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讓你讀懂全球「奶粉限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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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院3月1日出台「奶粉禁令」,任何人除非有出口許可證,否則每24小時不可帶多於1.8公斤(也就是兩罐嬰兒奶粉)出境,違例者最高會被罰款50萬元並監禁2年。這一法令生效以來,已有多人被捕。 香港政府保護本地居民利益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懲治力度如此之重,著實令外界驚愕。不過,對於「奶粉禁令」秉持的精神,大陸人應該並不陌生。當棘手的公共問題發生時,思維方式仍停留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層面,管理辦法則趨於簡單粗暴,只求快刀斬亂麻,不問情由「一刀切」這不就是限車令、限房令出台的管理模式嗎? 大部分對於奶粉禁令的批評,火力正集中在其對香港精神的損害。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就提出,此次規限奶粉出口的措施,是否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15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相抵觸。港九藥房總商會有限公司則在遞呈港府的意見書中稱:「限制奶粉出口的建議實在過於激進,須知香港經多年來的努力才贏得自由貿易地區的前列位置,實不應匆匆推出限制措施,破壞自由貿易的精神!」有評論指出,香港是中國自由經濟的櫥窗、法治、有限政府的範例,而奶粉禁令,擴大了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侵犯了公民權利,在迎合民粹的過程中消融了法治,是對香港自由之精神的極大損害。 出台奶粉禁令,香港政府失分,然而抽向大陸相關部門的耳光更加響亮。自三聚氰胺事件以來,大陸居民對內地乳業信心逐漸喪失殆盡,而相關部門卻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幫助人們重建信心,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人們的信心坍塌。2010年調整國家牛奶質量標準時,政府徵求地方奶協和專家意見,結果95%的意見未被採納,標準竟然是由幾家大的奶企起草的。修改後的標準中,蛋白質含量由原來的每100克含2.95克,下降到2.8克,遠低於發達國家3.0克以上的標準,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總數標準卻由原來的50萬上升到了200萬,比美國、歐盟10萬的標準高出20倍。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承認:「造成老百姓對一些食品(奶粉)安全缺乏信心的原因,從廣大畜牧工作者、乳業企業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但前提是政府真正承擔起責任,建立和國際接軌的行業標準,嚴厲懲處企業的不法行為,只有這樣,內地居民對國產奶粉的信心才會重新樹立。 (原題:《奶粉禁令:政府失分》) 作者:原題:《奶粉禁令:政府失分》來源中國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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