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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要訣與按摩十法

民國·趙緝庵著 趙玉青、趙壽毛整理

內容簡介:本書是近代山西名醫趙緝庵先生遺著,以《針灸要訣》,《按摩十法》,《針灸經學圖表》,《針灸驗案》四卷合編而成。其中主要介紹了作者多年臨證治療的經驗,例如針灸補瀉手訣,注痛訣,摸,推,剁,敲,拿,廣,抖,伸,活,意按摩十法,十四經穴名,別名,出入交會,針刺深淺,艾灸壯數,部位取法,疾病主治,以及各類驗案等,並附針灸手法和經穴圖多幅。書中對於理論的闡述和理論的總結都有獨到之處,是學習和研究針灸,按摩的參考書。

自序

余自幼鑽研中醫學術,攻讀《內經》、《難經》、《甲乙經》、《傷寒》、《金匱》等醫籍,兼學本草、方葯,以及歷代各醫家學說,積數十年醫治經驗,進一步得解針灸真訣,曾於民國十三年癸亥著述《針灸傳真》書八卷,與孫、王二君共同研究合作出版,在我縣石印局排印,已為各省醫界所共賞,然排印成套亦只數百,未半載即售盡,且出版倉卒,內多未盡之義,久欲再為補著,卻無暇顧及。庚午秋又本數十年心得經驗,著成《針灸要訣》一卷、《按摩十法》一卷、《針灸圖表》一卷、針灸驗案》一卷,合成四卷。書內所列進針訣、退針訣、行針訣、補瀉訣、注痛訣等種種手法,均經自己親身實踐後,行之有效,才敢標題立論,詳為說法,只求一目了然,為文不厭淺俗,且又於各經圖表外,另繪著色總分各圖,務求詳明,俾學者易於識別,期望濟世活人之針灸學術發揚光大,造福人類。是否可觀,願就正於針灸學術者再為之斧正焉。

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山西雁門緝庵趙熙序於並垣客次

凡例

一、是書所列針式,除外科所用各針外,粗細長短,分為十一種。每種針式下必註明針形若何,何病使用,從《內經》九針樣式變通而出,只求使用便利,不必拘泥古式。

一、是書所言進針訣、退針訣、行針訣、補瀉二十三訣、注痛十一訣、預防折針訣、速救折針訣、挽救暈針訣,以及出血減痛訣、燃艾灸治訣等種種手法,皆從《內經》及歷代名醫針灸書內揭出,並標題立論,為他書所未有。所列各訣,是在實際治療中,行之有效者。

一、是書所言艾火溫度,人身紅白細胞增量,從日本原次免太郎灸治書內擇出,以證明燃艾灸治之利益。

一、是書系實驗學問,篇幅雖短,所言皆手法要訣,解釋務求詳明,已說不妨再說,語論淺俗,不厭重複。

一、是書所附表圖,務求簡便詳明。表按十四經穴名、別名、出入交會、淺深分寸、灸數、呼吸、以及部位、取法、主治,無不分欄界格,註解明白,俾學者一覽而知。至人身經絡穴道,除各經按常式分繪外,又繪總分各圖,酌加五彩(由於印刷原因,本書未加彩圖),較之古書圖式尤為精詳。

第一卷 針灸要訣

一、針式總論及圖解(圖略,下同)

《內經》所用九針,一曰鑱針,二曰圓針,三曰鍉針,四曰鋒針,五曰鈹針,六曰圓利針,七曰毫針,八曰長針,九曰大針。其用法不同,而長短粗細亦各別。然其治療疾病之意,不外取氣、取血、取痛、取痹,或用以通關過節,或用以攻邪散結。然當時開化未久,用物簡單,一切工匠製造,多未發明,故治療可以師古意,而針式宜用新製造。如古人以砭石代針,用以出血,瀉頭部諸熱,其法可謂便矣。然砭石之使用,不若棱針之精妙,蓋砭石易致損壞,手法較拙者,必有傷筋傷絡之患,故後世多以三棱針代之。三棱針取馬啣鐵製成,棱而有鋒,非惟攜帶便利,且沿皮穿刺,出血較易,既可免疼痛之患,又可無損傷之虞,此較古為優者一也。鈹針主取癰膿,圓利針主取痛痹,鋒針主取癰熱出血,此樣針,皆為癰疽膿血而設。現在外科針刀,無器不備,且製造精良,取用便利,此較為優者二也。針學創於中國,而制針工藝亦應改進。現在製造金銀各針,以日本為最精,其所制毫針、長針、大針、圓針,皆仿我國《內經》九針樣式,有長者,有細者。有粗者,銀合銅鑄,金用開金。其針柄則或鐵、或銀、或金不等,其柄形則為圓棱亦異,針絲細而且硬,上下均勻,搓轉便利,此較古為優者三也。故吾謂凡用針刺者,不必泥用古時九針,而古時九針所主治,除外科所用各針外,其餘取氣取血,消結散邪,及取一切深邪遠痹應用諸針,皆可按古意變通其式,但求使用便利,不必泥古執一。今將吾採用各樣針式提供針家備用。針之長短粗細分寸,列表如下:

1、毫針二種

圖1:此樣針細如毫髮,故曰毫針,能針三百六十五穴,主取寒熱痛痹,長一寸六分,刺手足腹背頭面平常各穴使用。

圖2:此樣針長七八分,刺小兒及百會穴,深二三分者使用。

2、細針四種

圖3:此樣針較毫針略粗,細如豬鬃,故曰細針,長三寸,刺深邪遠痹,關節火氣,及腹中塊邪、環跳穴使用。

圖4:此樣針長二寸半,刺腿臂深邪,及腹部癥瘕使用。

圖5:此樣針長一寸六分,與毫針主治用途無別。

圖6:此樣針長七八分,刺穴深三四分者使用。

3、粗針三種

圖7:此樣針較細針又粗,形如龍鬚草莖,故曰粗針,長三寸,刺壯士肥人,深邪堅塊使用。

圖8:此樣針長二寸,刺壯士腿臂、腹部諸穴使用。

圖9:此樣針長一寸,刺壯士肥人腿臂、手足部諸穴使用。

4、三棱針二種

此樣針以馬啣鐵製成,三面有棱鋒,故曰棱針,針尖要銳,銳則容易入穴,針腰要粗,粗則張大穴眼,刺淺血易出,長一寸五分,刺手足十二井穴,及頭上五行瀉血使用。

圖11:此樣針長二寸半,刺牙床深處,及舌下金津、玉液出血使用。

以上行針,共分九樣,均用金質造成。

九樣針,長短分寸粗細,各取適用,刺淺刺深不一,刺近刺遠有殊,且人之肥瘦壯弱,皮膚之厚薄粗細,塊邪之堅軟大小,尤有區別,在醫者臨症時審察,按病分刺,用粗用細,用長用短,擇宜而施,未可拘泥。

三棱針,市上多有出售者,但恐不是馬啣鐵製成,蓋馬為火畜,馬啣鐵受氣已久,毒汁消減,故製造三棱針,以馬啣鐵為最良。

二、進退針手勢圖解

(一)毫針進針手勢圖解

以右手大指持針柄,以左手食指、中指按穴肉,將針鋒插人食指、中指兩縫間,徐徐搓轉而入,用平補平瀉法。若系補針,則候病人呼氣將盡時,而吾方納針,若系瀉針,則候病人吸氣將盡時,而吾方納針。至左手大指,必須抵定持針柄之右手心,則左手兩指,緊按穴肉而俠針腰,右手兩指,緊握針柄。所謂手如握虎,勢若擒龍,非惟一氣,易於進穴,且病者動而針不動,可免意外危險。

(二)毫針退針手勢圖解

用針補瀉後,法應出針,仍如前圖之手勢,徐徐搓轉而出,亦用平補平瀉。若系補針,則候病人吸氣時而吾方出針,出針後,則急以手指揉閉穴眼,不使氣泄。若系瀉針,則候病人呼氣時,而吾方出針,並搖轉,使針孔撐大,邪氣盡出。針頭出穴後,遲數分鐘許,始揉閉穴眼,以防中風。

(三)細針進針手勢圖解

右手拇指食指持針柄,右手中指,無名指、小指護針身。以左手拇指、食指緊壓穴上,協助右手搓壓進穴。施行各種手法後,徐徐搓轉出針。

(四)粗針短針進針手勢圖解

以右手持針柄,左手拇指壓在穴上,先切後重壓,右手拇指同時用勁壓推,搓針入穴,重心在拇指,快速進針後,施行各種手法,手法畢,搓轉出針。

三、針刺方向圖解

(一)直刺法

此法是針柄、針身、針尖直入直出,由進針到退針方向不變。

(二)斜刺法

此法是進針保持一定深淺度,防止傷及內臟及血管。

(三〕卧刺法

此法沿穴串刺,是沿皮淺刺,可單刺一穴,亦可一針串數穴,適用於眼區周圍及頭部、胸脅部、背部。

(四)點刺法

此法持短針輕微反手一點,是快速淺刺,如蜻蜒點水,適用於小兒及體弱者。

以上針刺方向須醫者因人、因症、因部位靈活掌握。

四、補瀉手訣

行針補瀉,曾在《針灸傳真》書內,約已著述詳明。然其法散見於各篇之內,學者每嫌眉目不清,苦難搜尋,茲將補法九訣,瀉法十訣、平補平瀉四訣各為標題立名,註明是何理由,如何用法,使學者顧名思義,按法演習,果能手法精鍊,則補瀉自無遺義矣。

(一)補前按摩(補法第一訣)

未施補瀉進針前,則用按摩手法,以開啟活動其氣,使經易於補足。《內經》雲,「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爪而下之,通而取之。」又雲;「按摩勿釋。」即補前之按摩法也。至於如何手法,詳於《按摩十法》內。茲不多贅。

(二)隨氣搓轉行九陽數(補法第二訣)

隨陰陽經絡之氣道而搓轉針柄,行九陽數。九陽數者,九次一停,每補順行九次,九九八十一數而畢,則陽數盡也。不已者,再續為行針。《內經》云:「隨而濟之,惡得無實」。此法最為補針多施之術,無論如何虛病,必用此訣。

(三)慢提緊按(補法第三訣)

人之皮膚肌肉約分三部,初入三分為天部,再入三分為人部,又深入三分為地部。衛氣即在天部,慢提則下氣不至上泄,緊按則上氣填入下部,所謂「從衛取氣」。益入營分也。此法亦補針最要之著,但必須施於搓轉之後。

(四)退圓進方(補法第四訣)

補針入穴,要求添津益氣,補針上提,要防損津失氣。提針要直,直則針孔無隙,下氣不至上泄,故曰退圓。進針要方,方則氣填四周、上部益入下部,故曰進方。此訣是《內經》古法,於施行提按手法時,最宜留神注意。

(五)入多出少(補法第五訣,又名三進一退)

入多出少,則三進一退之法。提針一次,按針三次,如將針提上天部,即將針柄連按三手,從天部按入人部,從人部按入地部,務使上氣益入下氣。此亦《內經》古法也。

(六)青龍擺尾(補法第六訣)

青龍擺尾者,卧倒針頭,如龍前行,一左一右,擺動其尾,此法凡遇頑麻冷痹,滯著一處不行者,即將入穴針柄撥倒,使針頭直朝病所,一左一右,慢慢拔動九次,如扶船舵,舵柄緊持不移,而舵頭之入水者,擺動不已。此訣多用於病患就近處取穴者,用以補之。

(七)蒼龜探穴(補法第七訣)

蒼龜探穴,仍是入多出少之意,進針落穴搓轉補氣後,將針頭板倒,向左深按攢剔一手,使氣達入左邊一次,又使氣達入右邊一次,有如蒼龜入土之狀,故曰蒼龜探穴。

(八)呼盡內針候吸引針(補法第八訣)

《內經》云:「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蓋言乘病人呼氣已盡之時而吾方進針。進針後,靜待氣至,留針久而經氣實,則病自復,故而愈矣。《內經》又曰;「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是言當病人吸氣之時,而吾方出針,不使針下正氣隨呼泄出針穴外。氣在穴內,故曰各在其處也。正氣不隨針孔噴出,則大氣留止,神氣自存。

(九)退針用直急閉穴門(補法第九訣)

退針時緊持針柄,徐徐搓轉而出,勿使針頭左右搖擺,不致真氣從針孔泄出,則神氣留矣。至針後,針孔雖小,急將針孔用指揉轉緊閉,謹防氣從孔出。

(十)瀉前按摩及瀉時按摩(瀉法第一訣)

瀉前按摩,與補前按摩,同一活動氣血之意,果能照下卷《按摩十法》所列按摩諸法,擇術而施,則未用針而氣已流通,入穴後自易瀉邪,進針後,邪氣纏繞針頭,搓轉不動時,尤必賴有按摩各法,即下卷《按摩十法》中所言之摸、推、敲、剁、伸,抖、拿、活、廣、意十法也。不必盡施,在醫者擇宜檢用。

(十一)迎氣搓轉行六陰數(瀉法第二訣)

迎陰陽經絡之氣道,而逆行轉針,行六陰數,曰瀉法。六陰數者,轉針六手一停。每瀉必行六次,六六三十六數而畢。不已者,再續為行針。《內經》云:「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氣至者谷氣至也。谷氣不至,無妨再瀉,即二次、三次均可。總以邪退正來為目的。《內經》又曰:「迎而奪之,無得無虛」。

(十二)緊提慢按(瀉法第三訣)

《內經》曰:「從營置氣」。即緊提慢按之意也。從營取氣,置到衛部,即使地部之氣,泄出天部也。緊提則下氣上出。慢按則上邪不至下入,此種手法,與補法適成反比例。然此法亦是搓轉略松後,始能提按便利。

(十三)退方進圓(瀉法第四訣)

持針出入進退,或使提插手法時,進針要直,直則上邪不至入下,故曰進圓。退針要方,方則下邪隨針孔泄出,故曰退方。

(十四)出多入少(瀉法第五訣,又名三退一進法)

出多入少,即三退一進之意,按針一次,提針三次。如將針頭插入地部,即將針柄連提三次,從地部提到人部,又從人部提到天部。務使下氣提出上部,則邪自泄出。

(十五)白虎搖頭(瀉法第六訣)

進針入穴後,穴下邪氣壅聚,則將針柄不住前後左右搖轉,使針孔撐大,則下邪當隨針孔泄出,故曰白虎搖頭。此法與青龍擺尾之用針不同,青龍擺尾,是以針頭拔氣,而針柄不教搖轉。白虎搖頭。是以針柄搖大針孔,而上下皆搖轉。

(十六)吸氣內針呼盡出針(瀉法第七訣)

《內經》云:「吸則內針,無令氣忤」。又曰:「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是言乘病人吸氣時,而吾方納針刺穴,不使針與氣逆,又乘病人吸氣時而搓轉針柄,以行瀉法,則邪易出而谷氣自來。又曰;「呼盡出針」。是乘病人呼氣時而吾始出針,則邪隨呼氣而泄,自無留患矣。

(十七)搖針出穴暫不閉門(瀉法第八訣)

針松邪退,法應出針,然穴下余邪未能不留些許,故於出針時,用搖轉手法,務使針孔撐大,下邪隨針孔泄出。則內邪凈矣。且搖針出穴後,不可驟閉穴門,遏邪在內,必遲幾分鐘或十餘分鐘許,始用指揉閉穴眼。

(十八)瀉氣瀉血同時並施(瀉法第九訣)

瀉法有單瀉氣,單瀉血之分,又有氣血並瀉之法。氣血並瀉者,如霍亂、斑疹、小兒麻痘,及一切瘡疽火邪,毒血壅滯不通之病,先以棱針瀉其血,以泄毒汁,又以金針按照手法,再瀉各經之邪氣,此即氣血並瀉法也。

(十九)瀉後按摩(瀉法第十訣)

邪退出針,經穴下余邪未盡,或脹滿,或抽痛,病人甚為難受,即用按摩術以宣散其氣。如針腹上兩章門,邪盛者,於出針後,小腹覺脹覺痛,此因邪氣瀉下一時未能邃從竅道泄出,故壅滯不通。醫者於患者小腹各穴,或腿部三陰交,實行摸、推、敲、剁按摩法,則邪自從經道出矣。此亦瀉後之最要訣也。補法則不多用。

(二十)搓轉均勻(平補平瀉第一訣)

搓轉均勻,即搓轉針柄時,不多不少,一生一成。如針柄左轉為補,則針柄右轉為瀉,針頭向上為補,則針頭向下為瀉。此法非惟針柄左右搓轉要均勻,即針頭向上向下,亦要均勻,無偏輕偏重之手法,即搓轉均勻也。

(二十一)子午搗臼(平補平瀉第二訣)

子午搗臼者,持針一提一插,如人搗臼之狀,提針用三分力,插針亦用三分力,提插均平,無或淺或深之弊。此法最能活動穴下之氣,運氣催氣,其效甚大。至搗臼時,一上一下,手指顫動,又名為赤鳳迎源法。

(二十二)直進直退(平補平瀉第三訣)

進針要直,直則上氣不至入下。退針要直,直則下氣不至泄上。非惟初進針後,出針法也宜如此,即使提插手法時亦要一上一下,提按均勻,此皆又補又瀉,活動經穴氣道之法也。

〔二十三)先補後瀉、先瀉後補(平補平瀉第四訣)

病有先補正氣,後瀉邪氣,又有先瀉邪氣,後補正氣之法。在審病者正氣多少,邪氣輕重,以為或先補或後瀉之的。一補一瀉,即一損一益之法,法無一定,擇宜而施。邪輕而正太虛者,用補多瀉少法;邪重而正不至太虛者用瀉多補少法。

五、注痛十一訣

金針治病,取效最捷,勝於葯料。然有病而不肯就針者、畏痛故也。一則因醫者針粗器鈍,二則因行針手法不良,此注痛法不得不講也。今將未針前、出針後、及進針時、注痛之十一訣,分列如下:

(一)未進針前注痛第一訣(按摩)

已知病在何經,應刺何穴,尚未持針著穴,而先施按摩爪切者,曰未進針前注痛法。

針未入穴,病者邪盛氣鬱,預憂其痛,醫者先施按摩諸術,就所取陰陽經絡,上下左右,著力按摩,或摸、或敲、或剁、或廣意,或伸活,或抖拿,按照《按摩十法》書內手術,擇宜而施,務使經絡活動,氣血流通,則痛自減輕。

(二)未進針前注痛第二訣(爪切)

無論所針何穴,先將病者穴內之肉用指甲從皮部著力爪切、以成四形深印,使穴邊氣血盪開,消毒後以針鋒對正爪印刺入,即用醫者左手食指中指,著力緊緊按定穴邊上下之肉,再搓轉針柄,自能減痛。

(三)進針時注痛第一訣(平補平瀉手法均勻)

已經持針刺穴,用指搓轉而入,施種種注痛方法,曰進針時之注痛法。

人身氣血,本自均勻,偏勝則為痛,故進針,以右手大指食指,緊握針柄,徐徐搓轉而入,一上一下,或一左一右,務要按生成數行法。生成數者,即平補平瀉,不多不少,向上如是,向下亦如是,向左如是,向右亦如是,穴下氣血均平,痛自減免。

(四)進針時注痛第二訣(調勻呼吸)

進針時病者或坐或卧,先令調勻呼吸,勿使言語,勿使動搖,徐徐搓轉針柄,或快速進針,按法刺入,若病者稍覺疼痛時,即令吸氣三口,痛自減。

(五)進針時注痛第三訣(循經按摩)

進針時、病者穴下邪盛氣結,抵針難入,疼痛較甚,醫者急以左手食指、中指,緊挾針腰以右手中指摸瀉是經上下之穴。如所針是任脈中脘穴,滯針抵針,不易搓入,即用右手中指或大指、摸推下脘、或氣海、關元、中極等穴,則針較松,而痛亦大減。

(六)進針時注痛第四訣(緊按)

《難經》云:「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蓋言持針雖系右手,而按穴起落止病,則多資左手。經絡順逆,氣道上下不同,則按穴之食指、中指,何指重、何指輕亦異,如所針瀉是足陽明天樞穴,其氣由上而下,轉針時稍覺疼痛,則將在上按穴之指,加力緊按,則痛自減。如所針是足少陰肓俞穴,其氣由下而上,轉針時,稍覺疼痛,則將在針下按穴之指,加力緊按,則痛亦減。

(七)行針時注痛第一訣(循經按摩)

針已入穴,淺深亦足,行手法補瀉時,用種種注痛法,曰行針時之注痛法。

針入穴後、穴下邪盛氣鬱,行針時,病者抽痛難忍,醫者急以左手食指、中指,緊挾針腰,以右手中指、大指,摸推所針之經穴,按氣道順逆,於所針是經上下各穴,著力先施按摩手法,則經氣流通,痛必減輕。

(八)行針時注痛第二訣(分部行瀉)

行針時邪氣太盛,搓轉不便,強行手法,非惟疼痛難忍,又有折針之患,故宜用分部行瀉法。先將針提出天部,深三分以瀉天部之邪,天部略松,再入三分,以瀉人部之邪,人部又松,然後再入三分,以瀉地部之邪,先淺後深,漸次行針,痛減輕。

(九)行針時注痛第三訣(針遠穴以通氣)

進針落穴後,手搓針柄,推之不動,轉之不移,遍施按摩諸法無效者,是氣血壅聚已極。強行針,則疼痛難忍,最好是先取是經遠處之穴而針瀉之,遠邪退出,則近邪自輕。如針腹上肝經之章門穴,而壅滯不動,則從腿上取三陰交而先瀉之,下穴氣松,則上穴之邪亦減,自便於搓轉矣。一次不開,可針兩穴,務使行針無滯,疼痛減輕。

(十)出針時注痛訣(搓轉均勻)

邪盡正足,徐徐搓轉出針,仍如進針時之手勢,曰出針時注痛法。

邪退法盡,自應出針,然出針時,仍以左手兩指按定穴位,用平補平瀉法,一上一下,或一左一右,仍按生成數行法,手法均勻,進針固宜緩,出針亦要緩,蓋出針急,則帶穴肉,易致疼痛,不過補針要直出,瀉針要搖轉而出,稍有不同。

(十一)出針後注痛訣(按摩針穴)

針已出穴,邪尚留聚,用按摩針穴消除者,曰出針後注痛法。

出針後、邪氣由上移下,或由下移上,余邪未盡,或所瀉邪氣,從腹上流注腹下,從腹部流注腿部,氣聚邪壅,一時未能遽出,稍覺疼痛,則急按所針上下經絡、氣道順逆,就疼痛各穴處,著力用指施行按摩諸術,則余邪出而痛自止,且甚有針瀉臍上旁開章門穴,出針後腹上不痛,而小腹下部竟覺大痛者,遍施摸、推、敲、剁按摩法,終莫能止,可急從腿部兩三陰交穴上再為針瀉,則邪去痛止。

以上注痛諸法,瀉針多於補針,蓋補針雖用按摩,然行針時,無邪氣壅塞之憂,出針後,無餘邪流注之痛,且更無推不動、轉不移之患,故補針注痛法,除進針出針與瀉針相同外,余皆無疼痛之慮。至於三棱針注痛法,詳出血針四手訣內,茲不多贅。

六、出血針減痛四手訣

出血針,多以三棱有鋒者刺穴,故手法笨拙,無不畏其痛而避其鋒,往往有寧病勿刺之人,而小兒尤甚。其實刺之痛不痛,不在棱針之粗細,而在手法之巧拙,今試將歷年刺穴不痛之經驗,列四種手法如下:

(一)捆綁截斂之手訣

刺手上十二井穴,先將患者衣袖退上,以醫者兩手叉定病者之臂,著力緊緊斂下,其氣血由肘間漸收斂至手腕而止,即用帶纏繞手腕數周,加力捆緊,務使臂上氣血,集注手上,且覺麻木。

(二)爪切限定針鋒之手訣

以醫者右手大指甲爪切病者手上各穴,如刺手大指少商,使穴邊氣血盪開宣散,又以醫者大指食指,緊握棱針,兩指甲限切針鋒一分或二分,對正穴內爪印,以為刺之淺深。

(三)圈指緊握之手訣

以醫者左手大指、食指,圈定病者所刺之指,起初未刺前,不用著力,至令病者咳嗽進針時,急入急出,有似電閃,醫者速將左手大指食指作圈者,加力緊緊握定,刺穴者是右手兩指,而用力者卻是左手兩指,如是則血易出而痛亦減,此理最為明顯。蓋凡吾人碰傷打傷手指時,即自將所傷之指,塞入口內,用牙緊緊咬定,痛則較輕。此系截定血絡,不遽傳送之故也。刺一指如此,刺十指亦如此,刺足上十二井穴亦莫不如此。

(四)切定血絡不使傳送之手訣

刺頭上各穴,及腿上委中,足上湧泉、然骨等穴,不能照第三圈指緊握者,即於所刺之穴,用醫者左手大指、食指、中指攝起穴肉,沿皮穿刺,急以左手大指、食指深切穴邊之血絡,辮明陰陽上下,血氣來源,如所刺是頤上大迎穴,其氣由上而下,即用指甲深切穴上之絡,距離不過一寸,或七八分,使氣不至遽然下行,則痛自然減輕。

七、刺頭上五行各穴出血之經驗

《內經》云:「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蓋手足六陽之經絡,無不上頭,故凡頭暈、頭痛、眼眩、眼痛、耳鳴、耳痛、面腫、面痛,及一切火邪上沖頭面之症,無不於五行內,各擇二三穴,刺出其血,輕者每行各針一穴,重者每行各刺二穴、或三穴,未有不當覺輕減者。如:

上星、神庭、百會,督脈穴也。

兩頭維、兩頰車、兩四白、兩地倉、兩大迎,足陽明穴也。

兩迎香、兩禾髎,手陽明穴也。

兩絲竹空、兩角孫、兩耳門,手太陽穴也。

兩臨泣、兩陽白、兩目窗、兩童子髎,足少陽穴也。

兩天容、兩顴髎、兩聽宮,手太陽穴也。

兩攢竹、兩曲差、兩五處、兩承光,足太陽穴也。

頭上共合五行,每行各舉數穴,以為取血瀉邪之用,不必盡刺齊取,但以病情輕重為斷。然又皆系面前易尋之穴,若在髮際內者,不易尋取,婦人尤甚,以其發厚故也。吾每遇頭眩暈各症,獨取攢竹兩穴,瞳子髎兩穴,上星一穴,共五穴,刺出其血如豆許,無不當覺輕減。病重者,亦不過於每行各擇一二穴刺之,皆能應手取效,刺眼疾亦然。至頭頂百會一穴,凡遇暈痛、昏厥等症,取效尤捷。昔唐高宗得眩症,甄權以棱針出血如大豆許,立已。可見其功效之大。但取血用針,必須沿皮斜卧穿刺,不可直下過深,深則內漏成瘡,並有他種危險,諸穴皆然,百會尤甚。

八、刺手足十二井穴及臂腿舌鼻牙床出血之效驗

手十二井穴,市醫皆知出血,而兩足十二井穴,刺者頗少。其實刺兩手井穴出血,是通手三陽、手三陰氣血,而足三陽、足三陰之氣血,尚未盡通。《內經》云:「必盡刺其血絡而後已」。夫盡刺血絡之病,必是霍亂、四厥,及一切大熱昏迷、不省人事之症。十二經無不受邪,故非盡取十二經之血絡,刺出其血不可。刺手不刺足,猶是泄其半邪,而臟腑氣未能盡通也。故必按圖取穴,辨別陰陽,各出血如豆許而後已。其它如臂上尺澤穴出血,以泄肺邪,曲澤穴出血,以泄心包絡邪;腿上委中出血,以泄膀胱邪;足上然骨出血,以泄腎邪;鼻孔搓磨出血,以泄督邪,而治喉痛;舌下左右刺金津玉液出血,以泄心經之邪,而治舌上腫痛各症;牙床出血、以瀉胃與大腸之邪,而治牙床腫痛諸症。出血針雖不僅此三十餘穴,已能應用無窮。余常刺此所舉各穴,無不應手取效,雖病情重大,未能立即全愈,而一經出血,無不當見輕減,可見出血針為治療各適應症最捷最便之方法,醫者萬勿忽視。(臂上及腿腘出血一定要攝起穴肉針刺,防止血管內漏)。

九、刺穴淺深不必拘泥《銅人》、《素注》之分寸

針家刺穴淺深,多遵《銅人》、《素注》,其言分言寸,最為詳明,過之不及,皆為違背經旨。其實人之大小肥瘦不等,皮膚肌肉之厚薄有異,未可一例而施也。且《銅人》、《素注》分寸不一,如肺之雲門穴,《銅人》針三分,《素注》針七分。胃之大巨穴,《銅人》針五分,《素注》針八分。小腸之肩中俞穴,《銅人》針三分,《素注》針六分。腎之氣穴、大赫兩穴,《銅人》各針三分,《素注》各針一寸。肝之中封穴,《銅人》針四分,《素注》針一寸半,其他《指微》、《活人》、《甲乙》、《千金》、《明堂》諸書,所引分寸,又與《銅人》、《素注》不同。可見分寸不必拘泥古人,不過略示規矩,取寧淺勿深之意,亦是各本心得經驗而出此分寸之例,非此無分寸也。在醫者審察病者肥瘦厚薄,又必切知在背、在腹、在腿臂、在手足。當脊及脊旁開寸半,臟腑俞穴宜淺刺。脊之旁開三寸各穴,宜略深,不宜太深。腹上在肋骨間各穴、宜淺刺、宜卧針刺,不宜直刺,腹上正中及旁開一寸二寸者宜深刺。但有一定角度。腿上各穴宜略深。手足上各穴宜淺刺。法無一定,在視其肌肉厚薄,穴氣之淺深,以為進退,不必盡泥書,亦不敢盡離書。余嘗按《銅人》《素注》分寸,針刺腹上各穴,而針下竟不得氣,深入幾分始得氣。得氣者,針下緊,搓轉滯針,病人言抽痛是也。故刺穴以探得邪氣為適當,不得氣者,不合分寸也。又嘗刺一體貌肥壯婦人,其病是寒邪結聚臍上,其腹則肥大高厚,異於常人,因取下脘一穴而針瀉之,按古書宜刺八分,深入寸二分,尚無知覺,直至一寸五、六分,始覺氣緊抽痛,可見拘泥成法,未能收效,要靈活應用。

十、瀉氣瀉血以十二經氣血多少為標準

六經氣血多少,在《傳真》書內已經註明,然猶有未盡義焉。蓋行針意在瀉氣,血亦隨行,而氣之行較血為多。出血針意在瀉血,氣亦隨出,而血之出較氣為多,故無論以金針瀉氣,以棱針出血,總要先知十二經氣血多少,以為瀉氣瀉血之准。如心、肺、脾、腎、三焦、膽六經,少血多氣之經也。肝、包絡、小腸、膀胱四經,多血少氣之經也。胃與大腸兩經,多血又多氣之經也。多血多氣者,多瀉氣可,多瀉血亦可。用行針則於六陰數施畢,不妨再施三施。出血針則刺之較深,取血較多,刺畢不妨再刺。多血少氣者,多取血不為害,而瀉氣則不可太多。少血多氣者,多瀉氣無甚損,而出血則不宜過多。余嘗見一醫士,刺一婦人尺澤穴,出血多至半茶碗許,致該婦面色發白,嗽不已者半年。可見取氣取血,要有一定標準,過甚則為害。然此亦就常道而言,若邪氣塞滿經絡,毒血壅聚太盛,多瀉氣多出血均為有益無損,今將十二經絡多氣多血,及多氣少血,多血少氣者,分列如下:

多氣多血:胃,大腸;

多血少氣:肝、包絡、小腸、膀胱;

多氣少血:心、肺、脾、腎、膽、三焦;

十二經氣血多少,其說出於《內經》,失血之多少,固能剖解而知,而氣之多少,絕難剖解而得也。蓋人死則氣散,何由得知多少,此非深明氣化者,不能說出。現在德美醫院,及日本各醫士,研究我國針學最力,然不從岐黃書內討論,恐難得其奧義。

十一、暈針挽救訣

暈針之現象不一,有進針後,略施瀉法數手,而見暈針者;有手術將盡,針未離穴,而驟至暈針者,又有出針後,未過片刻,而隨後暈針者。其時,或先噁心發嘔,或先頭暈眼眩,甚或面色突然發黃白,吐出食物,手足厥冷,仆地卧倒,氣若將絕者,此其故,蓋因正氣不足,邪氣已盡,脈絡空虛,胃氣未來,且邪氣將盡時,脈內已覺空虛,正本不足,而瀉邪時,又稍為損正,故現此危險病狀。還有因病人過度情緒緊張,怯懼太過,亦致暈針。然暈針雖危險可懼,而邪退時始有此等狀態,邪盛時不至暈針,故暈針為病癒吉兆,病者不可驚慌,欲挽救此危機有六手訣:

(一)無論所針何穴,針在穴內,不可將針拔出,防止氣再從針眼泄出,遲片時自愈,或用穴內原針,略補數手亦可。

(二)病者暈倒時,急用手切住病者人中穴重按,待口鼻回氣,與以熱湯飲之,則立蘇。(糖水飲半杯,效果更好)

(三)急取病者腿上胃經三里穴,按九陽數補氣,胃為五臟六腑之海,谷氣增,經絡自實,暈病立愈。或補百會、人中、氣海等穴,均能收效。

(四)暈病不至太重,無須用針補氣者,急用兩手大指中指,在病者腿上三里,臂上曲池,手上合谷,腹上氣海,或摸或推,以按摩法,補其胃經、大腸,及生氣之根,則正氣自回而暈病癒。

(五)或用麝艾燃灸足三里、合谷、曲池、氣海等穴,亦能使正氣同轉。

(六)病者暈針後,針在穴內,尚未起出,俟正氣迴轉後再徐徐搓轉出針,然出針宜照法直線提出,不可旁搖撐孔,致泄正氣,且出針後,宜急閉穴門,不可再瀉,如病未愈,隔日針之。(必須察脈觀色,謹慎施針,預防暈針。)

十二、預防折針訣

針細易折,邪盛尤易折,前所列進針退針手勢圖解,及行針注痛諸手訣,雖為易於進穴,又為止痛而設,而預防折針之意,亦兼含在內。蓋以左手食指、中指,並緊按穴,挾定針腰,是挾護針之下腰,而上腰則仍賴持針之右手。持針右手五指,除食指、大指,搓轉針柄外,而中指無名指,又緊護針之上腰,且左手大指,抵定轉針之右手心,針雖細竟成一直線,兩手並用,一氣貫注,無論病者如何動搖,吾針不動,此預防折針之第一訣也。

針入穴後,邪氣堅凝團結,抵針滯針,穴下如有物纏繞,強行搓轉,必致折針,前所論注痛手訣內,或施按摩,或針遠穴,為注痛設者,即為折針設也,穴下氣血活動,則搓轉無滯,而針柄自無折斷之患,此預防折針之第二訣也。

折針速救訣:

針已折在穴內,無論是針腰斷,針柄斷,仍以左手兩指,加力緊緊按定穴邊之肉,將斷針露頭處,迅速屈成撓鉤形,則針絲不至被穴下邪氣吸裹,然後徐徐搖轉而出,再換他針刺之。或用磁石迅速吸針出穴。

針前詳細認真檢查針器,慎之於始;行針時發現滯針纏針,推之不動、轉之不移,不可強轉針,預防折針。並用按摩諸法,通經活絡,幫助輸通氣道。

十三、消針毒法

金針雖不生鏽,然病者穢氣毒血,多在穴下,一經針刺,則必污染,且人之病患不同,疥癬、花柳、傷寒、瘡疽、瘟疫等症,最易傳染。若不將針上毒垢消除,難免以此傳彼之患。故每針一穴,則宜換針,每針一人則宜洗針消毒。用消毒藥水將污垢洗盡,再用消毒藥棉將針擦明,最後以酒精(75%)泡半小時,用干酒精棉球擦乾,貯藏針於消毒後之玻璃管內(管底亦放置消毒干棉球以護針尖),封好管口備用。

至於三棱針以鐵製成,最易生鏽,尤宜經常擦磨,可蒸可煮,可以藥水浸泡洗垢,用75%之酒精泡後,以消毒干棉球擦乾,放入針管內備用。

十四、針刺禁忌

(一)刺禁:

《素問·刺禁論篇第五十二》:「膏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註:心下隔上為肓,心為父,肺為母,刺中心一日死,刺中肺三日死。七節之旁,中有小心,謂背脊五椎旁為心俞,七椎旁為膈俞,心之下為心包絡,自五推之下推之,則包絡當垂至第七節而止,故曰七節之旁有小心焉。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刺一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嗽;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刺附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註:跗上,足面上也,脈是沖陽穴。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註:溜脈者,與目流通之脈也。

「刺頭,中腦戶,入腦者死;

註:腦戶,督脈經穴,在枕骨上,通腦髓。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註:舌下為廉泉,系任脈經穴。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註:足下布絡,足下各經之絡,誤刺其脈,則邪不得散而為腫。

「刺郄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註:郄中,足太陽膀胱委中穴也,下行於足,故誤中其大脈令人仆而脫色。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

註:氣街,即氣沖,胃經穴,在鼠鼷上一寸,誤其脈,血不出而氣並於中,則內結為腫,而在鼠鼷間矣。

「刺脊間,中髓為傴;

注,脊間為督脈經藏髓之道,誤中之,故為傴。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註:乳上之穴,名乳中,其內為乳房,其下為乳根穴,刺乳上誤中乳房則腫,下之乳根亦當有膿,自蝕成瘡矣。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注,肺為華蓋,缺盆為道,刺缺盆內陷,則肺氣泄,而令人喘咳,缺盆在喉兩旁橫骨陷中,為手陽明,太陽脈。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註:魚腹,即魚際穴,刺太深而內陷,則為腫。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註:陰股,脾之脈也,誤刺大脈而致血出不止者,脾氣絕而死矣。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註:客主人,足少陽膽經穴,在耳上起骨,開口有孔,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刺之太深而內陷者,則交脈破決,故為漏為聾。

「刺膝臏出液,為跛;

註:臏,膝蓋骨也,膝乃筋之會,液者,所以灌濡空竅者也,液脫則屈伸不利矣。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註:太陰肺,主行營衛,陰陽治節由之,出血過多,則營衛絕,故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註:腎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腎虛而又刺之出血,則舌強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註:肺之中府,雲門等穴,皆在膺中,誤中之而陷,則為喘逆仰息。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注;肝經有陰包穴,治遺溺,脾經箕門穴,亦治遺溺,刺之而內陷其脈,則溺反不止矣。

「刺少腹,中膀胱,令人少腹滿;

註:膀胱在小腹之內,誤中之,故溺出而少腹滿。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註:腋下有肺經天府穴,在腋下三寸,肺脈橫出腋下,故刺之而內陷其脈,則為咳也。

「刺腨腸內陷,為腫;

註:腨腸者,足魚腹中之承筋穴,俗雲腿肚,系足太陽膀胱經穴,深刺而內陷則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註:匡上即眼眶,陷骨即眶骨也。誤中其脈,則目系絕,故為漏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伸屈。

注;關節臂肘股膝骨節交際之機關處也。液出則筋膜漸干,無以養骨節,故皆不得伸屈。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二)五奪不可瀉。《靈樞·五禁第六十一》:「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泄之後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之後,是五奪也。」此為五奪,皆不可瀉。

(三)五逆不可刺:《靈樞·五禁第六十一》:」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著痹不移,(月囷)肉破,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血不),血(血不)篤重,是謂四逆也;寒熱奪形,脈堅搏,是謂五逆也」。

(四)五禁不可刺:《靈樞·五禁第六十一》:「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矇於耳內;丙丁日自乘,無振埃於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瀉水;庚辛日自乘,無刺關節於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

(五)無傷:《素問?刺要論篇第五十》:「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共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淅淅然寒慄。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腰疼;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爍胻酸,體解(亻亦)然不去矣」。

註:不去,不欲行動也。強不強,弱不弱,寒不寒,熱不熱,曰解(亻亦)病。解即懈之意。

(六)勿刺已刺所禁忌:《靈樞?終始第九》:「新內勿刺,已刺勿內(內,房事也);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己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卧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

凡此十二所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營衛,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氣復生,粗工勿察,是謂伐身,形體淫

泆,乃銷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七)六經氣終不可刺:《素問?診要經終篇第十六》:「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皮,乃絕汗,絕汗則終矣。

註:足太陽膀胱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從額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其終時,眼戴上,背反折,而為瘈瘲之狀,白色者,肺色也。太陽之氣主衛外,氣絕則絕汗出,而肺之真色見,人不得生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擐去掉扌)絕系,絕系一日半死矣,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

注;足少陽膽經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目後,入耳中,上走耳前,故其終也耳聾,目(擐去掉扌)絕系,少陽主筋骨,故百節盡縱,色青白者,金木相剋也。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註:足陽明胃經之脈,起於鼻,交額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共支者循喉嚨,入缺盆,下腹,屬胃絡脾故其終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黃色者,土色也,胃絕而脾色見。上下之經,亦皆盛而不行,無胃氣以養經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註:足少陰腎經之脈,入腹,開竅於二陰,故其終也,腹脹閉塞而不通,腎主骨,齒為骨余,故齒長而垢,腎色黑,故面黑。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註:足太陰脾經之脈,循足大趾內側出腨內,上陰股,入腹,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其終時,腹脹而不得息,噫嘔交作,上下不通,面黑而皮毛焦也。太陰之脈,從胃上注於心,即火生土之路也。噫為心病,脾絕而氣逆於上,則為噫為嘔,而面見心之赤色。若不上逆心,是土敗而為腎水所乘,則上下不通,面現腎之黑色,且並見手太陰之氣絕而皮毛焦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干,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此十二經所敗也。」

(八)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見《素問?診要經終論篇第十六》。

(九)五臟氣絕不可刺:《靈樞?經脈第十》:「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篤丁死,火勝金也。

註:肺經之榮在毛,合在皮,氣絕而不榮,則皮毛焦,皮毛一焦,是皮節之津液去,而皮毛焦者,甚至爪枯毛折矣,毛折則毛先死,其死也必在丙丁之日,金被火克故也。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毛色不澤,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註:心主脈,又主血,氣絕則血脈俱枯,毛色不澤,面色如漆染者,血先死,血死不能久生,其死也必於壬癸之日,火被水克也。

「足太陰氣絕者,則脈不榮其肌肉,口舌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舌萎人中滿。人中滿則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註:脾主肌肉,唇舌為肌肉之本,故脾氣不榮,則肌肉軟,其舌萎,其人中滿,其唇反,唇反而肉先死矣。其死也必於甲乙日,土被木克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骨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發無澤,發無澤者,骨先死,戊篤己死,土勝水也。

註:腎主骨,其脈行於冬而濡骨髓,惟腎氣絕,則骨枯肉脫,齒槁發焦,而骨死矣。其死也必於戊己之日,水被土克也。

「足厥陰氣絕,則筋絕,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脈絡於舌本也。故脈弗榮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

註:肝之合在筋,其筋下聚於陰器,而上絡於舌本,故氣絕則筋急,引舌與卵,其筋已死矣,其死也必於庚辛之日,木被金克也。

「五臟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

註:五臟精氣皆聚於目,故臟氣絕,則目系轉而運,志生精,精脫則志死矣。

「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髮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註:六經氣絕,則陰陽相離,衛外之氣脫,而絕汗出矣。絕汗者,汗出如油之謂也。

十五、論中國灸法起源及歷代傳為治病之要訣

灸法創於岐黃,讀《內經?骨空論》一篇之內,凡當灸者二十九處,其散見於各篇內者,不勝枚舉,曰熨、曰(火卒)、曰燔,皆火攻之意,故灸法與針術並用。《左傳》成公十年,秦緩診晉候之疾,曰:「在膏之上肓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達,針也,攻,灸也。言不以針刺艾灸也。《史記》扁鵲治虢太子屍厥暴病,使子豹為五分之熨,熨兩脅下,太子立蘇,兩脅下必章門穴,五臟精神所會,五分之熨即五分灸之意也。又《史記?倉公傳》齊北宮司空命婦得疝氣病,倉公為灸足厥陰而愈。足厥陰者,足厥陰肝經也,必是三毛中大敦穴。孟子曰:「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唐孫真人亦云:「宦遊吳蜀體上常帶三兩處灸傷」。蓋以瘴癘潮濕之地,非灸無以卻外邪。又《隋書?經籍志》所載針灸諸書,曰《針灸經》一卷、《曹氏灸經一卷》、《華佗枕中灸刺經》一卷、《雷氏灸經》一卷。我國灸法,盛行於古代,言針則寓灸,言灸則隨針,故合稱為針灸。秦漢以前此法大行,隋唐時尚有若干灸經風行於世,宋、元時期有《備急灸法》,《癰疽神秘灸經》等灸法專著。歷代醫家皆懂灸法,在其所著醫書中提到灸法者甚多,不勝枚舉。明、清以後,灸法專著不多,但在醫藥著作中提到灸法者不少,由壯數灸發展到用艾卷灸、藥物灸。明代楊繼洲著《針灸大成》,高武著《針灸聚英》,針灸並用,保存國粹。故流傳曰:「一針、二灸、三服藥」。當今之時,對此自古灸治要法,有誰重視,因而《靈樞》玉版永寂無聲!而東西各國,日以科學治療方法,流傳我國,取人之長,彌己之短,造福人民,振興中華,吾儕有責,而我國之艾灸法,足以起死回生,保全人體健康者,反致一蹶不振,良可慨也!

十六、灸法經日本醫士實驗

我國灸法,在古代已佔重要位置,自歐西科學發明後,凡種種治病方法,取重物質實驗,而我國之艾灸法,視為無足輕重。其實古代醫學,創造此法,亦從考查實際經驗而來,非盡屬諸想像者。後世針灸失傳,致使火攻治療方法,束諸高閣而不講。夫《銅人》、《素注》所載灸法最多,曰一壯、曰三壯、曰五壯、曰七壯、曰九壯,曰二七壯、曰三七壯、曰多至二百壯,及千壯,並曰禁灸。同一經穴,何以此穴宜多灸,彼穴宜少灸,又何以此穴宜灸,彼穴不宜灸,此皆切有至理,非漫為是言者。燃艾發火,原有驅邪助陽卻寒之功。究竟艾氣從毛孔針眼傳入皮膚血肉之內,對於營氣如何,對於衛氣又如何,猶待進一步研究。吾等研究事物,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非獨醫學如是也。尤怪者,本是我國舊學說,一經外國人批評,加以名詞。則耳目新而聲價頓高。如灸法治病已四千年,我國人不能實行試驗,故致疑信參半。近年來德美醫院,研究我國針學。日本各醫士,又於研究針術外,考查我國灸法,連續施灸剃毛家兔,及海螟獸類,分別背部腹部,按艾柱點數,燃火灸治,有每一次之檢查,有每小時之檢查,又有每一星期或數星期、數十星期之檢查,連續施灸後,即用科學方法,察得白血球增量若何,赤血球增量若何,嗜好細胞、淋巴細胞、色澤浸潤又若何,既有施灸獸身之檢查,又有施灸人身之檢查。民國元年,日本樫田十次郎,著有《灸治論》,七年,越智真逸氏著《論灸治及於腎臟利尿之影響》;十五年,時枝董氏有《灸治實驗的研究》;十六年,原次免太郎,於施灸後,考得血色素量與紅血球之影響,十八年,又考得施灸後皮膚組織,及白血球之影響,結核動物與慢性膀胱加答兒之治癒法,同時又有青正皓,於施灸後,察得血球與血清之影響。此二十年來,經日本名醫學博士,種種檢查,切知艾火助熱,有時較藥水注射,功效尤大。且著有灸治專書,與針術並重,我國固有灸法,此後可昌明於世界矣。

此外,日本醫士還測驗艾火之溫度及壯數多少。如:日本樫田、原田兩博士,常取東京各處所產艾葉,用鳩卵或雞卵大之艾絨,卷裹在寒暑表之水銀槽外,於空氣中周圍燃燒之,約發64℃之熱,若以風力助之,約達67℃。

又日本某醫士云:「凡灸法、對紅血球,及血色素量之影響,自來無人論定者。蓋因灸之點數不多,而為短時間之檢查,遽下判斷,未能明顯也。每灸必以二三千壯,或六七千壯為度,若僅灸數十壯,恐未能得當也」。按此考查論來,各經除禁灸各穴外,凡系背部腹部,我國《銅人》、《素注》所言灸三壯、灸七壯、灸九壯,即多至數百壯者,似嫌太少。余往往遇疾病宜灸者,不按古書壯數,或加倍或數倍,取效甚多,未見有害。

十七、艾灶高低廣狹

《明堂下經》謂燃艾灸穴,艾炷底面,宜廣三分,蓋底寬三分,則熱力易於傳入,然底面宜寬,而炷形切不可太高,故古書所載艾炷之形,曰如雀糞、如麥粒,至大者,曰如棗核。日本針灸書亦有此說。蓋艾火傳熱,全在底面著肉處,炷太高,則煙火上散而無益,故艾炷之高,亦不過二分三分或二分半。艾炷底約寬三分,其高或二分、或三分、或二分半均可。其形上尖下平,尖則易於燃火,平則易於著肉,且搓貴緊不宜松,燃以線香紙煤為適宜。

十八、隔物灸不如著肉灸

灸治法有隔薑片者,有隔蒜片者,又有隔紙灸者,其實灸以傳熱為目的,隔物灸治,熱力不易傳入,雖火未著肉,似能減痛,姜蒜熱後也甚灼熱,而著肉燃灸,亦無疼痛之患。(取艾底要掌握火候,要快速取去)蓋針後行灸是氣從針眼傳入,不針而灸,是從毛竅傳入,較之隔物灸功效尤大,且卧灸時醫者病者互相注視,略有灼感則取去,亦何至有傷肉之患。

十九、已刺未刺皆可灸

出針後,未經揉閉穴眼,即用艾炷灸治者,曰針後行灸法,未用金針刺穴,擇定何經何位,先以爪甲切印,燒艾灸治者,曰未針灸法。灸針後穴孔其效速,灸未針穴孔其效緩,從針傳入者,少灸幾壯則見效。從毛竅傳入者,非多灸幾壯不為功。也有醫者將艾炷裹置針柄上,以火燃艾,令由針柄傳熱,針下有燙熱痛感,毫針不宜,吾不用此法。

二十、三里灸

俗語云:「若要小兒安,三里常不幹」。日本人亦云:「三里灸不絕,一切災病息」。又曰:「無艾灸之入,不可與同旅行。」蓋以三里是足陽明胃經要穴,胃為五臟六腑之海,胃氣盛則他經皆賴以相安。孫思邈曰:「艾火可以灸百病,殺鬼邪」。其消除寒邪,卻免瘴癘,及一切傳染、結核或慢性等病。灸之尤有大功。然病有陰陽虛實,氣有寒熱水火,宜灸不宜灸,宜少灸,宜多灸,以病脈為標準,未可一例而施也。

第二卷按摩十法

編者按:按摩療法,是祖國醫學的一部分,是由勞動人民長期同疾病做鬥爭中發展起來的療法。常與針灸配合,解除病痛,簡便易行,收效良好。

什麼是按摩?從字的意義來講,按者,以手往下按,摩者,徐徐揉摩,可使筋節舒暢,血脈流通,氣通血活。在醫療實踐,古人通過應用指力、腕力、掌力,臂力,發展出多種手法,稱為按摩療法。

祖國醫學最早的經典著作《內經》中記載按摩的內容很多。如:《素問?玉機真藏論》:「肝傳之脾,病名脾風,發癉(疸),腹中熱,煩心出黃,當此之時,可按、可葯、可浴」。這裡把按摩放在了第一位。《素問?異法方宜論》:「中央者,其地平以濕,……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蹺」。《素問?血氣形志篇》:「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葯」。《素問?離合真邪論》:「推而按之」。《素問?調經論》:「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素問?至真要大論》:「摩之浴之」。《靈樞?九針十二原》:「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謂內溫」,這是說明針刺和按摩並重。

古代最早用按摩治療的病例是扁鵲治療屍厥症,使其學生子游按摩(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最早的按摩專著有《黃帝岐伯按摩經》十卷(見《漢書?藝文志》),可惜因其書早佚,未能流傳後世。《諸病源候論》、《聖濟總錄》、《針灸大成》、《醫宗金鑒》等巨著,均有按摩記載。

古代醫事制度中按摩醫生定有職稱,並有明文規定。如《隋書?百官志》記有按摩博士二人;《舊唐書?百官志》記有「太醫令掌醫療之法,丞為之二,其屬有四:曰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皆有博士教之」,《新唐書?百官志》記有「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師四人,並以九品以下,掌導引之法以除疾,損傷折跌者正之」。

先父總結了自己常用的按摩手法,針灸按摩配合使用,效果良好,用簡明文言寫成《按摩十法》,並附驗案。希望簡便易行的按摩療法配合針灸治療,成為普及的保健知識,使其得到進一步發揚光大。(趙玉青)

自序

以金針刺穴,而分陰陽氣道,以為補瀉迎隨者,曰刺法;以指頭按穴,而分升降起落,以為順逆上下者,曰按摩術。按摩與金針無二理,知金針補瀉者,即知按摩補瀉。蓋陰昇陽降,經絡順逆之道,男女一體,老幼同氣,在醫者辨別寒熱虛實,以為迎奪隨濟,金針如是,按摩亦如是。所異者,用針、用指,手法不同耳。余編著《針灸傳真》書時,曾談過《指針法》,但欠詳細,余閱讀歷代按摩書,結合親身實踐,深知補瀉不明,則按摩不靈。若洞悉陰陽之路,則用針靈,用指亦靈,針法、指法原無二致。故未有不明經絡起止、金針補瀉而能知指針補瀉者,亦未有不知指針補瀉而按摩能收效驗者。俗語云:「千般容易學,一訣最難求」,非虛言也。余自了解針訣後,凡諸書所載按摩法,孰得孰失,一見自明,蓋僅言指法,而不言補瀉,終為不全面之淺談。余積數十年心得經驗,將常用而有效之按摩手法,簡列十種,每一指法下必著明何為補,何為瀉,用法若何,末述及治療全愈各病,希望按摩學術,發揚光大,與金針配合,對醫療保健多做貢獻。是否正確,願以質諸精於按摩者,共同研究。

一九三四年一月山西雁門緝庵趙熙序於並垣客次

一、指針按摩術

指針,按摩術也,載在《內經》,而其法失傳,故後世鮮有深明其用者,其實按摩諸術,與金針之迎隨補瀉無二理,人身三百六十五骨節,十二經絡,以及奇經八脈,各有交會起落上下升降之路,人必深知經絡臟腑氣血往來順逆之道,而後能以手運氣,以指代針,閉者為之開,聚者為之散,有餘者損之,不足者益之也,且按摩與金針並行不背,金針取效速而暫,按摩取效緩而時久。分言之曰金針,曰按摩。合言之,則用金針者不能離按摩,行按摩者不能背金針。二者兼施並用,但視病情何如耳。未用金針前先施按摩,以活動其氣,而針之行氣愈靈。既用金針後再施按摩,以繼行其氣,而針之收效愈速。是按摩諸法,實為未用金針前之先導,又為既用金針後之繼援也。楊繼洲《針灸大成》書內附小兒推、掐各法,過為簡單。其他諸書所載按摩諸法,亦多半為醫治小兒之用。其實按摩諸法,大人小兒,無不可施,虛勞實積,亦皆可用,若謂專為醫冶小兒而設,淺矣。

指針一科,手法雖多,約言之,不外摸、推、剁、敲、伸、活、抖、拿、廣、意十法。血病宜多摸,氣滯宜多剁,筋縮不舒宜多伸,行動不利宜多活,骨節屈伸不利宜多抖,癥瘕積聚諸病宜多推,油膜礙障,宜多拿,氣道不順宜多敲,閉結脹滿宜多廣,神志誤用宜多意,有宜用一二法者,有宜用兼施並用者,但視病勢若何,法難豫拘。分言之,曰指氣,曰指穴。合言之,則指氣不離乎穴,指穴而氣隨之,一而二,二而一者也。今試將指氣指穴,分別言之:

(一)指氣

指氣者,以指著穴,施行手法,行氣行血也,通活十二經絡,十二經絡氣血壅滯,則以指開之,十二經絡氣血不足,則以指補之。一經病者,指行一經之氣血,數經病者,指行數經之氣血。

(二)指穴

指穴者,以按摩周身之穴,通干脈與支脈,運行五代,通達周身奇經八脈。五代者,指皮、肉、血、筋、骨五者言也。

二、摸法

摸法血行,而氣隨之,諸病皆宜摸,故為按摩家第一術。

摸者、以手指捫索也。醫者用兩手中指,捫索病者之穴,在穴上一起一落,一緊一松,行搗臼生成數,亦如用金針者,一提一插,行子午搗臼法是也。周身各穴,未有不宜用摸法者,然未摸之前,必先審察被摸者何經受病,則向何經選穴行摸。是陰經,是陽經,血之升降不同,其摸時,指頭向上向下亦有異,指頭著穴,搗臼雖分起落,切不可離開穴肉,致傷皮膚而斷氣。故善用摸法者,醫者必先將全身精氣,集注兩指頭,一上一下,與金針之提插無異。至摸時用兩指頭或一指頭,大抵背上多用雙指頭,督脈宜用單指頭,腹上任脈用單指頭,腹上少陰,陽明、厥陰、用雙指頭,頭上風府用單指頭。頭上風池、童子髎等穴,用雙指頭。用單用雙,視其經絡部位,又視其病情虛實,活法也,非死法也。在醫者臨症善摸耳。

(一)摸之補法

《內經》論補法曰:「隨而濟之」。蓋謂順其經絡氣道而益之。並行九陽數,九次一停也。用金針者如是,而以指行摸者亦如是。以指著穴,順其經絡氣導而補益之,亦九次一停也。金針補法,有慢提緊按手術,從衛取氣,益入營分,行摸者亦用重按輕起指法,即是從衛取氣益入營分之意也。金針補術有蒼龜探穴之法,行摸者亦於中指著穴重按後,連續深按幾手,即蒼龜探穴之意也。

(二)摸之瀉法

《內經》論瀉法曰:「迎而奪之」。蓋謂迎其經絡氣道而奪之。行六陰數,即六次一停也。金針如是,而以指行摸者亦如是。以指著穴,逆其經絡氣道而瀉出之,亦六數一停也。金針瀉法有緊提慢按手術,行摸者亦輕按重起,即從營置氣,提出衛分之意也。金針瀉法有白虎搖頭之術,行摸者亦於中指著穴按掐時,四周搖揉其氣,即白虎搖頭之意也。

(三)摸之平補平瀉法

金針平補平瀉手法,即是搓轉針柄,左右均勻,不多不少,一生一成。以指行摸者,亦是以指著穴後,起落相均,不輕不重,無出緊入松,出松入緊之偏,即平補平瀉手法也。

摸之補瀉法悉具,凡金針所用之手術,無不可以摸代之,無論陰陽經絡,虛實寒熱,未有不宜用摸者,故按摩家以摸為第一訣。

三、推法

推者,決行,推開氣血之意。治積聚之病,如水之壅塞不流,而開決其口,以使之流也,故曰決行。其法以醫者兩手大指頭,在病人經絡各穴上,一前一後,著力推轉,兩指頭相距,最遠不過三寸。推男人先從左起,推女人先從右起,各按陰陽經絡,皆有先後起落。推督脈,由大椎起,推至尾閭止。推任脈,由天突起推至中極穴止。他經皆可類推,因能寬胸順氣,治癥瘕積聚諸病。

(一)推之補法

推用補法,以兩大指循經著穴,順其氣道之行而推助之,即《內經》「隨而濟之」之意。何經氣不足,則從何經之穴起處,用指推行。推至何經之穴止處而停。如補足太陽膀胱之氣,即從兩目內眥睛明穴起,就推就從頭上返轉項上,由項上推至背上,由背上推至臀上,由臀上推至腿上,又由腿上推至足上之至陰穴而止。如補手太陰肺氣,即從乳上中府、雲門穴起,循經按穴,漸漸大指魚際、少商穴而。無論陰經陽經,總以順氣道推行為補法,每經過一穴,必用力以指多推幾次,即用九陽數也。此兩經如是,他經亦如是,在腹、在背亦如是。

(二)推之瀉法

推用瀉法,以兩大指頭循經著穴,迎其經絡氣道而逆推之,即《內經》「迎而奪之」之意,何經有邪,即從何經起止穴處推起,由下至上,或由上至下,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漸漸推至何經之穴起止處而停。如瀉腹上任脈,即由頤上承漿穴起,漸漸推至臍下中極上。如瀉腿上足厥陰肝,即從腹上肋骨內期門穴起,漸漸推至足行間、大敦穴止。凡所經過之穴,亦必著力前推,推之次數,亦是六數一停,如金針之行六陰數也。且推而兼揉,能活動推散穴中之結氣。故推用瀉法,能治癥瘕積聚諸疾病。

四、剁法

剁法,散行,能散積氣,氣行而血亦隨之。剁者,斫也,以醫者之手五指相併,斫病人腹背,或四肢各處,以激散其氣也。周身皆可用剁法,而所剁之處,或自下而上,或由上至下,距離切不可過二寸,蓋相距稍遠,則氣不連接,散於此者,又積於彼矣。欲剁之時,令病者端坐,或仰卧,或側卧。如系手足,一手伸拉手足,一手行剁,剁之次數,以一二為一次。剁用側手,醫者將自己手上五指並住,側擊病者之脈絡。如在足三陽而行剁法,則由頭寸寸剁至足上而止,他經皆然。如剁背上各俞穴,每隔七日改一俞,取日下一節之義。如剁四肢則不改,至剁之期限,每七日剁一次,取七日來複之義。

(一)剁之補法

剁用補法,如氣虛血滯,上不能之下,下不能之上,左不能之右,右不能之左。於未用摸法、推法補氣前,先辨陰陽經絡氣道,而順行剁法,以激動其滯氣,則穴下活動,易於補足,此亦隨而濟之之意也。

(二)剁之瀉法

剁用瀉法,如氣結、痰積、血淤、水腫等症,穴下壅聚已久,遽用摸法、推法以瀉之,則內部氣血,不易流通,必須先按其陰陽經絡氣道,而逆行剁法。剁則激動其氣,能使宿寒留聚之邪,活動流散,然後再推,易於瀉氣,此亦迎而奪之之意也。

(三)剁之平補平瀉法

剁亦用平補平瀉手法,如病聚一處,邪結一穴,而無須選取全者,則用平補平瀉手法。其剁也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即在近處施行,而無偏多偏少,此輕彼重之分,此即平補平瀉法也。

五、敲法

敲法,氣行。敲者,以醫者手指,敲打病人經絡穴道,以行其氣。敲與剁手法不同。剁用側手,敲用平手,其法以醫者手指相併,按一、二、三、四敲打為一次。敲之部位距離不可過一寸,蓋敲以激動其氣,稍遠則氣不接屬矣。至於敲之期限,或三日一敲,或七日一敲無定。如敲頭,由神庭敲至風府;由攢竹敲至風池,由目窗敲至肩中俞。凡用敲法,先敲中行,後分男左女右,再敲他經。敲督脈由大椎敲至尾留閭。其他由肩外俞敲至陽池,由環跳敲至解溪。諸經皆如此敲法,其次數均按生成數行之,以氣行為止。氣行者如喉間咯氣,下部泄氣之類是。

(一)敲之補法

敲與剁同一激動血氣,而剁之激動,多氣行意。敲之激動,多血散意。敲之補法,亦是先辨陰陽經絡,順其氣道之行而隨敲之。如補足三陰,即從足上各經起穴處敲起,漸漸敲至腹上各經穴落處而止。如補足三陽,即從頭上各經起穴處敲起,漸漸至足上各經穴終處而止。其他敲手之三陰三陽皆如此,此敲之補法也。

敲之瀉法。

敲之瀉法,亦是先辨陰陽經絡,逆其氣道而敲瀉之。如瀉手上三陽經,即從頭上各經穴處敲起,漸漸敲至手上背面穴起處為止。如瀉手上三陰經,即從乳上各經穴起處敲起,漸漸敲至手心指上各經穴終止處為止。其他敲瀉足上三陰三陽亦如此,此即敲之瀉法也。

(三)敲之平補平瀉法

敲之平補平瀉,與剁法同,亦是於所患結邪處,一左一右,或一上一下,敲法均勻,無偏多偏少,此輕彼重之分,此即平補平瀉法也。

六、拿法

拿法,膜行。能治油膜之間之病。拿者,用醫者兩手,拿起病人肌肉,可使骨肉離開,以寬油膜中之積,故曰膜行。膜行者,行膜中之氣也。其法以醫者兩手順行,手虎口對手虎口,兩手大指向內,從病者臂上、或腿上,自分肉間,將肉徐徐提起,又徐徐放下,如此數次,或提一面,或提四面,均以病情而斷。如拿腿,自環跳穴起,至解溪穴止。拿臂,自肩外俞起,至列缺穴止。拿脊骨,自風府穴起,至尾閭穴止。拿腿上太陽經,自委中穴起,至崑崙穴止。他經皆可類推。

拿法能使油膜分肉間氣行無滯。譬如門內有客,開門則放外出。然僅施一拿法,將手足腹背間肉,提高放下,一起一落,聽其氣之自行,則氣必順經行走,未有能逆其氣者。是拿法只有順氣流行之用,而無迎隨逆奪之功,即順氣流行,亦是任其自然之行,而補益之力,未免太輕,故必濟以或摸、或推、或剁敲,而補瀉始有力。

(一)拿之補法

如欲行補法,先審手足腹背陰陰油膜分肉間滯氣在何部位,用兩手提起其肉,徐徐放下,如是數次,然後乘其肉下滯氣活動,而擠之以摸、推、剁、敲諸法,順其氣道而增益之,此拿之補法也。

(二)拿之瀉法

如欲行瀉法,亦是同前之提高其肉,徐徐放下,數次後,知油膜分肉間滯氣流通,然後濟之以摸、推、剁、敲諸法手術,迎其經絡穴道之氣而逆瀉之,此即拿之瀉法也。不過拿之一法,補時少,瀉時多,在術者善為擇用耳。

七、廣法

廣法,運行。廣者,運轉經絡之氣、從此達彼,上下左右相應,以流通其氣也。其法以醫者一手心,在病穴上旋轉推摩,運轉其氣。又以一手五指並定,在病人所廣經絡,照前敲打手法敲應。此運彼敲,氣血貫通,此法最為靈效。如治咳嗽痰喘,先將病者背上兩肺俞,用醫者右手心,或右手食指、中指兩指頭,著力運轉,又以醫者左手數指並定,在病者胸前雲門穴上敲打。如運尺澤穴,以一手運轉尺澤,一手敲打天井,亦如前法之相應,均按生成數行之。如系氣結症,以一手運背上膈俞,一手敲打胸前膻中。如系大腹脹滿症,以一手運丹田,以一手敲中脘。如系兩脅脹滿症,以一手運天樞,一手敲期門。如系小腹漲滿症,以一手運氣海,一手敲背上命門。其他諸經絡,或一部分病,或全部病,均看病情若何,上下各選一穴,以為此運彼敲之應。

廣法,即運法,有運輸轉送之意,但言廣,即是以兩手各捫一穴,從此穴輸送彼穴。有以此手行摸法,同時以彼手行推法者,有以此手行推法,同時以彼手行敲推法者;又有以此手行拿法,同時以彼手行推或摸法者。病有淺深輕重,則廣有長短久暫,未可一例而施也。然病有虛有實,而廣亦有宜補宜瀉,試即廣之補瀉法分敘於下:

(一)廣之補法

如遇氣虛諸不足,或半身不遂而在左者,即先以無病手足而行廣之補氣法。如補足陽明胃經,則以一手推天樞,以一手摸足,皆順其氣道之行而摸推之,此補足陽明法也。如補手陽明大腸經,則以一手推合谷,以一手摸曲池,亦是順其氣道之行而摸之,此補手陽明法一也。他經皆然。

(二)廣之瀉法

如以上所述咳嗽痰喘氣結脹滿積聚等症,欲行廣之瀉法,審其在肺經,以一手摸尺澤,以一手敲雲門,皆迎其手陰經之氣道而逆摸之,此瀉肺經也。審在任脈,以一手推巨闕、或上脘,以一手摸關元,或中極,皆迎其任脈之氣道而逆推逆摸,此瀉任脈法也。

廣之運氣最靈最速,能以二手兼行兩手術,故遇結聚等症,最為有益,果能以醫者自己神氣,貫注兩手,而施行不倦,則病之取效甚為捷速。

八、抖法

抖法,骨行。抖者,抖動骨節之謂,故曰骨行。活動骨節之意。其法以醫者兩手,拿住病人一手兩指,一上一下,連抖數次,如人抖土之狀。腿上有病,亦用兩手拿住病人腿腕,顛抖數次。總之抖法為活動四肢骨節而設,骨節有病,多用此法。

抖法無補無瀉,只能使四肢骨節間滯氣流動,而不能用於脊背肚腹之上。然抖手抖足,亦各有別。如手上及手腕骨節病,則以醫者兩手,拿定病人一手兩指,一起一落,連連抖動,此治手上近處骨節病也。如手上肘間骨節病,則以醫者兩手,握定病人手腕。一上一下抖動,或一手握定手腕,一手握定肘骨,一上一下,或一左一右,連連抖動,此治肘上中間骨節病也。如肩端骨節痛,以醫者兩手,握定病人手腕、或肘骨,升高放平,連連一上一下,或一左一右抖動,此治肩上骨節病也。如足上骨節病,以醫者兩手握定病者一足兩趾,即足大趾小趾,連連一上一下抖動,此治足上骨節病也。如腿上膝間骨節病,以醫者兩手,握定病者腿腕,連連一上一下抖動,此治腿上中間骨節病也。如腿根骨節病,以醫者兩手,握定病者小腿及膝骨,伸直,連連抖動,此治腿上根骨病也。

九、伸法

仲法,筋行。伸者,伸長其筋之意。治筋孿不舒諸病。病者筋縮拘孿,四肢不舒,則用伸法。醫者將病者屈而不伸之手足,用力叫伸長,隨施敲法、剁法、按生成數行之。但未施伸法前,令病者端坐床上,調勻呼吸,然後再行手法,至於伸長敲剁力量之大小,以病者之強弱為定,在醫者臨時酌量耳。何經拘攣,伸長何經之手足。如右腿腳拘孿,則將右腿腳放平伸長,以醫者一手或兩手,剁用側手,敲用平手,敲剁是陰經,則漸漸由上至下,行至足趾盡處而止。敲剁是陽經,則漸由下而上,行至腰背而止。左腳亦然。如左手指拘孿,則將左手指伸長,以醫者一手或兩手,剁用側手,敲用平手,剁敲是陽經,漸漸由手行至頭部而止。所治是陰經,則漸漸由乳上腋下行至手指盡處而止。右手指亦然。總之伸法無補無瀉,而伸後能行補瀉者,敲、剁、推、摸等繼續之手法也。

以上所舉,皆人工之伸長,醫者代為舒展,僅行於四肢,而又有自動伸舒者。如腰脊腹臍拘急不展,欲施敲、剁、推、摸,必先令病者自行伸筋,以便施行手術,此病家之伸法也。總之伸法為治筋而設,雖不能以一伸治癒筋病,而筋先伸,能使氣機活動,行施諸法,較為便捷,講按摩術者,亦未可忽也。

十、活法

活法,動行。活者,活動病者四肢腰身五臟之氣血筋骨也。有一部分和全部之別。一臂、一腿為一部分,手足腹背膂行,為全部分。活之手術最多,凡摸法,伸法、敲法、剁法、抖法、推法、拿法、廣法、意法,皆活法也。視其病狀若何,以為單用兼用之別。有宜用一二法者,有兼施並用者,法難預拘,在醫者審查酌量耳。

試舉一二例以證明其法。

如欲活動臂上之氣,以醫者一手拿定病者手腕,一手拿定病者臂肘,左右來回挽轉,似鳳凰展翅狀。

如欲活動腿之上氣,以醫者兩手,攏住病者腿腕,一里一外一迎一送,來迴轉動,如鳳凰登步狀。

如欲活動腰脊之氣,令病者恭立並足,兩手垂下,將腰脊一俯一仰,如與人鞠躬行禮狀,又將腰脊一左一右,來回搖轉,如鐘錶下擺狀。)

總之,活法之作用,均在未施指針諸法前,斟酌施行耳。如人四肢有病,欲用指針按摩法,無論寒熱虛實,可將手足全部分,各按經絡穴道,全行運動,以活潑其機。如欲臂上行法者,先將病者手指十二井穴,用醫者右手大指甲,就穴上爪切搓剁,再將經過之合谷、太淵、腕骨、後溪、液門、勞宮、魚際、神門、大陵、陽池、內關、外關、間使、列缺、曲池、小海、尺澤、天井諸穴,亦著力搓揉爪切,爪切搓揉畢,然後或剁、或敲、或拿、或推、或抖、或摸,擇要而使,或如前之鳳凰展翅活法,均無不可。此是臂上活法。腿上亦然,腹背臍腹及全部分皆然,或用單指,或用雙指,或用一手或用兩手,在醫者視其部位脈絡耳。

十一、意法

意法,電行。意者,以意通經,調和五志。其感至靈至捷,謂神氣通行真如電力之速,故曰電行。是法失傳已久,非惟講按摩者罕知其義。《針灸大成》載有以意通行按摩一語,而未著明如何通法,故學者苦難省悟。其實吾人得病,除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外,又有喜、怒、哀、樂七情之感,所感不同,則致病各異。神志誤用既久,則臟氣偏盛而成疾,如暴怒傷肝,過思傷脾,驚恐傷腎是也。欲調其神志,必先察病者誤用何神,而原按《內經》臟氣相勝之理,善為調和,則郁者開之,結者解之,於未施手法前,而先施意法,此即《內經》「治神」之義也。(試舉一二例以證明其法,詳載病例第一和第二例中)

十二、催別絡法

如病在胸隔頭目,及兩臂兩手,行法時,先令病者用鼻吸入空氣,將氣咽下,閉住,即用敲法,連敲數次,始令病者用鼻吸入之空氣,將氣放出,放出後,再用抖法,顛抖數次,如此為一次,照行三次。

如病小腹、兩腿、兩足,行法時,先令病者以舌尖抵上齶,用口吸空氣一口,咽下閉住,如上敲法,連敲數次,敲畢始許病者將氣放出,放出後,再用抖法,顛抖數次,如此為一次,照樣行三次。

敲腿,令病者側卧;敲腹,令病者仰卧。

胸膈頭臂在上,故用鼻吸氣,取天氣通於鼻也。小腹腿足在下,故用口吸氣,取地氣出於口也。

凡手足耳目之按摩法,皆左病治右,右病治左。此法結合氣功。

十三、醒氣法

令病者兩腿站直,兩腳相距,不過一尺二寸,兩肩端平,兩目往前看,兩手端平,用鼻吸氣一口,將兩手心向上,隨吸氣手往上行,行至膻中,將氣咽下,再呼氣一口,兩手背向上,隨呼吸,兩手往下行,行至中極而止,再將氣咽下,如此行三次。行畢,將兩足後跟翹起,腳尖著地,往下踏剁,足後跟踏一次,兩手即拍打兩旁小腹一次,如此行三次。(小腹即臍旁大巨、歸來等穴)此法亦結合氣功。

十四、針刺指針相繼為功

《內經?九針十二原》針刺之法,原與按摩並用,觀其論瀉法曰:「排陽得針,邪氣得泄,按而引針,是謂內溫。」夫陽如何排,引如何按,此即按摩術也。後世失傳已久,非惟學針刺者,概昧真訣,即講按摩者,亦背古意。其實迎隨補瀉,金針不離乎按摩,順逆升降,按摩無殊於金針。按摩有不能愈之病,必賴金針以濟之,金針有不能盡刺之疾,又必賴按摩以輔之。此種醫理,必洞悉金針補瀉者乃能洞悉按摩補瀉,且用金針者,非特未施刺法前,藉助按摩,即既施刺法後,尤必賴有按摩,今就歷年金針指針相濟為功之經驗,詳敘如下:

一則持針刺穴之始,徐徐搓轉,尚未刺入人部,而穴下邪盛氣鬱。上抵針頭,不能遽入者則以左手食指中指,緊挾針腰,而以右手中指或大指,就所針經穴附近,而摸推之。如所針是肝經期門,即於章門穴上,先施或推或摸之手術,務使氣血盪開,則入穴較易,此未進穴前之按摩也。

一則針已入穴,而推之不動,轉之不移,穴下邪氣太盛,未便搓轉者,則如前之以左手夾針,以右手按摩各穴。如所針是任脈之中脘穴,則以右手按摩臍下之關元、氣海穴,下氣稍松,自易行法,此則既進針後之按摩也。

一則針松邪退,停法出穴後,穴下余邪,尚未盡出,猶覺抽痛不舒者,則又用醫者手指,就經穴之上下或推、或摸、或敲、或剁,則邪退氣凈,抽痛立止,則出針後之按摩也。此法為結合針灸之法。 十五、驗案

(一)意法例一

族侄天福,腹邪誤補,卧床不起,愈治癒劇,大生憂慮,於是而黃肌瘦,身疲惡食,竟成疑怯症,聞高聲則驟驚。見村人則慮死。放暑假時余回家,延余診治,又詰以能否必效?繼續不己。蓋膽一虛,則憂思無定,憂思久,脾氣結,結則津液不布,身體睏倦,而膽益虛,故為疑為怯,而不能一時釋然,余知其神志誤用,當許以針到病除,毫不費事。並言脈絡氣色,無一壞象,至多不過二次或三次針治,則收全功,此其故,實因五臟六腑,皆取決於膽,膽氣一壯,則憂思消而脾氣開,氣血少滯則神志易轉,是即未進針前之意法也。指針亦然,僅用指針,治癒後病未再發。

(二)意法例二

我縣大西關婦人王氏,其夫石某,做商於庫侖,當晉奉作戰時,該婦因思夫過度,脾氣鬱結,竟得軟黃病,身體睏倦,飲食大減,如是者約三月。嗣延余診治,余診其脈沉而緩,兩關急。即針瀉章門穴兩次,未見效,突悟此即俗所謂相思病也。氣開又郁,宜難見功,因思得一「治神」之法,囑其夫弟某,寫就假信一件,遞至該婦處。信內言其夫不日即歸里。該婦接信後,笑逐顏開,精神頓增,即為之又瀉兩章門,及兩內關共四穴,未數日黃色漸退,而飲食亦大進。隔數月,其夫弟又給之信雲,櫃事太忙,明春始回,然脾氣已開,再結不易,此即治意之二也。

以上用意法治癒病例甚多,茲不贅述。

(三)寒邪腹脹症一例

內人賀氏,年四十,小腹有寒邪,發則滿腹皆脹,甚為難受,且臍上建里、下脘兩穴處停水,以手重按,漉漉有聲,脈遲緩,舌質淡紅,苔薄白,而性素畏針,每發則以指代針。先用右手中指,在建里或水分穴上,著力摸瀉,以通水道,行六陰數,至二十分鐘許;又摸瀉臍旁兩肓俞,以泄少陰之邪,又摸瀉兩天樞,以輸轉上下之氣;又摸瀉兩章門,以醒脾疏肝而兼調五臟;末又摸瀉關元穴,以清血海而泄下邪。輕則日行兩次,重則日行三、四次,或連日行之。吾在家則吾行之,吾不在家則吾女代行之。每發則以指代針,一經摸瀉,脹消水行,每年必發數十次,行指法已成慣例,按摩後,再用麝艾燃灸各穴,尤為效廣。大量加灸,以後不再發。如此法治癒病例甚多,茲不一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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