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話
董建華:[終審法院的判決,為香港帶來負面影響].
[楊鐵梁說:"若是自己的家,喜歡怎樣進入也可以;這是錯的,因為這間屋不是(屬於)你一人....是六百萬(香港)人同時擁有這間屋.]
[父母真沒有責任感!這些孩童是偷渡來港的,蛇頭被追時,會將他們拋下海,他們是用生命去的,..我真不明白為何還要來?
這是香港人的子女,有權跟家人團聚,不是因為[有金執]才來,不能夠這樣歧視大陸窮人.]
[我們應向制訂<<基本法>>的那一班精英追究,他們既然讓這群人來港,為何不明如何來?]
[最不公平的是,在國內出生的子女與在外國出生的子女在居留權上有分別.在外國的,只要隨父母回港,便可隨時入境,又可取永久居民身份証.]
我不擔心他們如何偷渡到港,(只)擔心他們將來的教育,他們始終都會到港居留,其實他們偷渡來港是什麼意思呢?是為了(家庭)團聚?良好教育?還是[吸食]自由空氣呢?如想[國內子女接受良好教育,政府保不考慮提供資源給上面(大陸)去辦學校呢?]]
[佢地唔系想團聚,國內無綜援,香港有嘛!香港唔駛做有錢收!]
[佢地來到香港又住公屋,又91綜援,香港沒有責任照顧呢D人!
而家經濟低迷,咁多人無工做,香港邊有咁多間錢養佢地?]
D人係大陸包二奶,佢地D仔女都可以來香港住?]
|
子女的話
香 港 人 好 忘 本
而家好多香港人的分得好清楚,經濟低迷,正如水深時,魚會各自游,相安無事;經濟差時,魚被迫住在一起,意見自然多.好多人分你,我,香港人,大陸人,親戚朋友都如是.
作為中國人,我覺得好悲哀,香港人好忘本,你自己也是從大陸走出來,走出來後身價變得高高在上,高不可攀.
大 陸 政 府 沒 有 理 [人] 的 感 受
他們內部有一個指令,一定要有一個留在國內,可能系想等家人回鄉時帶多點外匯,又或者想刺激消費
大陸政府只會想到經濟發展,但經濟發展之中,不能沒有人權,人權之中亦包括家庭團聚
大陸政府沒有理[人]的感受,一點民主都沒有,相比之下,香港比較開明,終審法院的判決,為我們帶來了信心
國內政府根本沒有一個程序,究竟誰先誰後,如果說我們打尖,究竟又有誰打我們尖呢?
我地想:點解甘神父係外國人,佢都可以比咁大愛心比我地,點解香港人會壓自己人?點解自己人要自己分化自己?點解要有咁多攻擊?
在 香 港 ,我 可 以 大 聲 叫 "爭 取 司 法 獨 立"
點解多人來香港,無咁多人湧上大陸,因為大陸好多事做得唔好,沒有正常的申訴渠道,個個人人心惶惶,在香港,我可以大聲叫"爭取司法獨立",在國內,一定會拉去勞改.
[現在沒有什廚打算,見一步行一步,惟有寄望終審法院還我們一個公道].
[留在香港打官司,也只是因為想念香港還有法治.如果打輸了,那麼住在大陸或香港也沒有分別,因為大家都沒有法治.]
我 地 都 系 人,同 大 家 一 樣!
[香港經濟不好,不是因為多了新移民.如果把經濟不好的責任放在新移民身上,或轉嫁給我們,是不公平的.]
[有人說,如果我們不拿綜援,就讓我們來;相反,就不贊成我們來.這是荒謬的.這就把法律精神與社會資源掛勾。]
[在家庭團聚的背後,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有一個自由穩定的社會環境,是我們所有人的心聲,個個都想生活在一個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二十一世紀的年青人,個個都咁想,點解你地香港人可以有呢D自由,就唔想我們都有?]
其實我地都係人,只不過有些人幸運點可在香港出生,可以擁有溫暖的家,而父母為了生活與子女兩地分隔].
父 母 年 紀 大 了......
為了[團聚]兩個字,我們一直都不敢結婚.
[來港,只為家庭團聚,不想父母年老都要靠自己.希望自己可以照顧他們終老].
[我們不想領綜援,也不想父母領.我們只想親自照顧父母.] [父母年紀大了,唔知仲可以服侍幾多年,等完一年又一年,幾時先可盡孝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