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著名教育家及其教育思想(2)

古今中外著名教育家及其教育思想(2)

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

義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1870-1952)是「自由教育學派」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蒙台梭利方法》(1909)、《童年的秘密》(1936)、《有吸收力的心理》(1949)等。

1、論兒童自由

蒙台梭利所謂的「自由」,是指使人從妨礙其身心和諧發展的障礙中解放出來的自由。她認為,如果兒童不用心學習,對學習感到厭倦,那是由於教育方法對兒童心理的自然功能起了不可克服的障礙作用。兒童的教育,無論是身體方面的還是智力方面的,都必須以兒童的自由為前提。

但她所說的自由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自由。她指出,在保證兒童自由的前提下,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在自由的基礎上培養紀律性。第二,通過獨立達到自由。蒙台梭利認為,在正確情況下,兒重都有一種獨立活動的慾望,教育應當促使兒童這種慾望的實現,以保證兒童的獨立性。第三,在自由的練習活動中發展意志。蒙台梭利指出,兒童的意志引導他前進,並發展他的力量。兒童對於自己選擇的工作,不僅不會使他感到疲勞,而且還會強化他的個性。第四,在自由的活動中培養社會性。

2、論師生關係

蒙台梭利提出建立新型的師生關係。她認為,在教育活動中,兒童是主體、是中心,教師是兒童活動的觀察者和指導者。教師的作用主要是激發兒童的生命力,使兒童的自由和自發的活動中培養和發展其個性,成為獨立自主的人。

教育者必須「最大限度地限制自己的干涉,同時在兒童的自我教育中,又必須不便他們因過度努力而感到疲倦。」

杜威的教育思想

美國教育家杜威(1859-1952)是實用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

(一)論教育本質

1、「教育即生活」

杜威認為,教育就是兒童現在生活的過程,而不是將來生活的預備。最好的教育就是「從生活中學習、從經驗中學習」。教育就是要給兒童提供保證生長或充分生活的條件。

在他看來,教育不是把外面的東西強迫兒童去吸收,而是要使人類與生俱來的能力得以生長。

由此,杜威認為,教育過程在它的自身以外無目的,教育的目的就在教育的過程之中。其實,他反對的是把從外面強加的目的作為兒童生長的目標。

2、「學校即社會」

杜威認為,既然教育是一種社會生活過程,那麼學校就是社會生活的一種形式。在學校里,應該把現實的社會生活簡化到一個雛形的狀態,應該呈現兒重現在的社會生活。就「學校即社會」的具體要求來說,杜威提出,一是學校本身必須是一種社會生活,具有社會生活的全部含義;二是校內學習應該與校外學習連接起來,兩者之間應有自由的相互影響。

但是,「學校即社會」並不意味著社會生活在學校里的簡單重現。杜威又認為,學校作為一種特殊的環境,應該具有3個比較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簡單整理所要發展的各種因素;把現存的社會風俗純化和理想化;創造一個比青少年任其自然時可能接觸的更廣闊、更美好的平衡的環境。」

(二)教學論

1、「從做中學」

在他看來,如果兒童沒有「做」的機會,那必然會阻礙兒童的自然發展。兒童生來就有一種要做事和要工作的願望,對活動具有強烈的興趣,對此要給予特別的重視。但是,兒童所「做」的或參加的工作活動並不同於職業教育。

2、思維與教學

杜威認為,好的教學必須能喚起兒童的思維。學校必須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維的經驗的情境。

作為一個思維過程,具體分成五個步驟,通稱「思維五步」,一是疑難的情境;二是確定疑難的所在;三是提出解決疑難的各種假設;四是對這些假設進行推斷;五是驗證或修改假設。

由「思維五步」出發,杜威認為,教學過程也相應地分成五個步驟,一是教師給兒童提供一個與現在的社會生活經驗相聯繫的情境;二是使兒童有準備去應付在情境中產生的問題;三是便兒童產生對解決問題的思考和假設;四是兒童自己對解決問題的假設加以整理和排列;五是兒童通過應用來檢驗這些假設。這種教學過程在教育史上一般被稱之為「教學五步」。

(三)論兒童與教師

「兒童中心」思想。從批判傳統學校教育的做法出發,杜威認為,學校生活組織應該以兒童為中心,使得一切主要是為兒童的而不是為教師的,因為以兒童為中心是與兒童的本能和需要協調一致的。

在強調「兒童中心」思想的同時,杜威並不同意教師採取「放手」的政策。教師不僅應該給兒童提供生長的適當機會和條件,而且應該觀察兒童的生長並給以真正的引導。

杜威還特彆強調了教師的社會職能。那就是:教師不是簡單地訓練一個人,而是促進適當的社會生活的形成。

雅斯貝爾斯的教育思想

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心理學家和教育家雅斯貝爾斯(1883-1969)是存在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大學的觀念》(1946)和《什麼是教育》,集中反映了他的存在主義教育思想。

1、教學方法

雅斯貝爾斯反對採用強迫的方法使學生學習。他強調說,「所有外在強迫都不具有教育作用,相反,對學生精神害處極大。」他指出:「只有導向教育的自我強迫,才會對教育產生效用。」他批評當時一些學校採用填鴨式的教學方式,認為那樣削弱了學生的「反思能力」和「反覆思考的習慣」。他主張:(1)要適應兒童的天性和能力,因材施教。(2)教學既要使學生掌握知識,更要培養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發展學生的理解力、思考力等多種能力。(3)模仿古希臘教育家蘇格拉底的教學方法。他認為,在教學中,師生關係是平等的,彼此之間可以積極開展討論和交流。

2、論「全人教育」和「全民的教育」

雅斯貝爾斯認為,學生僅僅獲得知識是不夠的,他們還應成為「全人」(the wholemaN)。他提出,要改善學生的人性,這種人性包括傾聽別人的觀點、從別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誠實、守紀律、言行一致等。總之,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的教育,也就是精神的培養。這種教育應把人文教育與自然科學的教育相結合,它是一種廣義的文化教育,是整個人的教育,是一種最廣泛意義上的教育。雅斯貝爾斯認為,教育是「歸屬於所有人的事業」。

蘇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

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1918-1970)是"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教育著作有:《帕夫雷什中學計(1969)、《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1965-1967)、《把整個心靈獻給孩子》(1969)等。

(一)「個性全面和諧發展」的涵義

蘇霍姆林斯基從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面發展理論出發,創造性地將「全面發展」、「和諧發展」、「個性發展」融合在一起,提出「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思想,並將其作為學校教育的理想和目標。

(二)「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的內容

1、體育

把體育看作健康的重要因素,生活活力的源泉。他確信:「有規律的經常性鍛煉不僅可以便身體變得健美、運作協調,而且可以培養性格、鍛煉意志。」

2、德育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學校教育要使每個人有豐滿的內在精神世界,能享受勞動和創造的歡樂,具有個人的尊嚴感、榮譽感和自豪感,並且使每個人遵守神聖的、不容爭議的、不可動搖的行為準則。和諧全面發展的核心是高尚的道德。

(1)道德教育應當及早開始。蘇霍姆林斯基強調,兒童幼小時,心靈容易接受情感的影響。

(2)道德教育應當培養青少年良好的道德習慣。在道德習慣的形成過程中,自覺性、自尊心和責任感這三大要素起著重要的作用。道德習慣的形成要經歷3個階段,即正面教育階段、自我道德評價階段和道德成熟階段。

(3)道德教育應當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感。蘇霍姆林斯大林基認為,情感「是道德信念、原則性和精神力量的核心和血肉;沒有情感,道德就會變成枯燥無味的空話,只能培養偽君子。」在他看來,德育首先要培養人對美好的、惹人喜愛的、令人神往的東西的敏感性,也要培養對於醜惡的、不能容許的、不可容忍的東西的敏感性。

(4)道德教育應當以幫助學生確立道德信念為目標。蘇霍姆林斯基指出,道德信念的形成應從培養學生的習慣入手,因為當學生高尚的道德行為己經形成習慣時,道德信念就穩定地形成了。

3、智育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智育「包括獲取知識、形成科學世界觀,發展認識和創造能力,養成腦力勞動的技能,培養對腦力勞動的興趣和要求,以及對不斷充實科學知識和運用科學知識於實踐的興趣和要求。」

4、勞動教育

在他看來,「勞動教育是對年輕一代參加社會生產的實際訓練,同時也是德育、智育和美育的重要因素。」他認為,勞動教育任務要讓勞動滲入學生的精神生活中去。

5、美育

在蘇霍姆林斯基看來,美育就是「教會孩子能從周圍世界 (大自然、藝術、人們關係)的美中看到精神的高尚、善良、真摯,並以此為基礎確立自身的美。」

蘇霍姆林斯基指出,美育的第一步是要培養學生感知和領會美的能力。在感知美的基礎上培養學生創造美的能力。蘇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視校園環境在美育中的作用。他曾有一句名言:「使學校的牆壁也說話。」

尼爾的教育思想

英國教育家尼爾(1883-1973)是「自由教育學派」最激進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薩默希爾一種激進的兒童教育方法》(1960)、《談談薩默希爾學校》(1966)等。

尼爾把情感教育視為培養新人的最有效的手段。在尼爾看來,情感教育的核心是對兒童的愛。他認為,現代社會之所以造成兒童的問題,是由於缺乏對兒童的了解和沒有給予兒童充分的愛,教育的重任就是讓兒童感到愛,學會愛。給兒童愛,就是和兒童站在一起,就是對兒童的尊重,就是對兒童個性的自由的肯定。

此外,情感教育的重要意義還在於它培養了兒童的自信心,使兒童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對未來都充滿信心,充滿積極進取的精神。為了培養兒童的自信心,尼爾堅決反對體罰,提倡兒童的自我判斷。

巴班斯基的教育思想

蘇聯教育家巴斑斯基(1927-1987)是「教學過程最優化」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學過程最優化--一般教學論方面》(1977)、《教學教育過程最優化一一方法論原理》(1982)等。

(一)「教學過程最優化」的一般原理

「教學過程最優化」的內涵是指,從現有的學校條件和師生的實際可能性出發,依據一定的標準來衡量教學所能獲得的最佳效果。在他看來,教學過程效果最優化有兩條衡量標準,第一條標準是「每個學生按照所提出的任務,於該時期內在教養、教育和發展三個方面,達到最高可能的水平 (當然,不能低於及格水平)。」第二條標準是「學生與教師遵守學校衛生學和相應批示所規定的課堂教育和家庭作業的時間定額。」

(二)教學最優化的方法

巴班斯基提出了一些既能提高教育效率、又能防止過度消耗教師的時間與精力的方法。主要有:

1、綜合規劃教學任務,以綜合的觀點來選擇和決定教學任務、安排教學的內容、方法、手段和活動形式。

2、在研究班級學生特點的基礎上,把教學任務具體化。

3、選擇教學內容時,劃分出課堂教學的主要內容,其中包括主要的概念、規律、原理和事實。

4找出在班級教學場合下最合理的教學方法和形式。

5、對學生進行有區別的教學。

6、採取專門措施來節省教師和學生的時間,選擇教學的最優速度。

皮亞傑的教育思想

皮亞傑(1896-1980)是瑞士心理學家、日內瓦學派的創始人。主要著作有:《兒童的言語和思維》(1923)、《兒童智慧的起源》(1936)、《兒童心理學》(1966)、《結構主義》(1968)、《發生認識論導論》(1945-1950)、《教育科學與兒童心理學》(1979)等。

1、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兒童智力的發展,培養兒童的思維能力和創造性。

皮亞傑還為,培養兒童思想能力的重心是培養創造性和批判能力。他反對傳統教學中教師向學生傳授知識,學生被動地吸收知識的做法。

2、真正的學習是兒童主動的、自發的學習。

皮亞傑強調,在教學活動中,教師只是兒童學習的促進者,教師的作用是間接的。教師除了為兒童提供主動、自發地學習的機會之外,還可選擇一定的材料,激發兒童的學習興趣,促進兒童的發展。皮亞傑認為,智力的活動必須由一種情感性質的力量所激發。他強調,認知組織里建立起來的內在動機是首要的,獎勵懲罰之類的外來強化並不起主要作用。認為給兒童學習的材料必須和兒童的己有經驗有一定的聯繫,同時又要足夠新穎,這樣才產生認知上的不協調和衝突,引起兒童的興趣。

3、兒童必須通過動作進行學習

皮亞傑強調,應該放手讓兒童去探索外部世界,不斷建構自己的知識經驗系統。教師應該布置情境,提供材料,讓兒童自己得出答案,而不能只靠課堂上聽教師的講解,看教師的演示。教師要為學生提供反面例證,促使學生重新進行組合和思考。

4、教育應該按兒童的年齡特點進行

皮亞傑認為,在對兒童施教以前首先要鑒別兒童已經發展到什麼水平,然後再確定教學內容並進擇教學方法。當兒童在不同領域處在不同的階段時,就需要教師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教育的靈活性,不要把超越兒童發展階段的知識教給兒童,不要強迫兒童學習心理發展還沒有準備好的材料。

5、注重兒童的社會交往

皮亞傑所重視的交往重點應放在兒童之間的合作而不是競爭之上。皮亞傑提倡同伴影響法,積極鼓勵兒童的互教和互相影響,以此促進兒童的學習和發展。

羅傑斯的教育思想

美國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羅傑斯(1902-1987)也是人本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問題兒童的臨床處理》(1939),《人的形成》(1961)等。

1、論創造性培養

羅傑斯將創造性看成是人類大腦所具有的先天性潛能。創造性的發展正是人的創造潛能不斷開發的過程。因此,羅傑斯主張通過心理安全、自由環境的創設,來幫助兒童走向創造性。

2、論教學

羅傑斯倡導一種不同於傳統教學的方式,即一種「非指導性的」教學;認為教學是一個學生的良好人際關係中的一種體驗過程,它沒有既定的教學目的,只是通過學生自己產生與解決問題來達到對經驗意義的理解,從而有效地影響自己的行為。用一句話說,教學即「經驗」的運動過程。

提出了以下教學要求:(1)最為基本的原則是教師或促進者自己首先要充滿安全感,並且充分信任兒童的獨立思考能力和獨立學習能力。(2)這種教學需要教師(促進者)、兒童、甚至家長、社會人士來共同承擔對兒童學習過程的責任。促進者應提供開放性的學習資源。而學生在這個過程中,單獨地或與他人協同地形成自己的學習計劃,自己作出選擇,並對此選擇的結果承擔責任,並作出自我評價。(3)教師與學生共同構成良好的、真實的、理解的、移情的人際關係,使「完整的人的學習出現」。(4)教學過程必須形成持續不斷的學習過程,當兒童學會怎樣學到他們想要知道的東西,並取得顯著進步時,學習(教學過程)才能結束。

羅傑斯一再地強調: 「我們不能直接地教授他人;我們只能便他人的學習得以容易地展開。」

3、論教師的作用及要求

他建議使用「協作者」或「促進者」這一術語,以強調教師的作用在於創造一種有助於學習的環境條件。其任務主要包括,(1)幫助學生引出並且澄清所希望做的東西。(2)幫助學生組織己認可的經驗,並且提供廣泛的學習活動和學習材料。(3)為學生服務。(4)建立學生接受的課堂氣氛。(5)作為學習的參與者小組成員而活動。(6)主動地與小組一起分享他們自己的感情和想法。(7)認識、並承認自己的缺點。

教師應具備3方面素質:第一,做一個真實的人。第二,無條件地接受學生。第三,對學生的移情理解。它要求教師能從學生的角度觀察世界,敏於理解學生的心靈世界,設身處地地為學生著想。

阿莫納什維利的教育思想

蘇聯教育家阿莫納什維利是合作教育學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孩子們,你們好!》(1983)、《六歲入學》(1984)、《目標始終如一一一孩子們,祝你們一路平安!》(1987)等。

(一)使學習成為兒童生活的需要

阿莫納什維利認為,採取強制的辦法促使學生學習是與學習的自學性、獨立性和發展創造才能的原則相違背的。學生有成效的學習並不取決於教師的主觀願望,而是以能否激起兒童的求知慾、形成正確的學習動機為轉移的。

在阿莫納什維利看來,師生關係和師生交往的方式是學校生活賴以建立的支柱,那就是師生應該平等相處、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合作。阿莫納什維利極為推崇這樣一種被他稱為是「人道的、合作的教育學」。他認為,在「合作」的氣氛下成長起來的兒童能有這樣一些特點:關於思考和熱愛思考;有自學學習的能力;有組織工作和交際的才能;有創造的才能;具有社會責任感。

(二)促進學生的內在學習動機的發展

阿莫納什維利認為,兒童的正確的學習動機並非入學前就有的,而是在有目的、有組織的教學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確立起來的。學習動機的形成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學生趨向成熟的心理與教材的相關度。阿莫納什維利接受心理學家維果茨基的「最近發展區」的理論。

(三)教學要以兒童的發展為目標

阿莫納什維利通過長期的實驗研究得出結論:兒童的潛力實際上是無限的。因此,他主張教師應該努力擴大學生的知識面,激起他們對獲取各種知識的渴望,而不僅僅是教給他們教學大綱範圍內的知識;兒童的發展是目的;知識、技能、技巧是達到目的的手段。

(四)「取消分數」,要以發展學生的認識積極性為目標

在他看來,分數與評價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數並不能反映學生的學習態度、動機、目的、獨立工作的能力等學習過程的本質。他主張採用實質性評價,使學生自主地學習,並從中得到滿足和快樂。

(五)論教學原則

1、相信兒童的原則。使每一個學生都能感到自己的個性受到尊重與關懷。

2、師生合作的原則。它既是師生交往的一種方式,也是教師組織和控制教學過程的一種藝術。

3、自由選擇感的原則。教師要給學生提供自由選擇的機會,讓學生有自由選擇感。

布魯納的教育思想

布魯納(1915-)是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結構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過程》(1960)、《論認知》(1962)、《教學論探討》(1966)、《教育的適合性》(1971)等。

布魯納認為,學習一間學科不僅是「學會什麼」,更重要的是「知道怎樣處理」,即「學會如何學習」。因此,應該把發現學習作為兒童教學的主要方法,以鼓勵兒童去發現知識的奧秘,去掌握學科的結構。

布魯納指出,學校中的發現學習不局限於對未知世界的發現,更重要的是引導學生憑藉自己的力量對人類文化知識的「再發現」。其實質就是把「現象重新組織或轉換,使人能超越現象進行再組合,從而獲得新的領悟,包括尋找正確結構和意義。」

布魯納進一步研究並提出了促進發現學習的方法,一是鼓勵兒童積極思考和探索。二是激發兒童學習的內在動機。三是注意新舊知識的相容性。四是培養學生運用假設、對照、操作的發現技能。

布盧姆的教育思想

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布盧姆(1913-)是「掌握學習」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一分冊,認知領域》(1956)、《掌握學習》(1968)和《人類特性與學校學習》(1976)等。

(一)論「掌握學習」

1、「掌握學習」的概念

布盧姆通過廣泛的調查和長期的實驗研究發現,學生學習能力的差異並不是人們所想像的那樣大,而且也不是完全穩定不變的,相反,只要教學的時間充分,教學的方法得當,具備適當的條件,這些差異是可以改變的。

「掌握學習」不僅是掌握學科的知識,而且還應該掌握學科的方法和手段。

布盧姆認為,實施「掌握學習」必須把握3個變數,一是先決認知行為,指學習者在學習新的知識之前,必須具備一定的基礎知識和能力。二是先決情感特點,指學習者參與學習的動機和態度。三是教學質量,指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學習和學習過程產生重要影響的各種直接控制因素。

2、「掌握學習」的關鍵要素

布盧姆根據教育目標分類學的基本原理,把"掌握學習"的要素分解為課程計劃、教學程序和評價3個層次,每個層次又有若干子要素,形成了「掌握學習」計劃的要素結構。

3、「掌握學習」的實施

第一階段:給「掌握」下定義。也就是詳細說明要達到的「掌握水平」。

給「掌握」下定義可以分成4個步驟:一是確定課程目標;二是編製總結性測驗試卷;三是制定單元目標;四是編製形成性測驗試卷。

第二階段:制定實現「掌握」的教學計劃。制定計劃要注意高質量教學的2個關鍵:一是在課堂教學應適合於絕大多數學生;二是教學活動應能調動絕大多數學生積极參与。

第三階段:為實現「掌握」而教。

掌握學習」的教學可分為2個步驟:一是介紹情況,即向學生介紹有關學習內容、方法、考評方式和標準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還要告訴學生,如果他們需要,可以得到額外的時間和幫助,以保證他們「掌握」。二是課堂教學。教學測驗確定學生掌握的水平,並對其分組。隨後,根據不同的分組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和活動。

朗格朗的教育思想

法國成人教育家朗格朗(1910- )是終身教育的積極倡導者和奠基者,終身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終身教育引論》(1970)等。

1、終身教育的涵義

終身教育是指人從出生到死亡為止整個一生的教育,教育並不限於青少年階段,而應貫穿人的一生,並且人一生的教育是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教育並不限於在學校中進行,應該使學校以外的社會機構也承擔教育的功能,把教育擴展到社會整體中,並尋求各種教育形式的綜合統一。

2、終身教育的目標

(1)培養新人。朗格朗指出,教育的真正對象是全面的人,是處在各種環境中的人,是擔負著各種責任的人,簡言之,是具體的人。

(2)實現教育民主化。朗格朗將實現教育民主化作為終身教育的另一重要目標。在他看來,教育民主化的核心內容是教育機會均等。他主張學校教育的重點一定要放在「為民主而教育人」這一點上,並認為終身教育是「實現真正平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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