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思想周報|光靠背誦學不好古詩詞,吃穿山甲是吃特權幻覺
06-29
《中國詩詞大會》啟示錄:古詩詞教育不應止於背誦火了一個春節的央視《中國詩詞大會》上周迎來總決賽,來自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學的16歲少女武亦姝奪冠。節目熱播引發關於現代社會需要怎樣的古詩文教育的思考。在微信公號「文匯教育」的一篇報道中,武亦姝所在中學的語文特級教師黃榮華感嘆:在應試夾縫裡傳承傳統文化有多難?他所在的教研組要求學生背誦古詩文的量,遠遠超過了教學大綱的要求。每年都有學生、家長乃至同行無法理解:高考語文一共才6分默寫,為什麼要背這麼多古詩文?黃榮華則認為,「有些付出的收穫並不在當下,教育的目標並不是快速高效地達成一個高分」。學生之所以會認為背誦古詩文那麼痛苦,一方面是因為現代人的生活方式與古人不同,閱讀、記憶與自己的生活脫節的作品是很困難的。而更大的阻力來自於應試的氛圍。應試思維模式導致了古詩文多被視為「語言材料」,學生們只是機械記憶與練習,背離了其作為「文學」和「文化」的本質。他以《中國詩詞大會》某題為例:「李白詩:『腳著謝公屐,身登青雲梯』中的『謝公』指誰?」正確答案「謝靈運」,可以在高中課本的注釋中找到。然而,課堂上幾乎沒有老師會專門為學生講述李白和謝靈運之間的淵源——「這教的是知識點,不是文化」,黃榮華說,這也導致這些知識點被快速遺忘,「『應景』地教一教、背一背不是真正的古詩文教育,沒有課程設置、不融入日常教學是不可能落實的。」黃榮華願意在古詩文教育方面下此心血,是因為他認為「作為一名優秀的高中生,要知道中國傳統文化的『版圖』有多大。」否則,會影響他們的自我身份認同、文化表現力,以及對傳統文化的鑒賞能力。學生應在古詩文教育中,感知生命與周遭事物的關聯,更重要的是,自覺形成「文化史」的概念。前三聯生活周刊主編朱偉2月11日則在微博發聲:「詩詞大會對推廣古詩詞有好處,但更重要是讀解——理解詩詞意境,讀懂詩詞內涵。一代代家長都教孩子背《唐詩三百詩》,培養出多少『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的成人?因為光靠背,是培養不出詩情的。機械性背出幾百首詩,比的是最強大腦記憶力,與一個人的美學修養無關。」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楊早發表文章《少年人,背個詩詞算什麼本事?》,指出詩詞大賽「無非是拳怕少壯,年輕人心思簡單,記性好,反應也快,『飛花令』不就靠這兩樣么?」年輕人對文化偏好都很捨得下工夫,也有工夫可下。背詩詞只是其中一種文化偏好,還有打遊戲打得棒的,看動漫看得好的,寫程序寫得溜的……他認為:「電視台做節目聚眾消費一下,也無可厚非。但非要把某種愛好抬高到『弘揚傳統文化』的地步,反而就漏洞百出。」楊早還提醒大家,《中國詩詞大會》的男女比例相當懸殊。對此他表示「當年高考我就體會過這種痛,有些女同學真的能把整本教材連同註解全背下來……問題是光靠背背背,能濟得甚事?我們這個社會是缺記憶力,還是缺創造力?」新華社也發表評論《古詩詞的正確打開方式不止背誦》,認為這樣一檔形式活潑的電視節目迅速帶起「人人讀詩、人人愛詩」的風潮,讓人們發現中國傳統文化之美,無疑值得肯定,但比賽中也暴露出一些選手只知背誦、不知其意,不懂平仄對仗,甚至不知道詩詞中一些字的正確寫法,這樣的問題發人深省——中國古詩詞的正確「打開方式」,難道就只是背誦嗎?不可否認,背誦是創作的基礎,沒有數量的積累,一切都是空談。但是,若止步於背誦、不懂欣賞、不深究內涵,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如果僅停留在「知道主義」,恐怕很難形成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基因鏈條。評論指出,只有將詩詞的熏陶融匯到國民教育的各個環節,將優秀傳統文化的元素與社會生產生活深度融合,這些流傳千年的優秀精神財富才能擺脫曇花一現的命運,真正活起來、傳下去。中國人為什麼愛吃穿山甲?特權幻覺和藥用想像博主@Ah_cal 2015年7月15日的微博晒圖配文。「穿山甲」是上周輿論熱議的另一個關鍵詞。事件源於一條陳年微博被突然挖出,震驚了網友:博主@Ah_cal 2015年7月15日在微博晒圖配文,稱自己在廣西考察期間,受當地「李局長」、「黃書記」邀請,在其辦公室吃了煮穿山甲,還表示「口感味道很好,已經深深的愛上這野味了!」他由此被稱為「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已臨近瀕危,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食用穿山甲顯然是違法行為。食用保護動物還和「局長」、「書記」等領導扯上關係,自然引爆了輿論。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2月8日晚通報稱:2015年7月8日至10日,廣西舉辦了「投資廣西 走向東盟——2015年香港企業廣西行」活動。活動結束後,該考察團個別成員自行留在南寧,並參加了私人組織的宴請活動,活動地點在某私營企業內部飯堂。經查,宴請活動相關費用由私人支付,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自治區投資促進局無人參加。據悉,李寧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而「穿山甲公子」本人即李加和。2月8日,「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原組委會(2015年度)」刊登聲明,強調2015年考察期間,考察團均按照當地接待規定集體吃自助餐。考察團於7月10日訪問結束後即返港。但李加和未隨團返回香港。此次事件與考察團無任何關係,純屬李加和個人行為。央視新聞微信公號發表評論《「穿山甲事件」查實之後該是問責!》指出,讓公眾真正憤怒的,或許不僅是一隻穿山甲的意外死亡,更有公職人員參與類似宴請所帶來的惡劣影響。人們忍不住會聯想:還有多少穿山甲被擺上餐桌?還有多少類似情況潛伏在冰山之下?真正的輿情焦點指向的是個別官員的真實作風,是八項規定在基層的執行力度,更是某些地方政商間依然存在的不可言說的曖昧關係。文中有言:「一隻穿山甲,觸發了保護自然生態與守護官場環境的雙重考題,都讓人看到了其脆弱的部分。自然生態環境的脆弱需要修復性保護,而規範官員的行為離不開群眾監督與媒體監督,更離不開官員遵守規定,恪守底線。」澎湃新聞社論《吃穿山甲,吃的是特權幻覺》則認為,理性來看,吃珍稀野味實在是一樁蠢事。野味普遍十分昂貴,野生動物卻並不具備額外的營養價值。由於不少野生動物攜帶未知的微生物和寄生蟲,還會產生健康風險。但為什麼不少人仍然痴迷於把穿山甲之類的野味端上餐桌?「根源在於部分人的畸形心理,他們認為消費野生動物有面子、有地位。吃的是野味,享受的是特權感覺。野味在一些『高級場合』便具有了特殊的含義,所以吃上穿山甲才會成為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文章點明:公職人員的野味消費通常與腐敗聯繫密切。此類案例並不鮮見,中紀委曾通報某市原市委書記「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該市委書記嗜好野味,吃過「穿山甲、燜蛇、金錢龜、東青斑、金槍魚等」,所有這些消費都由企業老闆買單。廣東番禺還曾查處一家專供官員吃野味的內部食堂。針對此事件,國家林業局回應指出:如涉嫌非法收購、出售或者為食用而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涉及違法犯罪的,經查證坐實後,違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穿山甲鱗甲。圖片來自網路2014年廣西查獲的走私活體穿山甲。眾所周知,穿山甲是一種瀕危的野生動物,多年前就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在2016年9月28日,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方大會上,全部8種穿山甲物種被從CITES附錄II提升至附錄I,從而在全球範圍內禁止對穿山甲及其製品的一切國際商業貿易。而那些迷信穿山甲有「神奇功效」的國人,為穿山甲的瀕危負有相當責任。國內的穿山甲種群已經商業性滅絕,國際上非法販賣的穿山甲大部分也是為了滿足亞洲消費者的食用和藥用需求。騰訊·大家的文章《不好吃的穿山甲,快被中國人吃光了》引用CITES數據,中國穿山甲的數量在過去21年里,下降了90%;中科院動物所曾岩博士提供的信息是,「20世紀60年代至2004年,中國境內的中國穿山甲數量減少了89%~94%」。而根據2008年一項調查顯示,我國穿山甲數量「大致在25100到49450隻之間」。作者宋金波解釋「人類為什麼要去捉穿山甲」:除了容易下手,分布普遍,就是因為穿山甲對人類「有用」了。穿山甲膽小的習性和單一的防護措施,雖然不懼虎豹,對人類來說,卻幾乎找不到多少比它更容易捉的動物了。而穿山甲主要的用處,一為食用,二為藥用。可事實上,穿山甲肉不好吃,並且穿山甲是病毒和寄生蟲比較嚴重的野生動物之一。因此,穿山甲被認為更有價值的在於藥用:「穿山甲為我國特種藥用動物之一,具有較高的藥用價值。其鱗甲、肉均可入葯。其藥用部位主要為其鱗甲,藥材名穿山甲,是名貴的中藥材;穿山甲肉也供藥用,藥材名鯪鯉。穿山甲性微寒、味咸,具有消除潰癰、搜風活絡、通經下乳、消腫止痛等功效。」但宋金波指出,穿山甲鱗甲入葯,關鍵詞是一個「通」,通經通乳,據說與穿山甲擅打洞有關,「可偏偏這一功用,即使在中醫典籍中,也是沒有依據的」。至於穿山甲鱗甲的藥用功能,固然有《中國藥典》的支持,但起點也不過是「以形補形」或類似的腦洞大開。從現代醫學的角度,其療效與大多數中成藥一樣,缺乏雙盲實驗等檢驗流程,同時也不存在有效成分。化學分析下來,穿山甲鱗甲的成分與人的腳趾甲區別不大,燒灰炮製後還容易重金屬超標。這樣的一種藥材,因為大體對人體無害(不像雄黃汞之類),而且價格夠貴(每克十幾元),利潤夠高,有些醫生會在不必要的方子里加一克,以提高銷售額,由此成為中藥的基本藥材之一。官方公布的數據,「2008年到2015年,年平均消耗總量達2.66萬公斤」,相當於數萬隻穿山甲因此喪命。這還是「合法」的數據,另外的走私、假貨,就無法統計了。因此,宋金波表示特別同情穿山甲。有些動物因為對人類「有用」,不得不付出生命代價,越是有用,越難自保。但穿山甲確屬無妄之災,導致它滅族的「有用」,全是構陷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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