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本質的思考

哲學本質的思考

曹小榮

黑格爾說:「哲學的認識方式只是一種反思——意指跟隨在事實後面的反覆思考」,(註: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7、39頁。)「反思以思想的本身為內容, 力求思想自覺其為思想」。(註: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7、39頁。)哲學的反思功能使得它在不斷追問世界的同時,又要反過來追問自身,由此形成了許多關於哲學自身的問題。對這許多問題又可進行哲學的概括,並可概括為一個問題,即「什麼是哲學」的問題。這個問題也是一個哲學問題,而且是一個有了哲學以後一直存在於哲學之中的非常重要的問題。許多哲學家都致力於對這個問題的化解,但是誰都沒有徹底化解這個問題。本文也不奢望能夠徹底化解這個問題,但求能通過對這個問題的反思,達到對哲學本質的一定程度的領悟。

一、哲學本質的立體化

探尋哲學的本質,只能以哲學為客體,即從以往的一切哲學中找出哲學的本質。而以往的哲學,從古代發展到當代,表現形形色色,多姿多彩。

從古希臘哲學一直到近代德國古典哲學,呈現給我們的哲學視野、哲學主題、哲學方法等都存在著很大差異。從哲學視野看,古希臘早期哲學包羅萬象,既包括世界的整體,也包括世界的部分,既包括自我,也包括社會的政治、倫理和人的靈魂及天上的神。而柏拉圖則給哲學視野增添了理念,亞里斯多德的學科分類使得哲學的視野開始逐步轉向了形而上世界。中世紀哲學的視野是上帝的世界,而康德哲學的視野是現象界,黑格爾的視野則是絕對觀念按其內在邏輯演化出來的世界。從哲學主題看,古希臘哲學家大多把視焦聚集在存在論,探討何為在者以及在者的常性和變性、共性和個性問題。近代哲學則以認識論為重心,探討認識是否可能,何以可能及如何可能等問題。從哲學方法看,古希臘早期,哲學家們多採用具象思維來建構哲學,巴門尼德的存在論實現了由具象思維到抽象思維的轉化。柏拉圖的「理念論」標誌著抽象思維方法成為哲學的自覺。亞里斯多德的《工具篇》為以後哲學的建構提供了重要的武器。黑格爾的「邏輯學」則使哲學思辯辯證法達到了頂峰。

現代西方哲學,更是學派林立,令人目不暇接,各種哲學家把自己的哲學界定在世界的某一領域,某一層面。經驗成了實證哲學生長的土壤,人的各種非理性因素成了非理性哲學關注的對象。語言、結構、人類、歷史、科學、宗教等各個領域都可以成為某個哲學自成一派的陣地。現代西方哲學採用的方法也非常豐富,除了理性的演繹、歸納、辯證、歷史等方法和非理性的直覺、頓悟、照明、信仰等方法外,還大量引進各種具體科學的方法,許多哲學流派就是因為其方法獨特而自成一派的。

綜覽西方各種哲學,從形式到內容,從方法到體系,從視野到主題,都存在著很大的差別。這就說明哲學是個多層次、多側面的動態立體,如果深入比較每個哲學家具體的哲學,那麼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層次和側面將更令我們眼花繚亂。在這個動態的哲學立體中,各種具體哲學雖然產生影響的久暫、範圍、程度不一,但它們都是哲學大家庭中的一員,都是哲學家傾心沉思的產物,有的甚至凝結了哲學家的畢生心血。在這個令人眩目的動態立體中,要找到各種哲學共有的本質,確非易事,但這並不能阻止哲學家的思考,因此就有了各種關於哲學的哲學。

赫拉克利特認為哲學就是使人能認識真理。德謨刻里特則以為探討哲理,只是為了心靈的寧靜。亞里斯多德把哲學的目的定為只為求知、不為實用,在求知中,人能夠享受到崇高的特有的愉快。托馬斯·阿奎那把哲學看成是神學的奴僕,是把神學義理講得更清楚一些的工具,而鄧斯·司各脫則認為哲學不能說明上帝。費希特認為哲學應該說明經驗的根據是什麼,即哲學的對象是經驗以外的東西,他以為是「自我」,而謝林則以為哲學的第一任務是要解釋表象如何能與完全不依賴於它而存在的對象絕對地一致符合。黑格爾把哲學看成是一種科學的真理體系,是對對象的思維性考察。尼采認為哲學應是能發現和表達人的生命力和本能衝動的深層存在。維特根斯坦把哲學僅僅當成是一種語言遊戲,哲學無所謂本質。

可見,哲學的立體化也導致了哲學本質的立體化,從而導致了眾多哲學家在探討哲學本質時,既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又難於把握哲學的根本。眾多哲學家關於哲學本質的各種答案,雖然沒有全面深刻地揭示哲學的本質,但它們往往是對自己哲學的很好註解,也是從一定角度對一定哲學的一定層面的本質的宣示,眾多的答案也說明了哲學本質的立體化。反本質主義和相對主義也非後現代西方哲學家的初衷,而是他們在眾多層面的哲學本質立體面前找不到最深刻最根本的本質的一種無奈。其實,維特根斯坦的「反本質主義」就是其哲學的一種本質;德里達在宣揚「解構在場論」時卻沒有使自己的哲學完全「漂浮」於社會之上;費耶阿本德的哲學思想也不是「什麼都行」的結果。

哲學本質的立體化,要求我們在探尋其最根本的本質時,不能停留在各種具體本質上,而應該既要找到制約各種哲學的本,又要找到貫串於各種哲學,使之表現為各種形態的魂。筆者以為:自由乃哲學之魂,實踐是哲學之本,自由與實踐的對立和統一,構成各種哲學本質的根本。

二、自由乃哲學之魂

概觀一切哲學,雖然各有特點,但自由則貫串於一切哲學之中,成為它們共有的精神。與各門具體科學相比,哲學顯示得那樣的不確定。在古希臘時,哲學與科學還沒有分家,哲學就在各類知識中穿梭。中世紀的宗教給哲學套上了枷鎖,但卻鎖不住哲學的自由之魂,哲學創造了許多的異說來衝擊脖子上的枷鎖,哲學的自由精神使它成了文藝復興的先鋒。近代科學分門別類後,哲學並不希望自己象具體科學那樣安家落戶,而是在各種具體科學之上自由漂浮。現代哲學的百家爭鳴,更是哲學自由之魂的充分體現。哲學不僅僅是在科學之上自由漂浮,而且可以潛入水下,與各種具體科學聯姻。也可以展翅飛翔,飛過海洋、高山、平原和荒漠;也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著落,在那裡施展自己的才華。哲學的不確定性,正是由於它的自由本質,哲學本質的立體化也是哲學自由之魂的外化。各種具體科學雖然也有一定的自由性,愛因斯坦甚至認為科學是思維的自由創造但是具體科學往往局限於某一領域,直接受現實的制約,並且內在的邏輯聯繫也非常緊密,因此其自由度遠不如哲學。

許多哲學家在探索哲學的本質時,對哲學的自由精神也都有一定程度的感悟。古希臘哲學家思考世界的本體,就是要使哲學思維具有更大的自由度。蘇格拉底把人知道自己無知看成是真正的智慧,實質就是要使哲學擺脫有知的約束。亞里斯多德則在其《形而上學》中比較直接地指出了哲學的自由精神,他說:「我們說一個自由的人是為自己活著,不是為伺候別人而活著;哲學也是一樣,它是唯一的一門自由的學問,因為它只是為了它自己而存在。」中世紀宗教的統治和近代具體科學的發展,使得哲學的自由精神受到很大程度的蒙蔽,但這並沒有蒙住所有哲學家的智慧。十五世紀,德國主教庫薩的尼古拉就寫了《論有學問的無知》,把哲學看成是一種有學問的無知,即對不確定的無知的追思。斯賓諾莎也把追求不確定的東西作為哲學的目標。現代許多哲學家對傳統形而上學進行了反思,從而也逐步撥開了對哲學之魂的蒙蔽。理性主義雖然強調了哲學的科學性,但哲學不是包容所有科學的科學之科學,而是揭示科學的一般規律和方法的科學。科學也不是客觀世界的科學,而是經驗世界甚至是主觀約定、科學家共同體的信念的產物。這樣的哲學觀比起近代的經驗主義哲學,哲學對象的空間範圍雖然縮小了,但哲學的自由度卻擴大了。非理性主義則把人的非理性因素作為哲學的本體,非理性因素的不定性必然決定了哲學的自由性。所以尼采說:「有各式各樣的眼睛——所以有各式各樣的『真理』,所以根本沒有真理。」(註:見劉放桐等編:《現代西方哲學》,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版,第96、619頁。)雅斯貝爾斯也說:「在哲學中不存在眾所公認的、確定的知識。任何由於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被大家承認的見解實質上變成了科學,不再是哲學。」(註:見劉放桐等編:《現代西方哲學》,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版,第96、619頁。)而許多後現代主義哲學家要解構「在場的形而上學」,消解真理、底板和規範,實質就是要強調哲學的絕對自由。羅蒂認為「規範對話」是科學對話,是前哲學或非哲學對話,而只有沒有「自然之鏡」和底板的「非規範對話」才是哲學。眾多哲學家的領悟雖然不乏片面甚至偏激,但他們確實悟到了哲學的一種真味。

哲學的自由性來自於哲學對象的廣泛性、不定性和朦朧性。哲學以人類的實踐世界為對象,實踐世界是個多維世界,它包括一維的時間世界和三維的空間世界,但它又不局限於四維時空。在實踐活動中,人類所進入的是一個多維世界,這個世界由事物之間的多維關係組成。哲學正是以這個世界為對象,也可以以其中的某些方面為對象,尤其是哲學喜歡探討人類實踐開闢的朦朧世界的有關問題。哲學對象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哲學不同於其它的社會意識形式,哲學好象是一個無家的流浪漢,可以到處流浪,哲學也象是一個不可信賴、不可依託的幽靈。它不象科學那樣確實可信,也不象宗教那樣可以依託,也不象藝術那樣令人賞心悅目,心曠神怡。實際上,各種社會意識形式的對象都可以成為哲學的對象,各種社會意識形式具有的形式和功能哲學也都具有。因為哲學對象的不定性、廣泛性和朦朧性決定了哲學的自由性,也決定了哲學形式和功能的自由性。哲學不僅僅是其他社會意識形式的總和,而是對其它社會意識形式的超越。

哲學的自由性也來自於哲學與思維機能的互動關係。思維機能是人腦具有的一種機能,是人區別於動物的重要標誌。思維機能作為人特有的一種功能也跟人們具有的其它生理功能一樣,需要不斷地發揮,才能實現其功能的生命價值。而哲學正是思維的產物,滿足思維機能自由發揮需要正是哲學產生和發展的主要動因之一。從哲學的這一動因來看,人對自由的追求和嚮往,人對思維機能自由發揮的追求和嚮往,必然要從哲學上有所表現,必然要求哲學具有自由的特性。哲學有許多功能,促進思維機能的提高是其重要功能之一。哲學作為一種活動為思維機能提供了活動方式。哲學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形態,它既為思維機能注入新的營養,又為思維機能的活動提供了新起點和指明了追求的新目標。哲學作為一種思維成果,它展示的思維視覺和層次,又為思維機能的發揮提供了具有現實意義的線路、渠道。從哲學這些功能的實現看,哲學只要是一種有創造性的思維活動或思維成果,就能實現對思維機能的促進作用。哲學所需要的創造性決定了哲學應具有自由性。

三、實踐是哲學之本

哲學的自由性並非絕對的,它要受到實踐的規約。離開了實踐的規約,哲學就成了飄忽不定、變幻莫測的東西,成了一種純粹的虛無,一種真正的「玄學」。離開了實踐的規約,哲學家就會無從下手,也就創造不出令人眩目的各種哲學。實踐對哲學的規約作用,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哲學是思維的產物,而思維則是實踐的產物。人類思維的產生和發展都是在實踐過程中進行的。恩格斯的《勞動在從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科學地論述了勞動對於思維主體——人,思維的物質基礎——人腦,思維的手段——語言等產生的作用。如果沒有勞動,就不可能有思維的產生。人類思維發展史實質上就是人類實踐史,如果沒有實踐的推動,就不可能出現由原始人類的具象思維到文明時代的抽象思維,由早期人類單向的線性思維到現在的多向的辯證思維和發散思維的飛躍。因此,如果沒有實踐的作用,就不可能有哲學思維、哲學活動和哲學成果。哲學的自由性實則是思維的自由性的體現,歸根結底決定於實踐的水平。

第二,實踐為哲學開闢出對象。哲學的自由之魂只有藉助於一定的對象才能表現出來,哲學的自由之魂只能在實踐世界的範圍內漂游。康德把世界分為自在世界和現象世界,認為人的認識能力只能限於現象世界,而不能達到「自在之物」。康德的這一划界是為認識論劃界,實際上也是為自由的哲學劃界。康德的這一划界來自於他的思辯,也來自於他的實踐,但是康德沒有認識到實踐的作用,因此他也不懂得「自在之物」能夠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地轉化為「為我之物」。哲學作為人類社會的文化現象,它所涉及的世界只能是人類世界,即實踐基礎上由自在世界轉化而來的世界,這樣的世界將隨著實踐的不斷推進而擴大。康德設定的界線應是動態的,但就具體歷史時期來說,實踐是具體的、確定的,因此實踐確定的自在世界與人類世界的界限也是確定的,哲學的對象範圍、自由活動範圍也是確定的。哲學的自由性使得它能夠在實踐世界的周邊活動,能夠不斷地迫近自在世界,但它不可能越過實踐世界的邊界。

第三,哲學以一定的知識為基礎,離開了一定知識的支撐,哲學就成了不可理解的玄學。馮友蘭先生認為科學是為了獲取知識,哲學是讓人提高境界,哲學家需要的是對生活真諦的深刻領悟,並不需要很多的科學知識。唐代禪宗六祖惠能,大字不識幾個,卻能以其學說發揚光大,取得禪宗正統地位。馮先生並沒有絕對否定科學知識對哲學的作用,也沒有否定其它知識對哲學的作用。惠能也只是不識字,並不等於沒有一定知識,哲學的自由性使得各種具體的哲學有不同的具體對象和具體目的,因此它們需要的知識種類和知識量可以不同,但不能沒有一定的知識為基礎。中國傳統哲學是從天地和人的相互關係作類比的混沌體悟開始的,所以黑格爾稱古代中國沒有哲學,只有玄學。其實中國的古代哲學也是以一定的自然、倫理、政治和人生知識為支點的,只不過它缺乏西方哲學的那種比較嚴格的邏輯推演。現代西方的非理性哲學就有中國古代哲學的這些特徵。所以,一定的知識支點是哲學的基礎,而嚴格的邏輯推理,並非哲學的必要特徵。而作為哲學支點的知識,只有在實踐過程中才能獲得。離開了實踐,就無所謂知識,也就無所謂在知識基礎上的哲學。

第四,實踐的需要是哲學產生和發展的重要動因之一。實踐創造的多維世界本身就是個無限的世界,這個世界的任何內容都可能成為哲學的對象,但這些內容並沒有都成為哲學的現實對象。哪些內容成為哲學的現實對象,主要是由實踐的需要決定的。不同的哲學產生影響的久暫、範圍和程度,主要是由其滿足實踐的需要的程度決定的。實踐的需要與思維機能發揮的需要作為哲學產生和發展的動因是屬於不同層次的,兩者並不矛盾。實踐的需要決定了哲學的理論內容、形式和目的,實踐需要哲學的武器作用。而思維機能發揮的需要決定了哲學是一種思維活動過程。兩個層次在現實中達到了統一,共同促使哲學的產生和發展。這就如人有能動的兩條腿,腿的機能決定兩條腿需要經常動,否則腿的機能將逐步退化。但現實人生中兩條腿如何動,何時動,是走還是跑,是慢還是快,走(或跑)向何處,都是由具體的實踐需要決定的。

第五,哲學是理論,也是活動。維特根斯坦說:「哲學不是理論,而是活動。」(註: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商務印書館1985年版,第4.112條。)雅斯貝爾斯也認為哲學只是一種活動。 其實他倆只說對了一半,哲學既是理論,也是活動。哲學作為一種活動,它本身就是人類實踐的一種方式,即精神生產實踐,它是由人類的物質生產實踐決定的。哲學作為一種理論形態,它是哲學活動的結果,它直接由哲學實踐決定。

總之,哲學受到實踐的規約是全方位的。有人以為,與其它社會意識形式相比,哲學與實踐的聯繫比較間接,因此哲學受實踐的規約不如其它社會意識形式。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哲學可以滲透到其它社會意識形式中去,藉助於其它形式來表現哲學內容。人們往往只看到哲學超越於其它意識形式之上的部分,把哲學僅僅看成是形而上之學,這是一種誤解。哲學主要表現為形而上之學,但並不僅僅是形而上之學。因此哲學與實踐的聯繫是全面的,既有直接聯繫,又有間接聯繫。由於以間接為主,哲學與各種實踐的聯繫也更全面,這就如站得越高,看得越遠一樣,不象某些具體的意識形式只受某些形式的實踐制約。正是由於哲學能夠超越於各種具體的社會意識形式之上,才使得哲學具有更大的自由性,才使得哲學能更全面地與各種實踐發生各種聯繫,從而全方位地受到實踐的規約。正是由於這樣,我們才可以把自由與實踐的對立和統一看成是哲學的最根本本質。

(原載《台州師專學報》1998年01期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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