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界民族」概念與內涵的界定

跨國界民族」概念與內涵的界定王清華、彭朝榮2012-4-24 15:12:11  來源:《雲南社會科學》(昆明)2008年4期

  內容摘要:目前,國內關於我國跨國界而居的民族的研究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和氣候,但民族學界對這類特殊群體的稱謂不盡相同,主要有「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之稱,這3個概念的定義和內涵的界定上仍然存在分歧、爭議和不足。應把跨國界而居的特殊民族群體稱之為「跨國界民族」,其特點包括:(1)跨居於不同國家的各部分已擁有不同國籍;(2)跨居於不同國家仍有相對集中的聚居地;(3)跨居於不同國家的各部分仍保持認同。   關鍵詞:跨界民族;跨境民族;跨國民族;跨國界民族  作者簡介:王清華,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彭朝榮,雲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2006級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專業碩士研究生。  一、相關概念界定的爭議  在人類社會文明進程中,由於作為人們共同體的民族形成過程與人類社會的國家發展過程的交錯重疊,造成了國家疆界與民族分布地域的普遍不一致。當今世界上,同一民族生活在若干國家,一個國家包括若干民族的現象相當普遍。正如恩格斯所言:「沒有一條國家的分界線是與民族的自然分界線,即語言的分界線相吻合。」[1](P1)這種國家疆域與民族分布地域的交錯重疊,使民族與國家的形式主要表現為3種形式:即1個國家1種民族、1個國家多種民族和1個民族多個國家,而後兩種形式更為普遍,而且往往存在於同一區域,即相當一部分民族的傳統居住地域被國家政治疆界所分割,成為跨國界而居的民族。伴隨現代國家建立的全過程,大規模的民族遷徙時有發生;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各民族的流動性也在不斷加大。這些因素都在加劇著同一民族跨國界而居的現象。我國學術界對這類特殊群體的研究,經歷了從「邊政學」到「跨界(境、國)民族」專門化研究的發展歷程。  國內對跨界(境、國)民族的研究是伴隨20世紀80年代後期的第三次世界民族主義浪潮而掀起高潮的。但如果泛指在內容上涉及這類特殊群體的研究,那麼它的研究歷程可以追溯到民國時期。當時曾十分活躍的邊政學者和民族學者們的研究就已經涉及了這方面的問題。如1935-1936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凌純聲等人參加中英會勘中緬南段界務時,就已注意到了民族的跨國界而居問題,在其《中國邊疆民族》、《中國邊疆文化》等論文中,已涉及了跨國界而居的民族在周邊國家活動的情形等。不過從總體上看,當時的這些研究成果,在性質上還屬於「邊政學」的範圍。1957年,中央民族學院刊行了石鍾健編著的《有關中緬國境線上少數民族的專著及論文索引》,這是當時對同一民族跨國界而居的相關研究的總結性成果。直到1979年,在昆明召開的「全國民族研究工作規劃會議」上,才第一次將世界民族研究正式納入國家規劃[2](P13~16)。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學術界針對同源而跨國分布民族的研究被確定為專門的研究方向和課題,明確提出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的概念,並不同程度地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學術界在這3個概念的定義及內涵方面仍然存在許多爭議。  1.「跨界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內涵的爭議  最早明確提出「跨界民族」這一概念及相關理論的是中央民族大學的陳永齡教授。1986年該校民族學系、民族研究所打出了「跨界民族研究」專業的大旗,並開始招收此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此後,涉及「跨界民族」的著作和文章開始湧現,如周星的《民族政治學》、王逸舟的《當代國際政治析論》、寒戈的《淺析跨界民族和國際政治》等。「跨界民族」這一概念自1986年被正式提出以來,在其定義和內涵上的爭議從未停止。較具代表性的提法有如下幾種:  (1)1994年金春子、王建民聯合出版了對我國跨界民族介紹較為系統的專著《中國跨界民族》,作者對跨界民族的解釋是:「跨界民族是由於長期的歷史發展而形成的、分別在兩個或多個國家中居住的同一民族。」[2](P18)作者還強調指出其使用「跨界民族」既指在緊靠邊界兩側、居住地直接相連、分居於不同國家中的同一民族,也指在相鄰國家的邊界附近地區活動的同一民族,多數跨界民族的分布地是連在一起的,但也有少數同一民族可能會與其他民族相隔,居住地沒有直接相連[2](P18)。  (2)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專家葛公尚認為,就字面意義而言,跨界民族應當包括一切因政治疆界與民族分布不相吻合而跨國界居住的民族。但是,政治人類學範疇的跨界民族的定義卻沒有如此之寬泛,它基本限定於那些因傳統聚居地被現代政治疆界分割而居於毗鄰國家的民族。也就是說,跨界民族具備兩個必不可少的特徵:一是原生態民族本身為政治疆界所分隔;二是該民族的傳統聚居地為政治疆界所分割。換言之,原生態民族在相鄰的國家間跨國界而居,他們的地理分布是連成一片的,他們是具有不同國籍的同一個民族[3]。劉稚在其論文《關於跨界民族若干理論問題的思考——兼論中國與東南亞的跨界民族》中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她認為構成跨界民族的3個基本要素是:①歷史上形成的原生態民族;②同一民族的人們居住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鄰國家;③民族傳統聚居地被國界分隔但相互毗鄰。因此,跨界民族就是指歷史上形成的而現在分布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交界地區毗鄰而居的同一民族[4]。  (3)中國社會科學院曹興研究員則認為「跨界民族」應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跨界民族是一切因政治疆界與民族分布不相吻合而跨國界而居住的民族;廣義的跨界民族既包括被國家分隔、消極被動跨界而居的民族,也包括積極主動移民跨界而居的民族。前者是國家分隔的產物,後者是移民的產物。」[5]2004年他又指出:「跨界民族是那些原來民族和其傳統聚居地都被分割在不同國家內而在地域上相連並擁有民族聚居地的民族,跨界民族是被動(被不同國家政治力量)分割的結果。」[6]  2006年9月,民族出版社出版了葛公尚主編的,作為1996年以來對「跨界民族」研究的總結性成果《當代國際政治與跨界民族研究》一書,其中對「跨界民族」的界定採用的仍然是作者1999年在《試析跨界民族的相關理論問題》一文中的定義。對於這一定義,學術界仍存在不同看法。這充分反映了學術界對「跨界民族」內涵的界定仍處於摸索階段。  2.「跨境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內涵的爭議  1982年范宏貴教授在其論文《我國壯族與越南岱族、依族的古今關係》一文中明確提出了「跨境民族」這一概念。此後,「跨境民族」這一概念在我國學術界得到了相當的認同和較大範圍的使用。主要文章有范宏貴的《中越兩國跨境民族》(《西南民族歷史研究集刊》1984年第5期),姜永興的《我國南方的跨境民族研究》(《廣東民族學院學報》,1988年第10期)等。20世紀90年代以來,各種以「跨境民族」為題的論文頻頻見諸於國內各種期刊,如胡起望的《跨境民族探索》(《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94年第4期),黃惠焜的《跨界民族研究論》(《雲南民族學院學報》,1997年第1期)等。在論著方面,1988年申旭、劉稚合作出版的《中國西南與東南亞跨境民族》(雲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出版了由趙廷光主編的《中國跨界民族問題研究》、《雲南跨境民族研究》等。20世紀80年代中期,雲南省還成立了由政府官員和學者聯合組成的「雲南跨境民族社會經濟發展對比研究課題組」。1994年,中央民族大學又將1986年設置的「跨界民族」研究專業改名為「跨境民族」研究。  關於「跨境民族」概念的界定,學術界至今聚訟紛紜。中央民族大學教授胡起望的解釋頗具代表性:「跨境民族就是分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裡長期居住,但又保留了原來共同的某些民族特色,彼此有著同一民族的認同感的民族。他們雖然長期分居於不同的國家,受當地的主體民族或其他民族的不同影響,在語言、服飾、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等各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變化,但是在他們的傳統文化的底層,以及日常生活的深處,與原來的民族傳統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7]他還將跨界民族與跨境民族做了一定的區別,認為跨界民族較突出的特點是他們的地理分布基本上是連成一片的;而跨境民族的地理分布可能並不連成一片,有的從居住的第二國遷入第三國、第四國,他們不僅可以跨國居住,有的還遠渡重洋,成了跨海洋而居的民族;跨境民族是一個比跨界民族更寬的概念,跨界民族是跨境民族的一部分;漢民族就是世界上人數最多的跨境民族[7]。這一概念的界定最明顯的特點在於它並沒有強調這類特殊群體在居住地域上的相連,而且認為跨界民族只是跨境民族中最靠近邊界的那一部分。然而也有學者認為跨境民族可以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跨境民族就是同一民族跨國界線分居在不同國家,他們的民族名稱、生活習俗、語言文字等基本保持密切的聯繫,此類為多數,系我們所指的跨界民族;廣義的跨境民族則是在遷出數百年或更長時期以後,遷出的一部分在當地有了一定的發展變化,他們或者受當地主體民族的影響,或者在發展中與原來的部分在某些方面產生了差異,在不少方面有了鮮明的個性,但是只要他們存在著同一民族互相認同的民族意識,就是跨境民族。」[8](P13)  3.關於「跨國民族」概念的提出及其內涵的爭議  「跨國民族」這一概念是馬曼麗教授第一次明確提出的。她認為用「跨國民族」一詞比「跨境民族」更有概括力,而且更為確切,因為同源民族雖然一般較多處在相鄰地區,但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與流動性加大,並不一定都在毗鄰國家,更不一定在毗鄰地區。因此,她主張用涵蓋「跨界民族」的「跨國民族」一詞指稱這類特殊群體。在這一著作中,她是這樣解釋「跨國民族」這一概念的:「所謂『跨國民族』,簡而言之,就是對跨居兩國或兩國以上(不論是相鄰的兩側,還是遠離邊境的)、基本保持原民族認同的、相同淵源的人們群體的指稱。」[2](P21)周建新博士在其專著《中越中老民族及其族群關係研究》中指出:「我在本書中只使用『跨國民族』一詞最根本的理由是『國』體現著民族的政治認同和歸屬。」[9](P3)而曹興研究員則認為:「跨國民族一詞是移民的產物,它泛指跨居別國的民族,之間可能相隔一個國家,也可能相隔數個國家。」[5]  近年來,有關「跨國民族」研究的成果頗為豐富,而且研究的視角也在不斷多元化,研究領域也不斷擴大。2005年7月民族出版社出版的馬曼麗和張樹青合著的《跨國民族理論綜論》一書,可謂是近年來有關「跨國民族」研究繼往開來的力作。總的來說,持「跨國民族」這一提法的專家學者較多的是強調這類特殊群體擁有不同的政治認同和國家歸屬,即強調其政治分隔性。儘管這樣,在概念和內涵的界定上仍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無一定論。  二、關於「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的辨析  無論是「跨界」、「跨境」還是「跨國」,當人們用其來修飾某種人們共同體時,目的在於指出這個共同體有怎樣的歷史和文化聯繫,而在現實中又有怎樣的政治和領土分野。確切地說,「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這3個概念的使用都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據的,只是各自的理解和指稱重點的不同,而沒有絕對的錯誤和正確之分。但這3個概念都並非是完善的,無論是概念本身還是其內涵界定,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1.三者在地理分布和指稱對象上既有差別又有重疊  從前文所列舉的幾種具有代表性的「跨界民族」的定義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跨界民族」的分布地域是「相鄰國家的毗鄰地區」,也就是說,「跨界民族」雖分屬於不同國家,但民族的分布地域是基本連成一片的。「跨境民族」的地域分布要比「跨界民族」寬廣,其居住地可以相連,也可以不相連,「有的從居住的第二國遷入第三國、第四國,有的還遠渡重洋,成了跨海洋而居的民族」;它的居住地域已從相鄰國家的毗鄰地區擴展到了相鄰或相近國家的邊境地區,它們之間可以有其他民族相隔。而「跨國民族」的分布地域已不再局限於「邊界」或「邊境」地區,既可以是相鄰的兩側,也可以是遠離邊境的廣大地區;也不再局限於相鄰或相近國家,可以是世界各地的任何國家和地區。從分布地域的範圍和位置上看,「跨界民族」只是「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中處於相鄰國家邊界的那一部分,而「跨境民族」的居住地域又只是「跨國民族」的一部分。可見,三者在地理分布特徵上是既有差別又有重疊的。正是這一特徵,決定了它們的指稱對象既有差別又有重合。「跨界民族」的指稱對象只是「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的一部分,而「跨境民族」的指稱對象又只是「跨國民族」的一部分。「跨界民族」的指稱對象是比較狹小的,比如漢族是世界上人數最多的「跨境民族」或「跨國民族」,但它卻並沒有被稱為「跨界民族」;「跨國民族」的指稱對象比「跨境民族」還要寬泛,它不但包括「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的全部對象,而且還包括某些移民集團,如美國的猶太人移民集團等。  2.各自研究的側重點及視角不同  正如這一學科剛興起時,是以「跨界民族」的領土爭端為中心的,因為「跨界民族」一般居於國界兩側而關係領土邊界問題,即「跨界民族」所居住的地方是國防一線,戰略地位十分重要,故而比較強調這類特殊群體在地域分布上的毗鄰性。而「跨境民族」研究是以「跨境民族」與毗鄰或相近國家的政治、經濟、外交關係以及由此產生的直接或間接影響為主要目的的,比如中國與緬甸首倡的綠色替代毒品工程即為「跨境民族」研究的一個典型,因此「跨境民族」側重於這類群體在現實生活中的聯繫性及同一民族的認同感,即側重於其社會文化屬性。「跨國民族」研究則以全球的視野,關注「跨國民族」對人類全球化發展道路與和平發展目標的重大影響的同時,對「跨國民族」「和平跨居」模式進行探討,所以,「跨國民族」突出強調這類特殊群體的不同政治認同和國家歸屬,即側重於其政治分隔性。  3.三者的定義及內涵仍是交叉含混的  較早對「跨界民族」進行研究的王建民先生認為:「所謂『界』是指國界……境即指國境線,跨境即跨界。」[10]而金濤、孫運來在《世界民族關係概論》(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6年)一書中則用「跨界民族」的定義來解釋「跨境民族」,他們認為:「所謂的『跨境民族』,顧名思義,就是指跨兩國乃至幾條國界分割,或一個民族居住在兩國乃至幾國邊界地區而其居住地基本連成一片。」[2](P20)也有學者認為,「跨界民族」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跨界民族」多稱「跨境民族」或「跨國民族」[8](P12)。胡起望先生在其論文《跨境民族探討》中指出:「廣義的跨境民族和狹義的跨境民族之分,只是為了更好地理解跨境民族的涵義而作的一種解釋,實際上,有時很難區分哪個是廣義的跨境民族,哪個是狹義的跨境民族。正如有的跨境民族,他們又是跨界民族一樣;有的廣義的跨境民族,他們又是狹義的跨境民族。」[7]曹興研究員則指出:「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雖然僅一字之差,甚至學界的理解還有些模糊,有時把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混同起來,其實,其中有些是跨界民族,有些是跨境民族,有些是跨國民族。」[6]他還認為,「跨境民族」起碼有3種,其中第三種是「所跨國家與本國並不相連的族群,如美國的華人和猶太人等,而這種顯然是跨國民族」[6]。從這些論述中我們並不能區分出哪些是「跨界民族」、哪些是「跨境民族」,而哪些又是「跨國民族」。可見,這3個概念的定義和內涵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含混的,很難將其截然分開,但也不能將其等同起來。這種混亂狀態給全面理解和認識這類特殊群體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三、「跨國界民族」的定義及內涵  概念的繁多混亂和內涵的模糊,既不利於理論研究的深入,也不利於指導實踐。基於此,筆者認為使用「跨國界民族」這一概念來指稱這類特殊群體是最為合適的。所謂「跨國界民族」就是指:由於國家政治疆界的分割而聚居於不同國家且擁有不同國籍,但在現實生活中仍保持著同一民族認同感的同源民族。「跨國界民族」具有3大特徵:(1)跨居於不同國家的各部分已擁有不同的國籍。這一特徵將移民到別國臨時或長期居住但並沒有獲得居住國國籍的移民群體區分開來。(2)跨居於不同國家的各部分擁有相對集中的聚居地。共同地域是民族的一大特徵,這一特徵將「跨國界民族」與一般性的散居的移民現象區分開來。(3)跨居於不同國家的各部分仍保持著同一民族的認同感。這一特徵將歷史上是同源民族但由於長期的民族融合或同化已經形成另一民族的群體區分開來。民族認同感是同一民族最重要的聯繫紐帶,如果連基本的民族認同感都消失了,那也就談不上是同一民族了,也就無所謂「跨國界民族」了。「跨國界民族」這一概念不但囊括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的全部指稱對象,而且在全面體現這類群體的地域性、政治性和社會文化屬性的同時,將這類群體的歷史和現實統一起來,從而彌補了其他3個概念的不足。  1.「跨國界民族」體現了跨國界而居的特殊民族群體的整體與部分的統一  首先,從指稱對象上看,「跨國界民族」囊括了「跨界民族」、「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的全部對象。「跨界(境)民族」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在「邊政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邊政學」研究的對象主要局限於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其觸角自然只能延伸到相鄰或相近國家的邊界或邊境地區。「跨界(境)民族」研究在視野上仍受到「邊政學」的影響和束縛。不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生活中,民族的遷徙和流動並不僅僅局限於邊界或邊境地區;尤其是在全球化不斷推進的背景下,「跨界民族」和「跨境民族」都不足以表現同一民族跨國界而居的現實,而「跨國民族」這一概念本身又是為迎合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性的民族流徙才被提出來的,這一概念太過於寬泛,並不能體現「跨國界而居」的民族絕大部分仍處在相鄰或相近國家的邊界或邊境地區這一事實。「跨國界民族」這一表述既囊括了這類群體的主體部分,也涵蓋了它的流徙部分,從表述對象上體現了這類群體的整體性。  其次,從地域分布上看,「跨國界」將「跨界」、「跨境」和「跨國」整合為一體。如果從定義出發的話,跨中國、緬甸、寮國和越南的拉祜族被稱為「跨界民族」是毫無爭議的,而跨中國和泰國而居(中國和泰國並不接壤)的拉祜族就應該被稱為「跨境民族」或「跨國民族」;同樣,擁有1690萬(1985年統計)人口的富拉尼人分部在非洲的奈及利亞、幾內亞和維德角等16個國家,而奈及利亞、幾內亞和維德角這3個國家之間都有數國相隔,彼此相距甚遠,如果用「跨界民族」或者「跨境民族」來指稱分布在這麼遙遠的國家內的同一民族,顯然是不符合其內涵和現實的。但富拉尼人分布的這16個國家絕大部分是彼此相連或相近的,用「跨國民族」來指稱又不能體現他們的主要面貌。這種情況隨處可見。所以「跨國界民族」之稱能將其在地域上有機統一起來,既體現出這類群體在地域分布上的「面」的特點,也體現了其居住地域的「點」的特徵,實現了其部分與整體的有機統一。  2.「跨國界民族」體現了形成跨國界而居的民族的歷史與現實的統一  曹興研究員認為:「跨界民族是被動(被不同國家政治力量)分割的結果,跨境民族是主動臨時性的『移民』或長期移民的產物。」[6]他還指出:「跨境民族起碼有3種……第三種是所跨國家與本國並不相連的族群,如美國的華人和猶太人,以及移民到世界各國的吉卜賽人和阿拉伯人。第三種顯然是跨國民族。」[6]由此可見,「跨界民族」是在國家疆界劃分時被強行分割開的同一民族,也就是說,「跨界民族」主要是歷史造成的現象,強調的是歷史上的「被分割」的現實。而「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更注重現實生活中的「移民動作」。馬曼麗教授也指出,使用「跨國民族」這一概念,一是符合中國西北跨國民族,特別是境外同族多以跨居數國,並且非盡在交界兩側的實際;二是選用「跨國民族」這種涵蓋面較寬的術語,符合全球化時代移民和族群變遷瞬息多變的發展趨勢[10]。可見「跨界民族」注重歷史上的「被分割」而不太關注現實中的「移民」,而「跨境民族」和「跨國民族」卻更注重現實中的移民而無法完全兼顧「歷史」。「跨國界民族」從跨國界而居的民族形成的時間跨度上將三者結合起來,做到了歷史與現實的統一。  3.「跨國界民族」將跨國界而居的民族的地域屬性、政治屬性和社會文化屬性有機統一起來  就字面意義而言,「跨境」更容易被理解為跨地區,無法直接體現出這類群體的政治屬性;「跨國」強調了這類群體的政治屬性卻無法直接體現其地域屬性和社會文化屬性;「跨界」體現了其地域屬性,但它本身又是一個含糊的概念,因為「界」既可指國家的邊界,也可以指地區的邊界,還可以指民族邊界(即文化的邊界)。只有把「跨界」理解為跨國家的邊界時它才能同時體現這一群體的地域屬性、政治屬性和社會文化屬性。所以,「跨國界」既兼顧了「跨國」的政治屬性,又兼顧了「跨境」的社會文化屬性,同時還兼顧了「跨界」的地域屬性,將三者有機統一起來。所以,「跨國界民族」不論從字面意義上,還是從其內涵上,都明確體現出了跨國界而居的這類特殊群體的客觀現實。這一概念的提出,既有助於消除目前概念使用上的混亂局面,也有利於拓展我們的研究視野,進而為正確認識「跨國界民族」提供一種理論視角。  參考文獻:   [1]趙廷光主編.中國跨界民族問題研究?序言[Z].1999.  [2]馬曼麗,張樹青.跨國民族理論問題綜述[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3]葛公尚.試析跨界民族的相關理論問題[J].民族研究,1998,(6).  [4]劉稚.跨界民族的類型、屬性及其發展趨勢[J]雲南社會科學,2004,(5).  [5]曹興.跨界民族問題及其對地緣政治的影響[J].民族研究,1999,(6).  [6]曹興.論跨界民族問題與跨境民族問題的區別.中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2).  [7]胡起望.跨境民族探討[J].中南民族學院報,1994,(4).  [8]葛公尚主編.當代國際政治與跨界民族問題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9]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國民族及其族群關係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10]丁延松.跨界民族概念辨析[J].西北民族學院學報,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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