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吵架,不傷感情!
第一,吵架是愛的表現。不愛吵什麼呀? 生活中,你可能會看到閨蜜和她男友吵架,吵得哭哭啼啼的來找你,說什麼我要跟他分手,我再也不原諒他了。你費死了勁在那又勸又安慰。可是用不了兩天,人家倆又在一起摟摟抱抱了。就這麼跟你說吧,對那些終日以吵架為生的夫妻而言,任何「和事佬」就是浮雲。 這就像劉墉說的,「最沒救的愛是不關心,最不進步的愛是混日子。至於那些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不是好得要命就是恨得要死的,常常不是不愛,而是太愛。」你懂了吧,吵架就是倆人間的必需品。 你看林黛玉最愛賈寶玉,愛得不要命,可是一見面就吵、就哭。為什麼薛寶釵就不跟賈寶玉吵呢?因為她不愛他啊。這就要說到一個真理,越相愛就越容易吵架,而且女孩子喜歡誰就跟誰吵。所以說不吵架不一定是愛,吵架也不一定是不愛。
第二,吵架是一種心理需要。 說直白點,大家都用過高壓鍋吧,不就是用憋著的氣使鍋里的溫度增加,把這鍋肉燉的又快又好,但最關鍵的是要隨時要放放氣閥。這就像我們的愛情,兩個人的生活裡面不可能沒有情緒,兩個人適度的壓力場才能構成兩個人的感情。吵架就是那個撒氣閥,吵一次撒一點,作為生活的調劑。 說到底,吵架是瘋狂地交流,肯留下來爭吵的總是愛你的。電視劇《奮鬥》中,楊曉芸和向南這對小夫妻在民政局辦離婚時的那場吵架多逗,吵著吵著居然不離了。你再看看那些看似和氣相處的情侶,其實都在暗自給對方畫著小叉叉,一旦集齊七個,分分鐘就能召喚神龍,引爆心裡的那顆定時炸彈。這滿藏積怨,蓄勢待發的暗涌可是比段子橫飛的吵嘴嚴重多了吧? 所以說啊,當你感到憤怒時就表達出憤怒吧。因為情侶之間的相處就是這麼賤,當另一半連吵架都不願意多說一句話的時候,那才是離分手最近的時候。 那到底吵架有哪些法則呢? 吵架法則一,主動認錯。 這裡可要跟你講清楚,有種男人不管你說什麼,上來就會說好了好了,我錯了還不行嗎?在我看來,這也是要劃×的。這也不是真誠的認錯態度。因為但凡你再說一句,他就會說你有完沒完,我都說錯了,你還想怎麼地?!這種男人,無非就是大男子主義,要不就是敷衍你。敷衍你的就讓他滾蛋,大男子主義的你就要學著扳過來,但是記住不要當時扳。 其實啊,誰先認錯,並不能說明誰真的錯了。對方情緒激動的時候你說什麼道理都白瞎,咱作為女孩子,賣萌撒嬌憋淚裝嫩示弱討好勾引,都可以試試,做鬼臉,裝傻,學說話,講笑話都看著來吧。
吵架法則二,不要翻舊賬。 什麼是典型的翻舊賬呢?就是把N年前的事情拿出來說道一番,件件事情都說得明明白白,簡直就是一場對過去男人錯誤的批鬥會。都說什麼呢?「你上次就是這樣,結果還不是你做錯了?」「要是你上次聽了我的建議,就不會落到那個下場了!」「以前就不聽我的想法,我看你是打算還要和上次一樣錯吧?!」 其實這種行為在心理諮詢中有一個原則可以解釋,叫「90/10」原則。什麼意思呢?比如你今天跟對方吵架,覺得這件事引起了我的情緒反應,但是實際上是90%是以前的事情引起了你的反應,而不是這現在的10%。其實這樣只會把芝麻吵成西瓜。而且男人可是最討厭被揭舊傷疤了,他會想「你已經不信任我了,我也懶得辯解了」。
吵架法則三,不要用狠話否定對方。 不要用你珍惜的關係當做發泄負情緒的垃圾桶。沒有幾個男人能心平氣和的接受你飆狠話。就像你可以說「我不喜歡這個」或「這個很土」,但你不能說「喜歡這個的人腦子都有病」或者「很Low很沒品位」。誰都沒資格這樣否定他人。記住姑娘,要就事論事,不要上升到道德層面。 而你知道最狠的狠話是什麼嗎?就是不要說分手和離婚。吵架時雙方都在氣頭上,很容易口無遮攔。如果能在吵架的時候提分手的話,很容易一點餘地都沒有了。 「當初瞎了眼」這種話更不能說,說了夫妻關係差不多就要到頭。如果氣急了說了這樣的話,事後一定要解釋,那只是吵架時說的氣話,不算數。
吵架法則四,不要動手。 如果一對情侶到了動手地步的話,那就到了很危險的地步了,因為動手打人的傷害是很難傷愈的。俗話說得好,蔫人出豹子。你以為他默不作聲任你宰割啊,我就跟你說男人要真發起狠來,你是打不過的。 說到底,全世界情侶吵的都是同一個東西:我是對的,你是錯的。好的做法就是誰能在吵架這個螺旋中跳出來。 有的情侶感情越吵越好,而有的吵著吵著就分手了。想想也很簡單,男人來自火星,女人來自金星,這兩個星球上的不同物種,刀光劍影的那一刻,男人在乎的是事情,但女人在乎的是態度嘛。 最沒救的愛是不關心,最不進步的愛是混日子。至於那些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不是好得要命就是恨得要死的,常常不是不愛,而是太愛。你懂了吧,吵架就是倆人間的必需品。而好的吵架則是吵到一半,就撲上去接吻了。 (內容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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