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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斷食肉品

第八章 斷食肉品

談錫永《入楞伽經梵本新譯》

  八.斷食肉品(Mamsabhaksan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頌問世尊已,復請問言[注1]:唯願告我,如來應正等覺,食肉功德過患[注2]。令我及現在未來余菩薩摩訶薩得說此法,於彼受食肉習氣所熏而渴求食肉者,令其斷於肉貪。肉食者由是捨棄其欲而求法味法樂。〔菩薩〕護念一切有情如護念獨子,於彼當起大悲,彼當修學住菩薩地,且得疾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暫住二乘,終得至如來無上地。

  世尊,即彼持諸謬見之外道眾,如持順世外道見者,具有無、斷常等二見,尚禁制食肉,禁己不食,何況含育悲憫味之世間依怙,彼為圓覺者,云何不說自他禁肉之教?善哉、世尊,具大慈悲哀憫世間,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願為解說食肉罪福,令我及余菩薩摩訶薩得說此法[注3]。

  世尊言:大慧,諦聽且善思維之,我當告汝。

  大慧言:唯然,世尊。且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此有無量緣,大慧,具悲憫本性之菩薩(krpa atmano bodhisattvasya)不應食肉。我當為汝說。

  大慧,於流轉長路上,未嘗有一有情非汝父母、兄弟、姊妹、兒女、或此或彼親眷;於再取身,則可為野獸、家禽、雀鳥、胎生等,或生余處而皆於汝有親,云何菩薩摩訶薩欲令一切有情一如自身,入於佛法,而竟能食與自身自性相共之有情肉?

  大慧,即使羅剎,於聞如來說深法後,舍離羅剎自性[注4],起悲憫而斷食肉,何妨為樂法之人?是故,大慧,處處皆有有情轉,於彼須作親眷想,念一切有情如獨子,應令彼等斷食肉。菩薩悲心,遠離於肉。

  雖有時非為善處菩薩不食肉,彼犬騾牛馬人肉,亦非人所共食。於肉店中,屠羊者言:「此皆可食」,售而求利,大慧,菩薩云何可食。

  大慧,為求清凈,菩薩應斷食彼精血所成之肉;大慧,食肉者令有情驚怖,菩薩修學大悲,故亦應斷食肉。例如,大慧,如犬於遠處見獵者、賤民、漁夫等眾,以彼等貪求肉食,犬見之即便驚怖,思或為彼等所殺。大慧,與此相同,即水陸空中微蟲,若見彼輩,以其氣息如羅剎,蟲覺其味,亦即儘快遠離,以其有死亡威脅故。以此之故,菩薩修學住於悲心者,以有情怖畏故,即應斷食肉。

  大慧,肉為非聖者所喜,彼滿身惡味,其食亦壞其名聲,令聖者遠離於彼,故菩薩應斷食肉。聖者之食,大慧,即仙人之食,無血無肉,故菩薩應斷食肉。

  大慧,具悲憫本性而不欲教法(sasana)受人譏謗之菩薩眾,為護一切有情心,應斷食肉。大慧,於世間有譏謗佛法者,彼云:云何彼修沙門行與婆羅門行者,棄捨古代仙人之食,如食肉獸,以肉食飽肚,遊行世間,令水陸空〔之有情〕及微蟲驚布,彼舍沙門行、壞婆羅門誓句,無法、無戒律!此有眾多敵心者如是譏謗於佛。以此之故,大慧,菩薩具悲憫自性而不欲佛法受人譏謗,為護一切人心,應斷食肉。

  大慧,屍肉常具異嗅,令人不悅,故菩薩應斷食肉。大慧,於焚燒肉類時,無論其為死人或為其他生物,其氣味無異。於焚燒二種肉類時,其惡臭無異,是故,大慧,菩薩欲於修學中清凈,實應斷食肉。

  大慧,或有人住於冢間、曠野、森林、高源、鬼神領域,或以邊地作睡眠及住處,彼等行者〔欲於此間結座〕修習,或樂慈悲心(maitri-viharinam),或持明咒(vidya-dharanam),或欲成就明咒(vidya-sadhayitu-kamanam),然〔肉食〕則能於成就明咒時障礙解脫。欲趣入大乘之善男子善女人,觀彼障礙一切修行成就,是故欲自利利他之菩薩眾,實應斷食肉。

  依於形色,並以識為緣,味覺由是生起,故具悲憫本性,且視有情如獨子之菩薩眾應斷食肉。大慧,諸天人亦舍〔食肉〕,是故具悲憫本性之菩薩亦應斷食肉。若知口氣令人厭惡,具悲憫自性菩薩即應斷食肉。

  睡常不安,驚擾而醒,夢見惡事而毛髮上豎。於是獨處茅舍,生活孤凄,精氣常為魔啖。如是怖畏經常,張皇失措而不知為何。以彼食不知足故,彼於所食、所飲、所嚼,皆不知正味、消化及營養。其內藏充滿虱及蛆蟲,〔由是蘊藏〕膿瘡爛肉之因。於是彼離於享受,而著能生一切疾病之憂。

  大慧,我常言,凡所噉食作子肉想,或如服毒,云何我尚許弟子食於血肉。此僅無聖者所喜,而為聖者所舍。此生諸過失,遠離功德。此非仙人食物之所供,故實不宜。

  今者,大慧,我所許弟子食者,為具聖者所喜、為無聖者所避、為諸功德所生、為諸過失所舍、為古仙人所許。此即粳米(sali)、大麥(yava)、小麥(godhuma)、綠豆(mudga)、豆類(masa)、扁豆;(masura)等等,及酥油(sarpi)、菜油(taila)、蜜糖(madhu)、石蜜(phanita)、黑糖(guda)、甘蔗(khanda)、糖漿(matspandika)等等,由此等物事備食,是為正食。大慧,未來世或有謬人於種種戒律作分別,其人實為食肉種姓習氣所熏,於味生貪,上來所記諸食,非為彼等而制。大慧,於菩薩摩訶薩,彼曾於過去世供養諸佛、種植善根,彼具信受,離諸分別、彼為釋迦種姓男女、彼為善種姓男女、彼不執身命資財、彼無隱欲而不具諸貪、彼具悲心而護念一切有情如己子、彼視一切有情如獨子之親。〔上來所記,即我勸彼之食制。〕

  大慧,於過去世,有一王名獅子王(Simha-saudasa)[注5],於肉過份喜好,遂貪食以求滿足口味,次第而終至於食人。食人不已,乃至為臣僕親眷所棄,更無論其國人,於是失國,受大苦惱。此即好食肉之故。

  大慧,即如帝釋,彼統治諸天,以過去世食肉習氣,以此過失,亦曾生為鷹隼。其時毘首羯磨天(Visvakarma)[注6]現為鳩形,受帝釋襲擊,於是即置自身於天平上。屍毘王(Sivi)悲憫無辜,受大痛苦[注7]。大慧即使曾經歷多生之帝釋天,亦有一生犯害己害他大過失,更何況非是帝釋。

  大慧,復有一王,為馬馱入大森林中,徘徊不得出,於是與母獅子犯邪行而無恐懼,遂生一子,以母獅子生故,王子名為斑足。如是等等[注8]。由於過去世以肉為食之邪習氣,彼食肉,以至為王亦食肉,大慧,彼一生住七舍村[注9],由於過份食肉,遂生諸空行及空行母(dakava dakinya),恐怖食人肉。大慧,於流轉生中,如是彼眾當如是生為耽於肉味,如獅、虎、豹、犬、狼、狸、豺、隼等。彼入更為嗜肉之胎,如入樂於恐布食肉羅剎之胎,墮於此中,則難入人胎,更何況得涅槃。

  是為食肉之過患。若繼續〔食肉〕即生〔如是等過患〕;反之,則生大功德。然凡愚淺智者不知〔食肉之〕功德〔與〕過患。今我告汝,大慧,觀其功德過患,悲憫自性之菩薩即應斷食肉。

  大慧,若無人食肉,即無殺生。大慧,殺生多出於自利,故殺彼等無罪之有情,實無特別理由可說。噫,大慧,愛肉味者可以食人肉,更何況其他如鹿、鳥等有情之肉?

  大慧,人於處處張設網羅,彼嗜肉味而失理性,以此之故,無數無辜生命即為財利所奪。此如雀鳥、如駒那羅(Kaurabhraka)[注10]、如釣魚郎(Kaivarta)等,本於空中飛、於水中棲、於陸地息。大慧,甚至有人硬心腸如羅剎,慣於畜養生物〔而食〕,失悲憫心,見生命時,知其有生命,然仍殺之及食〔其肉〕,於彼真無悲心可以喚起。

  大慧[注11],謂於聲聞可許以肉為正食,即謂非自所殺(akritaka)、非令他殺(akarita)、非專為彼殺(asamkalpita)。實無此事。複次,大慧,於未來世有不知情者,初則依我所說而出家,視己為釋種,以為袈裟帶之標記。然而,彼復受錯謬理影響,作邪思維。彼於種種戒律作分別之言說,著人我見。於受渴求〔肉〕味者影響下,諸所動搖,以詭辯維護食肉。彼於我所說種種義,生種種分別故,此實為前所未有之誹謗。如說此事,解為世尊許肉為正食,且列舉何等肉可食,即如來亦食此云云。

  大慧,於任何經中,皆不許〔肉食〕為上,亦未曾說肉於食製為正食。

  大慧,若我有許可之意,或我許聲聞,則我即無戒制。我非不戒彼等行人,彼等善種姓男女,樂於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且具悲心,修行大乘道。大慧,禁食一切肉。此戒授予一切善男女。無論彼或於冢間修苦行、或於森林修苦行、或為作觀修之行人,若彼樂於法,且於一切乘道上得自在,具足悲心,得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之決定,即應為完成其修學〔而守此戒〕。

  於此處及余教說中,建立學處次第相續如階梯,一步一步,由此以至於彼,有規則、有條理。於解釋每一環節後,有時可因特殊情況許可食肉,複次,諸動物死肉則十倍禁止。然而此處則無論任何情形、任何方式、任何地方,無條件一律禁止。由是,大慧,我不〔曾〕許任何人食肉,我〔現在〕不許可,未來亦不許可食肉。大慧,我告於汝,出家之僧侶,不宜食肉。

  大慧,或有人謂如來食肉,應思維之,此實誹謗如來。大慧,彼愚人受業障所礙,將墮入漫漫長夜而無義利之邪行。

  大慧,諸聖聲聞且不食凡人所取之食,何況為血肉之食耶,此實不宜。大慧,我聲聞、緣覺、菩薩眾唯以法為食,而非肉食,更何況如來。

  如來為法身,大慧,彼住於法中以為食,彼非為肉身,彼不住於任何肉食。彼已斷除支持一切有法資財之渴求諸習氣、遠離一切邪煩惱過失習氣;彼已於心及智中究竟解脫;彼為一切種智者、彼為遍見者;彼無偏私而視一切有情為獨子;彼具大悲心。

  大慧,試思念一切有情之獨子,如我者,如何能許聲聞眾食其獨子肉,更何況我食。是故,大慧,謂我許諸聲聞食肉,我亦食肉,此實無任何根據。

  故說頌言——

  1 菩薩摩訶薩 彼為勝利者

  是故當遠離 酒肉及蔥等

  2 肉非智者許 彼具厭惡氣

  為具惡名因 我說不可食

  3 食者具罪過 不食生善德

  大慧汝須知 食肉自取罪

  4 行人離食肉 視為己所生

  視此為罪行 彼由精血成

  令生靈怖畏

  5 行人常遠離 肉及種種酒

  韭蒜蔥等等

  6 麻油勿塗身 勿卧穿孔床

  微蟲住孔中 孔閉生驚懼

  7 食肉生驕慢 驕慢起邪計

  邪計生於貪 故須戒食肉

  8 邪計生貪故 貪令心麻木

  由是與惑合 不解脫生死

  9 為利殺有情 以財而取肉

  是二皆惡業 當墮號叫獄

  10 肉食者噁心 違反牟尼說

  釋迦已明示 彼壞兩世間

  11 彼諸惡行者 當往極怖獄

  食肉即成熟 號叫等獄中

  12 無有三凈肉 是皆不許可

  勿問勿鼓吹 戒除於食肉

  13 行人莫食肉 我與諸佛禁

  彼此相食者 生為食肉獸

  14 惡味與可厭 生而成狂亂

  世世為賤民 獵師譚婆種[注12]

  15 食肉者種姓 生於空行胎

  復為羅剎胎 輾轉為賤民

  16 諸經戒食肉 象脅大雲經

  涅槃及指鬘[注13] 以及此楞伽

  17 諸佛與二乘 常訶責食肉

  嗜肉無慚愧 則常成狂亂

  18 能離食肉者 當生行人家

  或為婆羅門 具智與資財

  19 若對戒諸肉 而起見聞疑

  食肉者之說 彼實無所知

  20 貪為解脫障 酒肉亦復然

  〔若有食之者 不能入聖道〕[注14]

  21 或於未來世 人作痴愚說

  說肉為正食 佛陀所許可

  22 食肉如服毒 或如自子肉

  是故修行人 知足而行乞

  23 任處與任時 我皆戒食肉

  住於悲心者 能同獅虎游

  24 是故須戒肉 彼成怖眾因

  此違解脫法 〔戒〕是智者幢

  《入楞伽》一切佛說體性,第八<斷食肉品>竟。

  注釋

  1 梵本此處無大慧問頌,唯置於本品後釋迦所說重頌中,首三頌與漢舊譯大慧問頌略同。於舊譯,唯唐譯於長行後始出開頌,作為重頌,餘二譯則作問頌,置長行前。

  2 梵文mamsa-bhaksana guna dosa,唐譯作「食不食肉功德過失」,甚為仔細,但由此例,即可見其意譯痕迹。

  3 由「善哉」起,依唐譯意譯。

  4 舊譯無「舍離羅剎自性」(apagata-raksa-bhava)句,而譯作「尚生護念心」。

  5 劉宋譯「師予蘇陀娑」;魏譯「師子奴」;唐譯「師子生」。

  6 此天為帝釋之臣,司掌工藝。

  7 梵本只此一句,舊譯則加入屍毘王割肉等敘述。以釋迦曾為屍毘王,割肉贖鴿故事,在印度已流傳甚廣,故不須細說,漢譯者則非細說不可,由是有此差別。

  8 此亦印度廣傳故事,故用「如是等等」略過。上故事與此故事,詳見佛本生等經。

  9 saptakutirake"pi grame,唐譯誤為「領七億家」。

  10 此種鳥以美目著稱。印度有駒那羅太子故事。

  11 由此段起,唐譯及劉宋譯多所刪節,而魏譯獨詳。唯魏譯與梵本大異,此或另有所本。

  12 此依魏譯,譚婆(Domba)為夜叉女。

  13 「指鬘」即《盎掘摩羅經》。

  14 此二句依唐譯補入。

  佛教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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