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台灣銀行業利率市場化經驗教訓

最近,在大陸銀行業,利率市場化是熱點問題,是各方面關注的焦點。台灣已於1989年完全放開利率,實現了利率市場化,利率完全市場化後又走過了十四個年頭,這方面的經驗教訓值得大陸銀行業借鑒。在兩岸金融高峰論壇這樣的場合講這個題目,與其說是演講,不如說是請教台灣銀行業界的同仁,也藉此機會與大陸銀行業的同仁們一起探討。一、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利率市場化就勢在必行。台灣銀行業利率市場化的背景是:上個世紀50 到70年代,其經濟保持了30年年均9.8%的高速增長,80 到90 年代又保持了20年年均7.3%的中速增長。其利率完全放開的1989年,人均GDP為7584美元。與之相比,大陸經濟改革開放30多年來也保持了30年年均9.8%的高速增長,2012年人均GDP為6100美元。經濟發展階段與其利率完全市場化的1989年差不多。為什麼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利率市場化就勢在必行?從台灣的經驗教訓看,是因為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一方面有大量資金剩餘儲蓄,有大量資金供給,另一方面又有日益增長的經營及創業活動需要大量資金,有大量資金需求。有大量資金供給,又有大量資金需求,就一定有市場,有市場就一定需要市場價格,即由供求雙方通過競爭性反覆討價還價發現或形成的價格,並由這樣的價格調節供求,動態地形成均衡價格下的均衡供求。若政府強制不允許由供求雙方通過競爭性反覆討價還價發現或形成價格,並由這樣的價格調節供求,市場就會以扭曲的方式表現出來。資金市場的扭曲表現即非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借貸或地下金融。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非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借貸或地下金融,正是資本的這種本性不以政府意志為轉移的表現。台灣當年啟動利率市場化的情形即:工商企業難從正規銀行體系取得融資,很多只能從黑市借貸,於是無組織的民間借貸迅速發展,地下金融猖獗。大陸現在的情形是:一方面,居民儲蓄餘額超40萬億,凈值600萬以上高凈值人群近300萬,另有超3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資金供給量不可謂不大;另一方面,大量小微企業、三農及個人創業者從正規金融系統融資又一直是一個問題,相當部分只能從民間或地下金融高息借貸融資,於是無組織的民間借貸也迅速發展,地下金融乃至非法集資十分猖獗。據調查估算,2011年大陸民間借貸為4-4.5萬億,占銀行各項貸款的8%左右,東部地區佔2/3;民間借貸加權年化利率26.34%,最近溫州指數為20.54,以超過1年期基準利率4倍為參照,高利貸佔比40-50%,總規模接近2萬億;在大部分地區,民間借貸投向以企業生產經營、個人生活周轉為主,如湖北用於企業及個人經營周轉、擴大再生產、技術更新佔95%,海南用於擴大再生產、流動資金佔85%。至於非法集資,更是屢禁不止,81%的地方發生過,2012年上半年立案就5660起,是上年全年的2.3倍。對於民間借貸、地下金融及非法集資,固然要規範、整治、打擊,但也應反思其根源,那就是:利率非市場化,壓抑了市場,市場只能以扭曲的方式表現出來。非市場化利率,扭曲的資金價格信號,必然導致稀缺有限的寶貴資金資源錯配,讓願意也能夠按期還本付息且願意也能夠付較高利息的好項目、好企業、好經營者、好創業者的有效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反而讓不願意或不能夠按期還本付息的差項目、差企業、差經營者、差創業者的無效融資需求得到資金,從而遠離甚而背離資金資源配置的「帕內托最優境界」。不僅如此,非市場化利率,扭曲的資金價格信號,還讓套利尋租有活動空間,從而成為金融腐敗的溫床。這跟過去豬肉、豆腐、雞蛋價格未市場化時的情形一樣。利率市場化的理想境界即:願意也能夠按期還本付息且願意也能夠付較高利息的好項目、好企業、好經營者、好創業者優先得到資金,其有效融資需求得到最大限度滿足,如此則稀缺有限的寶貴資金資源各項配置的機會成本最小,整體收益最大,亦即趨於「帕內托最優境界」。與此同時,套利尋租的活動空間最小,金融腐敗的機會最小。這跟當今豬肉、豆腐、雞蛋價格市場化後的情形一樣。因此,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利率市場化就勢在必行。台灣銀行業上個世紀末經歷了那個勢在必行的階段,大陸銀行業目前正處於這個勢在必行的階段。二、由於利率市場化本身要求諸多複雜前提條件且對宏微觀經濟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影響,因而必須漸進式分步推行。國內外金融專家幾乎一致認為,一些國家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也充分表明,利率完全市場化本身要求諸多複雜前提條件,比如,要有穩健而有效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善而有效的金融市場體系、積極而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以及實體經濟的成熟市場化和宏觀經濟的穩定運行,且對宏微觀經濟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影響,因而不可能一蹴而就,追求一步到位,不僅欲速不達,而且會導致嚴重後果並失敗。許多國家或地區利率市場化前都不具備上述前提條件,所以必須漸進式分步推行。即使是美國、日本利率市場化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經歷了一個很長的時期。這些國家都比較順利地實現了利率市場化。而智利、阿根廷、烏拉圭、菲律賓、馬來西亞和土耳其等國都在很短時間內進行利率市場化,除馬來西亞外,其他國家都失敗了。當然,利率市場化的具體時間以及具體步驟,決定於各自前提條件的具備以及各種利率在其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例如美國是先存款利率,後貸款利率,最後擴展到所有利率的市場化。日本是先國債,後其他品種,先銀行同業,後銀行與客戶,先長期利率後短期利率,先大額交易,後小額交易。韓國是非銀行機構的利率放開速度快於銀行利率的放開速度,貸款利率的放開比存款利率的放開要快。台灣是先放開有組織的貨幣市場及同業拆借市場,然後逐步擴大銀行利率的上下限幅度,使銀行利率也由資金供求來自行調整。從1976年開始,台灣按照貨幣市場優先、貸款先於存款的漸進方式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先後經歷了以下五個階段:第一階段(1976-1980):1976年7月銀行法修正前,銀行各種存款及放寬之最高利率,由在地銀錢信託公會會同中央銀行議定,銀行對利率的訂定幾乎全無自主權。1976年7月銀行法修正時,才將統一利率之規定作適度的放寬,各項存款最高利率雖仍由中央銀行訂定,但在上限之內的利率則可由銀行逕行決定,各類放款利率由銀行公會議定其幅度後,報請中央銀行核定實施。同年12月頒布《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作為貨幣市場的法律依據。1977-1979年陸續成立3家票券金融公司,建立貨幣市場利率。1978年12月廢除基本匯率和外彙集中清算制,改采管理式機動匯率制,企業及個人可持有部分外匯,銀行可在有限範圍內自定匯率,並成立外匯交易中心。1979年2月成立外匯市場,采中心匯率制度。1980年4月銀行公會設立同業拆款中心。第二階段(1980-1985):1980頒布《銀行利率調整要點》,由銀行自行訂定票據貼現、可轉讓定期存單與金融債券之利率,主要規定如下:銀行最高存款利率由央行訂定,銀行公會得視金融市況之變動,向央行建議調整;銀行放款利率由銀行公會議定其幅度,報請央行核定,其幅度應酌予擴大;銀行得參酌短期票券市場之市況,自行按照票據期限之長短訂定貼現利率;銀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及金融債券,可自行訂定其利率;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由銀行公會同業拆款中心議定其幅度,銀行「短期拆款」利率由借貸雙方銀行自行訂定。此階段系加強銀行公會議定利率之功能,並允許貨幣市場利率完全自由化;另為配合上述措施,央行指示銀行公會成立「銀行業利率審議小組」,每周集會審議一次,向央行提出有關利率的建議事項。第三階段(1985-1986):1985年3月實施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各銀行在央行核定的利率上下限間,以加碼方式訂定差別放款利率。1985年8月利率管制條例正式廢止,基本放款利率由各銀行自行訂定。1985年9月將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實施範圍擴及各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此外,銀行亦得自行訂定外幣存款利率。第四階段(1986-1989):1986年1月進一步放寬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中央銀行將核定存款最高利率的項目,由13種簡化為4種,並規定各金融機構應在最高存款利率範圍內自訂定並牌告各期別存款利率。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出現長期貿易出超,外匯存底不斷上升,引發台幣升值的壓力,1985-1989新台幣匯率大幅升值40→25。面對國內外壓力,1986-1987先後開放有形及無形外匯由許可制改為申報制,並修正《外匯管理條例》。1987年7月15日宣布停止外匯管制。第五階段(1989-現今):1989年7月取消銀行法第41條對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及放款利率下限管制之規定,台灣利率邁入完全自由化階段,銀行得自行依資金供需狀況決定利率水準。1989年廢止中心匯率制度,使銀行間外匯交易匯率完全自由化,而3萬美元以下之小額結匯匯率則由外匯銀行共同議定。1990年小額結匯匯率由銀行自行訂定,匯率完全自由化。大陸地區利率市場化同樣遵循漸漸式分步推行的路線圖。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放開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為突破口正式啟動利率市場化改革。2003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在《2002年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公布了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思路: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長期、大額,後短期、小額。2004年我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的開放,構建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總體框架。2007年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的運行,預示著我國利率必將由批發到零售、從定期到活期逐步開放。2012年6月7日,央行決定自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5個百分點;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8倍,被認為是利率完全市場化「試水」。人民幣利率市場化進程詳見下表。人民幣利率市場化進程內容時間措施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和債券利率的市場化1996年6月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正式放開,標誌著利率市場化邁出具有開創意義的一步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放開1998年9月國家開發銀行的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以公開招標的市場化方式發行1999年10月國債發行也開始採用市場招標形式發行貸款利率、貼現利率的市場化1998年3月人民銀行改革貼現利率形成機制,貼現利率根據再貼現利率加點生成,最高不超過同檔次貸款利率(含浮動)1998-1999年人民銀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幅度2004年1月人民銀行再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並且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規模大小分別制定2004年10月人民銀行決定貸款利率上浮取消封頂,下浮幅度為基準利率的0.9倍;貼現利率與貸款利率同步實現下限管理2005年後金融機構辦理貼現業務的資金來源逐步轉向自有資金或貨幣市場融入資金,與再貼現資金無關,貼現利率與再貼現利率逐漸脫鉤2006年8月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浮動範圍擴大至基準利率的0.85倍2008年10月人民銀行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擴大到基準利率的0.7倍2012年6月貸款利率可以下浮到基準利率的0.8倍存款利率的市場化1999年10月人民銀行批准對中資保險公司法人試辦五年期以上、3000萬元以上的長期大額協議存款業務,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2002-2003年存款人的試點範圍擴大到社保基金、養老基金和郵政儲匯局等機構2004年10月人民銀行決定允許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但不能上浮2012年6月存款利率可以上浮到基準利率的1.1倍至於何時完全放開利率實現利率完全市場化,還應全面審視,周密考慮,謀定而後動。三、利率完全市場化後銀行體系難免出現險情,因而必須涉險慎行。台灣利率完全市場化後,先是存款利率飆升20%-50%,進而是利差收窄,1989年前五年其銀行平均利差大約在3.11%左右,2011年的名義利差僅為1.41%左右;再進而是銀行資產惡化,抗風險能力弱化,其不良貸款率2002年達到11.76%,撥備降至14%;再後是全銀行業集體虧損三年,接著是眾多中小銀行倒閉,銀行數量從53家減少到38家,信合機構由74家減少到25家。這顯然是利率完全市場化後銀行體系出現的險情。其他發達與不發達國家或地區利率市場化也都經歷過這樣的不適陣痛險情。比如,美國80年代的利率市場化,1987-1991年每年有200多家銀行倒閉。阿根廷早在1972年就開始了部分利率市場化的嘗試,結果因種種原因造成利率波動嚴重,儲蓄和貸款實際利率迅速攀升,改革不到一年便中途夭折。對此,我們的銀行業必須充分認識到而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必須涉險慎行,方可通過險段。四、利率完全市場化後銀行狹路相逢陷入幾敗俱傷的無序惡性競爭,之後意識到必須有序競爭而狹路同行。利率完全市場化必然引爆銀行之間的價格戰。台灣利率完全市場化後一段時期,在利率價格戰中,中小銀行處於攻勢,主動採取價格手段與大行分庭抗禮,以較高的資金成本維持或增加存款份額,同一時期,大行憑藉規模、網點等優勢,存款利率保持穩健。總結果是各行各期存款最高利率持續多次提升,除活期存款外,其他各期存款利率差異進一步顯著,各期存款利率在1989年5月即出現了大幅飆升。一些台灣當地信用合作機構趁著大型銀行冷眼旁觀而大舉推廣低利率信貸融資業務,最終造成經營困難,甚至破產。大小銀行狹路相逢,曾陷入幾敗俱傷的無序惡性競爭,各行面臨資金成本持續上升、利差收窄的壓力。經過一段時期之後,首先是中小銀行感受到難以承受,存貸利差加速收窄使中小銀行的價格戰難以持續。起初中小銀行在存款利率價格戰中處於攻勢,其利率大大高於大行,後來不得不降低存款利率以緩解存貸利差快速收窄的壓力,其在價格戰中處於收勢,以至於幾年之後,反而是大行的存款利率略高於中小銀行。從1994-1995年開始,大行2/3年定期存款利率開始高於中小行;從1999年開始,大行1年及以下各期存款利率開始高於中小行,隨後,利差逐漸雖小,趨向收窄。總的是差異常存,但大大收窄。活期存款方面,利率市場化完成後,大行活期存款利率長期高於中小行,直至2009年大中小行活期存款利差為零。大陸銀行業雖尚未經歷利率完全市場化那種狹路相逢的價格戰,但在這方面也已有經驗教訓。比如,2000年,我們曾經放開外幣利率,各商業銀行紛紛調高存款利率,調低貸款利率,「資金價格戰」並沒有收到良好效果,反而導致多敗俱傷,結果當年8月,人行發通知再次重申嚴禁高息攬存,利用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2012年6月7日晚間央行宣布降息後,6月8日多家城商行迅速作出反應,宣布存款利率在降息後存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1倍,一浮到頂。以一年期存款利率來看,降息政策公布次日,工農中建交五大行一致執行3.5%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較基準利率3.25%上浮7.7%;華興銀行、寧波銀行、蘇州銀行等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直接執行上浮10%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相較以上兩類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存款利率制定過程則經歷了多次變化。降息政策次日,大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執行人行基準利率,即3.25%,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股份制商業銀行存款利率定價出現分化。華夏銀行於6月11日將一年期存款利率上浮10%,而招商銀行、浦東發展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和光大銀行則保持與五大行一致。但這一格局並沒有維持太久,6月15日中信銀行、民生銀行和光大銀行選擇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10%。台灣的經驗教訓表明,利率完全市場化後銀行狹路相逢陷入幾敗俱傷的無序惡性競爭,那很難持續,所以經過一段時期之後,大中小銀行意識到必須有序競爭而狹路同行,而後進入可持續的有序競爭狀態。這很值得大陸銀行業借鑒。五、利率完全市場化後利差收窄盈利空間壓縮,銀行業必須橫木穩行。從台灣銀行業近年的業績來看,放款成長率7.31%,存款成長率6.04%,ROE為9.38%,ROA為0.59%,資本充足率12.07%,第一類資本9.1%,流動準備率27%,撥備覆蓋率為201.8%,還是相當不錯的,屬於安全穩健型銀行體系。相比而言,大陸銀行業ROE為19.85%,ROA為1.28%,資本充足率13.25%,撥備覆蓋率為295.51%,雖然盈利能力與安全穩健度高於台灣銀行業,但這是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的背景下,不可盲目樂觀。考慮不久將來利率完全市場化,大陸銀行業應思考三個問題:一是利差會否收窄到目前台灣銀行業1.41左右的窄幅?二是假若收窄為1.41左右,大陸銀行業能取得上述台灣銀行業那樣的盈利與安全穩健業績嗎?三是假若大陸銀行業ROE從目前的19.85%降為9.38%,ROA從1.28%降為0.59%那樣水平,是否如台灣銀行那樣安全穩健而可持續?台灣銀行業界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利率完全市場化後利差收窄盈利空間壓縮,銀行業必須橫木穩行。這值得大陸銀行業界深思。六、利率完全市場化後銀行業僅靠息差難以生存,因而必須另闢蹊徑。一般而言,利率完全市場化後,業內競爭加劇,利差收窄,資本市場發展,脫媒加速,銀行業生存空間壓縮,因而銀行業僅靠息差難以生存,必須另闢蹊徑,即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在利率管制國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所佔比重較低,在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收入結構中,中間業務收入所佔比例通常達30%-40%,甚至50%以上。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發表的《國際金融市場發展報告》(1999年)顯示,西方的商業銀行在20世紀80年代之後,銀行中間業務經營的品種多達5000餘種,範圍涉及管理、擔保、融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眾多領域。台灣銀行業也是這樣,從2011年的統計數據看,其非息差收入佔比為37%,大陸銀行業2012年佔比為18.20%。在這方面,大陸銀行業得未雨綢繆,應好好研究借鑒台灣銀行業是怎麼另闢蹊徑大力發展中間業務的。那37%的數字後面,具體是些什麼項目,應該細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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