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哪個皇帝的兒子曾潛弒生母
到了天命年間,其母富察氏獲罪,莽古爾泰竟欲「潛弒生母」,目的是為了「復希寵於皇考」,亦即是說莽古爾泰想偷偷地殺了親生母親以獲得太祖的歡心。
世事難料,樹欲靜而風不止
莽古爾泰被廢去了大貝勒之爵,太宗反而待之更親了。除了前文提及的很快歸還了其5牛錄屬員外,太宗還首次邀請莽古爾泰和代善於新年期間至清寧宮赴其舉行的家宴。
天聰六年(1632)正月初二日,太宗設宴款待莽古爾泰與代善,並親自迎出清寧宮宮門之外,恭請「兩貝勒先進」。宴席中,太宗親手執爵為兩位兄長進酒,代善跪受少飲後,轉與莽古爾泰。太宗「酌代善者三,酌莽古爾泰者一」,同時又令出席筵宴的諸貝勒「遞相進酒」,頻頻舉杯,十分盡興。宴畢,太宗又以御用黑狐帽、貂裘等賜代善;以御用貂裘賜莽古爾泰,莽古爾泰與代善「遂服所賜衣出」。太宗又特來至鳳凰樓下,不讓兩人叩謝,並親送出大清門,待兩人騎馬離開後,方才入宮。
太宗如此高興是有原因的,因為天聰四年(1630),阿敏因失永平等4城獲罪被囚;天聰五年 (1631)十月,莽古爾泰又被革去大貝勒之爵。天聰六年(1632)正月初一日的元旦朝賀禮上,太宗、代善、莽古爾泰該如何列坐呢?原來,太宗即位之後,無論在何處舉行朝會,其都與三大貝勒一字排開南面並列而坐。對此國人是有議論的,說莽古爾泰等三大貝勒「猶如三佛」而與汗並列,太宗對此不可能無動於衷,因而才有了削弱三大貝勒權力,強化汗權之種種。天聰五年(1631)十二月,朝堂之上進行了一場關於坐次的討論。禮部參政李伯龍提出「朝賀行禮時不辨官職大小、常有隨意排列,逾越班次者」,請諸貝勒共議定製,當議到莽古爾泰是否與太宗並坐時,諸貝勒認為可並坐和不可並坐者各佔一半。相持不下之時,代善先稱「仍令並坐亦可」,見太宗面無表情,立刻又稱我等與上並坐,不合禮儀,「自今以後,上南面中坐」,我與莽古爾泰應侍坐於側。太宗聞之大喜,諸貝勒也都稱善。如此這般後,天聰六年(1632)的正月初一日,太宗第一次南面獨坐,其御座兩旁則設有二榻,降為貝勒的莽古爾泰和大貝勒代善左右列坐。相應的,從前八旗諸貝勒率大臣朝見太宗,「不論旗分,惟以年齒為序」的尊長遺風也隨之改變,從這一年開始均按照八旗旗分「以次朝見」,而不在論年齡之長幼。至此,太宗距真正的南面獨尊只有一步之遙,所以才有了上文中其於正月初二日興緻盎然地宴請莽古爾泰和代善兩位兄長之舉。
莽古爾泰降為貝勒後,並沒有被剝奪兵權。天聰六年(1632)五月,莽古爾泰又隨太宗遠征察哈爾,後移師略明之歸化、宣府及大同等,大勝而歸。
天聰六年(1632)十二月,莽古爾泰「偶得微疾」,兩天後突然「疾篤」而逝,時年46歲。莽古爾泰病危之時,太宗曾前去探望;其病故後,太宗、諸貝勒及眾福晉再次前往,並「哭至二鼓」。其時,莽古爾泰的大福晉欲隨夫生殉,太宗勸慰說,「爾子尚幼,既失父,又失母,子將誰撫?」遂讓長姊東果格格為莽古爾泰大福晉剪髮,摘去首飾以服喪。後,莽古爾泰所娶之烏拉福晉及侍婢1人生殉。於是,依喪禮,太宗與諸貝勒、諸福晉及同姓宗室皆摘去頭冠上紅纓,莽古爾泰所領之正藍旗大臣以下亦「摘纓」,婦女易喪服。對於莽古爾泰之死,太宗很傷感,在莽古爾泰逝世的當晚坐於大清門的側門下通宵未眠。翌日,則在大清門內設「團帳房」守喪。
莽古爾泰的喪禮辦得非常隆重,出殯時,太宗命備13匹鞍馬,並「以二馬馱盔甲,以三駝馱團帳房及鋪蓋食用諸物」,又「列黃傘一、大纛二、小旗十、擊豹尾槍四、鼓、喇叭、簫等」儀仗相送。因當時痘疹流行,故太宗、代善及未出痘貝勒均未出席喪禮。其後,對於莽古爾泰的祭奠也是依照定例而行,即初祭一次,大祭一次。初祭莽古爾泰貝勒時,以11匹鞍馬、11匹空馬和6峰駱駝引路,祭祀時所備的禮品有:棉索皮襖、金腰帶、帽、靴、長棉襖、褲;裝入皮囊的舊衣物有:袍兩件、長棉襖1件、褲子1條、貂氈帽兩頂,插有糾箭的撒袋1個、雕鞍轡1個、素鞍轡兩個、銀扁壺1 把、壺1把、茶筒1個、杯2個、碟1個,另有「紙樓二、紙庫房一、紙橋一、紙塔一、褡子二及紙金銀元寶三萬、紙錢五萬、佛花五十、幡五十、引幡一」,並殺羊7隻,列宴25席以祭之。
天聰七年(1633)七月十五日,太宗又親率諸貝勒祭奠莽古爾泰。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歲暮,莽古爾泰原所領之正藍旗的固山額真色勒率領奧塔、愛巴禮等25人前往莽古爾泰的墓所行祭禮。祭奠後,色勒等以其為莽古爾泰的姻戚,入謁莽古爾泰諸福晉,並獻酒。諸福晉遣使阻之未果,色勒等「徑入,飲於諸福晉前」,後大醉,因此互相怒罵生事。太宗聞之,遣大臣調查事情的經過,又將醉酒者列名而召集諸貝勒大臣於大政殿會議,擬定斬首色勒。太宗念其愚蠢無知,從寬免死,而命眾人「唾其面」,罷色勒之官職。第二天,太宗又傳諭諸貝勒福晉,稱「若婦人喪夫未久,祭掃時不知哀戚,不禁絕男子入內,飲酒至醉 」,請諸貝勒福晉集於禮部會議定罪。諸貝勒福晉因此議莽古爾泰福晉之罪,定其罪當誅。太宗認為確實當誅,「但念其子已失父,又誅其母,子將安恃?」故從寬免死「,遂令諸貝勒福晉至莽古爾泰福晉面前唾其面並訓誡之。
事情發展至此,可以看出太宗雖一再打擊莽古爾泰的正藍旗勢力,但對於已然亡故的莽古爾泰還是依禮相待的。不料樹欲靜而風不止,天聰九年(1635)十二月,原為莽古爾泰家奴的冷僧機向刑部貝勒濟爾哈朗揭發了莽古爾泰曾與其胞妹莽古濟、胞弟德格類等一起盟誓謀逆篡位之事,在後金國內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身後之刑,蒙羞茹恥恨猶存
冷僧機,姓葉赫納喇,原隸大貝勒莽古爾泰的滿洲正藍旗下,天聰元年(1627)時改屬莽古爾泰胞妹哈達格格莽古濟的手下。從冷僧機揭發的內容看,莽古爾泰與德格類、莽古濟等結黨,假設誓圖謀不軌的時間約在天聰五年(1631)十月左右,正是莽古爾泰因「 御前露刃」諸罪而被削去「大貝勒」名號而降至貝勒之時,由於太宗始終不肯恢復其大貝勒的地位與名號,是故莽古爾泰羞恨交加,遂與同母所生的德格類、莽古濟一道,對佛跪焚誓詞,稱我莽古爾泰已與汗結怨,你們要助我謀奪汗位。事成之後,我若不與你們同享富貴的話,必遭天譴。德格類、莽古濟等均發誓表面上侍奉天聰汗,背地裡一定助兄長莽古爾泰奪得汗位。其時,冷僧機同參領屯布祿、巴克什愛答禮都在場參與了盟誓。
誰知莽古爾泰雖盟誓欲於生前有所作為,卻終日鬱鬱寡歡,因此僅過了一年多的時間即病逝了。人死萬事休,其所發的誓願本應都化為烏有,但冷僧機之舉卻使大禍重新降臨。
此案下法司鞫實,諸貝勒大臣會議,莽古濟格格等大逆不道,「應寸磔」即千刀萬剮。而莽古爾泰、德格類 「已伏冥誅」,其妻子與同謀之屯布祿、愛巴禮應闔門論死。冷僧機「以自首免坐」。莽古爾泰等之人口財產俱入官。此時距太宗改元稱帝僅差4個月的時間,汗之權威已日漸強大。故太宗對諸貝勒之議十分不滿,認為莽古爾泰等人口財產入官之議,「殊覺未當」,如果莽古爾泰等謀逆成功,則朕所領的兩黃旗必會「盡歸於彼 」,現在莽古爾泰的逆謀敗露,其人口家產自應歸朕。因此,太宗命「文館滿漢諸儒臣」定議。作為後金國封建化程度最高的儒臣們,其定議自然是莽古爾泰等屬人戶口「宜歸皇上。欲賜何人,惟皇上命之」。
最後,莽古爾泰的胞妹莽古濟「伏誅」,參與者屯布祿、愛巴禮並其親支兄弟子侄俱斬首於市。揭發人冷僧機以自首免罪,沒收其他參與者即屯布祿、愛巴禮的家產全部賜給冷僧機,其從此改隸正黃旗,授三等男,世襲。
而最重要的處理結果就是太宗將莽古爾泰等屬下人口財產入官後,歸其重新分配,即賜豪格8牛錄屬人,阿巴泰3牛錄屬人後,莽古爾泰等人的莊田貲財牲畜等物均分給眾人,但莽古爾泰所將之「正藍旗附入皇上旗分,編為二旗」,太宗自此由原領有正黃旗和鑲黃旗而變為獨掌三旗,其強大的實力使三大貝勒與之抗衡的局面徹底土崩瓦解。
鑒於由莽古爾泰家中查出其謀逆的實物罪證——「所造木牌印十六枚,視其文,皆曰『金國皇帝之印』」。鐵證如山的事實,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一向被視為粗鄙魯莽,胸無謀略的莽古爾泰。從太宗對莽古爾泰罪狀的申斥中可知,莽古爾泰的生母富察氏在太宗的母親葉赫納喇氏迅速得寵後即失勢,莽古爾泰因此曾十分落魄,太宗稱當時父汗對其「一無所授」。到了天命年間,其母富察氏獲罪,莽古爾泰竟欲「潛弒生母」,目的是為了「復希寵於皇考」,亦即是說莽古爾泰想偷偷地殺了親生母親以獲得太祖的歡心。事實上,莽古爾泰的這一舉動確實收到了成效,莽古爾泰不再一無所有,而是 「附養於貝勒德格類家」。後因在廢除代善太子之位時,莽古爾泰第一個堅定地站在太祖一邊支持父汗,作為回報,太祖遂擢其為「四大貝勒」之三貝勒。而在為太祖服喪之際,大臣達海則親眼看到莽古爾泰與莽古濟、德格類在一處「俱盛飾,張筵宴」,吹拉彈唱,毫無悲戚之色。以莽古爾泰為首的兄弟姐妹3人,從來都是同心同德的,加之3人後來敢於合謀篡逆,足見莽古爾泰內心之叵測,世上人心之難料。
所以,太宗對於莽古爾泰等人及其子孫毫不手軟。東窗事發後,莽古爾泰及德格類被追削貝勒之爵,其子額必倫因口出狂言要手刃太宗而被殺,餘下6子,即邁達里、光袞、薩哈聯、阿克達、舒孫、噶納海和德格類之子鄧什庫等俱被降為庶人,屬下人口財產入官。莽古爾泰的異父兄長昂阿拉以知情與其他參與者等一概被處死。更值得一提的是,其時,太宗已頒布法律明令禁止收繼婚俗,「不許亂倫婚娶」,但在莽古爾泰、德格類謀逆事發後,太宗又親自主持將兩人的妻妾分與諸貝勒,即莽古爾泰之妻為其侄豪格、岳托各自收繼;德格類之妻為其弟阿濟格收繼。檔案記載說,太宗此舉是因為莽古爾泰、德格類做了悖逆之事,故使二人得此報應。這也算是太宗執政時的一個特例,由此足見太宗對莽古爾泰等謀逆行為的切齒之恨。
莽古爾泰和德格類已然蒙羞茹恥,但事情到此並未結束。兩人雖已亡故,但死後卻因此而不得安寧,翌年即天聰十年(1636)正月,工部承政孟阿圖即啟奏說,莽古爾泰、德格類的殉葬金銀器皿已被收回,這意味著莽古爾泰等已被拋骨揚灰,遭受了身後之刑。後,在太宗的干預下,兩人的遺骸又復葬原處,但莽古爾泰、德格類及其被降為庶民的子弟們則被徹底開除了皇室宗籍——不再錄入皇族宗譜《玉牒》之中。直到康熙五十二年(1713),因擔心這一支皇族子孫湮沒於世,康熙帝遂定其族以紅帶子(清朝皇族制度規定,皇帝直系子孫系黃腰帶,俗稱黃帶子;宗室六祖子孫稱「覺羅 」,系紅腰帶,俗稱紅帶子)的身份附錄於《玉牒》之末。
有清一代,莽古爾泰終生未得平反。其生前盟誓不信東風喚不回,卻事與願違並中道離世。其死後之際遇,莽古爾泰若地下有知,恐怕會令其猶存遺恨——恨到死時未曾休。作者:瀋陽故宮博物院研究員王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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