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環境倫理原則評析

來源: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09-03-11 13:28:00 ]作者:王寶玲 楊雪瑤編輯:studa20[摘要]中國古代,人們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保護生物資源的環境倫理原則與規範,其中主要包括「成己成物」、「萬物平等」、「泛愛」、「取之以時」和「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等原則與規範。今天重新認識這些原則與規範並轉化為現代環境的保護原則和規範,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社會可持續發展問題。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關鍵詞]中國古代;環境倫理原則;評析中國古代環境倫理原則與規範是保證和維護中華民族幾千年生存繁衍和中華文明綿延不斷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天重新認識這些原則與規範,並轉化為現代環境的保護原則和規範,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社會可持續發展問題,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一、「成己成物」原則天人兼顧,「成己成物」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環境倫理原則,也是儒家一貫堅持的處理人與物之間關係的根本原則。這裡所說的「成己」主要是指成就自己的道德境界和人格理想;「成物」是人在道德上、精神上「成己」的必然結果,如果不能成物,就意味著人沒有道德素質。在儒家學者看來,「成己成物」也就是「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和「使萬物遂其生」的過程,換一句話說,使萬物「遂其生,盡其性」就是「成物」的主要內容和途徑。在這裡,「遂」有順遂、因循、放任等含義。「使萬物各遂其生」,用現代的話語說,就是尊重一切生物的生命,放任它們自然成長、發育、繁衍。「各盡其性」就是讓一切自然存在物都完全成就它們的自然天性,充分發揮它們的自然功能。古人認為這是維護自然資源持續利用的根本原則,也是對「愛物」道德的主要體現。早在戰國時期,荀子就提出了「不夭其生,不絕其長」的資源開發原則。荀子所說的「不夭其生,不絕其長」就是不能人為地使動物和植物在幼小時就夭折,不能斷絕動植物生長的自然過程和繁衍後代。荀子認為這是保證百姓「有餘食」,「有餘用」、「有餘材」的根本條件。宋代王昭禹也明確提出「遂其生,盡其性」的觀點,並且把「遂其生」,盡其性」提高到人類處理與萬物關係的「道」,即法則的高度,認為人類不僅應當使萬物「遂其生」,而且應當「盡其性」。「盡物之性」是《中庸》的作者較早提出來的,他認為,聖人盡己之性,可以盡人之性;盡人之性,可以盡物之性;因此,聖人能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朱熹詮釋說:萬物之性命「一個原頭,聖人所以盡己之性,則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由其同一原故也,若非同此一原,則人自人之性,物自物之性,如何盡得」。顯然,他認為,人性與物性同本、同源,具有同一性,這是「盡物之性」的前提。朱熹還解釋說:「能盡之者,謂知之無不明,處之無不當也。」也就是說,窮盡萬物之理,恰當地處理與人、與物的關係,就是盡人、物之性。儒家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的實質就是人、我兼顧,人、物兼顧,「成己成物」。儒家提倡的「成己成物」,使萬物「遂其生,盡其性」的思想對於我們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具有啟迪作用。人類不可能脫離地球生態環境的食物鏈環,人類要生存必然要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然要改造自然環境;因為自然界不僅不會自發地滿足人類的生存需要,而且在許多時候往往作為一種有無窮威力的完全異己力量與人類相對立,如地震、海嘯、乾旱、洪水等等。因此,在人與自然界的道德問題上,任何極端的觀點和行為都是不道德的。人類貪婪的攫取自然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是不道德的,但完全禁止人類開發自然資源,完全否定人類改造自然環境的合理性,使人類處於饑寒交迫的境地也是不道德的。儒家提倡的天人兼顧,「成己成物」思想,倒不失為一種實現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相處,共生雙贏的智慧選擇。二、萬物平等原則中國文化傳統的主流堅持所有生命出自一源,萬物生於同根。無論是道家、儒家、道教、還是「元氣」論者、「氣一元論」者都認為世界是一個生命共同體,是一個息息相關的大家庭。這個家庭的每一個成員都具有自身的價值,因此,主張尊重生命、愛護生命。除了儒家主張有差等的道德關懷外,道家、道教和佛教都主張萬物平等原則。在道家看來,「道」乃「天地之根」,「萬物之母」,天地萬物都不過是「道」之子。物與物之間、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都是「道」之子之間的關係,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都是平等的。因此,莊子在《莊子·秋水》中提出:「以道觀之,物無貴賤。」莊子認為,人之所以貴己而賤物,就因為他僅僅站在人的立場,而沒有達到道的境界。如果達到道的境界去看待萬物,則「萬物一齊,孰短孰長?」莊子還認為人與萬物和諧共生乃是至德之世所呈現出來的面貌。他說:「夫至德之世,同於禽獸居,族與萬物並。」在莊子設想的理想社會裡,人類過著無欲、樸素的生活,山林、湖泊還未被人開發,動植物自由生長,人與鳥獸雜居,互不傷害、友好相處,根本沒有人與物的區分。萬物平等是道家的一貫思想。道教對萬物平等思想作出新的貢獻,提出了「一切有形,皆含道性」的命題,以一切存在物都具有「道性」的理論假設,闡述物種平等觀念。佛教也主張萬物平等原則,佛教認為佛性存在於一切生命之中,一切眾生都具有相同的佛性,主張眾生平等。禪宗不僅肯定人和動物具有佛性和價值,而且肯定一切生物如草木等低級生命也有佛性和價值,因而明確要求人類要像愛護動物一樣愛護植物。天台宗則認為天地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具有佛性,甚至連塵土、石頭等都是佛性的體現,都具有平等的價值,因而主張眾生平等,生命平等,萬物平等,要求人們慈悲為懷,普渡眾生,平等地尊重所有的事物。主張物種平等,反對人類沙文主義和物種歧視主義,是西方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學的重要特點;道家、道教、佛教的萬物平等、眾生平等思想與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思想有相似之處。三、泛愛原則「泛愛」的概念首先是由孔子提出來的,他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孔子主張的「泛愛眾」,是指廣泛地愛一切人,從而使「仁者愛人」具有普遍意義。儘管孔子這裡所說的「泛愛」的對象主要是人,但開了一個好頭,為後世儒家學者留下了發揮的餘地。儒家學者明確提出「泛愛一切」觀點的是唐代孔穎達和韓愈。孔穎達提出「泛愛一切,是容眾方」的思想。最能體現「泛愛一切」的是「仁及草木」的傳統,「仁及草木」的傳統美德在西周時期就形成了,譬如西周的歷史文獻《詩經》和《周易》中就有「仁及草木」的思想。「仁及草木」的傳統美德後來被孟子發展為「仁民愛物」,從理論上把儒家的仁愛關懷擴大到禽獸、草木。到唐代,韓愈在《原道》中又提轉貼於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stud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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