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又放大招!收集百萬人資料給移民局!中國留學生和移民也在劫難逃!
澳洲稅務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ATO)近期公布了一項重大政策。澳洲稅務局將和澳洲移民局展開合作,目標瞄準了欺詐風險高的簽證持有者和教育機構,並對多達百萬名簽證持有者進行複審!
重新審查百萬簽證為打擊欺詐和虛假培訓公司,澳稅局將重新核查100萬名簽證持有者的紀錄。該局已被授權從2013-14財年起的4個財年中,核查簽證持有者及其僱主和移民中介的名字、地址和其他詳細信息。
其他要查的信息還將包括,簽證持有者的所有出入境紀錄和教育提供者的紀錄。澳稅局估計將至少獲取100萬人的紀錄。據了解,海外學生也是此次行動的打擊對象,而作為留學大軍的中國留學生,勢必也將被波及。
澳洲稅務辦公室在一份政府通知中稱,這些紀錄將與澳洲稅務局的數據進行電子比對,以「識別那些違反稅收法律條款中關於登記、報稅、上報和付款義務的行為」。
首次遞交納稅申報單的人「風險極高」澳稅局警告稱,第一次提交納稅申報單的簽證持有人的「風險尤其高」。在談及此次專項打擊行動的原因時,稅務局表示:「鑒於欺詐行為的複雜性、頻率、波動性以及影響的廣泛性,繼續開展這種數據匹配項目來監測簽證持有人的行為是很有必要的。」嚴查對外國勞工沒有達到以下義務的僱主·沒有準確填報公司活動報表(BAS);
·沒有妥善等級、提交、上報以及支付僱主代扣方式、員工福利稅和養老年金等;
·沒有正確對待其它的稅務事項。
如果澳洲稅務局經過比對後發現有信息不準確,就會對僱主展開調查。如果有信息不一致的話,澳洲稅務局會給僱主28天的時間以核實僱員的正確信息,如果還是不整改,則會對僱主採取行政制裁。
稅務局在想神馬?澳稅局今後的財年會每個季度進行數據收集,因此僱主要始終把保證員工相關信息及薪酬標準的準確性放在重要位置。澳稅局還建議僱主要將澳稅局對比信息、嚴查偷漏稅一事告知員工,以確保他們所提供的信息準確並且及時更新。
澳洲政府指出,這一信息比對項目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提高持簽證者及其僱主履行稅務義務的能力」,以及「確保履行登記、提交、正確上報以及支付稅務及養老金的責任。」
稅務局大面積檢查海外匯款澳洲稅務局今年也開始大面積的檢查海外匯款項目。如果納稅人在過去幾年內有收到海外匯款但是並未申報納稅的,會收到澳洲稅務局的通知,要求納稅人在28天內給出合理解釋。
很多移民到澳洲的華人出於對生活、置業等方面的資金需要,會經常收到海外匯款。但是,由於中國國內5萬美金的外匯金額限制,這些匯款大部分都是來自親屬、朋友、或者匯款公司。
海外匯款也要繳稅?
很多移民到澳洲的華人出於對生活、置業等方面的資金需要,會經常收到海外匯款。但是,由於中國國內5萬美金的外匯金額限制,這些匯款大部分都是來自親屬、朋友、或者匯款公司。
但是,澳洲稅務局今年也開始大面積的檢查海外匯款項目。如果納稅人在過去幾年內有收到海外匯款但是並未申報納稅的,會收到澳洲稅務局的通知,要求納稅人在28天內給出合理解釋。
如果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給出合理解釋,這些匯款金額將被認定為納稅人的個人收入,並被要求補稅和拖延繳稅的利息罰款和不正確繳稅的失職罰款。
對於解釋通知的應對方式
當您收到稅務局的通知要求解釋海外匯款時,該如何應對呢?
在此,按照海外匯款人不同分類的情況,現在給出一些專業意見供參考(提交的資料是稅務局通常所需要的材料):
一.海外匯款是由親屬直接匯出
如果您收到的匯款是由您的親屬直接匯給您的,您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匯款人的銀行對賬單
能夠清楚的顯示款項是由您的親屬賬號匯出,且時間、金額與您接收匯款的時間和金額相符;
2. 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帶有英文翻譯的公證件
如果是父母匯款,那麼戶口本加上戶口本的翻譯公證件就可以;其他情況下,需要由親屬所在地的政府機關出具,並由公證處出具翻譯公證件。
3. 親屬的個人聲明
聲明內容主要是說明匯款的性質是對您的贈與或無息借款,由親屬簽名,並由澳洲具備3級翻譯資格的翻譯人員出具有效翻譯件。
二.海外匯款由親屬經換匯公司匯出
如果您收到的匯款是由您的親屬交由換匯公司匯給您的(建議由澳洲聯邦政府批准的合法經營的換匯公司換匯),請準備以下材料:
1. 您親屬的銀行對賬單。
能夠清楚的顯示款項是由您的親屬賬號匯出給換匯公司指定的賬號,且時間、金額與換匯公司接收匯款的時間和金額相符;
2. 向換匯公司索取換匯對賬單等換匯材料。
能夠清楚的顯示換匯公司在收到匯款後的48小時之內將款項匯往澳洲您的賬戶;
3. 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帶有英文翻譯的公證件。
如果是父母匯款,那麼戶口本加上戶口本的翻譯公證件就可以;其他情況下,需要由親屬所在地的政府機關出具,並由公證處出具翻譯公證件;
4. 親屬的個人聲明。
聲明內容主要是說明匯款的性質是對您的贈與或無息借款,由親屬簽名,並由澳洲具備3級翻譯資格的翻譯人員出具有效翻譯件。
三.海外匯款由親屬經他人匯出
如果您收到的匯款是由您的親屬交由他人匯給您的,請您準備以下材料:
1.匯款人的銀行對賬單。
能夠清楚的顯示款項是由他人賬號匯出,且時間、金額與您接收匯款的時間和金額相符;
2. 您親屬的銀行對賬單。
能夠清楚的顯示款項是由您的親屬賬號匯出給他人,且時間、金額與他人接收匯款的時間和金額相符;
3. 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帶有英文翻譯的公證件。
如果是父母匯款,那麼戶口本加上戶口本的翻譯公證件就可以;其他情況下,需要由親屬所在地的政府機關出具,並由公證處出具翻譯公證件;
4. 親屬的個人聲明。
聲明內容主要是說明匯款的性質是對您的贈與或無息借款,由親屬簽名,並由澳洲具備3級翻譯資格的翻譯人員出具有效翻譯件。
資料提交時間
稅務局會要求您在28天內提交相關資料,如果您認為時間不夠,您可以打電話給稅務局申請延期提交資料,稅務局一般都會批准,給您寬限提交時間。
如果經過一次延期後,您仍認為時間不夠,您可以再次向稅務局申請延期。
以上是應對稅務局對海外匯款檢查需要準備的資料,所有的資料都是為了能夠清楚的證明您所收到的匯款的來源是您親屬的贈與或借款而非您因為海外投資產生的收入。
鑒於有些資料由於時間久遠將不容易準備以及獲取,為了保護您在澳洲的個人稅務利益,所以我們建議您在收到匯款後及時收集、保留上述資料,以備稅務局檢查之需。
資料來源:中國貿易金融網、SMH、中新網、SBS、新快網、ATO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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