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論汗瑣談
06-29
傷寒論》論汗瑣談作者:黃志傑關鍵詞: 傷寒論;汗;病機;辨證;治療;汗法;預後 摘要:《傷寒論》論述「汗」的條文有一百餘處。筆者以《傷寒論》原文為依據,分析了汗出的分類及機理,並指出從汗證可分析病機、辨別證候、指導治療、判斷預後。討論了汗法的應用、汗出禁忌、誤汗變證等問題。從而揭示了汗與人體陽氣和陰液的關係。 汗是人體生理活動及病理變化的產物,《素問·陰陽別論》指出,「陽加於陰謂之汗」。病理之汗稱為汗證,汗證對分析病機、辨別證候、指導治療、判斷預後都有重要臨床意義。汗法是治療疾病的第一大法,汗法有適應證、禁忌證及誤汗變證數端。《傷寒論》論汗的條文達一百餘處,從中可揭示汗與人體陽氣和陰液(津、血、精)的關係。 1 病理性汗出分類及其機理 病理性汗出,因其特點、部位及程度不同,其病機亦不相同。 1.1 從汗出特點分 (1)無汗:即病中全身不見汗出。其病機有二,一為風寒之邪束表,腠理閉塞,津不得泄而無汗,太陽傷寒證無汗即是。正如《靈樞·刺節真邪篇》所說:「寒則地凍水冰,人氣在中,皮膚致,腠理閉,汗不出;」二是素體正虛液虧,無汗可出,如201條「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2)自汗:指病中體表不自覺地出汗。營衛不和、里熱熾盛皆可自汗出。營衛不和所致自汗出,如太陽中風證,風邪外襲,而風性疏泄,衛氣不能外固,營陰不能內守,營衛不和而自汗出。論中明確指出:「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12條)。雖未感受外邪,但機體「衛氣不共榮氣諧和」(53、54條),亦可常自汗出;里熱熾盛,蒸騰津液外出而致自汗出,如陽明病里熱熾盛,迫津外泄之自汗出(48、187、188條)是也,故208條云:「陽明病本自汗出。」 (3)盜汗:寐則汗出,寤則汗止為盜汗。太陽中風,營衛不合,本應自汗出,若見「微盜汗出」(138條),說明邪已及里。陽明熱熾,陰為所迫,寐則衛氣不致,陰不內守而盜汗(206條)。三陽合病,證見少陽亦盜汗(268條),少陽位居半表半里,主疏泄,目合則陽入於陰,衛陽減弱,里熱加盛,熱迫津泄,故盜汗。 (4)戰汗:病中全身戰慄同時出汗為戰汗。正邪交爭較劇,正能勝邪時,可見戰汗。如正氣不足而患太陽病,在正氣來複時將戰汗而愈(96條)。少陽病小柴胡湯證,誤用下法,下後正氣受損,若柴胡證不罷,再服小柴胡湯,機體得小柴胡湯之助,正氣振奮,抗邪於外,將蒸蒸而振,發熱汗出而解(104、154條)。 (5)狂汗:狂躁不安同時出汗為狂汗。197條「奄然發狂,濈然汗出」,為水濕之邪郁滯不解,浸漬關節,郁而化熱,然胃氣尚強,正能抗邪,但濕郁日久,不能遽化,正邪劇爭所致。 (6)漏汗:汗出如水,漏泄不止稱漏汗。為衛陽大虛不能固表,腠理開泄所致。如太陽病發汗太多,即可出現「遂漏不止」(21條)。《內經》亦有「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泄」之說。 (7)冒汗:頭目如物蒙蔽,識物不清,外見汗出稱冒汗。95條「冒汗」為太陽病誤下傷里,復汗傷表,表裡俱虛,邪乘虛而入,待里陽振奮,陽氣達表,逐邪外出所致;365條「冒汗」,為厥陰病戴陽證,此乃不足之陽振奮與邪相爭達邪外出所致。 (8)紅汗:外感病出現鼻衄稱紅汗。為邪郁太陽肌表,陽邪郁遏太盛,走竄血絡,迫血妄行所致。太陽傷寒證鼻衄有未經治療而衄(47、55條)與服藥之後致衄(46條)之別。 1.2 從汗出部位分 (1)額汗:髮際之下,兩眉之上汗出稱額汗。其機理有虛實之別。陽明病誤用火攻,濕邪郁於里,熱無從出,濕熱上蒸(205條)之額汗出屬實;三陽合病,胃熱熾盛,津液被灼,再誤下則陰竭,陽無所附而上越(224條)之額汗出屬虛。 (2)頭汗:頸以上頭面部汗出稱頭汗。論中云:「齊頸而還」可知。太陽中風,本應調和營衛,解肌祛風,若以火劫發汗,火熱之邪上蒸(114條);陽明病下後,邪熱留於胸膈,蒸發津液於上(231條);陽明病熱盛,下後邪與熱相合,邪熱蒸騰於上(221條);少陽樞機不利,氣機不暢,陽氣不得宣發,郁而上蒸(152條);傷寒不解,邪熱與水飲互結胸脅,津液不得充達全身,而鬱蒸於上(140條);皆可導致頭汗出。 (3)手足汗:兩腕關節至五指端、兩踝關節至五趾端部位汗出稱手足汗。四肢稟氣於脾胃,故脾胃病證可見手足汗出。陽明病燥結成實,津液被蒸外出(213、223條),及胃陽素虛,復中寒邪,陰寒內盛,陽氣不固(196條)皆可導致手足汗出。 1.3 從汗出程度分 (1)微汗:汗出緩慢且量少稱微汗。太陽病發汗不徹,邪氣入里化熱,熱迫津出,由於外邪初入化熱,熱尚不盛,故「自微汗出」(48條)。 (2)大汗:汗出速度快且量多稱大汗。為陽氣虛弱,衛外失固,腠理疏鬆所致。服桂枝湯不得法,衛陽受傷(25、26、27條);陰盛於內,陽虛於外(352、353條)皆可出現此證。 (3)汗出不止:為長時間不停地出汗。是陰盛於內,陽脫於外,腠理開泄所致。如346條「汗出不止」是也,此即《靈樞·經脈》所謂: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髮泄,「絕汗乃出」的亡陽之汗。 2 辨汗出意義 汗出是機體陰津、血液、陽氣在外的病理反映,故辨汗出證對分析病機、辨別證候、指導治療、判斷預後至為重要。 2.1 分析病機 太陽病誤下,造成里陽虛證,若自汗出,為「津液自和」(49條),病趨痊癒之佳兆。太陽病見「手足濈濈汗出」為轉屬陽明之徵(190、193條)。陽明病法多汗,反不見汗出,為正虛液虧,無津達表(201條)。少陰病見脈緊,不應有汗,若反汗出者,為陰寒太盛,陽虛不能衛外的「亡陽」之徵(283條)。陽明病是否發黃,有否汗出是關鍵。若發熱汗出,熱有出路則不發黃;「若不得汗」(234條)或「但頭汗出,此為瘀熱在里,身必發黃」(238條)。 2.2 辨別證候 論中以汗證辨別證候者較多,僅舉傷寒與中風、陽微結與純陰結兩例。太陽主一身之表,外邪侵襲,太陽首當其衝,出現脈脬,頭項強痛而惡寒。由於患者體質不同,其證又有有汗、無汗之別。汗出與否是辨別傷寒與中風的重要依據。尤在涇指出:「傷於寒則表實無汗,傷於風則表虛有汗。」故太陽病有汗為中風(12條),無汗為傷寒(35條)。 病中有無汗出亦是辨別陽微結與純陰結的重要見證。陽微結證為陽熱上蒸,必見頭汗;純陰結證,為少陰寒盛,不得有汗。故陽微結證除見惡寒表證及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等熱結在里之證外,必有「頭汗出」一症。純陰結不汗出,「以陰不得有汗故也」(153條)。 2.3 指導治療 太陽病頭項強痛而惡賽,若見脈浮緩,汗出者,為營衛不和之中風證,治用桂枝湯調和營衛(12條);證見脈浮緊,無汗而喘者,為寒邪束表之傷寒,治用麻黃湯發汗解表(35條)。後世有「有汗不得用麻黃,無汗不得用桂枝」之說。論中也強調指出:「桂枝本為解肌,若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17條)。桂枝湯的服法,更是以汗出情況而定,如桂枝湯方後云:「溫覆令一時許,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劑」。大青龍湯為發汗峻劑,用於邪實於表、熱郁於里的不汗出而煩躁證。若脈弱汗出惡風,為表裡皆虛,慎不可服。故38條指出:「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 2.4 判斷預後 太陽傷寒證衄乃解:太陽傷寒證熱盛致衄,無論是不經用藥或服藥之後,熱都可隨汗而解,病告痊癒(47、46條)。自汗出而愈:如太陽病誤下致里虛,表雖未解,不經發汗,若患者自汗出,示體內津液已和,病將告愈(49條)。戰汗而解:如少陽誤下,造成正氣虛弱,抗邪乏力,得柴胡湯之助,使正氣振奮,邪正交爭,正能勝邪,必戰汗而解(104、154條)。狂汗而解:如陽明中風證,出現小便不利,骨節痛,翕翕如有熱狀,為水濕郁滯,郁久化熱所致。這時病人正氣尚強,邪正交爭,出現發狂之狀,同時汗出,濕邪亦隨汗泄,病乃愈(197條)。冒汗而解:見於太陽病誤汗下致表裡俱虛證和厥陰病之戴陽證。太陽病,先下傷其里,復汗傷其表,表裡俱虛,此時病人若眩冒,同時自汗出者,示表邪已解,病將自愈(95條);厥陰病戴陽證,為陽微陰盛,若見冒汗出,說明陽氣漸復,與邪相爭,正勝邪劫而病癒(365條)。汗出不止者預後不良:如傷寒六、七日不利,反在發熱時下利,下利的同時若汗出不止者,說明病已到了陰陽即將離絕之危境,預後不良。故346條曰:「其人汗出不止者死」。 3 汗法的運用 3.1 汗法六種 凡外感風寒,肌表受邪的太陽病證,都可用汗法祛邪。即論中所云:「病在陽,應以汗解之」(145條)。但機體素質有強弱,感邪有深淺,兼證亦各異,故具體汗法又有不同。 (1)開腠發汗法:適用於外感風寒的表實證。太陽病無汗,為風寒束表,衛陽閉塞之傷寒證。治用麻黃湯發汗解表,使邪從汗解。 (2)調和營衛法:適用於外感風寒的表虛證。太陽病自汗出,為營弱衛強,營衛不和的中風證。治宜用桂枝湯調和營衛,使邪通過微汗而解。 (3)發汗清里法:適用於寒實於表,熱郁於里的病證。臨床出現「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38條)等症,治用大青龍湯解表發汗,兼清里熱。 (4)解表化飲法:適用於傷寒表邪不解兼心下有水氣的病證。臨床見「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等(40條),為表寒外束,水飲內阻所致。治用小青龍湯外散寒邪,內蠲水飲。 (5)溫里解表法:適用於里寒挾表熱的協熱下利證。168條:「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桂枝人蔘湯主之」。此為太陽病誤下,導致的協熱下利,因表邪未去,故用桂枝人蔘湯行陽解表,溫中止利。 (6)助陽解表法:適用於少陰感寒的病證。如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301條)。此為少陰病里陽已虛,復感外邪,表裡皆寒,故用麻黃細辛附子湯助陽解表,使里陽振奮,驅寒外達。 3.2 汗法禁忌 陽氣鼓動津液從肌表而出謂之汗,汗與津血同源異名,故陽氣不足,衛陽不固常自汗出的「汗家」(90條),及少陰病脈微的里陽虛衰證(286條),不可發汗者,為陽虛禁汗;「咽喉乾燥」(85條),素患小便淋瀝的「淋家」(86條),不可發汗者,屬津虧禁汗;素有衄血的「衄家」(88條),有出血史的「亡血家」(89條),不可發汗者,乃血虛禁汗。他如氣血兩虛之久患瘡瘍的「瘡家」(87條),亦不可發汗。 3.3 誤汗變證 誤汗指應汗而過汗,不當汗而汗,溫針、燒針迫汗等導致的汗出。誤汗必傷陰津和陽氣,而出現一系列的臨床表現。 (1)誤汗傷津液:中焦津傷可出現「胃中干」(71條);津虧於下可出現「小便難」(114、128條)。正如59條所說:「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津傷失濡而出現「小便已陰痛」(90條)。陰傷熱熾,迫血妄行,進而出現「便血」(86條)。陽明誤汗是導致大便硬的原因之一,如208條所說:「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太陽病,以熨法致大汗出,胃中水竭,可出現「不得眠」(71條),此即《內經》所云:「胃不和則卧不安」。陰傷熱熾,熱邪上擾而出現「口傷爛赤」(335條)。陽明病妄行發汗(226條)、少陽病誤用汗法(226條),津傷熱熾而「譫語」。陽明病若用溫針迫汗,以熱助熱,熱擾心神,則出現「驚懼,煩亂不安,不得眠」(226條)等症。誤汗傷津液,筋脈失養,可出現「痙」(87條),「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臱」(88條)等症。 (2)誤汗傷陽氣:傷衛陽則惡風(21條),傷中陽則腹脹滿(363條),傷心陽則「兩耳無所聞」(75條),「恍惚心亂」(90條),「煩躁」(122條)。 (3)誤汗陰陽兩傷:陰虛失濡養,陽虛失溫煦,出現「身體則枯燥」(114條),「四肢微急,難得屈伸」(21條),「寒慄而振」(89條),甚則「驚狂」(123條)等症。 (註:文中條文號依據《傷寒論選讀》,上海科技出版社,1981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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