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玩具也會「崇洋媚外」?

據悉,在國內,大多數生產兒童玩具的企業,都擁有兩套標準,一套標準很高,用於出口國外的兒童玩具,另一套標準卻低很多,用於國內內銷的兒童玩具,於是,由同一企業所生產,國外兒童玩具使用無毒無害的油漆和原材料,國內兒童玩具卻使用低成本的,存在很多隱患的有毒的染料和原料,於是,中國企業生產有毒的,國外兒童絕不會使用的玩具,來傷害中國自己的孩子。  若為中國兒童玩具廠家坐實這樣的「罪名」,他們定然會為此叫屈。  他們的理由很是充分,那就是,「近年來國家質檢總局和部分省份質監部門發布的兒童玩具和兒童用品抽查報告(中),(可)發現在兒童玩具的抽查檢驗項目,主要為物理機械性能、燃燒性能、化學性能、標誌和使用說明,並沒有涉及到重金屬和其它化學物質」。(援引自《南方日報》,以下所引出處相同)  既然國家質檢總局沒有制訂出相關的檢驗標準,所抽查檢驗項目,沒有「涉及到重金屬和其它化學物質」,那麼,為何讓我們這些兒童玩具廠家承擔此傷害兒童的罪責。  但是,質監部門卻也可以辯解說,沒出現傷害事故,如何能先知先覺地把標準早早制訂出來?而且,國內玩具廠家早已使用國外標準,也早知道其中的原因和害處,既明知,又何故犯?  「傷害兒童」,事關重大,誰都可以推委,誰都想扯皮,因此,我們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這一切,都是兒童玩具的錯,都怪兒童玩具太過「崇洋媚外」,它把好的銷外面,有毒的銷國內。  兒童玩具不會說話,讓它攬責,讓它蒙冤,都沒關係。  是啊,國外的玩具值錢,只要飄洋過海,鍍上商標,身價就會成倍增加。而委屈在國內,身價太低了。既然差價太大,那怨不得咱「崇洋媚外」了。  不過,雖然兒童玩具不會說,它卻把該說的都能說出來,它知道,只需把自個擺在那裡,不必發聲,是對是錯,是非曲直,自有人分辨出來的。  「在國內塑料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物質廣泛存在,原因是添加了這種增塑劑的玩具材料成本較低,一般為1400元/噸,而不含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材料,成本則為2萬元/噸。『現在人工、國際石油等價格高企,為了緩解壓力、節省成本,部分玩具企業可能會多使用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材料。』」  兒童玩具中添加便宜的增塑劑,這成本可低廉多了,既低廉,就可就近內銷,而昂貴的,就依照國外標準,出口海外。  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材料,便宜,不含鄰苯二甲酸酯的材料,昂貴,含鄰苯二甲酸酯的兒童玩具,有毒,不含鄰苯二甲酸酯的,無毒。  添與不添,兩個標準,這其中的利益多寡,害處有無,再愚笨的玩具生產廠家,都深知此點。  因此,國家沒有嚴厲的標準出台,他們正好樂得貪個便宜,更不會主動告知,檢舉揭發,這時,悶著頭髮大財,才是正理。至於害不害人,不關咱事,有質檢部門頂著呢。  那麼,質檢部門推出的標準為何遠遠落後、滯後於國外呢?  這與這些監管部門的管理方法和發現問題的方式大有關聯。  首先,的確國內也沒有發現重金屬中毒的先例,或者,即使有,也沒有人把中毒事件,關聯到兒童玩具上來。而行政上,正如當前食品中頻頻添加有毒物事件一樣,這些部門重解決,輕預防,重做,輕想。這就使得行政工作總是滯後,總是不能先行於事件之前,總是被動,總是與預測機構和機制脫離。  其次,行政工作缺乏主動和自覺意識,缺少借鑒和學習,工作人員常常因循守舊,以老規矩舊模式工作,不去積極發現,不去主動創新。  於是,「在歐美等國家與地區,鄰苯二甲酸酯在兒童產品中已被禁止使用;我國對於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要求並無相關規定。」  於是,「我國玩具國家標準中,對8種重金屬有限量規定,包括鉛、鎘、汞等,這與原來歐盟對玩具的重金屬規定一樣。」  「歐盟(卻已)從今年7月20日起將開始實施歐盟史上最嚴格的《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根據最新指令,歐盟對玩具中特定重金屬的限制從8種增加到19種,增加的受限制重金屬如鋁、銅等,並首次禁用或限用66種致敏性芳香劑等。」  兒童玩具雖然沒有說一句話,但是它厚彼薄此,它能對兒童造成中毒傷害,它已經揭露了在生產背後所隱藏的隱秘和弊端。  可以說,兒童玩具的「崇洋媚外」,也是國內兒童玩具生產廠家受利益驅使,利用滯後的玩具生產標準,「崇洋媚外」,同時,也在傷害著本國的兒童,而質監部門,也在這一事件中,不知不覺地施展了助推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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