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選擇治療豬病藥物
一、選擇適宜的藥物
何一種藥物對某一器官組織的選擇作用均與藥物的化學結構及組織生化過程的特性有關。一般來說,一種藥物在一定的劑量下對某一種疾病療效最佳。因此,豬群發病時,應先確診是什麼病,再針對致病的原因確定用什麼藥物,嚴禁不經確診就盲目投藥,在給葯前應先了解所選藥物的內含成份,同時應注意藥物內含成份的有效含量,避免治療效果很差或發生中毒。
二、考慮豬只本身因素
1.品種差異
不同品種的豬,對同一藥物的敏感性存在一定的差異。如使用敵百蟲驅除豬蛔蟲,本地豬的耐受量比外來品種豬大得多。
2.生理差異
由於仔豬、老齡豬及母豬的藥物代謝酶活性較低,所以對藥物的敏感性比成年豬及公豬為高。如仔豬對痢特靈特別敏感,易發生中毒;懷孕期使用擬膽鹼葯、瀉藥易引起流產或早產;哺乳母豬使用藥物易通過乳汁對仔豬產生藥物反應,故臨床選葯時應加註意。
3.個體差異
種類相同、體重大致相等的不同豬只,對藥物的感受存在差異,表現為對藥物的耐受性和高敏性。具有對某一藥物耐受性個體可接受甚至超過其中毒量,也不引起中毒;而具有高敏性個體即使小劑量就能產生強烈的反應,甚至引起中毒。如使用青黴素時可引起個別豬只過敏甚至休剋死亡。
4.機體機能狀態
一般來說,當機體處於異常狀態時,藥物作用顯著,而在機體正常時,藥物作用不明顯或無效。如豬只在高熱時對解熱葯氨基比林敏感,但健康時作用不明顯或無效。肝腎的機能障礙常影響藥物的轉化和排泄,從而使藥物作用加強與延長,容易出現毒性,特別是在連續用藥時易發生蓄積中毒。所以,肝功能不正常時,最好配合使用保肝解毒藥,如葡萄糖、維生素C等;當腎功能不全時,最好配合使用腎解毒藥,尤其是在使用磺胺類藥物時,必須同時加喂等量的碳酸氫鈉。
5.飼養管理水平
飼養管理條件的好壞,均影響藥物的作用。許多藥物的治療作用必須在動物體具有抵抗力的條件下才得以發揮,如磺胺類葯治療感染性疾病時,病原體的最後消除必須靠機體的防禦系統。
6.環境因素
環境條件、飼養密度、豬舍溫度、光照、通風情況等均可影響藥物的效應。
三、確定最佳用藥劑量和療程
藥物要有一定的劑量,在機體吸收後達到一定的藥物濃度,才出現藥物的作用。要發揮藥物的作用而又要避免其不良反應,必須掌握藥物的劑量範圍。要根據疾病的類型以及藥物的性質和豬群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用藥療程,一般連續用藥3~5天,癥狀消失後再用1~2天,切忌停葯過早而導致疾病複發。
四、選擇最佳給藥方法
不同的給葯途徑不僅影Ⅱ向藥物吸收的速度和數量,與藥理作用的快慢和強弱有關,有時甚至產生性質完全不同的作用。如硫酸鎂溶液內服起瀉下作用,若靜脈注射則起鎮靜作用。豬群常用給藥方法有內服給葯、注射給葯、直腸給葯、皮膚給葯等,由於不同藥物的吸收途徑和在體內的分布濃度的差異,對各種疾病的療效是不同的。
1.內服給葯
包括拌料和飲水,藥物因受胃腸內容物、胃腸道內酸鹼度、消化酶、胃腸道疾患、高熱的影響而吸收不規則、不完全,故藥效出現較慢,且內服給葯,藥物吸收後必須經過肝臟才能進入血液循環,部分藥物在發揮作用之前即已被肝臟轉化而失去活性,使進入體循環的藥量減少。因此,腸道感染時,應選用腸道吸收率較低或不吸收的藥物拌料或飲水;全身感染時,則應選用腸道吸收較高的藥物拌料或飲水。豬群發病期間,一般食慾下降時,飲水給葯可獲得有效藥量;但對不溶於水或微溶於水的藥物以及在水中易分解降效或不耐酸、不耐酶的藥物則禁止以飲水方式給葯,如痢特靈微溶於水,飲水給葯時沉澱下來的痢特靈顆粒極易引起中毒。
2.注射給葯
包括皮下注射、肌肉注射和靜脈注射等。皮下組織血管較少、吸收較慢、刺激性較強的藥物不宜作皮下注射;肌肉注射吸收較快而完全,油溶液、混懸液、乳濁液均可肌肉注射,但刺激性較強的藥物宜作深層肌注i靜脈注射無吸收過程的,藥效出現最快,適於急救或需輸入大量液體的情況,但一般的油溶液、混懸液、乳濁液不可靜注以免發生栓塞,刺激性大的藥物靜注時不可漏出血管。
3.直腸給葯
這是將藥物灌注至直腸深部的給藥方法。通過該種方法可以治療便秘,並在補充營養等方面能發揮較好的作用。
4.皮膚給葯
通過皮膚吸收藥物以達到局部藥效的作用,特別適宜治療體外寄生蟲病。但脂溶性大的殺蟲藥可被皮膚吸收,應防中毒。
五、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
有些藥物由於選擇性低,作用範圍廣泛,當某一作用被作為用藥目的時,其他作用就成為副作用。當藥物用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久或機體對某一藥物特別敏感時,少數病豬在應用極小量的某種藥物時,會出現皮疹、發熱、血管神經性水腫、血管擴張、血壓下降甚至過敏性休克等過敏現象。
六、合理的用藥配伍
1.配伍用藥
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藥物稱為配伍用藥。在配伍用藥中,各種藥物的作用相似,藥效增加,稱協同作用。協同作用又可分為相加作用和增強作用,臨床上利用藥物的相加作用以減少單用某一藥物所產生的不良反應。如三溴合劑的總藥效等於鉀、鈉、銨溴化物三種相加的總和;
臨床上利用藥物之間的增強作用以提高療效。如磺胺類藥物或某些抗生素與抗茵增效劑(TM P)合用,其抗茵作用大大超過各藥單用時的總和。在配伍用藥中,各種藥物作用相反,引起藥效減弱或互相抵消,稱為拮抗作用。如應用普魯卡因局部麻醉時,若用磺胺類防治創傷感染,則會降低磺胺藥物的抑茵效果。但臨床上可利用藥物的拮抗作用以減輕或避免某藥物的副作用或解除某藥物的毒性反應。
2.重複用藥
為了保持藥物血中濃度,繼續發揮該葯的作用,往往重複用藥。但重複用藥可使機體對某一藥物產生耐受性,而使藥物作用減弱:亦可使病原體產生耐藥性,而使藥效下降或消失。特別是使用抗菌素時,用藥劑量和療程不足,病原體的耐藥性更易產生。
3.配伍禁忌
在配伍用藥中,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相互混合後,有可能產生物理、化學反應,使藥物在外觀或藥理性質上產生變化。相互有配伍禁忌的藥物不能混合使用。如某一豬場,飼料中添加有鹽黴素的情況下,在豬群發生氣喘病時,又使用了泰妙菌素,結果導致泰妙菌素的毒性增強,造成大批豬只的死亡。又如鹽酸四環素配用碳酸氫鈉注射稀釋時,會析出四環素沉澱而喪失藥效。
七、給葯次數與間隔時間
給葯次數決定於病情,一般每天2~3次。重複用藥不見效時應改變治療方案或更換藥物,給葯間隔時間取決於藥物消除速度。如健胃藥宜在飼餵前給葯,有刺激性的藥物定在飼餵後給葯。
八、防止病原菌產生耐藥性
許多豬場反映, 用抗茵葯給豬治病,給葯的劑量越來越大,但療效越來越差,其原因主要是細菌對藥物耐藥性增強了。許多飼料廠家在飼料中加入少量抗菌葯作添加劑,豬群長期服用後,產生不同程度的耐藥性,以致在用同類藥物治療豬病的效果就很差了。
九、疫苗接種期內慎用藥物
在接種弱毒活疫(菌)苗前後5天內,禁止使用對疫苗敏感的藥物、抗病毒藥物(如病毒靈、病毒唑等)、激素製劑(如進塞米松、氫化可的松等)等,並避免用消毒劑飲水,以防將活的細菌和疫苗病毒殺死或抑制,從而造成免疫失敗。在疫苗接種期可選用抗應激和可提高免疫能力的葯,如維生素類、高效微量元素及某些具有免疫促進作用的中藥製劑等,以提高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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