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購學區房,北京男子訴妻子「假戲真做」索兩套房
與妻子王女士結婚10年的李先生稱,為符合給學齡前女兒購買學區房的購房條件,他與王女士辦理了假離婚,但之後王女士卻拒絕復婚。於是李先生以王女士行為涉嫌欺詐為由, 一紙訴狀將對方起訴至法院,希望能要回離婚協議中分走的兩套房產。
3月17日上午,該案在昌平法院開庭,李先生與王女士均到場參與庭審。旁聽此次審理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看到,由於對複合不抱期望,李先生當庭撤銷了對王女士的起訴,但王女士卻以李先生隱匿了巨額財產為由,提起反訴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丈夫:說好了是為買學區房離的婚
今年44歲的李先生與36歲的王女士於2008年8月13日登記結婚,婚後生有女兒小麗(化名)。
李先生說,因女兒即將到上學年齡,為使她受到更好的教育,夫妻兩人協商要在海淀區再購買一套學區房。因李先生一家在北京市已經有兩套住房,按照政策規定購買學區房受到限制,李先生便與王女士協商先賣掉手中一套住房,然後再購買學區房。
王女士當時對他的提議表示反對,並提出可以辦理「假離婚」規避當時的限購政策的解決方案。「她說可以先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把兩套住房均過戶到她一人名下,然後我就可以購買學區房,等買完學區房之後再復婚。」
李先生同意了王女士的方案,雙方於2016年2月27日簽署了《離婚協議》並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後來李先生借錢在海淀區貸款購買了學區房。而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在他要求與王女士復婚時,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李先生還被從家中趕出。
李先生表示,他與王女士在離婚協議中「離婚原因」的內容是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隨便填寫的,並不是自己的真實想法。
李先生認為,王女士的做法顯然蓄謀已久,故意欺騙他在離婚協議書中放棄僅有的兩套房產,最後達到獨佔全部房產的目的,其行為已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銷《離婚協議》中有關兩套房產分割和債務債權的內容。
妻子:感情不和才離婚不存在欺詐
對於前夫李先生的說法,王女士表示,對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均是虛構的,涉案兩套房產本就在自己名下,並不牽扯到過戶,其中一套房產是婚前她的父母出資購買。涉案房產是屬於其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有。
王女士說,結婚後夫妻雙方感情一直不好,多年來沒有夫妻生活,後來出生的孩子是試管嬰兒。「我一直想挽留這段婚姻,但夫妻感情早就破裂了,並不是為了學區房離婚,我也沒有欺詐行為。」
王女士的代理律師表示,離婚無真假,雙方當事人自願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原告起訴被告欺詐,應負有取證義務。
現場:女方當場提出反訴男方撤訴
3月17日,李先生與王女士均到庭參加庭審,法庭上,李先生反覆陳述自己的理由並多次打斷對方律師發言,王女士本人則鮮少發言。
在開庭過程中,王女士對李先生提起反訴表示,兩人在辦理協議離婚時,雙方約定將夫妻共同財產全部給其用來撫養女兒,由於自己是家庭職業婦女,家庭財產全部由李先生掌握,李先生在離婚時隱匿了巨額的財產,包括汽車、房產、股權、現金財產等,請求法院依法分割李先生隱匿的夫妻共同財產。
李先生在庭上表示,他不存在隱匿財產的行為,王女士起訴中涉及的一套房產是在離婚後購買的,公司的股權也不是在婚姻存續階段取得的,至於汽車,他表示,自己有輛汽車但還沒有搖號。
據了解,該案曾在2016年8月16日在法院第一次開庭。上次開庭時,李先生表示自己願意和王女士復婚,但這次開庭前,李先生提出了撤訴:「如果隱匿財產,我上次也不會要求復婚。現在前妻已經把兩套房產全部賣乾淨了,孩子戶口都轉走了。如果兩套房能讓我看清一個人,我覺得很划算、我現在也不想再看見她,和她有更多牽扯,所以我才撤訴。」他表示已經放棄了復婚的想法。
法庭准予李先生撤回起訴,對王女士反訴李先生案件並未做出判決。
責任編輯:fishee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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