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創時期的三位巾幗鬚眉之沈佩貞
06-29
民國傑出女性中,沈佩貞可謂奇葩。其出生年月,不詳,何時離世,不詳,出身籍貫,亦不詳。據1915年北京《醒華報》披露:「沈佩貞,號義新,原名慕貞,號少華。桂人,生於粵。」也就是說,沈佩貞是生於廣東的廣西人,關於其早年生平,僅此寥寥數語,甚至連其何時成為同盟會員,亦語焉不詳,僅說其早年即加入同盟會。其自述曾就學於北洋女子師範學堂,但查詢《大公報》上刊登的北洋女子師範學堂1906年第一屆一部、二部學生名單,有汪芸、沈亦云(時名沈景英)、葛敬誠(與沈亦云一同參加上海女子北伐敢死隊)、周砥等人,卻找不到第二個姓沈的女學生。就這樣,沈佩貞彷彿那個時代的天外來客,倏忽而來,又飄然而去。然而這一切,並不能妨礙她成為那個時期的風雲人物:辛亥革命時,她是上海女子敢死隊中的一員虎將,這支隊伍一度名聲震天,其中就包括沈亦云、葛敬誠、沈佩貞等人。1912年初,沈佩貞在上海組織女子尚武會,招募勇敢女生500名,為北伐培養女性特工人才。也就是在同年,沈佩貞身著戎裝的照片開始流傳,引人矚目。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制定的《臨時約法》竟然沒有女子參政的規定,比起同盟會政綱中「男女平權」後退了一大步。1912年參議院議員法甚至規定,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只屬於男子,女子同精神病患者、吸食鴉片者、不識字者一樣,都沒有這項權利。沈佩貞遂與其它各省的女子參政運動骨幹在南京組成了「女子參政同盟會」。成立大會上,沈佩貞發表演說,「痛言女界須化除意見,聯絡團體,以收競爭之效」,並作總結髮言,「陳述此次參議院之約法條義,以壓制手段,妨害女界,我女界絕對不承認此條文」。會後,沈佩貞和唐群英等人一道堅決北上進京請願,要求國會在制定選舉法時,明確女子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且聲明:「如果參議院不贊成這個提議,將以武力方式解決問題。」為此,沈佩貞等人先後五次向孫中山和臨時參議院上書,請求恢復「男女平權」,均未被臨時參議院接受。然而,沈佩貞又豈是省油之燈!1912年3月20日,沈佩貞等趁參議院開會之機,率領一群女子衝進會場,打碎參議院玻璃窗,一腳踢倒警衛兵,造成轟動全國的「大鬧參議院事件」。1912年8月25日,同盟會改組大會在湖廣會館舉行,會議的主題是吸納四個小黨,成立一個大的政黨——國民黨,進而實現組閣的目標。當秘書長宋教仁正操著湖南官話誦讀國民黨新黨章時,其中一條惹火了台下諸位女豪:黨章里根本沒有任何關於"男女平權"的條款,只有一條: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唐群英站起來大聲質問,但別人的鼓雜訊完全淹沒了她的聲音。沈佩貞不由分說,拉起唐群英就衝上了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據當時的媒體描述,那場景是「舉手抓其額,扭其胡」,「以縴手亂批宋頰,清脆之聲震於屋瓦」。翻譯成現代漢語便是:撓臉的撓臉、揪鬍子的揪鬍子,纖纖玉手一頓狂扇宋教仁嘴巴子。連上前拉架的同盟會元老林森也挨了好幾耳光。繼湖廣會館上演的全武行之後,沈佩貞、唐群英為此專門謁見孫中山陳詞,雖然沒對孫中山動粗,但沈佩貞「哭聲震屋」,揮淚訴說辛亥女革命者們把生死置之度外,建立炸彈隊、行動隊、暗殺隊……志在救國,目的就是為了爭取自由平等,使日後女同胞人人享有幸福,可是沒想到「國基已定,所要求者既不能達到其目的,則從前之盡瘁何為」,鬧得孫中山亦無言而對,只能好言寬慰。1913年,袁世凱在下令解散國民黨之後,又下令解散女子參政同盟會,懸賞一萬銀元通緝唐群英、沈佩貞等人。鬥爭失敗之後,這批中國歷史上的首批女權運動者們表現各不相同:她們中有的人流亡海外繼續鬥爭;有的人則陷入了悲觀境地,有的憤而自殺,有的抑鬱而死,有的遁入空門,甚至還有的淪為妓女。更甚者有的叛變女權,如吳淑卿蛻變為撲殺革命的鷹犬,等等。最令人瞠目的是沈佩貞,她竟然搖身一變成為「總統門生」和「洪憲女臣」,在北京城裡鬧出了不小的動靜。袁世凱稱帝之前,沈佩貞組織了好幾百妓女也跟著起鬨,遊行勸進。不僅如此,沈佩貞還專門印了一張大號名片,中間的大字是"大總統門生沈佩貞"。名片上還有一行小字:「原籍黃陂,寄籍香山,現籍項城」,黃陂、香山、項城分別是民國三位大總統黎元洪、孫中山、袁世凱的原籍。也就是說,她的籍貫總與在台上的民國大人物保持一致。而袁世凱收到這張名片,居然也就點頭承認,並聘其為總統府顧問。從此北京政壇就多了一位竭力擁護帝制的「女臣」。而沈佩貞亦藉此招搖京城,竟日聚眾行酒作樂,終於惹惱袁世凱,將其入獄。沈佩貞入獄,即標誌著她在袁世凱門下的失勢和在政壇上的末路。而隨著袁氏的垮台,沈佩貞的身份愈加尷尬。其最後一次吸引公眾眼球,已是五四運動前。1918年11月27日,廣州地方廳公開審理一樁轟動全國的桃色官司。沈佩貞與民國第一屆議員魏肇文因生活費問題鬧上法庭,訴其「始亂終棄、賴婚」,又在報上刊登離婚啟事,一時沸沸揚揚。據當時報道,「原告沈佩貞身穿玄緞裙褲,戴托力克金鏡,儼然知識女性裝束,昂然立於庭中。」後來,人稱魏三少爺的魏肇文聘請了一位叫張恨水的記者,由張恨水將這場桃色官司繪聲繪色地寫進了《春明外史》,使沈佩貞的故事一時廣為流傳。隨後,這個叫沈佩貞的傳奇女子,最終以「鬥士」、「女流氓」、「潑婦」的形象從公眾視野和歷史叢中永遠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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