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得救的福音

鄭泉聲

經文:羅馬人書十章915

依據聖經記載世上沒有義人,世人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軟弱的,無論是否輕重終應受上帝之審判,然而感謝上帝幫助信祂的人脫離罪的纏絆。約翰福音七章38節記載:「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由此可見上帝將重要之能源供給信祂的人,使一切信祂的人能用之來驅策自己的肉體。不過這能源乃因信福音而得之,所以若不是對福音有正確之把握,就無法得到寶貴的能源過一完整的生活。

首先,基督徒應對福音有正確之了解,才能得到聖經所應充之祝福。聖經記載:「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心裡相信或口裡承認都必需以對福音有正確的了解為前提,如此的相信承認才能正確。醫生路加寫路加福音時說:「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這句話值得讓我們檢討自己是否對耶穌的事有詳細的查考而深信之,基督徒對福音的認識必需認真。

其次,福音並沒有人種、國籍與好、壞人之限制,因為經上說:「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就救。」基督徒常會有錯覺,站立於種種優越感之上,忽視福音,以為自己已經待救,而異族或一般世俗的人必遭摒棄下地獄,我們若沒回想到聖經所記載福音的普通性與世界性,則易產生一種信仰的驕傲。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愛是一致的,不分彼此,更沒有種族的區別,祂要將福音傳播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第三點,保羅寫這段經節,謂人若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心裡相信,口裡承認與求告必是對事實有親身之體驗,否則就不會如此,所以依此看來,信主的人才能得福音,不信的人,聖經所記載的福音對他絲毫不起作用,對他就不是福音了,所以福音對於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才能算是福音,否則福音不過是反科學,愚蠢的,落伍的思想。哥林多前書一章18節:「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我們認識、相信,而且求告主耶穌,乃是因為我們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降臨世間,替我死於十字架上,這種切身體驗耶穌基督的拯救與赦罪,並接受它才算是真正的福音,否則就像天生失明就無法體會到,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降臨世間,為我們死於十字架上,使我們得到永生的榮耀。今天我們信耶穌基督豈不是要使自己的罪得赦,去體會人生真實的意義,把握來世的永生,我們所需要的乃是得救,接受耶穌墓督為主,而不只是認識福音。

教會與傳道 鄭泉聲

經文:羅馬書十章915

耶穌雖然被釘死,但今日在各處仍可看見十字架立於教堂上,耶穌基督的福音不但在文明的地方,甚至在落後的地方也可聽到。因為「教會」繼續在傳這個信息,當今世上的黑暗權勢仍無法征服基督救贖的光。由於耶穌的門徒遵照了命令「到普天下傳福音」,因此才有初代教會的傳道開始,這些受設立為傳福音者所行所言的工作內容記在使徒行傳中。他們盡忠職守地完成主所交託的使命,故「教會」就是「傳道的集團」——傳耶穌基督信息的團契,因此只作禮拜而不傳道,即不是教會。

從使徒行傳上可以得到這些門徒們所傳的內容中心是什麼?即「見證耶穌從死復活,是救主」。可見整本使徒傳乃是信仰的告白的記錄,而所告白的內容就是承認「耶穌是主」。因為門徒曾經深深體驗到主的復活,因此乃能清楚地見證出「基督復活的信息」。教會的傳道乃是要見證耶穌,告自我們的信仰,「傳道」就是「信仰的告白」,將自己心裡所確信的傳給別人,這就是傳道的內容。電視上的演員所演的無論逼真否?都是「假戲真做」;可是基督徒為傳福音常常反而會變成「真戲假做」,如此乃教會本身傳福音上最大的阻礙,亦即因為我們心中根本沒有真正的信仰體驗存在,才沒有像當時初代教會的信徒,親自有內心中的信仰體驗,所以教會切實所需要的不是佈道專家,而是實際信仰告白者。

今日的教會應該再檢討反省本身所缺乏的信仰告白,亦由於我們並沒有像初代教會那種信仰告白的態度,因而所傳的福音,使許多人被阻礙於教堂外,因為這些被稱為「基督的學生們」所表現,顯然不是「信仰告白的內容」,這是非常危險的,常會引人走錯路,真實的體驗「耶穌基督是救主」,如此的生活必定會改觀,且會真實「顯明」出來。各位若真實體驗確信耶穌基督是主,則應憑此體驗來傳達這信息,不只在口頭上傳福音,且要在「行為」上表現出主的模樣與精神。初代教會傳福音的重點也就是通過生活,而表現信仰出來,今日的教會若要完成傳道的責任,則全體會有應重新反省本身的信仰告白,是否與生活有一致,如此才免於引人走入歧路及成為絆腳石。

初代教會的傳道方式是綜合的傳福音,分為十種:(一)用口傳道。(二)聚會禮拜傳道。(三)宣告傳道。(四)唱詩傳道。(五)生活傳道。(六)醫療服務傳道。(七)救濟傳道。(八)分工合作傳道。(九)教育傳道。(十)設立教會傳道。此乃初代教會傳福音的方式,也是用整個生活上,多角性的傳道方法,教會如果只以口傳方式傳救,即不像初代教會。今日的教會應通過整個的生活體驗使人得到救恩的信息,如同每個人都需要「太陽」一樣,教會應是使人感到有它存在的需要性,若沒有,則應該檢討其存在的意義及應改變傳道的型態。教會應該是傳道及信仰告白的團體,就要完成主在世上救贖人類的工作,不只是靈魂上的救贖,也是肉體上的救贖,因此教會應再回到初代教會的傳道精神和方式,作信仰告白的團體。

今天我們在紀念「聖靈降臨節」時,共同以「教會與傳道」為題,再一次懇請聖靈的大能充滿於我們身上,因「惟有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使一8)教會傳福音的工作必定要靠聖靈的幫助,才能順利推行,願主的靈今日充滿於每個人心中,使我們有足夠的勇氣,智慧及力量,通過生活將福音傳給未信的親戚朋友。

推薦閱讀:

福音大師:四柱答疑(三)
如何傳福音(之三)
摩根解經《約翰福音》1:35-2:12
@約翰福音1:1一3節
跟小約翰一起讀羅馬書23 | 福音的祭司(羅15章之二)

TAG: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