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目錄

立法解釋: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3、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歸個人使用)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總則1、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001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集團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3、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辦理流竄犯罪案件中一些問題的意見的通知1989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判決宣告後又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種漏罪是否實行數罪併罰問題的批複1993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1997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7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1999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問題的批複20009、關於對跨越修訂刑法施行日期的繼續犯罪、連續犯罪以及其他同種數罪應如何具體適用刑法問題的批複199810、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鎮財政所所長是否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批複1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農村合作基金會從業人員犯罪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複1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20001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1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有關問題的答覆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1、背叛國家罪(第102條)2、分裂國家罪(第103條第1款)3、煽動分裂國家罪(第103條第2款)4、武裝叛亂、暴亂罪(第104條)5、顛覆國家政權罪(第105條第1款)6、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第105條第2款)7、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第107條)8、投敵叛變罪(第108條)9、叛逃罪(第109條)10、間諜罪(第110條)11、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第111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2、資敵罪(第112條)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14、決水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15、爆炸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16、投放危險物質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17、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18、失火罪(第115條第2款)19、過失決水罪 (第115條第2款)20、過失爆炸罪(第115條第2款)21、過失投毒罪(改名為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第115條第2款)22、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5條第2款)23、破壞交通工具罪(第116條、第119條第1款)24、破壞交通設施罪(第117條、第119條第1款)25、破壞電力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破壞電力設備罪幾個問題的批複26、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27、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第119條第2款)28、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第119條第2款)29、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第119條第2款)30、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第119條第2款)31、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第120條)資助恐怖活動罪32、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條)33、犯罪劫持船隻、汽車罪(第122條)34、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第123條)35、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第124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36、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第124條第2款)37、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第125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非軍用槍支、彈藥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1995年9月20日〕【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01年5月16日起施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對執行《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問題的通知38、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第125條第2款)39、違規製造、銷售槍支罪(第126條)40、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第127條第1款、第2款)41、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第127條第2款)42、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第128條第1款)43、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第128條第2款、第3款)44、丟失槍支不報罪(第129條)45、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條)46、重大飛行事故罪(第131條)47、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第132條)48、交通肇事罪(第133條)【解釋】關於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1987)【解釋】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49、重大責任事故罪(第134條)【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關於無證開採的小煤礦礦主是否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犯罪主體的請示》的復函50、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135條)51、危險物品肇事罪(第136條)5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條)53、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8條)54、消防責任事故罪(第139條)[條文]1.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刑事罰則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55、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第140條)56、生產、銷售假藥罪(第141條)57、生產銷售劣葯罪(第142條)58、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第143條)59、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條)60、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第145條)61、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第146條)62、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葯、化肥、種子罪(第147條)63、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第148條)【解釋】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解釋】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解釋】關於辦理假冒偽劣煙草製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座談會紀要第二節 走私罪64、走私武器、彈藥罪(第151條第1款)65、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條第1款)66、走私假幣罪(第151條第1款)67、走私文物罪(第151條第2款)68、走私貴重金屬罪(第151條第2款)69、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第151條第2款)70、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製品罪(第151條第3款)71、走私淫穢物品罪(第152條)走私廢物罪(第152條第2款)72、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第153條)73、走私固體廢物罪(第155條第3項)已取消【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進口廢物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2)【解釋】《關於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74、虛報註冊資本罪(第158條)75、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第159條)76、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第160條)77、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第161條)78、妨害清算罪(第162條)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第162條之一《修正案》第1條)79、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第163條)80、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第164條)81、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第165條)82、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條)83、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第167條)8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原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第168條《修正案》第2條)(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8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第16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增加罪名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罪名)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86、偽造貨幣罪(第170條)87、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第171條第1款)88、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第171條第2款)89、持有、使用假幣罪(第172條)90、變造假幣罪(第173條)91、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第174條第1款)92、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第174條第2款《修正案》第3條)(取消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93、高利轉貸罪(第175條)9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第176條)95、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第177條)96、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第178條第1款)97、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8條第2款)98、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179條)99、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第180條)100、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第181條第1款《修正案》第5條第1款)(取消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101、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第181條第2款《修正案》第5條第2款)(取消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 )102、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第182條《修正案》第6條)取消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103、違法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罪(第186條第1款)104、違法發放貸款罪(第186條第2款)105、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第187條)106、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第188條)107、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第189條)108、逃匯罪(第190條)109、洗錢罪(第191條)騙購外匯罪(《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解釋】關於印發《辦理騙匯、逃匯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1999)【解釋】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4)【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解釋】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8/12/29生效)(第一條)增加:騙購外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三條變更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為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第174條第2款《修正案》第3條);第五條變更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為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第181條第2款(《修正案》第5條第2款);第六條變更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為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第182條《修正案》第6條)。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110、集資詐騙罪(第192條)111、貸款詐騙罪(第193條)112、票據詐騙罪(第194條第1款)113、金融憑證詐騙罪(第194條第2款)114、信用證詐騙罪(第195條)115、信用卡詐騙罪(第196條)116、有價證券詐騙罪(第197條)117、保險詐騙罪(第198條)第六節 危害稅收征管罪118、偷稅罪(第201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稅務人員參與偷稅犯罪的案件如何適用法律的批複1988119、抗稅罪(第202條)120、逃避追繳欠稅罪(第203條)121、騙取出口退稅罪(第204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12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5條)123、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6條)124、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7條)125、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第208條第1款)126、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1款)127、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第209條第2款)128、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第209條第3款)129、非法出售發票罪(第209條第4款)【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附英文)(1992)【解釋】《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2)【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解釋】《關於辦理偽造、倒賣、盜竊發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規定》【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130、假冒註冊商標罪(第213條)131、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第214條)132、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第215條)133、假冒專利罪(第216條)134、侵犯著作權罪(第217條)135、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第218條)136、侵犯商業秘密罪(第219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解釋】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137、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第221條)138、虛假廣告罪(第222條)139、串通投標罪(第223條)140、合同詐騙罪(第224條)141、非法經營罪(第225條)142、強迫交易罪(第226條)143、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第227條第1款)144、倒賣車票、船票罪(第227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14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第228條)146、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第229條第1款、第2款)147、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第229條第3款)148、逃避商檢罪(第230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法經營國際或港澳台地區電信業務行為法律適用問題的批複【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辦理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犯罪案件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經營食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149、故意殺人罪(第232條)150、過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條)151、故意傷害罪(第234條)152、過失致人重傷罪(第235條)153、強姦罪(第236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強姦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強姦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154、強姦罪(取消姦淫幼女罪第236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問題的批複155、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第237條第1款、第2款)156、猥褻兒童罪(第237條第3款)157、非法拘禁罪(第238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158、綁架罪(第239條)159、拐賣婦女、兒童罪(第240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當前辦理拐賣人口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國婦聯關於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有關問題的通知160、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第241條第1款)161、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第242條第2款)162、誣告陷害罪(第243條)163、強迫職工勞動罪(第244條)僱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第244條)164、非法搜查罪(第245條)165、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條)166、侮辱罪(第246條)167、誹謗罪(第246條)168、刑訊逼供罪(第247條)169、暴力取證罪(第247條)170、虐待被監管人罪(第248條)171、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第249條)172、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第250條)173、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51條)174、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第251條)175、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條)176、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第253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郵電工作人員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並從中竊取財物案件定性問題的批複177、報復陷害罪(第254條)178、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第255條)179、破壞選舉罪(第256條)180、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7條)181、重婚罪(第258條)182、破壞軍婚罪(第259條第1款)183、虐待罪(第260條)184、遺棄罪(第261條)185、拐騙兒童罪(第262條)第236條 強姦罪(取消姦淫幼女罪罪名)--自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1992)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186、搶劫罪(第263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如何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批複(1988)【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87、盜竊罪(第264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盜竊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1984)【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1992)【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單位有關人員組織實施盜竊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複2002188、詐騙罪(第266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1996【解釋】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2002189、搶奪罪(第267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0、聚眾哄搶罪(第268條)191、侵占罪(第270條)192、職務侵占罪(第271條第1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複193、挪用資金罪(第272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複194、挪用特定款物罪(第273條)195、敲詐勒索罪(第274條)196、故意毀壞財物罪(第275條)197、破壞生產經營罪(第276條)【解釋】關於印發《關於依法查處盜竊、搶劫機動車案件的規定》的通知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9【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1【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答2002【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198、妨害公務罪(第277條)199、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第278條)200、招搖撞騙罪(第279條)201、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解釋】關於買賣尚未加蓋印章的空白《邊境證》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2002202、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第280條第1款)203、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第280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偽造、販賣偽造的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1)204、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第280條第3款)205、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第281條)206、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第282條第1款)207、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第282條第2款)208、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第283條)209、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第284條)210、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第285條)211、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第286條)212、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第288條)213、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第290條第1款)214、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第290條第2款)215、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條)216、聚眾鬥毆罪(第292條第1款)217、尋釁滋事罪(第293條)218、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1款)【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黑社會性質)219、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第294條第2款)220、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第294條第4款)221、傳授犯罪方法罪(第295條)222、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6條)223、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7條)224、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第298條)225、侮辱國旗、國徽罪(第299條)226、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第300條第1款)227、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第300條第2款)228、聚眾淫亂罪(第301條第1款)229、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第301條第2款)230、盜竊、侮辱屍體罪(第302條)【解釋】關於盜竊骨灰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答覆2002231、賭博罪(第303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232、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第304條)第二節妨害司法罪233、偽證罪(第305條)234、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第306條)235、妨害作證罪(第307條第1款)236、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第307條第2款)237、打擊報復證人罪(第308條)238、擾亂法庭秩序罪(第309條)239、窩藏、包庇罪(第310條)240、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第311條)241、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第312條)242、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解釋】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243、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第314條)244、破壞監管秩序罪(第315條)245、脫逃罪(第316條第1款)246、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第316條第2款)247、組織越獄罪(第317條第1款)248、暴動越獄罪(第317條第2款)249、聚眾持械劫獄罪(第317條第2款)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250、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第318條)251、騙取出境證件罪(第319條)252、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第320條)253、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第320條)25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第321條)255、偷越國(邊)境罪(第322條)256、破壞界碑、界樁罪(第323條)257、破壞永久性測量標誌罪(第323條)【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的補充規定1994【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258、故意損毀文物罪(第324條第1款)259、故意損毀名勝古迹罪(第324條第2款)260、過失損毀文物罪(第324條第3款)261、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第325條)262、倒賣文物罪(第326條)263、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第327條)264、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第328條第1款)265、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第328條第2款)266、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第329條第1款)267、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第329條第2款)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268、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第330條)269、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第331條)270、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第332條)271、非法組織賣血罪(第333條第1款)272、強迫賣血罪(第333條第1款)273、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第334條第1款)274、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第334條第2款)275、醫療事故罪(第335條)276、非法行醫罪(第336條第1款)277、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第336條第2款)278、逃避動植物檢疫罪(第337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279、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第338條)280、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第339條第1款)281、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第339條第2款)282、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第340條)283、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第341條第1款)28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第341條第1款)285、非法狩獵罪(第341條第2款)286、非法佔用耕地罪(第342條)287、非法採礦罪(第343條第1款)288、破壞性採礦罪(第343條第2款)289、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第344條)已取消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第344條)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第344條)290、盜伐林木罪(第345條第1款)291、濫伐林木罪(第345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採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複292、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第345條第3款)已取消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第345條第3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幾個問題的解答【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29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294、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295、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第1款、第2款)296、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第1款)297、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條第1款)298、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350條第1款)299、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300、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301、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第1款)302、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第2款)303、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304、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解釋】關於安定注射液是否屬於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的精神藥品問題的答覆2002【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2000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305、組織賣淫罪(第358條第1款)306、強迫賣淫罪(第358條第1款)307、協助組織賣淫罪(第358條第3款)308、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第359條第1款)309、引誘幼女賣淫罪(第359條第2款)310、傳播性病罪(第360條第1款)311、嫖宿幼女罪(第360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1992第九節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312、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第363條第1款)313、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第363條第2款)314、傳播淫穢物品罪(第364條第1款)315、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第364條第2款)316、組織淫穢表演罪(第365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317、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第368條第1款)318、阻礙軍事行動罪(第368條第2款)319、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第369條)32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第370條第1款)321、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第370條第2款)322、聚眾衝擊軍事禁區罪(第371條第1款)323、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第371條第2款)324、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第372條)325、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第373條)326、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第373條)327、接送不合格兵員罪(第374條)328、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375條第1款)329、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375條第1款)330、非法生產、買賣軍用標誌罪(第375條第2款)331、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第376條第1款)332、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第376條第2款)333、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第377條)334、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第378條)335、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第379條)336、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第380條)337、戰時拒絕軍事徵用罪(第381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338、貪污罪(第382條)339、挪用公款罪(第384條)【解釋】關於挪用國庫券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複1997【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國家工作人員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請示的批複2000【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有關問題的解釋2001【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歸個人使用)340、受賄罪(第385條)【解釋】關於集體性質的鄉鎮衛生院院長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341、單位受賄罪(第387條)342、行賄罪(第389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辦理受賄犯罪大要案的同時要嚴肅查處嚴重行賄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343、對單位行賄罪(第391條)344、介紹賄賂罪(第392條)345、單位行賄罪(第393條)346、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第395條第1款)347、隱瞞境外存款罪(第395條第2款)348、私分國有資產罪(第396條第1款)349、私分罰沒財物罪(第396條第2款)【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確適用緩刑的若干規定【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1999【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貪污、職務侵佔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2000第九章 瀆職罪350、濫用職權罪(第397條第1款)351、玩忽職守罪(第397條第1款)352、取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罪罪名353、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第398條)354、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第398條)355、徇私枉法罪(原枉法追訴、裁判罪)(第399條第1款)35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條第2款)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第399條第3款)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第399條第3款)357、私放在押人員罪(第400條第1款)358、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第400條第2款)359、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第401條)36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條)361、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第403條)362、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第404條)363、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第405條第1款)364、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第405條第2款)36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第406條)366、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第407條)367、環境監管失職罪(第408條)368、傳染病防治失職罪(第409條)369、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第410條)370、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第410條)371、放縱走私罪(第411條)372、商檢徇私舞弊罪(第412條第1款)373、商檢失職罪(第412條第2款)374、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條第1款)375、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第413條第2款)376、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第414條)377、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第415條)378、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第415條)379、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第416條第1款)380、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第416條第2款)381、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第417條)382、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條)383、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第419條)【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郵電部印發《關於查處郵電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的暫行規定》的通知1990【解釋】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辦理公證人員玩忽職守案件的通知1992【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被公安機關正式錄用的人員獄醫能否構成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主體問題的批複2000【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合同制民警能否成為玩忽職守罪主體問題的批複2000【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屬工人編製的鄉(鎮)工商所所長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問題的批複2000【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工人等非監管機關在編監管人員私放在押人員行為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1【解釋】關於企業事業單位的公安機構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其工作人員能否構成瀆職侵權犯罪主體問題的批複2002【解釋】關於對海事局工作人員如何使用法律問題的答覆2003【解釋】關於佛教協會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受賄罪或者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主體問題的答覆2003【解釋】關於非司法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構成徇私枉法罪共犯問題的答覆2003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384、違抗作戰命令罪(第421條)385、隱瞞、謊報軍情罪(第422條)386、拒傳軍令罪(第422條)387、投降罪(第423條)389、戰時臨陣脫逃罪(第424條)390、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第425條)391、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第426條)392、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第427條)393、違令作戰消極罪(第428條)394、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第429條)395、軍人叛逃罪(第430條)396、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第431條)397、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第431條)398、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第432條)399、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第432條)400、戰時造謠惑眾罪(第433條)401、戰時自傷罪(第434條)402、逃離部隊罪(第435條)【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軍人非戰時逃離部隊的行為能否定罪處罰問題的批複2000403、武器裝備肇事罪(第436條)404、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第437條)405、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事物資罪(第438條)406、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第439條)407、遺棄武器裝備罪(第440條)408、遺失武器裝備罪(第441條)409、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第442條)410、虐待部屬罪(第443條)411、遺棄傷病軍人罪(第444條)412、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第445條)413、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第446條)414、私放俘虜罪(第447條)415、虐待俘虜罪(第448條)
推薦閱讀:

讀《讀歷史 悟美德》傳承中華五千年文明
五十步笑百步----也談「不懂天文曆法,讀不懂中華文化」
《中華易》第一期
中華老字號—同升和 《鞋帽》  
劉戰魁解密中華古神話與河圖洛書(七)

TAG:刑法 | 華人 | 中華 | 人民 | 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