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種感覺,幸福更是一種能力

所謂的幸福,每個人的認知不同,男人女人對幸福的定義更有可能不同。有的人認為人各有命,有人生來就是「好命」,對此,我無法認同。好多含著金湯匙出生的人,一生不幸福的太多了。青少年時代對我影響最大的一本書是羅曼羅蘭的「約翰。克里斯多夫」,我認同個人奮鬥,認為只有成功才能有幸福。可人生之路越走越長、越走越寬時,對所謂的「成功」的定義也越來越不確定了,終於明白 「成功」沒有模式,所謂的「成功」並不一定會帶來幸福。舉個也許不是很合適的例子,我至今記得我大學時在我不多的衣服中,自己最喜愛的那條紅色的長裙。可當我有能力可以買下看中的任何一條裙子的今天,對著滿滿一房間的衣裙,我卻再也說不出哪條是我的最愛。幸福沒有模式,幸福只是自己的感受。在今天的我看來,能體會到幸福的才是真正的成功。

我常常說,女人要麼奔事業,要麼奔家庭,要兩者都奔那就要辛苦些。我所指的「奔」並不是說,女人要麼上班、要麼在家,而是指生活的側重點。事實上,即使在西方社會,大多數的女人都是需要在兩者間平衡的。而如何才能平衡,那就要看個人的智慧了。

我注意到在生活中常常抱怨不幸福的女人,抱怨家庭生活不幸福的遠遠多於抱怨事業上的瓶頸和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事業目標的。我想對於那些向CEO目標奮鬥的女人,大多是內心很強大,即使受挫也不會輕易抱怨的。真的到內心非常不快樂時,也一定會找專業人士解決,像心理醫生之類的。而對大多數女人而言,只要不是干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 ,工作環境相對愉快,一般是沒有太多的抱怨的。當然,工作中的壓力哪兒都有,但單單是工作的壓力讓人崩潰的畢竟還是很少。然而,家庭生活的不幸福讓女人崩潰或幾近崩潰的倒不少。

城外的年輕女孩的「不幸福」可以說是找不到一個愛自己又是自己愛的男人。可和城裡女人的「不幸福」相比,這些只能算是「煩惱」。城裡的女人除了這愛不愛,還有婆媳間的問題、孩子的問題、城外的誘惑等等。歸根結底,這婚姻對女人的「幸福指數」是有著很重要的影響。 自己周圍就有很「幸福」的和很「不幸福」的女人。我觀察下來的體會就是,幸福與其說是一種感覺,更不如說是一種能力。所謂的不幸婚姻不外乎有以下幾種:

一,所謂的嫁錯了人。如果是包辦婚姻,錯還是對,那是運氣。可如今,絕大多數的婚姻還是自由戀愛的產物。如果婚前沒有看清,嫁了個十惡不赦的壞蛋,那我只能說還是能力太差了。每次聽到女人說「我瞎了眼才嫁給你」(打情罵俏的除外),我都覺得很滑稽。知道那時自己瞎了眼了,那開眼了還吵什麼呢?

二,婚後矛盾迭起。這好像是好多婚姻出問題的地方。我記得我當年大學第一次戀愛時,同校的我哥的一個好友(我大一、他研三)送了我這麼一句話:「戀愛是兩個人面對彼此;婚姻是兩個人面對社會」。我一直到許多年後才明白他這句話的意思,實際上他早就覺得我和我的初戀男友不合適,主要是我們彼此家庭背景各方面差得太遠了。我承認不是所有門當戶對的婚姻就幸福,反之亦然。但不可否認的是很多婚姻中的問題的確是因為彼此從小的生長壞境相差太遠。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彼此觀念上的問題。這樣的婚姻如果雙方還對對方有感情,那就要靠智慧來解決。而解決的最佳途徑未必是誰說服誰,而是如何給彼此一個空間,一個底線。

很多時候,女人會覺得婚後的男人變了樣。實際上,不一定是男人變了,而可能是你看得角度不一樣了。我在國內的唯一的一個閨蜜,在一家世界知名的大公司里任Marketing Director, 能幹也漂亮,嫁了個在國內擁有幾家大賣場的老闆。男的看著很一表人才,溫文爾雅。可結婚不到兩年,離了,是閨蜜要離的,而且閨蜜很大氣地自己凈身出戶。問她為什麼,很簡短的一句「我沒法和一個會不時查看我手機的男人生活」。實際上,婚前閨蜜就覺得前夫很「在意」她,去哪兒、和誰去都要問得清清楚楚,但戀愛中的她認為是他在乎她;可婚後才發現這樣的「愛」自己要不了。閨蜜說了讓我很感慨的一句話,「我不想把自己可以過得很幸福的日子浪費在不停的解釋和爭吵中」。

孩子的到來也常常是婚姻起衝突的一個導火線。剛來時,兩人世界因為這個結晶而多出許多的家務,年輕氣盛的容易吵。孩子大些了,如果一個是推媽,一個是羊爸,也很難不吵。但最關鍵的是兩個人的價值觀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又無法包容的話,那就很難有幸福可言。

三,婚久激情消退。人到中年,很多人感嘆自己的婚姻如同雞肋。可寧可嚼著雞肋,也不願下廚房去做個辣子雞丁,那怪誰呢?很多人都會說婚姻需要經營,可生活中願意去花點心思經營的人並不多。如果工作中有個Business Proposal要交,很多人還是會花時間一稿、兩稿、三稿的去修改,因為要交給老闆。可當自己是老闆時,卻連寫都懶得去寫。如果不會寫,那是沒能力;如果懶得寫,那就是有了能力也形同沒能力一樣。

任何一份工作都有需要退休的一天,無論多麼重要的職位離了誰公司也照樣運轉。可身邊的那個人,如果是想要和他相伴一生的,那就不要湊合,要過得開開心心的;如果是看著他只有怨,再無愛了,那就放彼此一條生路,一個人也能很幸福。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無能」算在孩子頭上,把沒有能力讓自己幸福看成是為孩子做的「犧牲」。那樣的話,孩子已經先背上了本不該屬於他的「不幸福」的影子了。

真心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感受到幸福,也有更多的人能有能力讓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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