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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

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 《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

作者:圓禮

一、序

二、學佛必發出離心菩提心

三、學佛必學解行證因果法則

四、從唯識契入具殊勝利益

五、總大乘境八識與三性

六、大乘行及大乘果略述

七、後記

一、序

本文試以唯識三自性為理入基礎,分析抉擇佛法染凈因果觀,以及探討如何將此做為指導日常修學實踐的行為準則。全文分為以下幾個部分:學佛必發出離心菩提心及具正知見,而後入佛陀教證二法;學佛必學解行證因果法則;欲深入了解抉擇必從法相唯識契入;法相唯識的根本準則即三自性;三自性中的佛教染凈因果觀;如何在學佛中指導修行和實踐;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以及結語。

關鍵字:唯識,三自性,染凈,因果。

二、學佛必發出離心菩提心

談到佛法修學,必然先要明確一點,即什麼是我們學佛的目的?證無上正等正覺,即證無上菩提,而發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的心,就是所謂無上菩提心。

大乘菩薩道要求我們學佛一定要發菩提心。然而菩提心的真實生起,要有出離心為前提。何謂出離心,就是出離輪迴之心。佛喻輪迴為火宅,故勸眾生觀輪迴苦、觀諸無常等,而發起解脫心,即發出離輪迴三界火宅永不墮入之心,仗此願力與相應行持,由三寶加被走向解脫。進而自求解脫並非究竟,無始時來我與一切眾生毒障所感,互為母子輾轉往複,因果展開惑業不斷,若有形則足以充破虛空。欲求自己一人解脫,而共業不得消減,解脫一刻,宿業顯現怨親阻撓,終為出離輪迴之羈絆。若能解明我與眾生無始以來有如此業緣,或善或惡,以及凈業種種交織纏縛,必發轉世間善惡為出世凈資,為一切如母有情解脫輪迴以至成佛,我願成佛之心。正如天親菩薩在《凈土論》中所說:「發菩提心即是願作佛心。願作佛心即是度眾生心」,又如曇鸞大師《往生論注》曰:「無量壽經三輩往生中,雖行有優劣,莫不皆發無上菩提之心。此無上菩提心,即是願作佛心。願作佛心,即是度眾生心。度眾生心,即攝取眾生生有佛國土心。是故願生彼安樂凈土者,要發無上菩提心也。若人不發無上菩提心,但聞彼國土受樂無間,為樂故願生,亦當不得往生也。」由此我們也可以了解,菩提心、度生心、成佛心,三心一味,是名三心。發如是心,可轉我凡夫之心為因地行人之心,可轉二乘牛跡水量之發心為大乘等同虛空之願力,可轉三過器為一乘器,則必然與諸佛菩薩慈悲相應,與龍天護法願力契合,依此而修證悟無生。

強調出離心及菩提心,一為符合佛陀勸化我凡夫眾生信佛學佛之旨,二為對治我凡夫眾生信佛學佛中障礙正信正修之無始業障,三尤為善計因果,得增上生,取證菩提。

具有針對意義的是,《攝大乘論》(以下簡稱《攝論》)為顯《阿毗達磨大乘經》之要義而著,尤其開端闡明「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P3)《攝大乘論疏》(以下簡稱《攝論疏》)作者王恩洋居士此處注曰:「何故說是教義?為顯大乘體大故。體謂體性,教理行果,是彼體也。體異聲聞,廣大甚深,令諸有情依是發起殊勝願行,殊勝智果,是故顯彼體大故說也。」又《攝論》云:「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攝論疏》析之曰:「故知大乘體大,異於二乘。」(P4)由此可知,若非大乘法器,若非發大乘菩提心,若非發願行持大乘菩薩道者,縱然世尊、菩薩等聖者開顯此大乘體大,也不得多少受用。故說,真實發出離心及菩提心,對學習大乘教法,具體到此處,對學習唯識義及三自性之染凈因果觀,實為必要前提。

何謂善計因果?學佛人素知:菩薩畏因,而凡夫畏果。正因為凡夫不知因果、不計因果,只憑有漏喜樂,甚至是染惡喜好而造作諸非法,所以無始以來積累了無邊不凈業果。若知因果,行為規範符合因果,以世間法而言,此凡夫眾生可積善業感招善果,生世間善道;若以出世法而言,轉有漏善為無漏凈,積資凈障,帶業往生,一生成就。

如何知因果、善計因果?若僅憑藉世間法之凡夫心,如一葉障目不見泰山,遠近皆無正道可言;或以自了漢之心,也勢必坐井觀天,不知天地為誰,難以深悟因果,難以生究竟信解而有真大丈夫作為。依出離心、菩提心,則能漸通因果,抉擇染凈,以大車乘取代步履,自他利益一生解脫,下世乘願圓滿成就。故此說出離心菩提心是學佛教證之必需前提,並且也是本文將要闡述之三自性中染凈因果觀,此一大乘唯識義理並希求正見修習的根本保證。

三、學佛必學解行證因果法則

發心義理如上說明之後,我們學佛時要明確的第二點,是必須要學解因果,按因果律做意及做事。為什麼?因果律在佛法中,是一大基礎法則,或稱其為佛法得以在世出世間宏化的平台。它是佛陀對世出世間萬有運行規則的開示,也是我們現住此凡夫界內做因地修學,以至後生佛國凈土繼續修行直至成就,整個過程中,遍及法界的客觀法則。面對這一平台、客觀法則,試想:一個不懂因果,不計因果,行為違逆因果規律的人,談何學佛,又談何得到佛法的利益呢。是故,「龍猛菩薩在《中觀寶鬘論》中曾有『無見墮惡趣,有見生善道』的教言,即沒有因果正見的人難免墮落惡趣,而有因果正見的人自然能往生善道。」(1)

三藏中佛菩薩,開示樸素因果法則之處比比皆是,涉及因地起修以及果地功德者博大精深。我們大家非常熟悉的《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中,地藏菩薩講說五無間罪因果報相以及發何種心得一世、三世以至多世福德,由此我凡夫才知曉何為善,何為惡,如何棄惡揚善。又如觀世音菩薩蒙佛加被在《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中開示以菩提心為因,成就千手千眼廣度眾生,以及經中對發心重要性的一再宣說,使我修學佛法者知曉菩薩道修行路上如何迅速積聚往生和成佛的凈業資糧。再如《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菩薩行願品》中「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痴,從身口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使我身披宿業的修行者了知修行應積資凈障二具圓滿。以及世尊專門宣說因果的《百業經》中,百餘個公案,所涉及者,上起佛陀七眾弟子,仙人國王,下至妓女獵人等,所涉及事包羅萬象。凡此種種,都是佛菩薩諸聖者基於因果法則對我凡夫,從善惡染雜之因地,救撥出離以至究竟證果的珍貴開示。是否可以這樣說,凡三藏所言,皆以因果為基次第展開,從初發心至究竟位,莫不如此。修如此,不修也如此,世間如此,出世間仍然如此,唯有證得佛陀果位,一切無明皆破盡時,才真做到自在。所以對於因果的深入聞思以及在實踐中抉擇鍛煉,是應該從現在起直至成佛始終不輟的修行要務。而這個自在,卻不是我凡夫所謂的自由無束。縱然是世尊本師,示現宏化之時,也不免馬麥之報。故《瑜伽師地論》卷第38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即示此普遍真理。我學佛人,對因果雖然經常耳聞並屢屢談及,但是否真的尊重因果,善於抉擇因果之事呢?其實未必,甚至遠遠沒有做到,而是時常仍然表現為真切凡夫特色,即只知畏果談果色變,但少去思維如何在因上杜絕惡果的產生,或者思維比較粗淺,這是我們應該發現的問題,並且應該及早地對治。

其實無論是從哪一理路入手,因果對於學佛人無疑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因果的法相又是如何,它們之間如何作用二者關係是怎麼樣的呢?既然本文主題是談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那麼基於唯識對染凈因果的闡述則是本文詳及之處,目的無非都是為了端正知見,結合個人實際,把正確的認知融入到日常的修行當中,實現聞思修的有機結合和對佛法的如法修學。

即已知因果對於學佛,至關重要,那麼我凡夫學人,就應當學因果,重因果,行不逆因果。進而,我願發大乘菩提心修學佛法的因地行人,更應當深韻因果法則,通達此中法相原委,並如藏傳佛法祖師蓮花生大士所言那樣,發心如虛空般,抉擇則精如細粉。精如細粉,也正是上節所指善計因果之義。

四、從唯識契入具殊勝利益

發菩提心,欲期精細抉擇染凈因果,以實現現世解脫,以至證其所願。如是,以唯識義助行,所獲利益,以及方便,其殊勝不可思議。後皆以此依願漸入大乘唯識。

太虛大師謂大乘普度成佛心法有三義,一者一切法自性空義,二者一切法唯識現義,三者一切法大總持義。此三者中第二,一切法唯識現義,「空中幻起之因緣有法,亦即因緣生法之究竟義」,即當前所說之唯識。所攝種種因果以及染凈皆在其中。

然而當前有人因聽說中觀勝於唯識,即舍唯識而學中觀,或有人因自身因緣與唯識較厚,或不服前者之說,即舍中觀而向唯識。若以大乘普度成佛心法較計,此二者皆墮一邊,暫時非大乘圓滿法器。如果真實步入大乘菩薩中正之道,非生普遍平等信,及最終圓滿取證願不可。由個人因緣所感,現在或學唯識,或學中觀,或二者都有興趣,以自身學佛而言,全無不可,若先以一門深入而後求得門門通達,可初選其一再選余者。因一切法自性空,與一切法唯識現,皆由如來自性流露,皆是清凈法甘乳,不因我眾生之染執而有增減,而分高下,唯眾生根機不同,而分別應緣施教。

另外,我以初學淺見個人以為,唯識理論精深,體系嚴密,稱謂及概念種類繁多,其義頗豐,如《百法明門論》。若以學問心測試,則與解脫及大乘行持了不相應。雖然我是唯識初學者,但前所發心牢記不忘,縱然學到唯識一偈一句也期運用於實踐之中,不將佛說種種殊勝殊勝語之唯識義,經己手淪為歷史考證材料或者說食數寶之談資。辨析唯識法相因由,檢擇自己身口意行,以此不負三寶及前輩聖賢著書立論之悲心苦心。

而從唯識入大乘道取證菩提之利益,於《攝論》及《攝論疏》中可見一斑。

如《攝論》云:「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攝論疏》P3-4),此中十者,謂所知依、所知相、入所知相、彼入因果、彼因果修差別、即於是如修差別中增上戒、即於是如修差別中增上心、即於是如修差別中增上慧、彼果斷及彼果智。而此十相殊勝殊勝語,《攝論》云:「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攝論疏》P4)。《攝論疏》曰:「由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方顯大乘真是佛語」(《攝論疏》P6)。

由以上故知,此因緣生法之究竟義,唯大乘中有二乘中無,十相殊勝攝大乘已,依止修學證悟菩提殊勝無比。

五、總大乘境八識與三性

如《攝論疏》曰:「諸所有法不出識量,是故總說彼為所知。依有二義,一者為因,正生諸法。二者增上,助令生起」,「三種自性為所知相體者。相謂體相,假實真妄,一異有無等所知之相,名所知相」,「唯識性名入所知相體者,入謂證得。彼三自性體相甚深,云何方能真實證得?要觀唯識性故,方能證入,故名入所知相」。(《攝論疏》P5)又如《攝論疏》曰:「大乘教海,但由境行果三而概括盡。」(《攝論疏》P7)由此而後,諸相殊勝皆為應行應證。若總體而論,此所知依即阿賴耶識及所知相即三自性二者,為大乘境;入所知相彼入因果彼修差別增上三學,此六者為大乘行;而彼果斷及彼果智二者,為大乘果。因為緣無上殊勝境界,才能開始無上殊勝行持,因為有了無上殊勝行持,才能證到無上殊勝果位。以境行果三者顯緣、因、果之法義,並攝大乘竟。若次第而言,對阿賴耶識即所知依諸法因先行通達,才可以對緣所生諸法生起正確的智慧,即不會被邪因、無因、不平等因等錯誤認識誤導,也能夠遠離增益損減二邊的過失。也就是說,學大乘佛法者應該先對諸法因,及緣所生法二者建立正見,後面的修行方能正確無誤如期取證。至於其後的漸次修學,觀唯識性令心解脫成就無上正等菩提之種種行持以及果德,皆視其立基於對阿賴耶識及三自性的正確認識上。以下分別詳細辨析大乘境之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以及大乘境之所知相即三自性。

在《攝大乘論疏》中,以及在本文中,為什麼闡述三性中的染凈因果觀,一定要先說八識即阿賴耶識呢?原因如下。

《攝論》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盤證得。」及「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P9)《攝論疏》曰:「心心所等染凈諸法,平等所依。由彼持種,起現行故。由此有諸趣,人、天、地獄、餓鬼、畜生、是為諸趣。」、「設離此識,無有諸趣,及涅盤證得者,及由此識故,有涅盤證得。諸趣因果滅盡解脫,是為涅盤。」及「謂如是識,由能受持諸法薰習,故能攝藏諸法令彼生已而不斷滅,習氣相續恆住識中,遇緣還能起諸法故。」、「此識具有諸法習氣,為一切後生現法種子故。」

阿賴耶識,也稱為一切種子識。因為此識持一切種子,為一切種子集合。種子成熟即起現行,從因果上講類似於種瓜得瓜、瓜熟蒂落的道理。而諸法被此識攝藏,即具有諸法習氣。前前者為後後者種子,後後者為前前者現行。也就是說,種子有因意,現行有果意,是染也好,是凈也好,前種後結,再種再結,如此展開下去,若是染因則結染果,即六趣尤其三途,若是凈因則結道果,舍此阿賴耶識轉依成道。

此識有三藏,即能藏,所藏及執藏。能藏者,此識貯藏萬法種子,此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所藏者,種子起現行,受七轉識熏習,受熏的新種子再藏入此識,此時新種子是能藏,此識是所藏;執藏者,第七識妄執第八識見分為「我」,就第七識執持此識來說,稱為執藏,亦稱我愛執藏。阿賴耶識攝持萬法種子,生起萬法,此稱之為「賴耶緣起」。事實上,所謂識者,祗是一種功能。此功能在潛伏狀態時,不稱識而稱種子,當種子發生作用,生起「現行」時,不稱種子而稱識。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此潛在功能發生作用的名稱。種子生現行,生出阿賴耶識的識體,這在識變中稱為「因能變」;因能變的同時,阿賴耶識生出前七識,同時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這在識變中稱為「果能變」。相分是宇宙萬法的差別相狀,見分是主觀的認識作用。由主觀的認識作用的見分,去認識客觀的萬法相狀的相分,此時始有所謂宇宙人生。這種阿賴耶識中的萬法種子、仗因托緣生起現象世界的作用,就是阿賴耶緣起。

以識之見分執識之相分,正所謂萬法唯識之意。也正是為什麼談到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時,要先談八識。離八識無三界,離三界無涅盤可得。一切世出世間、輪迴解脫、染業凈業,以至魔佛之間,無不對立而生,若一切對立消亡,何談境行及果?

其中八識者,眼、耳、鼻、舌、身、意、末那及阿賴耶識,前五識了別色境但不生測度計較,由第六意識與前識配合繼而分別山河大地寰宇塵埃,生一切名、質法則;末那識常執阿賴耶識為我,縱然無夢睡眠之中也是如此。因知有此執阿賴耶識為我,故知有末那識。而阿賴耶識者,因其無法不包,無種不納,染凈同理,凡聖共由,且具能藏、所藏、執藏三種效用,故稱其為阿賴耶識,漢譯名為藏識。《攝論疏》曰:「即以能藏所藏義故,得阿賴耶名,非是阿賴耶識為諸法因果體性也。」(P10)。又其性為無覆無記,種子有善有惡,但本識無善無惡。善惡分別,皆來自第六意識計較,又因第七末那識常執第八阿賴耶識為我,隨流轉故,雖眾生皆具八識但各自因緣不同,所感果報各異,再入阿賴耶識聚集輾轉演化。而通說此前五六七八識本性、功用,關係,針對普遍而言,並無不同。阿賴耶識,更是種子現行以及執持總集,謂因緣果報之海洋,上三途在此,下三途也在此。凡三界由此現行,聖道果也由此得成,至不執此識為我。故此大乘境,大乘學佛者應當悉知。

一切法海聚八識,見分相分一體執,妄分主客生情界,共存共亡復何時。

而此處「諸法」, 即唯識中的三性。如《攝論疏》曰:「諸所知法,雖無量種。概說其相,總略為三。(P51)」依他起性、遍即執性和圓成實性。

依他起性者,依他起之「他」,指因緣而言。即依因緣而生起之法,曰「依他起」。《攝論》云:「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及《攝論疏》曰:「諸識皆用所知依中所說名言薰習種子為因而生」、「離此諸識者無彼界趣等也」、「以彼但有虛妄分別生,唯識所變現故。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者,為遍計所執自性所依。非有似有,由識顯現,故名顯現。如是一切,統名依他起相。」(P51)所謂「非有似有,由識顯現,故名顯現」,與依因緣生而自性空有相通之處,大乘義得以張顯。

又如《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云:「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此依他起性,屬於有為法,即眾緣造作之法。在百法中,除六無為法外,其他九十四法皆攝於此性之中。此六無為法是: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和真如(《大乘百法明門論講記》P10,廣超法師)。而在唯識上,所謂眾緣,指的是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等四緣而說的。心法生起,須具足四緣;色法生起,只須因緣、增上緣二緣。故知一切有為的現象,皆由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離散則而壞滅。因此,即一切諸法,有而非有、無而非無。在佛教經論中,常有「如幻假有、非有似有、假有無實」的說法。

依他起性可分為染分、凈分二種:染分依他,指依虛妄分別之緣而生起的有漏雜染之法;凈分依他,指依聖智之緣而生起的無漏純凈之法。凡夫若不學佛,則不知何為有漏無漏、染污清凈、善法惡法、煩惱菩提,乃至轉凡成聖等等,更不懂得依因緣而生法隨其凈分依他,可脫凡夫之累,可入解脫之道,可得涅盤之果,反而是繼續執八識為真我,於起心動念之中妄計分別,造諸染污,成熟輪迴果報,生生世世,彼此趣中不停輾轉。

遍計所執性者,凡夫之妄情,周遍計度種種因緣生起之諸法,執取為實有,曰遍計所執性。《攝論》云:「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P52)《攝論疏》曰:「當知彼似義即是遍計所執相,本來非有,但由遍計顯現似有故,即是依他起相當所起增益執,是為遍計所執相」(P52)這是說,意識於依他起法上周遍計度,不能如實觀察,錯誤地執有實我實法,將本來不實有的,通過識執其為實有,而如假相般的顯現出來,所謂相似。《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曰:「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唯識三十頌》稱:「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成唯識論》卷八解釋此頌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故名彼彼。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教推征不可得故。」釋文意謂:一般人把世間事事物物,都認為是實有,妄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為實我、實法,因而周遍計度。實則這一切都是「唯識所變」,是有情虛妄分別所造成的,此謂之遍計所執性。

十大論師對以上一頌的解說並不一致,難陀分遍計所執性為能遍計與所遍計兩門;而護法、安慧則分為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三門。難陀以上頌的首句是明能遍計,其餘三句是明所遍計。所謂「遍計種種物」者,就是實我實法;而護法、安慧則以上頌首句是名能遍計,次句是明遍計所執之境,而三四句是說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都是無體性之法。但無論如何劃分,此遍計所執性,總說為妄,為障,為有漏,為煩惱因,為眾生業,當破當得解脫。

現實生活中,處處有遍計所執。例如我們走在外面,眼睛看到高樓林立,街道縱橫,人來人往,車水馬龍,這中間又接人待物,或談笑風生,或愁眉不展,或沉默不語,或趾高氣揚,無不落入凡夫的遍計所執,即普遍的分別計度之中。而我們能遍計者是識,所遍計者是色相及法。雖然識及相法皆依他而起,但當我們以能遍計的識分別計度所遍計的相及法時,我們就落入了遍計所執狀態之中。如《攝論》云:「複次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P63)其內在表現為我法二執。當我們對事物,包括名相及本質二者,產生實執時,我們就認為事物即有真實存在的名,又有真實存在的本質,並且事物的名相及本質相互關聯。而實際上,無論是事物的名還是質,都是唯識所現,阿賴耶識總現別現的相似法而以。所以我們遍計的是非法,非真相,我們以假當真,以虛為實,因此顛倒往複。而我法二執,必起三毒二障礙,即貪嗔痴,煩惱障與所知障。而第六意識在此,完全展示出了它的功用。《攝論》云:「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P63)因前五識眼耳鼻舌身者,有識無分別,第八阿賴耶識無覆無記,同樣無善惡計較;唯有第六意識及第七末那識能分別。而第七末那識執賴耶識為真我,而並不為凡夫察覺。

說到遍計所執,再次提出第六意識的問題。在凡夫眾生的生死輪迴的流變中,雖然它的妙用廣大甚深,但大致分析起來,不同以下三類:第一,認識分別的意識。第二,在分別的過程中,同時伴隨著有染凈之法,如貪等煩惱,或信等善法。由這樣的意識心導引造作種種的行為,造作種種的善惡業。第三,凡夫眾生所造就的善惡業必能在後後之生招感苦樂之果,使凡夫眾生在三界九地中承受不同的苦樂。綜上可知,意識的作用有三個方面,即認識→作業→受果。意識所受的業果,在唯識裡面叫異熟生。

所以第六意識,才是凡夫眾生能遍計執者。若意識於此能執、所執上生起了虛妄分別,毒障並發,執假為真,相互配合,就因此造業感果。我們焉有不輪迴的道理呢?如果說認識大乘境即八識與三性是修學佛法的學處,那麼針對第六意識的觀察與看護,則是學佛道路上的下手處,而且是關鍵的下手處。

若能了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明白染從何來,凈從何來,因果不虛的道理,自然會棄染污而持凈,轉輪迴意識為解脫意識,發出離、菩提心並且樹立正知見為因,以依他起性之凈分作助伴,懺宿業積資糧發願我與一切離苦得樂證妙道果。

圓成實性者,圓成自性,指真如具有圓滿、成就、真實等三種性質,即:一、圓滿,諸法之相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體,不通余處;相對於此,真如之妙理則可周遍四處。二、成就,諸法具有空、無常、無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實體常住,無生滅作用。三、真實,諸法之體虛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

圓成實性為空煩惱、所知二障而顯的真理,亦即諸法真實的體性。此亦名真如、實相、法界、法性、皆同體而異名,為圓滿成就諸法功德之實性,故名圓成實性。《攝論》云:「此中何者圓成實相?謂即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有性。」《攝論疏》曰:「遍計所執似義之相,依他起相上永無所有。即此無義之相是依他起相真實自性,是為圓成實相。」(P53)又《解深密經一切法相品》云:「云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成唯識論》卷八曰:「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又曰:「實相真如,謂無二我所顯。」故我空、法空所顯示的諸法真實的性質,就是圓成實性。《唯識三十頌》頌文曰:「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也即是說,在依他起性上,恆常脫離遍計所執性,就是圓成實性。這一點在《碧岩錄》卷四三十四則「仰山問僧曾游山否」中也有述及:「。。。永嘉又道:「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痕垢盡時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即真。。。」此處正是指明三性關係,永嘉謂「心」者,可做《攝論疏》之「識」解。法為塵為虛幻為垢,心雖稱其為根,然仍不外鏡上之痕解。鏡上之痕垢不復存在時,所謂心法雙忘,即是前面所說的「見分相分」不復存在,能所雙亡之意。總歸是對佛法所說的證悟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後的法界實相,佛證也。

佛說唯識,以三性觀察法界芸芸。那麼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和圓成實自性三者之間,我們應該了知哪些基本要義呢?

三性之假實說:《攝論疏》曰:「無性雲,如是三相又名遍計所執自性,分別自性,法性自性,如次即是應知應斷應證三法。」(P52)何為應知應斷及應證呢?《顯揚聖教論》卷六曰:「三自體成立,差別業隱密,方便攝別異,是各有多種。」其中「別異者」,即是:「謂遍計所執自體。唯正應知。依他起自體。應知及應斷。圓成實自體。應知及應做證。如是悟入俗諦勝義諦已。」此中遍計為妄有,依他為假有,圓成為實有。

《成唯識論》卷八云:「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P23)

三性之異同說:《攝論疏》曰:「此辨三性同異。雲此三性非異非不異者,謂即此一依他起,由緣生義故成依他起,由遍計所緣相及所遍計故成遍計所執,如所遍計依他起上畢竟無彼即彼無性之性是其實性故成圓成實。是故三性,非異亦非不異。」「又三性非一異者,不離依他起外別有遍計圓成,故非異。遍計非有,依圓有故;圓成唯凈,依他遍計是染故;更有常等差別,故非不異。」(P64) 遍計執自性即是將虛幻假相生滅法執為實我實法。如同對於繩子,將其妄執為蛇一樣。而實我法,是離開心及心所見分相分等等,全無自性,如同繩子之外無有實在的蛇一樣。而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譬如麻與繩子、水和波一樣,即非是一,也非是二,非一非異義也。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亦復如是。如果說二者是異,則真如不是依他起的實性,就象說水不是波所依的體性一樣;如果說二者不異,則圓成實也成了無常,如波有生滅,水也有生滅一樣,這豈是正理呢?只有當我們沒有通達遍計執本空時,沒證得圓成實真理時,才會用有漏思惟認識依他起性與圓成實性之異同,或認為異,或認為同,與實相比較,皆墮一邊。三性中,只有真正證得圓成實性,才能了知依他起的如幻如化,亦假亦真。

三性與六法:《成唯識論》卷八曰:三性六法,相攝云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無為,皆有妄執緣生理故。(P20)

三性與二智所行:《成唯識論》卷八曰:如是三性,何智所行?遍計所執,都非智所行。以無自體,非所緣緣故。愚夫執有,聖者達無;亦得說為凡聖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圓成實性,唯聖智境。(P23)

三性與二諦相攝:《成唯識論》卷八曰:此三云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是應知即此三性。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真如。勝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盤。勝即義故。三、行勝義。謂聖道。勝為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P23)

三性與四諦相攝:《成唯識論》卷八曰:三性、四諦、相攝云何?四中一一,皆具三性。且苦諦中,無常等四,各有三性。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性常無故。二、起盡無常。有生滅故。三、垢凈無常。位轉變故。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執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空。性非有故。二、異性空。與妄所執自性異故。三、自性空。二空所顯為自性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我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為自相故。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執彼習氣,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系集。謂未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三、本性滅。謂真如故。道諦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計所執故。二、永斷道。能斷依他起故。三、作證道。能證圓成實故。然遍知道,亦通後二。七三、三性、如次配釋。今於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實,如理應知。(P23)

三性與四真實相攝:《成唯識論》卷八曰:又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三性,相攝云何?世間道理所成真實,依他起攝。三事攝故。二障凈智所行真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辯中邊論,說初真實,唯初性攝。共所執故。第二真實,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凈故。後二真實,唯屬第三。(P22) 此中四真實者,《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列舉四種真實,即:一、世間真實,又作世間極成真實、世間所成真實。即一般世間所共同認定者,如自古以來見火則稱火,而不言水,此乃由名言決定而自他共同認定之真實。二、道理真實,又作道理極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即世間一切智者,以現量、比量、聖教量等隨宜方便造書論議,而建立之證成道理。三、煩惱障凈智所行真實,即一切聲聞、緣覺以無漏之方便智、正智、後得世間智所行之境界,能破除煩惱障,得智清凈,及證得無礙智。四、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即解脫所知障而顯發中道之理,此為真實智所行之境界。世間、道理兩種真實,攝於相、名、分別之三事;煩惱障凈智所行、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攝於正智、真如二事,故前二真實攝於依他起性,後二真實攝於圓成實性。

三性與三解脫門相攝:《成唯識論》卷八曰: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云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願相,如次應知。(P23) 三解脫門,指得解脫到涅盤的三種法門。略稱三解脫、三脫門,即空、無相、無願三門。三解脫門乃依無漏之空、無相、無願等三昧而入,此三昧猶如門戶之能入解脫,故稱三解脫門。其又是三種進入解脫境界的智門。空解脫門,是了達諸法本空,而不著於空;無願解脫門,是了知諸法幻有,而無所願求;無相解脫門,是了知諸法無相,而無不相,入於中道。三性與三解脫門如是相攝。

三性與中道:唯識以三性為中道,即是把中道和三自性三無性結合起來,稱三性中道。《成唯識論》卷七曰:「遠離增減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無偏執故。」唯識以「萬法唯識所變」,客觀的事物本不存在,偏執之人認為是實有,這即是增;唯識以世間萬法是因緣和合的假有,偏執的人認為是空,這即是減。遠離增減非空非有,才是中道。《成唯識論》卷七又曰:「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此中三無性,在本文前面並沒有提及,但三無性確是唯識教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此處略說。

《楞伽經》以及唯識論典中,對遍等三性之有法而說相等三無性之空義:一、相無性,遍計所執性之法,如認繩為蛇之相,其相非實有,故名其為相無性。二、生無性,一切諸法,不關於本來妄心,由因緣相和而生者,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之法本為因緣生。即然是因緣生就無實性,恰如繩為因緣生,本無繩之實體,故名為生無性。三、勝義無性,真如為圓為常,為一切有為法之實性,故謂之圓成實性。離此圓成實性,一切有無之諸相,名為勝義無性。勝義者,名於圓成實性。圓成實性為絕待之法,故不帶何等之相,如麻中本來沒有蛇與繩的相,即空真如也。三無性,又名相無性,無自然性,法無性。《唯識論》卷九曰:「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稱三無性,謂即相生勝我無性。」(絕待:絕諸對待。絕一切兩方對立的意思。如黑白、大小、善惡等等皆為對立。絕待是真如平等,無法可得,故絕諸對待,簡稱絕待。與絕對同義。)

《唯識三十論》的頌文為:「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從究竟意義上說,三無性所要空的仍是遍計所執性,因為依他起性是緣起有,圓成實性是真實有,唯有遍計所執性才是空的。正如《辯中邊論·辨真實品》所說,「許於三自性,唯一常非有」。三性中唯有遍計所執是從來沒有的;而依他起是「一有而不真」,不是真實不變的有;圓成實是真實有,是「一有無真實」,但真實有必須透過無遍計執相去認識,將我法二執空去之後才能顯現。在三性中,一為根本沒有,一為因緣假有,一為真實有。

由此可見,唯識宗對空有的認識是建立於中道之上,既認識到有,也認識到空。認為一切皆空或一切皆有,都是不究竟的,只是方便說。事實上,中觀宗也講到緣起有,但兩者的不同在於,唯識宗強調的是緣起有、勝義有;而中觀著重從空的角度來談,強調的是空。而中道實相是非空非有,唯識宗所說的勝義有,是超越了空和有;中觀宗所說的無自性空,同樣不落空有兩邊。」(《唯識三十論》濟群法師著)

說八識,談三自性,甚至是三無性,還都是在文字上說,在解義上探求,如果是說實證,還無有是處。但正見對於修學,至關重要。所以在此還是要說要談,從淺入深,從表及里。希望以此對學佛的信心,大乘的願心,以及真實的行持,有儘可能大的助益。本文談的是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其實寫到這裡,已經將大乘境即八識和三自性很粗略地描述一翻了。如果問哪裡有染凈,因里涉及到了因果的話,如果具體地說,八識為雜染集合,三性中實無者為虛實為染,實有者為真實為凈,余者當依真義觀察。如果總括地說,其實以上所述及的,全在因果之中,以上所展開的,非染即凈,或染或凈,無非染凈。非染即凈者,為假者,為虛者,即染;為真實者即凈。或染或凈者,若從染說,一切文字以及表達皆為染,因為未證,徒口說而以;若從凈說,一切所述皆依聖言量,所依不違,所願不違,所行不違,畢竟不違凈義,畢竟為凈所攝故。無非染凈者,現在樹立正知見,發心依正見依願心,努力修學佛法,實踐佛法所學,即是學佛正道,以一顆虔卑心求教,以一顆恭敬心面對,染亦是凈,無非染凈,但做無妨,一切皆在三寶攝持中。既然我們學習唯識,那麼就以三性面對一切諸法及情器兩界,以清楚明了的十殊勝解悟真如,即緣起性空義。

如上所述,皆為總大乘境,若正樹立,則不墮增損二邊。然後依正道法行持,證得究竟義。中觀以二諦觀察情器兩界及世出世法,唯識則以三自性觀察。前已知三自性即一切法為何,下面本應說如何依正道法行持以便對其圓滿證悟。但限於本文篇幅,不再詳細展開,擇其要點簡單闡述。這對於深入認識三自性中的染凈因果觀大有助益。

六、大乘行及大乘果略述

這部分內容的內容主要以《攝論》第四章「入所知相分第四」至第十一章「彼果智分第十一」為依,並通過《攝論疏》對此的詳細詮釋,試作略述。在此之初,當知以下一切所述大乘行持及大乘果德,皆為聚集凈業行果,消解雜染對立,轉識成智,轉凡為聖故說。

《攝論》云:「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攝論疏》在此對這段開示做了言簡意賅的解釋,試解如下。入所知相,就是多聞熏習,如理作意,因為入所知相者,是由此悟入,如此悟入,所以將多聞熏習和如理作意,稱為入所知相。依照多聞熏習的方法,生起如理作意。這並非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所攝,因為阿賴耶識為雜染法依,而多聞熏習及如理作意是最凈法界等流性,所以二者不同。但與阿賴耶識有功用相同之意,多聞熏習與如理作意是當來凈法種子故。

似法似義者,以意言為體。此處意言,即意以名想言說為所緣相。此似法似義意言者,似所取事。所取事、即所知相,即是遍計所執、依他起與圓成實自性三者。這兩句的意思是說:諸菩薩大乘行者,為了要悟入所知相(即三自性),親近善友,聽聞正法,即依多聞熏習為因,而生起如理作意。因有如理作意,就可以在識上有相似於三自性的,以意言為體的相似次第的法,以及相似意義的無我性等。此即是似所取事影像相生起,即在識上有三自性影像生起,這是由以名想言說為所緣想的意言所攝的。再通俗地說,就是因為前面已經將八識與三自性的名相意思做了一定程度的了解,雖然不是證悟到的,但在意識中已經有了相似的影像。有了這些相似的影像後,通過多聞熏習和如理作意,加之親近善知識如法修證,這些相信的影像就會逐漸被校正為真實的法義,也即是親證三自性的真實義理。

因為這樣的意言現前生起,就能如實遍知三自性義。從此以後,便能實證諸法實相,這就是見道。所謂見道、修道、無學道合稱為二乘三道,見道以前為凡夫,入見道以後則為聖者,此為從二乘而言。當知此即是加行道,但這還只是能入門,並非是已入門。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及勝進道四者,為大乘四道。所謂加行道,又稱方便道。即於無間道之前,為求斷除煩惱,而行準備之修行。此是從大乘菩薩道而論。其理相攝相關。

依多聞熏習生起如理作意,此點與《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的多聞利益,實為異口同聲之說。《廣論》云:「由聞知諸法,由聞遮諸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磐。」多聞如燈,可亮暗室。凡夫如盲,處無燈暗室時,一切所知皆不可靠,借明燈方能辨別室內真相,打開出離之門。故而,多聞熏習和如理作意,是我們學佛的方法論,入道燈。

在此要了解的一些問題歸納如下(《攝論疏》P94)。

1,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即,誰能悟入三自性?答:唯有菩薩,凡夫聲聞皆不能悟。並非是已入地的菩薩,或者無此種性者,能得悟入。只有那些善備福智資糧的菩薩才能悟入。如何是善備福智資糧呢?一於大乘法教多聞熏習相續,二已經得逢事(奉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三於大乘教已得一向決定勝解。並應依善友力,作意力及依持力悟入。而作意力者,即是一向決定勝解。

2,何入能入?即以何境界為所緣處,及何位處而能悟入?於大乘法相,生起有見似法似義意言為所緣處,得能悟入。大乘法相等所生起者,即是最凈法界等流多聞熏習等所生起義。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者,能夠入位處也。四者依次由能悟入至正悟入,至悟入功能,最終已悟入果,逐一悟入。

3,由何能入?此處是說悟入之因,要由福智善根力所任持方得悟入。以三相練磨心對治三種退屈心,堅持進取直到悟入三自性中。三種退屈是:由觀無上菩提極難證覺而生退屈,由觀波羅密多菩薩勝行極難修行而生退屈,觀於無上廣大佛果極難成滿而生退屈三者。對治此三種退屈心的三相練磨心為:一者觀於無量處世界無量數有情,剎那剎那皆有證得無上菩提者,他們即是丈夫我也一樣如是,有作為者就是這樣的,怎麼能對此生退屈心呢?即此練磨彼屈弱心,猛勇奮發,發起大願;二者觀察施等波羅密多,雖若難行甚奇希有,然而若有得自他一體清凈意樂者,於行施等波羅密都無所難。就象母親對等兒子一樣,意樂勝故,一切能施,都不求回報。如是意樂我今已得到,我觀有情一切苦樂失德,無一不象自己親身感受到一樣,皆樂拔濟,如此雖然少用功力也能修習施等六波羅密多,令得圓滿。此處少用功夫,是說不通過勉強加力,也能行六波羅密多。由此練磨第二種退屈心,猛勇憤發,發起勝行;三者觀察世間有情,若有成就種種有障善者(有漏善報),在命終時便有人天可愛異熟身相圓滿而生。世間得有漏善果尚且如此美好,何況出世無漏大善果呢?我既然能修無障妙善,怎麼會證不到三十二相八十隨好十力四無畏等圓滿佛果呢?此無障礙善者,就是大乘無漏善,俱斷一切煩惱所知障功德。以彼劣因,況此勝善,所以於佛果練心無退,猛勇求證。如是三練磨心當精進發願行持。

4,由何云何而得悟入?由何者,能入因;云何者,能入方便?此中止觀作意就是能入之因,也是入之方便。

如上諸問等等,都是從因地悟入三自性之關鍵問題。也是從妄想執著雜染八識,依正確方法進行大乘佛法學修之道,培修清凈福智資糧,最終取證無上菩提的關鍵問題。此亦正了知大乘境後,進行大乘行持的開端及次第導示。

其下,《攝論》及《疏》舉:因地菩薩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至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之微細品類,亦當除遣。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後至似唯識亦不得生,由是因緣一切義無分別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悟入所知相,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一切菩薩平等心性,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菩薩見道。再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經無量劫數數修習,而得轉依,最終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

入所知相,由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六波羅密多入唯識性。以此六者對治諸障為因,成彼入果。依前者順生後者,故有此六次第,善發無量福智資糧。依此修學,所得勝利,乃至成佛。若細分辨,初辯其數,次辯其相,三辯其次第,四訓釋名言,五辯修習,六辯差別,七辯相攝,八辯所治,九辯勝利,十辯互相抉擇,得決定勝義。

菩薩依此而修,自然顯現修道所有次第差別。為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立能對治十種功德為十地菩薩位。十種無明所治障者,一異生性障,二邪行障,三暗鈍障,四微細煩惱現行障,五於下乘般涅盤障,六粗相現行障,七細相現行障,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九利他中不欲行障,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如是無明,迷法界起,若證法界,斷此無明。」(《攝論疏》P121)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密多,後四地中所修四種,方便善巧波羅密多,願波羅密多,力波羅密多及智波羅密多,依次求無上正等菩提、發種種微妙大願、令六波羅密多無間現行,並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故,為波羅密多藏所攝收。(《攝論疏》P125)

如是修行,歷三無數大劫,經勝解行補特伽羅、清凈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無功用行補特伽羅,以至十地(《攝論疏》P126-127),不斷增上戒、定、慧直至無漏(《攝論疏》P159),染盡凈圓得斷智二果,斷二障盡證無為功德無住涅盤(《攝論疏》P165),顯自性、受用、變化三身證果智功德,究竟解脫,具諸功德,佛果大成。

七、後記:

學習唯識,如果僅停留在文字意上,無異於說食數寶,對自己和眾生利益彌小;如果

經歷長年深入研學,認為自己對唯識所知甚多,並以此為滿足的話,又無異於「飲大河水以飽為足」之流,對於解脫甚至成佛也是顯現不出唯識究竟殊勝意義的。唯有圓滿學、解、行、證各個功德,才能說如理如法的承接了世尊的唯識教證之法。當然我們現在的水平只是初初學級,尤其對於唯識來說,門庭尚且未進,如何妄言深入呢?佛法精奧無盡義,我輩學人應修字當先。之所以我在前面闡述了八識與三自性之後,還要繼續花一定的篇幅對大乘行果擇要簡述呢?正是因為想到修行之重要。誠如戒幢佛學研究所的濟群法師所言:「通常,對唯識的學習多偏重於「見」的方面。尤其是民國以來,唯識學基本流於哲學式的研究,與修行嚴重脫節。須知,大乘佛法的核心為菩提心、菩薩行、空性見,缺一不可。」我們學佛人,什麼時候,任何情況下,能不能把學習與實踐分割開。雖然談理論大家都有很多可說的,但講日常行持,恐怕應了那句話:學大乘法,發二乘心,行持不及人天道。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對一個大乘學人來說,這又是多麼可悲的事情。所以在文章中,再再強調實修的重要性,不僅是對日後有緣看到本文的道友的善意力勸,也是對我自己的一再警醒。

至此,大乘因地學人我於法界三寶一切凈善起恭敬謙卑希求心,及於一切情器界法皆唯識所現心,以解行佛法中正之道希求圓種圓收之願,以初學佛法初窺唯識奧義但望廣結善緣之願,如上淺述三自性中染凈因果觀一文,願有拋磚引玉之效。

另,本文完成過程中邊學邊理解頗為倉促,詞不達意之處,誤會謬解之處,誠請各位善知識不吝賜教。倘若本人寫此篇文章一事,有微小善業以至點滴功德,皆迴向廣大並願一切眾生早成佛道。

南無阿彌陀佛

參考資料:

《解深密經》

《攝大乘論疏》王恩洋

《法相唯識學概論》太虛法師

《成唯識論》護法菩薩著,玄奘法師譯

《認識與存在》濟群法師著

《唯識三十頌講記》濟群法師著

《唯識講義》正剛法師講

《佛學大辭典》

《佛學次第統編》

《佛學常見辭彙》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轉帖即為法布施,功德無量】出處參考:http://www.foyuan.net/article-102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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