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教育講課稿
黨風廉政教育講課稿
學習園地 加入時間:2009-11-25 21:05:00 點擊:6706--在企工委支部書記及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上的講課
(2006年4月21日)
各位領導、同志們:這次培訓班要求我來為大家上一堂課,講一講反腐倡廉的問題,我覺得非常有必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關係黨的生死存亡,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的高低不僅事關黨員幹部個人的前途命運,而且事關黨的事業的興衰成敗。作為縣紀委幹部,希望我能借今天這堂課的機會,幫助大家從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準確地認識和把握反腐敗問題,提高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同時感謝企工委領導為我提供這樣一個和大家共同交流學習的機會。
圍繞今天這堂課的主題,我想講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改革開放以來我黨反腐敗鬥爭的四個階段;二是正確認識形勢,進一步堅定反腐敗鬥爭的必勝信念;三是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本人講課水平有限,不足之處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黨反腐敗鬥爭的四個階段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到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對如何開展反腐倡廉工作進行了艱辛的探索,回顧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走過的反腐倡廉歷程,大體上可以把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教育反腐階段 (從1978年到1989年6月,也就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我們黨積極探索在以經濟建設為重點、實行改革開放條件下開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徑和新方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結束過去,開闢未來。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以敏銳的眼光清醒地認識到在改革開放尤其是經濟體制轉換的歷史條件下可能出現腐敗易發多發的嚴峻形勢,提出了「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重要論斷,果斷的採取了一系列符合黨心民意的重大舉措,恢復了中央紀委和重建地方各級紀委,集中力量抓了平反冤假錯案工作;組織開展了嚴厲打擊經濟領域中的犯罪活動;糾正了群眾反映強烈的「三招」、「三轉」、「一住」等不正之風;開展黨性黨風教育等工作。經過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黨開闢了在不搞群眾性政治運動的情況下健康有序地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新途徑,有力地保證了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
第一階段的反腐敗鬥爭主要靠教育為主,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保持優良的革命作風,警惕思想上受到享樂主義作風的侵蝕;同時,主要利用黨紀、政紀對少數腐敗分子進行及時、嚴厲的懲處,嚴肅黨風。
第二個階段:運動反腐階段 (從1989年6月到1992年10月,也就是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到黨的十四大召開)。反腐敗鬥爭從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抓起,發揮了穩定人心,服務大局的重要作用。
這個階段時間不長,但情況比較特殊,我們黨領導的反腐敗鬥爭是在「外有壓力,內有困難」的複雜環境中展開的,一方面,國內面臨著嚴重的經濟波動和政治風波。另一方面,國際上面臨著蘇聯和東歐劇變和西方制裁的壓力,面對嚴峻的形勢,中央反腐敗鬥爭從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入手,重點抓了三項工作:一是重點查處了"官倒"現象,取消對領導人某些食品的特供,嚴格禁止進口小轎車,嚴肅查處貪污、受賄案件等7件事。二是 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期限內自首坦白的通告》,掀起了一波反腐敗的高潮。這期間共有9名高官受到嚴厲查處,三是1990年4月十三屆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以整風的精神在全黨開展黨性黨風教育,克服黨內滋長起來的「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個人主義不良傾向和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這三項工作,實際上成為後來反腐敗工作格局的基本架構。
第二個階段反腐敗的特徵是,隨著腐敗的迅速蔓延,中共中央已經深刻認識到了腐敗的嚴重危害。因此,在對廣大黨員幹部進行思想教育的同時,對部分罪行較為嚴重的腐敗分子進行了嚴厲的查處,辦了一系列大案、要案。腐敗分子不僅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嚴重者也將面對國法制裁。
第三個階段:權力反腐階段 (從1992年10月到2002年11月,也就是從黨的十四大到黨的十六大召開 )。
這個階段,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科學地分析了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戰略決策和部署,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帶領全黨全國人民走出了一適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工作路子。
這個時期案件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要案往往與大案聯繫在一起,例如 因"遠華案"被揭露的李紀周、石兆彬等,這些案件所涉及的案值與80年代想比不可同日而語,並且因為直接影響了普通民眾的生活而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二是一些地區出現了集體腐敗的現象,例如廣西(成克傑、徐炳松、李恩潮)、北京(陳希同、王寶森、鐵英、黃紀誠)、瀋陽(慕綏新、馬向東)等。三是腐敗官員家人涉及腐敗行為的案件增多,相當一部分腐敗官員道德的嚴重墮落,嚴重破壞了黨和國家領導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因此,到了九十年代,特別是1992年中紀委二次全會之後,中央不斷加大了查案的力度。自1997年10月到2002年9月的五年間,共查處省(部)級幹部98人,江西省原副省長鬍長清被判死刑,成為第一個因為腐敗走上斷頭台的省部級高官。2000年9月14日,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成克傑被執行死刑,成為建國之後被處決的職位最高的腐敗分子。2001年10月,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分別被判處死緩。2002年,王雪冰、叢福奎、麥崇楷、田鳳岐等一批省部級高官; 2003年中央反腐敗力度進一步加大, 中紀委查處了18個省部級幹部。其中,有兩位原省委書記(原貴州省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和原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 2003年11月13日,大貪官李真被執行死刑,從而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2005年,全國受到黨紀國法懲處的省(部)級幹部就有13人,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先後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死緩和無期徒刑。
第四階段:制度反腐階段(從2002年11月開始到現在)。
我們党進一步探索和實踐在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進程中的反腐倡廉工作,創建富有中國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更加註重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反腐鬥爭開始出現"三個轉向":由被動防禦轉向主動進攻;由權力反腐轉向制度反腐;由事後監督轉向事前監督。
2004年初,我們黨頒布了第一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4月,中共中央批准實施了《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對因公辭職、自願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作出嚴格規範,使官員引咎辭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去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綱要》。
上述一系列條例、規定的出台標誌著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制度反腐成為我國反腐敗鬥爭的有力武器。
從以上回顧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們黨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對如何開展反腐倡廉工作進行了艱辛的探索,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的和以胡錦濤同志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領導集體對懲治腐敗的態度是堅決的,作出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是完全符合現階段的國情,是完全正確的,為我們今後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積累了寶貴經驗。
二、正確認識形勢,進一步堅定反腐敗鬥爭的必勝信念
對當前反腐敗形勢怎樣看?怎樣評價?究竟好不好?取得了哪些成績?是越反越嚴重、越反越厲害還是向好的方向發展?這些都是廣大幹部群眾關心的問題。形勢問題估計不好,如過高的估計或是過低的估計,不僅會影響人們對反腐敗的信心,還會影響對社會今後反腐敗的發展趨向。所以,這個問題特別重要,這個問題不解決,思想就無法統一,就無法更深入地反腐敗。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講兩個方面:
(一)目前全國反腐倡廉工作的總體形勢
當前全國反腐倡廉的形勢,可以用兩句話概括:第一句話是,反腐倡廉總的形勢是好的,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第二句話是,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比較嚴重,反腐倡廉的任務還很艱巨。
如何理解第一句話呢?可以從以下八個方面來概述:
一是保持了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近三年來,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482220件,結案48210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54554人,其中縣(處)級幹部1.8萬餘人、廳(局)級幹部1200餘人、省(部)級幹部49人(包括了王懷忠、劉方仁、韓桂芝、田鳳山等一批省部級高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有24493人。這裡關於查處腐敗分子這個問題我們應一分為二地看。一方面顯示了我們黨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們黨是有7000萬黨員的大黨,近三年來,每年受處分黨員只佔黨員總數的1.8‰左右;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的黨員幹部,占受黨紀政紀處分總數的2.7%,不到全國黨員總數的十萬分之七,儘管這個比例是波動的,但總的趨勢是下降的。這說明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
二是切實糾正了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這是事關人心向背的大事,中央對這個問題高度重視,近幾年來抓的重點糾風項目大部分是中央領導提出來的,都不同程度取得了成效。如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拖欠補償費、拆遷補償和安置不落實、拖欠下崗職工生活費和安置費、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大部分得到解決。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取得新的成效,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上了一個新台階,等等。黨和政府把糾風工作作為反腐倡廉的重點,實實在在地解決了一批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使人民群眾從身邊的事情中深切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溫暖,從而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三是加強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廉潔從政方面先後制定了一系列規定,近年來又概括為「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並著重針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跑官要官」,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參加賭博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大了查糾的力度,查處了一批頂風違紀的領導幹部,使這些問題有所遏制。比如,由於我國狠剎賭博之風,周邊國家的82家賭場已經關閉或停業。與此同時,通過認真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論教育、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教育、警示教育和學習先進典型活動,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遵紀守法的觀念和廉潔自律的意識。
四是監督工作開創了新局面。黨的十六大以來,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司法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繼續全面得到加強,監督的整體合力進一步形成。2003年底,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於黨內監督方面的基本法規。它的出台標誌著黨內監督工作納入了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體現了黨中央對黨內監督的高度重視和加強自我監督的堅強決心。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還建立了巡視制度,通過監督巡視,發現了一些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了解掌握了一些重要線索,督促糾正了一些不良現象,也發現了一大批為民、務實、清廉和敢抓敢管的優秀領導幹部。
五是頒布實施了一批重要法規。黨的十六大以來,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3部黨內基礎性法規,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關於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等一批重要法規。中央紀委、監察部會同有關單位對改革開放以來涉及反腐倡廉的1500多件政策規定進行了全面清理,廢止了115件文件。通過清理,現有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科學、完整,更富有時效性。
六是改革體制機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中央確定的重大改革舉措,需要紀檢監察機關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促進落實。許多改革都有著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作用,因而也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點工作。有的改革最早還是由紀檢監察機關從反腐敗的角度提出來的,到後來發展為這個方面的綜合改革。這幾年由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抓或參與的改革有: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和幹部人事制度「四項改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四項制度」;政務、廠務、村務「三公開」工作,這些改革的推進,有效發揮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作用。
七是反腐倡廉的環境和氛圍越來越有利。首先,思想基礎越來越好。全黨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提高了廣大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為民、務實、清廉的自覺性。這些年來,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程度和認可程度逐年提高。其次,社會政治環境越來越好。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成立以來,繼續把民主法治建設擺到了黨和國家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這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民主法治環境。第三,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並把防治腐敗作為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使全黨更加重視反腐倡廉工作。
八是反腐倡廉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紀檢監察、政法、審計等機關承擔著重要的反腐敗任務。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這些隊伍在反腐倡廉實踐中不斷得到鍛煉和成長,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水平和能力都有較大的提高,自身建設得到加強。單從紀檢監察隊伍看,通過反腐敗工作實踐,隊伍整體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對領導幹部監督的能力、依紀依法辦案的能力、維護黨員權利的能力以及協助黨委和政府組織協調反腐敗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時,相關部門較好發揮職能作用,增強了反腐倡廉的合力。
如何理解第二句話呢?可以這麼來說,我們既要充分肯定這些年來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又要清醒地看到反腐敗鬥爭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在腐敗案件方面,一些經濟類案件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利用幹部人事權、司法權和行政審批權違紀違法案件突出,窩案、串案明顯增多;領導幹部與配偶子女串通進行腐敗活動;作案手段隱蔽性加強,等等。在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方面,一些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工作中出現的不正之風以及企業違法排污,學校、醫院亂收費等問題還未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影響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行為還十分猖獗,等等。所以說,反腐倡廉任務還十分艱巨。
現階段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比較嚴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裡我不作做深入講解。我想,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六屆四中全會講的三條主要原因可以簡而言之的概括:一是一些黨員幹部沒有真正確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經不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二是在體制改革過程中,各方面制度還不完善,權力運行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三是社會上還存在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二)我縣反腐倡廉的基本情況和工作重點
正確認識形勢,還需要緊密結合我縣反腐倡廉工作的實際。2003年換屆以來,縣委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頭等大事來抓,認真落實中央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針,在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我想簡單地介紹這樣幾個方面:
一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得到全面落實。我縣始終把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認真執行,狠抓落實,建立了層層落實的責任制工作網路。三年來,在抓好任務制定、責任分解、檢查考核三個環節的基礎上,逐步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先後對13名領導幹部進行了各種形式的責任追究。各級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體環境進一步優化。
二是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不斷深入。近幾年來,我們認真落實「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按照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採取防治結合的形式,努力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創新推出一把手廉政承諾制度,認真開展縣紀委常委同黨政「一把手」談話制度等等,同時先後開展了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兼職問題、行政事業單位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問題、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公款拖欠問題、幹部職工違反住房規定問題、黨員幹部參與賭博問題等方面的專項清理,一些廉潔自律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廉政文化建設在實踐中穩步推進。在幾年來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實踐中,我們通過廉政文化這一新的形式載體來不斷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滲透力。04年,全面實施了廉政文化建設「一二三四五」工程;05年,又以「廉潔清風吹海島為主題」,以進機關為重點,以「廣場宣廉、典型導廉、讀書思廉、活動興廉、談話促廉」等載體,開展了形式多樣廉政文化活動,有力營造了廉政勤政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是依紀依法辦案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三年來,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共立案查處案件59件,其中涉及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16件16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件5人,收繳各類違紀款114.33萬元,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80.6萬元。其中縣紀委查處的縣供銷社原主任、黨組書記胡林軍受賄案,縣旅遊局原副局長鄭局屹貪污受賄案;縣檢察院查處的縣圍墾公司原總經理樂祥通受賄案,縣政法委原副書記朱榮國受賄案等都在全縣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五是行政監察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縣紀委監察局注重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的落實、執行強化監督檢查。三年來,先後開展了「暖促」資金使用情況、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情況、國企運營情況、《行政許可法》執行情況等專項效能監察活動,積極做好洋山 「4.21」、「12.13」等重大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有力促進了問題的解決和全縣社會政治的穩定。在此基礎上,著眼於優化全縣經濟發展的軟環境,加強機關效能建設。三年來,共處理違規人員79人;群眾投訴的83件效能案件,都得到了很好解決。
六是懲防體系構建工作全面啟動。中央《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頒布後,全縣開展了廣泛的學習宣傳,去年10月,縣委正式出台《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具體實施意見》,對全縣今後一個時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規劃。目前05年的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06年的各項工作正在按既定目標穩步推進。
以上是我縣近年來反腐倡廉工作的一個縮影。實踐證明,在十屆縣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縣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是成效明顯、富有特色的。但同樣我們也要深刻地認識到我縣反腐倡廉工作與黨和群眾的期望還存在較大差距。有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幹部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黨風廉政建設的一些規定和制度沒有得到完全落實;在監督機制中還有「盲區」, 「四重一大」(重大事項、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要人事任免、大額資金使用)還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隊伍思想素質、知識結構、能力水平存在著許多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地方等等,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反腐敗實踐中去努力解決。
今年以來,縣紀委按照縣第十次黨代會2006年年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懲防體系的構建工作,提出了建設「五大機制」,營造「五種環境」的工作目標,並分解制定了36項具體任務,確定了查辦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整治商業賄賂、建立招投標統一平台、廉政文化「三進三廉」活動等一些工作重點。應該說,目前我縣的反腐敗鬥爭正保持著良好的發展態勢,並不斷向縱深推進。
認清了反腐倡廉的形勢,就要求我們在座的學員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決策上來,把行動落實到縣委反腐敗工作的部署中去,既要堅定信念,樹立反腐敗必勝的信心;又要居安思危,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始終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求真務實,身體力行,切實解決腐敗問題。
三、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黨性修養,不是一個新鮮的提法,它是一個老話題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對無產階級政黨的黨員必須加強自我教育和世界觀改造,都曾有過論述,把它當作無產階級政黨自身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1939年劉少奇同志專門撰寫了《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一書,對共產黨員修養的必要性、內容和方法等作了深刻、全面的論述。加強黨性修養是黨員幹部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的重要途徑。在座的學員是未來的縣管領導幹部,只有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增強黨性觀念,才能始終在思想上築牢拒腐防變的堤壩,在工作中堅守拒腐防變的防線,在生活中把住拒腐防變的關口。講這個問題,也是我對大家的勉勵。
關於這個問題,我著重講四點:
(一)堅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總開關。理想的動搖是最致命的動搖,信念的滑坡是最可怕的滑坡。一個民族沒有理想信念,就會萎靡不振;一個國家沒有理想信念,就會一盤散沙;一個人沒有理想信念,就會沉淪頹廢。人生如屋,信念是柱,理想信念決定著人生追求。每個人一生一世的所作所為,都能在理想信念里找到根源。我們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等等,都是理想信念的具體表現。
理想信念是事業成功的保障。崇高的理想信念使人產生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力量和頑強拼搏的決心。古人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士可殺不可辱」;「三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奪志」等,就是指理想信念的力量。在近代,孫中山、黃興及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等一大批志士仁人,放棄舒適的生活,散盡家產,四處舉債甚至犧牲生命鬧革命,為的就是建立「大同世界」。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始終是共產黨人保持先進性的精神動力。我們黨從小到大,由弱到強,始終保持旺盛的革命鬥志,取得一個又一個輝煌成就,靠的就是理想信念。鄧小平同志指出:「為什麼我們能在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奮鬥出來,戰勝千難萬險使革命勝利呢?就是因為我們有理想,有馬克思主義信仰,有共產主義信念。」
理想信念的動搖是滋生腐敗的重要原因。「物必自腐而後蟲生。」理想信念決定信心意志,是拒腐防變的最關鍵防線。胡長清、成克傑、李真包括近幾年我縣查處的一批腐敗犯罪分子,無一不是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成克傑曾打電話告訴他女兒:「現在共產黨變了,你在國外好好獃著吧。」李真在剖析自己犯罪根源時說:「人可以沒有金錢,但不能沒有理想信念,喪失信念,就要毀掉一生。」可見,理想信念的動搖,必然導致政治上的蛻變、經濟上的貪婪和生活上的墮落。腐敗問題,表現在錢財上,根子在理想信念上。
我們在座的年輕幹部一定要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是自發產生的,也不是天生就堅定的。理想信念的堅定,一靠理論武裝,二靠實踐鍛煉。只有理論上成熟,才能政治上成熟;只有理論上清醒,才能政治上清醒;只有理論上堅定,才能政治上堅定。大家必須把理論學習當作一種政治責任,當作終生頭等大事抓緊抓實。切不可因為職務的升遷、工作的繁忙和應酬的增多而放鬆、放棄學習。理論上的堅定還要在實踐中鞏固。在歷史和現實中,因在實踐中遭受挫折而動搖理想信念的不乏其人。參加黨的「一大」的13位代表,後來有兩位(李漢俊、包惠僧)脫黨,兩位(陳公博、周佛海)當了漢奸。我們也有一些黨員幹部平時理想信念叫得很響,但一涉及到處理複雜事件、觸及個人利益就擺不正理想信念的位置了。我們在座的年輕幹部都是嵊泗今後發展的棟樑之材,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前進道路上的機遇和挑戰,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按照縣委的要求,積極投身於現代化港口旅遊城市建設的事業中,在實踐鍛煉中不斷鞏固自己的理想信念。
(二)正確對待利益
要樹立正確的利益觀。馬克思說:「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自己的利益有關。」利益追求既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強大槓桿,又是引發社會矛盾的最終根源。共產黨人並不迴避利益,事實上黨組織也一直充分考慮黨員幹部的正當利益,包括政治利益、經濟利益等。但是作為黨員幹部,必須理性地面對各種利益關係,牢固樹立正確的利益觀。
樹立正確的利益觀,要求我們堅決反對唯利是圖,見利忘義。一個手中握有權力的黨員幹部,如果整天想著個人發財,就會利令智昏,勢必走上以權謀私的邪路。古人講:「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江澤民同志曾用古訓告誡領導幹部:「大廈千間,夜眠七尺;珍饈百味,無非一餐。」應當說,我們現在的物質生活待遇已經相當不錯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公務員是最大的受惠者之一。為此,在對待利益方面,我們一定要胸懷廣闊,懂得取捨,做到該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該得到的決不伸手去撈。
樹立正確的利益觀,要求我們堅持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唯一宗旨。黨除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無論是革命、建設還是改革時期,黨都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從而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擁護。井岡山時期,紅軍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群眾認定紅軍是「自己的部隊」;解放上海時,入城的解放軍戰士夜宿街頭不擾民,贏得市民的信任。歷史證明,只有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胡錦濤同志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曾引用「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這句經典教育我們,值得深思。
樹立正確的利益觀,要求我們弘揚無私奉獻精神。人生的價值在於奉獻。古今中外,凡名垂青史的人,都對人類、對社會作出了偉大奉獻。「為有犧牲多壯志,敢教日月換新天。」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就是為民族解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而英勇犧牲、無私奉獻的歷史。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98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等等,實質就是奉獻。事實也表明,越是有奉獻精神的黨員幹部,就越有人格魅力,個人的價值實現得也越充分。一些老一輩革命家,雖然離開我們多年了,但人們至今仍十分懷念他們。任長霞去世後,登封老百姓萬人空巷為她送行。楊蘭娟教師把一生獻給了海島教育事業,贏得了全縣人民的尊重。
(三)正確對待權力
大家今後走上領導崗位,手中必然會擁有一定權力,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尤為重要。
權力是一種責任和義務。對權力的理解,自古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牧民」思想,即凌駕於民眾之上,當官作老爺;一種是「敬民」思想,即民為貴、君為輕。在封建時代,所謂「敬民」,只是思想家的空想而已,只有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建立的政權,才能真正做到為民、愛民。黨的宗旨,決定了黨領導的政權負有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利益的責任。權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
一個人走上領導崗位,不單是個人奮鬥的結果,更是黨和人民信任、培養的結果。當組織給予越來越高的地位時,也賦予了更重要的責任。「權大不忘責任重、位尊不移公僕心」。一切權力來自於人民,如果我們個別同志把權力看成是某個領導的恩賜或者僅僅是個人努力的結果,是完全錯誤的。
權力來自於人民,權力也自當為民所用。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自古以來對為官者的要求。唐朝大詩人白居易在做縣尉時寫過一首詩:「今我何公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宴有餘糧,念此私自愧,盡日不能忘。」義在警醒自己要對得起奉祿,好好為百姓做事。河南內鄉縣古縣衙的一對古聯也是耐人尋味:「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這裡說了三層意思:第一,當官者要為百姓辦事;第二,不要欺負百姓;第三,不要脫離百姓。我們每一名黨員幹部都要把職務看成是幹事創業的平台,千萬不要把心思用在追求職務和級別的升遷上,更不能用來為個人、親友謀取私利。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為民則利,為己則害。行使權力要如履薄冰,誠惶誠恐,慎之又慎,萬不能手中有了權力就頭腦膨脹,得意忘形,妄自尊大。
行使權力還要自覺接受監督。失去監督的權力必定產生腐敗,這是古今中外反覆印證的鐵律。自覺接受監督也是一名領導幹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標誌之一。「心底無私天地寬」,光明磊落的幹部就應該不怕監督。「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兼聽則明,偏聽則暗」。能否正確對待監督,是黨員領導幹部胸懷廣狹、能力強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嶺,是檢驗黨性的試金石。在今後的工作實踐中,希望大家都能做自覺接受監督的模範。
(四)嚴格自我約束,時刻自警自勵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和胡錦濤同志都強調,領導幹部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不懈奮鬥。這句話對於我們今後加強自我約束,時刻自警自勵,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常修為政之德,是領導幹部當好人民公僕的起碼要求。我國古時聖賢向來把修德看成立命安身之本。今天,我們強調為政之德的本質與核心,就是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切實做到關心群眾疾苦,體察群眾情緒,維護群眾利益,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心裡要始終裝著事業、裝著群眾,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常思貪慾之害,是避免犯錯誤的常鳴警鐘。所謂貪慾,就是想要得到法律和紀律不允許的、不該享受的、不能佔有的利益。當然,我們有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權利,但是,我們不能經不住地位、金錢、美色等誘惑和考驗,硬是憑自己手中權力去貪去占,陷入慾望的泥潭而難以自拔。
常懷律己之心,是保持我們頭腦清醒的一劑「良藥」。常懷律己之心,就是要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管住自己重在管「心」,做到心平如鏡,不要心態失衡,不要貪心太重,不要花心放縱。在心態上少一些急躁與輕浮,而要心無旁騖地為人民服務。經常想到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決不能用它來謀取私利,損害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我的課就講到這裡,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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