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格律的研究方法(2008年8月修改)
古典格律的研究方法
(《詩詞韻律手冊·詩律》編寫心得)
讀格律書時,我們應當考慮一個問題——古人的格律作者是如何知道的。如果是代代相傳而來,那難免走樣;如果是東拼西湊而來,那容易以訛傳訛;如果是出於主觀臆斷,那就更不可信了。格律應當以什麼為準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幾個問題:
一、研究格律不能先入為主地盲從一家之言。現在,格律理論處於混亂狀態,真偽難辨。例如,「仄仄仄平仄」與「平仄仄平仄」是不是禁忌,可謂眾說紛紜。啟功先生的《詩文聲律論稿》認為兩者都不合律;
王力
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中華書局1999年版)認為兩者都合律。濟南出版社的《詩詞韻律》認為句內只有孤單單的一個平聲字是孤平,如依此說,前者是孤平;語文出版社的《中國古典詩歌寫作學》則認為「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式第一字可平,第三字可仄,但這種靈活性一般只使用於一、三兩字中的一個字,「平仄仄平仄」尚屬少見。至於這兩種句式的拗救,也說法不一。
王力
先生的《漢語詩律學》認為唐人儘可能使用拗救;
王力
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卻舉了一些唐詩來說明不救也可以。
二、流行的說法未必正確。如,許多人認為下面這句話是常識:普通話拼音以「n」或「nɡ」結尾的字,古代都不是入聲。但在《廣韻》《集韻》中,「廿」(今讀niàn)入「緝韻」,「攥」(今讀zuàn)入「末韻」。
三、格律不能照搬古人的論述。現代人研究現代漢語的著作難免有缺陷,同樣,古人介紹古代格律的著作也難免有缺陷。例如《文筆式·文病》(舊題魏文帝著):「傍紐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魚』『元』『阮』『願』等之字。此即雙聲,雙聲即犯傍紐。」(張伯偉《全唐五代詩格匯考》,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頁)如果以此為準,那格律就太苛刻了。傍紐詩常見,就連元兢在《詩髓腦》中也承認:「但須知之,不必須避。」(《全唐五代詩格匯考》第119頁)列舉古人的論述,只能說明當時存在某種說法,而不能證明該說法是否正確。
四、判斷正誤不能訴諸權威。例如,
王力
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被眾多高校選為教材,可稱權威。和某些格律書相比,《古代漢語》中的詩律固然接近古人寫詩的實際情況,但也有許多不妥之處。例如,該書認為「臂懸兩角弓」是杜甫近體詩中唯一的孤平。(中華書局1999年第3版第1529頁)這恐怕是沒有注意到《玩月呈漢中王》:
夜深露氣清,江月滿江城。浮客轉危坐,歸舟應獨行。
關山同一照,烏鵲自多驚。欲得淮王術,風吹暈已生。
杜甫這首詩第一句的平仄和「臂懸兩角弓」完全相同。再如,該書先是說:「唐以後的詩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詩一樣。」(第1518頁)後來又說:「宋代以後,失粘和失對成為大忌,更沒有人犯這些規則了。」(第1528頁)既然失粘和失對成為大忌是宋代以後的事,又怎能不加前提地說「唐以後的詩在格律上完全和唐詩一樣」呢?再如,該書說律詩「首聯可以用對仗,也可以不用」。(第1535頁)又說:「絕句一般是截取律詩的首尾兩聯,也就是完全不用對仗。」(第1535頁)既然律詩「首聯可以用對仗」,那截取律詩的首尾兩聯,應當是首聯可以用對仗的絕句,而未必「完全不用對仗」。在《古代漢語》的詩律部分,不當之處太多了,這裡提到的三處也就是其中的十分之一。
我們判斷一種形式是否符合格律,只剩下了一種辦法:古人寫格律詩時,合律的形式自然用得多,不合律的形式自然很少使用,甚至不用。所以,我們判斷一種有爭議的形式是否符合傳統格律,可以在古人的格律詩中尋找相應的例子,例子不罕見便是合律,例子不存在或者罕見便是不合律。閱讀古代格律詩時,如果發現某形式經常出現,但不合自己心中的那套格律,也只能說明自己那套格律出了問題。
研究格律時,我們還應當注意下面四個問題:
一、尋找的例子必須是格律詩。
王力
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說杜甫的《寄贈王十將軍承俊》失對:
將軍膽氣雄,臂懸兩角弓。纏結青驄馬,出入錦城中。
時危未授鉞,勢屈難為功。賓客滿堂上,何人高義同。
這首詩不講究粘對,而且有孤平,並非格律詩,談不上「失對」。
二、要證明舉出的例子是不是特例。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讀詩常識》說:「『仄平仄仄平』這種被認為在唐人律詩中絕對不用的孤平句型,即使在現存唐詩中也曾出現過。如戴叔倫《送友人東歸》詩中的『出關送故人』句、錢起《送襄陽盧判官奏開河事》詩中的『一言簡聖聰』句,都是『仄平仄仄平』句型。所以,認為這種句型不合格律而主張避免使用的論點,其論據似乎還不很充足。」在現存唐詩中找出兩個例子說明不了問題,因為這樣還不能證明它們不是特例。特例可能是「作者一時疏忽」、「為遷就內容而破律」、「傳抄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列寧說:「每一個別情況都有其具體的歷史環境。……如果事實是零碎的和隨意挑出來的,那麼它們就只能是一種兒戲,或者連兒戲也不如。」(《列寧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64頁)
三、應當注意一字多韻的現象。
王力
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說:「王維《輞川閑居贈裴秀才迪》的韻腳是『湲,蟬,煙,前』,就是元先通押,『湲』屬元韻,『蟬』『煙』『前』屬先韻。」(第1520頁)「湲」固然可以入「元韻」,但也可以入「先韻」。在《廣韻》《集韻》的仙韻中,均可找到「湲」字。在平水韻中,與仙韻對應的正是先韻。杜甫《因許八奉寄江寧旻上人》的韻腳為「湲,傳,船,眠」,白居易《春江》的韻腳為「年,船,邊,湲」,都是把「湲」歸入先韻去押韻的。這三首詩中包含「湲」字的詩句分別為「秋水日潺湲」、「封書寄與淚潺湲」、「縈砂繞石淥潺湲」。
四、一種形式是否罕見是相對其它形式而言的。例如,在《唐詩三百首》的五律中,「仄仄平仄平」只有兩處,僅占詩句總數的千分之三,似乎罕見。但在《唐詩三百首》五律的首句中,「仄平平仄平」不存在,「平平平仄平」只有一處,「平平仄仄平」與「仄仄平仄平」各有兩處,出現最多的是「仄仄平平仄」,也不過十四處。所以,僅僅依據《唐詩三百首》,還不能斷定「仄仄平仄平」不能在五律的首句使用。
現在,詩壇早已成了官場。權威的學者多,過硬的學術少;著名的詩人多,知名的詩作少。實事求是地研究格律需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相比之下,編造格律卻很容易出「成果」。在格律不被公眾熟悉之時,有人靠編造格律成了「專家」。我們應當警惕這些假專家做的假學問,以免受其誤導。有人把時間用在了名利上,成了名人;我把時間用在了坐冷板凳上,寫成了這本書。我寫書也不是為了名利。現在,好酒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經過去了。論閃光,金子也比不上燈泡。一個燈泡熄滅了,還會有千萬個燈泡亮起來。若干年後,本書中的觀點會被一些名人默默地借鑒到他們的著作中。到那時,人們寫文章引用的是那些名人名著。我這本書缺乏炒作,也就只有覆醬瓿的份了。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2008-12-25 18:49:15編輯過]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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