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文化與和諧社會
作者: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 時間:2007-05-05 禮儀是文明民族的標誌,任何進入文明時代的民族都有自己的禮儀 一個個禮節,就是一個個道德的元素,禮的全部,就是道德的完整展示 一個人每天踐行禮,這個人就能人文日新;一個國家的人都在踐行禮,那麼才會有整個國家的人文日新 美德·傳承 李華繪 構建和諧社會,既是理論層面的問題,也是操作層面的問題。因此,當務之急,不僅要坐而論道,而且要研究將「道」推行到民眾中去的措施。筆者認為,傳統的禮樂文化,可以有效地拉近問題甚多的現實與理想的和諧社會之間的距離。 禮樂文化與政令的和諧 社會的和諧,牽涉到各個方面,而最大的課題則是政令的和諧。政令是否以民為本,是關係到社會的安定與否以及能否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 武王伐紂之後,周公鑒於殷人失德亡國的教訓,著手建立起了一套全新的典章制度,史稱「周公制禮作樂」,所以我們歷來把國家典制及其政令稱為禮樂制度。周公制禮作樂的大旨,是要從制度上追慕堯舜之治,體現為和治天下的道德理念。儘管後來西周滅亡了,但周公制定的典制,並沒有隨之湮滅,它在知識精英中得到傳承和光大,並且繼續影響著思想界。《左傳》一書在史事記載之末,每每有「君子曰」云云的議論,他們評論史事的標準是:「禮也」或者「非禮也」。也就是合不合於「禮」。什麼是禮呢?《禮記·樂記》說:「禮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也就是說合於道理的才是「禮」。就國家政令而言,只有使百姓滿意、得到民眾擁護的,才符合聖王之道,所以《禮記·經解》說:「發號出令而民說(悅———筆者注),謂之和。」 中國文化是禮樂文化,周代是禮樂文化的成熟期。我們讀《周禮》,可以發現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規定。例如政府應該如何確定稅率?定高了人民負擔不起,定低了政府不敷日用,所以規定為「十一」之稅,使得民眾有再生產的空間。又如對民眾的教育,重在樹立德性、預防犯罪,反對不教而誅或者濫用刑罰,即使是對犯有過錯者也是如此。這些經過縝密思考和精心設計的「禮」,終極目的都是為了實現社會的和諧。 儒家提出了「大同世界」的理想,以此來引領全社會的進步。儒家的高明之處在於,它不僅提出了理想的目標,而且將這一目標加以分解,並且層層落實,使得社會的每一個細部都在體現走向「大同世界」的最高理念。這個介於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東西就是「禮」。所謂「禮」,是一些知識精英依據道德要求制訂的準則,《禮記·仲尼燕居》說:「禮也者,理也。」「禮」既是可以操作的具體規範,也是便於檢驗的明確標準。《禮記·經解》說:「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圓也。」衡、繩墨、規矩,是衡量輕重、曲直、方圓的依據,不可一日或離。禮是人類社會的衡、繩墨、規矩,更是不可離棄,《論語·學而》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禮之用,和為貴。」沒有禮,就不可能有社會和諧。 禮樂文化與人際的和諧 在先秦文獻中,「和諧」一詞中的「和」與「諧」是同義的重複。「和」字原本寫作「龢」,是從龠、禾聲的形聲字。「龠」字像是在用嘴吹奏一件類似於笙的編管樂器。編管的長短以及吹出來的聲各不同,只有按照一定的旋律有序地發聲,方能奏出悅耳的曲子,這就是「龢」字的本意。樂隊的合奏就更是如此。我國古代樂器用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等八種材料製作,稱為「八音」。如果諸種樂器各吹各調,勢必不能和諧成曲。《尚書·堯典》中講道,五聲是依據歌曲制定的,六律是和諧五聲的,如果八種樂器彼此和諧,有序地發聲,那麼神與人就能和諧了。《禮記·樂記》說的「正六律,和五聲」,也是這個意思。 人類社會的複雜性遠遠超過演奏樂器。由於環境、脾性、能力等方面的差異,人與人之間不免會有矛盾,加之利益的驅動,矛盾愈加複雜,甚至可以演化為衝突或者戰爭。因此,治民之道既不能抹殺個人的特長搞「一刀切」,也不能對無理的行為聽之任之,要在尊重個性的基礎上協調關係。因而從學理上來講,治國之道與音樂之道相通,都是追求不同個體的和諧相處。 社會的人際關係錯綜複雜,儒家將它歸納為夫婦、父子、兄弟、君臣、朋友等五種最基本、最恆久的倫理關係,稱為「五倫」。五種關係的和諧,需要「禮」作為潤滑劑,才能做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兄弟有序,朋友有信」。「禮」不是嘴巴功夫,而是成體系的具體而微的細節。如今的人往往看不起細節,認為是繁文縟節,不關宏旨。殊不知細節決定品質,沒有細節就沒有道德。只有人人都依據禮節的規定去踐行,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之上去體現,和諧社會才有可能成為現實。 有人說,中華禮儀講尊卑,不如西方的禮儀講平等。這種說法似是而非,非常膚淺。中華禮儀的特點,是彼此把對方作為尊者,而把自己當作卑者。由於人人如此,所以實際上是對等的,人人都是尊者。《禮記·曲禮》說:「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由於有尊卑,所以才有禮讓,年輕人事事禮讓老者,同輩之間也是處處禮讓對方。由於有尊卑,所以說話才有敬語和謙語,形成了富於東方特色的禮貌用語。 有沒有彼此不等的尊卑關係呢?有。有兩種情況,一是君臣之間,其中一方是國家最高領導,當然是尊者,這在古代世界到處皆然,甚至時至今日不少地方依然如此,不必抓住這一點來大做中華文化的文章。二是父子之間,父親是尊者,兒子是卑者,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儒家之所以要確立父子之間的尊卑,是為了由此培養孩子的敬老之心,如果對自己的父母都沒有敬意,又怎麼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呢?如今我們過度地提倡平等,結果是傳承千年的尊老傳統不見了,以致給老人讓座的風氣怎麼也提倡不起來。父子的尊卑關係,看似不平等,實際上,兒子長大成人做了父親也是尊者,所以這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 除此之外,中華禮儀還特彆強調人格的平等。《禮記·曲禮》說:「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禮是講自我謙卑的,主張與人交往要低調、放下身段,而把對方放在尊敬的地位來對待,這是人際關係和諧的基本前提。即使對方是「負販者」,即肩挑背負、沿街叫賣的小販,屬於弱勢群體,也必有其尊嚴,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如今的許多人,不願意尊重他人,卻處處要求他人尊重自己,這種心態怎麼能得到真正的尊重,怎麼能有人際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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