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論11.
06-29
物質論11.事物本身是不存在任何空缺的,但是我們的意識,受我們自身「物質性」器官的影響,總有視覺和聽覺等所達不到的地方,如:事物的內部本質。而我們的感官只能感覺到事物的表面,所以我們又必須用這外形去推測其內部的性質,即由外向內,由現象到本質。但事物卻相反,它總是由其內部的變化而引發其外形的變化,即由內而外,由本質而展現其現象。這種本與事物相悖的行為,必然使我們的認識陷入死胡同。於是在我們的感官所達不到的地方,必然會產生種種的猜測去填充我們的思維空間。在我們的意識中將會出現很多錯誤的、不真實的東西,這些錯誤的不真實的對事物的理解,必然會使我們的整體思維發生錯誤,偏離正確的航向。故而人們的意識便難以達成統一。在很多的方面,我們把對事物的常規統一性的理解製成公式或定理,用這些定理或公式去篩選那各種不同的認識,保留一些符合公式的合理成分,去除那些不合理的成分。但是有誰又能保證我們用於篩選意識的這些公式或定理是正確的?它們最終不會被淘汰呢?顯然我們還是沒有找到一條認識事物本質的道路。最後要強調的是:事物是無法用任何語言任何公式去衡量和完整地表達清楚的。這首先源自於事物的客觀性,而我們的語言(或思維)是主觀的。主觀與客觀只能無限地趨近,而不能100%結合,能與物質100%結合的只能是物質自身,而別無其它。其二,客觀事物不是靜態的,而是運動的、變化的,思維不可能永遠跟蹤事物的變化而變化——即使是專家們、即使是再科學的東西。(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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