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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死的判決

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死的判決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確定的,因為知道你們既是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你們以祈禱幫助我們,好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就是為我們因許多人所得的恩。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林後一3-12)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林後十二2-6)

主是道路、真理、生命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我們的主耶穌是道路;除祂以外,我們沒有其它的路。如果還有路,那一條路必不能引我們到父那裡去。主耶穌是真理;在祂以外沒有真理,只有祂能引我們到父那裡去。照樣,主耶穌是生命,離了祂我們沒有生命,也沒有什麼可以帶我們到父那裡去。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要走道路的話,必須到祂身上去找;如果我們要真理,就必須到祂身上去看;如果我們要生命,必須從祂身上才能得著生命。

一個在基督里的人

保羅說:他認識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他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盼望我們也認識這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保羅說:「或在身內、或在身外,他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但當我們往下讀的時候,卻很清楚這一個人不是別人,就是使徒保羅自己。但願我們在神面前,也是這樣。我們需要認識這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我們不但能認識他,並且我們應當就是這一個人。

神所要的那一個人

神所要的是人,所以神就創造人。但是這個人犯罪,不聽神的話,違背了祂,因此就墮落了。雖然如此,神並沒有放棄祂所要的人。所以我們看見,當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神還是到樂園裡面去尋找他們。從那一天開始,神繼續不斷的在那裡尋找祂所要得著的那一個人。

在舊約的裡面,神也曾於不同的時代,得著了一些不同的人,但神所得著的那一些不同的人,不過是在這個人身上得著一點,在那個人身上又得著一點,神未曾在一個人的身上,得著祂所要得著的那一個完全人。

感謝神!雖然在舊約時代,有許多人離棄了神,但我們還能看見,歷世歷代神都在那裡尋找並且得著一些人。比方該隱雖然離棄神,但神卻得著了亞伯。我們也看見神又得著了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後成為以色列),神也得著摩西、大衛和一些先知、君王、祭司等人。不過在這些人身上,神只能在這個人身上得著一點,在那個人身上又得著一點,都是零零碎碎的。一直等到新約的時候,神的兒子耶穌來到地上作人,神原初所要得著的那一個人,神在祂兒子身上就完全的得著了。

因此我們看見三次「天開了」,並且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那就是神在祂兒子的身上滿足了!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我們看見神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

神所要的乃是「團體」的基督

當初神創造人的時候,不是只創造一個男人,聖經告訴我們:神創造人是造男又造女。而且這個男人和這個女人,是合成一個人。這不過是預表。而在本物的真像上,你要看見神所要得著的那一個人,乃是一個團體的人。在基督個人的身上,神固然是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但是,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乃是一粒麥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結出許多的子粒來。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現在神在祂兒子裡面得著了一個「在基督里的人」。這個人,按團體來說,就是教會;按個人來說,乃是你我這一班信靠祂的人。

這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是與基督聯合為一的,這一個在基督里的人,是以「團體」來把這一位基督彰顯出來的。所以我們才知道,神所要的,乃是基督和祂的教會。這一次的信息,我們雖較注重個人在神面前的光景。但盼望弟兄姊妹,當我們在這裡一同交通的時候,不要忘記,那一個「個人」在基督里的人如何!那一個「團體」在基督里的人,也是如何!

我們願意用哥林多後書作背景,以保羅作榜樣,來看這一件事。我們都知道,「哥林多後書」在聖經裡面是一卷非常特出的書。因為它不是一卷所謂講真理的書,就像羅馬書,它把福音從頭到尾很有次序的擺在我們的面前。哥林多後書不是那樣的一卷書,如果從真理方面去看的話,你會覺得這一卷書是沒有次序的。不錯,這卷書裡面有很深的真理,但是它不是一卷講真理的書。哥林多後書也不是一卷講實行的書,不錯,它裡頭也有一些要實行的事,講到一些生活問題,但它卻不是為解決基督徒生活上種種問題的。

有人說:哥林多後書乃是使徒保羅為著他使徒權柄的辯護,那也不錯,在這卷書裡面,保羅確曾為著使徒的權柄說了一些話。然而我們知道,這並不是哥林多後書的主要目的。那麼哥林多後書這一卷書,究竟它的中心是什麼呢?我們若好好的讀這一卷書,不難發現保羅實在是把自己和盤托出,擺在哥林多人眼前。所以有人說:哥林多後書是保羅的自傳,如果人們想要認識保羅的話,必須讀哥林多後書,因為在這卷書裡面,保羅是把自己完全傾倒出來了。照樣,如果我們要認識「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你我也必須要看哥林多後書。

屬肉體的教會

如果我們將哥林多前書和哥林多後書作一個比較,前書特別提到在哥林多教會的光景,我們看哥林多前書的時候,如果要在書上用幾個字來概括的話,那就是「屬肉體」。不錯,這一班人是已經蒙恩得救了!稱義了!並且口才知識都全備,在恩賜上沒有一樣是不及人的。但是,我們看見在哥林多的教會,實在是一個「屬肉體」的教會。如果這一班人沒有得救,我們可以說:他們是屬天然的,但是這一班人已經蒙恩得救了,所以你不能說:他們是天然的人。按理他們應當是屬靈的,但他們又不屬靈。

所以保羅告訴他們說:「我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在基督里為嬰孩的。」他們的行事為人,與世界上的人,一點也沒有分別。在他們中間,有分門結黨的事;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有人說:我是屬磯法的;又有人出來說:我比你們還要高一等,我們是特別屬基督的,好像基督是他們專有的。所以保羅在那裡告訴他們說:基督是分開的嗎?他們那樣作,與世界上的人有什麼不同呢?這不是屬肉體是屬什麼呢?

在他們中間,甚至有人犯罪,而且所犯的那種罪,連在世界上也少看見;並且整個教會,對於這個罪惡的態度,竟是默然不語。他們不但沒有在神的面前痛悔,來對付這個罪孽。反而驕傲的自以為是心胸廣大。他們容納罪惡,他們對於罪惡好像沒有感覺一般,教會失去了罪惡的感覺,這不是屬肉體是屬什麼呢?

在他們中間,弟兄姊妹有彼此欺侮的事,甚至到世界的法院里去告弟兄。保羅說:「難道在你們中間沒有聰明的人,能在弟兄中間斷定是非嗎? 」這個不是「屬肉體」又是屬什麼呢?

在他們中間有人自以為知識很高,他們說:「我們知道只有一位神,除了這一位神以外,沒有別的神。」因此,他們放膽到廟裡去宴會,吃那些獻祭給偶像的食物,他們認為既然偶像都算不了什麼,吃獻給偶像的食物,當然也算不了什麼。但是結果卻把那些良心軟弱的人絆跌了。所以保羅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愛能造就人。」其實這一班人是假藉知識,來為自己作辯護,實在他們乃是喜歡交際宴會。因為當時社會上的宴會,大都在廟裡舉行的。所以他們是貪愛宴樂,而假藉所謂的知識,來遮掩他們貪愛世界的心。這不是「屬肉體」是什麼呢?

不但這樣,他們甚至在教會擘餅記念主—這樣最高表示我們在主里交通、相愛、與合一的嚴肅聚集里;在沒有擘餅飲杯之前,竟是有錢的人就已喝醉,而貧窮的人仍然挨餓。只顧自己,沒有愛心,實在虧欠神的榮耀。這不是「屬肉體」是什麼呢?

還有人把恩賜當作肉體的彰顯,神把恩賜賜給教會,原是要用這些恩賜,來使我們盡屬靈的責任。叫身體得著建造而增長,結果他們反而用恩賜來表揚自己。這實在是「屬肉體」。為什麼原因呢?因為他們不肯接受十字架的對付,他們只接受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的恩典。他們根本沒有接受十字架治死他們的肉體。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我初次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我立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你們所需要的,就是接受基督那完全的十字架,因為十字架是一切的根基。如果人不肯接受十字架,人只好留在「屬肉體」裡面,永遠不能進到屬靈的境界。

一個屬靈的人

然而,哥林多後書卻特別給我們看見使徒保羅這一個人。如果我們讀完這卷書,想用兩個字把他標在上面的話,很明顯的那就是「屬靈」。所以一個在基督里的人,乃是一個屬靈人。他的生命是屬靈的生命;他的職事是屬靈的職事;他的供給是屬靈的供給;這一個人行事為人,都是屬靈的。因為只有一個屬靈的人,乃是主所要得著的。現在要來看,這一個在基督裡面的人,他的生命方面是怎樣的!他在職事方面是怎樣的!他在行事為人方面是怎樣的!我們盼望能這樣在主的面前有一點認識和學習。

死的判決在我身上

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九節保羅說:「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這句話在英文翻譯里比較重一點,是說:「有一個死的判決,在我的身上—好比法院里的判決一樣。」弟兄姊妹!我們如果要摸到屬靈的生命,首先要知道這個屬靈的生命究竟有什麼必定有的一種元素或成分在裡頭。

聖經給我們看見:在摸到生命之先,必須摸到死這一件事。人如果不認識死,他就不認識生命。為什麼呢?因為基督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所以屬靈的生命,乃是經過死,而從死里出來的,這一個才是真正的生命。凡沒有經過死的,都不能確定說這是生命。凡是經過死,而被死吞滅的,當然不是生命;只有能進入死,而使死里出來複活的,這一個才是真正的生命。因此我們要認識生命的話,我們必須要有一個經歷,那個經歷就是說有死的宣判在我身上。

保羅在這裡提到「死的判決」,這處聖經有的英文本翻成「死的答應」,意思說有一個死的判決在我的身上,於是我就答應說:「是的! 」在原文里都有這兩種翻譯的意義,一面是死的判決,一面是死的答應。保羅告訴我們說:「在亞西亞的時候,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保羅所提的這一件事,究竟指著什麼一件事呢?我們知道保羅寫這封信給哥林多人的時候,他是剛剛離開亞西亞到了馬其頓的地方。

有人說:保羅離開亞西亞就是離開以弗所的時候;我們看使徒行傳,就知道當他離開以弗所之前,保羅傳了福音,神大大的作工,使許多人離棄偶像歸向神,於是那個作偶像的銀匠底米丟眼見他的生意清淡了,結果他就聳動了同行多人,把整個城市都轟動了,眾人都涌到戲院里去。因為當時無論有任何大的聚會,都是在戲院里的。有人喊這個,有人喊那個,約有兩小時之久。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保羅是知道這件事的,他有意要到戲院里去,但是弟兄們勸告他不要去,甚至於政府里也有些官員,與保羅是朋友,派人來通知他不要去。因為在這樣騷亂的時候,大家是沒有理智的,所以保羅就沒有去。後來由市政府的書記,好不容易將眾人安撫了下來。因此有人說,保羅所說:「我們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就是指著這一次的事說的。

無論如何,保羅在亞西亞的的確確是經過了一個極大的苦難,壓力重到一個地步,使他不能勝過,他覺得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所以他說:有一個「死的判決」在我身上,並且他也接受了這死的判決。

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如果我們認識保羅的話,就知道他並不是一個軟弱的人。相反的,他實在是意志剛強,毅力充足,他的忍苦耐壓是超過常人的。他不像一般人,一點點的事就叫了起來。他身上經歷了不知道有多少的苦難,他仍百折不回、勇往直前。但是到了有一天,他碰到了一種的患難,叫他覺得說,「死的判決」在他身上。並且他也接受了這一個判決。感謝神!祂將保羅帶到「死的判決」裡面,將保羅天然的生命帶到盡頭。借著這樣一個經歷,叫他學了一個非常寶貝的功課:「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

我們不要以為保羅一信了主,就不再靠自己,立刻就會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保羅與我們一樣,在他裡面還有許多自己的力量。不錯,當我們信主的時候,乃是我們到了窮途的時候,我們並不是靠自己得救,乃是信靠主耶穌,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而得救。

但是在經歷方面:得救了以後,往往行事為人,又回到老路上來,還是倚靠自己,希望作一個好基督徒,倚靠自己來為主工作,討主的喜悅。我們不會倚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還沒有死透,我們還沒有到死的境地,我們不會欣賞這一位復活的神。

弟兄姊妹!真理是一件事,經歷又是另一件事。雖然在真理上我們都知道,不要倚靠自己,要靠那一位叫死人復活的神。但在實際的生活上,我們還不會倚靠這位叫死人復活的神,仍舊活在老舊的生命裡面。

如果弟兄姊妹讀過倪柝聲弟兄所寫的文字,他告訴我們說:一個屬肉體的人裡面,有一些的東西,實在是很難脫掉的。不錯,我們信主之後,對於肉體中那一些犯罪作惡的壞東西很有感覺,並且願意從裡面被拯救。但是在我們肉體裡面另有一些良善的,一些所謂的力量,你我還是很看重,很寶貝的;而且以為可以用這些長處來活在神面前,討神的喜悅。

在我們肉體里,有三樣東西是非常難「死」的:(一)天然的能力,(二)人的智慧,(三)貪圖虛浮的榮耀。這三件東西在人的肉體裡面,實在是根深蒂固的。我們信了主之後,我們肉體所發出來罪惡的東西,我們認識它,所以也怕它,我們也求主把我們從這些罪惡裡面,快快的拯救出來。

但是弟兄姊妹!在我們肉體的裡面,還有一些的東西,比方我們天然的能力;什麼事情我都能幹。我們屬人的智慧;我懂得,我知道,我有辦法,我們既能幹又有辦法,頂自然的,等到事情成功之後,那個榮耀也就歸於我自己。雖然我們口裡也說:感謝讚美主!榮耀歸給神。可是心裡仍偷偷地說:你看!神也應當稱許稱許我,感謝感謝我,因為我替祂作了那麼好的事情。

哎呀!弟兄姊妹!就著一個人裡面的天然力量,在醫學上來講,舊生命裡頭有一種耐力和潛力,比如:有許多人生病很重,照醫生的眼光來看,這個人大概沒有幾個鐘頭好活,但是這個人不願意死的時候,他就不會死,他就能拖長他的壽命。所以舊生命的耐力和潛力,實在是厲害。這些在人裡頭天然的力量,看來雖是好的,但是在屬靈的事情上,就帶來了不少麻煩和嚴重的打岔。若是有人靠天然的能力,憑著人的智慧,在那裡過生活、作事情,還以為說這是屬靈的生命,是活在屬靈的生命裡頭,是過著屬靈的生活;其實他是完全靠自己,他根本不是倚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他不需要復活,因為他自己非常的活。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若要真正認識生命,就非要認識「死的判決」不可。

在我們跟從主的道路上,我們有沒有這樣的經歷呢?神為著要我們認識祂的生命,只好將我們帶到盡頭。祂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實在要說:被壓太重,力不能勝,我們的力量用盡了,甚至達到一個地步,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我們感覺有一個「死的判決」在我們的身上。

現在我們不能再作什麼了!完了!我們實在是到了窮途末路了!沒有一點力量了!沒有一絲辦法了!但是很希奇,就在這個時候,主的生命就從我們裡面衝出來,把我們帶出死亡,進到復活的裡面去。這時我們才認識什麼叫作生命,才經歷真正的生命,才知道什麼是復活。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我們要作一個在基督裡面的人,一個活在屬靈生命裡頭的人。但是今天你我對於生命的認識有多少?是生命的?或者是人工的?是讓神在作?還是我們自己在那裡作?求神光照我們。

屬靈生命的經歷

(一)約伯—自義

神為著愛我們的緣故,祂要我們在生命上,能夠真正認識祂是叫死人復活的神:許多的時候,神就借著人、事、物,加給我們一些的壓力,有的是身體上的,有的是在靈命上的。神就借著種種的壓力,叫我們能看見有一個「死的判決」。感謝神!這一個「死的判決」,對我們來說乃是死;但在另外一面,乃是生命復活的開始。

比方約伯,按年代說,他在聖經裡頭,乃是最早的人物之一。他生於列祖時代(摩西寫五經還在列祖時代以後),約伯記是聖經里最早的一卷書。聖經告訴我們說:約伯在當時的世代,是一個完全的人,他敬畏神,遠離惡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完全,連神都把他拿來向撒但挑戰。神知道撒但注意約伯,便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像他那樣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撒但用很詭詐的回答對神說:「約伯敬畏你,豈是無故的呢?你豈不是四圍圈上籬芭,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神答應把籬芭拆掉,讓撒但攻擊他,但是不可害他的命。

於是撒但攻擊約伯,在一天之內,約伯所有的財產、兒女,全部都毀於一旦:但是約伯怎樣呢?他是俯伏於地敬拜神說:「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以後撒但再次的攻擊約伯,又到神面前說:約伯的身體你沒有摸著,當然他敬畏你。神說:「你可以碰他的身體,只要存留他的性命。」撒但就擊打約伯,叫他混身生毒瘡,坐在爐灰堆中,拿瓦片刮身體,痛苦到了極點。

到這個時候,約伯仍不以口得罪神,他還是敬畏神。他說:我們從神手裡接受祝福,我們豈不應當從神手裡也接受災害。這樣的人實在是一個完全的人,這是因為他敬畏神的緣故。約伯的三個朋友來看他,當他們看見他那樣的情形,實在是說不出話來,只是與他一同坐在地上。過了幾天才開口向他講話。其中有一個朋友先勸他說:你今天落到這樣的地步,一定是你有隱藏的罪惡,你為何不向神承認一下。你承認了,這些事情也就過去了。因為照著人的觀念,你如果敬畏神,神就祝福你。你如果今天有罪惡的話,神就責罰你,你今天受責罰,一定是因為你有罪。

但是約伯說:「我實在是沒有罪,如果我有罪,我是願意承認,可是我實在是沒有。」所以他說:巴不得我能夠到神的面前,與神來辯論辯論,但是他卻沒有辦法到神的面前去。你看約伯怎樣呢?他痛苦到一個地步,他不敢褻瀆神,只有咒詛自己的生日。你如果讀約伯記,在第六章八節說:「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我有什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什麼結局,使我忍耐。」在那裡約伯巴不得死,他求死,盼望在沒有死之前,他不致以口得罪神。如果他能夠一直到死都不以口得罪神,這就是他的安慰了!你看他的心情忠實到什麼地步。這是什麼呢?這乃是「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

再看第十七章十一節說:「我的日子已經過了,我的謀算,我心所想望的,已經斷絕。他們以黑夜為白晝說:亮光近乎黑暗。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塌在黑暗之中;若對朽壞說:你是我的父;對蟲說:你是我的母親姊妹,這樣,我的指望在那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呀!等到安息在塵土中,這指望必下到陰間的門閂那裡了。」這也是「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約伯實在是敬畏神。他不只接受了這個「死的判決」在他身上,他也答應了這一個「死」,承認自己已經完全沒有盼望了。

但是弟兄姊妹!在那一個環境之下,神就向他顯現,沒有解說為什麼這些事臨到他身上,神只把祂創造的榮耀給約伯看見。當約伯看見了神創造的榮耀,怎樣說呢?他說:「我從前是風聞有神,現在我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弟兄姊妹!榮耀的神,是什麼時候向約伯顯現呢?不是在他平安無事的時候,乃是在他答應「死的判決」的時候,當「死的判決」還沒有在約伯身上時,他不過是風聞有神,等到「死的判決」臨到他身上的時候,他就親眼看見了神。

這個完全的人,神為什麼讓撒但攻擊他呢?因為神利用撒但,來除去在約伯身上那個非常難以除去的東西。這個東西就是他的自義。約伯這一個人,完全到一個地步,使他有一個自義在那裡,什麼都可以犧牲,自義總要保存。他什麼都可以放下,惟有自義他放不下,他與他的朋友所爭執的,就是這一個東西。這一個就是他的倚靠,他靠著他的自義而活。每一個靠著自義而活著的人,他所過的生活,不是屬靈的生活。一個屬靈的生活,是靠著主的生命,不是靠著自義而活看。但是這個自義,如果不經過「死的判決」,他永遠是不肯放棄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你我身上有一些東西,是我們自己的良善、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好;這些也給予我們安慰。我們也會認為,這些是我們的成就;以為說這些東西在神面前是寶貴的,有價值的。豈知道這些東西是「自己」、是「肉體」。這些東西必須帶進到死的裡頭去,這樣我們才能在復活的裡面看見主,才能因主的生命而活,神才能加倍的祝福我們。

(二)亞伯拉罕—信心

看亞伯拉罕的故事,他在迦勒底的吾耳,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叫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要指示他的地方去。亞伯拉罕因著信,就離開了本地本族父家,到神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他不知道神要他往那裡去,他只知道神在那裡帶領他。所以我們說亞伯拉罕實在有信心,他實在是信心的祖宗。我們作事情卻不是這樣,前面一步要看見,最後一步我們也要看見,如果最後一步看不見,頭一步也就不走了。我們是怎麼走呢?我們走了一步,就要知道第二步往那裡。若是連最後一步都不知要往那裡,我們就不走了!

但是亞伯拉罕是信心的祖宗,神在那裡呼召他,要他離開,要他出去,到神所指示的地方,神也沒有告訴他到那裡去,亞伯拉罕因著信就出去了。他的信心實在是大。他到了迦南地,神說:「我要把這地賜你為業,你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地上的塵沙那麼多。」於是亞伯拉罕就在應許之地寄居了十幾年;十幾年之中,他相信神的應許,一定要成功的。

但是過了十幾年,一點跡象都沒有,結果他想為著神的榮耀,幫神一下忙;於是就娶了使女夏甲,希望從夏甲身上,能得著一個後裔,來應驗神的應許,結果我們都知道,這是他憑著肉體的力量所生的一個孩子,他認為這樣能幫神一下忙,但是這個忙幫得太忙了,一直到今天還在那裡忙。我們知道阿拉伯人就是以實瑪利的後裔,所以以撒後裔的猶太人,與他們是格格不入的。為什麼神不早一點將以撒賜給亞伯拉罕呢?因為亞伯拉罕自己的力量還沒有用盡。所以神在那裡一直等,一直等,直等到他九十九歲的時候,神才告訴他說:你要生一個兒子,這個是應許的兒子。

弟兄姊妹!我們讀聖經的時候,一定要把創世記和羅馬書參照來看,羅馬書第四章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你看見在亞伯拉罕身上,和約伯一樣,神帶領他到了一個時候,「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他認為自己是已經死了,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了。這個指望已經沒有了,但是在沒有指望的時候,神的應許就臨到了他,使他因信得著了那一個應許的後裔—以撒。他因此就被稱為義。

(三)雅各—變化

我們再看雅各的一生,他這個名字就是「抓住了」,他一生就是抓;他把哥哥長子的名分抓來了,把長子的祝福也抓來了,他一直在那裡抓,就因著他是這樣的一個人,神在那裡對付他,叫他遇見一個對手拉班,那實在是一個好對手,他們兩個人彼此對付了二十年。而在這二十年中,雅各還是佔了上風,但是苦頭卻吃得夠多了。雅各這個人的天然能力實在太大了,他的智慧,也好像是沒有限量:他是在那裡計劃,一直有他的辨法。

等到在雅博渡口的時候,聽說他哥哥以掃帶了四百個人來,他心裡就慌了,一面他用送禮物的方法,想平息他哥哥的怒氣,另外一面,他覺得這樣作不一定能成功,於是又將自己的家屬分作兩班,他想如果以掃攻擊這一班,那一班還可以逃走。於是將家裡的人,都送過了雅博渡口,但自己卻不過去,怎麼想他都感覺不完全,就在這時候,有一個人來與他摔跤,一夜直摔到黎明,他的力量實在是大,那人眼見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他的大腿就瘸了,全身的力量就出去了,他在這頃刻間,他抱住那使者不放,要那使者給他祝福。在這之前他沒有神的祝福,只是自己祝福自己;現在如果沒有神的祝福,他就沒有辦法了!那使者就問他說:你名叫什麼?他回答說:我叫「雅各」—即是「抓住」。那使者說:從今以後,你要改名叫「以色列」,意思是「神的王子」。從那一天「死的判決」就在雅各的身上,因此雅各就變化成為以色列。

(四)大衛—苦難

大衛也是如此,我們知道大衛是以色列的詩人,他所作的詩篇,充滿了經歷的話。你如果讀他作的詩篇,可以看見大衛不知道經過多少「死的判決」。一次又一次「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依人看來:大衛是已經到了死地,他也覺得活命的指望沒有了。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認識了這位復活的神。

比方說:我們讀詩篇第十八篇,神在各種各樣的環境中拯救他,他說:好像死的繩索把我纏住了,我這個人實在是要死了。因此叫他認識神是他的盤石、是他的山寨、是他的高台、是他的力量、是他的盾牌。你看見他對神的認識是多豐富;因為有「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

(五)保羅—壓榨

到了新約,在保羅身上常常有「死的判決」,甚至他說:「我天天死,我為著耶穌的緣故,天天被交於死地。」因此,在保羅的身上,基督復活的生命流露得非常的豐富。羅馬書第七章,他說:按著我這個更新的心思,我知道神的律法是什麼?神的律法說:不可以貪心,我知道。既然神說:不可貪心,我就不要貪心,所以他就立志說:我這個保羅,無論如何也不可貪心,我要遵守神的律法,討神的喜悅。後來他怎麼說呢?他說:律法沒有來到之前,我是活的,但是律法來了,我就死了。我在沒有知道不可貪心的時候,我倒不是一個貪心的人。

當我知道神說:不可貪心,我也想不貪心,可是貪心卻從我裡面出來了。並且是一直的出來,我真沒有辦法,他就用自己的毅力立志說:下一次不再貪心了,但是下一次又貪心了。所以保羅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

這是「死的判決」在他的身上,因為「死的判決」在他身上的緣故,所以底下他說:「感謝神!靠著我主耶穌基督……。」如果一個人沒有被帶到一個地步能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也就絕對不會說:「感謝神!靠著我主耶穌基督……。」原來保羅也是一直想靠自己不貪心,但到了一個地步,他知道自己靠不住了!「死的判決」帶他到一個地步,不再靠自己了,才曉得只有靠那一位叫死人復活的神。感謝神!他就因此進入了那屬靈的生命,復活的經歷裡頭。

弟兄姊妹!讓我們記得「死的判決」,不是在我們身上只有一次,這是一個原則。不錯,在我們的經歷上,要有一個開頭,認識什麼叫作「死的判決」,好叫我們被帶到復活的經歷裡面,進到真正的生命裡頭去。但往後在我們的經歷上,這個「死的判決」是繼續不斷的。好像是一個門,一條路,你要進這個門,還有一段長的路要走一樣。同時屬靈經歷是多方面的,有的時候在我們某一方面,我們需要「死的判決」,好認識主的生命,過後在另一方面,我們又要認識這「死的判決」,好叫我們認識生命的另一方面。並且我們在主的生命認識上,還要加深。

見證的產生

肉體就是怕「死的判決」,但是感謝神!只有在這個「死的判決」裡面,我們才能不倚靠自己,只靠那位叫死人復活的神;從此就生出一個見證來。保羅因著這樣的經歷,他身上就有一個見證。他的見證是什麼呢?他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里這樣說:「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這是一個見證。這個見證是由良心裏面見證出來的。

他說:「我是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作的見證。」這裡「聖潔」在原文里乃是指「單純」,保羅在神裡面,有一個單純,在神裡面有一個誠實。他說:「我靠著神的單純和誠實可以這樣的誇口,我在世界上作人,不是靠著人的聰明,乃是靠著神的恩惠。」什麼叫作「恩惠」?主的生命就是恩惠,恩惠不是我們自己,恩惠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恩惠是祂來作一切。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在這裡應當有一個見證。「一個在基督裡面的人」,他有一個見證,這個見證就是在世為人,不是靠人的聰明,乃是靠神的恩惠。換一句話說:你我今天在地上活著,不是靠自己活,乃是靠基督耶穌而活。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出來,基督的復活從我們身上活出來。這個是我們在主面前的一個見證。因此我們要認識生命,就必須先認識死。我們必須要接受「死的判決」,然後才能進到復活的經歷里。讓我們不再倚靠自己,要靠這一位叫死人復活的神。── 江守道《一個在基督里的人》

一九八○年元月八日在台北所釋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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