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與書法
書法寫字書家漢字藝術
書法是以漢字為表現對象的線條造型藝術。由於它的表現對象是漢字,所以漢字是書家創作書法的唯一形體依託。這一點與一般的寫字是完全相同的。唯其如是,使一些不諳書法的人認為書法就是寫字,寫字就是書法。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寫字和書法雖然都是以漢字為依託進行的,卻是兩種不同的境界,彼此有著鮮明的界線和本質的區別。前者著重於實用的需要,具有規範化的意義;後者主要在於抒發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滿足人們的審美要求,是我國所特有的一門獨立的藝術形式。本文就寫字與書法藝術的聯繫和區別進行一些探討。書法之所以成為我國特有的造型藝術形式,與我國象形文字的特性及其發展、演變有著極大的關係。研究、探討寫字的聯繫與區別,就不能不研究我國文字的發生、發展以及源流變化。
人類傳遞信息、交流情感、說理記事的手段和形式,是伴隨著人類自身的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不斷演進的。最初是用動作、手勢、聲音等,以後又發展到了語言。語言的產生無疑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大飛躍,但它的功效只限於同一時間和空間,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以語言傳達意識,就遠不能滿足人們生產、生活和交際的需要了。當社會發展到需要把語言記錄下來傳播久遠的時候,文字也就應運萌生了。
繼語言而產生的傳遞信息和交流思想的工具便是結繩和契刻,進而轉變成為圖畫和文字。《易·繫辭下》記載:「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書契。」可以認為「書契」是我國古代最初的原始文字的萌芽。在屬於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村遺址發掘出的彩陶上,有一些刻畫記號,據郭沫若考證:「彩陶上的那些刻畫記號,肯定地說就是中國文字的起源,或中國原始文字的孑遺。」(引自《古代文字之辨證的發展》)。仰韶文化距今大約六千年左右,那麼,漢字的起源可以上推六千年以前了。隨著這種雛形文字的發展,逐漸取代了更為原始落後的「結繩記事」,成為人們更準確地表達意識的工具,並為文字的進一步發展、成熟奠定了基礎。
原始階段的文字,是以客觀物象作為造型基礎進行刻劃符號。《說文解字·序》曰:「依類象形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寢多也。」這種以事物的類型取象來製造的文字的方法稱之為「象形」,以象形的方法創製的文字謂之象形文字。由於象形造字本身的局限性,還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大規模使用文字的需求,於是除「象形」以外,又採用了「指事」「會意」「形聲」「假借」「轉注」等六種不同的造字方法,史稱「六書」,使文字不斷繁衍增多。「六書」創造出來的文字,雖然不完全是象形符號,但都是以客觀物象作為造型基礎,大多都有象形性。千姿百態的形意文字,其本身就有著分布結合、對稱均衡等美的要求,它雖然不是藝術品,但確實為藝術創作提供了比其它文字更廣闊的天地和可能。
正是由於漢字具有極大的藝術可塑性,才使人民群眾在長期的、大規模的書寫實踐中,特別是經過一代代書法大師創造性的艱辛勞動,把漢字書寫提高到了藝術的境界,從而與一般的文字書寫區別開來,使之由於以實用為主的文字元號轉化為以觀賞抒情為主的一門獨立的藝術形式。
二
上述不難看出,寫字與書法既有密切的聯繫,又有本質的區別。書法是在寫字的基礎上脫胎出來的,但並不是寫字的簡單延伸,而是質的飛躍和變化。總起來看,寫字與書法的區別在於:寫字是記錄語言文字元號系統的手段之一,是一種極重要的輔助性傳播和交際工具,以實用為其主要目的。書法是一門藝術,它和音樂、舞蹈、美術、建築、雕塑等一樣,可以為人們提供審美價值,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具體來講,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區別:
一是勞動的性質不同。寫字是以體力為主的簡單勞動。在寫字過程中,只要重複字的基本點畫,完成字的結構組合,使之成為合格的語符就可以了,無須在點畫安排上動腦筋,更不存在謀篇布局的問題。書法則是以腦力勞動為主的複雜的藝術創作活動。書家在創作過程中,大到整體作品的結構取象、分行布白,小到每一個字的點畫安排放置,都要在揮毫落墨之前凝神靜思,苦心經營。甚至還要根據書寫文字內容不同,對採用何種書體,也要進行反覆斟酌,醞釀構思。所謂意在筆前,字居心後,未作之始,結思成矣。明代項穆《書法雅言》云:書之心,主張布算,想像化裁,意在筆端,未形之象也;書之相,旋折進退,威儀神采,筆隨意發,既形之心也。可見作品要做到形神相依,意境為重,渾然一體,血脈貫通,是必須要動一番腦筋的。南宋姜夔在《續書譜》中說:藝之至,未始於精神通。也是講的這個道理。那種不欲書而書之,沒有感情的衝動,缺少藝術構思,為寫而寫,只能算作寫字而已,與書法藝術是無緣的,更不會創作出優秀的藝術作品來。
二是書寫的目的不同。寫字是為了準確地表述所要記錄的事物,其表達手段是通過書寫漢字的基本結構進行的。漢字的基本結構都有約定俗成的規範,書寫時只要做到點畫有別,撇豎分明,準確而清晰地寫出漢字字形即可。基本要求是,不能隨意增刪點畫的數量,改變點畫的長短或挪動點畫的位置,否則就會造成錯字或別字,至於寫的美不美則無傷大雅。所以寫字是寫漢字的基本結構。書法藝術則有抒發作者思想感情和供人觀賞的雙重目的。成功的書法作品,總是深切地凝聚著書家濡墨揮灑之際的真實實感。元人陳繹曾在《翰林要訣》中說:喜怒哀樂,各有分數。喜即氣和而字舒,怒則氣粗而字險,哀則氣鬱而字斂,樂則氣平而字麗。情有輕重,則字之斂舒險麗奕有淺深,變化無窮。這段話就非常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顏真卿的《祭侄文稿》和蘇軾的《寒食帖》之所以成為書法藝術的絕倫之作,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作品都充分地表現了他們當時波瀾起伏的情感變化。至於書法的觀賞性,現在已成為書法界的共識,我們從古今書法大家的的不朽之作和當今不同層次舉辦的書展中都可以得到領悟,這裡不再贅述。需要指出的是,由於書法的觀賞性,特別是抒情,每位書家因審美觀念、生活經歷、文化素養等的不同,在創作過程中,必然要對漢字的結構進行變動。就是寫楷書,也要講究偏旁的遠近,點現的高低、粗細,中宮的疏密,重心的虛實等等。至於草書則更是大刀闊斧地變動書體的結構,以深深打上個性的烙印。
三是兩者所包含的內容不同。寫字是記錄語符,在寫字的過程中,除了語符(文字)所表達的內容(字義)外,寫字本身並沒有自己特殊的內容。而書法的內容則十分豐富、複雜。它包括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的要素。在客觀方面,書法藝術的內容就是方塊漢字的字形,而非字音、字義,亦非客觀世界中的自然物象或自然物象之美,這是由書法藝術特定反映對象供給書家創作的題材所決定的;在主觀方面,書法藝術的內容就是書家精神世界中的審美意識,而非表現於政治、道德、倫理等抽象觀念中的階級意識,這是因為書法藝術創作在實際中僅受書家審美意識的調諧與制約。總之,書法藝術的內容是漢字的本身結構與書家的審美意識之完整統一。
四是技法的不同。一般的寫字,一個字的筆畫長一些短一些,粗一些細一些,上一些下一些,只要沒有違背文字結構的契約,便不妨礙其實用功能的正常發揮,因此它本身沒有特殊的技法。書法藝術則不然,它在歷代書家的實踐中逐步形成了許多的創作法則。比如用筆,其技法就紛繁多樣,有方圓、藏露、輕重、疾徐等變化。正是不同筆法的交雜運用,才能使寫出的點畫具有藝術的感染力。書法的表情態勢以及色澤、風韻等形象的表露,無不是通過用筆實現的。結合藝術創作過程來探討寫字與書法藝術的質的區別,從東漢蔡邕就開始了。《九勢》通篇幾乎都是講的用筆、轉筆、收筆的全過程,認為書法藝術的奧妙就在用筆之中。縱觀歷史,歷代書家都把用筆放在書法藝術頭等重要的地位。三國時期魏國的書家鍾繇提出了用筆者天也,流美者地也的用筆理論觀點。元代書法大家趙孟頫《蘭亭跋》說:「書法以用筆為上,結體亦須用功,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清代劉熙載在《藝概·書概》中說:「書重用筆,用之存乎其人,故善書者用筆,不善書者為筆所用。」以上都說明了書法藝術美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本質就在於用筆,也只有講究用筆才能使寫字成為藝術。又如結構。結構由點畫搭配構成,是和筆法相輔相成的。字體結構制約著筆法,同時,筆法又使結構具有各種姿態,美化了結構的各種形態,結構和用筆配合起來,可以使寫出來的字體,既有外表的形式美,又有內在的精神美。再如用墨。墨之於書法藝術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清代包世臣《藝舟雙楫》云:「然而畫法字法,本於筆,成於墨,則墨法尤工書藝一大關鍵矣,筆實則墨沉,筆飄則墨浮。」講求墨的農淡枯潤,可以增加字的色彩,使字有血有肉,經久保持潤澤。墨色的或濃或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構成書法家個人獨特的藝術風格,清代的劉墉和王文治就有「濃墨宰相」「淡墨探花」之美譽。書法技法是書法的內涵之一,不講用筆、結構和用墨的法度,信手亂畫,是不成為書法的,只有嫻熟的、巧妙的技法才能把書法的精神自由地表現出來。
五是學習的要求和過程不同。寫字,現在人們一般都是按照印刷楷體伴隨著識字進行學習的。漢字印刷楷體呈正方形,由點、橫、豎、撇、捺、提、折、鉤等八種基本筆畫構成。每一個規範漢字的筆畫是有定數的,在摹仿印刷楷體寫字的過程中,按先橫後豎筆畫的書寫順序,把構成不同漢字的筆畫數目寫夠就可以了。它的基本要求是橫平、豎直、方正、工整。進一步把行筆的速度加快便是行書的手寫體。書法的學習則要宗源取法。初學不外臨摹(清代周星蓮《臨池管見》),一般的要從臨摹楷書入手,學習點畫、結構的基本法則,進一步還要學習行、草、隸、篆等諸體。臨書到一定階段,還有個出貼的問題,在學習中不僅要學一家一派,而且還要學各家各派,多讀古今書學論著,只有在遍涉各家的基礎上,不斷吸收、融合、醞釀、貫通,才能創出自家之法。學習書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練出自己的風格來,需要有恆心有毅力,甚至要窮一生的精力才能攀上藝術的巔峰。 三
作為書法愛好者,少不了和同仁打交道,在和眾多的書法愛好者接觸過程中,發現了這樣一個問題,就是一些同志,特別是初學書法的朋友,對書法的特定含義比較模糊,誤認為寫字與書法屬於同一範疇,把兩者簡單地等同起來,以為寫字和書法同一回事,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有美醜的不同,因而缺乏書法意識。他們雖然練字很認真,也很勤奮,但進步很慢,收效甚微,效果與功夫不相一致,一分辛勞沒有得到一分「才」。他們之所以「事倍功半」,可能有選貼不當、方法不對頭等原因,但很重要的一個因素是他們頭腦中沒有確立起鮮明的書法意識。因為只有確立鮮明的書法觀念,才能加強對古今大師碑帖、墨寶的認識和理解;才能擺脫一般寫字的低標準,培養嚴謹、科學的書風,規範研習書法的行為;才能培養和激發創造精神,開拓性地探索前進;才能充分理解「功在字外」的道理,從而有意識地去搏覽群書,體察生活。因此,弄清寫字與書法的區別,強化書法意識,在思想上樹立鮮明的書法觀念,對於每一個書法愛好者,特別是初學的同志來說,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甚至關係到書法事業的成敗。寫這篇拙文,其目的也就在於此。
國家教育部對寫字三個基本要求:規範、端正、清楚。 《語文課程標準》明確要求:(3~4年級)階段要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範、端正、整潔。 寫字與書法是兩個有本質區別的概念。
寫字的目的是信息交流重實用性,書法的目的是創作、抒情和欣賞,重藝術性,寫字力求以最短時間和較少精力儘快達一目標,書法則需要以畢生的精力去探索目標無止境,寫字是由實用美向書法藝術美過渡的橋樑,但寫字卻不是書法。「寫字與書法這課題,在這幾年間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寫字的概念:就是要把學生的字寫得正確、清楚、而且把字寫所謂的好,就是要把字寫端正、美觀。怎樣讓學生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地練習,小學生要把字寫得正確、清楚、端正及美觀,其實並不是一件「苛求」的事。書法的概念:就是要注重藝術,它的要求做到奇異的變化,高深的草法,還要講究規範的筆畫,如:按、提、鋪、斂、方、園、轉、折、順、逆、徐及疾等十二種筆法。嚴謹匆造型,如:平正有致、收放聚散、奇險多姿、縱神貫氣、橫宕取勢、形離神合、收蓄凝重、瀟洒散落,別體生奇、字行配搭、體勢平衡及避讓相生等十二種形態。一張上乘的書法,既講筆法,又講字法,進而講行法和章法。字法就是結字之法,其簡要在乎穩而美,就要做到節奏美、形象美、氣韻美及意境美等。書法的成功,不單靠熟練的技巧,且要通過這些技巧和多種手法,構築出一個完美基礎。所以,寫字與書法的關係是量與質的關係,這個過程是量的積累過程,如果在寫字的基礎上再滲進了以上書法的要求,這時寫字就發生質變成了書法。將傳統的習字教育混同於書法教育,書法教育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不僅要求嚴格、程序複雜,而且過程漫長。書法教育最終目的是培養書法藝術家。而寫字教育相對來說要簡單得多,其目的只是要求把字寫得美觀、易認。從現代人的觀點而說,我們只須選一本現代的鋼筆字帖學習,養成一個良好的寫字習慣即可,但目前的寫字教育仍然帶有嚴重的「書法教育」的影子。 這位端著大學教師的架子,滿口吐著激憤言辭的*先生,原來不明白「寫字」、「書法」是文學常識中兩種不同層面的概念,竟把「寫字考級」,與「書法考級」混為一談,不丟人么?作為非專業的一般人士把「寫字」、「書法」當作一碼事,那也未可厚非,但是,作為授業解惑的教師就不同了。「小學是學習基礎知識的階段,習語文可以培養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學數學至少可以使他們知道怎麼買菜 ,而書法和音樂 、 美術 一樣,只需讓他們了解,無需用考試來強加於他們 。
寫字是書法的基礎,因此任何人學書法都必須從書寫規範字開始。可以說,要想學好書法必須學好寫字,不懂得寫字就莫論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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