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為何不是一人一票?
《環球時報》上有人調侃說:世界上別的國家民眾選錯領導人,倒霉的只是本國人民;如果美國民眾挑錯了總統,遭殃的可能是全世界。目前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大選又在如火如荼地舉行,也引起了全世界輿論的廣泛關注。很多人並不知道美國總統選舉並非一人一票,即並不是把各候選人全國所有的選民支持票進行簡單統計比較,決定得勝者。有些國人對此並不理解,一些專家對此的解釋也是似是而非,似乎美國人是偏要把簡單的事情往複雜里整,事實上,這種辦法是由美國的歷史和國情所決定的。
美國的全稱是美利堅合眾國(USA),是由50個州和一個聯邦直轄特區組成的聯邦制國家。它的建立過程是:先有一批自治領地形成的州,然後再逐步形成的統一的合眾國。美國各州的情況差別非常懸殊,人口分布極不平衡,其中九個州就居住著全國一半的人口。比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有近四千萬人,面積最大的阿拉斯加州只有幾十萬人。由於歷史的原因,各州政府相對世界其它大部分國家的地方政府有著更大的自主權和獨立性,成為鮮明的美國特色,這一點在美國總統的選舉遊戲規則中也有著較為集中的體現。
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
理解美國大選,可能從以下角度比較合適:美國總統並非全國選民直接選舉,而是由擁有相當自主權的51個州和聯邦直轄特區(以下簡稱州)來共同推舉,每個州只能推舉一位候選人(有兩州除外)。由於各州大小人口等各不相同,發言權就要有區別,於是還要加上一定的權重,比如大的加利福尼亞州就有54票的權重,小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票的權重。最後的總統選舉實際就是去比較推舉各候選人的每個州,分別乘以相應權重票的總和,多者即獲勝。
分配各州「權重票」配額的計算方法十分精細而複雜,它既非維護各州無論大小絕對平等,也非簡單地按照各州人口比例均灘,實際上它是經過幾百年有關各方的搏弈和妥協逐步形成的,僅計算方法就前後經歷了傑佛遜法、漢彌爾頓法、韋伯斯特法、杭亭頓法等多種方法。人口大州當然應該有更大的發言權,權重票數量佔優勢。同時又適當地照顧和傾斜小州。比如人口最少的州,如果嚴格按照人口比例均灘也許一張票也分不到,但按照目前遊戲規則,至少保證它有三張票。這樣,大的加州可能平均近百萬人口才分到一張「權重票」,小州十幾萬人就有一張。這方面估計中國很少有人去認真研究。順便說一句,各州選出的國會議員數就等於權重票數,其中兩名參議員,其它是眾議員。
至於各州如何確定本州的推舉人呢?傳統上由各州自行決定辦法,經過長期的演變,目前幾乎所有的州都是規定由州內選民一人一票來選舉。在本州內獲勝的人將成為該州向外推舉的唯一候選人,並擁有該州相應的全部權重,這就是常說的「贏者通吃」。站在各州的角度,這種辦法相比按照實際得票率分配權重票(目前只有兩州採取此辦法)有著明顯的優勢。它將本州的權重票凝聚成一個拳頭:你的政綱比較符合本州的整體意願,我全票給你,否則就是零票,這樣能夠更好地與新任總統及中央聯邦政府討價還價,保護本州的整體利益。
具體操作上,各州根據當年的總統候選人數和本州的權重事先確定一批人,稱為「選舉人」,其職責是一次性的,並且作用並不重要,甚至可以由總統競選人自己指定代表自己的選舉人,簡單說就是一批貼著支持某競選人標籤的人頭。比如今年總統大選只有兩個候選人(往屆還出現有兩黨以外的獨立候選人參選),在加州就需要指定:54個權重 X 2個競選人=108名「選舉人」,其中一半代表奧巴馬,另外一半代表羅姆尼,這些選舉人的選舉意願是事先公開而且不能改變的。
隨後的總統大選大體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各州產生代表本州參加第二階段投票選舉總統的「選舉人團」,時間是11月初;第二階段是12月舉行的全國「選舉人」團正式投票產生總統。今年11月6日的大選中,如果奧巴馬在加州贏得了選民的選票,那怕只比羅姆尼多一票,那代表後者的全部54名「選舉人」只能打道回家,由支持奧巴馬的另一半「選舉人」代表加州參加12月的正式投票。由於全國的「選舉人」的態度都是事先明確的,11月份只要統計各競選人在各州贏得的「選舉人」數量就可提前知道總統人選,二階段的「選舉人」投票只是完成一個法律手續,並不能改變實質結果。
以上遊戲規則與全國一人一票選舉有個重大區別:在兩個候選人非常接近、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完全可能出現全國的選民票數張三的大於李四的,卻輸掉州「選舉人」數量,進而輸掉大選的情形。比如說張三在自己獲勝的州選民票都是大贏李四,在自己輸掉的州選民票都是小輸,全國總選民票就可能領先,但因規定贏者通吃,州內選民票贏多贏少的效果完全一樣,最後的結果可能李四獲勝。那年小布希和戈爾競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事後統計全國選民的票數戈爾領先約50萬票,但小布希勝選成為總統。
許多人認為美國總統選舉並非一人一票,甚至得選民票多者還可能輸,還有一重大弊端:即它完全被民主、共和兩黨壟斷,不給其它人留下任何機會,歷史上第三黨或獨立候選人參選往往「選舉人」票極少甚至為零,似乎不太公平。但這是由其歷史和具體國情所決定的,它有點類似古代社會眾多部落需要公推一位首領,每個部落內部醞釀後對外只能有一個聲音。這種設計巧妙而擁有其合理性,比如總統候選人的競選策略和施政方針必須適當照顧和覆蓋每個州的要求和意願,而非只是專註於幾個人口多選民多的大州,這樣可以保證各州的利益和均衡發展。
這也可以理解美國總統選舉的複雜性,競選班子在制訂策略時,不僅要考慮全國範圍內不同階層、年齡、收入、職業、族群等等選民的一般訴求,還要特別關注各個州和各個地域的具體要求和利益,實際相當於參加51場小選舉。這就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難怪美國大選是世界上時間最長、難度最大、花錢最多的選舉。對很多競選人的精神、體力等各方面都是嚴峻的考驗,參選一次相當於剝一層皮。但可以預計,只要各州保有自主性、獨立性的狀況不改變,美國大選的遊戲規則就不可能有大的變化,況且世界上本沒有絕對的公平。
美國建國前,實際處於眾多自治領地形成的割據狀態,那時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類似中國春秋戰國秦統一,由某個實力強的州武力統一其它州,形成中央集權的國家。但美國開國先賢們選擇了另外一種道路,成功地把幾十個背景、大小、實力、意願等都不同的州捏合在一起,僅從以上大選遊戲規則可發現,它是尊重自己的國情,立足於現實,實事求是,循序漸進,經過無數次調整和修改,認真照顧了各方面的利益和訴求,其複雜性和難度及花費的心血可想而知。
這就要求能夠談判、求同存異;中庸中正,不走極端;互相妥協、照顧弱小;適可而止、嚴守規則;悲天憫人、和諧共贏,不追窮寇,不斬盡殺絕,不煽動仇恨,不為了反對而反對,自己活也讓別人活,少迷信主義,多研究問題。這些也許就是其所謂「民主」的必備條件。對比中國的國民性,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研究了解這些問題,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一味盯著所謂「一人一票」的皮毛,專註於心靈安慰和宏大敘事,以為只要「路線」對了頭,就一勞永逸,包醫百病,沒有棉猴都可以有棉猴,象鐘擺一樣來回折騰,倒霉的肯定是老百姓,因為沒有一種制度是完美無缺,拿來可用的。
很多人只是遠遠看著,羨慕別人的媳婦各方面都好,於是就斷定這媳婦跟誰過日子都能過得很好。事實上,往往不是,世界上有什麼樣的老公就匹配有什麼樣的媳婦,自己天生固有的性格、條件和做事方法可能只適合目前的媳婦,這都是配套的。費很大的勁換人家那位可能還真不適應。再舉個例子:農村村委會主任的工作和管理方式肯定與研究所所長的有很大區別,前者要求直截了當,立桿見影,有些場合誇張點可能大嘴巴抽(這裡無貶義);後者可能就需要委婉細緻,循循善誘。如果兩者羨慕對方的方式,除非科學家變成農民,或者相反。一句話,被管理者改變了,管理者和管理方式都會改變,管理沒有好壞,只有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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