗取釣魚群島日本政府在駁回古賀的請示後不久,等了9年之久的奪取釣魚群島的絕好機會終於來了。日本軍隊對清政府軍隊不宣而戰,實施偷襲,引發了甲午戰爭。1894年底,日本已經勝券在握,奪取釣魚群島的時機已經成熟。天皇政府此時斷然決定佔有釣魚群島。同年12月27日,首先由內務省發給外務省一份秘密文書,協商答覆沖繩縣知事去年11月提交的申請,並讓其在魚釣島及久場島建立標樁。其原文如下(旁註為《日本外交文書》編者所加):秘密(紅字)第一三三號謹呈外務大臣子爵 陸奧宗光閣下茲於久場島、魚釣島上建立所轄標樁一事,沖繩縣知事已以甲號……呈報。此事己另以乙號於明治18年與貴省協商,然為遵命所限。其時與今日之情況相異,望另行提交內閣審議。內務大臣子爵 野村靖 (印)明治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文末提別的「另行」提交內閣審議的草案如下居沖繩縣所轄八重山群島西北之久場島、魚釣島,歷為無人之島,然近有至該島從事漁業者。因需管理之,故該縣知事呈報建立標樁以示其為該縣所轄。為準其為該縣所轄,乃使建立標樁為要。特呈內閣審議這份協商書不同於9年前的關於同一問題的協商書,在它上面用紅字標註的「密」字尤為引人注目。可見政府極為擔心該問題會泄露出去。此次外務省毫無異議。第二年(1895年)1月11日,陸奧外相答覆野村內相稱:「本省對此別無異議,應恢貴省之見從事。」在同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原封不動地通過了內務省的提案,決定把魚釣島(釣魚島)及久場島作為沖繩縣的轄區建立標樁。同月21日,內務大臣通知沖繩縣知事「建立標樁之事已如所請」。①——————————————————————①見《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關於八重山群島、魚釣島之所轄決定事宜」的「附記」。——————————————————————1885年,由於顧忌到中國的抗議,在外務省的反對下,山縣內務卿佔有釣魚群島的圖謀未能得逞。日本政府對1890年沖繩縣的申請沒作任何答覆,甚至對1893年沖繩縣的再次申請也置若罔聞。然而,現在卻竟然如此順利地在內閣會議上得到了通過,其原因何在?答案就是在內務省致外務省的協商書中,說明外務省於1885年(明治18年)表示反對的「其時與今日之情況相異」這句話。1885年與1894年(明治27年)的「情況相異」所指何物?難道是指1885年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島的事業剛剛起步或正在醞釀之中,而1894年時他的事業已經有所發展,「近有至該島從事漁業者」,政府感到有必要對其進行管理了嗎?這也可以說是「情況相異」的原因之一。但若要說它是惟一的或是主要的「相異」的話,那早在1890年(明治23年)這種變化就已經表現出來了。沖繩縣就曾以這種變化為理由,呈報要求在釣魚島上建立轄區的標樁,但政府在4年多時間裡卻沒有任何批示。在1893年(明治26年)11月,沖繩縣以與上次相同的理由再次呈報建立標樁,政府仍未作任何答覆。但到了1894年12月底,當時沖繩縣並沒有再次呈報,政府卻突然以答覆一年多前的呈報書的形式,開始著手對釣魚群島的佔有。為此而產生的有必要對漁業進行管理這一說法,既不是9年前與現在的「情況相異」的惟一原因,也不是其主要原因。主要的「相異」肯定另有所指。1890年及1893年時,政府尚未進行甲午戰爭。1894年古賀遞交開發釣魚島的申請書的時間若是甲午戰爭前夕,則毋庸整言,即使是在開戰之後,日本當時也未全面戰勝清朝。但在同年12月初,已經可以肯定日本取得了絕對的勝利,政府甚至開始計劃把台灣從清政府手中割過來,以作為講和的條件之一。這才是與奪取釣魚群島的「情況」有關的、以前與現在的決定性「相異」。第十三章 日本領有「尖閣列島」在國際法上亦為無效有人認為,日本「領有」「尖閣列島」只是在時間上與甲午戰爭巧合在一起,並非是根據《馬關條約》的規定與台灣及其附屬島嶼一起從中國割讓過來納。因此該島並非像《開羅宣言》中所宣稱的那樣是「日本所竊取於中國」的。日本共產黨的看法就是如此。誠然,該島並非是日本根據《馬關條約》第二條的規定公然地正式從中國割讓過來的。但該島在時間上也決非是偶然與日本在甲午戰爭中獲勝巧合在一起的。日本政府是有意識地、有計劃地乘著在甲午戰爭中獲勝之機竊取過來的。此事已在本文的前幾章中詳細論述過了,看過1885年以來日本佔有該島的經過,就會一目了然。在《朝日新聞》的社論「尖閣列島與我國的領有權」一文中稱:如果釣魚群島果真為中國領土,清政府當時就會對日本領有該島提出異議.但「現在必須指出,當時清政府並未提出異議。中國方面如有此看法,不僅在日清講和談判時,就是在二戰結束後處理領土時也應該會提出來的」。但在日清媾和談判時,日本卻隻字未提內閣會議已決定領有釣魚群島,而日本方面不提此事,清政府方面是決不會知道的。因為「內閣會議決議」並沒發表,當時釣魚島上也不可能已建立日本的標樁,並且也沒使用任何其他方法通報該島巳歸日本領屬。因此,在媾和談判時清政府方面不可能把釣魚群島一事作為問題提交出來。此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處理日本領土時,中國方面確實並沒有把日本佔有釣魚群島作為問題提交出來。但不知該社論的作者是否「忘記」了,日本與中國間的領土問題的處理並未結束。在舊金山和平談判時,中國代表甚至沒有被邀請參加會議。因此該會議的所有決議對中國都不具有任何約束力。此外,當時日本政府與台灣的蔣介石集團之間締結的所謂的「日中條約」並非是與真正代表中國的政權締結的條約——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已經成立了——因此,該條約無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毫無約束力。也就是說,中國與日本間的領土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應當通過今後的日中和平談判予以解決。因此,不能因為中國當時沒有對日本佔有釣魚群島提出異議,就想當然地認為該島為日本領土。明治政府竊取釣魚群島的活動自始至終都是瞞過清政府及世界各國的耳目秘密進行的。1885年內務卿命沖繩縣令進行實地調查,也是密令。此外,外務卿還特意提醒內務卿不要把調查的事泄漏給外部。甚至連1894年12月內務大臣致外務大臣的協商書,也異乎尋常地使用了秘密文書。1895年1月的內閣會議決議當然沒有公布。同月21日,政府命令沖繩縣在「魚釣」、「久場」兩島上建立表明沖繩縣所轄的標樁一事也從未通報過。這些都在1952年(昭和27年)3月發行的《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中才首次得以公開。不僅如此,沖繩縣在接到政府的命今後,實際上甚至並沒有去島上建立標樁。不僅在日清講和會議之前沒有建,在這以後的好幾年時間裡也一直沒有建。建立標樁實際上是在1969年5月5日。也就是說,在推測出所謂的「尖閣列島」海底蘊有豐富的石油,該島的所有權因而成為日中兩國爭奪的對象之後,琉球的石垣市這才在島上建起了一個長方形的石制標樁①。標樁上部自左向右橫刻著「八重山尖閣群島」,在它下面豎刻著島名,自右向左按順序分列著「魚釣島」、「久場島」、「大正島」及「ピナケル群島」各島礁,在最下方自左向右橫刻著「石垣市建之」。在法律上,這是日本作為一個國家不應有的行為。————————————————————————① 摘自前述《沖繩》雜誌中收錄的「尖閣群島建立標樁報告書」。————————————————————————也就是說,儘管日本政府聲稱把釣魚群島新納入日本領土,但無論是在「日清媾和條約」生效之前還是之後,乃至於最近,都從未公開明確表示過此事。帝國主義各國的「國際法」規定:「先佔」「無主地」時,無需將此進行國際通告;但國內法律規定至少要通報該新領土的位置、名稱及其行政管轄,如果日本政府甚至對國民也不予通報就將其定為日本領土,便不能將其視為事實上已納入日本領土。釣魚群島何年何月何日成為沖繩縣的轄區,甚至連國民也全然不知。這都是因為日本政府沒有通報此事。對於這個問題,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的「關於尖閣列島的領有權及其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中稱:該地區「經明治28年1月14日之內閣會議決議,根據翌年(明治29年)4月1日敕令第13號,將其定為日本之領土,隸屆沖繩縣八重山石垣村」。但這並非事實。「明治29年敕令第13號」中並無隻言片語提及此事。該救令內容如下:朕御裁沖繩縣之郡之編成事宜,茲公布如下。御名御璽明治二十九年三月五日內閣總理大臣侯爵 伊藤博文內 務 大 臣  芳川顯正敕令第13號第一條 盡沖繩縣之那霸、首里區之區域以外之五郡如下,島尻郡 島尻各區、久米島、慶良間諸島、渡名喜島、粟國島、伊平屋諸島、鳥島及大東島中頭郡 中頭各區國頭郡 國頭各區及伊江島宮古郡 宮古諸島八重山郡 八重山諸島第二條 郡之邊界及名稱需變更時,由內務大臣定之。附則本令施行之期限由內務大臣定之。該敕令中並沒有提過「魚釣島」和「久場島」的名字。當然此時黑岩恆尚未命名「尖閣列島」這一名稱。琉球政府於1970年9月17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聲明」認為:上述3月份的效令是從4月1日開始施行的,當時「沖繩縣知事解釋說第13號敕令中的『八重山諸島』即包括了尖閣列島,就把該列島在地方行政區划上編入了八重山郡。……同時,該島由此也就在國內法上納入了我國領土」。這又是面目可憎的官僚獨斷式的牽強附會。在效令第13號中,島尻郡所管轄的島嶼都一一列舉了出來,在地理上與琉球列島分隔開的鳥島及大東島兩島也都寫明了隸屬於該郡,而在八重郡的轄區中卻僅僅寫著「八重山諸島」。這種寫法表明八重山的轄區僅僅為歷來眾人所周知的八重山群島。而歷代琉球人都很清楚,釣魚群島為不同於八重山群島的其他區域的島嶼。如想把釣魚群島此後列入八重山群島之中,若不明確表達其島名,則不成其「通報」。不管現在的琉球政府如何地固執已見,認為當時的沖繩縣知事已經「解釋」過釣魚群島就包含在八重山群島之中,也無法否認政府從未採用任何形式通報過釣魚島和黃尾嶼屬於八重山郡這一事實。事實上,這份敕令原本就與通報釣魚群島的管轄毫無關係、只不過是一份宣布沖繩縣首次設立郡制的公告而已。釣魚群島究竟是在什麼時候被置於沖繩縣的管轄之內的呢?或許是在1896年(明治29年)4月1日。但只要此事沒有向國民通報過,即使是用現任政府狂熱鼓吹的帝國主義的「國際法」中的「無主地先佔為主的法則」觀點來衡量,其佔有也不可能有效成立。明治政府很清楚,在把某個屬無主地的島嶼新納入日本領土時,通報其正確的位置、名稱及行政隸屬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在掠奪釣魚群島4年之前的1891年7月(明治24年),日本要把小笠原島西南偏南的原無人島嶼納入本國版圖時,內務省首先與外務省進行了如下協商;小笠原島西南偏南之洋上,散佈於北緯24度0分至25度30分、東經141度0分至141度30分之間之島嶼有三,原為無人之島。數年來內地人民有渡航該島者以從事採礦、漁業。此次當以該島嶼之名稱、所屬另行提交閣議。然上記之事事關國際法,謹以此協商為念。在「另行」提交閣議的草案中,載明了該島嶼的經緯度,且提出了其行政隸屬及島名:「今後當隸屬小笠原島,稱其位於中央者為硫黃島,稱其位於南方者為南硫黃島,稱其位於北方者為北硫黃島。」外務省對此表示同意,經內閣會議決議後,在明治24年9月9日救令第160號的《官報》中通報了其位置、名稱及所管省廳。並且當時的報紙還對此事進行了報道。①在「領有」釣魚群島之後的1905年(明治38年),日本把位於朝鮮的郁陵島附近——此前一直稱為「松島」或「良子島」——一個為隱岐島和島根縣沿岸漁民所熟知的無人島命名為「竹島」,並新納入日本領土。②當時,內閣會議於1月28日通過該決議,並由內務大臣於2月15日通知了島根縣知事:「位於北緯37度30秒,東經131度55分,距隱岐島西北80海里處之島嶼名為『竹島』,今後歸隱岐島司所管。待命爾將此公告轄區。」島根縣知事於2月22日將內相的訓令在轄區內進行了公告。③————————————————————————① 見《日本外交文書》第24卷「版圖關係條件」;《報紙集成明治編年史》。② 朝鮮方面認為日本把該「竹島」納入日本領土,是在掠奪朝鮮目的領土。我對這一問題尚未進行充分研究,但對自民黨調查員大熊良一的《竹島史稿》中的說法甚感懷疑。③ 見大熊良一著:《竹島文稿》。————————————————————————自民黨調查員大熊良一對領有「竹島」的經過作了如下的詳盡描述:「公告此類(像領有竹島之類的)有關領土領屬的內閣會議決議,直接關係到國家主權。履行此類手續自明治初年以來就已成為明治政府的慣例。根據此類事例(原文如此)將無主的島嶼編入日本國領土的事例不勝枚舉。硫黃島(1891年)、南鳥島(1898年)及沖之鳥島(1925年)等無人孤島納入日本國領土時,和竹島納入國土時一樣,都履行了在國際上承認的公告手續,由地方廳發布了府、縣告示。」(硫黃島如前文所述,是通過敕令公布的——井上注)就這帝國主義執政黨——自由民主黨的調查員也承認新納入領土時必須進行公告。只是在佔有釣魚群島時,卻完全沒有履行這一手續。日本政府對這些島嶼的經緯度、名稱及行政所屬從未進行過任何形式的公告,完全是乘在甲午戰爭中取勝之機隨心所欲地在神不知鬼不覺之中佔為已有。這不是竊取又能是什麼?由於上述原因,現在的日本政府及日本共產黨和各大報紙甚至對其所稱的「尖閣列島」的地理範圍都不甚瞭然。在政府內部,海軍省和內務省系統中對於該「列島」的各個島嶼的名稱甚至都各不相同。這一問題已經在本文的第七和第八章中做過詳細的論述。明知這是別國的領土,卻硬要強詞奪理,把它說成是「無主地」,以偷偷竊為已有。因此日本無法公告對該島的「領有」,甚至根本無法確定「領有」的時間以及其正確的地域範圍、位置和名稱。把他們領有「硫黃島」和「竹島」的做法與之進行比較,任何人都能看出他們叫嚷的「無主地先佔為主」的要素,一條都不具備。釣魚群島原本並非無主地,顯然是中國領土。「無主他先佔為主」的法則本身就不適用於該島。即便假定它是無主地,由於日本並沒有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因此「先佔為主」也無法成為該島已納入日本領土的有效依據。日本這麼做,並非是在毫無惡意地領有真正的無主地,或是真的認為是無主的土地,而是明知為中國領土,卻想乘勝奪為已有。不管找什麼借口,日本也是無法使其領有合法化的。1895年,日本根據《馬關條約》第二條佔有台灣後,西班牙政府馬上就提出了台灣南側與當時是西班牙領地的菲律賓群島的界線問題。日本和西班牙兩國政府對此進行了談判。同年8月7日,兩國發表了共同宣言①,規定「以經巴士海峽可航行海面之中央之與緯度線相平之線為太平洋西部日本國及西班牙國版圖之分界線」等等,明確了作為日本領土的台灣及菲律賓的分界線。——————————————————————① 參見《日本外交文書》第28卷第1冊《日西兩國關於交換西太平洋領海宣言書事宜》。——————————————————————此外,在《馬關條約》中明確地使用經緯度記載了割讓給日本的台灣西側的澎湖列島的範圍,因此它與中國其他領土的界線從一開始就被明確地界定出來了。只是對於台灣及其附屬島嶼的北側及東側的分界線,在上述條約中沒作任何規定,中國與日本對比也沒有進行進一步的商定。戰敗了的清政府豈止是台灣,甚至連本土上的重地——遼東半島也不得不割讓給日本。在此打擊之下,清政府甚至連堅持自己從未放棄過的在琉球的歷史權利的力量都沒有了,怎麼還有可能為了確定那些位於琉球及台灣之間的微如草芥的小島的所有權而與日本逐一進行談判呢?日本政府由此意外地撿了個便宜,不僅很自然地抹煞了中國對琉球的一切歷史權利,而且還竊走了覬覦己久的中國領土中的釣魚島及赤尾嶼各島。第十四章 反對掠奪釣魚島是當前反軍國主義鬥爭的焦點無論日本政府和日本共產黨如何偽造、歪曲歷史,掩蓋事實,玩弄帝國主義國際法的把戲,中國領土就是中國領土,日本竊取的就是日本竊取的。因此,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並於1945年8月15日無條件接受包括中國在內的聯合國家的《波茨坦宣言》而無條件投降後(正式簽訂投降文書是在9月2日),釣魚群島就應該與台灣、澎湖列島及「關東州」一樣自動歸還給其本來的所有者中國。因為《波茨坦宣言》規定投降後的日本領土「要執行《開羅宣言》的條款」,而中國、英國、美國三大同盟國在開羅發表的該宣言中指出:「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開羅宣言》中的「中華民國」現在應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日本政府於1895年竊取釣魚群島之後,無論它如何在國內立法使其合法化、並在島上建立各種設施,甚至古賀辰四郎於1896年9月實現了其多年的夙願,向政府「借來」了整個釣魚島,在上面大幹其事業,也無法成為該島現在為日本領土的證據。在日本竊取該島的時候,即使中國對此沒有提出抗議,也絲毫不會影響規定了日本必須執行《開羅宣言》的《波茨坦宣言》的效力。而《開羅宣言》中則規定了日本必須歸還「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1945年8月,日本向聯合國家投降之後,美帝國主義仍舊佔領著琉球列島及中國領土釣魚群島,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規定釣魚群島繼續由美軍控制,但這也無法改變這些島嶼從歷史上就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因此即使現在美國政府把「西南列島」的美軍施政權連同釣魚群島的「施政權」一併「歸還給」日本,釣魚群島也並不能因此就成為日本領土。說到底,中國領土就是中國的領土。儘管如此,日本帝國主義仍不顧一切歷史事實和國際道義,把釣魚群島冠以「尖閣列島」之名,想再次掠奪中國的領土。只要中國堅持正義,主張釣魚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允許對其進行不法掠奪,日本政府以及自稱反對軍國主義、帝國主義的日本共產黨、日本社會黨及大大小小的各種商業報社便會借口該島是理所當然的日本領土,把日本人民推進虛假的愛國主義、排外主義和軍國主義的狂熱之中。舊天皇制軍國主義就是在英國或美國的鼓動、支持甚至指導下,把海外侵略的矛頭首先指向了朝鮮和台灣,並由此徹底推翻了島津藩的半殖民地琉球王國,把它變成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最終引發了日中甲午戰爭。在這場戰爭即將取得勝利的時候,日本竊取了靠近琉球的中國領土釣魚群島。日本天皇制軍國主義隨後不可遏制地滑向了侵略朝鮮、中國和亞洲的帝國主義。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慘敗中捲土重來的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階層,在美帝國主義的鼓動、援助、指導乃至指揮之下,現在正在沿著與此相同的覆轍飛駛。1956年的「日韓條約」、1969年的佐藤、尼克松共同聲明,以及根據今年(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日美協定的決定,美國歸還日本對「西南列島」——琉球及釣魚群島等島嶼——的「施政權」,並把該地區作為日美共同的軍事基地,都是在重蹈天皇制軍國主義的覆撤。釣魚群島便是戰後日本掠奪的第一塊他國領土。就連這一點也與天皇制軍國主義分毫不差。下一個目標可能就是台灣和朝鮮了。防患必須始於未然。現在如果我們放任日本統治階層掠奪釣魚群島,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亞洲的大火就有可能以更快的速度蔓延開來。但是朝鮮人民、中國人民和亞洲人民是決不會允許日本帝國主義的野心得逞的。反對帝國主義、反對軍國主義的口號喊得聲音再高,讚頌亞洲革命勝利千遍萬遍,在現實中如果不具體地與日本帝國主義、軍國主義進行鬥爭,反對其已經伸向中國領土釣魚群島的侵略黑手,所謂的反對帝國主義、軍國主義事實上就是對日本帝國主義、軍國主義的認可與支持。日本共產黨等以「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為由,與帝國主義政府沆瀣一氣,聲稱不準把「尖閣列島」用于軍事,要把它變為和平之島。實際上它是日本帝國主義積極的同謀者。日本共產黨等竭盡全力協助帝國主義奪取他國領土,並要求它在使用搶來的東西時裝出和平主義的樣子來,這是極其卑劣的欺騙手段。自1927年以來日本侵略中國時,社會民眾黨及其他右翼社會民主主義者都曾玩弄過與此相同的把戲。現在的日共和他們如出一轍。有人想當然地以為自己是站在國際主義的人民的立場上,認為「尖閣列島既不是日本的領土,也不是中國的領土,對於日本和中國政府間的領土之爭,我們雙方都反對」。這才是地地道道的「革命化」空論。這種空論實際上支持了日本帝國主義。地球上消滅了帝國主義和一切剝削制度後,一切階級將不存在,國家也會因此消亡。對如此遙遠的將來的事情我們姑且不談。但現在,所有具體存在的人部屬於不同階級,都屬於不同國家。生活在當代的人民最大的國際主義任務就是反對帝國主義。尤其是帝國主義國家的人民,必須首先反對本國的帝國主義。即使在本國帝國主義和其他帝國主義國家發生戰爭時,國際主義的人民和無產階級也應與本國的帝國主義進行鬥爭。決不能說雙方都反對便萬事大吉。更何況本國帝國主義是在竊取當今世界反帝勢力的據點——中國的土地。如不對此表示反對,就不能稱其為反帝。我們現在之所以反對日本帝國主義掠奪釣魚群島,是因為它是日本帝國主義當前侵略的目標,一旦得手,這將成為日本帝國主義進一步擴大侵賂的起點。這並非因為掠奪的是中國領土才加以反對,而是由於這是日本帝國主義捲土重來,掠奪他國領土的起點,我們必須在現在就立即搗毀這個起點。這樣做——無論是否有心偏袒中國——並非全是為了中國,而首先是為了日本人民本身,是身處日本帝國主義統治下的日本人民對國際主義的貫徹。熱衷於把人民或者是無產階級抽象成沒有生命的概念,一味發表所謂的「人民」反對日中兩國的領土之爭之類的空論,只會給日本人民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國際主義鬥爭潑冷水,助長日本帝國主義的氣焰。還有人這樣認為,反對軍國主義的日本人民現在應當致力於日本和中國恢復邦交。為此應當首先解決台灣問題。要敦促日本的統治者們與蔣介石集團徹底斷絕關係,廢除「日台條約」,正式承認台灣為中國的一個省,包括台灣省在內的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恢復中國與日本的邦交是當前的主要問題;釣魚群島問題應在恢復邦交之後,由日中兩國政府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協商解決,在此之前,最好不要把釣魚群島問題鬧大。這種意見雖沒有表達出來,但卻廣泛存在著。這種意見認為,現在提出釣魚群島問題容易使大眾陷入軍國主義煽動起來的虛假愛國主義中,從而引起反華情緒,阻礙日中恢復邦交。與此同時,這種意見還依賴於一種傳言,即中國政府不會讓釣魚群島問題妨礙日中邦交正常化。如此不信任日本人民,一味企盼中國高明巧妙的外交,又怎麼能和日本軍國主義作鬥爭呢?我們日本人民不能光依靠中國政府用到巧妙的外交而放棄我們自身的鬥爭,我們應該馬上——也就是說在日中邦交恢復正常化,正要轉向下一輪和平條約談判,而日中兩國政府間談判即將面臨釣魚群島的歸屬間題這一重大議案之前——大聲地告訴人民有關釣魚群島的歷史原委,應廣泛開展反對日本帝國主義掠奪中國領土釣魚群島的鬥爭。如這一問題提交到日中政府間談判議題上,再想宣傳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這一正確見解則為時已晚。以政府、自民黨、日共為首的各政黨及傳媒煽動起來的「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不能向中國屈服之類的反華的虛假愛國主義及軍國主義言論,恐怕早就吞沒全日本了。反對掠奪釣魚群島的鬥爭,不應推委他日,日本人民應當在今天就全力以赴,這是當前反對日本軍國主義、帝國主義的鬥爭焦點。對此鬥爭視而不見不是真正的反帝反軍國主義。把反對日本佔有釣魚群島的鬥爭與日中恢復邦交的鬥爭割裂甚至對立起來,實際上是在幫助日本帝國主義。我們應當誠心誠意,認真、具體地反對日本帝國主義,同軍國主義作鬥爭,應當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當前鬥爭最大、最迫切的焦點——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軍國主義掠奪中國的領土釣魚群島當中去。第十五章該書付梓之後,我見到了兩本觀點不同、但很有意思的雜誌。一本是《朝日新聞》社發行的《朝日亞洲評論》第10號,是「尖閣列島」問題特輯;另一本是台灣的《學粹》雜誌社編寫的《學粹》第14卷第2期的「釣魚台是中國領土專號」 [今年(1972年)2月15日發行]。我並不想逐一介紹並評論這些論文,只想寫兩三點由此而生的感受,以作為本文的補充。在《朝日亞洲評論》高橋庄五郎論文的「所謂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嗎」一節中,引用了東恩納寬敦為證明琉球諸島原來就是日本領土這一觀點所作的「沖繩」以及其他島名是以日語命名這一事實的意義的論述,指出這一推理方式也適用於釣魚群島,這些島嶼都是中國名字。釣魚群島在明、清時代雖為無人島,但決不是無名島。它有一個恰當的中國名字。在國際法上成為「先佔為主」的對象的「無主地」島嶼,一般不僅是無人島,但也是無名島。在大海中與世隔絕的無人島若沒有任何國家的語言對其命名,則可視其為無主地。但如果它有一個正式的名稱,則大多屬於對其進行命名的國家的領土。釣魚群島在明、清兩代是中國人前往琉球的航標。在由福州駛向琉球時,首先都是以這些島嶼為目標。而要以這些島嶼為目標確定航線,就必須確定這些島嶼的位置,並進行命名。就這樣,釣魚群島由中國人起了個漢語名字,並將此事記錄在中國官方史料中流傳了下來。而且這些島嶼與在中國沿海且明顯為中國領土的島嶼一脈相連。不僅如此,在更遠的海中,與這些島嶼遙迢相望的島嶼是用琉球語命名的,很明顯屬於琉球領土,與用漢語命名的釣魚群島截然不同。在這種情況下,不僅是中國人,就連硫球人也不會認為這些用漢語命名的島嶼是「無主地」。況且,正如本文已經詳細論述過的那樣,有兩份史料明確記載著有中國名字的赤尾嶼和有琉球名字的久米島之間「為中外之界」;在江戶時代.在記載這些島嶼的日本人的惟一史料《三國通鑒圖說》附圖中也明確指出這裡是中國領土。因而,從這點來說,也難稱之為「無主地」。高橋的論文使我明白了島名的重要性。但對於該論文中提出的釣魚群島可能是日本根據《馬關條約》第二條從清政府搶過來的這一疑問,我卻持否定態度。正如高橋所指出的那樣,接收台灣、澎湖列島及其附屬島嶼確實「僅是一種極為草率的形式上的接收」。因此我在寫那篇後來發表在《歷史學研究》2月號上的論文時,曾和高橋有著相同的想法,但正如在本文第十二、十三章中所述,現在我認為該島是在掠奪台灣的同時——嚴格地從時間上來說,是在比掠奪台灣稍早的時候,而且與掠奪台灣在政治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在沒有任何合法或非法的條約的情況下從清朝竊取的。如果說這些島嶼是根據《馬關條約》第二條的規定,作為台灣附屬島嶼(不是地理意義上的)和台灣一起割讓給日本的,則無法解釋這些島嶼為何不屬台灣總督的管區,而是歸沖繩縣所管。從明治18年以來天皇政府竊取該島的全過程來看,不能不說竊取該島與甲午戰爭的勝利密不可分,而與《馬關條約》的第二條並無直接關係。我對奧原敏雄發表在《朝日亞洲評論》中的「尖閣列島與領土歸屬問題」一文很感興趣,這篇文章完全暴露出了「尖閣列島」為日本領土論者的帝國主義強盜邏輯。他寫道,「在首先佔有無主地時,要證明國家的領有意志,根據國際法的規定,並不一定需要諸如內閣會議決議、告示之類依據國內法律表示正式納入本國領土的手續。在依據先佔原則獲得土地時,最重要的是實際控制,如能通過這一事實證明國家的領有意志就已足夠了。」他還寫道:「考慮到尖閣列島的自然環境以及其不適於居住性,可以說即使日本並沒有實際佔有,只要能證實國家的統治力量一般性地達到了該地,就可以充分主張該島在國際法上屬於日本。」奧原借口中國封建王朝控制領土的各種形式中,並無與近現代主權國家控制領土的方式相同的有效控制,就狡辯該島為「無主地」。而對日本的國……(此處缺一頁,原文如下:奧原は、このような居直り強盜の論法で、明治十八年以來日本はここを領有し、「統治行為」を行なってきたのだと、あれこれの事をあげているが、ここが明治十八年以前に「無主地」であったという論證は、一字もしていない。彼はそれ以前の論文で、陳侃や郭汝霖の記述は、釣魚諸島が琉球領でないことを示すだけで、中國領であることを示すものではない、それは無主地であった、ということは證明ずみであるかのようによそおっている。だが、その說に対しては、私は『歴史學研究』本年二月號で、批判を加え、陳·郭の文章をどう読むのが正しいかを明らかにし、さらに、汪楫の使錄で、赤尾嶼以西が中國領であることは、文言の上でも明確にされているという史料もあげておいた。奧原はこの批判に対しては、一言半句も反論もせず、すっかり無視したかのようである。彼は反論できないのである。)如果確認釣魚群島並非為無主地,而是中國領土,任何「先佔」論都會一舉而全面崩潰。對此,在本文中我已進行了證明,比上次發表在《歷史學研究》上的論文更為詳盡。在前文所提到過的雜誌《學粹》中,刊登了能夠進一步證明拙見的文獻,即方豪所寫的「《日本一監》和所記釣魚嶼」一文。1555年,為對付任寇,明朝的鄭舜功奉浙江巡撫之命被派往日本,在九州住了3年,回國後寫成了《日本一鑒》一書。在該書的第三部《日本一鑒桴海圖經》中,有一首《萬里長歌》,說明了由中國廣東至日本九州的航線。其中有一句:「或自梅花東山麓,雞籠上開釣魚目。」鄭本人對此進行注釋,其大意是由福州梅花所的東山出海,以「小東島之雞籠嶼」(台灣基隆港外的小島)為航標航行,就可駛向釣魚嶼。他在註解中寫道:「自梅花向澎湖之小東渡航」,「釣魚嶼乃小東之小嶼也」。當時明朝的統治實際上到達不了小東(台灣),基隆及其附近幾乎是海盜的老窩,但從所有權上來說,台灣自古就是中國的領土。在明朝的行政管區中,澎湖島在福建省的管轄之下,澎湖島巡檢司管轄著台灣。鄭舜功明確記載了釣魚嶼為台灣的附屬小島。釣魚島為中國的領土,由此可以清楚知道。此類史料,中國的歷史地理學家肯定發現了不少。在《朝日亞洲評論》特集的卷首語「勿使尖閣成為日中正常化的障礙」一文中,作者極力妄圖抹煞「尖閣列島」在歷史上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其文曰:在共產國中,國家主義大抵強於歐美。捷克國的導遊圖中的一段文字頗讓人吃驚。文稱——我們的祖先一度曾控制了亞得里亞海至北海地區。我頗覺奇怪,細讀之下,原來這個大國是神聖羅馬帝國,捷克的首都布拉格也成了大帝國的首都。歷史主義在此尚討人喜歡,但若是世界各國現在仍主張自己全盛時期的版圖,恐怕是要引起很大的亂子的。尖閣問題也不能以歷史主義來對待。這篇文章給讀者的印象是:現代中國似乎主張歷史上中國最大的版圖所包容之處都是現在中國的領土。並且該雜誌編輯部所編的「尖閣列島問題年史」是從1872年日本政府封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開始的,而對於此前的自陳侃使錄以來有釣魚島為中國領土記載的很長一段時期,都隻字未提。這完全是對歷史的抹煞。據此年表稱,明治18年9月,沖繩縣令呈文內務卿,要求將此劃歸沖繩管區並建立國標。這是無稽之談。事實是,內務卿為建立國標,密令沖繩縣進行調查,對此,沖繩縣以此處可能是中國領土這一調查結果為由,提議緩建國標。此事本文也已詳細論述過了。此外,該年表還寫道,1886年3月,「海軍水路部的《環瀛水路志》發表了對尖閣列島的調查結果」。據此看來,這似乎確實是日本海軍獨立調查得來的結果,但實際上卻正如本文已明確指出的那樣,是抄譯《英國海軍水路志》的記述而來的。該年表中還稱:1896年4月1日,「沖繩縣施行敕令第十三號,沖繩縣知事把尖閣列島列入八重山郡,指定其為新國有地(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北小島)」。敕令第十三號云云等的荒謬之辭,本文已作辯明。《朝日亞洲評論》在如此抹煞歷史的同時,還對現在的事實進行了歪曲:「大多數關心國際問題的日本人,都不願提尖閣問題。可能是顧慮到會醜化中國或使生意蒙受損失。但有意見卻不說,並非為取信之道。」云云。關心國際關係的專家、歷史學家不願提及「尖閣」問題這也是事實。我把關於該問題的論文投到《歷史學研究》之後,總編因發表了這篇論文,在委員會受到了圍攻。要把考證出釣魚群島在歷史上是中國領土而非無主地的學術論文發表在專業雜誌上也並非易事。發生此類事情.並非由於日本人顧忌到中國。恰恰相反,而是因為他們必須看日本統治考、報界、右翼及日本共產黨的臉色行事。若要嚴格地以事實和道理來講.無論是從歷史學還是國際法的角度,都不能說釣魚群島是無主地,日本也不能根據無主地的規定對該島擁有領屑權。但如果不這樣說,就會遭到「損害國家利益」、「賣國奴」之類的中傷和迫害。領屬問題越尖銳,仗義執言就越容易受到迫害。在選舉議員時,仗義執言不一定能獲得選票。豈止如此,那些認為日本人沒有克服自身的虛假愛國主義以及認為其民眾的領土欲過強的人,對因在釣魚島問題上仗義執言可能會使選票大跌而害怕得不行。由於那些想成為議員候選人的政客及其政黨全都這麼認為,因此他們有的人像共產黨一樣,拚命大叫「尖閣是日本領土」.煽動「虛假的愛國主義」以撈取選票;而不甘墮落至此的人都沉默著。學者也並非是害怕中國,而是顧忌日本的國家主義和日共,害怕仗義執言,只有緊守「沉默是金」的箴言。聲稱反對「立場低下的國家主義」的《朝日亞洲評論》完全無視這些島嶼的歷史,不僅沒有刊登任何歷史論文,就連其年表中也斷然刪掉了說明該島為中國領土的事件,並在前文的卷頭語中煽動說:「專家們,不要被歷史所拘泥,大聲疾呼:這裡是日本的領土吧!」面對這種危險的情況,提倡反帝、反軍國主義及日中友好的人們挺身而出,渴望著公開宣講事實。「尖閣問題的歷史事實如何,在法律上淮是正確的,我們不太清楚,只能保持沉默」——不要再找此類借口了,不明白就調查研究,然後暢所欲言。這不是一個以不清楚就可以搪塞過去的問題。在現實中是否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軍國主義,是一個事關我們日本人民前途的決定性問題。(1972年6月11日追記。《中國研究月報》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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