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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我毀壞了寺廟的財物

我毀壞了寺廟的財物▆▆▆▆▆▆▆▆▆▆▆▆▆▆▆▆▆▆

提問:師兄說實話我在寺院裡面做事,因為我的疏忽給道場造成很大的損失,前段時間做夢有個護法就和我算賬說我已經欠下一萬多元了,今天又因為機器失誤打碎一面石碑,因為在道場發心做事沒有工資什麼的,所以沒能力還賬,,,。因為我會開車為道場跑東跑西拉貨,因為大意車壞了幾次還有碰了幾次都道場花費不少,還有今天開挖機挖墓地也把一個墓碑給碰兩半了。

回答:寺院的一花一木,乃至小小財物,若不慎損壞,均會導致自我極大惡業,損失自我極大福報,同時,鑒於這些依三寶為福田之財物,大多是十方信眾供養所得,因此,這些財物本身還牽涉很多其他眾生的福報,你損害這些財物,就等於損壞了無數眾生福報的根基,其罪業之重,難可估量;比如,這種財物被損壞之後,雖然你可以補償,而且必須補償,但是鑒於你所補償的財物是你自己財物,而已經不是先前功德主之財物,雖然你做了補償,但還是切斷了、損壞了、減損了先前福德主的福德,這會導致諸多不良後果;譬如,有些沾福升天的眾生,因為你損害了他們的福德緣起物,他們會因為福德受損,迅速從天宮再次墮落三惡道,這一點,參考《經律異相》之《石變天宮》即可知曉;這些眾生因為你的緣故,墮落惡道,因此,其將會嗔恨報復於你;很多人認為,不殺生不吃肉就不會招惹冤親債主,其實並非如此簡單,損壞三寶財物,也會招惹冤親債主,其道理如上所示。

我的建議:既然護法神提醒你損壞了一萬多元的寺廟財物,你就捐兩萬元的財物到寺廟,去修補補償被你損壞的那些東西,前面這些方法是別的善知識可以教你的,後面的方法,是我個人教你的:你將損壞的財物等值或者超值補償寺廟,並且你將錢花在修補被你損壞的福物上面,這些事情做完之後,你合掌三念觀世音菩薩名號,再念言:弟子某甲,現世之中所損壞某寺廟之一切財物一切功德物,弟子今日已做諸補償;然我今日補償財物所修補之福德,依自然業力因緣屬我所有,非能歸屬於先前被我損壞福物之宿有福德之主,故而,今我某甲,為願觀世音菩薩威德神力加被,令我捐資寺廟補償被我損壞之財物所修之福,轉化為業力關係上屬於被我損壞福報之宿有福德之主所有,令我毫無負欠圓滿補償被我損福之一切眾生;弟子某甲,為願觀世音菩薩為我滿足如上之願故,故願發願念誦如意輪咒108遍,祈請觀世音菩薩為我做如上加持。-----如上合掌念完,然後用念珠計數,念滿如意輪咒108次;然後合掌繼續念:弟子某甲,念誦如意輪咒108數已經滿足,祈請觀世音菩薩為我滿足先前所求之願。-------必須按照如上之法,不但要等值超值補償寺廟被你損壞的財物,同時,還需要將你補償財物所修福德的權屬關係,轉化為權屬於宿有之福德主;你必須做到這一步,才能解決這裡面各種負欠關係,另外,你還需要懺悔你損壞三寶財物的罪業,甚至需要用殊勝的陀羅尼才滅罪。

我們現在很多人,名為在寺廟修福,實際上天天消耗十方信眾供養三寶之飲食水電等各種財物,天天在寺廟混日子,不做事,不護持寺廟,不幹活,不修福,這樣的人,是受用不起那些財物的;有很多人,根本不懂得住廟應該明白的因果,就天天住在寺廟混吃混喝,最後是在寺廟住來一身病,還不醒悟;真正聰明人,是不會去寺廟受用那些財物的,或者不得已受用,也要立即等值償還,或者即便償還不了的,以每天精進負責的在寺廟幹活護持寺廟修福,護持出家人,以此來抵消那一部分供養;因為我們在律典中看到,比如在《四分律》中就講過,護持佛寺塔廟的人,可以接受供塔的食物;又如《觀經四帖疏》中,也有出家人的父母,可得受用僧食的記載;總之,直接或者間接精進護持三寶的人,才能勉強受得起一點點十方信眾供養出家人的財物(請注意,這裡不是佛物、亦非法物,而是特指供養僧眾的財物);所以,有的人不會住廟,不懂得住廟的因果,這樣的人住廟,給自己最終帶來的是災禍,原本沒病,住寺廟一段時間,越住越倒霉,越住越是一身病;反之,真正聰明的住廟的居士,都是每天辛辛苦苦護持寺廟,護持出家師父,或者廚房做飯,或者打掃衛生,或者清理佛像,整天都在做這些事,有閑暇的時候,還拜佛修福,,這樣的人,每一天都會精進增長福報消除惡業,有病的人,到寺廟這樣護持一段時間,原本有病的會身體健康,原本貧弱的會福德暴漲;只可惜很多人不明白這些細微的因果,我之前博文也斷斷續續說過一些,今天再次提及。

至於如同師兄你一樣馬馬虎虎的人,經常損壞寺廟財物,這樣修福,簡直就是造罪,如果此次償還財物以後,以後再不謹慎,以後再有損壞三寶財物之事發生,也許會給你帶來禍事,師兄千萬謹慎。寺廟之纖毫財物,都要慎重對待,以後千萬再不可馬馬虎虎,別的因果我不說,就說你損壞一絲一毫的寺廟財物,都有可能牽動法界震動,牽動相關眾生之升降墮落,豈可不慎。

關於損壞三寶財物,在惡業中,是被歸於「近五無間罪」的,也就是說,他們基本上和五無間罪是一種性質,這是很重的惡業;因此,除了上述彌補之外,還需要懺悔。

我個人給你建議的方法,可能和其他善知識給你的建議有些許不同;不過這也無妨,我並不追求非要和別人一樣,但是我追求最大限度的、最完美的幫你抹平這個因果,就必須要按照上面的方法執行;我的這些善巧之法,是否會被其他善知識非議,我從來不在意,你只管去用,解決問題就好。其他一切損壞寺廟財物需要補償者,一律遵上法為之,最為妥當;且莫以為過去大德所說,或者諸典籍記載中所說,教你只是補償寺廟財物即可,並未更加詳細的教導你補償福德之主,因此,便自以為不必如此補償,這是很輕率的。這一類損壞佛寺三寶財物的事情,要修復如初,其實際情況比單純償還財物要複雜的多,因你補償財物所修之福,必須要補償到被你損福的福德主令他得到才行,並非單純補償寺廟財物即可,我將這個補償,定義為「精準補償」。須知:凡俗之人,只見到損壞了佛寺的財物,於是以為單純補償佛寺財物即可,但是,他不知道損壞的並不僅僅是財物本身,本質上說,更精細的說,他損壞的是具緣信眾依靠三寶為福田建立的一個複雜的「施受關係、負欠關係」;你在補償佛寺財物的同時,必須完整而精確的修復這個被你損壞的「施受關係、負欠關係」,而這不是單純的補償佛寺財物就可以完成的;你能圓滿執行上述我所標示的這個方法,你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修補那個因果關係,並使你未來惡果報減輕至最小。當然,此外的懺悔和滅罪,是另計的,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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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出如上回答後,提問問題的這位師兄看了博文上述回答之後,當晚做了一個夢,夢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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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師兄!今天又在夢裡打攪您了,夢裡我開車往前走,然後前方有一堆黑黑的大石頭擋路,再然後您在遠方施法降下天雷把石頭劈碎了,然後您說了一句---損失了不少道行。回答:我不是雷公,也沒有威力依靠自身之力擊碎石頭;我也沒有學過「五雷正法」一類的剛猛法術;所以,師兄的夢境,似乎高估了我的力量。但是轉念一想,您的夢境,也許恰恰喻示我上述所標示的方法,是正確的,可以解決你損壞三寶財物帶來的業力障礙;你夢見我施法降下天雷擊碎障礙你的黑色巨石,其中,我所施法,即本文上述之法布施是也,你所謂夢中障礙之黑色巨石,即你對應之惡業障是也;說明我建議的方法,剛好可以精準無誤的解決你的問題,不然的話,你不可能做這個夢。至於夢中我說這會損害我不少道行,這是法布施介入因果必然會對我有的一點影響,短暫來看,法布施確實會導致自身各種障礙,但是長期來看,法布施得到的利益更大。所以,法布施介入因果有損道行之說,短暫來看,確實如此,但是長久來看,法布施雙方利益都更大;這一點,《金光明最勝王經》也說過。所以,是不是損我道行,都無所謂。再說,依《道德經》理,損即是益,損與益,是一體兩面,我若不受損,便不能得利益,自然規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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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對於牽涉消耗寺廟財物的問題,我個人向來都是非常謹慎的,為了防止自己的任何預想不到的消耗,去寺院之前,我都會發願,若在寺院有任何消耗,願以等值福德酬償……師兄,我這樣做有沒有問題?又,一次我在寺院參加法會,喝了一杯專門供給信眾的茶水,我不知道這些茶水是屬於出家人的還是居士們發心提供的,但因事前我已經念了二十一遍佛頂咒,所以我也不太在意,師兄,你看我這想法和做法是否有問題?

回答:不是你發個願就解決了,你的願,只是你單方面的願力,福德之主是否願意與你達成契約,並不一定。到寺廟消耗了財物,以自己財物償還並對寺廟護法伽藍說明,這樣比較好。至於如同上面這位師兄,損壞了寺廟財物的,最好按照我上文的方法處理一下,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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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我聽說,有個法師給弟子做了法布施,因為介入因果,導致法師種種障礙,法師對其他弟子說,如果接受這個弟子一些財物供養,介入因果導致的障礙就不會有,或者至少會很輕;請問師兄,這種說法對嗎?

回答:其實,這些問題,在以前博文中,我早就有過精確的答案,不過今天你問,我再重複一次:類似你說的這種情況,並非如這位法師所言,說弟子如果供養了法布施自己的師父,師父介入該弟子之因果導致的障礙就會消失,事實並非如此;因為,師父布施佛法予弟子,和弟子供養財物給師父,這兩件事是獨立的,並不能互相抵消;前者是法布施,後者是財布施,二者的因果不能互相抵消,亦無法抵消法布施介入因果導致的障礙。若真真切切想抵消法布施導致的障礙,我之前說過一個方法,就是必須以雙方自願的願力達成一個「交易」,這個障礙就可以徹底抵消;舉例說明:弟子給師父供養財物時,對師父說,我今天供養師父,願以供養師父的財物報答償還師父布施我之佛法,請問師父同意否?師父如果回答「同意」,並且師父真的接受了這個財供養,則師父法布施弟子帶來的障礙就會瞬間消亡,弟子財供養師父的福報也會瞬間消亡,因為自願抵消了,所以就沒有了。詳細說,這種藉助雙方願力實現的「自願交易行為」,帶來了如下因果:

1、雙方自願以財供養抵消法布施之後,弟子所得到的佛法,不再屬於師父的法布施,而是業力上屬於師父「售賣佛法」給弟子,弟子自願「購買佛法」去使用,因此,弟子使用佛法過程中,導致的一切障礙,不再與師父有任何關係,因此,師父不會再有任何障礙。原諒我,我講的比較赤裸裸,但是唯獨這樣講,能講明白。同樣一個東西,在完成購買之前,它的權屬關係是不同的,因此,導致的因果也不同,你用你自己的資源去幫助別人抵抗因果,和你將這種資源售賣給對方之後讓對方依靠這個資源去抵抗因果,這是不一樣的,前者是你介入別人因果,後者是別人自己介入別人自己的因果,和你無關,因為後者和你無關,所以,你不會有法布施的障礙。

2、弟子給師父的財物供養,抵消以後,就不作為財供養再生福報了,這個財供養就不再有福報,因為這個供養只是為了抵消法布施,或者說,是為了自願的「購買佛法」,因此,這個供養不再有福報,因為你的財物換成佛法了。

3、在沒有這個雙方願力自願同意達成交易,沒有雙方自願以財供養酬償法布施的前提下,就算師父得到財物供養,也不會消除自己法布施帶來的障礙,因此,沒有達成交易之前,屬於師父用佛法幫助弟子抵抗因果,但是達成交易之後,那個佛法已經和師父無關,因此在此之後,就屬於弟子自己用權屬於自己的佛法抵抗自己的因果,與師父無關,故而,師父無障礙。

4、關於這件事,我只能說這些;用這種願力交易的行為,可以徹底抵消法布施帶來的各種障礙,但是,須知,這種行為,是一種小乘的行為,不值得提倡;大乘佛法,發菩提心,就是要代替眾生受苦的,不能總想從因果中解脫出來;尤其是,到了密乘,你需要證悟「佛慢」,才能最自由的介入因果還能堪忍一切障礙。所以,我這裡只是為了講明白您所問的問題,並根據「雙方願力自願交易抵消債務」之法則,提出可以徹底消除法布施障礙、從法布施障礙中徹底「抽身自保」的「小乘方法」,這種方法不值得提倡,但是能解決這個問題,主觀的發心,和客觀的方法,不是一回事,希望大家明白我講這個的心意。

5、依據《發覺凈心經》和《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的法布施原則,是不期待接受法布施的一方給予財供養的,也不追求名聞,簡單說,就是不求名利,在這個前提下做法布施的。所以,這位師父說的這個要求,根據佛經依據,我個人無法評價;雖然弟子應該供養師父,但是,這種供養是不是一定和法布施關聯起來,我還真不方便評價。包括我上面所講的方法,那只是一種方法,但是那不代表那是我的態度,也不代表我支持這個態度;那只是我從施受規律、願力交易法則下面,我知道那個方法可以擺平那個債務因果並消除法布施障礙,但是不代表我支持那樣做。「我知道」和「我支持」,是兩回事,特此說明。

6、如果我上述所講,開罪了哪位法師,或者因為我之所講不同於傳統講法,或者令哪位大德覺得我狂悖不堪的,若有批評,我會聽,但是我未必會接受;我不是什麼批評都接受的,我也有可能「接」而「不受」,因為我過去聽到的「似是而非」的批評和教誨太多了,但是裡面很多東西,誤導了我很多年;所以,現在,在佛法見解上,我不會輕易相信任何大德,你講你的,我講我的,你講的東西,我自己必須有鑒別、有選擇的接受或者拒絕;如果我講錯了,誤導了大眾,我為我講錯的因果負責,你如果講錯了,你為你講錯的因果負責;我說這句話,是想提醒一些人,在你對很多自然規律和佛法奧妙沒有精明細微的了解之前,不要去評價你不擅長的學問;反之,我不擅長的,或者我不精通的,我也不會去評價,我會虛心學習;比如,你們看到我博客評價過梵語的學問嗎?或者評價過中觀和唯識的見解哪個更高明嗎?沒有!我不懂的,或者我不精通的,我不會說話,只是學習。回憶這麼多年,遇到各種開示,各種大德,都有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但是也有很多地方不足,甚至是嚴重錯誤;所以,最近數年以來,我不再輕易相信任何大德的任何一個開示,即便對於佛經,也要看看佛講這一段經典的背景、條件、對境、前提是什麼。

7、請原諒我在上文中使用了「自願交易」一詞,來赤裸裸的表達那種抵消之法,因為只有這種赤裸裸的去表達事物的本質,才能讓人聽懂;但是,交易一詞,和佛法關涉,總不是一個讓人舒服的感覺;但是,離開這個詞,沒有第二個辭彙更能代表那個本質。

8、雙方自願公平交易的方法和原則,這裡面牽涉有願力和契約,可以用來抵消各種雙方相關的複雜因果,當然,前提必須是雙方自願,而且最好是酬償公平,才可以。這個原則和方法,可以抹平很多未來應受之果報;比如,很多神通人士和冤親債主談判化解冤結,消除未來惡報,也必須使用這一原則,如果不懂得善用這一原則,而且約定出全自動的互相制約之契約,則你和冤親債主的談判也是白搭,談一輩子都解決不了冤結,如果懂得這一原則,順著冤親債主的意樂去談並制定契約,則當下就可以解冤結;還有,包括很多大修行人在修行成佛的過程中和護法神「結盟互利」,也使用此一原則,這屬於比較深密的護法法,這和普通意義上供養護法神獲取護持的原理又有一定之不同;還有很多修法的奧妙,也都有使用此一原則;只是,限於今天本文重點,不方便提及其他。

9、有的師兄疑惑了,為什麼你膽子這麼大,這麼狂傲,敢說按照上面說的願力交易原則去處置,就一定會有那個令法布施者「卸掉法布施障礙」的效果?回答:有些人的狂妄,是真的他很狂妄,還有一些狂妄,是你誤會了別人的狂妄,是別人只是說了一句謙虛的話,但是你誤以為別人狂妄;以上文為例,無論什麼有身份的大德、碩德來指責我,說我說的不對,我也不會被其指責所左右,因為我知道,那個效果一定是那樣的,就是在佛面前,只要你那樣做,那個效果一定也還是那樣的,真實不虛的。至於對於此一說法,在大小乘的發心問題方面,它是不是可取,那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學問,可以在另外一個層面再探討。

在身份上,我尊重所有的大德,出家在家都尊重;但是在見地上,在對佛理的追求上,我不會隨便屈從於任何大德的見解,同時,我也不要求任何人屈從於我的見解;在思想上,在見地上,任何人的內心都是自由的,你必須守住這份自由,才有可能更加靠近真理;如果你被權威的身份嚇傻了,沒有自我的思考、對比、實踐、驗證、抉擇,就輕易接受權威的意見,可能並不明智。從這一點說,任何人都可以懷疑我博客的知見,我尊重大家的懷疑。同時,我也有一個建議,建議諸位大德也不必勉強別人必須接受自己的見地,你可以提出你的見地,但是對方是不是接受,應該尊重對方的選擇自由。

人的內心,一旦被權威、財利、名譽、權力、慾望所左右,你就無法更清晰的照見真理本身;就我的經驗而言,權威大德的意見,可以有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但是,這種價值亦不能阻止我內心的思辨,其亦不應該阻止我內心的思辨。我不喜歡盲從他人,也不要求他人盲從自己;給別人選擇的自由和權利,給別人質疑的自由和權利,給別人實踐檢驗的自由和權利;只有當別人擁有這些權利的時候,才能夠更真實的體驗到你表達的那種見解是否正確。我們這個佛教圈子,很多人太過於強調自己的身份之權威,而忽視了應該尊重他人學習過程中本應擁有的這些權利,於是,就促發了迷信和盲從,這是學佛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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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前幾天,來寒流,孩子有些著涼,嗓子疼,讓孩子念隨喜偈,嗓子疼念好了。孩子可能也疼的難受,睡前,上學路上也念,沒吃藥就好了。我還想著給配中藥喝,孩子說不用喝了,一點不疼了。

回答:所以我說,那個隨喜偈,有很大的力量,可以迅速加倍的聚集各種福報,迅速打破導致身體病痛的惡業和導致身體健康的福業之間的比值,迅速提升後者,並同時提升免疫力,迅速令小小病痛,速得痊癒。

我今隨喜十方佛,

一切功德諸福慧,

諸根圓滿功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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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師兄,如果光拜佛,不同時超度債主的,一停下來拜佛,力量沒有了,那個債主會更猛烈的障礙是嗎?看好多例子拜佛停下來後,以前的病又出現。我理解一個是福報不夠了,一個是冤親債主沒超度的原因嗎?

回答:我覺得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其一、福弱鬼神欺,福強鬼神避;沒有超度的情況下,抵禦冤親債主最好的東西,就是福德。

其二、一停下來拜佛,病痛還是出現,就說明福德和惡業的比值還沒有達到福德超越惡業的那個臨界點,還沒有打破那個惡業大於福德的狀態,說明惡業重者先牽的狀況還沒有扭轉;因此,在這個前提下,做功德的時候,身體就舒服一些,但是一停下來,病痛還是會顯現。我的建議是,除了大量禮佛,自己造塔造像各種修福,還需要考慮我之前說的對於福德的總量實行全面的「開源節流」的管理,這樣配合起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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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果

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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