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高企的晚婚率、未婚率和離婚率,使得很多國家和社會學者都在探索婚姻的多元化模式,比如法國早在1999年就通過一項特殊的法律「協議同居」。日前,日本著名的暢銷書作家渡邊淳一根據日本青年男女未婚率急速攀升的現狀,為人們開出新的處方——「事實婚」。渡邊淳一將之稱為「高度自由的制度,孕育著實質的愛情」,還能適應人心和社會的各種變化,是適應現代生活的伴侶形態。 「婚姻沉重」 導致結婚意願低迷 也許《失樂園》這部小說和同名電影給中國讀者留下的印象實在太過深刻,多數讀者對渡邊淳一的了解,還停留在「情色作家」的層面,而無意關注他的兩性觀點建立的基礎,以及他品評和判斷人與事的出發點所在。事實上,在日本,渡邊淳一不僅是暢銷書作家,更是一個社會問題、尤其是兩性問題的觀察者和講述者。他的《熟年革命》、《男人這東西》、《丈夫這東西》、《鈍感力》等作品中體現出來的對老齡社會和兩性關係的洞察力,遠遠超過所謂的情感問題專家。隨著日本年輕男女未婚率的攀升,加上本人一貫持有的對婚姻制度的質疑,渡邊淳一提出「在一起,不結婚」的可能性。《在一起,不結婚》一書在連載期間,就成為日本的熱門話題。 渡邊淳一指出,未婚男女增加的首要原因,歸結於年輕男性的結婚意願日益低迷,從而直接導致女性的未婚率水漲船高。而年輕男性不想結婚的最大理由,是因為日本的婚姻制度「過於沉重」。對日本男性來說,結婚意味著經濟負擔和社會責任的變重,一旦婚姻出現問題,離婚後還要負擔沒有經濟來源的前妻的生活費用。對年輕女性來說,結婚則意味著要跟隨夫家的姓氏、很有可能要離開職場等很現實的問題。這些原因,很難讓年輕一代轉而熱衷結婚,「少子化」的現象更是無法阻止。 針對這種現象,渡邊淳一提出在傳統的婚姻之外,還可以有「事實婚」的可能性。渡邊淳一解釋說,所謂「事實婚」,類似於「不婚而同居」,但與同居相比最大的區別是,「同居狀態下如果女方懷孕,有了孩子,多半會演變成『奉子成婚』,同居伴侶會開始籌備結婚。但如果是事實婚,就算有了孩子,也不一定要準備結婚。他們不會提出結婚申請,就這樣撫養孩子長大。當然,這種情況下,兩人沒有正式結婚,姓氏不同,夫妻各自用自己的姓,大門外的名牌也有兩個。孩子也可以在兩人商量後,選定其中一方的姓。」 多數事實婚 由女性主動 現年58歲的女參議員福島水穗是事實婚的奉行者,她與伴侶生活了近30年,一直沒有遞交結婚申請,但女兒隨父姓。作為律師,她致力於夫妻異姓制度、非婚生子歧視、性騷擾等問題。福島水穗認為,日本出現的諸多社會問題,如中老年離婚問題、老後護理問題、缺乏活力的「草食系」男子、「婚活」女子的焦慮等,或多或少都與現行沉重的婚姻制度有關。 福島水穗的伴侶也是一位律師,兩人在不同的事務所工作。他們的相處模式是各自獨立,住房貸款每人一半;全家出去旅行,女方出旅費,男方就會出餐費;男方也參與家務勞動,尤其是照顧孩子。福島這樣評價自己的事實婚:「我們的關係跟婚姻制度不沾邊,只要一方收拾行李出走,我們的關係就算完結了,所以總會想著『要對他/她好一點』。」 35歲的中田富子跟同齡男友的事實婚已經超過8年,但沒有子女。富子有美國留學背景和博士學位,是一位出色的職業女性。她堅持事實婚的最大理由,是不想被貼上「女人應該如何如何」的標籤。富子從小生活在開明的家庭環境中,在高中時就覺得「為什麼結婚後只有女方要改姓」,決定"就算結婚也不改姓"。與與大學時代的校友訂婚時,她提出「結婚後也不想改姓」,對方表示「暫時不提出結婚申請」。於是,他們開始了所謂的事實婚,也逐漸獲得了雙方家長的認可。 富子認為女性結婚後不改變姓名,保持原來的姓,好處多多。首先是保持了精神上的自由,如果隨夫姓,會讓丈夫感到妻子「屬於自己」,自己也會感覺「屬於丈夫」,從屬感很強。她認為能保持各自的獨立感,不會變得相互依賴,是事實婚最大的優勢。 作為事實婚的前輩,富子對以後的事實婚者的忠告是:在踏入事實婚之前,要好好想清楚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也要和對方深入討論,雙方充分溝通取得一致後,才能實行。同時,事實婚解除時,財產分配不會按照法律婚姻的標準來裁判,所以要相互充分溝通,事先商量好。 渡邊淳一根據自己的調查認為,日本奉行事實婚的伴侶當中,大部分都是女性採取主動促成的,其中又以事業有成的職業女性居多。 日本「事實婚」 男女不足3% 渡邊淳一也表示,事實婚只是可供考慮的選擇項之一,滿足於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們完全可以保持現狀。「對現狀不滿的人,感到現行婚姻制度太沉重的人,我會向他們推薦事實婚這種婚姻形式,提醒他們還有這種選擇。」 事實婚,首當其衝的問題是生活費,一般的夫妻關係中,大多數情況下,財產實際上由夫妻共有,從中支出開銷。但在事實婚中,大多數情況下,雙方的財產是分開的,有生活費男女雙方各出一半的,也有其中一方負擔較多的。孩子的撫養費、學費也由雙方商量決定。 所以,在日本,推行事實婚的一大障礙就是女性就業問題。北歐國家事實婚的高比例,除了良好的社會和法律保障,還與職業女性的高比例有關。事實婚顯然更適合雙方都有職業的伴侶,而日本以做全職主婦為理想的女性依然為數眾多。日本法律對全職太太的保護越來越嚴密,如丈夫在職期間要交兩份養老保險,使忙於家務的妻子也能老有養;2007年之後推出「離婚時厚生年金分割制度」,規定婚姻期間的厚生年金(有點類似中國的養老保險)可以加以分割,只要當事人達成協議或者得到法院的判決,妻子最多可以得到到婚姻期間丈夫厚生年金的一半。在這種情況下,越來越多男性不願進入婚姻,而多數女性依然願意從婚姻中獲得保障。 隨著年輕一代女性進入職場,在日本大城市中,「事實婚」這個詞開始普及。如民間的健康保險組織、互助組織中也有更多人能理解事實婚,會提到「事實婚者也可加入」。事實婚者以前只能在居住卡上寫「同居人」,現在只要能確認雙方戶籍上均無配偶,就可以記載為「妻(未申請)」或「夫(未申請)」,等等。 渡邊淳一還提出,未來日本將有更多中老年結婚的人選擇事實婚。特別是一方或雙方曾經有過正式婚姻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再婚配偶變成自己法定繼承人,中老年人不願意再次進入婚姻。這種情況在中國也非常普遍,中老年人不進行婚姻登記,被稱為「走婚」。 職業女性 更適合事實婚 年輕男女同居的現象在日本並不少見,但兩人或者步入婚姻,或者以分手告終,真正做到渡邊淳一提出的「事實婚」概念的伴侶人數寥寥。 在日常生活中,事實婚會產生很多不同於現存夫妻關係中的新問題。在日本社會,特別是在企業中,事實婚多半並未被承認。因此,在判斷雙方是否是夫妻,是已婚還是未婚時,以「不算正式夫妻」為由,事實婚者往往被視為未婚。即使有人宣布自己是事實婚,也不會收到公司發的結婚禮金。此外還有孩子的身份問題。日本所謂的「嫡生子」,只承認法律上有婚姻關係的夫妻生出的孩子,而事實婚男女生的孩子就不能算嫡生子。「類似的問題,給事實婚的伴侶帶來了這樣那樣的煩惱和負擔。」 2005年版的日本 《國民生活白皮書》數據顯示,事實婚(含同居)的女性人數,在25-29歲這一年齡段比例最高,達到3%;18-19歲,30-34歲這兩個年齡段,均不到2%。渡邊淳一指出,年輕時就開始事實婚的伴侶,也有不少會在孩子出生或年齡變大後選擇正式結婚。「在事實婚不被法律認可的日本,堅持事實婚,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是很大負擔,這是目前的現實。」 全世界範圍內,歐洲諸國的事實婚比例最高。瑞典25-29歲的女性當中,有43%選擇了事實婚(含同居); 芬蘭有34%,法國、荷蘭有33%。而非婚生子的比例也以瑞典最高,2008年的數據顯示有54.7%,接下來是法國的52.6%,丹麥緊隨其後,有46.2%。渡邊淳一認為,北歐國家在事實婚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面遠遠走在日本前面,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事實婚產生的子女是被法律承認的,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也使得事實婚伴侶能夠安心生孩子。之前面臨少子化危機中的法國,正是在「協議同居」制度運行之後,出生率獲得奇蹟般的反彈。但在日本,「不要說事實婚的法律保障不了,就連修改民法,允許夫妻異姓都無法實現」。記者 孫立梅報道 製圖 鄔思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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