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三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三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天台教觀 一松大師 講錄

清 東甌釋氏 曉柔廣和 編定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若欲推此品之來由。總是如來。欲流通此妙法華經。乃於法師品中。發明能持之人極其尊。所持之法極其勝。雖則如此一番發明。若不為之證成。則人猶未之信。故次即於寶塔品中。明乎多寶則如是而證明。分身則如是而助發。釋迦則如是而唱募。以證成乎法勝。法勝既其有證。人尊豈得無憑。故有此一品。乃是證成人尊之文也。然何以見得此品。便可證成人尊。以由此中。初則明於昔時調達弘經。得成天王如來。次則明於今日龍女聞法。而能證無垢世界。若調達具五逆。無惡不造之者。而由於弘經得成佛。則其善者。而能弘經成佛。不待言矣。若龍女是畜類。而又是女身。亦由聽法而證菩提。則其人天丈夫。而能聽法成佛。亦不待言矣。如此則隨其九界三乘。七種方便。一切眾生。要知不弘此經。不聞此經則已。若能弘聽此經。則無有不成佛者。既皆得成佛。則人豈不極其尊乎。是故此品。可以證成乎人尊也。然此品中。初則雖明提婆達多弘經而得成佛。次則即明龍女聞法而證菩提。何以品題之中。但標提婆達多。而不言龍女。蓋論其意。自有多種。一者此品為欲證成人尊。其意在於弘通此經。今提婆達多。乃是能弘之人。龍女乃是聞法之者。其意既在弘通。是故但標提婆達多能弘之人。而略於聞法之龍女也。二者欲顯今日。釋迦能演說此經。皆往昔發願勤求。而得聞此修此證此。故今又能為大眾說此。大眾既得聞此妙法華經。則亦當如佛而修而證。又當感佛今日之恩。念佛往昔之願。而更宜為之在在流通。使不斷絕。故但標達多。而不標龍女也。三者達多。既為釋迦之知識。龍女既是文殊之弟子。而文殊今日。乃稱師於釋迦。則龍女望於達多。已當曾祖矣。以孫遜祖。乃所當者。故但標達多。而不標龍女也。四者兩人。雖俱成佛。若龍女則現往南方無垢世界。成等正覺。只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固為不信之者。既觀其如此。則不敢不信。故文雲。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則此龍女成佛皆已信之者。若夫調達。多惡之人。如來雖記其得成天王之佛。然更須過於無量之劫。既現在未即成佛。則人取信為難。故文中佛亦為之勸信雲。若聞提婆達多品。凈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惡道蓮華化生。是則龍女現為可信。調達人有未信。今欲人之必信而不疑。故但標達多。而不標龍女也。五者二人雖俱成佛。皆證人尊。而達多乃是釋種丈夫。龍女乃是畜類女身。則自當以女讓男。以畜遜人。以賤遜貴。故但標達多。而不標龍女也。六者品中雖並明二人。然初則先明調達。次乃因智積求退。佛止令住而後。方明龍女。則舉於前之初。自能稱於後之末。故但標達多。而不標龍女也。七者已有上之六意。則自當以提婆達多而為品題。故如來具明功報之後。即金口宣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而不言妙法蓮華經龍女品。則知此品之目。唱自金口。非譯人所添。亦非經家所安。故但標提婆達多。而略不標龍女也。梵語提婆達多。此雲天熱。以其是逆行菩薩。無惡不造。為釋迦之怨。故其初生時。人天之心。皆為之熱。即名天熱也。亦名天授。父母禱之於天。天授之。故亦名天授也。

  △品文為二。初引昔通經二明今宣化。初二。初師弟通經。二結會古今。初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三。初國王求法。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天人四眾。吾於過去無量劫中。求法華經。無有懈倦。

  吾於過去等者。謂我今日能為汝等。說此經者。亦非無因。由我往昔。勤求此經。依之修習。遂得成佛。故於今日。乃能為汝等。說於此經也。此是總明過去求經也。

  於多劫中。常作國王。發願求於。無上菩提。心不退轉。

  此是別舉時分。以明求經也。言常作國王者。當知此經。乃是諸經之王。故有能聞解受持。依之修習。在人間必為人中之王。在天上必為天中之王。縱業重而不能免於惡道。墮畜生類中。亦必為禽獸中王。今彼王能於無量劫中。勤求此經。以故多劫。常為國王也。既作國王。而所發之願。而不求二乘。不求三有。亦不求菩薩。唯願求無上菩提佛果。其心無有退者。不為三有所轉。不為二乘所轉。亦不為菩薩所轉。此是明其發願也。

  為欲滿足。六波羅蜜。勤行布施。心無吝惜。象馬七珍。國城妻子。奴婢僕從。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不惜軀命。時世人民。壽命無量。為於法故。捐舍國位。委政太子。擊鼓宣令。四方求法。誰能為我。說大乘者。吾當終身。供給走使。

  此是明其起行。言滿足六波羅蜜者。若言三祇百劫修於六度。如有滿時。此乃三藏菩薩。滿足事六度也。此中彼王。欲求此經。而須滿足行六度者。以此經所詮。諸法實相之法性。全具足乎六度。故欲求此經。須行六度。而言滿足行者。謂了知法性之中。本無慳貪。而不妨隨順法性。終日行於布施。乃至了知法性之中。本無愚痴。而不妨隨順法性。終日行於般若。是名滿足六波羅蜜也。此是總明欲滿足六度。勤行布施下。是別明布施度。時世人民下。是別明般若度。舉其一始一終。以攝中之四也。別明布施中。象馬等是舍財。妻子等是捨身。妻子是外身。頭目等是內身。不惜軀命。是捨命也。所以須舍財。並捨身命。以此之三者。總為不堅之物。故舍於世間不堅之財。以易出世間之堅固功德法財。舍於四大不堅之身。以易大乘堅固之法身。舍於色心不堅之命。以易大乘堅固之慧命也。

  △二仙人說經。

  時有仙人。來白王言。我有大乘。名妙法華經。若不違我。當為宣說。

  不違我者。非謂不違於供給也。謂我有妙法。若能如我所說而行。依之修習。當為宣說。若不依之而修。則雖說無益。故頌則雲。若能修行者。我當為宣說也。

  △三聞法信受。

  王聞仙言。歡喜踴躍。即隨仙人。供給所須。采果汲水。拾薪設食。乃至以身。而為床座。身心無倦。於時奉事。經於千歲。為於法故。精勤給侍。令無所乏。

  初則欲求妙法。今已得之。則果所願。而遂所求矣。故為之歡喜。而踴躍也。

  △二偈頌二。初正頌。二出意。初三。初頌國王求法。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為求大法故。雖作世國王。不貪五欲樂。椎鍾告四方。誰有大法者。若為我解說。身當為奴僕。

  △二頌仙人說經。

  時有阿私仙。來白於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間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當為汝說。

  △三頌聞法信受。

  時王聞仙言。心生大喜悅。即便隨仙人。供給於所須。採薪及果蓏。隨時恭敬與。情存妙法故。身心無懈倦。

  △二出意。

  普為諸眾生。勤求於大法。亦不為己身。及以五欲樂。故為大國王。勤求獲此法。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二結會古今三。初正為結會。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則我身是。時仙人者。今提婆達多是。

  △二具明功報二。初明弟子功報。二明師之功報。初二。初明因成。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

  善知識者。謂此經是能詮之教。所顯之理。所起之行。而提婆達多。則能一一了知。知此經乃是一乘圓實。無上醍醐之教。知此經乃是諸法實相。權實不二之理。知此經乃是法界不思議之行。如此若教若理若行。無不善知善識。故言善知識也。令我具足等者。謂初則為欲滿足六波羅蜜。今由提婆達多。令得具足。不但具足六度。亦且具足四無量心。能與樂為慈。與樂而樂無不與。能拔苦為悲。拔苦而苦無不拔。喜者。喜一切眾生。而能離苦得樂也。舍者不但親者而能與其樂。又冤者亦能拔其苦也。

  △二明克果。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眾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其因既成。其果自克。故能具足三十二相。乃至具足神通道力。而成等正覺也。自既因成果克。還能化他。亦成於因。而克於果。故能廣度眾生也。皆因等者。謂能成於因。能克於果。能為自行。能為化他。皆由提婆達多。而能之也。

  △二明師之功報四。初明得果時分。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

  △二明佛國名號。

  當得成佛。號曰天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名天道。

  佛號天王。國號天道者。以其因中。為逆行菩薩。無惡不造。故初生時。人天心熱。即名天熱。若至果時。則能以無上之道。教化一切天人。而於諸法之中。得大自在。故佛號天王。世界即名天道也。

  △三明壽命說法。

  時天王佛住世。二十中劫。廣為眾生。說於妙法。恆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發緣覺心。恆河沙眾生。發無上道心。

  說於妙法者。乃是即粗而妙之妙法也。以彼佛亦先開於權。次顯於實。故即其所開之粗法。而是妙法也。由先開權。故有恆沙眾生得羅漢果。發緣覺心。由次顯實。故有恆沙眾生。發無上道心。以至不退轉也。然發心有三種。謂名字。相似。分證也。若以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於赴難。此即名字發心也。若言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此即相似發心也。若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身。不由他悟。一發一切發。正因發時。緣了亦發。緣因發時。了正亦發。了因發時。正緣亦發。此即分證發心也。

  得無生忍。

  得無生忍者。謂不生不滅之理。忍可於心也。然有五忍。謂信忍。伏忍。柔順忍。無生忍。寂滅忍。於此無生之理。而能信解。忍可於心。名為信忍。即名字位也。於此無生之理。而能圓觀圓照。忍可於心。而能伏於惑。名為伏忍。即觀行位也。於此無生之理。忍可於心。柔和善順。而得相應相似。名柔順忍。即相似位也。於此無生之理。忍可於心。而能了了。知一切法悉皆無生。破一分無明。顯一分三德。乃至破四十一品無明。顯四十一分三德。名無生忍。即分證位也。於此無生之理。忍可於心。而能究竟了知。一切諸法。悉皆不生不滅。二死咸盡。五住永除。登涅槃山頂而究竟寂滅。名寂滅忍。即究竟位也。當知五種之忍。雖第四得名無生忍。而初後皆可名為無生。又不但無生為爾。即余之四忍。亦可皆初後也。如初信忍。下四忍皆可名信忍後寂滅忍。上四忍。亦皆可名寂滅忍也。

  至不退轉。

  不退轉者有三。謂位不退。行不退。念不退。能破見思。登於聖果。則永不退聖人之位。故名位不退。即圓教初信至七信是也。能破塵沙。行於化導。則永不退菩薩之行。故名行不退即八信至十信是也。能破無明。證於三德。則永不退中道之念。故名念不退。即初住已去是也。然上文中。初言發無上道心。次言得無生忍。今言至不退轉。則應分於次第。使言不成剩。言雖次第。意實圓融。不妨不次。而言於次。發無上道心。於三種中。乃是名字發心。得無生忍。於五種中。乃是伏及柔順二無生忍。至不退轉。於三種中。乃是念不退轉。即從阿至茶。任運流入妙覺果海是也。如是則始從名字。次於觀行相似。次於分證究竟五即中。順修之始終次第具足。而文不成剩也。

  △四明正像久遠。

  時天王佛。般涅槃後。正法住世。二十中劫。全身舍利。起七寶塔。高六十由旬。縱廣四十由旬。諸天人民。悉以雜華。末香燒香塗香。衣服瓔珞。幢幡寶蓋。技樂歌頌。禮拜供養。七寶妙塔。無量眾生。得阿羅漢果。無量眾生。悟辟支佛。不可思議眾生。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三勸信不疑。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妙法華經。提婆達多品。凈心信敬。不生疑惑者。不墮地獄。餓鬼畜生。生十方佛前。所生之處。常聞此經。若生人天中。受勝妙樂。若在佛前。蓮華化生。

  言凈心信敬者。既言信敬則已。而更言凈心何也。蓋善人而得成佛。則人所易信。亦不勸其凈心信敬。今提婆達多。乃是極惡之人。亦得成佛。則人所難信。故勸一切眾生。須以凈心而信敬也。如何凈心信敬。謂信得釋迦牟尼之所以得成佛者。由能了達修善全即性善。故得成佛也。提婆達多之所以得成佛者。由能了達修惡全即性惡。故得成佛也。何以了達修惡全即性惡。便能成佛。蓋所有修惡。非離性而別有。乃全性而起者。既修惡全從性起。則全體即是性惡。而性惡融通。任運攝得佛界性善。故能了達。即能成佛也。然畢竟何以為修善性善。為修惡性惡。性善性惡。無他。即眾生介爾一念心中。理具之十界是也。理具佛界即性善。理具九界即性惡也。修善修惡。亦復無他。即眾生介爾一念心起。事造之十界是也。事造佛界。即是修善。事造九界。即是修惡也。修善即性善者。事造之佛界。全由理具而有。則從性而起乎修。修元即性。全修而歸乎性。性元即修。故傳弘決雲。但觀理具。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俱破者。即一破一切破。不思議真諦也。俱立者。即一立一切立。不思議俗諦也。俱是法界者。即二邊絕待。一絕一切絕。不思議中道第一義諦也。既觀乎理具之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不思議三諦。則豈不是全理具之性善。而起乎事造之修善。全事造之修善。而元即是理具之性善耶。故知修善全即性善。既能了此則性修不二。修性一如。故能成佛也。修惡全即性惡者。事造九界。亦由理具而有。則亦從性而起乎修。全修而即乎性也。而言性惡融通。任運攝得佛界性善者。以性惡性善。同一眾生介爾一念心具。豈不能任運攝得。如不二門雲。清濁之性雖殊。而濁成本有。濁雖本有。全體是清。則知性惡。任運攝得性善也。何以知之。蓋清波之性。即是性善。濁波之性。即是性惡。濁波即是修惡。濁成本有。即修惡全本性惡。濁雖本有。全體是清。即性惡全即性善也。既能了此。則所有修惡。非離性而別有。乃全體從性惡而起。既全性惡而起。則全體即是惡性。亦復性即不二。修性一如。而性惡任運即是性善。豈不能成於佛乎。故知釋迦之所以得成佛者。全由能了修善。即是性善。調達之所以得成佛者。全由能達修惡。即是性惡。能如是信。乃名凈心信敬也。若生人天受勝妙樂者。即是以道受樂也。今生既能信此經。則已成於種子。種子既成。則必發之而為現行。故來生還能以道受樂也。

  △二明今宣化二。初文殊通經。二龍女成佛。初有九。初智積請還。

  於是下方。多寶世尊。所從菩薩。名曰智積。白多寶佛。當還本土。

  菩薩名智積者。以此菩薩。能修於如來所有之智。至於真積力久。亦得證於如來之智故。即名智積也。多寶佛國本在東方。今從地涌。故云下也。智積意謂多寶之來。為欲證明跡門。今已得證明。故請還也。

  △二釋迦勸止。

  釋迦牟尼佛。告智積曰。善男子且待須臾。此有菩薩。名文殊師利。可與相見。論說妙法。可還本土。

  且待須臾者。如來勸其待止。中有二意。一者就近。在文而論。即欲其與文殊相見。而發明龍女之速成佛。以得顯乎人尊。二者就遠。約意而論。謂跡門雖已證明。而本門猶未得起。還當證明本門。然後可還本土。故如來為之勸止也。可以相見者。文殊師利。乃是大智之者。故智積可以相見也。論說妙法者。無別以見其法之妙。即圓修圓證。速得成佛。方是法之妙也。

  △三文殊尋來。

  爾時文殊師利。坐千葉蓮華。大如車輪。俱來菩薩。亦坐寶蓮華。從於大海。娑竭羅龍宮。自然湧出。住虛空中。詣靈鷲山。從蓮華下。至於佛所。頭面敬禮。二世尊足。修敬已畢。往智積所。共相慰問。卻坐一面。

  千葉蓮華如車輪者。華即表因。千葉即表於千如妙理。車輪即表圓也。謂文殊達此千如妙理。而行於妙因。而此之因。乃是大乘圓因也。俱來菩薩。亦坐寶蓮華者。此之菩薩。既隨文殊。則亦如文殊。而行於妙因。故言亦坐蓮華也。從於大海自然湧出住虛空中者。謂此之大乘圓因不離於果。故從於薩婆若果海中。非出而出。自然湧出也。言自然者。既此圓因。元從果海而出。則稱性施設。不假造作。不勞轉移。故言自然也。既非出自出。還復非住而住。住於第一義空也。所以住於空者。前多寶欲證此經而來。故塔從地涌。住於空中。釋迦為欲開塔。亦住空中。人天四眾。被佛所加。亦復住於空中。故今文殊。從海而出。亦復住於空中。正表非住而住。各各住於第一義空也。此中有人難雲。前三變凈土。無諸大海江河。何故文殊。猶從大海而出。今謂前雲三變凈土。乃是但變其情。不變其境。但變其情。故前雲無諸大海。不變其境。故此言從大海出。既不變境。則大海宛然。龍宮自在故也。詣靈鷲山者。詣即到也。表攝末以歸本也。從蓮華下至佛所者。即表於回因以向果也。敬禮二世尊者。多寶表於不滅。釋迦表乎不生。即是還復歸於不生不滅之妙理也。

  △四智積發問。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仁往龍宮。所化眾生。其數幾何。

  △五文殊領答。

  文殊師利言。其數無量。不可稱計。非口所宣。非心所測。且待須臾。自當證知。

  其數無量等者。以不可稱。故非口所宣。以不可計。故非心所測。此明其非比量可知也。且待須臾自當證知者。乃明其現量。方可知也。

  △六眾數證知。

  所言未竟。無數菩薩坐寶蓮華。從海湧出。詣靈鷲山住虛空中。此諸菩薩。皆是文殊師利之所化度。具菩薩行。皆共論說。六波羅蜜。本聲聞人。在虛空中。說聲聞行。今皆修行大乘空義。

  六波羅蜜者。有於四種。謂有相。無相。亦有亦無相。非有非無相也。今所言者。非前之三。乃是非有非無相之六度也。說聲聞行者。非說小乘知苦斷集慕滅修道之聲聞行。乃說無作四諦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之聲聞行也。今皆修行大乘空義者。謂本昔則修於小乘之空。今既為文殊之所化度。則皆修於大乘空義也。

  △七文殊結益。

  文殊師利。謂智積曰。于海教化。其事如是。

  事如是者。謂菩薩皆共論六波羅蜜。聲聞則說聲聞行。今皆修行大乘空義故也。又可雲汝前問我。仁往龍宮。所化幾何。我但答言其數無量。今皆湧出其前者。即我之所化。故曰于海教化。其事如是也。

  △八智積偈贊。

  爾時智積菩薩。以偈贊曰。

  大智德勇健。化度無量眾。今此諸大會。及我皆已見。演暢實相義。開闡一乘法。廣導諸眾生。令速成菩提。

  大智德勇健等者。謂文殊能以如來不思議之大智。依之而修。依之而證。故能化諸菩薩。若非具大智慧功德者。則不能。故言大智德也。諸餘菩薩。亦能行於化度者。然或但在此土化度。或但在他方。或但在人間或但在天上。而文殊則能入於大海龍宮之中。以為化度。乃是最為勇猛強健之者。故言強健也。及我皆已見者。謂初不知所化幾何。今不但我知。即一切大會。以及於我。皆見汝所化之眾。極其甚多。而不可稱數。以汝能化度如此多眾。故我稱汝。為大智德勇健也。然所化之眾。能極其多。而亦不令其成於二乘。及以偏小菩薩。皆令其速得成就無上菩提。所以能令皆成菩提者。全由汝以大智勇健。而宣演敷揚乎實相之義。開說闡揚乎一乘之法。廣為引導一切眾生。故皆令其速成於菩提也。實相義者。一往則以無相不相。乃名實相。無相者。無生死相。不相者。不涅槃相。生死涅槃。二邊皆非。乃是中道實相也。若克實而言。即諸法實相之實相也。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之十如。一界具有此之十如。百界則有千如。約於假名實法依報。則有三千如。如是三千性相。一一即空假中。而相相皆實。法法皆真。乃名實相也。此乃顯其體也。一乘法者乃是明其宗。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是。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是。故一乘法。即是明其因果之宗也。既有於體宗。則能引導一切。使之斷於疑。而生於信。則成於用矣。由用而還成乎宗。顯乎體。則菩提自能速得成也。唯其能演實相之體。能詮一乘之宗。能起廣導之用。以化度無量眾生速成菩提。故名為大智德大勇健也。

  △九文殊述成。

  文殊師利言。我于海中。唯常宣說妙法華經。

  △二龍女成佛三。初問答發明。二重申疑難。三時眾獲益。初二。初智積申問。

  智積問文殊師利言。此經甚深微妙。諸經中寶。世所希有。

  雲此經微妙等者。以此經乃是一乘圓實之教。非三乘五教七方便之淺。故言深。此經所詮實相之體。乃諸佛之所證。亦即眾生之所具。故言微。此經乃一乘因果之宗。能修圓因。必克圓果。而因果不二。故言妙也。又此經實相之體。豎徹三諦之淵源。故言深。此經因果之宗。能攝無量眾善。及夫證得。故言微。此經大乘之用。無疑不斷。無信不生。故言妙也。若已今當說。此經第一。而為諸佛之所珍重守護。故言諸經中寶。此經若說若聞。最為難遇。如優曇華。時乃一現。故言希有也。

  頗有眾生。勤加精進。修行此經。速得佛不。

  頗有眾生等者。謂此經雖則甚深微妙。世所希有。今汝既于海中。常宣說之。頗有人能於此經中。勤加修行。速得成佛不。問意謂。此經既其微妙。若不依之修行則已。若能依之修行。必得成佛。而又成之必速。但不知有能如是不。故云頗有眾生。修行此經。速得成佛不矣。言修行此經者。此經即是諸法實相之妙理。修行者。謂依此妙理。發乎妙解。由於妙解。起於妙行。妙行若成。則疑無不斷。信無不生。而自能速成於佛也。又可此經甚深等。對上偈中演暢等。甚深下。是實相義之體也。勤加下。即一乘法之宗也。速得佛。即廣導眾生。速成菩提之用也。

  △二文殊領答。

  文殊師利言。有娑竭羅龍王女。年始八歲。智慧利根。善知眾生。諸根行業。得陀羅尼。諸佛所說。甚深秘藏。悉能受持。深入禪定。了達諸法。於剎那頃。發菩提心。得不退轉。

  知眾生諸根行業。是明其知機。諸根是過去所有之根種。行業即現在所有之行業也。得陀羅尼者。是明其知法。而能遮持一切也。諸佛秘藏悉能受持。是明其能修于慧。深入禪定了達諸法。是明其能修於定也。了達諸法者。明了通達一切諸法皆悉實相耳。然必入於真禪大定。而後能了達者。蓋一切諸法。本皆實相。由眾生以散亂心所見。故或見諸法為有為空為中等相。既各有所見不等。則不得名為實相。若能深入諸禪大定。則見諸法雖有種種差別。莫不法法皆真。相相皆實。當體空寂。全即實相也。於剎那下。明其能滿自行。發菩提心。即非發而發。發於初發心住。得不退轉。即非得而得。得於念不退轉也。

  辯才無礙。慈念眾生。猶如赤子。功德具足。心念口演。微妙廣大。慈悲仁讓。志意和雅。能至菩提。

  是明其能為化他。以其得於初住。則能分身百界。教化眾生。等三界以同仁。視四生如一子。故言慈念眾生猶如赤子也。功德具足等。是明其因成。謂如上所明。知機知法。修定修慧。自行化他。種種功德。皆悉具足也。以其功德具足。故能如心所念。口即能演。微妙而不可思議。廣大而無有限量。能與樂拔苦而慈悲。能博愛謙卑而仁讓。志之所向。意之所趣。則極其和順而柔雅也。能至菩提。是結其果克也。

  △二重申疑難二。初以偏難圓。二以權難實。初二。初智積申難。

  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觀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為眾生故。然後乃得成菩提道。不信此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

  言智積菩薩等者。意謂文殊雲。龍女須臾。能至菩提。汝之所言雖爾。即我智積。不無所疑。不待將十方三世諸佛為比。即就汝之化主釋迦牟尼。比之可見。故曰我見(云云)。我見下。謂釋迦所經之時。極其長遠也。觀三下。所歷之土。極其遍也。非是下。所舍之命。極其多也。為眾生故下。應牒上之時極其長。土極其遍。命極其多。然後方得成佛。此釋迦之成道甚難明矣。汝文殊亦可知可見。若龍女之須臾成佛。如何可信。故曰不信(云云)。若分其文。我見等。總明其多劫修行。觀三等。別舉其布施一度。不信等。正結難也。

  △二龍女贊釋。

  言論未訖。時龍王女。忽現於前。頭面禮敬。卻住一面。以偈贊曰。

  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

  初經家敘。次深達下正贊釋。有人云。龍女說偈。是贊文殊。不知在佛之前。而贊文殊。恐無其理。且雲唯佛當證之。則是贊佛。而非贊文殊明矣。龍女意謂。汝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中。難行苦行。乃成菩提。不信我於須臾之頃。便能成佛。此蓋由汝但知歷別。而不知圓頓故也。若夫如來。則深達罪福之相。而自證知。我能於須臾頃。便得成佛也。初二句。是贊如來能知實相之理。言罪福者。若一往論。則以三途為罪。人天為福。人天為罪。二乘為福。二乘為罪。菩薩為福。菩薩為罪。如來為福。若克實而言。定以九界為罪。佛界為福也。然以凡情觀之。則見有九界之罪相。見有佛界之福相。既有罪相福相可得。則不名深達。若如來以不思議妙智觀之。則不見有九界之罪相可得。亦不見有佛界之福相可得。何者。以罪相全即實相。福相亦全即實相。而如來則了能達一切諸相。唯一實相。不見有罪相福相。故言深達罪福相也。又此經九界咸開。三乘齊會。如日輪亭午。罄無賅影。豈更有九界之罪相。佛界之福相可得也。然龍女不以別贊佛。而以深達罪福相贊佛者。蓋智積不信其能得菩提。以見其是龍王之女。則分明是一罪苦之眾生。見於如來。乃是無上福德莊嚴之者。故不能信。若能深達罪福之相。則不見龍女是罪苦眾生。亦不見如來是福德莊嚴之者。則自能信龍女亦得成於佛也。遍照於十方者。十方即是十界。上深達罪福相。則不見有九界佛界之可得。而十界泯絕矣。雖則十界泯絕。而又不妨十界宛然。故即其深達罪福相之處。而能以不思議妙智。遍照於十方。以由十界宛然。罪福亦不失也。此二句。是贊如來能知實相妙理也。

  微妙凈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

  是贊如來。能成微妙之身。所以所知之理既深。則所成之身必妙。故云微妙凈法身等也。法身雖為佛所證得。而眾生介爾心中。亦皆能具。故言微。即眾生所具。而佛乃證之。故言妙。不為五住所染。二死所污。故言凈。以諸法而為身。遍法界是身矣。故言法身也。既以諸法為身。遍乎法界。則諸法之外。更無有法。而無乎不遍無乎不具。故具相三十二也。能具之身。既遍法界。則所具之相。亦遍法界。故三十二相。皆相相無邊。隨舉一相。全即法界。法界之外。更無有法。乃是法身所具之三十二相也。然法身雖能具於三十二相。若不以妙智照之。則成法身自具乎相。而不能以相用嚴法身。而如來則能以妙智圓觀圓照。故能以所具之相好。非莊嚴而莊嚴乎法身也。然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皆是應身所有之相好。若法身則非相。非非相。何言三十二及八十種也。蓋法身雖則非相非非相。而全即乎應身也。應身雖則有相好。而全即乎法身也。法身全即應身。故雖非相非非相。而不妨非具足。而具足乎三十二相。應身全即法身。故雖有相好。而不妨非莊嚴。而莊嚴乎法身。所以能如是者。以由三身。全即一體故也。既三身全即一體。則法身豈但全即應身。亦復全即報身而即應身。亦豈但全即法身。亦復全即報身也。是則見莊嚴者。即是法身。能莊嚴者。即是應身。以能莊嚴。而用莊嚴。即是報身也。以應身不自莊嚴於法身。全由報身妙智。乃能莊嚴法身。故以之一字。反用之一字。正顯報身之力耳。是則微妙凈法身二句。是明法身全即是應。以八十種好二句。是明應報全即法身。以此三一相即。是故所成之身。乃是微妙。所以能成於微妙身者。全由深達罪福相。而所知之理。極其深故也。

  天人所戴仰。龍神咸恭敬。一切眾生類。無不宗奉者。

  此一行贊如來。能為一切所敬。謂所知之理既其深。所成之身既其妙。則自能為一切眾生之所頂戴而瞻仰。供養而恭敬。宗重而奉覲也。

  又聞成菩提。唯佛當證知。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

  此一行總結請證也。言又聞者。彼於龍宮修習之時。既得實證。則文殊必已為之授決矣。今因智積之問。故文殊答雲。有龍王女。年始八歲。功德具足。能至菩提。故云又聞成菩提也。唯佛當證知者。謂文殊雖言有龍女能於剎那成菩提。而汝智積菩薩言。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然後乃得菩提。不信龍女於須臾頃便得成佛。此蓋不達罪福之相。唯佛深達罪福相者。當為我證成得菩提也。言我闡等者。謂如來得成於佛。則為一切之所宗奉。而闡發大乘之教。化度一切苦惱眾生。若如來為我證成速得作佛。則我亦當如佛。闡發大乘之教。而度脫苦眾生也。

  △二以權難實二。初身子難。二龍女釋。初三。初總標難信。

  時舍利弗。語龍女言。汝謂不久。成無上道。是事難信。

  上智積之疑。但在無量劫。故於須臾頃為疑。今身子言。是事難信者。是事二字。乃雙指女身成佛。及以不久成佛也。謂女身成佛。固是難信。而不久成佛。亦是難信也。

  △二別釋難信。

  所以者何。女身垢穢。非是法器。云何能得。無上菩提。佛道懸曠。經無量劫。勤苦積行。具修諸度。然後乃成。

  女身垢穢等。是別釋難信女身成佛。佛道懸曠等。是別釋難信不久成佛也。身子此中言佛道懸曠者。蓋由上來法說。陳領之後。聞於如來述成雲。我昔曾於二萬億佛所。常教化汝。又聞因緣說中。磨地點國。碎塵喻劫。如此久遠之前。大通佛所。為我等下一乘圓種。由此觀之。我於二萬億佛所。非不發大願。而志願佛道。然乃今悉遺忘。於大通佛。聞覆講時。亦非不發無上道心。然乃中退於大。到今日來。始於阿含保證。經於方等彈訶。般若淘汰。復有四十餘年。於法華會上。初聞略說。尚有動執生疑。聞廣開顯。方乃從是得悟。及我陳領之後。得蒙如來述成授記。而猶未能即坐道場。還當經於無量劫。供於無量佛。修於無量行。度於無量眾。然後得成佛道。豈不懸且曠哉。故云佛道懸曠。經無量劫。具修諸度。然後乃成也。汝今雖能發心。亦不過如我最初所發之心而已。何能即便成佛乎。所以汝言不久得道。我則難信也。

  △三重申非器。

  又女人身。猶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天王。二者帝釋。三者魔王。四者轉輪聖王。五者佛身。云何女身。速得成佛。

  上但云女身垢穢。非是法器。今更重明垢穢非器之相。故云又女人身等也。五種皆障。而不得作者。總之垢穢。而非法器故也。次云何女身速得佛一句是雙結難信也。謂女身垢穢。而有五障。梵天是色界主。唯五戒十善。兼修禪定。而後能得。女人是淫慾者。安能得之。帝釋是欲界主。亦持戒善。兼亦小欲而能得者。女人多欲。安可得之。魔王是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雖曰撓害行人。亦持戒善少欲而能得者。女人多欲。安能得之。輪王亦明五常。修十善。及少欲而能得者。女人未免諂曲淫垢。安可得之。佛身無惑不破。無障不斷。然後得成。女人淫慾熾盛。安能得之。五障如此。而無論其前之四障。就第五種。乃是不得作佛。今汝是女身。云何而能作佛。佛道懸曠。經無量劫。然後乃成。云何能速得成佛。故知云何一句。是雙結。女身成佛難信。不久成佛。亦難信也。

  △二龍女釋二。初約獻珠格量釋。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價直三千大千世界。持以上佛。佛即受之。龍女謂智積菩薩。尊者舍利弗言。我獻寶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

  有一寶珠。表其具足一實相理也。價值三千世界。表實相具足三千性相也。持以上佛。表修圓因。而克圓果也。佛即受之。表於證其速得成佛。即上偈雲。唯佛當證知也。以汝神力者。即菩薩所有之神力。及聲聞所有之神力也。成佛復速者。蓋即獻即受。雖極其速。而天然獻在先。而受在後。則雖速而猶未速也。若夫成佛。則無別有所成。本來即心是佛。既即心是佛。則元成我之自心。不勞施設。不勞轉移。直下便是。無更有先後之分。故言復速於此也。觀我成佛。是釋難信女身成佛也。復速於此。是釋難信不久成佛也。智積身子兩人申難。龍女只一獻珠。疑情應已釋然。若非當下成佛者。安有若是之無礙辯耶。

  △二以正成佛道釋。

  當時眾會。皆見龍女。忽然之間。變成男子。具菩薩行。即往南方。無垢世界。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普為十方。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所謂引之空言。不若證之實事也。忽然之間。是釋難信不久。變成男子。是釋難信女身也。具菩薩去。唯明成佛事耳。往南方者。以彼土機緣先熟故也。世界名無垢者。以人皆見其是女身垢穢。而彼則能達實相大道。不見有男女之別。亦不見有凈穢之分。故其世界。即名無垢也。又龍女即分身百界初住作佛者也。或文殊所弘。秪跡門開權顯實。即生身菩薩。得忍者所成耳。從是已後若謂自行。還能就此聞本門。或從他方佛所。聞開本顯跡。方是法身菩薩。後心成妙覺佛也。坐寶蓮華成等正覺者。表即因而果。即果而因。因果同時。一體不二也。普為十方演說妙法。即上偈中所云。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也。

  △三時眾獲益二。初人天歡喜。

  爾時娑婆世界。菩薩聲聞。天龍八部。人與非人。皆遙見彼龍女成佛。普為時會人天說法。心大歡喜。悉遙敬禮。

  既見彼成佛。又聞其說法。故心大歡喜也。

  △二彼此得益三。初彼土得益。

  無量眾生。聞法解悟。得不退轉。無量眾生。得受道記。無垢世界。六反震動。

  聞法解悟等。即從於名字。而至於分證也。無垢世界二句。應在悉遙敬禮之下。無量眾生之上。其義便顯然矣。

  △二此土得益。

  娑婆世界。三千眾生。住不退地。三千眾生髮菩提心。而得受記。

  △三眾會默然。

  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

  至此則智積。信是圓頓。而不復以歷別為難。身子信是圓實。亦不復以權小為疑。既斷歷別權小之疑。而生頓大圓實之信。故亦是益也。然智積身子。豈不知圓實。豈不信頓大。而申疑難。中有二意。一者使會中。有歷別藏小之機而生疑者。必得斷除。而生於圓頓信也。二者二人重重構疑。使龍女重重釋難。正顯能修此經。則無論是畜類。無論是女身。而能速得成佛。以證成乎能持之人。極其尊也。釋提婆達多品竟。

妙法蓮華經持品第十三

  若明此品之來意。總由如來欲流通妙經。故於法師品中。發明人極其尊。法極其勝。而又恐人未之信。乃於寶塔品中。更明多寶湧現。分身遠集。釋迦唱募。以證法之勝。次於達多品中。又明達多昔日通經。能成天王之佛。今日龍女聞法。亦能速證菩提。以證人之尊。如是重重證成。則皆已知人法。兩俱尊勝。故此中若菩薩眾。若聲聞僧。若比丘尼。各各發願。欲為流通者。以法勝人尊故也。則知此品。乃是三乘聖眾。發願弘通之文也。然此品初則明於菩薩等眾發願受持。次則明於釋迦如來默視勸持。而品題中。既不言受持。又不言勸持。但標持品者何也。蓋若言受持。有得前而失於後。若言勸持。則舉後而遺於前。今但言持品。則前後皆可攝得。故不言受持及以勸持。而但標持品也。持者受之於心。持而不失之謂。若論受持。乃是五種法師中之一。既略舉其一。則亦兼餘四。以不獨受持者是流通。而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皆得名為流通也。

  △文分為二。初菩薩受持。二如來勸持。初三。初菩薩作誓通經。二聲聞發願宣化。三諸尼得記弘法。初二。初經家敘。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與二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作是誓言。

  藥王菩薩等者。由如來於法師品中。因其告八萬大士。對彼而明法勝人尊。故於此中。乃即作誓。而欲流通此經也。大樂說菩薩。由其於寶塔品中。欲見多寶。欲集分身。既而寶塔開。而分身集。釋迦即為之唱募流通。皆由於彼。故今亦作誓。而流通此經也。二萬菩薩者。即法師品中。因藥王所告。八萬中之數也。既如來為之告敕。故於此中。亦作誓而流通此經也。

  △二正作誓二。初總勸如來不為憂慮。

  惟願如來。不以為慮。

  惟願等者。謂世尊上來言。誰能於此娑婆國土。廣說妙法華經。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囑有在。又言諸善男子。各諦思惟。此為難事。宜發大願。如來如是兩番勸募。一以慮乎無人弘通。一以慮乎弘通之難。可謂憂之深。慮之切矣。而我等今者。則惟願世尊。不以無人為慮。亦不以難弘為慮。故言惟願世尊不以為慮也。

  △二別釋不為憂慮所以二。初釋不以無人為慮。

  我等於佛滅後。當奉持讀誦。說此經典。

  我等者。謂世尊一以無人弘經為慮。而我等誓於佛滅度後。當奉持讀說此經。既我等能持此經。則已為人矣。故我等惟願世尊。不以無人為慮也。

  △二釋不以難弘為慮。

  後惡世眾生。善根轉少。多增上慢。

  後惡世等者。謂世尊又以難弘為慮。而我等誓於佛滅後濁惡世中。弘經之時。眾生雖難可教化。說之而不信受。反加罵辱等事。而我等當起大忍之力。為之流通。乃至不惜身命。既能如是。則雖難化。而必轉為易化矣。故我等惟願世尊。不以難弘為慮也。言善根轉少者。如來初滅度時。猶有得於解脫者。若比之佛世。則已少矣。次之則猶有修於禪定者。若比得於解脫。則善根又為少矣。次之則猶有樂於多聞者。若比之修禪。則善根更為少矣。次之則但有營於塔寺者。則比於多聞善根。更為少矣。到末劫來。則但多斗諍。所以今世有業禪者則謗教。習教者則誹禪。更有以教誹教。以禪誹禪者。故善根轉更為之少也。所少者。乃是善根。而所多者。則唯是增上慢而已。故言多增上慢也。增上慢不必定已。未得初果。謂得初果。未證四果。謂證四果。總之以他人所說者為非。唯己所說者為是。而凌慢一切。即名增上慢也。

  貪利供養。增不善根。遠離解脫。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此經。持說書寫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起大忍力者。乃承上文而言也。謂此等眾生。可謂極其難化度者。而我雖知極其難化。而必欲化之。彼或不能生信。而反加罵辱等事。我等則當起於忍。不但起於忍。而且起於大忍。不但起於大忍。亦且使其忍之有力。故言當起大忍力也。謂隨前人所有障惱。而我唯內則運大慈悲。外則觀諸法空。而又柔和善順。自不為其障惱。乃所謂之忍也。一忍一切忍。不獨忍於惡口罵詈。亦且忍於刀杖瓦石。不獨忍於刀杖瓦石。亦且忍於見思塵沙。不獨忍於見思塵沙。亦且忍於無明重障。是故一忍一切忍。乃所謂之大忍也。就其內運慈悲之時。則無有一樂而不與。無有一苦而不拔。如是則無有一眾生不在蓋覆之下矣。就其外觀法空之時。所有一切諸法。莫不當體空寂。相相俱實。法法皆真。如是則無有一法。不在其安止之內矣。就其起於柔和之時。外不見有所忍之境。內不見有能忍之人。既能所泯絕。豈更有於罵詈等境。如是則無有一障惱。不在其遮護之中矣。既無一眾生不為其蓋覆。則無一法不為安止。無一障惱不為其遮護。乃所謂之大忍力也。不惜身命者。觀前所有之身。不過四大所成之身。所有之命。乃是色心連持之命。故不為之惜。而惟欲得法身慧命也。

  △二聲聞發願宣化二。初五百立願。

  爾時眾中。五百阿羅漢。得受記者。白佛言世尊。我等亦自誓願。於異國土。廣說此經。

  △二八千立願二。初敘誓。

  復有學無學。八千人得受記者。從座而起。合掌向佛。作是誓言。世尊我等亦當於他國土。廣說此經。

  亦當者。乃對上五百言也。八千得記者。蓋指五百弟子受記品中。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而言也。既曰不在會者。豈止千二百中之不在耶。

  △二出意。

  所以者何。是娑婆國中。人多弊惡。懷增上慢。功德淺薄。瞋濁諂曲。心不實故。

  謂我等發願。於他土弘經。不願於本國者。其意在何。由本國人。五濁深厚。難可教化。而我等乃是初發大心。新行化導。忍力未充之者。故且願於他國弘經也。人多粗弊垢惡。即眾生濁也。增上慢者。未能謂能。起諸分別妄立主宰。陵辱一切。名增上慢。即見濁也。功德淺薄者。若功德深厚。則能感勝妙色心。功德淺薄。則所感色心。但是摧減而已。即命濁也。瞋濁諂曲者。乃五鈍中。略舉其一耳。即煩惱濁也。是故人多弊惡。乃至瞋濁諂曲。聚在一處。即是劫濁也。唯其五濁。所以難化。故不願於本國也。

  △三諸尼得記弘法三。初得記。二陳領。三通經。初二。初波闍波提六千得記。二耶輸陀羅一人得記。初二。初諸尼默請。

  爾時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學無學比丘尼。六千人俱。從座而起。一心合掌。瞻仰尊顏。目不暫舍。

  梵語波闍波提。此雲大愛道。以其能樂大道故。下之憍曇彌。此雲尼眾主。即波闍波提也。以其大愛道。堪能為眾之主。一人而有二名也。瞻仰等者。意謂前來授記比丘。未曾及我比丘尼。雖同聲聞。而有男女之別。意雖欲得。然未敢言。但目注而已。

  △二如來顯記二。初敘意。

  於時世尊。告憍曇彌。何故憂色。而視如來。汝心將無謂。我不說汝名。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耶。憍曇彌。我先總說一切聲聞。皆已授記。

  言憂色而視如來等者。欲知其心。先觀其色。若觀外色。內心可知。故如來視其色。即知其欲別為授記也。我先總說等者。謂汝之憂色而視我。將無謂我不說汝名。而為授記故也。餘六千人。亦目不暫舍於我。將無謂我不總與授記故也。若汝憍曇彌。則我更當別說汝名。以為授記。其餘六千。固亦當記。然我先已總記一切聲聞矣。而六千人。亦是聲聞。則已為之授記。不更別說其名矣。我先總說者。即前五百弟子品中。其餘聲聞眾。亦當復如是。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及法師品中。一切求聲聞乘者。於佛前聞妙法華經。一句一偈。乃至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菩提是也。

  △二正記二。初明行因。

  今汝欲知記者。將來之世。當於六萬八千億。諸佛法中。為大法師。及六千學無學比丘尼。俱為法師。

  言為大法師者。以大乘而自軌。還以大乘法而軌他。所軌之法既大。則能軌之人亦大。故云大法師也。

  △二明得果。

  汝如是漸漸。具菩薩道。當得作佛。號一切眾生喜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憍曇彌。是一切眾生喜見佛。及六千菩薩。轉次授記。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號一切眾生喜見者。以其因中能發大心。愛樂無上佛道。亦令一切發心求於佛道。而為眾尼之主。則一切皆喜其自行亦復化他。故至果時。為九界一切眾生之所喜見。乃遂以立其名也。憍曇彌下。明六千得果。本是聲聞。今轉成菩薩。故言六千菩薩也。上請中先眾主請。次六千請。如來敘意。亦初敘眾主。次敘六千。明因中亦先明眾主行因。次明六千。今得果亦先明眾生。次六千。皆以主伴。分先後也。

  △二耶輸陀羅一人得記二。初念請。

  爾時羅睺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作是念。世尊於授記中。獨不說我名。

  △二與記。

  佛告耶輸陀羅。汝於來世。百千萬億。諸佛法中。修菩薩行。為大法師。漸具佛道。於善國中。當得作佛。號具足千萬光相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佛壽無量阿僧祇劫。

  於善國中作佛者。以其因中為菩薩之妻。能柔和善順。故其國即名善也。號具足千萬光相者。以其因中。能具足實智。而為羅睺之母。故至果時。自能具足千萬光千萬相。即以之為名也。

  △二陳領二。初經家敘喜。

  爾時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及耶輸陀羅比丘尼。並其眷屬。皆大歡喜。得未曾有。

  皆大歡喜者。未得記之前。則或有憂色。或有作念。而欲得於記。今記已得。則遂所願。而無復有於憂色作念。故言皆大歡喜也。得未曾有者。向則自謂已得滅度。而是聲聞之乘。不復能得佛乘矣。今得授記。即聲聞乘。而是佛乘。向所得滅非真實滅。今則得於真滅。乃昔所未有之者。今乃得之。故言得未曾有也。

  △二說偈陳領。

  即於佛前。而說偈言。

  世尊導師。安隱天人。我等聞此。心安具足。

  導師者。導即引導。亦即開導。初則施於三乘。引導以權。次則顯於一乘。開導以實也。引於權者。為眾生之機未契。故先施小。以安隱天人。開於實者。為眾生之機已熟。故後顯實。以安隱天人。是則若引導。若開導。皆能安隱天人也。我等昔蒙如來之引導。而能破於見思。出於三界。證於涅槃。當爾之時。自謂我生已圓。不受後有。心得自在而安隱。自謂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而具足矣。此蓋昔日迷。而不知之故也。今乃得聞如來三周所說。則已了知昔所得者非真實滅。向謂心安。而實未安。向謂具足。而實未具足。若得授記作佛。方得安心。方得具足。而今已得聞於授記。故得心安而具足也。此一行偈。乃是諸尼陳領所解。故須作今昔迷悟以釋。則與上之三周陳解是同。方顯一偈。意含無量。若直消文。便覺淺矣。

  △三通經。

  諸比丘尼。說此偈已。白佛言世尊。我等亦能於他方國。廣宣此經。

  言亦能者。謂上來菩薩。則作誓於此土通經。聲聞發願。於他方宣化。若我等諸比丘尼。固不能如諸菩薩通經於此土。然亦能如諸聲聞。宣化於他方。故言亦於他國土廣宣此經也。

  △二如來勸持二。初如來默勸。

  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那由他。諸菩薩摩訶薩。

  爾時如來。欲勸其持。但眼視而口不言者何也。蓋中有三意。一者。初於法師品中。已廣顯人尊。極明法勝。更委示之三軌矣。次寶塔達多兩品之中。明於多寶湧現證今經。分身遠集聞斯經。以證成乎法之勝。示於調達惡人得成佛。龍女畜類成菩提。以證成乎人之尊。如是重重發明。番番獎勸。可謂詳且盡矣。更不待言矣。故但眼視口不言也。

  二者。上來諸大菩薩。雖能發願通經。而言惟願世尊不以無人為慮。不以難弘為慮。我等於佛滅後。當於此土弘經。乃至當起大忍力。不惜身命。果能如是。固為美矣。然猶未盡善也。故我上言。誰能於此娑婆國土廣宣此經。乃不過就近為言。而我之意。元欲在在流通。遍十方界。豈止娑婆而已。彼諸菩薩。因我誰能於此土之言。便乃發願。唯局於此土。而不曾言及乎他方。今欲彼諸菩薩。不獨此土弘經。亦須他方宣化。若明言之。一誰能於此土之言似違。一於諸大菩薩之願似難。唯欲護彼菩薩之前言。故但眼視而口不言也。

  三者。上來聲聞之眾。發願惟局他方。而曾不及此土。然如來之意。固欲在在流通。遍十方界。若以他方。而較之於本國。則他方猶為易度。此國實是難調。而佛之意。所當先者。唯在於難。而彼聲聞發願。唯在他方。不言本國。則於如來之意。猶未甚合。今欲諸大菩薩。不獨在於他方宣化。還當在於此土弘通。若明言之。一於聲聞之願似妨。一於菩薩之願是當。為欲護彼聲聞。及未允菩薩。故但眼視而口不言。然何以見得有此三意。試觀之菩薩。弘法之文可知。如初雲。彼諸菩薩。敬順佛意。便發誓弘經。此解如來之初意也。次雲我等於如來滅後。周往十方世界等者。則不獨此土弘經。亦且往他方宣化。此解如來之第二意也。又雲我等於如來滅後。旋十方世界。即不但他方弘經。亦返此土宣化。此解如來之第三意也。故以下文驗之。則知如來但視不言具茲三意也。

  △二菩薩弘經三。初經家敘相。

  是諸菩薩。皆是阿惟越致。轉不退法輪。得諸陀羅尼。即從座起。至於佛前。一心合掌。而作是念。

  △二菩薩作念。

  若世尊告敕我等。持說此經者。當如佛教。廣宣斯法。

  此有兩番作念。初番言若世尊等者。諸大菩薩。見於如來眼視。即便從座而起。到於佛前。將謂如來既已眼視。必有言敕。故作念雲。世尊有所言者。大都欲我等持說此經。若果告敕我等持說此經。則當如佛之教而廣宣斯法也。

  復作是念。佛今默然。不見告敕。我當云何。

  次番作念。言復作等者。諸大菩薩。謂我等將謂如來必有所言。故視於我。今則別無所言。而但默然。然如來口雖不見告敕我等廣宣此經。而必非無意。則知雖不見告敕。其實已為告敕矣。但我等當云何為之弘通。方合如來默視勸持之意。故云我當云何也。非謂如來不見告敕。但以默視。而我等不知所從。為云何耳。何以知之。蓋如來上已三周說畢。四眾記圓。則大事已明。本懷亦暢。余所慮者。唯欲此經流通而已。故法師品中。發明人則極其尊。法則極其勝。更委示之三軌。可謂於流通之意詳且至矣。然不為之證成。猶未見其法勝人尊。故又以寶塔達多兩文。而為證成。則人法之尊勝。實可驗矣。如是重重發明。其意無他。唯欲得人於他方此土廣為弘通耳。以故藥王等諸菩薩。五百等諸聲聞。一則作誓於此土弘通。一則發願於他方宣化。可謂善能承順如來之意矣。而今如來又默視於我等。豈更有他意乎。亦唯欲我等廣弘此經。但口不為之明言。若我等微細揣摩如來默視之意。得無謂前已委為勸持。詳示方軌。而此中更不待於言歟。抑亦前之菩薩聲聞。所發誓願。猶有所未盡其善歟。然如來之意。固非我等之可輕測。而我等反覆思之。誠不越於此也。則我等當云何而為弘通。才可盡如來默視之意。故言我當云何也。

  △三菩薩發願二。初敘意。

  時諸菩薩。敬順佛意。並欲自滿本願。便於佛前。作師子吼。而發誓言。

  敬順佛意者。若就近而言。即是敬順如來默視之意。若約遠而論。則敬順如來詳示三軌。又唱募流通之意也。自滿本願者。亦有遠近二意。一遠者。諸大菩薩。最初發心。元欲上弘佛道。下化眾生。此是昔日之本願。今若弘通此經。則昔日之本願滿矣。二近者。諸大菩薩。於如來發明人尊法勝。及以唱募流通之時。即已發願欲弘此經。此是今日之本願。若得弘通是經。則今日之本願亦滿矣。故云並欲自滿本願。作師子吼者。如來所說決定無畏。名師子吼。令諸菩薩發願弘通宣說此經。乃即說如來之所說。故亦名師子吼也。又菩薩之發願。名師子吼。以其所發誓願必欲決定如是。且又誓於惡世弘經。即是無畏故也。

  △二正誓二初長行。

  世尊。我等於如來滅後。周旋往返十方世界。能令眾生。書寫此經。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法修行正憶念。皆是佛之威力。惟願世尊在於他方。遙見守護。

  周旋往返十方世界者。即周往他方。旋反此土。而廣弘此經也。此正領如來默視之意。故發如是之願也。如法修行正憶念者。不偏不倚名之曰正。若如戒善之法。而為修行。則其憶念。唯偏倚於有。不名為正。若如諦緣之法。而為修行。則其憶念。唯偏倚於空。亦不名為正。若如度門之法。而為修行。則其憶念。唯偏倚於中。而不得名之為正。今能如於實相之法。而為修行。則全理起行。全性發修。以實相而為所觀境。還從境而發實相。能觀之智。以智照境。以境發智。境智一如。能所泯絕。則其所有憶念。有則一切俱有。不唯偏倚於有。空則一切俱空。不唯偏倚於空。中則一切俱中。不唯偏倚於中。既不偏於有。則即有而是正。不偏於空。則即空而是正。不偏於中。則即中而是正。乃名如法修行正憶念也。皆是佛之威力者。謂令其書寫。乃至令其如法修行正憶念。固在我等。若夫令其得成就於書寫。乃至得成就於正憶。則全在如來威力之所被也。又一解。謂我等能令其書寫此經。乃至能令其修行此經。固事我等之本願。然亦皆是如來之威力。故能使我等如是也。又皆是如來威力。故我等令其書寫修行。彼則便能如我等教。而為之書寫修行也。惟願世尊他方守護者。謂我等於佛滅後。弘此經時。如來於娑婆同居土中。雖則示滅。然或於他方世界。或在有餘土中。更有異名作佛。而我等惟願世尊遙見守護。一以守護我等能弘之人。令得廣宣此典。一以守護所化之眾。令得歡喜受教。不相違背也。此中言惟願世尊在於他方守護者。以由如來於法師品中雲。若能三軌具足。弘通此經。我於余國。即遣化人四眾八部。為集聽眾。及作圍護。隨順不逆。乃至雲令說法者得見我身等。故此中菩薩。領上之意。乃言惟願遙見守護等也。

  △二偈頌三。初總誓流通。

  即是諸菩薩。俱同發聲。而說偈言。

  惟願不為慮。於佛滅度後。恐怖惡世中。我等當廣說。

  △二別陳三軌三。初十六行。著忍辱衣。二諸聚下一行。入慈悲室。三我是下一行。坐法空座。初又二。初明忍俗眾。

  有諸無智人。惡口罵詈等。及加刀杖者。我等皆當忍。

  初三句。是所忍之境。言無智人者。此經明一切眾生。皆得開佛知見。一切諸法。皆得究竟實相。有智之人聞之。自能信受。無智之人若聞。則不自信能作佛。亦不信諸法是實相。既不能信。則起諸誹謗者有之。故言惡口罵詈等。甚則加諸撓害者亦有之。故言及加刀杖等者也。次我等一句。是能忍之心。言皆當忍者。謂彼雖如是。而我則唯以弘經為念。外觀諸法。內運慈悲。而起柔和善忍之心。忍此等事。則不為其障惱。自得為弘通也。

  △二明忍法眾二。初明所忍之境。

  惡世中比丘。邪智心諂曲。未得謂為得。我慢心充滿。或有阿練若。衲衣在空閑。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貪著利養故。與白衣說法。為世所恭敬。如六通羅漢。是人懷噁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而作如是言。此諸比丘等。為貪利養故。說外道論義。自作此經典。誑惑世間人。為求名聞故。分別於是經。常在大眾中。欲毀我等故。向國王大臣。婆羅門居士。及余比丘眾。誹謗說我惡。謂是邪見人。說外道論義。

  邪智心諂曲者。由其所見不正故智邪。由其智邪。故心亦曲也。若推其邪智所收。有廣略二種。廣者自別教已還。皆是邪智。故迦葉菩薩雲。我等皆名邪見人是也。狹者即比丘假裝禪相。求人恭敬。或學堪輿卜相醫術等者是也。言輕賤人間者。自則收攝三衣。在於空閑。自謂行於真道。而反輕賤在人間弘通法華之人也。以弘通此經。須在人間故。言人間者。八行偈。在兩番所忍之境。未得謂為得等五行半。應是明廣邪智。以其能為白衣。說於權小之法故也。以其但知小法。而不知大。故向白衣毀謗弘通此經之人也。次常在大眾下二行。應是明狹邪智。以其但有邪術。而國王等。信其邪術。不知正道。彼則因國王等之所信從。故向彼以毀弘法之人也。

  △二明能忍之心。

  我等敬佛故。悉忍是諸惡。為斯所輕言。汝等皆是佛。如此輕慢言。皆當忍受之。濁劫惡世中。多有諸恐怖。惡鬼入其身。罵詈毀辱我。我等敬信佛。當著忍辱鎧。為說是經故。忍此諸難事。我不愛身命。但惜無上道。我等於來世。護持佛所囑。

  此四行半。約弘圓實經行忍。後二行半。約通方便經行忍。然法華雖非方便。既為弘通之者。亦可為實施權也。言諸有多恐怖者。以彼邪智濁惡之比丘。欲毀我等之時。其心最為邪僻。故惡鬼乘邪而入。轉更邪僻。乃罵辱我等。此所謂之多諸恐怖也。言忍辱鎧者。法喻兼舉也。行於忍辱。則不為障惱所害。如著於鎧。則不為刀箭所害也。

  世尊自當知。濁世惡比丘。不知佛方便。隨宜所說法。惡口而顰蹙。數數見擯出。遠離於塔寺。如是等眾惡。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此約通方便經行忍。如來因於大小之機。說於大小之教。今弘通者。亦因機有大小。亦隨為說之。說雖隨小。意唯在圓。按義初弘圓實經行忍。是忍廣邪智之辱。以其不知有大。故毀弘通此經次通方便經行忍。是忍狹智之辱。以其但有邪術小法。故不知佛方便也。

  △二入慈悲室。

  諸聚落城邑。其有求法者。我皆到其所。說佛所囑法。

  既能為不請之友。而皆到其所。說佛所付囑之妙法。則有何苦不拔。而何樂不與哉。故知此一行。是明入慈悲之室也。

  △三坐法空座。

  我是世尊使。處眾無所畏。我當善說法。願佛安隱住。

  既能柔和忍辱。則不為障惱所害。故處眾無畏也。因機而說。而不令多少。乃名善說法也。願佛安隱住者。非謂願佛自己安隱而住。謂願佛以威神之力。遙見守護。令我弘通之人。得安隱住於法空之座也。

  △三通結證知。

  我於世尊前。諸來十方佛。發如是誓言。佛自知我心。

  此言世尊即指釋迦。諸來等即指分身。亦兼多寶也。佛自知我心者。三佛皆知我等之心也。多寶欲證此經。分身欲助此經。今我等誓弘此經。豈不知我心耶。若我釋迦如來。欲我等弘經。但為默視。而我等尚知如來之意。今我等順佛之意。發言誓願欲弘此經。豈不知我等之心耶。故言佛自知我心也。釋持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四之三

  卍續藏 第33冊 No。0625 法華經演義


推薦閱讀:

《妙法蓮華經普門品》說明 溫光熹居士著 溫光熹居士著
妙法蓮華經句解卷第四
妙法蓮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
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十一

TAG:妙法蓮華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