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石:同性戀曾是日本寺院的千年風景線
文 | 張石
佛教無論在印度還是中國,都與「禁欲主義」相聯繫,特別是對性慾,一般都是迴避和禁止的。
但是佛教傳到日本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古代的日本佛教,雖然表面上禁止女色,但是和尚們不大遵守,像親鸞、一休等歷史上有名和尚,都近女色並有後代,到了明治以後,法律上明確規定日本和尚可以結婚生子,就更談不上什麼禁女色了。
而對於男色,也就是所謂「同性戀」,日本佛教在近代以前也不採取禁止的態度,甚至有時會作為一種「美德」加以讚賞,提倡。
▍日本寺廟的男色傳統
日本和中國一樣,關於男性同性戀以及男性間性行為的記錄可追溯至古代,日本有關男色最初的記錄在《日本書紀》的「神功皇后」項目里就存在。《日本書紀》成立於720年,是繼《古事記》之後日本第二古老的書籍,但是其中的記載並不是十分明確,因此是否真是有關男性同性戀的記載在史學上有爭論,比較明確地記載同性戀行為的書籍,可追溯到平安時代(794—1185)的一些達官顯貴的日記。如平安時代末期的朝臣,曾官至左大臣的藤原賴長,曾在1142年、1147年、1148年的日記非常明確地記錄了他與男性舞者之間的性關係。
而一般認為,男色在日本的盛行,是隨著佛教在日本奈良時代(710—794)以後於日本不斷推廣,在寺廟中首先展開的。從平安時代開始,日本真言宗門、天台宗的寺廟中出現了許多不剃髮的少年修行僧(12—18歲),他們被稱為「稚兒」,其中的皇族和高級貴族的子弟被稱為「上稚兒」,他們在寺廟裡主要是學習佛法和佛教禮儀;一些看起來很聰明,很有前途的普通人家的少年,被選入廟中,學習佛法,也負責照顧前輩和尚,他們被稱為「中稚兒」,一些窮人家的孩子,在來廟裡以前從事賣藝等活動,以後被人賣到廟裡來的,叫「下稚兒」,在禪宗中被稱為「喝食」。
他們進入廟裡,並不像僧侶那樣剔光頭,穿僧衣,反而打扮得和女性一樣,留著過肩長發,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也學女子化妝,看起來簡直就和少女一模一樣。
「上稚兒」是皇族貴胄,一般的資深和尚不會去動,而「中稚兒」和「下稚兒」一般會成為資深和尚發泄性慾的對象。
這種寵愛「稚兒」的風尚,在奈良以後的佛教界頗為流行,在日本天台宗等宗門裡,僧侶和「稚兒」的「初夜」之前,要舉行「稚兒灌頂」的儀式,在這些宗門看來,接受灌頂的「稚兒」,就是觀音菩薩的化身,僧侶可以和接受過灌頂的「稚兒」性交。
這種男色風俗在平安時代以後愈演愈烈,甚至大大擴展到公卿貴族、武士以及全體社會階層,一直持續到明治時代,據日本室町時代的故事集《嵯峨物語》所記,平安時代末期的著名武將源義經在鞍馬寺期間也曾經作過稚兒。
現代作家水上勉曾寫過《男色》這一作品,作為具有自傳意味的作品,主人公回憶了自己在少年時代時,曾在京都的寺院里一邊念書,一邊修行的經歷,那個寺院里年長一些的修行僧侶有讓年紀小的僧侶同寢的習慣,並稱這種習慣為「夜伽」,「夜伽」會發生男性之間的性行為。
▍男色在日本寺廟不是偷偷摸摸的行為,而是「美德」
在奈良和平安時代,日本佛教迅速發展,進入中世紀以後,更加紅火,據說寺院達到9萬之多,雖然大多數的寺廟比較小,但是也有千多人的大寺廟,天台宗的比叡山一時達3000多人。
古代的寺院里不許女性進入,而且從表面上看,國家對犯戒的僧侶也是有罰則的,如日本天平寶字元年(757年)開始實行的《養老律令》中,有由27項條款構成的《僧尼令》,禁止僧侶近女色(其實這一禁令總的來說是有名無實的),佛教的戒規也有不近女色的說法,但是無論從日本的法律或是日本佛教的戒規來看,對近男色卻很寬容的。
從法律上來看,明治維新以後,從明治五年(1872年)11月開始在刑法中定有「雞姦罪」,但是到了明治十三年(1880年)重新制定刑法時,取消了這一罰則,明治十五年(1882年)1月1日開始實行這一刑法,實行以後「雞姦罪」在日本法律中消失,因此在整個日本歷史中,只有這一暫短的時期,男色成為懲罰的對象,在其餘的歷史時期,對男性之間的性行為都沒有罰則,這也促使在寺院與深山修行,長年見不到女性的僧侶們大開男色之戒。
不僅如此,而且在明治維新以前,男色有時還被作為一種「風雅」行為提倡,在所有的階層流行。日本幕府將軍中,鎌倉幕府的源賴朝、室町幕府的足利尊氏、足利義滿、足利義持、足利義教、足利義政、足利義輝,德川幕府將軍德川家康、德川家光、德川綱吉、德川家宣、德川家重、德川家治、德川家齊等,都是男色愛好者。
世間也給男色行為起了很多「雅名」,什麼「眾道」、「菊花之契」、「若眾道」等。
古代文藝也經常表現和歌頌男色同性戀行為,如能樂與狂言的代表性作品《菊慈童》、《花月》;故事集《幻夢物語》、《嵯峨物語》、《鳥部山物語》、《松帆浦物語》,隨筆《梧窗筆談》、《葉隱》及詩詞、春畫等,其實這些文學作品都是在寺院的「稚兒文化」影響下產生的。
▲狩野秀頼[高雄観楓図]
而在日本寺廟裡的男性同性性行為,一般也不是偷偷摸摸地進行的,而是作為一種「高尚的風雅行為」而進行的。
按照日本流傳的說法,把男色文化帶到日本來的,是被日本人尊為「弘法大師」的真言宗創始人空海(774—835年,平安時代僧人)從中國的唐朝帶回日本的。
中國的唐代確實男色文化相當發達,中國有關男色的記載可追溯到公元前11到前7世中國最早詩歌總集《詩經》,人們認為,《詩經》中部分篇章為「兩男相悅」之作,但是中國佛教是禁止男色行為的,北魏時翻譯成漢文的佛經《正法念處經》,認為口交、肛交、戀童、畜生淫邪、同性戀等都將入地獄受苦報,有關中國寺院的男色行為的文獻極其少見,而日本人之所以把男色文化的源頭追溯到空海那裡,可能是要給男色文化找一個體面的「源頭」。
日本中世成書的《往生要集》中有關地獄的說法,主要來源於《正法念處經》,但是日本人似乎忽略了這個經典中對男色行為的指責。美國日本史專家Gary P. Leupp認為:「日本遠離其他佛教文化中心地區,在9世紀末期,日本宮廷又決定停止與中國定期的交流,由此弱化了譴責男性之間性行為的文獻的影響力。」(《男色的日本史》(日譯本),作品社,2014年,54頁)
在寺院里,少年「稚兒」和年長的僧侶的性關係,不是見不得人的關係,而往往是受到讚美的「光明正大」的、「高尚」關係,少年被稱作「若氣」,年長者被稱為「念者」,他們的結合被稱為「結為兄弟」,有時要寫「相互忠誠」的契約書,「念者」要時刻關懷、照顧「若氣」;「若氣」也要心疼「哥哥」,盡量滿足「哥哥」的慾望,沒有「若氣」的年長僧侶,會由於無處發洩慾望而苦惱,而沒有「念者」的少年,也會因為「沒人疼」而寂寞,禪林的僧人們把這種交友關係稱為「交義」,就是說,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僅是肉體,更有精神的因素。有很多著名的僧侶留下許多著名的詩篇歌頌他們契兄契弟之間的「金蘭之好」。
室町時代詩人、曾任日本著名的禪寺建仁寺和相國寺住持的東沼周岩在他的詩集《流水集》中寫下了如下的詩作歌頌他的男色之歡:
昨夜同床殘夜窗,
鴛鴦帳底影雙雙。
只應長賀夢雲去,
寺似金山揚子江。
日本評論家加藤周一指出:「室町時代禪宗對日本文化的一個巨大的貢獻,就是同性戀詩文的發達,當然,這種傾向也為16世紀末到德川時代的武士社會繼承。」(《加藤周一作品集之四》,平凡社,1979,346頁)
室町時代的僧人、連歌詩人宗祗著有寫給一名男色的著作《兒教訓》,還有為男色愛好者所寫的「稚兒指南」之類的書叫做《西明寺殿和歌白首》,一方面宣揚耽於男色的好處,一方面提醒人們在行男色時要注意「禮儀作法」。
日本室町時代臨濟宗大德寺派的著名禪僧一休,不僅娶妻生子,而且迷戀「稚兒」,人稱「兩刀兼用」,他公開說:「玩膩了稚兒就去抱妻子。」
▲一休和尚
▍在日本文化土壤中成長的獨特佛教
日本是在固有的神道文化土壤上接受外來文化——佛教的,因此與其來源印度佛教和中國佛教都有很大的不同,神道教在對待生存狀態時的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盡量不否定人的自然慾望,總是給這種自然慾望一個發泄的途徑。佛教在日本佛教的源頭——印度和中國都呈現了衰落的趨勢,而在日本生根開花,茁長成長,日益興盛,這些都與日本佛教淡化戒律,肯定人的慾望,使其生活化、日常化、世俗化、簡易化有關。
日本的神道對各種形態的性交都持比較寬容的態度,在江戶時代,人們把神道中的八幡、神明、天神等都看做與男色相關聯的神,江戶時代的作家井原西鶴認為:在《日本書紀》中,初期三代的神中沒有女性,這就是男色的起源。
在明治維新以後,日本接受了西方文化和法律觀念,開始認為男色是「異常」。不僅在明治以後的一個暫短時期里將男色課以刑法,現在也在法律上也不承認同性結婚,而在明治五年,明治政府頒布了《太政官布告第133號》,廢除《僧尼令》,在法律上允許和尚、尼姑結婚,從此一般的寺廟成了男女夫妻的家庭共同體,曾經是帶動日本男色風俗、男色文化、男色產業的「先驅」的寺廟裡的「稚兒文化」,也隨之消失。
本文題圖為舟木本[洛中洛外図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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