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並非偶然的「欺詐事件」

阿里巴巴:並非偶然的「欺詐事件」http://www.techweb.com.cn2011.2.27 10:20 中國經營報 ( 0 條評論 )

董軍

雖然辭職事件爆發得如此疾風驟雨,但欺詐事實本身卻並不偶然。

被延誤放大的錯誤

事件要回溯到2008年7月23日,馬雲發出題為《冬天的使命》的內部郵件,號召阿里巴巴全體準備「過冬」。原因是,他認為全球經濟將進入非常困難的時期,且預計這個「冬天」將非常漫長。不得不承認,馬雲的「過冬論」提出的很早,這一點也體現了他的戰略眼光。

當然,除了外界環境「入冬」,阿里巴巴B2B業務的模式也開始遭受挑戰。2007年11月6日上市當天,阿里巴巴B2B開盤價30港元、收盤價39.5港元。2008年7月23日,阿里巴巴股價收報9.81港元。這反映出投資者對其增長潛力的不樂觀看法。阿里巴巴B2B業務在產品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方面一直沒有很大的突破;而增長的壓力卻永遠存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2009年的中國供應商欺詐事件開始萌生。

根據阿里巴巴分析師會議透露的情況來看,2009年下半年,阿里巴巴開始接到對中國供應商的投訴,且投訴不斷升高,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2010年。

據了解,阿里巴巴管理層也在2010年第三季度開始處理這個問題,關閉涉嫌欺詐的賬號,並在內部開始進行處罰,處理內外勾結的事。

阿里巴巴上市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財報於2010年11月11日發布,首次披露了中國供應商欺詐事件,但似乎並未引起內部和外部的足夠重視。

2011年1月,阿里巴巴董事會成員被告知買家投訴率有很高的增長。至此,阿里巴巴管理層才了解到問題的嚴重性。

董事會做出反映,成立調查小組徹查該事。調查小組由公司內審團組成,牽頭人即是獨立董事關明生。春節期間這項調查一直在進行。

一個月後,真相被揭露:2009年有1219家(佔比1.1%)涉嫌欺詐,2010年有1107家(佔比0.8%)涉嫌欺詐。阿里巴巴內部約有100人受到牽連,包括主管和一般銷售人員,占阿里巴巴銷售團隊的2%。

更為關鍵的是,調查小組發現這是有體系、有組織的欺詐行為:詐騙企業買了幾個中國供應商會員資格,用假的生意執照,騙過AV認證;然後用低價、小批量誘惑海外買家下單、付款,收到貨款後並不發貨。

而阿里巴巴銷售團隊則默許,甚至參與協助這些騙子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台。換句話說,這件事的嚴重性在於「內外勾結」。如果阿里巴巴只是一個平台,嚴格審查供應商的資格,那麼供應商的詐騙行為阿里巴巴本身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如果阿里巴巴內部人員主動參與了事件,性質就變得不同了。

三項問題引發的思辨

調查小組認為,公司為了追求短期業績,對公司價值觀體系產生了破壞,公司的最高管理層必須負責任。B2B公司CEO衛哲、COO李旭輝需要為此事承擔責任,「因為他們沒有很好地維護好公司價值觀」,因此兩人引咎辭職。而首席人力官鄧康明則被降職使用,「因為他沒有很好地教育公司價值觀」。同時,由淘寶CEO陸兆禧兼任B2B公司的CEO。

不過,回溯整個事件過程,仍有幾項問題值得警惕:

第一是時間問題。最早的投訴發生在2009年下半年,且投訴量在2010年不斷上升。為什麼到2011年1月份,董事會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下決心徹查?是衛哲為了保證業績增長而「故意忽略」,還是公司管理執行及傳導不利?價值觀與業績在阿里巴巴內部顯然是非常糾結的問題。

第二是數字問題。在阿里巴巴的對外說法當中,2009年1.1%和2010年0.8%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數字。但換個角度看,有一千多家詐騙公司在這個平台上,這還是個小數字嗎?國外買家不像中國買家的容忍度那麼高,一兩次的欺詐可能就會讓他們失去對這個平台的信認。

第三是體系問題。阿里巴巴一直宣揚「誠信」,但用什麼樣的制度體系才能夠保證「誠信」?阿里巴巴在2010年與第三方機構合作推出深度認證服務,但這並沒有阻擊不合格的供應商入駐。用一慣的宣揚和一次地震式的人事變動,並不能夠保證「誠信」,阿里巴巴缺的是有效的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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