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的官員:朱元璋反貪殺官太多無人幹活
當年明月
在所有的惡行中,明太祖朱元璋最憎惡貪污,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當他想起那袋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這些人個個該殺。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凈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可是夢想不一定會成為現實。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污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官員們的悲慘命運
做官這個職業在任何時代都是金飯碗,但在洪武年間,官員們的命運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慘。
在朱元璋的時代,官員們如同生活在地獄中,這一形容並不過分。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明代官員的品級。大家知道,一品是最大的官,歷朝歷代都不乏一品的大員,威風凜凜,甚至連皇帝都要給幾分面子。而在明代,一品文官卻幾乎成為傳說中的人物,十分稀罕,能熬到二品退休,已經是祖上燒高香了。
二品就二品吧,文官們並不是太在乎,反正無論幾品也是要幹活的,但讓他們感到極度不公的是,有那麼一群人,什麼功勞都沒有,卻幾乎個個都是一品——那些人就是朱元璋的親戚。
這可真是讓官員們想不開了,十年寒窗,奮鬥一生,可能到頭來只是個三四品小官,而那些人生出來就是一品、二品的大官。真是「讀得好不如長得好(駙馬),長得好不如生得好」。
但更讓官員們難受的還在後頭,他們很快就會發現,朱元璋這個老闆是很小氣的。
朱元璋給官員們的工資是多少呢,我們以知縣為例。管理一個縣的縣官一個月的工資只是石。明代的知縣和今天的縣長不同,那年頭知縣還兼任很多職務,他既是縣長,還是縣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財政局長,稅務局長,工商局長,縣施工隊隊長。一個知縣管這麼多事,打賞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誰心甘情願給你幹活?
他手下還有一大堆的長隨,分等級為大爺、二爺。大爺有門政大爺(看門的),稿簽大爺(籤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爺,包括「發審」、「值堂」、「用印」等人,這些人是知縣籤押房裡的辦公人員。此外縣裡的重要部門知縣都會派人去看著,知縣還會帶著自己的廚師、師爺——這一大幫子人都是縣官的手下,全部要他養活。
一個月只有石的俸祿,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風了。
當官的還要迎來送往,逢年過節到處走動,俸祿是遠遠不夠的。
可是就連這點俸祿,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讓尿憋死,於是種種撈錢新花樣紛紛出爐。
貪污的方法
官員們主要用的是兩招,我們來介紹一下,這兩招歷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聽說過火耗這個詞,當時交賦稅往往是實物,如穀物、絲織物等,但有時也會改徵銀兩和銅錢,而熔鑄碎銀時可能會有損耗,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徵收多餘的銀兩,這些多征的賦稅就稱為火耗。
其實到底有沒有損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這不過是一個多收錢的借口。這一招可謂流傳幾百年,長盛不衰,比明朝的歷史還要長,一直到清朝雍正時期,採用火耗歸公的措施,這一招才從歷史上消失。
話說回來,這一招是官府說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規定,執行中實際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府是用斛來裝的,百姓將糧食放進斛里,再稱重,計算自己完成的糧食份額。糧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為交完公糧鬆一口氣時,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對準斛猛踹一腳!此時超出斛口的部分穀粒就會震落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撿,此時官吏會大聲叫喊:別撿,那是損耗!喂,說你呢,還撿!
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謂糧食運輸中的損耗,這部分就成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麼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糧食來。
請大家注意,這兩招只是封建社會最平常的,明朝的很多名臣如三楊、李賢、徐階、張居正等人都是靠這兩招的收益養活自己的。而後來的皇帝也認可這些作為合法收入。
雖然朱元璋的工資政策對這些行為的泛濫負有一定責任,但這並不能成為貪污行為的借口,內因才是決定性的因素,官員們還是應該從自身去找原因。
掃除一切腐敗者
如前所述,由於這些制度的規定,朱元璋和官員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而官員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違反朱元璋的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這些矛盾累積到一定時候,就會爆發。
一幕歷史劇就此開演。
在所有的惡行中,朱元璋最憎惡貪污,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當他想起那本該發給自己父母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污,導致父母餓死的情景,就會忍不住咬牙切齒,這些人個個該殺。
他要創造一個真正純潔的王朝,一個官員們人人清廉、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所以他盡一切努力去實現這個夢想。可是夢想不一定會成為現實。
他頒布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為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
自唐宋以來,政治制度、機構設置多有不同,但縣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門、戒石、鼓樓、二門這些結構,但明朝卻在大門和二門之間多設置了一個土地祠。
這個土地祠是幹什麼用的呢?不要吃驚,這個地方是剝皮用的,剝的就是人皮。原來朱元璋命令將貪污官員處死後,還要把貪官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於公座之旁。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
較早享受到這一高級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
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打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後,紛紛開始動手。
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紀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
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為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像的那麼簡單。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污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國13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可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於是他頒布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污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污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
可就是這樣也沒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於是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
該年同批發榜派官364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6人。
似乎這個數字並不多,別急,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358人。大家明白了吧,這300多人一個沒漏。
什麼叫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呢,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自己小命不保的時候,牢里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氣肅貪的,但效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開國時期,官吏是比較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出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污被殺,是很不正常的。
應該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執行出現了問題,官員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們自己的不法行為,但官員待遇過低,朱元璋肅貪手法過於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編輯:點兒)文章摘自 《歷史為何不忍細看》 作者:中國散文學會 編選 文歡 主編 出版社:河南文藝出版社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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