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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神國里的金錢觀

(一)、金錢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在中國傳統的道德文化中對金錢的負面看法的較多,比如重農輕商,中國古代一直主張「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對商人是非常的不屑,還有用「銅臭」、「奸商」來描繪他們等等。封建體制中商人的地位低下,而且在科舉制度上對商人出身的家庭有非常多的限制。可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希望經濟發展,國富民強,種種此類看法充滿了矛盾,不同的觀念衝擊著人的心靈。

當代中國在進行現代化建設,傳統社會的金錢價值觀受到挑戰。延續了上千年,中國人見面時的問候「吃了沒有?」變成了「發了沒有?」青年人在談戀愛時覺得只要兩人在一起比什麼都幸福,可是結婚後發現生活卻很現實,少了一塊麵包都不行,金錢是大問題。可另一方面,一些家庭會發現他們的婚姻在貧困時很幸福,恩恩愛愛,現在有錢了反而不幸福了,快樂減少了,甚至反目成仇。有時人搞不懂金錢究竟好不好,有時說「金錢是萬能的」,有時又說「金錢是萬惡之根」,真可謂是愛恨交加。

就拿我們基督徒來說,其實對金錢的看法有時也會陷入兩難之間。一方面,聖經說,「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實際這句話的意思是: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是天國的子民!)(太5:3)。聖經記載有無知的財主和拉撒路,財主在地上生活時,「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後」,拉撒路是個討飯的。但最後,「這窮人死了,天使把他帶到亞伯拉罕身邊。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財主在陰間痛苦極了」;聖經又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這樣初步給人的印象好像是貧窮與天國連在一起,財富與地獄連在一起,導致有人異想天開,可不可以活著做財主,死了以後做拉撒路。

錢在有的人手裡,能增添生命的光彩,使生活更豐富多彩,而在有的人手裡,卻成為靈魂的腐化劑,成為千古罪人。正如名人所說:「人不可能把金錢帶入墳墓,但金錢卻可以把人帶入墳墓。」

有兩種錯誤的金錢觀值得我們注意,一種是「金錢無用論」,還有一種是「金錢萬能論」。「金錢無用論」的人認為金錢無用,今天在教會裡,也有些基督徒認為談錢就是愛世界不愛神的表現,甚至認為基督徒越窮越屬靈。顯然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如果沒有錢怎麼提高我們的生活品質,如果沒有錢怎麼建造會堂,如果沒有錢怎麼開展教會傳福音的各樣事工?

「金錢萬能論」的人認為錢是萬能通道,金錢至上,他們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這顯然也是錯誤的。金錢無法買到生命的平安和喜樂,更無法買到真神的救恩。

總而言之,錢財本身無罪,它是中性的,我們不能因為經上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就不去賺錢,也不能因為「金錢萬能」而忽略了靈性生命的追求。

(二)、聖經對金錢的看法

1、金錢為上帝所賜

聖經在這方面說得十分清楚,聖經說:「你們要記住,那是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力量,使你們致富的。他這樣厚待你們,因為到今天他仍然信守他與你們祖先所立的約」有人會認為,明明是我賺來的,我這麼辛苦賺來的錢怎麼是上帝給的。可是你慢慢的會發覺,錢真的是上帝給的,因為不但是賺錢的機會、賺錢的能力,甚至是賺錢的身體、聰明,也是上帝給的。

2.不作金錢的僕人

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我們可以從一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對神的態度,因為兩者是密切相連的。一個人的錢包總是放在最貼身的地方。最能吸住人心的東西,就是錢財。當一個基督徒的心被錢財吸引時,他的注意力就會從天上的事轉向地上的事,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所以大家要清楚,錢財若是人的奴隸,它就是最好的奴隸,但如錢財成為人的主人,它就是最壞的主人。

在箴言里,有一個人有一個禱告很美,他說:「神,求你不要讓我太有錢。」為什麼不要叫我太有錢呢?他說:「免得我富足了,我就驕傲,我就不認識你。」另外他還禱告說:「神啊,你也不要讓我太貧窮了,因為太貧窮我可能就會偷竊,我可能去作些丟臉的事情,以致褻瀆你的名。」

3、要積財於天

聖經中耶穌告訴我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19)耶穌這句話包含兩層意思:一層是,外在環境的變遷會使財富自然地貶值、消耗、磨損。另一層是,錢財最終會離開我們而去,並不是永遠屬於我們。

為此我們要善用錢財,在錢財上要盡到責任與懂得分享。責任包括:奉獻、納稅、照顧親人。上帝叫我們學習奉獻這個功課,因為奉獻是讓我們不被錢財捆綁的最好的操練!怎麼樣讓錢財在你的心中不成為你的主,這個操練就從奉獻開始。你越肯把錢投資在神的國度里,你的錢財在你身上的捆綁就越少。

(三)建立基督徒正確的金錢觀。應該有這樣三個方面:

一、合法賺錢。其實,貧窮不是神對人的希望,《聖經》箴言10 :22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聖經》里記載了不少富翁財主蒙神所悅納的故事,比如:亞伯拉罕稱得上是富翁。創13:2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並且家裡的精練壯丁就達318人。面對這樣一個富翁,神說:「亞伯蘭……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路得記》記載波阿斯是個「大財主」,「約伯記」里的約伯的家產也是個出名的財主。新約中記載的撒該、哥尼流、腓利門也都是富有的人,他們也都得到了主的喜愛。可見貧窮不是神對人的希望,神願意我們致富,現實生活中的要求也需要我們去致富,問題是基督徒當如何合法賺錢。

聖經上的那些富翁都是靠勤勞,加上神的賜福而致富的。一個弟兄對我說的一句話,使我至今不忘。他說:符合道理的錢,一分也要去賺,不符合道理的錢,一萬元也不能要。這句話令我受益匪淺。有的信徒認為賺錢是愛世界的表現,這是錯誤的。只要所做的符合神的心意.

那麼,如何算是合法賺錢呢?

A、不義之財不可取。箴10:2說:「不義之財毫無益處,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什麼是不義之財?就是偷盜、走私、敲詐、欺騙、賭博、販毒等,現在有人要錢不要命,正所謂「虧本生意無人作,殺頭生意有人做。」有的人要錢不要臉,出賣身體,出賣靈魂,出賣良知,出賣人格。有的人要錢不要情,為了錢,什麼兄弟姐妹之情,手足之情、朋友、師生之情全部拋棄,如賣主的猶大。

B、合法之財儘力掙 聖經中從來沒有教導我們懶惰,而是一再地強調我們要做一個殷勤的人。保羅說:「不做工的人就不可以吃飯……」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說了一個比喻,有一個家主交錢給他的僕人,讓他們去經營。有一個人沒有將錢拿去經營,反而不肯做工將錢埋在地下,最後受主人的責備。

所以,掙錢是合乎聖經原則的。但掙錢必須要注意幾個問題:第一,必須按公義行事。也就是說,不以詭詐或不義的方式來賺錢。第二,賺錢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說到這裡,曾經有人說,不管黑貓白貓,能抓老鼠的都是好貓。這是不對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世界上除了賺錢發財以外還有真理、道德與真情嗎?

二、不要貪錢,作金錢的奴隸。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十條誡命的第十條是:「不可起貪心」。貪是毒瘤,事物可能本身不壞,但加上貪就會生出罪來。聖經中有很多關於貪的事例,作為我們的警戒。如參孫貪色,失去大力氣,最後失去生命;猶大貪財出賣救主,最終自殺身亡;亞拿尼亞夫婦貪名,雙雙死亡……

從前,有兩個朋友,看到一個哲學家從樹林驚慌失措地跑出來,就問他為何如此,哲學家說:「在那樹林中,我看到一個吃人的東西。」兩人問:「你是不是說有一隻老虎?」哲學家說:「不是老虎,但是要比老虎厲害得多,我是在挖藥草時,挖出來一堆金幣。」兩個趕忙問:「在哪兒?」「就在那片樹林中。」哲學家說完就走了。兩個朋友立即跑到哲學家所謂的地方,果然發現有一堆金幣。一個朋友說:「那個哲學家真蠢啊!竟然把黃金說成是吃人的東西。」另一個說:「讓我們想個好辦法吧。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這些金幣拿回去是不安全的。必須在夜裡偷偷把它拿回家去。這樣吧,我們留一個在這裡看著財寶,另一個回家,拿飯來吃吧!」一個人就回去拿飯。留下來的那人就想:「太遺憾了,今天要是我一個人來多好,現在我還要把這些財寶分一半給朋友,不行,等下他一來,我就用刀子把他捅死。」同時,另一個也在想,我幹嘛要把黃金分給他一半呢?我負債纍纍,沒有一點養老金,我不能分給他一半。我要把毒藥放在飯里,把他毒死。結果,他帶著飯來到發現財寶的地方,他剛到,另一個人就冷不妨給了他一刀,結束了他的生命。行兇後,兇手對朋友的屍體說:「可憐的朋友,是一半黃金送了你的命哦,現在我該吃飯了。真餓得我夠嗆。」他端起有毒的飯吃了下去。他臨死時說:「哲學家的話多麼對呀!」

三、善於用錢 基督徒不但要懂得如何掙錢,還應懂得如何用錢。猶太人有句很好的俗語叫做「壽衣無口袋」。全世界公認猶太人最聰明,也最富有。在全世界最有錢的企業家當中,猶太人竟然佔了一半。儘管猶太人的人口僅佔全世界總人口的百分之三,但他們卻操縱著看世界經濟的大權。為什麼為數不多的猶太人,成為全球最強的富人?他們擅長如何理財的。1.任何時候都要撥出三分之一的金錢存起來。俗語說:好天要積雨來糧。2.猶太人無乞丐,他們十分強調慈善和互助,並熱衷表示公益事業。猶太信徒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施捨濟食,樂於助人」。3.經商必須休息,每周從星期五傍晚到星期六的傍晚,猶太人都要禁煙、酒,拋棄一切雜念,一心向神祈禱。4.猶太人與猶太人之間作生意,很講信用,連合同也不需要,因為他們認為口頭之諾言已有足夠的約束力。因為他們認為「神聽得見」。

我這次去以色列旅行,所看到是這個國家富裕卻不鋪張,猶太人的生活簡約卻不簡單;他們的軍隊勇猛卻不張狂,令我感觸很深。他們真是上帝的選民,骨子裡有改變世界的使命感。

那麼,基督徒在富有以後當如何合理用錢,根據聖經提出幾點供大家參考,1.不要留太多的金錢給兒女。近來,一些富人的善舉,常在報紙上出現。據美國報道世界首富的比爾蓋茨,投入慈善基金就近240億美元。據統計:美國現有的320萬富翁中,有60多萬人把絕大部分財產捎給慈善機構和各種基金會,而對待自己孩子卻如何安排呢?比爾蓋茨公開表示:留給後代的財產將不超過百分之一。他們對子女說:「這些錢是你的,但同時也是世界的。」1971年,靠自我奮鬥成為億萬富翁的約伯特將三個剛成年的女兒叫到跟前,對他們說:「因為太愛你們了,所以我決定不給你們留下太多的錢。」

2.不要用錢財去放縱情慾、敗壞自己。有的人無錢時能夠清貧守道,有錢時卻離開了主。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錢財。」

3.致富後應該感恩奉獻。「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伯1:21)。我們今天能富有,都是神的賜福。如果沒有神的引導保守,剛給你順利的環境,健康的身體,聰明的頭腦,良好的機遇,你即使再殷勤也難以致富(詩127:1)。

有一個農夫很喜歡奉獻,他越奉獻就越富足。鄰居不解地問他:「你為什麼越奉獻就越富足了?」農夫解釋說:「我經常用鏟子鏟一鏟家中的糧食到神的倉庫中,而神也會鏟一鏟東西送還我的倉庫中。但是神的鏟子比我的鏟子大好幾倍,所以我越奉獻越富有。」

我們雖然不能抱著我奉獻給神,神一定要加倍賞賜我才要奉獻的思想,但是奉獻十分之一卻可以試試看。因為神必定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富給你們,上尖下漏,甚至無處可容。

4.賙濟貧窮。聖經告訴我們:「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19:17)。有人說:「富人幫助窮人在今生,窮人幫助富人在來世。」這句話我認為說得很對,天上的財寶是從地上的善行轉變而來的。

5. 奉養父母,要用錢財奉養父母,孝敬父母,盡兒女的本分。

6.用錢財養育、培養兒女,幫助自己的家人,看顧親戚。

總之,我們要在末世的潮流當中,站穩腳跟,明白基督徒賺錢是為神而賺,用錢當遵循神的話而用,才能使金錢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使我們不在金錢面前跌倒而成為金錢真正的主人。

合理賺錢榮主名,

積財於天最聰明!

作者:白果。 廈門新街基督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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